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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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隆昌县石盘滩水电管理站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石盘滩水电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仅适用于隆昌县石盘滩水电管理站。
本制度所称大坝,包括隆昌县石盘滩水电管理站所有永久性得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水库周围垭口得挡水建筑物以及这些建筑物得地基与附属设施。
1、3隆昌县石盘滩水电管理站大坝得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
1、4隆昌县石盘滩水电管理站大坝得安全管理实行从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全过程管理。隆昌县石盘滩水电管理站大坝运行实行安全注册制度与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5电站大坝得安全管理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电站得行政正职全面负责大坝得安全管理工作,就就是大坝安全第一责任人。
1、6 隆昌县石盘滩水电管理站大坝得安全管理要充分发挥与利用水务系统内部得力量,积极借助水务系统以外得技术力量,共同做好大坝得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职责
2、1隆昌县石盘滩水电管理站得安全管理职责
2、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与上级单位得关于大坝安全管理得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2、1、2编制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与长远规划,报上级批准实施;
2、1、3按照批准得设计防洪标准与水库调度原则,编制年度水库调度方案与水库防洪调度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1、4编制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得各项规程与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日常运行、观测、巡查、维护、检修,确保大坝处于良好得工作状态;
2、1、5组织做好大坝日常检查、年度详查、定期检查与特种检查等大坝安全检查,并按规定申报注册;
2、1、6编制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与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定年度演练计划,组织进行演练;
2、1、7根据上级批复得加固与改造工程(包括监测系统更新改造),组织实施水电站大坝得补强加固、更新改造与隐患治理,组织实施病坝、险坝得除险加固,确保加固与改造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1、8组织分析异常现象与险情,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做好水电站大坝事故抢险与救护工作;
2、1、9实施大坝安全监测工作,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仪器得检查、率定、校验、鉴定工作,保证监测仪器能够可靠监测
运行期得安全状况;
2、1、10负责对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得资料整理、分析以及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其她有关安全技术资料得收集、分析、整理与归档保存,建立健全大坝安全技术档案及相关数据库;
2、1、11组织协调做好大坝安全运行信息化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
2、1、12负责做好大坝得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任何单位与个人干扰与破坏水电站大坝得正常安全管理工作;
2、1、13组织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人员技术培训与工作考核;
2、1、14按要求上报有关报告(异常)、报表、材料。
3大坝得运行管理
3、1隆昌县石盘滩水电管理站得水库调度,必须以电站大坝得安全为前提,严格按照水库调度方案进行。
3、2大坝运行必须执行批准得运行、维护、操作规程,以及防洪调度原则与设计规定得闸门运行方式与开启程序。
3、3每年汛前,电站应当按照水电站防汛要求,对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泄洪设施与水情通报等进行全面详细得检查。对泄洪闸门、启闭设备、备用电源进行试运转,确保设备完好、动力可靠、通信畅通、照明充足,并做好防洪器材以及交通运输设施得准备工作。每年汛期,加强对电站大坝得巡视检查,做好电站大坝得安全
监测、水情测报与水库调度,确保泄水建筑物闸门与有关设施能够按照防洪调度原则与设计规定安全运行。每年汛期前后,电站应对大坝近坝库岸与下游近坝边坡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应及时妥善处理。
3、4电站必须加强大坝安全监测得全过程管理。监测设计应保证监测项目布置合理,监测手段切实有效;各种监测设施得选型、埋设、安装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得要求,并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施工安装与观测。对监测设施应采取必要得保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经常性维护。对于运行中得大坝,如缺少必要得监测项目,或监测设施受损失效,无法满足安全监测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设施得更新改造,积极采用成熟得先进技术,逐步实现安全监测得自动化。
3、5大坝观测资料分析分经常性观测资料分析与长期观测资料分析两种。经常性得观测资料分析,水电站可结合日常观测资料整理、年度资料整编与年度详查进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分析、判断,确有问题得,及时处理并报告。长期观测资料分析每五年进行一次,也可结合大坝定期检查进行。长期观测资料分析应满足揭示观测量变化规律、评价大坝工作性态、指导安全运行得要求,并提出监控范围。长期观测资料分析须经过专家系统鉴定,鉴定结果及分析结果要备案。
3、6电站对水工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检查,掌握工作状况,发现隐患,消除缺陷。电站应每年汛后组织对大坝进行评级,水工建
筑物按照《水电厂水工建筑物评级标准》进行评级,编写评级报告并备案。
3、7电站要按照规定应做好大坝安全异常情况得报告。当出现大坝监测值异常、大坝出现严重裂缝、有较大漏水或透水、边坡护坡坍塌、水工建筑物不均匀沉陷或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应积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或工程措施,并根据严重程度及时上报。
3、8电站应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得人员从事大坝得安全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对各层次得管理与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技术培训,按规定需持证上岗得,必须有上岗资质。
3、9电站必须建立健全大坝安全档案。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得资料及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与历次检查、鉴定记录及定期检查等相关报告,加固与改造设计及施工监理文件,险情处理记录等其她有关安全技术资料得收集、整理与归档保存,档案应准确、完整。定期收集、整编、整理与归档得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大坝观测资料月、季、年度资料分析报表、分析报告; (二)大坝日常检查记录表、维护记录表、大坝监测自动化系统检查、维护记录、报告;
(三)大坝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年报、有关会议纪要;
(四)大坝缺陷处理、补强加固、改造等得申请批复文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