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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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案例分析

以房养老案例分析

以房养老案例分析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老年人养老问题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以房养老政策应运而生,成为一种备受关注的养老方式。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分析以房养老政策的运作情况,探讨其优势和不足之处。

某市的李老先生,年近八旬,拥有一套市中心的商品房,房屋估值较高。

李老先生有两个子女,子女们都已经成家立业,不再和父母同住。

李老先生希望能够通过房产来解决养老问题,于是听说了以房养老政策。

他通过银行了解到,可以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然后银行每月给他发放养老金,直到他去世,银行将房屋收回。

李老先生觉得这个政策符合自己的需求,于是便选择了以房养老。

首先,以房养老政策为像李老先生这样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选择。

对于那些子女已经独立的老年人来说,他们可以通过抵押房产来获取养老金,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而不会给子女带来经济负担。

其次,以房养老政策也为房产所有者提供了一种变现的方式,让他们的房产不再“死资产”,而是可以通过抵押变成流动资金,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保障。

然而,以房养老政策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并不是很明确,不同银行对于房产估值的标准也不尽相同,这就给老年人的养老金发放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其次,一旦老年人去世,银行将收回房产,这就意味着老年人无法将房产留给子女,可能会引发一些家庭矛盾。

综上所述,以房养老政策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解决了一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但是,也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一政策进行更加细致的规划和监管,以确保老年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要考虑到家庭的整体利益,避免因此产生矛盾。

希望以房养老政策能够不断完善,为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以房养老案例

以房养老案例

以房养老案例以房养老是指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换取一笔固定的养老金,这种养老方式在我国逐渐受到关注和认可。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了解一下以房养老的实际运作情况。

小王,65岁,退休后的生活来源主要是养老金和子女的资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养老金已经无法满足他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同时,小王拥有一套市区的房产,但是他并不想将房产出售,因为这是他唯一的房产,也是他给子女留下的唯一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开始考虑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

小王通过咨询了解到,以房养老是一种将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换取一笔固定的养老金的方式。

他选择了一家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了详细的咨询和了解,最终决定将自己的房产进行抵押,换取每月固定的养老金。

随着合同的签订,小王每个月都可以按时领取到固定的养老金,这笔养老金可以满足他日常生活的需要,也不用担心生活来源的问题。

同时,小王还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产中,享受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安慰和舒适。

通过以房养老的方式,小王成功解决了自己的养老问题,同时也保留了自己的房产,给子女留下了一笔财产。

这个案例充分展现了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方式的优势和实用性,对于有房产的老年人来说,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养老问题,提高生活质量,保障退休生活的幸福和稳定。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方式的实际运作情况,它为有房产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选择,解决了他们在养老金不足的情况下的生活问题。

同时,以房养老也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更加灵活和便利的养老方式,让他们在退休生活中更加安心和舒适。

总的来说,以房养老是一种值得推广和发展的养老方式,它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解决了他们在养老金不足的情况下的生活问题,也为他们的退休生活增添了一份安心和舒适。

希望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方式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和认可,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选择。

以房养老: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

以房养老: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

以房养老: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
冯永华
【期刊名称】《学理论》
【年(卷),期】2011(000)036
【摘要】伴随我国日益加速的人口老龄化现状,现有的社会养老模式还不能有效地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

在我国推行”以房养老”政策,是对现有养老方式的有力补充,为国家、社会和家庭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开拓一条有益可行的道路。

近几年,根据我国国情,政府和商业部门也在逐步探索和实践。

而这一政策的制定和实行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需要进一步更正和完善。

【总页数】2页(P70-71)
【作者】冯永华
【作者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30019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3.6
【相关文献】
1.以房养老: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
2.新型社会养老模式探析——谈以房养老
3.一种新型养老模式:以房养老
4.试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政府主导、家庭担负、社会参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的养老模式
5.以房养老:我国新型社会养老模式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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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老金的利与弊详析

房屋养老金的利与弊详析

房屋养老金的利与弊详析房屋养老金,作为一种创新的养老金融模式,旨在通过将个人房产价值转化为可定期领取的养老金,以缓解老年人群体的经济压力,并促进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

然而,任何制度或模式都有其两面性,房屋养老金也不例外。

本文将从利弊两个维度,对房屋养老金进行详细论述。

一、房屋养老金的利1. 提升养老生活质量房屋养老金的最大优势在于其能够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养老生活质量。

在传统养老模式下,许多老年人依赖养老金、储蓄或子女赡养等方式维持生活。

然而,随着生活成本的上升和医疗费用的增加,这些方式往往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全部需求。

房屋养老金允许老年人在保留居住权的前提下,将房产价值转化为现金收入,从而增加其经济来源,提高生活质量。

2. 资产保值增值房地产作为一种长期稳健的投资品,其价值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

通过房屋养老金,老年人可以在享受现有房产增值带来的收益的同时,将部分或全部房产权益转让给金融机构,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这种方式不仅有助于老年人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还能为其子女留下更多的遗产。

3. 减轻遗产税负担在某些国家和地区,遗产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负担。

对于拥有高额房产的老年人来说,遗产税可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通过房屋养老金,老年人可以在生前将部分或全部房产权益转让给金融机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规避遗产税的负担。

4. 维护家庭和谐在多子女的家庭中,房产分配往往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

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

房屋养老金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方案,允许老年人在保留居住权的前提下,将房产价值转化为现金收入。

这样,老年人可以更加自主地安排自己的生活,避免因房产分配而引发的家庭矛盾。

5. 促进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许多老旧房屋面临空置或闲置的问题。

通过房屋养老金,这些闲置的房产资源可以得到有效的利用。

金融机构可以将这些房产进行改造、出租或出售,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住房资源。

养老保险模式划分

养老保险模式划分

养老保险模式划分在当今社会,养老保险对于保障人们的晚年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同的养老保险模式有着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了解这些模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规划个人的养老保障。

一、公共养老保险模式公共养老保险模式通常由政府主导,通过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等方式筹集资金,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覆盖面广,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

以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公共养老保险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提供相对稳定的养老保障,减轻个人和家庭的养老负担。

它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这种模式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可能导致养老金替代率下降,影响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

二、职业养老保险模式职业养老保险是由企业或单位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战略,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福利。

常见的职业养老保险有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由企业自愿建立,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通过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营,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职业年金则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缴费和管理方式与企业年金类似。

职业养老保险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提高员工的养老待遇,增强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对于企业来说,建立职业养老保险可以作为一种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但它的覆盖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中小企业由于经济实力等原因往往难以建立。

三、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模式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个人自愿参加的一种养老保障方式,个人通过储蓄、投资等方式积累养老资金。

这种模式包括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储蓄等形式。

商业养老保险由保险公司提供,个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在达到约定的年龄后领取养老金。

个人养老储蓄则是个人将资金存入专门的养老储蓄账户,通过利息等方式实现资金的增值。

房租养老:旅居中的新模式研究报告

房租养老:旅居中的新模式研究报告

房租养老:旅居中的新模式研究报告1. 研究背景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寻找适合的养老模式成为社会的关注焦点。

传统的养老方式存在诸多问题,如高昂的养老费用、生活单调乏味以及缺乏社交互动等。

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讨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房租养老,即通过租赁房屋来获得养老服务,同时结合旅居体验,提供一种更加丰富多样的养老选择。

2. 房租养老模式的特点房租养老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灵活性: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房屋类型、地点和租期,以适应个人养老需求的变化。

- 社交互动:租赁房屋通常位于社区或养老社区附近,老年人可以与周围的居民建立社交网络,分享兴趣爱好和生活经验。

- 全方位服务:房租养老模式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如健康管理、餐饮服务、安全保障等,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 经济适用:相比于购买养老房产,房租养老模式无需一次性巨额投资,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适合的房屋租金,减轻经济负担。

3. 房租养老模式的实践案例3.1 以旅居为特色的房租养老模式一些养老机构和房地产开发商开始推出以旅居为特色的房租养老模式。

老年人可以租赁度假村、公寓或独立别墅,享受度假式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3.2 社区内的房租养老模式在一些养老社区,开发商提供了专门的房屋租赁服务。

老年人可以在社区内租赁适合自己的房屋,享受社区提供的各项养老服务和设施。

4. 房租养老模式的优势和挑战4.1 优势- 提供灵活的养老选择,适应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

- 增加社交互动机会,减少老年人的孤独感。

- 经济适用,减轻老年人的经济压力。

- 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4.2 挑战- 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标准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管。

- 房屋租金市场需求与供给的平衡需要谨慎处理。

- 部分老年人可能对租赁模式存在抵触情绪,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5. 结论房租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在适应老年人个性化需求、提供社交互动机会、缓解经济压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以房养老模式

以房养老模式

“以房养老”模式1. 以房养老模式以房养老( HECM , 也可称为反按揭,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是指已经拥有住房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相应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年龄、预计寿命、房屋的现值、未来的增值、折损情况及借款人去世时房产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后, 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 并按人的平均寿命计算, 将其房屋的价值, 分摊到预期寿命年限中去, 按年或月支付现金给借款人,一直延续到借款人去世。

它使得借款人终生可以提前支用该房屋的销售款。

借款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 继续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并负责维护。

当借款人去世后,相应的金融机构获得房屋的产权, 进行销售、出租或者拍卖,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 相应的金融机构同时享有房产的升值部分。

即“抵押房产、领取年( 月金”。

因其操作过程像是把抵押贷款业务反过来做, 如同金融机构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从借款人手中买房, 所以在美国最先被称为“反向抵押贷款”。

2. 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的可行性分析2.1 有可观的市场前景据统计数据显示, 我国城市人口中有751224 户购买商品房,占城市家庭户的9.2%; 533396 户购买经济适用房, 占6.5%; 2401075 户购买原公有住房,占29.4%; 加上26.8%的家庭户自建住房,拥有住房的城市家庭户达到了587万户,占72%, 其中,相当比例的是拥有一生积蓄的老年人。

2003年由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组织完成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善一次性调查”的调查结果显示,城市老年人家庭户均住房面积达70.3 平方米。

而2003 年全国城镇老年家庭大约2000 多万户, 按房产均价2000 元计算, 老年家庭拥有住房价值约为3 万亿元。

可见, 以房养老有庞大的潜在市场,如果能激活这部分市场,不仅能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增加老年人收入, 减轻社会保障的压力, 而且还能拉动保险、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新养老方式:以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的研究

新养老方式:以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的研究

新养老方式:以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的研究1. 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

传统的养老方式主要是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但近年来,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以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逐渐受到关注。

本文档将对这一新养老方式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2. 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的定义和特点2.1 定义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是指老年人通过租赁方式,在不同的季节和时间段,选择适合自己居住的环境,实现养老生活的多样化。

2.2 特点1. 灵活性: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选择适合的居住地。

2. 经济性:与传统的购房养老相比,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可以节省大量的购房成本,减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

3. 多样化: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可以让老年人在不同的环境下生活,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提高生活质量。

4. 社会性: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可以促进老年人与社会的交流,增加他们的社交活动,降低孤独感。

3. 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的国内外现状3.1 国内现状在我国,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已有一些企业和机构开始涉足这一领域,推出相关的养老产品和服务。

3.2 国外现状在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已经较为成熟。

许多国家都有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支持和鼓励老年人选择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

4. 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面临的问题和挑战1. 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关于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老年人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2. 养老设施不健全: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需要相应的养老设施和服务支持,但目前我国在很多地方的养老设施还不足以满足需求。

3. 社会认知度低:在我国,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尚处于起步阶段,社会认知度较低,老年人接受程度有限。

5. 发展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租赁房屋方式旅居养老的权益和责任,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以房养老好不好

以房养老好不好

以房养老好不好*导读:以房养老好不好?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是什么?以房养老好不好?怎样才是以房养老呢?下面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一、什么是以房养老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

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以房养老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

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

*二、以房养老的条件1、申请此项业务的老年人需要年满55周岁,老年人可以单独申请或者和自己年满18岁的法定赡养人一起申请贷款用于养老。

2、申请人需要提供房产的相关材料,经过专业公司评估后,最多可以获得不超过评估值60%的贷款,贷款也必须用于养老。

3、申请人还需要提交拥有第二套住房的材料,也就是说申请以房养老业务的老人和子女至少需要拥有两套住房。

4、目前这种以房养老按揭最长的时限是10年,这种养老金的付款方式是每个月支付一笔,单月的贷款总额不超过两万元;申请业务的老人只需按月偿还利息或部分本金,利率为市场基本利率,贷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

如果到期后不能偿还本金,将以所抵押房产处置后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三、以房养老的好处1、缓解家庭模式变迁带来的压力。

我国生育政策及近年来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使养儿防老等中国传统养老模式面临挑战,4+2+1家庭模式下的独生子女承担着较大的抚养压力。

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居民平均寿命的延长,晚年支出持续增长,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未来可能出现缺口,养老危机也许并非杞人忧天。

以房养老让老年人可以用所持房产换回养老的资金或服务,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重要补充,有利于缓解独生子女一代以及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压力。

养老 观点

养老 观点

养老观点如下:
1.居家养老:大多数老人选择居家养老,他们认为家庭是温馨的
港湾,享受天伦之乐,是最幸福的。

2.社区养老:社区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它以社区为依托,
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

3.机构养老:机构养老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养老方式,老年人住在
养老院,由专业人员照顾,但这种方式容易使老年人感到孤独和与世隔绝。

4.互助养老:互助养老是指老年人之间相互帮助、相互照顾,这
种方式能够增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5.以房养老: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
险公司,以换取养老金。

这种方式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以房养老”推行风险与防范

“以房养老”推行风险与防范

公共管理Һ㊀ 以房养老 推行风险与防范张㊀瑜(皖江工学院管理学院ꎬ安徽马鞍山243002)摘㊀要:在中国少子老龄化㊁家庭空巢化以及养老保障政策不健全背景下ꎬ中国政府试点推行老年人商品住房反向抵押的新型养老保险ꎬ 以房养老 模式开展得到政府支持ꎮ文章通过对中国 以房养老 研究发现: 以房养老 政策面临传统观念㊁房价周期波动以及银行 倒按揭 的利率提升带来的风险ꎬ从而导致 以房养老 政策难以推行ꎮ故提出加强风险管控ꎬ同时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以及培育新型养老消费理念ꎮ关键词:以房养老ꎻ风险ꎻ利率中图分类号:C913.6㊀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008-4428(2020)89-0181-03Theimplementationof house-for-pension riskandpreventionZhangYu(SchoolofManagementꎬWanjiangUniversityofTechnologyꎬMaanshanꎬAnhuiꎬ243002)Abstract:Underthebackgroundoftheagingoffewerchildrenꎬempty-nestfamiliesandimperfectpensionsecuritypoliciesinChinaꎬtheChinesegovernmentpilotedthenewold-ageinsurancewithreversemortgageofcommercialhousingfortheelderlyꎬandthe house-for-pension modewassupportedbythegovernment.Basedontheresearchof house-for-pension inChinaꎬthepaperfindsthat house-for-pension policyisfacedwiththerisksbroughtbytraditionalideasꎬperiodicfluctuationofhousingpriceandtheincreaseofin ̄terestratecausedbybanks reversemortgage ꎬwhichmakesitdifficulttoimplement house-for-pension policy.Thereforeꎬitispro ̄posedtostrengthenriskmanagementandcontrolꎬatthesametimeꎬthegovernmentwillgivepolicysupportandcultivateanewconceptofold-ageconsumption.Keywords:house-for-pensionꎻriskꎻinterestrate一㊁问题的提出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ꎬ我国老年健康服务的刚性需求将不断释放ꎮ国家卫计委预测ꎬ到2020年ꎬ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2.55亿左右ꎬ占总人口的17.8%左右ꎮ如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ꎬ并确保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ꎬ是政府和市场需要着手解决的问题ꎮ中国的 以房养老 应运而生ꎬ 以房养老 最早源于荷兰ꎬ其大致安排是:年轻人购买老年人的住房ꎬ并允许他们有生之年仍免费租住该住房ꎬ待老年人过世后再收回该住房ꎮ在我国 以房养老 就是老年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ꎬ每月获得一定数额的养老金ꎬ其间老人仍然可以住在自己的房子里ꎮ故文章通过对中国 以房养老 的运行进行分析ꎬ为 以房养老 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持ꎮ二㊁ 以房养老 模式运行风险(一)与传统观念相悖面临抵制风险传统观念赋予了老年群体对 家 有特殊的情感ꎬ血缘关系㊁家庭为基本单元的传统观念深深嵌在老人内心之中ꎮ子女教育㊁成长和成才是老年群体终生奋斗的目标ꎬ将自己最好的给予下一代也是老人朴素的愿望ꎮ目前ꎬ中国房价让老百姓望尘莫及ꎬ如果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已经成为奢侈品ꎬ 养儿防老 传统观念下ꎬ老年群体认为如果房产遗赠给子女ꎬ那么自己晚年生活理所当然由子女来负担ꎬ子女尽孝道㊁照顾自己的父母ꎬ同时老年人享受晚年与下一代一起生活ꎬ一举多得ꎮ在这种背景下ꎬ 以房养老 理念还没有得到广大老百姓的支持ꎬ主要因为违背传统观念中家产子女继承的思想ꎬ从而阻碍了 以房养老 模式的施行ꎮ另一方面ꎬ 居者有其屋 无房无为家 及 有家才能安 等传统观念对我国老年人的房屋观有重要的影响ꎬ在此观念熏陶中ꎬ老年人觉得有房才安心ꎬ心里才有安全感ꎮ因此ꎬ对于中国广大老年群体来说ꎬ即使通过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方式老年人仍可居住在自己熟悉的房屋内ꎬ但是失去房屋的所有权ꎬ从而导致该群体晚年过得惶恐不安ꎬ没有归属感ꎬ不利于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ꎮ正是这种传统文化伴随的房屋继承观念ꎬ对于 以房养老 在我国的实施得不到有效推广ꎬ甚至会被老年群体181基金项目:本文系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孵化项目)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需求评估㊁模式比较与政策回应研究研究 (项目编号:AHSK2018D35)的阶段性成果ꎮ作者简介:张瑜ꎬ女ꎬ安徽庐江人ꎬ博士研究生ꎬ皖江工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ꎬ研究方向:养老服务ꎮ抵制ꎮ(二)房价变动风险导致晚年生活不确定以房养老 模式实施的核心因素就是房产ꎬ房屋价值对于老年群体能否安度晚年起关键作用ꎬ因此ꎬ不论何种形态 以房养老 形式的开展都离不开房地产市场ꎮ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ꎬ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一定成绩ꎬ但近些年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盲目性㊁欠规范性㊁滞后性㊁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政府宏观调控的不完善ꎬ导致房价持续波动ꎬ房地产市场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ꎮ而在 以房养老 业务中ꎬ贷款机构对被抵押房屋未来价值的估计值决定了其愿意向借款人支付的贷款总额ꎬ进而影响借款人每月能够获得的养老金贷款额ꎮ而以房养老贷款期限长ꎬ房价波动受到上述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ꎬ在长期内难以准确预测ꎬ房价波动风险客观存在ꎬ并影响到贷款机构的收益ꎮ如果房价下跌ꎬ而贷款机构对房屋未来价值的估计过高ꎬ则贷款机构在贷款到期时可能会面临贷款收不回来的风险ꎬ开展该业务就可能会亏损ꎬ这样就降低了贷款机构开展该业务的积极性ꎻ如果房价一直呈上升趋势ꎬ而贷款机构对房屋未来价格的估计过低ꎬ则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ꎬ借款人能够得到的养老金贷款额将会减少ꎬ从而难以满足借款人的养老需求ꎬ这样就会降低老年人对该业务的兴趣ꎬ从而导致 以房养老 需求不足ꎮ总之ꎬ房屋价格不确定性波动不利于 以房养老 业务的顺利开展ꎮ(三)利率变动风险在实施 以房养老 时ꎬ利率水平越高ꎬ在贷款到期时ꎬ贷款本息和超过被抵押房屋价值的可能性就越大ꎬ贷款机构遭受的损失也就越大ꎮ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实施利率市场化ꎬ有很多因素会对利率的高低及其变化产生影响ꎬ如物价变动趋势㊁国民经济发展前景㊁通货膨胀以及国际汇率的变化趋势等ꎬ这样就更加难以准确估计利率水平ꎮ我国的贷款利率变化比较频繁ꎬ从1991年4月到2015年10月对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一共进行了40次调整ꎬ其中2007年调整次数最多ꎬ进行了6次调整ꎻ其次是2008年和2015年都进行了5次调整ꎮ调整当中ꎬ利率主要在5%到8%之间波动ꎮ 以房养老 业务中的贷款利率是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已经规定好的ꎬ而贷款期限长达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ꎬ在这么长的时间内ꎬ一个国家的经济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往往有着较大的变化ꎬ资金借贷市场也会根据经济和政府政策的变化对自身进行相应的调整ꎬ资金借贷市场也会随利率变动而变动ꎮ当利率上升时ꎬ贷款机构仍要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支付养老金贷款ꎬ则贷款机构的机会成本就会增大ꎻ当利率下降时ꎬ借款人就有可能提前偿还贷款本息而终止贷款合同ꎬ转而选择其他利率更低的融资方式ꎮ利率的变动会对贷款机构的盈利情况产生重大影响ꎬ甚至会影响 以房养老 模式的顺利实施ꎬ所以在我国开展 以房养老 业务时ꎬ必须充分考虑利率变动的影响ꎮ三㊁ 以房养老 模式风险防范(一)传统观念风险防范:培育新型养老消费理念以房养老 模式给中国传统养老观念带来颠覆性挑战ꎬ 以房养老 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养老模式进行推广ꎬ需要发挥中央媒体的导向作用ꎬ积极地调整 养儿防老 这种传统观念ꎬ培养子女的独立思想ꎬ提倡新型的金融养老理念ꎬ并进行相关优质金融保险产品的推介ꎬ让更多老年群体了解 以房养老 金融养老政策ꎬ引导老年群体在自己未来的养老方式上做出理性选择ꎬ也可以通过部分老年群体参与 以房养老 模式的示范效应来让更多的老年群体认知这一新型的金融养老模式ꎮ针对媒体无法覆盖的客户群体也可以通过街道社区等辅助渠道开展 以房养老 模式知识宣传ꎬ进行面对面宣讲和现场答疑ꎬ让民众心存的疑虑都释放出来ꎮ同时 以房养老 服务模式对于老年群体来说是自己选择养老的形式ꎬ并不存在制度上的强制性ꎬ因此ꎬ养老观念培育需要一个长期动态调适过程ꎬ除上述政策宣传以外ꎬ可考虑从中国社会的现状出发ꎬ从 无子女家庭 和 失独家庭 着手ꎬ优先在这些群体试点并给予优惠措施ꎬ然后再根据需要扩大到有意愿的其他老人家庭ꎬ这样可以解除子女顾虑ꎬ减少老人在选择上的困惑ꎬ固有的观念会逐步得到改善ꎮ(二)房价波动风险防范:金融机构和政府共治金融机构可以考虑为被抵押房产购买保险ꎬ这样当抵押房产到期时ꎬ如果房价下跌ꎬ则金融机构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得到一定额度的经济赔偿ꎬ从而减少金融机构的损失ꎮ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扩大 以房养老 的规模来降低个体风险ꎬ通过扩大 以房养老 规模ꎬ并使其分布到各个地区ꎬ这样就可以有效分散这部分风险了ꎮ与此同时ꎬ金融机构可以与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合作ꎬ由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对被抵押房屋进行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ꎬ这样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平㊁公正㊁合理ꎬ并使用更加精确科学的方法来预测未来房价的变化趋势ꎬ选择一个合理的时机处置被抵押房屋ꎬ以减少房屋的预期价值和实际价值之间的差额ꎮ政府可以通过采取财政货币等宏观调控政策来调节房地产市场ꎬ使房价处于较稳定的状态ꎬ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房价波动产生的风险ꎮ政府也可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ꎬ详细规定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ꎬ如:规定借款人在金融期限内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住房进行必要的维修ꎬ并达到一定的标准ꎬ这样就可以降低房屋的折旧ꎬ减少房屋未来价值与最初估计值之间的差额ꎬ从而降低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房价波动风险ꎮ与此同时ꎬ政府机构可以加强对房价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ꎬ确保其对被抵押房屋进行评价时能够做到公平㊁公正㊁合理ꎬ并给予参与 以房养老 的金融机构适当的政策支持ꎬ如:税收减免㊁财政补贴等各种政策支持ꎮ(三)利率风险的防范:建构稳定利率预期环境以房养老 贷款的期限长ꎬ并且涉及的资金量较大ꎬ利率的细小变动经过长达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积累后所产生的损失是很大的ꎮ由于利率波动具有不可预测性ꎬ利率风险只能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控制ꎬ而无法分散ꎮ一些发达国家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进行定价时采用浮动利率作为贷款利率ꎬ并定期进行调整ꎬ这种浮动利率用 基准利率+合理的利差 来表示ꎮ鉴于利率市场化操作ꎬ可以选择再贴现率和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等作为基准利率ꎮ金融机构也可考虑购买利率保险ꎬ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ꎬ当合同到期时ꎬ如果利率超过了一定水平ꎬ则金融机构多支付的部分就由保险公司来承担ꎬ这样就可以降低利率风险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失ꎮ央行可对利率调整幅度进行标准化操作ꎬ我国过去对利率进行的调整几乎什么没有规律性可言ꎬ这使得金融机构只能被动地接受利率风险ꎬ所以为了降低利率风险ꎬ央行可以以标准化的幅度来对利率加以调整ꎬ这样就有利于金融机构采取相应的利率风险防范措施ꎮ同时央行应提高其利率决策的透明度ꎬ进行决策时应及时对外公布ꎬ并对其所做的决策做出明确的解释ꎬ以提高其决策的透明度ꎬ这样就有利于金融机构准确把握利率的变动走势ꎮ最终ꎬ政府可以通过完善金融市场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为利率风险防范创造可预期的稳定环境ꎬ防范利率风险光靠金融机构自身采取的防范措施还不够ꎬ还需要政府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ꎮ四㊁结语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影响着我国社会㊁经济及政府治281公共管理Һ㊀理的进步与发展ꎬ老有所养问题不能妥善有效解决会直接影响着中国社会发展的质量ꎮ现实是我们国家在发展推进中不得不应对老年人口数目激增所带来的养老问题ꎮ伴随着传统的家庭结构变动ꎬ家庭养老模式也已经逐步显示出困境ꎬ这就要求必须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社会形态的新的养老途径ꎮ 以房养老 就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ꎮ 以房养老 是涉及老年群体福祉的系统大工程ꎬ如果顺利推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府㊁社会及家庭的养老负担ꎬ也能减轻子女养老压力ꎬ更为重要的是 以房养老 模式能够为老年群体晚年生活提高品质ꎮ因此ꎬ 以房养老 需要社会的认可以及政府的支持ꎬ这就需要政府加强政策宣传ꎬ让更多的老年群体打破传统束缚ꎬ接受新的思维新的观念ꎮ参考文献:[1]陈健ꎬ黄少安.遗产动机与财富效应的权衡:以房养老可行吗?[J].经济研究ꎬ2013(9):56-70.[2]陈鹏军.我国 以房养老 发展瓶颈及其模式选择[J].经济纵横ꎬ2013(10):43-46.[3]王新.走出 以房养老 困局之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ꎬ2014(2):20-22.[4]范英丽ꎬ睢党臣. 以房养老 模式的运作基础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ꎬ2012(3):111-116. [5]傅鸿源ꎬ孔利娟. 以房养老 模式的现状及分析[J].城市问题ꎬ2008(9):68-72.[6]鲍家伟. 以房养老 的国际经验及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ꎬ2012(3):77-79.[7]贺旭红.决算式住房反抵押贷款的产品设计与运行[J].经济问题ꎬ2012(4):65-68.[8]杨哲ꎬ王茂福.农民 新农保 参与意愿:基于制度信任分析范式[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ꎬ2016(1):146-151.(上接第109页)实际操作ꎬ将不断进步的理论应用于实践ꎬ并用实践丰富理论研究ꎬ推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普及和应用ꎬ加快我国环保型社会的建设ꎮ同时ꎬ高质量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包含各类环境数据㊁绩效信息㊁治理环境问题的措施及环保生产策略等ꎬ如准确区分污染物的影响范围及年限等ꎬ因而对从业人员专业素养的要求相对较高ꎬ应从理论方法㊁环境管理新思想及实践技能等多方面对其展开定期的综合培训ꎬ以适应整体生态环境的发展ꎬ壮大人才队伍ꎬ为有效完成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工作奠定基础ꎮ此外ꎬ审计监督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图1)发展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推动因素ꎬ因此应在确保审计人员具备环保责任意识的基础上ꎬ要求其掌握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等ꎬ以严格保证监督能够独立㊁公平㊁公正地进行ꎮ审计人员还应当定期参与相关领域的专业培训和独立性审查ꎬ使第三方审计发挥最积极的监督效用ꎮ图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基本体系五㊁总结当前ꎬ生态文明建设已被纳入我国 五位一体 的总体布局ꎬ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必须紧跟步伐㊁逐步完善ꎬ这不但需要政府完善法律制度建设ꎬ加大奖惩力度ꎬ积极推广信息披露ꎬ严格执行相关监督ꎬ也要求企业明确责任意识ꎬ完善内部岗位建设ꎬ主动履行绿色生产㊁披露信息的责任ꎻ公众则需自觉建立环保意识ꎬ恰当地评价并监督企业披露行为ꎮ同样ꎬ环境会计学者要以国情为基础创新研究内容ꎬ并通过实践反馈加强研究深度ꎬ优化披露体系ꎻ会计人才应当定期进修学习ꎬ掌握环境会计理论知识及实践素养ꎮ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ꎬ需要社会各界的推动ꎬ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㊁分析原因㊁提出举措并做出预防计划ꎬ只有探索符合国情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路径ꎬ才能提升披露效率㊁降低披露成本ꎬ从而实现披露体系完整度的提高和应用性的强化ꎬ使其能够有效支撑对资源的整合和配置以及对环境的保护ꎬ通过信息披露提供及时可靠的数据ꎬ推动企业绿色生产ꎬ促进经济㊁社会㊁环境的和谐统一ꎬ最终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ꎮ参考文献:[1]吴淑芳ꎬ张俊霞.环境会计应用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J].商业经济ꎬ2013(10):100-102.[2]齐佳惠.可持续发展下绿色会计发展问题研究[J].中外企业家ꎬ2020(2):25.[3]王丽丽.环境信息披露:文献综述及未来展望[J].齐鲁珠坛ꎬ2018(1):34-39.[4]骆阳ꎬ肖侠ꎬ蔡阳ꎬ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ꎬ2020(8):28-30.[5]姜昕ꎬ王洪霞.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差异分析及建议[J].黑龙江金融ꎬ2019(7):58-59.381。

设立居住权以房养老的真实案例

设立居住权以房养老的真实案例

设立居住权以房养老的真实案例居住权以房养老是一种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也是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和推崇的一种养老方式。

通过将住房转换成流动资本,老年人可以将房屋出租或卖出,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和养老保障。

下面我将介绍一个真实的居住权以房养老的案例,来探讨这种养老方式的优势和问题。

这个案例发生在北京市,主人公是一对六旬夫妻,他们曾经是国有企业的职工,退休后选择了居住权以房养老的方式。

他们在居住的小区拥有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由于子女都在外地工作,没有打算回北京居住,他们决定将房屋转换成流动资本,用于自己的养老生活。

首先,他们在小区的房屋租赁市场了解到了房价的行情,然后通过房屋中介的帮助,将房屋租出去。

每月的租金成为了他们的固定收入的一部分,可以用于支付日常生活开销、医疗费用和其他养老需求。

此外,他们还雇佣了保洁员和护工,确保自己的居住环境和健康状况得到良好的维护和护理。

其次,他们还利用销售房屋获得的资金,将一部分投资于金融产品,例如银行存款、基金等,以获取更多的收益。

这些收益也成为了他们养老金的补充,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养老保障。

他们还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例如重大疾病保险和养老保险,为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养老安全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然而,居住权以房养老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房屋租赁市场的波动性可能会影响养老收入的稳定性。

如果房价下跌或租金市场饱和,可能会影响到老年人的养老经济来源,导致养老生活的困境。

此外,一些老年人可能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在房屋出租和投资方面面临风险和困扰。

同时,居住权以房养老也会对老年人的居住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方面,老年人需要与租房的租户共享同一居住环境,可能导致一些卫生和安全问题。

另一方面,如果老年人需要转移居住地或住进养老院,他们就需要考虑如何处理房产的问题,包括是否继续出租或出售房屋。

综上所述,居住权以房养老是一种有前景和挑战的养老方式。

通过将房屋转换成流动资本,老年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提高养老生活的质量。

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

名词解释:什么是“以房养老”有很多老人晚年生活非常拮据,但拥有价值不菲的房子。

如果能够转让住房这种超长期耐用型商品的所有权,保留生前对住房的使用权,这样就会达到这些老年人的双重利益目标,一是在桑榆之年有房可居,二是充分发掘住房的经济资源,提高晚年的生活质量。

以房养老就是基于这种理念而开辟的新型养老途径,表现方式为“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在60岁之前,通过储蓄存款、按揭贷款等形式购买住宅,并在60岁之前还清房款,取得该住宅的全部产权,再在60岁退休养老之时,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在一定年限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

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

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通过“以房养老”,一方面有效解决养老资金来源,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有利于调节家庭经济生活,为家庭拥有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用提升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同时可以将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与购房养老相结合,为巨额保险资金寻找到安全、收益稳定可靠的投资出路,形成保险金“从养老中来,到养老中去”的新型循环机制。

以房养老各地不同的模式美国模式“以房养老”模式的专业名称叫做“倒按揭”。

倒按揭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新泽西州劳瑞山的一家银行创立的。

如今,倒按揭在美国日趋兴旺,常说的倒按揭模式也是以美国模式为蓝本的。

美国的倒按揭贷款放贷对象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

发放形式1 联邦住房管理局有保险的住房倒按揭贷款。

用户尽可能长时间生活在自己住房内,并在一定期限内按月分期获得贷款。

2 联邦住房管理局无保险的倒按揭贷款。

3 放贷者有保险的倒按揭贷款。

发放原则住房资产高则可贷款数额高;年纪大的住户贷款数额高,这是由于其预期寿命短,意味着还贷周期短;夫妻健在住户比单身者可贷款数额低,因其组合预期寿命大于单身者;预期住房价值增值高可贷款数额高。

以房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以房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观念 。
(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 系,主动承担 国民养老责任 政府要完善社会保 障的顶层设计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国家还 要进 步确保养老保 险基金 的保值增值 。 ( 三)政 府出面,加 大以房养老市场建设 ,增加公信 力 政府 出面担保并出台相关 的法律法规 ,大力建设各类 养老机构 ,设 立第三方监督机制。完善利于产 品发展 的金融市场 ,建立借贷双 方的保 障机制 ,放宽对贷款人 的申请条件 ,引入保险机构 ,以房养老某 种意义 上具有社会救助 、福利的性质 ,政府托底 ,提升运营主体公信力。
一、ຫໍສະໝຸດ 值得借鉴经验有 1 .政府从法律 的角度促进 了反 向抵押贷 款的实施 和政策保 障。2 .完善的金融市场抵 御金融风 险,吸引贷款机构 。3 .优 秀的金融人才为反 向抵押 贷款产 品 的设计 、实 施 、保 障工作 做 出 了贡 献。4 .舆论积极 向老年人宣传有关知识 和进行理财 教育。5 .美 国人思 想开放 , 追 求 自由独立 ,更希望通过 自己的能力来养老 。 我国借鉴 国外 以房养老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具体 国情 加以本土化 ,探 索出我国 自己的以房养老模式。 四 、我国发展 以房养老的对策建议 ( 一)加 大宣传 力度 ,转变传统养老观 念 设立专门咨询机构宣传住房转换抵押贷款知识 ,转 变传统家庭 养老
近十年 中国人 口老龄化呈加速跳跃状 到来 ,养老金支付 总量持 续井 喷式 增加 ,政府积极构建多元养老体系 ,鼓励多种养老方式 ,以房 养老 就是一种新兴 的养老模式 ,受到了社会各界 的广泛关注 。 以房养老模式的提出 以房养 老,又称 “ 住房反向抵押贷 款” 。是指将 自己的产权房 抵押 出去 ,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 接受老年公寓服务 的一 种养 老方 式 ,在老人 去世后 ,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 ,这种养 老方 式被 视为完善养 老保 障机制 的一项重要补充。 ( 一 ) 我 国人 口老 龄 化 情 况 加 速 发展 国际上通常把 6 5岁及以上老龄 人口占总人 口的 比重达到 7 %作 为老 龄化社会 的标准。2 0 0 1年 ,中国正式步人 老龄化 社会 ,2 0 1 3年底 老龄 人 口占比升至 9 .7 % 。预计到 2 0 5 0年 ,我国老龄人 口占比将 达到三分 之一 ,并 将在一段时期呈 高老龄 化阶段。虽然 2 0 1 4年 我国调整 了人 口 生育政策 ,短时间内难 于遏制人 口老龄化趋势。 ( 二)独居老人越来越 多 所谓 “ 四二一”倒三角式家庭结构 , 年轻人瞻养压力增大 ,加之社 会交往频繁 ,无 暇照顾 老人 ,独居老人 越来越 多。全 国老 龄办 2 0 1 4年 公布 了 《 十城市万名老人居家养老状况调查 》结果显示 ,独居老人所占 比例 为 5 1 .1 %。 ( 三 ) 我 国 自有住 房 率远 超 世 界 平 均 水 平 2 0 1 2 年 《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 报告》 称 ,全 国 自有住 房拥有 率高达 8 9 .6 8 % ,远超世 界 6 0 % 左 右 的水 平 , 自有 住 房 拥 有 率 城 市 为 8 5 . 3 9 % ,农村为为 9 4 .6 0 % ,值得注意的城市首套房平均 收益率 3 0 0 % 以 上 ,催生有房族相关产业 迅猛发展 。 ( 四 ) 可供 借 鉴 的 以房 养 老 模 式 美国、日 本、加拿大、 新加坡以房养老已经发展的成熟 , 运作也 比 较完 善。政府银行公益团体 中 介机构各司 其职 , 有效推进以房养老事业发展。 = 、我 国以房养老现状及存在的 问题 ( 一 ) 我 国以 房 养老 模 式 以房养老的概念在 2 0 0 3年被 引人 中国,经 过几年 的发展 目前我 国 已经付诸实践 的以房养老模式三种模式 : 第一 、以租换养 ,老人将 自己 的住房 出租 ,用租金来补充养 老金 的不足 。第二 、售房返租 ,老人用售

我国推行“以房养老”的现实困境及应对策略

我国推行“以房养老”的现实困境及应对策略

我国推行“以房养老”的现实困境及应对策略一、现实困境1. 房产市场波动风险大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波动之中,房价上涨、下跌都可能对“以房养老”造成影响。

当房价上涨时,可以为“以房养老”提供更多的资金;但当房价下跌时,可能会导致“以房养老”计划无法按时兑现。

这种不确定性极大地增加了“以房养老”的风险。

2. 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相对薄弱,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更是如此。

对于“以房养老”来说,如果没有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就无法保证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保障。

3. 老年人财产保护问题“以房养老”是建立在老年人房产上的,而房产的过户和使用权问题容易引起家庭矛盾和法律纠纷。

如果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得不到保护,就会使“以房养老”无法顺利进行。

4. 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以房养老”并不完善,尚未形成系统的立法和监管体系。

这就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滋生了一些“以房养老”领域的欺诈行为。

二、应对策略1.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要解决“以房养老”面临的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就需要政府加大力度,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社会力量也可以参与发展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快完善“以房养老”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规范“以房养老”的各个环节,提高市场透明度。

要严厉打击“以房养老”领域的不法行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 增加养老金融产品种类除了“以房养老”外,应该增加其他养老金融产品的种类,如养老保险、养老基金等,以分散养老资金的风险和压力。

也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养老金融产品。

4. 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通过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老年人对“以房养老”的认识和了解程度,降低老年人对“以房养老”的认知偏差。

也要为老年人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权益保护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推动房产市场稳定发展政府应该推动房产市场的稳定发展,防范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化和过热。

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

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

以房养老是什么意思核心提示:以房养老是对一种新型养老保险的称呼,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以房养老具体是什么?怎么进行以房养老?以房养老保险是通过老人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提供老人养老金的方式进行的。

小编为您整理介绍关于以房养老的意思。

什么是以房养老?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也就是说,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4年以房养老试点政策:一、以房养老适用范围:投保人群应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二、以房养老试点城市: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

三、以房养老试点时间: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四、保险公司可接受的抵押房产的价值: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的部分。

五、申请试点的保险公司的资格条件:1、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2、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3、具备较强的保险精算技术,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进行科学合理定价;4、具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处理;5、具有房地产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有能力对抵押房产进行日常维护及依法处置;6、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和独立核算;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房养老协议

以房养老协议

以房养老协议概述以房养老协议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旨在解决我国逐渐老龄化的社会问题。

根据此协议,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房产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或个人,并获得一定的养老金或服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以房养老协议的背景、流程和特点,以及其可能带来的利弊。

背景当前,我国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养老方式已经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以房养老协议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了另一种选择。

流程以房养老协议的流程包括协商、签约、过户和履行四个主要步骤。

1.协商:老年人与养老机构或个人进行协商,商定养老金或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2.签约: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正式的以房养老协议。

协议中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养老金或服务的金额或方式等的规定。

3.过户:老年人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将房产过户给养老机构或个人。

过户完成后,老年人失去房屋所有权。

4.履行:养老机构或个人按照协议提供养老金或服务。

老年人享受养老金或服务,直至生命的终结。

特点以房养老协议相较于传统的养老方式具有以下特点:•资源优化:通过将房产转让给养老机构或个人,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老年人可以将无法居住的房屋转化成货币或服务,满足自身养老需求。

•经济支持:以房养老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种经济上的支持方式。

通过获得养老金或服务,老年人的经济压力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保障便捷:以房养老协议通过合同的形式确保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种相对便捷的养老方式。

利弊分析利:•对老年人而言,以房养老协议提供了一种经济上的保障方式,减轻了其负担,提高了生活质量。

•通过充分利用房产资源,以房养老协议带动了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促进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弊:•老年人通过以房养老协议失去了房产,可能会影响其对财产的感知和权益的保障。

•养老机构或个人可能存在不诚信行为,对老年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结论以房养老协议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方式,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优化资源配置,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劣势。

以房养老的名词解释

以房养老的名词解释

以房养老的名词解释以房养老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障方式,它通过将自己的住房进行租赁或抵押转化为货币来获得养老保障金或的一种金融服务。

这种方式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推广,是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

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剧,传统的养老方式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养老方式的新颖养老理念,通过充分利用房产资源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为人们提供了一种便捷和可行的养老选择。

二、具体操作以房养老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将房屋租赁给年轻人,获取固定租金作为养老资金;二是将房屋进行抵押,获得养老金或等额偿还的贷款。

这两种方式都是利用房产的价值来提供资金支持,实现老年人的养老保障。

对于将房屋租赁给年轻人的方式,老年人可以选择长期租赁或者短期租赁,根据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等因素来确定租金的高低。

通过与年轻人签订租赁合同,老年人可以稳定获得每月的租金收入,这样就可以解决养老资金的问题。

对于将房屋进行抵押的方式,老年人可以选择直接借款或者选择按期领取养老金。

在房屋抵押的过程中,金融机构会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贷款或养老金。

老年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全部贷款或者按照一定的期限定期领取养老金,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调整养老资金。

三、优势分析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其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优势。

首先,以房养老可以发挥房产的价值,将闲置的房屋资源变为有实际价值的资金,提供老年人的长期养老保障。

其次,以房养老的方式灵活多样,可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来选择合适的方式。

无论是选择租赁还是抵押,老年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

再次,以房养老的方式相对简便易行,不需要老年人进行繁杂的手续和程序。

只需要与相关机构进行协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最后,以房养老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无论是租赁还是抵押,都通过契约法律来保护老年人的权益,避免老年人产生额外的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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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摘要:伴随我国日益加速的人口老龄化现状,现有的社会养老模式还不能有效地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

在我国推行”以房养老”政策,是对现有养老方式的有力补充,为国家、社会和家庭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开拓一条有益可行的道路。

近几年,根据我国国情,政府和商业部门也在逐步探索和实践。

而这一政策的制定和实行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需要进一步更正和完善。

标签:以房养老;养老金;房产贷款;模式一、“以房养老”提出的时代背景“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

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自北京首次提出以来,以房养老概念迅即成为全民的焦点,同时也争议不断。

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城市开始直面争议,大胆探索。

近日,山东省提出年底前开始试水以房养老,而沈阳则借鉴香港经验,为明年登陆作准备。

(一)中国目前正在处于人口结构深刻转型时期,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探索多渠道适合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成为业内外人士共识。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

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老年人比例显著提高。

中国目前有60岁以上老人1.78亿,其中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约3 171万人,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70%。

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十年中,我国社会将需要承担沉重的养老压力。

养老是一个社会问题,即使今天的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其绞尽脑汁疲于应对,仍不堪重负。

中国数亿人口的养老,需要的是天文数字级的财富,对于尚不富裕的中国,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公共财政无力兜底所有养老问题的情形下,“以房养老”不啻为解决养老难题的一种积极补充。

对于很多刚刚有了房屋产权的人而言,以房养老是一个新鲜的命题。

毕竟,毕生为房所累,到了老年,房子若能反哺养老,也算是一种不错的回报。

以房养老如能推行,国家也能减轻相当一部分负担,优化调配有限的资源解决其他人的养老问题。

(二)“以房养老”实质是老年人将自己产权名下的住宅实物资产通过市场交易的途径分步分期或者一步到位地置换为养老经济资产以满足老年经济所需的养老方式。

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户籍壁垒形成了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我国多数职工享受“低工资、高福利”政策,住房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城市家庭普遍拥有至少一套房屋,随着房改的推进,房屋成为居民家庭最大资产。

一般来说,晚年养老资源不外乎儿女、金钱和房子三种。

而时下,单靠社会养老金已很难满足老人退休后的高质量生活,“421”家庭结构下单靠儿女赡养也越来越不现实,因此,用房产担当养老重任,部分取代养儿防老和货币养老,意义重大且积极。

(三)最近三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大步前进,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不少老年人追求生活品质,更愿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老年生活状况。

一些空巢老人虽有独立住房,但因子女不在身边,很难获得日常生活照料。

来自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数据表明,目前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户达56.8%,一位老年人独居家庭占比为23.4%,部分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需要获得更多专业照料服务,而他们收入很难支付其服务需求,有通过盘活住房,保障自身养老愿望。

不过这种方式并非适合所有老年人。

“以房养老”是老年人将自有不动产实现变现,为增加或补充自己的养老资金的一种养老选择,这种选择更多体现在城市老人身上。

他认为,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及地域差异,农村地区在相当长时间内仍是辅助型“土地养老”,难以实现“以房养老”。

根据2000年、2006年和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的城市老年人分别为67.6%、75.3%和79.2%。

总体看,城市老年人将是“以房养老”模式收益主体。

二、“以房养老”面临的困境(一)相关法律和政策配套环境尚不成熟。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

“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

“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

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

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

(二)养老观念陈旧。

“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这一代老人。

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养老院,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还难以接受。

在当前经济还不怎么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

“以房养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

(三)养老机构不完善。

目前,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到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养老机构不够完善。

好点的养老院收费太高,还要找关系;差的服务又不到位。

养老机构建设不完善是一个现实问题。

现在,我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

(四)金融机构犹豫不决。

“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最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其中担心房价下行是主要原因。

这项工作的难度在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的难以预测。

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倒按揭与正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五)70年产权制约市场。

我国推行“以房养老”还面临一个特殊的国情,即我国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只有70年,这也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

因为,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

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

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

(六)适用人群范围小。

“以房养老”的前提是手里有房。

首先,拥有房屋产权;其次,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第三,老人的经济状况适中。

按照现有情况分析,符合条件的最有可能是独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无子女、子女定居国外的老人,这些老人没有继承等问题。

但这类老人也担心,一旦签订协议,即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落入“没房也没钱”境况。

三、国外“以房养老”的相关作法(一)美国模式: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推出“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已有20多年的经验。

发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放贷原则为住房资产越高则可贷款数额越高;预期住房价值的增值越高可贷款数额越高;年纪大的住户可贷款数额高;夫妻健在住户比单身者可贷款数额低。

有三种形式:一、联邦政府保险的倒按揭贷款。

二、由政府担保的倒按揭贷款,这种贷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户须做出搬移住房及实施还贷计划后才能获得贷款。

三、专有倒按揭贷款,一般由金融机构办理,发放贷款机构与住户同享住房增值收益。

(二)加拿大模式: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到30万加元之间,只要你不搬家、不卖房,房产主权不变,可以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

(三)新加坡模式:有三种方式待选择。

第一种,允许符合条件的组屋拥有者,出租全部或者部分居室来换取养老收入。

第二种,对于一些居住在原来较大面积的已退休的夫妇来说,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且已经搬到他处居住,老年夫妇可以将现有住房置换成面积较小的住房,以大换小后获得的净收入用作老年日常开支,或者投资一些风险小的产品来获得收益。

第三种,就是平常所说的倒按揭。

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或金融机构,由这些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

老人仍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内,当其死亡后,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置,抵押变现并结算利息,“剩余价值”交给其继承人。

在新加坡,只有私人建造的商品住房才能参加倒按揭操作。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组屋是由新加坡政府出资,大致相当于我国的经济适用房,这类房产不能选择倒按揭。

四、“以房养老”的前景“以房养老”概念自北京首次提出以来,各地纷纷响应,足见其契合了大家共同的需求和心声。

对于时下各方争议的产权、观念、风险等问题,本文认为,新生事物总会有问题和不足,除非有人去努力探索和改变,大部分问题不会自己解决。

目前我国“以房养老”模式已经开始进入实践阶段,出现“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寿险公司的“以房养老”模式,弥补了保险体系的一大缺口。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作为一种补充性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的模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房屋在承担居住功能的同时还肩负起养老的功能,人们投资房产相当于在为未来的养老作储备。

“以房养老”是现实需要,也是大势所趋。

毕竟让为这个社会贡献了一生的老人们,守着房子,老无所依,孤老终生,是一部分人的不幸,也是另一部分人的无能。

参考文献:[1]史长俊.以房养老:逆向年金抵押贷款[J].中国金融,2011,(10).[2]袁璟.“以房养老”模式推行障碍及对策[J].人民论坛,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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