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精编WORD版
2018年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word版本 (1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规章名称由《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修改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拒载、议价、甩客、绕道、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等行为的罚款标准从原规定的50元以上200元以下提高至200元以上201X元以下罚款。
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文,希望能够帮到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X年9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X年8月26月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样式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样式一、证明样式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证明编号:XXXXX根据《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向申请人XX先生/女士出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
二、证明内容1. 申请人信息:姓名:XX身份证号码:XXXXX联系电话:XXXXX2. 车辆信息:车牌号码:XXXXX品牌型号:XXXXX车辆颜色:XXXXX3. 经营权有效期: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有效期为XX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 经营范围: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允许在指定区域内提供出租汽车服务,包括接送乘客、短途旅游等服务。
5. 经营权使用要求:(1)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仅限于申请人自用,不得转让、出租或借用给他人使用。
(2) 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确保安全运营。
6. 经营权注销:(1) 经营权有效期届满后,如申请人不再继续经营,应主动注销经营权。
(2) 经营权被撤销或者申请人违反相关规定,经营权将被注销。
三、申请流程1. 准备材料:(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2) 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材料;(3) 营运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填写《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申请表》,并缴纳相应费用。
3. 审核审批:(1) 交通管理部门或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合格的申请人将获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
四、注意事项1.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为申请人合法经营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2. 经营权有效期届满前,请提前办理续期手续,以免影响经营。
3. 申请人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4. 申请人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五、结语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是申请人开展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的重要凭证,具有合法经营的身份认证作用。
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同时,在经营期限届满前,及时办理续期手续,以保证经营权的持续有效。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3•本表需用钢笔填写或者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
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名称
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或者企业预先核准全称、个体经营者姓名
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姓名
通信地址
邮编电 话
手机电子邮箱
营运车辆信息
拟购置营运车辆情况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如申请扩大经营范围,请填写“现有营运车辆情况”表
附件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说明
1•本表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应当 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向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
门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4页)。
2.本表可向各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免费索取,也可自行Hale Waihona Puke 交通运输部网站现有营运车辆情况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就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就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她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与停车场地。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与委托书;(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萍府发〔2017〕4号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萍府发〔201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萍乡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4日萍乡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个性化出行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的行政管理和经营服务等适用本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所称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喷涂、安装出租汽车标识,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车的管理工作,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车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公安、财政、安全生产监督、工业和信息化、市场质量和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规划、建设、税务、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城市管理、网信、人民银行萍乡支行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行使相关管理职能。
【优质文档】《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解读word版本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解读交通运输部9日公布新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出租汽车“份子钱”需根据成本等因素及时调整,同时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须获得从业资格。
那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做了哪些修订呢?下面一起去看看吧!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做了哪些修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X]58号)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201X年第60号)发布后的规章体系架构,修改后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调整了适用范围,并对出租汽车行业定位、经营者与驾驶员利益分配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通过明确发展定位,着力构建多样化、差异性城市综合运输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针对出租汽车“份钱”问题,要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承包费标准或者定额任务等,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加快推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做了哪些修订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并结合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对驾驶员条件、考试内容、证件类别、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相应适应性调整。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申请表申请类型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申请表申请类型一、摘要本文主要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从业资格注册申请的指导,详细介绍了申请类型、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帮助驾驶员顺利完成从业资格注册。
二、申请类型及流程简介1.从业资格注册申请表申请从业资格注册的第一步是填写《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申请表》。
申请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基本信息、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从业经历、培训经历和信用记录。
2.申请条件申请从业资格注册的驾驶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无犯罪记录;(4)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5)无违规经营记录。
3.申请材料申请从业资格注册需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培训证明;(5)信用记录证明。
4.申请流程(1)准备材料;(2)前往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3)等待审核;(4)审核通过后,领取从业资格证。
5.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2)申请材料需齐全,否则不予受理;(3)申请期间,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4)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三、从业资格注册申请表填写指南本文为驾驶员提供填写从业资格注册申请表的详细指南,帮助驾驶员顺利完成申请表的填写。
1.基本信息填写(1)姓名:填写真实姓名;(2)性别:填写性别;(3)出生日期:填写出生日期;(4)身份证号:填写身份证号;(5)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6)住址:填写住址。
2.驾驶证信息填写(1)驾驶证类型:填写持有驾驶证的类型;(2)驾驶证号:填写驾驶证号;(3)驾驶证有效期:填写驾驶证有效期。
3.车辆信息填写(1)车牌号:填写车辆牌号;(2)车辆型号:填写车辆型号;(3)车辆颜色:填写车辆颜色。
4.从业经历填写(1)曾任职务:填写曾任职务;(2)从业时间:填写从业时间;(3)服务单位:填写服务单位。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文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全文近日,中国国务院发布了一份全新的法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以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规范。
该规定全文共计60条,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规定的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和加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管理,提高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众的出行需求。
第二条定义巡游出租汽车:指预约服务范围内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有偿载客服务的出租汽车。
车辆按照客户的需求或巡游路线行驶,无固定路线或终点。
网约出租汽车:指运营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平台提供的预约服务,能够对载客车辆进行实时调派的出租汽车。
预约服务:指在网络平台上预约用车,由车主接受订单后提供服务的方式。
经营许可证: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证明文件,以批准驾驶员或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相关业务为主。
经营许可证号码:指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与经营许可证相关的唯一标识序列。
第三条经营许可证的取得从事巡游出租汽车服务必须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关服务。
第四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驾驶员、车辆、车辆运行以及相关经营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驾驶员的条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有关从业资格证明,并依法取得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证。
第六条车辆的条件巡游出租汽车必须是载客四轮汽车,符合国家与地方的车辆技术标准与要求,车辆品牌与车龄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车辆的运作环境巡游出租汽车应该在规定的服务范围内乘车,并且不能频繁、长时间的等待猎捕。
第八条营运期限巡游出租汽车在拥有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同时,需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服务期限和使用期限。
第九条运营范围巡游出租汽车的运营地点应当在法定义务区域内,且不得路途贸易。
第十条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诱骗、陷阱等不良手段骗取客户业务,以及对客户不礼貌行为的几次性实施应得罚款。
第十一条履约义务营运者应当履行约定的交通运输服务,确保客户的出行权益,不得因违约给客户造成损失。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1.1 单位名称:1.2 经济性质:1.3 法定代表人姓名:1.4 通信地址:1.5 营业执照注册号:1.6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2. 联系人信息2.1 姓名:2.2 职务:2.3 联系电话:2.4 电子邮箱:2.5 传真号码:3. 运输路线信息3.1 起点城市:3.2 终点城市:3.3 途径城市:3.4 运输距离(公里):3.5 计划运输周期:4. 车辆信息4.1 车牌号码:4.2 车型:4.3 载重量(吨):4.4 核定载客人数:4.5 车辆所有人:4.6 车辆注册日期:5. 从业人员信息5.1 姓名:5.2 性别:5.3 身份证号码:5.4 职务:5.5 从业资格证号:6. 运输经营管理体制6.1 管理机构设置:6.2 资质证书及复印件:6.3 从业人员岗位设置及数量: 6.4 运输管理制度:6.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经营业务情况7.1 近三年经营状况:7.1.1 年度:7.1.2 营业收入(万元):7.1.3 利润总额(万元):7.1.4 注册资本(万元):7.2 主要合同及客户情况:7.2.1 合同编号:7.2.2 客户名称:7.3 运输保险情况:7.3.1 保险公司:7.3.2 保单编号:7.3.3 有效期:8. 主要设备及车辆运行维护情况8.1 设备编号:8.2 设备名称:8.3 设备数量:8.4 车辆运行维护情况:9. 其他补充材料9.1 申请表附件:9.2 其他相关补充材料:以上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准备好相关补充材料备齐。
请妥善保管好自己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巡游出租车特许经营协议2024年通用
巡游出租车特许经营协议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巡游出租车特许经营协议甲方:(巡游出租车公司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经营者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经政府批准的巡游出租车公司,拥有合法的出租车运营资质;乙方愿意从事巡游出租车的经营活动,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范围与地点1.1 乙方根据本协议取得甲方授权,在甲方特许经营区域内从事巡游出租车的经营活动。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特许经营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出租车标识,并保持车辆整洁、安全、合法运营。
第二条授权期限2.1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______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2.2 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在授权期限届满时自动续约______年。
第三条经营权使用费3.1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经营权使用费,费率为每辆出租车每月人民币______元。
3.2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将上月经营权使用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4.1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出租汽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实守信。
4.2 乙方应保证车辆安全、服务质量和形象,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4.3 乙方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经营许可和必要的经营支持。
5.2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乙方合法合规经营。
5.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经营权使用费。
用车申请单 (5)
用车申请单1. 申请单概述本文档旨在说明用车申请单的创建和使用过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用车申请单是用于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公司车辆的文件。
申请单的创建和审批流程有助于提高用车效率,节约公司资源。
2. 申请单内容用车申请单通常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部门、职位等相关信息。
•用车事由:申请人使用车辆的详细事由,包括出行目的、时间、地点等。
•乘车人员:与申请人同行的乘车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职位等。
•用车时间:申请车辆的使用时间段。
•车辆要求:对车辆的要求,如车型、座位数、配置等。
•车辆使用费用:若有需要支付的费用,需要在此处注明。
•申请单编号:每个申请单都应具备唯一的编号,方便管理和跟踪。
3. 申请单创建流程下面是用车申请单的创建流程:1.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一份用车申请单模板。
模板可以包含公司logo、表格格式等。
2.在模板上填写申请单相关信息,包括申请人信息、用车事由、乘车人员、用车时间等。
3.车辆要求根据具体需要填写,如车型、座位数、配置等。
4.如果有需要支付的费用,需要在申请单上注明。
5.最后,为申请单分配一个唯一的编号,并保存到公司的申请单管理系统中。
4. 申请单审批流程申请单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流程才能得到批准。
下面是一般的审批流程:1.申请人将填写完的申请单提交给相关的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在收到申请单后,根据公司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3.如果需要进一步审批,申请单将被转交给其他相关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进行审批。
4.审批流程通常包括多级审批,每一级审核人员都需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来作出决策。
5.如果申请单获得最后一级审批人员的批准,用车申请单即获得通过,申请人可以开始使用公司车辆。
6.审批过程中,审批人员可以在申请单上进行批注,以便记录意见和决策。
5. 申请单使用注意事项使用用车申请单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提交时间:为了能够及时安排车辆,申请人应尽早提交申请单,避免临时需求。
新出租车运输服务管理规定
新出租车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7月26日会议通过,有看过新版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吗?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新出租车运输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出租车运输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9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最新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协议(合同)模板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某某区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明确经营权管理和使用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依法授予乙方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许可乙方在某某区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经营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31日止,经营权期限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由甲方无偿收回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按照相关规定重新配置。
第二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巡游出租汽车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执行。
第三条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在有效期内需要变更、终止和延续的,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4号令)相关条款办理。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人民币万元的履约担保金。
如果在经营有效期内发生违约责任扣罚的,于次年1月份前补足;因故不能继续经营或经营权到期不再延续的,甲方将履约担保金退还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 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督乙方的经营行为;2. 督促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各项义务;3. 遇有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有权按国家规定调度或者征用乙方营运的巡游出租汽车。
(二)甲方的义务1. 按规定时限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2. 依法公开办事制度、程序、结果,接受乙方及社会监督。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 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内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2. 按照规定条件购置营运车辆和按规定自主聘用驾驶员;3. 对甲方违规行为有投诉、举报权;4. 向甲方提出行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新出租车运输服务管理规定(3篇)
新出租车运输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车运输服务行业,保障乘客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交通运输管理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和驾驶员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和驾驶员应依法依规开展运输服务,提供安全、便捷、诚信的出租车服务。
第四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和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乘客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第五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和驾驶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职业素质,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知识,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乘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二章出租车运营管理第六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和驾驶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出租车运输服务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运输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
第八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应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和整洁卫生。
第九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
第十条驾驶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和岗前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保持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和驾驶员应提供规范化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和驾驶员应遵守廉洁行车规范,不得索取、收受乘客财物,不得向乘客借贷,不得非法收取车费。
第十四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和驾驶员应尊重乘客的合法权益,保护乘客的私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乘客信息。
第十五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和驾驶员应积极主动地协助乘客搬运行李、助乘客上下车,对于行李的损坏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和驾驶员应当主动提供合规的电子支付方式,并保障支付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和驾驶员应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意见或建议,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建议。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出租车运输服务机构应确保车辆设备的安全可靠,配备急救包,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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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附件1
第1页共4页第2页共4页
第3页共4页
第4页共4页
附件2
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
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要求,计划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现承诺如该申请获得许可,将按附表填报的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在180天内购置车辆并投入运营。
如违反承诺,将自愿放弃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承诺人印章(签字):
年月日
附表:拟投入车辆情况
附件3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
你于年月日提出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的规定,决定准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
请按下列要求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营范围:
经营区域:
车辆数量及要求: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
请于年月日去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于年月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然后办理相关手续。
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经营协议及本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