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实用法律基础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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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解

3. 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

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4. 共同犯罪: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5. 累犯:指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又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

1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形态。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4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何婷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的能力或欠缺信用,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5产业政策:是国家设计有关产业发展,明确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形式和产业区域布局的规划和安排的各种政策、目标和措施的总和。

6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7承诺:是受要约人同一要约的意思表达。

8冲突规范:指指明某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9财产保全: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10裁定管辖:指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确定诉讼的管辖法院。

11、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财产上设定的以优先受偿权为内容的一种他物权。

12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务人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13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当事人衣服那个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

14地域管辖:指按照各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5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6犯罪: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17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8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原则。

19法定许可: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0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对继承顺序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21法律规避: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接点,规避本应适用的某一外国法,称为法律规避。

22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六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

23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4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的阶级意志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25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26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和。27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28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29法律渊源:指法的创制方式和法的外部表现形式,也称为法的“形式渊源”或“效力渊源”,如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

30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31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32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实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33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4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构成国家的四要素包括: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士,一定的政权组织,主权。

35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个自然人投资经营的企业。

36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最为普遍、重要的企业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代表。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7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38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均无过错,但依法仍要对损害分担责任。

39公共秩序保留:如果一国法院根据其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而适用该外国法将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则国内法院可以此为理由限制或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此即冲突规范适用中的公共秩序保留。40共有:数人对同一动产或不动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

41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

42国际公法:指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3过错责任:是指因过错行为导致他人损害应当承担的责任。

44管制:是指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相结合的刑罚方法。45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法院内部具体落实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

46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47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48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物质世界的总称。

49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为活动使环境与资源条件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至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制约人类的发展,甚至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但它并不包括某些人类所不能预见或防范的自然灾害,如火山爆发、地震、海啸、泥石流等所造成的环境资源的问题。

50环境行政许可制度:是指从事有定或者可能有害于环境的活动的,必须事先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行政管理制度。

51环境标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以及维持生态平衡,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5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53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人按照协议共同占有、使用财产或成立共同经营关系,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责任的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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