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 studies 译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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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Studies 译文赏析

14英法八班何静雨 19

原文分析

从句法的角度来看,全文多使用短句,排比句,简洁明了,气势磅礴;同时多使用被动句,使文章更为严谨,周密。从语义的角度来看,全文短小精悍,含义隽永,仅305个词,却把读书的妙用和读书的方法两个问题说得透彻,庄重典雅的大词语的运用体现出了作者的冷静和理性,散文的语言又蕴涵哲理的思想深度。从文体上来看,培根的这篇文章有三大优点,其一:工整匀称的排比。在这篇文章中.三部结构或三项排比的使用是非常普遍的修辞手段。排比是把结构相同或相似、意义相关、语气一致的几个词组或句子并列使用。排比的次序一般由轻到重,由低潮到高潮。这种排列方式语言简洁明了,结构精致对称,形成视觉上的匀称美。从文体功能方面来说,它便于表达强烈的感情.突出所强调的内容,同时能够增强语言的气势。培根的《论读书》中的大多数排比句中同时又使用了省略手段,二者结合使用使句子更加简洁,信息重点更加突出。其二:触类旁通的类比。培根的散文除了大量使用排比和省略手段外,还不定时机地使用类比修辞手段。类比是把难于理解的现象或非常陌生的事物同人们熟悉的事物或行为过程进行比较,这一比较是建立在二者某些方面特征相同或相似的基础之上,恰当使用类比不但能够易于切入主题,而且容易令人信服。其三:平衡对称的节奏。在培根的这篇文章中,语音和韵律的使用使文章更加朗朗上口,同时也有利于作品的流传。从文化层面来看,在对译文进行分析之前,首要的应是对原作的深入理解,而理解作品的入口莫过于从作者及其生活的时代背景出发。英国文艺复兴时期,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坚持以科学方法思考,依靠观察获取知识,从而成就非凡思想,是杰出的哲学家,科学家及散文家。培根散文的特点: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然而身为高官贵族的培根,他的这篇文章所面对的读者是贵族、官吏,或者他们的子孙,所以他面向的群体文化程度较高,文章也较为难懂。

原文与译文对比

在句子结构上,原文采用了大量的排比句,以突出重点增强气势和美感,还多处使用虚拟语气与被动语态,以增强论述的客观性与说服力,而译文虽仍采用大量排比句,却化被动为主动,化静态为动态。在语言使用上,原文使用了文雅的大词和大量的抽象名词,而意义相似或相关的词用and连接。而译文则少连词,用意思连接上下文,化大词为具体词语,使文章更为通俗易懂。在文体风格上,原文属于教育类的论述性文章,宜于使用正式庄重的语言,三个译文均遵循作者意图,将其译为严谨的论述性文章。整体而言,原文较为严谨周密,用词更为准确,但由于此文章面向当时社会的高知人群,所以整篇文章较为难懂,虽译文未能把握贴切原文,却更为通俗易懂。

目的语平行文本对比

其实,从宏观上来说,我个人认为,相比之下,译文二的翻译最为精辟,也最为经典,个人认为可以评为9分。为什么这么说,其原因有二。一是对仗工整,有文言风格;二是简洁,无冗杂的字、词、句。至于译文一与译文三的译文,我认为则稍逊一筹,评为6分,7

分。不过,译文一与译文三的译文比较白话文,是我们大家平时交流所用的语言,比较容易理解。译文二既忠实于原文,又忠实于论文的“总分结构”,而且用词方面多用四字句,又与长短句结合,骈散互补,在“雅”方面也不输原文,总之,译文二遵循“信,达,雅”的翻译原则,其他两个译文相对较差一些。

由于原文不属于现代英语,其中多处表达不符合今天的英语用法和习惯,译者需要超越表层语言结构的束缚,深入探究原文的思维运作的真实意图,熟练地运用双语转换的各

种技巧和方法。在这个方面我同样认为译文二更为出彩。其一,只有译文二使用了词类转换法。如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 for ornament, and for ability.只有译文二把名词用作动词,译为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而译文一译为学习可以作为消遣,作为装点,也可以增进才能。三则译为读书能给人乐趣,文雅和能力。可见,译文二充分发挥了汉语的动词优势,即把英语的一些名词和介词换成汉语的动词或动词结构。如Others to be read ,but not curiously.也唯有译文二遵循正反译的技巧,将其译为有只须大体涉猎者,使译文忠实而合乎汉语语言习惯。如Histories make men wise; poets witty; the mathematics subtle; natural philosophy deep; moral grave; logic and rhetoric able to contend.译文二和译文三都采用了增译法,原文使用了一个动词make,显得简洁流畅,而译文二和三都重复使用了“使”,还补充处“the man”,加强了排比效果,也更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如if his wit be called away never so little, he must begin again.唯有译文二采用了减译法,在译文中省去了his,更为简洁。

综上,三人译文各有千秋,正所谓“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个人看法不同

而已,所以,我认为译文二总体上更为经典的,信、达、雅三者皆有,且更加灵活使用了较多的翻译方法与技巧,译文二与译文三,信,达,比较明显,雅或许并不出色,较为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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