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模式在当代中国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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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以房养老”的背景介绍:我国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的挑战,随着生育率的下降和长寿人口的增加,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在这种背景下,房地产作为重要的资产之一,成为了许多老年人的主要养老方式之一。

我国“以房养老”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政策不够完善、风险隐患较大、市场需求不足等种种因素,制约了该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推广。

探讨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对于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字数:251】1.2 问题现状我国目前存在着“以房养老”的现实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房价居高不下,让很多老年人的房产财富无法充分释放,难以实现“以房养老”的计划。

房产市场存在波动风险,老年人将房产作为养老资金可能会面临到时无法变现或资金缩水的风险。

由于财产集中在房产上,老年人的财产分散度不高,缺乏多元化投资,也给养老计划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政府在“以房养老”方面的政策措施尚不完善,缺乏规范和保障,导致老年人在实践中遇到困难和风险。

我们需要认真审视目前的问题现状,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靠和稳定的养老保障。

2. 正文2.1 我国“以房养老”的定义具体来说,老年人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房产出租或者出售给养老机构,以换取一定的养老服务或者养老金。

这种方式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一个稳定的养老保障,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房产资源,解决老年人养老难题。

目前我国“以房养老”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传统的观念认为房产应该传给子女,老年人对于“以房养老”的接受程度不高;养老机构的品质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老年人担心将房产交给养老机构可能会受到损失。

政府部门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提高老年人对“以房养老”的信心和认可度,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确保养老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我国“以房养老”具有一定的潜力和发展空间,但需要在政策、服务和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推动这一养老方式的健康发展。

浅析以房养老在的现状与前景

浅析以房养老在的现状与前景

浅析以房养老在的现状与前景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速,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一大难题。

如何在老年人面临退休后生计问题的情况下呈现出一种和谐的养老方式,已经成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以房养老方案被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接受和认可,并慢慢地转变为管中窥豹式的趋势。

I.浅析现状以房养老方案是指老年人把自己的房子,转移至养老机构或保险公司,以换取业主补偿费用或终身养老服务。

这样的模式最大的优点就是降低老年人在养老阶段的负担,帮助他们转移养老压力,能够舒缓老年人心理的负担和经济负担。

目前,以房养老已经得到许多机构的支持。

这些机构分别是以银行、保险、房地产、养老服务机构和政府为代表。

例如,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平安保险、绿地养老等,都开始推出自己的以房养老业务。

企业推出的以房养老计划主要的模式是:1.抵押贷款模式:这种模式下,老年人把名下房产资产抵押给养老机构,得到对应的资金支持。

2.买断模式:这种模式是指,老年人把自己的房子直接出售给养老机构,机构会安排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面,为老年人提供终身免费的入住养老服务。

3.租赁模式:这种模式是指,老年人把自己的房子出租给养老机构,并在之后收取租金或定期向老年人提供服务。

这三种模式中,最为普遍和主流的是买断模式和抵押贷款模式。

尽管以房养老方案具有许多优点,例如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简便的资金来源、缓解养老压力等,但在实践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房屋评估价值面临着不确定的风险。

在以房养老的投资收益方面,由于房产市场的波动性,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的房产市场的波动性较大,故评估房屋的价值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员参与。

但是,由于相关行业的资质认定较为缺乏,导致评估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其次,另外一个主要问题是服务质量保障。

例如,在全国分布较多的绿地养老,其主要服务方向是独立居住老人。

但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家庭的养老需求却无法被满足,导致了服务不足的问题。

II.前景展望尽管以房养老方案存在上述问题,但是由于老年人对养老方式的需求日益增长,以房养老方案的前景十分美好。

我国“以房养老”问题的可行性探讨

我国“以房养老”问题的可行性探讨

我国“以房养老”问题的可行性探讨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传统的养老模式已经不足以有效解决当前的问题了。

通过“以房养老”模式对现有养老模式的有力补充,为国家、社会和家庭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新的选择。

本文重点阐述了国内外以房养老的发展历程和现状,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以房养老”模式。

关键词:我国;以房养老;可行性;对策探讨引言:近年来,老年人在我国人口结构中的比例持续上升,人口老龄化化的趋势和比率不断上升。

我国的养老供给不能满足需求,很多城市的养老院都出现了“一床难求”的现象,这反映了养老院供给严重不足的状态。

“4-2-1”家庭结构由于长期限制生育而形成的,这种结构使家庭养老问题面临严峻考验。

同时,我国养老保险和商业人寿保险也存在着诸多局限性,解决这一矛盾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重大挑战。

1 “以房养老”模式提出的社会背景以房养老模式是对老年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房的使用周期和生存余命差异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和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获得养老补偿金的方式。

以此来保障退休以后没有收入的养老生活。

在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国家社会和个人都面临较大的养老负担,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对部分群体适用,可以有效的减轻当前我国社会的养老压力,但是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适用性还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1.1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在2018年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17年以来,我国65周岁以上的人口已经达到11.4%,劳动人口仅占总人口的百分65.6%,较上一年下降了0.7个百分点。

这些数据反映出我国当前人均寿命延长以及计划生育实施以来,人口老龄化问题在日益加剧。

1.2 传统养老模式功能弱化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导致多数的家庭结构都是4-2-1,虽然从2015年起实施二胎政策,但是还没有收到明显的效果。

独居空巢老人占整个老年群体的40%,这一数据使得传统的养老模式功能在弱化,需要我们尽快提出适应社会潮流的养老模式,建立一套多样化的养老制度。

以房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研究

以房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研究

以房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研究“以房养老”模式是建立在金融保险工具和手段的基础上一种新的养老基金来源模式,在国外已经被证明是一种成熟的融资途径和有效的养老方式。

集中探讨了以房养老模式的特征、在我国推行的背景和适用性分析。

标签:以房养老;可行性;老龄化1引言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科学技术的进步,人民医疗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在健康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人口平均寿命大大延长。

在全社会人口中,年轻人口比重的进一步降低和老年人口比重相对的提高,最终表现为全社会人口中老年人口过快增长和比重的加大,即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

在这种状况下,我们更应当开拓养老金的来源渠道,放宽养老思路,使养老方式呈现多元化发展。

“以房养老”模式起源于荷兰,发展最成熟的是美国,该模式在世界上20多个国家相继推出,已经成为全世界老年人改变传统生活方式、享受高质量生活和实现生活效用最大化的重要途径。

2以房养老模式的含义和特征2.1以房养老模式的含义以房养老模式,是指以产权独立的房产为标的,在不必出售房产所有权和继续保留住房使用权的前提下,以中低收入老年人为对象,将其手中持有的房产以反抵押的形式向保险公司办理住房养老保险,再由保险公司通过年金支付形式,每一期向投保人支付养老金,从而解决养老问题的一种养老模式。

2.2以房养老模式的特征(1)投保人资格规定。

目前不同国家对投保人的资格都有一定的限定:在美国,只有60岁以上且收入水平低于贫困标准的老年人才有资格申请这种模式;在日本,只有62岁以上,收入水平低于贫困线的无子女的老年人才有资格申请;在新加坡、英国等也有不同的要求。

(2)完善的房地产市场。

在美国由联邦全国抵押协会、政府全国抵押协会、联邦住房贷款抵押公司共同组成房地产二级市场,与联邦住房管理局和联邦储蓄等政府机构提供的担保体系共同保证“以房养老”模式的低风险和高回报。

房地产市场的流动性强是这种模式在美国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在这个背景下,房地产作为人们重要的财富来源,以房养老政策逐渐成为一种备受青睐的养老方式。

目前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却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探讨并提出对策。

1.政策不够完善。

我国“以房养老”政策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此类业务。

由于缺乏明确的管理规定和监管机构,导致“以房养老”市场缺乏规范和透明度,让老年人和家庭在利用房产养老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2.认知水平不高。

由于我国“以房养老”政策相对新颖,老年人对于这种养老方式的认知水平不高。

一些老年人对于“以房养老”缺乏深入了解,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误导,从而导致在选择养老方式上存在一定的迷茫和困惑。

3.缺乏专业指导。

在“以房养老”领域中,缺乏专业的指导和服务机构,老年人在进行养老规划时无法得到专业的建议和指导,往往容易陷入一些不利的交易中。

4.市场乱象丛生。

目前,我国“以房养老”市场上存在着一些乱象,一些不法机构以各种形式进行欺诈,给老年人带来实质上的损失。

二、对策建议1.加强立法和监管。

政府应加大对“以房养老”政策的立法和监管力度,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规范“以房养老”市场,确保老年人和家庭的合法权益。

2.加强宣传和教育。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对“以房养老”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对“以房养老”政策的认知水平,让他们能够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这种养老方式,减少受到不良信息的误导。

3.建立专业服务机构。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建立更多的“以房养老”专业服务机构,提供老年人在养老规划中的专业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选择和规划养老方式。

我国“以房养老”政策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加强政策监管、提升老年人认知水平、建立专业服务机构和打击市场乱象等措施,才能让“以房养老”政策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靠、稳定的养老保障。

中国“以房养老”研究综述

中国“以房养老”研究综述

中国“以房养老”研究综述中国“以房养老”是一种通过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来获得养老金的养老方式。

在中国,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以房养老逐渐成为一种备受关注的养老方式。

本文将就中国“以房养老”的研究综述进行分析。

目前,以房养老在中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完善的政策和市场体系。

随着政府对养老问题的重视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以房养老未来有望成为一种重要的养老方式。

二、以房养老的优势和劣势1. 优势以房养老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将房产变现,提供老年人的养老保障。

老年人通过将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可以获得一定的养老金,可以解决养老金来源不足的问题。

以房养老还可以缓解子女负担,让子女更加放心,减少家庭矛盾。

2. 劣势以房养老的劣势主要体现在风险和限制方面。

抵押房产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养老金无法覆盖抵押贷款,就有可能导致房产被银行或保险公司强制执行。

以房养老对房产的限制比较严格,比如抵押的房产必须是业主本人的住房,且房龄和房价都有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都对老年人的选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以房养老的政策与实践中国政府对以房养老的政策一直在积极探索和推进。

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发展以房养老的相关政策,为以房养老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支持。

一些地方政府也对以房养老进行了一些尝试,比如北京、上海等城市就推出了相关的政策试点。

在实践方面,一些金融机构也开始逐渐开展以房养老业务。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以及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都推出了以房养老产品。

这些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为老年人提供了养老保障,也为以房养老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以房养老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金融机构对抵押房产的评估标准不统一,给老年人融资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以房养老的利率和风险也需要更加完善的监管与制度保障。

1. 完善政策法规。

政府需要出台更加明确和全面的以房养老相关政策,建立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规范以房养老市场的发展。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1. 引言1.1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我国“以房养老”是指通过将房产资产转化为养老金来实现养老保障的一种养老方式。

目前,我国“以房养老”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方式,受到越来越多老年人和家庭的关注和选择。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关注自己的养老保障问题,并希望通过“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来解决养老难题。

目前,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兴起较晚。

与传统的养老方式相比,“以房养老”是一种相对较新的养老方式,在我国发展尚属初级阶段。

存在较多的政策空白。

目前我国相关的“以房养老”政策和法规还不够完善,存在许多不明确和模糊的地方,导致养老市场的不规范和混乱。

缺乏统一规范和监管。

由于我国“以房养老”市场发展较快,但监管机制尚不够健全,导致一些不法行为和风险问题时有发生。

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加强监管与规范发展,推动多元化发展,以确保老年人的权益和养老保障。

1.2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对策为解决我国“以房养老”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监管与规范发展。

目前“以房养老”市场亟需监管部门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养老机构和服务的监督检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要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明确养老服务的产业标准和行业规范,防范和化解各类养老风险。

为促进“以房养老”行业的多元化发展,应该推动相关机构和企业开展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一方面,鼓励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与房地产、金融等行业深度融合,拓展养老服务的供给模式和渠道。

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以房养老”事业,鼓励民间资本、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开展创新性的养老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

加强监管与规范发展以及推动多元化发展是当前我国“以房养老”面临的重要对策。

只有通过规范发展和多元化发展,我国“以房养老”才能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便捷、安全的养老服务,促进老年人健康、幸福、有尊严地老龄化。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

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以房养老”政策应运而生,成为老年人养老的新选择。

本文将就现阶段我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及对策进行分析和讨论。

1.政策规定“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得一定的贷款或者年金,用以补贴其生活开支。

我国在2013年首次推出“以房养老”试点项目,随后在2014年正式出台《关于开展以房养老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以房养老”政策在我国得到了全面的推广。

2.政策效果“以房养老”政策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推广。

通过将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老年人可以获得一定的贷款或者年金,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新的养老选择。

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也能够通过收取一定的利息和服务费来获取一定的利润。

3.问题和挑战“以房养老”政策在实际执行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政策的透明度问题,一些金融机构在执行“以房养老”政策时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老年人在选择金融产品时往往缺乏科学的评估和把控。

其次是政策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问题,当前金融机构对于房产的评估标准和贷款额度并不统一,导致了政策的执行效果参差不齐。

最后是政策的监管和风险防范问题,目前缺乏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一些金融机构在执行“以房养老”政策时存在着一定的违规行为,给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一定的损害。

二、对策建议1.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在推广“以房养老”政策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老年人普及“以房养老”的政策内容、操作流程、风险提示等信息,提高老年人的理财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让他们能够更加理性地评估和选择金融产品,避免因追求高收益而冒险投资。

2.建立评估和监管机制在执行“以房养老”政策时,需要建立统一的评估标准和贷款额度,确保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公平性。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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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模式在当代中国的探讨作者:洪铭璐赵万才来源:《智富时代》2015年第06期【摘要】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人口红利的消失,人口老龄化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然而人口结构的变化,使得传统的养老模式遭受到严重挑战,“以房养老”这种新的制度将在2014年正式实施。

本文将分析“以房养老”这种新模式在中国的形成基础、目前出现的困局,并对我国“以房养老”体系提出几点建议,以更好的完善这种制度,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关键词】以房养老;现状:风险:阻碍;完善“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

①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目前,“以房养老”的模式主要有两种。

分别是美国模式和新加坡模式,也叫逆向年金抵押贷款和住房产权信托。

一、中国人背景以及“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的提出(一)产生和发展“以房养老”模式起源于荷兰,而发展最成熟、最具代表表性的则是美国。

②此项业务在美国兴起,并由此开始向世界各国蔓延。

(二)国际标准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一个国家0-14岁人口在总人口当中所占比重越大,这个国家的人口就越年轻;一个国家0-14岁人口逐渐减少,15-64岁人口增多,65岁及以上年龄人口在7%以下,则这个国家的人口越呈“成年型”;一个国家65岁老年人口在总人口当中所占比重超过了7%,则这个就已家的人口就进入了"老龄化"时期。

若按此标准,我国从1999就已不步入老龄化社会。

(三)我国人口结构现状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表明,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成为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人的国家,而且老龄化进程正在加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提供的预测分析,据“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组预测,2014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2025年达到3亿。

2042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30%。

(四)“以房养老”在中国的提出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老龄人口的增多,人口红利的消失,这些都将无疑给国家的养老政策提出了新的巨大的挑战,也将给经济发展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等各个方面带来巨大的影响。

由于我国大范围的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时间短,子女经济状况不佳,养老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因素,使得老年人的生活缺乏有力的经济保障,特别是当他们成为空巢老人时,他们的生活就会陷入困境。

如何使老人安度一个舒适安享晚年?在这种背景下,2006年三月全国“两会”上,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提出了“以房养老”模式,“60岁前人养房,60岁以后房养人”,建议成立课题小组进行可行性调研,并选择了大城市做试点,待成熟后再向全国推广。

二、“以房养老”在中国可行性的依据(一)理论依据第一,生命周期假说生命周期假说又被称为消费与储蓄的生命周期假说,这一理论假定人为理性的消费,在追求其个人效用最大化时,追求其生命周期内一生的收入和财富效用最大化而其约束是生命周期内的收入与消费支出的平衡。

以房养老方式正是借鉴生命周期理论思想,显示人们的消费平准化倾向,从家庭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效用最大化的目标着手,实现住房和养老的最佳组合。

第二,资产流动理论,每个家庭都拥有大量资产,而不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性也不尽相同流动性是资产发挥功用的前提,资产只有在不断的流动中才能发挥其功能并实现价值的增值。

这就是该理论的核心。

住房是家庭资产中价值较大的资产,盈利性和安全性较好,但流动性差,一般只有在出售或出租时才有经济利益流入。

第三,家庭代际财富传递理论家庭代际财富传递理揭示的是代际之间财富的传递及其影响。

涉及社会、家庭创造的财富如何在父代与子代之间发生流动,以及这种流动会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何种影响。

作为经济组织,如何使家庭资源的效用最大化,不只是某一代人之间的财富效益最大化,及家庭内的财富传递。

4、期货权理论“以房养老”实质上是一种住房“期货化”形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老年人将住宅作为“期货”,预售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是特定机构,并从那里获得年(月)金,而此时老年人对该房产依然拥有居住权,直到老年人离世,房产才可以交割,所有权才有权归贷款机构所有。

(二)现实基础1.多重问题给社会养老施压在人口老龄化的今天,社会化养老越来越凸显其弊端,越来越不能承受当今的社会压力。

2013年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在相当长时期里第一次出现了绝对下降,比上年减少345万人,这意味着人口红利趋于消失,导致未来中国经济要过一个“减速关”。

人口红利的消失,城镇领退休的速度加快,农村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增多,这些问题均增加了社会养老金的压力。

2.国家“未富先老”加剧养老问题今天,我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

改革开放的30年,中国的经济迅速增长,巨大的市场吸引力,使得国际怎本不断的投入中国。

然而,自上世纪50年代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化阶段,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目前中国进入了一个老龄化的高峰时期。

经济的高速发展并没有和我国的社会福利保障体制同步,养老水平、保障体制的滞后,出现了大量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巨大的要老金亏空。

这都依赖国家财政的支撑。

在国家经济提速阶段,也正是我国的老龄化高峰时期。

就我国的人均GDP而言,也远低于发达国的水平。

典型的“未富先老”,这也将加剧我国的养老问题。

3.人口结构变化,传统的养老模式遭遇挑战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口剧增,促进了当时经济的发展;显然人口的高速增长也将阻碍经济的发展。

计划生育的实施,控制了人口增长,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人口结构问题:人口结构呈到三角,家庭结构呈“4-2-1”模式;③即一对夫妇要赡养他们的4为老人,同时要抚养他们他们的子女。

资源有限的同时,赡养费用的巨大投入,养老问题成了考虑重要的问题。

4.养老机构的不完善,发展缓慢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一是服务设施不足。

目前,城市建设中对养老服务用地和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建设缺乏规划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缺的情况更为严重,特别是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空巢、留守老人的养老服务匮乏。

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基础薄弱,已成为我国老龄工作的一大突出问题。

二是专业护理人员短缺。

三是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

养老行业属于投资回报率低的微利行业,民间资本参与的意愿不强。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我国推行“以房养老”模式具有较强的现实基础,此外,推行“以房养老”也可以盘活住房,优化固定资产,实现个人资产的优化配置。

三、实施“以房养老”的风险与阻碍我国在“以房养老”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以下一些风险和困局:(一)金融市场风险对于房产的估值是确定养老金的关键。

而房屋的价格是随市场不停波动的。

房价上涨涨,不排除一些老人反悔:房价下降,给金融机构造成一定的风。

对银行来说,“以房养老”这一新的商业模式,收益回报时间跨度长,前期市场发放金额大,成不高。

而且金融市场的风险性也给以房养老的业务带来了相应的风险。

利率的变化对以房养老的收益有很大的影响。

(二)传统观念仍占主流“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传统观念下房产寄托了家庭情感;“封妻荫子”等观念的盛行,为下一辈留下房产,是老一辈观念。

而这种传统观念阻碍着以房养老制度的建立。

(三)养老体系的不完善,增加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养老机构的不完善,大多数的养老机构只是单纯的营业性机构,并没有家的感觉。

而且,我国目前的养老机构数量少,养老从业人员更是不足百万,养老前景不明朗。

(四)70年有限房屋产权,房屋权属变更后怎么办?近年以来,试点工程有许多,然而成功的却很少。

重要原因就是“居民普遍预计房价将上涨,老人会吃亏”。

而对金融机构而言,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一旦房价波动下行,保险公司或银行的给付能力有限,风险也较大。

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如果再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建造在土地上的房屋不属于个人,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很大损失。

四、如何健全“以房养老”的体系(一)科学认识“以房养老”,改变传统观念我国的传统的财富代际关念根深蒂固,如如何让民众接受新的消费观,除了经济措施外,现代理财观念也相当重要。

清楚的认识“以房养老”只是一种新的养老模式,不是子女不用尽养老义务或者由国家承担养老责任。

使得家庭固有的资本发出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社保专家表示,观念的转变需要加大对“以房养老”这一新的养老方式的正确宣传引导,特别是厘清认识误区。

即以房养老只是让渡房产获得改善型养老待遇,并非拿房子换基本养老待遇。

(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保障机制和贷款机构保护体系“以房养老”的顺利进行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风险的控制。

建立完善的担保机制,尤其是政策性担保机制的建立,有利于降低业务的经营风险,提高机构开展的此项的业务的积极性。

2013年9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4年6月17日,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其他制度的跟进,有利于以房养老的制度进一步完善。

(三)建立金融贷款、担保、资产评估等机构的合作平台“以房养老”涉及房地产、银行、保险、及行政管理多个领域,,其推广需要各方共同的配合和协调,这是“以房养老”得以实施的平台。

完善对房地产评估的市场,建立规范、高效、立体化的房地产市场的评估。

实现商业银行、担保机构、老人的互惠共赢。

(四)调整经济政策以创造“以房养老”合适的社会环境首先,延长居民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减少市场的交易成本,加速商品的流通,优化社会资源,盘活房地产市场。

解除银行和老人的后顾之忧,可以大胆的进行尝试。

其次,适当的开征遗产税,隔断财富代际传递关系,倡导独立自强的观念,在新时代呈现新的理财观念。

注释:①王艳粉《关于实施“以房养老”模式的意义与对策研究》,《前言》2008年第11期.②翟思达《以房养老:中国老龄化社会养老模式探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2年第9期.③翟思达《以房养老:中国老龄化社会养老模式探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2年第9期.【参考文献】[1]范雪蕾,高子健.“以房养老”模式的国情分析及其实施构想[J].商业时报,2009(08).[2]王艳粉.关于实施“以房养老”模式的意义与对策研究[J].前言,2008(11).[3]以房养老:逆向年金抵押贷款.观察与思考.[4]王丹.“以房养老”面临的五大难题[N].北京商报,2010-12-20.[5]以房养老:中国老龄化社会要老模式探讨.政策分析.[6]以房养老现阶段的四大困局.中国人民政府网, http:///jrzg/2013-09/16/content_2489515.htm.[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网,http:///npc/xinwen/2011-08/26/content_1668274.htm.[8]《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分析》,中国网http:///renkou/6thrkpc /2010-08/19/content_207467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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