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版消防验收工作规范
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一般规定1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
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2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5.1.2防火卷帘1防火卷帘及与其配套的卷门机、控制器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在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外观不应有明显的损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3防火门1防火门及与其配套的闭门器、锁具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在防火门及闭门器、锁具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及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安装在防火门上的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应是经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其熔融温度不应低于95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
4防火门的门框、门扇表面应无明显凹凸、擦痕等缺陷;闭门器、锁具的外观不应有明显损坏。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一、引言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等消防安全相关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消防验收的规范要求,包括验收的程序、内容和标准。
二、验收程序1. 预验收准备在进行消防验收前,需要进行预验收准备工作。
包括准备验收文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制定验收计划等。
2. 验收前准备验收前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和布置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相应的整改工作。
3. 验收过程验收过程主要包括对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等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还需要对建筑物的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识、消防电源等进行检查。
4. 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需要编制验收报告,记录验收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三、验收内容1. 建筑物消防设施设备的验收包括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的验收。
2. 消防设备的功能和性能验收对消防设备的功能和性能进行测试,包括灭火器的使用、喷水系统的喷水压力和喷水量、报警系统的声光报警等。
3. 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标识的验收对建筑物的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确保其畅通无阻;对疏散指示标识进行检查,确保其清晰可见。
4. 消防电源的验收对消防设备的电源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供电可靠。
四、验收标准1. 相关法规和标准消防验收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等。
2. 设备功能和性能要求消防设备的功能和性能需要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如灭火器的灭火效果、报警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等。
3. 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标识要求消防通道需要保持畅通无阻,疏散指示标识需要清晰可见,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疏散。
4. 消防电源要求消防设备的电源需要稳定可靠,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正常供电。
五、结论消防验收是确保建筑物、设施、设备等消防安全相关项目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重要环节。
202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第三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第四章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第五章档案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暂行规定》配套的具体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本细则。
第五条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意见一并出具。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并入联合验收。
第二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第六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信息齐全、完整;(二)消防设计文件内容齐全、完整(具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内容齐全、完整);(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已提交批准文件。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标题:消防验收规范引言概述: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消防安全性能评定的一项重要程序。
消防验收规范是指对消防验收过程中所需遵循的标准和规定,旨在确保建筑物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性能符合相关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验收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验收前准备1.1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消防验收应在建筑物完工后进行,时间和地点需提前确定,以便相关人员参与。
1.2 准备验收资料:准备建筑物的消防设计图纸、消防设施设备清单、相关验收记录等资料。
1.3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在验收前需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
二、验收过程2.1 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验收人员应逐一检查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
2.2 检查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验收人员需检查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是否清晰明确。
2.3 检查消防电气设备:验收人员应检查建筑物内的消防电气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三、验收标准3.1 消防设施设备的合格标准:消防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灭火器的灭火剂种类和容量要求等。
3.2 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的标准: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疏散指示应清晰明确,易于识别。
3.3 消防电气设备的标准:消防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电气安全标准,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四、验收记录4.1 填写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应填写消防验收报告,详细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4.2 签署验收意见:验收报告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确认,表示对建筑物消防安全性能的认可。
4.3 归档保存:验收报告需归档保存,作为建筑物消防安全性能的重要记录,供日后查阅和参考。
五、验收后整改5.1 整改不合格项:若验收中发现消防设施存在不合格问题,需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5.2 重新验收:整改完毕后,需进行重新验收,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5.3 验收合格:经过整改后,若消防设施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验收合格,建筑物可正式投入使用。
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一般规定1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
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2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5.1.2防火卷帘1防火卷帘及与其配套的卷门机、控制器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在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外观不应有明显的损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3防火门1防火门及与其配套的闭门器、锁具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在防火门及闭门器、锁具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及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安装在防火门上的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应是经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其熔融温度不应低于95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
4防火门的门框、门扇表面应无明显凹凸、擦痕等缺陷;闭门器、锁具的外观不应有明显损坏。
消防验收工作规
消防验收工作规
范是指消防部门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消防验收工作规范:
1. 验收依据: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
2. 验收人员:验收应由具备相关消防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进行,形成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
3. 验收文件:验收应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关文件,包括验收检查表、验收报告、相关图纸和技术文件等。
4. 验收范围:验收应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主要设备、消防通道、灭火器材、消防电源等。
5. 验收流程: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包括前期准备、现场检查、技术评估、问题整改等环节。
6. 验收标准:验收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评估,确保消防设施符合要求,能够有效应对火灾。
7. 整改要求:如果发现问题或不合格项,应提出整改要求,并确定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8. 验收结果:验收完成后,应向相关单位或个人出具验收报告,确认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9. 验收后监管:验收后应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管,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总之,消防验收工作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能够有效防火和保障人员的安全,消防部门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一、引言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项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验收的规范要求和流程。
二、消防验收的规范要求1. 建筑物设计与施工- 建筑物应符合国家消防法规的要求,包括建筑结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 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消防设施的安装和布置,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 消防设施与设备- 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等,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型、安装和维护;- 消防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3. 消防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消防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4. 消防验收流程- 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向相关消防部门提交消防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审核资料:消防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完整、合规;- 现场勘察:消防部门对建筑物进行现场勘察,检查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检验测试: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发放验收证书:验收合格后,消防部门将发放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三、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消防验收规范的应用,以下是一个实际案例的分析。
某公司新建办公楼的消防验收流程如下:1. 建设单位向消防部门提交消防验收申请,并提供建筑物设计图纸、消防设施安装合同等相关资料;2. 消防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发现建筑物设计图纸中未标注疏散通道的宽度和位置,要求建设单位补充完整;3. 建设单位补充完整后,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发现疏散通道设置符合要求,但部分灭火器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布置;4. 消防部门要求建设单位重新布置灭火器,并对消防设备进行检验和测试;5. 建设单位重新布置灭火器,并对消防设备进行检验和测试,最终通过了消防验收;6. 消防部门发放消防验收合格证书给建设单位。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消防验收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以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验收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一、验收前准备1. 建筑物所有者或管理单位应提前向相关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并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如建筑设计图纸、消防设备安装图纸等。
2. 消防部门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并安排验收时间和人员。
二、验收范围1.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水带、消防栓等。
2. 消防设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
3.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等。
4. 消防通道和防火分区:包括消防通道的宽度、防火门的设置等。
三、验收要求1. 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和测试。
2. 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布局应合理,能够满足建筑物的消防需求,并保证操作人员能够方便地进行检修和维护。
3.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标志应清晰可见,应急照明应正常工作。
4. 消防通道和防火分区应符合相关要求,防火门应能够自动关闭并保持密封状态。
四、验收程序1. 消防部门的验收人员将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包括消防水源的供水情况、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等。
2. 如发现问题或不合格项,验收人员将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 完成整改后,建筑物所有者或管理单位应再次向消防部门申请验收。
4. 消防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符合要求后,颁发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五、验收结果1. 如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符合要求,经过验收合格,消防部门将颁发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2. 如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存在问题或不合格,消防部门将要求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验收。
六、验收的意义1. 消防验收是保障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是建筑物的合法凭证,符合要求的建筑物才能正常使用,并且能够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消防验收工作规范本
消防验收工作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要求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消防工作,特制定本消防验收工作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装修、安全设施等被列入消防验收范围的项目,以规范消防验收工作,提高验收工作质量。
第二条任务和职责消防验收工作是指对建筑、装修等项目的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等消防设施,进行合格性检查和验收的工作。
消防验收工作的任务是保障火灾防控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
第三条原则消防验收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注重消防设施和安全设施的合理设置和使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 全过程监管原则。
从项目建设的初期计划和设计,到施工和完工验收,都应进行全面监管。
3. 预防为主原则。
通过预防措施,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验收范围及程序第四条验收范围消防验收工作的范围包括建筑、装修、安全设施等项目的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等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第五条验收程序消防验收工作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资料准备阶段。
项目建设方需提供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等相关资料。
2. 前期准备阶段。
验收机构需对项目进行规划,并制定验收计划和工作方案。
3. 实地检查阶段。
验收机构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确认消防设施和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4. 材料报审阶段。
验收机构需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 综合判定阶段。
验收机构根据实地检查结果和材料审查结果,综合判定项目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施是否合格。
6. 发布验收结论阶段。
验收机构根据综合判定结果,发布验收结论,明确合格或不合格。
第三章验收机构及人员要求第六条验收机构消防验收工作由地方政府和消防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实施。
验收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第七条验收人员消防验收工作由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负责实施。
验收人员应通过相关考核或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标题:消防验收规范引言概述:消防验收是建造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建造物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消防验收的规范要求,以便建造业主和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消防设施设置要求1.1 消防设备配置:建造物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和规模合理配置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1.2 设备布局:消防设备应布局合理,便于使用和操作,同时要满足消防通道、消防车道等要求。
1.3 设备维护:消防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灾事故。
二、消防通道设置要求2.1 通道宽度:消防通道宽度应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消防人员和逃生人员的顺利通行。
2.2 通道畅通:消防通道不得被障碍物阻塞,应保持畅通,便于火灾时人员疏散。
2.3 照明标识:消防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照明和标识,以便在火灾时人员迅速找到逃生通道。
三、消防应急预案要求3.1 预案编制:建造物应编制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内容。
3.2 预案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人员应对火灾的能力。
3.3 应急设备:建造物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如应急照明、呼吸器等,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救援。
四、消防安全管理要求4.1 管理责任:建造物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2 定期检查: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3 安全宣传: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消防验收程序要求5.1 申请验收:建造物竣工前应向消防部门申请验收,提交相关材料和资料。
5.2 现场验收:消防部门将对建造物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现场验收,确保其符合法定要求。
5.3 验收合格:若消防设施和设备符合要求,消防部门将颁发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建造物方可投入使用。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一、引言消防验收是确保建造物消防设施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验收的规范要求,包括验收前准备工作、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和验收报告等方面。
二、验收前准备工作1. 消防设计文件准备:验收前,建造物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完备,包括建造平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图、设备参数表等。
2. 施工单位配合: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并配合消防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1. 验收申请:业主或者项目管理方向当地消防部门提交消防验收申请,包括建造物基本信息、施工单位信息等。
2. 验收准备:消防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设计文件、了解施工情况等。
3. 实地验收:消防部门派遣验收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验收,检查建造物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 验收结果:根据实地验收情况,消防部门向业主或者项目管理方出具验收结果,包括合格、不合格或者待整改等。
四、验收内容1. 消防设施布置:验收人员将检查建造物内的消防设施布置情况,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并是否易于使用。
2. 消防设备运行情况:验收人员将检查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消防泵站、排烟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3. 疏散通道和出口:验收人员将检查建造物内的疏散通道和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是否设置了标识和照明设备。
4. 防火分区和防火门:验收人员将检查建造物内的防火分区和防火门是否设置合理,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 灭火器材配备:验收人员将检查建造物内的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和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五、验收报告1. 验收报告内容:验收报告应包括建造物基本信息、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等内容。
2. 报告提交:验收人员将验收报告提交给业主或者项目管理方,并保留一份报告备案。
六、结论消防验收是保障建造物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按照像关规范进行验收可以确保消防设施的合理布置和正常运行。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一、引言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场所等进行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合规性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消防验收规范,以确保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场所的消防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商业综合体、工业厂房、学校、医院等。
三、消防验收程序1. 提交申请:建筑物、场所的责任人或业主应向相关消防部门提交消防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建筑设计图纸、消防设备设施清单等。
2. 验收准备:消防部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准备验收工具和设备等。
3. 现场勘察:验收人员应前往建筑物、场所进行现场勘察,对消防设备设施的安装位置、数量、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并与责任人或业主进行沟通。
4. 报告编制:验收人员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编制消防验收报告,详细记录建筑物、场所的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合规性情况。
5. 验收结果通知:消防部门应将验收结果通知建筑物、场所的责任人或业主,并说明合规性问题和整改要求。
6. 整改落实:建筑物、场所的责任人或业主应根据验收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给消防部门。
7. 复验确认:消防部门应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验,确认整改是否符合要求。
8. 发放验收证书:复验合格后,消防部门应向建筑物、场所的责任人或业主发放消防验收证书。
四、验收内容和要求1. 建筑设计与消防设施的符合性:验收人员应核对建筑设计图纸与实际建筑物的符合性,确认消防设施的安装位置、数量、类型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 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验收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是否正常运行和使用。
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性:验收人员应评估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灭火预案、疏散预案、消防演练等是否健全,并与责任人或业主进行沟通,提出改进建议。
消防验收规范 (2)
消防验收规范消防验收规范是为了确保建造物的消防设施和系统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消防设施和系统的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验收文件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消防设施和系统的验收标准1. 消防水系统:验收标准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管等。
消防水源应满足消防用水需求,并保证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消防水泵应能正常启动、运行和住手,并具备足够的流量和压力;消防水箱应具备足够的容量,并保持水质清洁;消防水管应安装坚固、无渗漏、无阻塞等。
2. 自动报警系统:验收标准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设备等。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应能及时、准确地探测火灾信号,并发出可听见的报警声音;火灾报警控制室应设置合理,操作简便,能够准确判断火灾发生位置;火灾报警控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报警信号传输稳定可靠。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标准包括喷水灭火控制设备、喷头、喷水管道等。
喷水灭火控制设备应能准确、及时地启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应设置合理,布置密集,能够覆盖整个区域;喷水管道应安装坚固,无渗漏、无阻塞等。
4. 防烟排烟系统:验收标准包括防烟门、排烟设备、排烟通道等。
防烟门应能自动关闭,密封性好,能够有效阻隔烟气传播;排烟设备应能及时、有效地排出烟气,保持楼梯间、走廊等通道畅通;排烟通道应设置合理,通风效果良好。
5. 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系统:验收标准包括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等。
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合理,清晰可见,指示方向明确;应急照明灯具应能正常工作,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照明。
二、消防验收程序1. 提交验收申请:建造物的责任人或者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向相关消防部门提交消防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设计、施工图纸和材料。
2. 验收准备工作:消防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消防设施和系统的验收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准备验收工具和设备等。
3. 现场勘察和检查:消防部门将对建造物的消防设施和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包括消防水源、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系统等。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消防验收规范是指在建筑物竣工后,进行消防设施的验收工作,以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提供安全可靠的消防保护措施。
下面将详细介绍消防验收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验收前准备1. 确定验收范围: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和消防设施的种类,确定验收的具体范围。
2. 验收人员组成:组织专业的消防验收人员,包括消防工程师、消防设备技术人员等。
3. 验收文件准备: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包括建筑设计图纸、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材料合格证明等。
二、验收程序1. 现场勘察:验收人员对建筑物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建筑物的结构、布局、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情况。
2. 设备检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灭火器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3. 系统测试:对消防系统进行测试,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等。
4. 资料审核: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建筑设计图纸、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材料合格证明等。
5. 综合评估: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结构、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评估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验收标准1. 建筑结构:建筑物的结构应满足防火分隔要求,包括防火墙、防火门等。
2. 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宽度符合要求,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 灭火器材:建筑物内应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且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4. 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能及时发现火灾,发出警报,并与消防控制中心联动。
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能自动检测火灾并进行喷水灭火,确保火灾得到迅速控制。
6. 疏散指示系统:疏散指示系统应能正确指示疏散方向,保证人员安全有序地疏散。
7. 消防水源:建筑物周围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应能正常运行,供水压力符合要求。
四、验收结果1. 合格验收:如果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则进行合格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工作规
消防验收工作规是指针对建筑物消防设施的验收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旨在保障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一、总则1. 消防验收工作是建筑物消防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合格性评估和验证。
2. 消防验收工作依法进行,遵循规范性标准和操作程序,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消防验收工作要与建筑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相衔接,形成完整的建筑消防安全体系。
二、验收范围1. 消防验收范围包括建筑物的主要结构、防火隔离、疏散通道、灭火设备等消防设施。
2. 验收过程中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 验收范围还包括编制相应的验收报告,记录相关信息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验收程序1. 消防验收的程序一般分为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和验收报告编制等环节。
2. 资料审核阶段主要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计图纸、消防设施验收申请表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现场检查阶段要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实地检测,包括设备运行情况、消防器材的布置和配置等。
4. 编制验收报告时要对验收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验收依据1. 消防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等。
2. 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验收的基础,要求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建筑物的消防安全,验收时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五、验收要求1. 验收时要逐项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确保其满足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
2. 验收时要对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进行测试,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发挥作用。
3. 验收时要对疏散通道、消防电源和消防标志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
六、验收记录1. 消防验收过程中要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建筑物的基本情况、验收人员、检查结果等。
2. 验收记录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情况,以便于后续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验收规范一、引言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从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验收的标准格式,包括验收范围、验收程序、验收要求等内容。
二、验收范围消防验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设施,如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等;2. 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的设置和布局;3. 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备的安装和调试;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5. 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等。
三、验收程序消防验收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验收申请: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向相关消防部门提交消防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2. 预验:消防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建筑物和设施的基本情况;3. 验收准备:建设单位或业主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符合相关标准;4. 正式验收:消防部门将对整改后的消防设施进行正式验收,包括检查文件资料、现场勘察、设备测试等;5. 验收结果:验收结束后,消防部门将出具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果和存在的问题;6. 整改和复验:如存在问题,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及时整改,并向消防部门申请复验;7. 最终验收:消防部门将对整改后的消防设施进行最终验收,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四、验收要求消防验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符合法规和标准: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标准要求;2. 安全可靠性:消防设施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有效地起到防火和灭火的作用;3. 操作便捷性:消防设施的操作应简单明了,易于使用,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启动;4. 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应具备方便的维护和保养性能,能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5. 完备性和合规性:消防设施的配置应完备,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6. 火灾报警:消防设施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灭火和疏散措施;7. 疏散通道:建筑物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并保持通畅,确保人员能够迅速疏散;8. 防火分区:建筑物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火分区划分,以防止火势蔓延;9. 消防培训: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提高人员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消防验收工作规范
消防验收工作规范
1. 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 确认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安装是否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
- 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的配备和布局是否满足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要求。
- 检查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可燃物或易燃物质存放。
- 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 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到位。
2. 验收过程中的主要工作:
- 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功能是否正常,包括灭火器的压力、管网的漏水情况等。
- 检查消防水源的供水情况,水压是否符合要求。
- 检查建筑物的疏散通道是否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有无堵塞等安全隐患。
- 验收消防安全管理材料和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验收能力,能够准确判断消防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3. 验收后的处理工作:
- 根据验收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设备提出整改要求,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 对合格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标识和登记,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可追溯性。
- 编制验收报告,记录验收过程中的主要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将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 验收完成后,进行验收结果的公示,以便公众监督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验收工作规范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对火灾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验收工作规范文(二篇)
消防验收工作规范文一、引言消防验收工作是确保建筑物消防设施的功能及性能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消防验收工作流程,提高验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包括验收前准备工作、验收流程、验收标准及验收报告撰写等内容。
二、验收前准备工作1. 确定验收人员: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规模,确定适合的验收人员组成,包括消防工程师、消防设计师、消防监督员等。
2. 验收资料准备:验收人员应提前收集和审查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备安装记录等相关资料,确保验收工作的依据和准确性。
3. 规划验收路线: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区划和消防设施分布情况,规划验收路线,确保全面、系统地进行验收工作。
4. 准备验收工具:验收人员应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仪器,如测量工具、测试仪器等,用于对消防设施的性能进行检测和测量。
三、验收流程1. 开展现场勘查: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划的路线,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通道、自动报警系统、消防逃生设施等。
2. 进行功能性测试:验收人员应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功能性测试,如对喷淋头进行流量测试、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试运行等,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可靠。
3. 检测相关性能参数:验收人员应使用测量工具和测试仪器,对消防设施的相关性能参数进行检测,如对烟感探测器的响应时间进行测试、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进行检测等。
4. 检查安装质量:验收人员应检查消防设施的安装质量,包括管道的连接情况、设备的固定稳定性、电气接线的可靠性等,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 组织功能演练:验收人员应组织建筑物的管理人员和职员进行功能演练,检验消防设施的操作性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验收标准1. 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验收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消防法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工作,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设施检测与验收规范》等。
消防验收规范新规2022
消防验收规范新规2022
消防验收规范新规2020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其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设计责任义务有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设计单位还要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相关法规: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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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版消防验收工作规范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2020新版消防验收工作规范第一章验收的安排与分工第一条验收承办人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每周工作。
支队验收项目由科室领导根据工程的体量统一安排并报防火处和支队领导审批。
大队的验收项目由分管领导统一安排。
领导审批同意的验收安排将通过“苏州消防网”向社会单位公布。
无特殊情况验收人员不得变更。
第二条除下列工程外,验收的日程安排原则上应按照建筑工程申报验收日期的先后顺序排列:(一)政府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二)大型工程的复验;(三)建筑工程消防变更设计等小型工程的验收;(四)其它。
第三条型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在初验和复验时均不应少于两名消防监督员参加。
第四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大型建筑工程,原则上实行初验和复验分离制度。
初验人员对由本人作出的验收结论负责;复验人员则依据初验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消防不合格意见进行复验。
第二章验收准备工作第五条验收前,承办人应首先对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并熟悉工程情况,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资料(包括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及有关说明等);(三)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监理记录资料;(四)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五)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其它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验收之前,验收人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明确共同参加消防验收的相关单位(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检测等)和人员,告知验收需要现场准备的工具、仪器等主要事项,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明材料;(六)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六条验收承办人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验收的日程安排,明确参加消防验收的相关单位(消防设计、施工、检测等)和人员,告知验收需要现场准备的工具、仪器等注意事项。
第三章现场验收与评定第七条验收时,承办人应首先向建设单位确认申报的验收内容和范围。
对于未办理消防审核手续、消防审核意见书未同意或要求补报审核的、未经审核擅自变更等事项,承办人不得列入验收范围并应当场告知建设单位在补办上述审核手续后再次申报验收。
第八条消防验收的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测试,应当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进行以下内容:(一)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等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查看;(二)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测量;(三)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现场测试;(四)通过现场检查和专业仪器对消防产品进行现场判定。
第九条消防验收的重点应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一)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三)防火防烟分隔、防爆;(四)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五)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六)水灭火系统;(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八)防排烟系统;(九)建筑灭火器;(十)其他灭火设施。
第十条在建筑工程验收中,承办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要求,按照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基本情况记录表》对上述十个方面的内容逐项进行验收并如实记录。
第十一条验收人员应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现场检查和判定。
在每个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中均应填写《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大型工程不应少于2份。
现场判定消防产品存在问题的,应填写《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并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验收中应加大内部装修材料和阻燃制品的检查力度。
建筑工程中采用的B1、B2级内部装修材料必须经过防火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凡是现场检查发现采用的内部装修材料与申报的检测报告不符的,应对建设或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撤换。
第十三条验收过程中,承办人应注意发现或预见“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形成并向建设单位或通过会审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评定应当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测试的结果进行。
评定应严格执行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验收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场告知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的结论。
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应一次性告知所有问题。
建设或其它单位提出疑问的,承办人应热情予以解答或依据规范提出整改建议。
第四章验收的会审与审批第十六条国家、地方消防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和事项,承办人应填写《会审记录表》并准备会审资料。
支队每月两次、大队每月一次定期召集工程技术人员集体会审研究工程项目中的疑难事项。
会审的结论形成《会议纪要》,参加人员应签字;大队的《会议纪要》应报支队防火处备案。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行政审批按照权限划分:支队分为承办、复核、行政审批三级;大队分为承办和行政审批两级。
支队验收项目的审批时间共计17个工作日,大队验收项目的审批时间共计10个工作日。
支队和大队验收承办人应分别在11个工作日和6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任务,不得超期办理或无故退办。
验收时必须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基本情况记录表》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审批流程纪录表》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应在网络上流转。
复核及行政审批领导应分别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转审批。
防火内勤和窗口工作人员应在1个工作日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制作完毕并通过窗口发送至相关单位。
第十八条领导审批后的验收结论应在“苏州消防网”上公布,供公众查询、监督。
第五章行政处罚第十九条验收中发现的下列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应重点进行行政处罚:(一)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工厂、宾馆饭店、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单位和大量生产、储存、销售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二)建设和施工单位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三)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单位;(四)生产、销售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的单位;(五)违反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检测的单位;(六)已经使用但不具备消防审批手续的“三合一”、“多合一”的场所。
支队将对消防施工、产品、检测、维保等单位建立信用档案,验收中发现的各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将定期在“苏州消防网”上予以通报。
第二十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验收承办人应在验收结束后立即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书》同时在网上流转审批。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应自验收之日起的4个工作日送达;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时,应在届满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送达《复查意见书》。
第六章验收的法律文书与档案第二十一条验收承办人应不断提高验收意见书的制作质量。
验收意见书应做到格式统一、语言规范、内容完整、标点符号正确、结论准确。
验收不合格意见还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每条意见应明确发现的问题及其具体部位(建筑、楼层、轴线等);(二)注明违反法律、规范或标准的名称及其条、款、项;(三)根据规范标准提出改正措施。
第二十二条验收人员应对本人验收的建筑工程档案的质量负责。
验收档案资料应满足总队档案管理的具体规定,不能缺项,严禁错项。
验收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二)《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变更的批复;现场勘察记录;施工检查记录(三)消防设施的检测报告,电气检测报告(仅限于按照规定需要检测的建筑工程项目)(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五)建筑和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的竣工图、建筑平立剖面竣工图和消防设施的系统竣工图(六)设计施工图(总平面图、平面图和系统图)(七)消防产品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书(八)《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或《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九)B1、B2级内部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检测报告(十)规划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大队的验收项目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立档案。
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验收档案由内勤统一制作和管理,验收结束后,应在30日内建立验收档案;消防监督数字化系统中验收档案由验收承办人负责建立并录入信息。
查阅、借阅档案应登记。
第七章验收工作纪律第二十四条承办人不得个人擅自组织大型工程的消防验收。
第二十五条验收人员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中应严格遵守公安部消防局“四个严禁”等有关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检测单位。
第二十六条验收人员应忠诚可靠、老实本分、廉洁自律。
严禁收受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礼券;严禁吃、拿、卡、要,败坏支队荣誉;否则将应按照总队和支队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调离验收岗位。
第二十七条支队对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实行质量抽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