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分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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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分级管理办法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SDXS 459-2012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油站分级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单位加油站分级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加油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加油站管理规范》(2008版)

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

3.1 分级管理:是指根据加油站经营规模、经营质量的不同,对加油站管理规格进行的分级和管理。

3.2 可比利润:以加油站单站核算为基础,加油站毛利总额扣除加油站可控费用后为可比利润。

3.3 可控费用:以加油站单站核算为基础,剔除加油站固定资产折旧费、租赁及配送运费后的商品流通费用。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3-01-01制订2013-01-01实施

4 重要风险

4.1 加油站分级管理办法制(修)订未经有效审批。

4.2 加油站等级未经有效评定。

4.3 加油站等级未经公司领导审批。

5 职责

5.1 人事处是加油站分级动态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 负责制(修)订加油站分级管理办法;

5.1.2 负责按规定对运营加油站的等级进行评价确定和动态管理;

5.1.3 负责根据运营加油站的等级评定结果对加油站的薪酬等级、加油站经理的薪酬等级、加油站吨(升)油提成等进行评价和动态管理。5.2财务处负责提供运营加油站单站核算数据,即加油站纯枪销量、可比利润及非油收入数据。

5.3加油站管理处负责审核运营加油站纯枪销量数据。

5.4非油品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核运营加油站非油收入数据。

6 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总则

6.1.1加油站分级管理为了激励基层员工不断提高加油站经营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加油站效益提升。

6.1.2 分级管理的原则

6.1.2.1 突出效益、注重激励原则。分级管理评价指标要体现运营加油站销售规模和经营质量。

6.1.2.2 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原则。分级管理评价指标量化,划分标准明确,考核评定流程清晰。

6.1.2.3 目标管理、动态管理原则。加油站分级实行标准只升不降的目标管理机制和等级能升能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促进加油站规模、效益持续增长。

6.2 分级办法

6.2.1 加油站分级评定标准,将运营加油站划分为七个等级。

6.2.2 运营加油站分级评定指标包括纯枪销量、可比利润和非油收入3个指标(详见附录1) 。

6.2.3 加油站纯枪销量、可比利润、非油收入同时满足一定等级条件时,定为相应等级。

6.2.3.1对于新开业加油站设定培育期,原则为一年。具体时间按照如下方式确定:若6月30日之前投运,则截止当年12月31日为培育期;若6月30日之后投运,则延后至下一年12月31日止为培育期。培育期内根据可研纯枪销量和上一年全省加油站平均达销率折算的年销量进行定级,培育期过后,若培育期不足一年,按照最后一个季度的指标数据折算全年指标进行定级;若培育期超过一年,按照最后半年的指标数据折算全年指标进行定级。

6.2.3.2由于政策限制不能开展非油业务的加油站根据纯枪销量、可比利润两项指标进行评定,其中纯枪销量指标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可比利润不变。

6.3 考核评定

6.3.1 公司于每年初对所属各加油站按本办法组织评定等级,1月20日前下发文件,通报各分公司加油站分级评定结果。

6.3.2在进行考核与评定过程中,各处室要保持评定指标取数口径等方面一致,并与所属单位充分沟通。

6. 4 结果应用

6.4.1 运营加油站分级考核评定结果与加油站经理年薪提成、加油站员工绩效提成挂钩。

6.4.2加油站经理年薪兑现方式:年初,按照上年度数据评定的加油站等级确定加油站经理月度预兑现标准;年底,根据当年的数据评价

的加油站等级确定加油站经理年度兑现标准。

6.4.3 结合加油站经理资格认证,各等级加油站任职条件为:一、二、三级加油站经理须取得高级加油站经理资格;四、五级加油站经理须取得中级加油站经理资格;初级加油站经理资格为加油站经理上岗资格,新上岗加油站经理须具备初级资格,现任加油站经理要在两年限期内至少取得初级资格。

6.4.4 相应等级的加油站经理可以参加机关管理岗位竞聘:一级加油站经理可参加副处级岗位竞聘;二、三级加油站经理可参高级主管岗位竞聘;四级加油站经理可参加主管岗位竞聘;五级加油站经理可参加主办岗位竞聘;六级加油站经理可参加助理主办岗位竞聘;七级加油站经理可参加办事员岗位竞聘。

6.5 其他规定

6.5.1 公司将根据发展实际对分级办法和标准不定期进行修订。

6.6 附则

6.6.1 所属各单位无需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6.6.2 本办法由人事处处负责解释。

6.6.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 相关制度

7.1 《山东销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QG/SDXS 467-2002)

8控制证据或记录(样表或模板)

8.1 《加油站分级标准》(人事处设置,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使用,公司及所属各人事部门保存,保存期2年)

9执行要点(见附录2)

10 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图(见附录3)10.1 加油站分级管理(附录3)

编写部门: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人事处编写人:祝敬寒

核稿人:蔡玉虎

审核人:袁瑞森

审批人:杨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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