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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预防接种规章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规章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群众免疫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相关部门的预防接种工作,具有强制性,遵守本规章制度是医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必要义务。

第二章预防接种管理1.医院设立预防接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医院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档案,记录每位患者的接种情况,确保接种信息真实可靠。

3.医院应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接种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接种对象1.医院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接种年龄,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2.医院应定期开展对接种对象的免疫咨询和宣传工作,引导患者积极参与接种活动。

3.医院应根据疫情情况和个体免疫状况,加强对特定人群的接种工作。

第四章接种程序1.医院应制定完善的接种程序,包括接种时间、地点、流程等内容,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医院应配备专业接种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接种对象进行接种操作。

3.医院应做好接种后的观察和记录工作,及时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

第五章接种疫苗1.医院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疫苗采购渠道,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2.医院应建立疫苗冷链管理制度,保证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性。

3.医院应定期检查和清点疫苗库存,确保疫苗有效期和完整性。

第六章质量控制1.医院应建立预防接种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接种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2.医院应建立预防接种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汇总和处理接种相关问题。

3.医院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章处罚规定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院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记过、降职或辞退等处理,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1.本规章制度由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违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1、实施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如患感冒、手部皮肤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2、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

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菌)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3、凡所有适龄儿童必须做到一人一证、一卡,每个出生年份装订一册。

本辖区管理儿童由本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预防接种,每次接种后将各种接种信息完整无误的登记在卡、证、册上,并由专业人员将接种信息录入电脑进行管理。

4、凡在当地出生的6岁及6岁以内的儿童,不论有无户口或户籍是否在当地,均应于出生后1个月内,由儿童户口所在地的接种单位负责建卡、建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外地寄居在本地时间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也应建卡、建证;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5、接种人员应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

6、接种完毕后,必须及时上卡、上证,并按时上报预防接种有关报表。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是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控制传染病的重要场所,为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2. 规范操作,科学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应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疫苗接种操作,加强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建设,确保疫苗质量。

3. 公开透明,服务至上。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疫苗接种信息,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4. 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预防接种门诊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门诊部、疫苗管理科、冷链设备科、预防接种科、宣传教育科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

2. 门诊部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组织制定预防接种门诊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3. 疫苗管理科负责疫苗的采购、储存、分发、报废等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4. 冷链设备科负责冷链系统的运行、维护、更新,确保疫苗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

5. 预防接种科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包括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疫苗接种信息登记等。

6. 宣传教育科负责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疫苗接种工作1. 预防接种门诊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成人免疫程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受种者信息、疫苗接种信息、不良反应等情况。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培训,提高疫苗接种人员业务水平。

4.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疫苗接种质量评估。

5. 预防接种门诊应加强疫苗接种信息化建设,实现疫苗接种信息实时更新、共享。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医院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和疫苗接种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自愿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疫苗接种的覆盖面和效果。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1. 成立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组,由分管院长、预防保健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2. 预防保健科负责预防接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疫苗采购、储存、配送、接种、监测和信息报告等工作。

3. 感染管理科负责预防接种相关的感染控制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

4. 护理部负责预防接种的护理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门诊部负责预防接种的预约、登记和导诊等工作。

三、疫苗采购和储存1. 疫苗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资质的疫苗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 预防保健科应建立疫苗采购记录,包括疫苗的生产厂家、品种、批号、数量、价格等信息,并定期对疫苗采购情况进行审计。

3. 疫苗应储存在专用疫苗冰箱中,温度应控制在2-8℃范围内,湿度应控制在60%-80%范围内。

4. 疫苗冰箱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疫苗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疫苗接种1. 疫苗接种应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内进行,由具备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接种。

2. 医护人员应具备预防接种相关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3. 医护人员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接种方案,对患者进行疫苗接种。

4. 疫苗接种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告知疫苗的种类、作用、禁忌、不良反应等信息,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 疫苗接种后,医护人员应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如接种部位的护理、不良反应的观察等。

6. 医护人员应做好疫苗接种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疫苗种类、批号、接种时间等信息。

预防接种制度范本

预防接种制度范本

预防接种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的组织和管理1. 预防接种工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应为预防接种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3. 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的经费,确保预防接种工作顺利进行。

三、预防接种的对象和范围1. 预防接种对象为我国公民,包括儿童、成人及老年人。

2. 预防接种范围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四、预防接种证制度1. 国家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预防接种证是证明接种者完成疫苗接种的重要文件,由接种单位发放。

2. 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

3. 预防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五、疫苗接种程序和注意事项1. 疫苗接种程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成人免疫程序》执行。

2. 接种疫苗前,接种人员应向接种者或其监护人详细询问接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并做好相关记录。

3. 接种疫苗时,应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

4. 接种疫苗后,接种者应在接种单位留观30分钟,观察是否有不良反应发生。

六、疫苗接种禁忌症1. 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的患者。

2. 对疫苗成分过敏者。

3. 患有免疫缺陷病或者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4. 孕妇、哺乳期妇女。

七、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1. 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是指疫苗接种后,发生与疫苗接种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

2. 发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接种单位应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

3.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备案。

医院预防接种各项管理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门诊管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在交通便利、环境整洁、设施齐全的区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

2. 预防接种门诊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为儿童和成人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接种记录、接种证发放等管理制度,确保接种信息准确、完整。

4.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提高群众预防接种意识。

三、预防接种人员管理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预防接种资格。

2. 预防接种人员应严格遵守预防接种操作规程,确保接种安全。

3.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四、预防接种疫苗管理1. 预防接种疫苗应从合法渠道购进,确保疫苗质量。

2. 预防接种疫苗应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要求进行管理,确保疫苗效价。

3. 预防接种疫苗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预防接种档案管理1. 预防接种档案应包括接种者信息、接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量等。

2. 预防接种档案应实行电子化管理,方便查询和统计。

3. 预防接种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1. 预防接种发生异常反应时,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应遵循“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

3.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过程中,应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保障接种者权益。

七、监督检查1. 医院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预防接种监督检查结果应作为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预防接种工作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和有序性,提高人群免疫覆盖率,树立全民健康理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接种范围预防接种工作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接种、成人接种和特定人群接种等。

具体接种对象和接种项目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接种日历。

第三章接种机构1. 接种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预防接种资质,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 接种单位应配备专业接种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接种工作。

3. 接种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接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接种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疫苗管理1. 接种单位应定期检查疫苗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接种单位应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合理调配和使用疫苗,避免浪费和过期。

3. 对于过期或损坏的疫苗,接种单位应及时报废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五章接种程序1. 接种工作应制定详细的接种流程,确保每位接种者能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接种。

2. 接种单位应与接种者签订知情同意书,明确接种的目的、适应证、禁忌证等内容。

3. 接种单位应对接种者进行健康评估,评估结果符合接种条件的方可进行接种。

第六章接种记录1. 接种单位要建立规范的接种记录管理制度,确保每位接种者的接种记录准确无误。

2. 接种单位应及时向接种者提供接种证明、接种记录卡等相关文件,方便接种者查询和备查。

第七章质量监督1. 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接种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接种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对于接种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第八章宣传教育1. 接种单位应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接种者的接种意识和动力。

2. 接种单位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疫苗知识,促进人群健康意识的提升。

第九章绩效考核1. 接种单位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接种工作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依据,激励更多机构和人员投身预防接种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衣帽整齐。

二、预防接种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布局合理,地面要湿式清扫,每天紫外线照射1—2次,每次30—120分钟,物体表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1—2次。

三、做好物品和器械的消毒灭菌,按照医院感染科的规定,每月对空气、医务人员的手、使用中的消毒液培养一次。

四、严格按照常规操作,认真查对,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要毁形后送供应室处理。

五、要详细记录各种疫苗的生产批号、失效日期、生产厂家等。

六、冰箱要有专人负责,每天记录温度,每月除霜一次,疫苗放置层次正确,除疫苗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七、卡介苗、百白破、麻疹、乙肝、风疹、腮腺炎、甲肝、水痘疫苗每日接种,PPD试验72小时后查验结果。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3篇)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3篇)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通过计量认证)。

二、疫苗必须是国家卫生部或国家医药管理局有批准文号的生物制品研究所(或药厂)正式生产出品,并按规定渠道供应的产品。

三、疫苗的贮存、运输、接种必须按冷链规定操作进行。

四、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和目前健康状况,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五、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

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六、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

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

按照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

七、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将针头、针管分开放入安全盒和回收桶中。

八、接种后须观察____分钟后确认无接种反应后再离开,接种者在接种证上填写本次接种疫苗名称、批号。

九、疫苗安瓶开启后,未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棉球。

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十、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按照一次性注射器的处理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注射器的处理。

十一、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用紫外线灯照射____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是指为了确保接种疫苗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下面是一些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的内容:1. 注射器和针头的选择:选择规范的注射器和针头,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并且符合疫苗接种需求。

2. 注射器的消毒:注射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以确保无菌状态。

3. 注射点的准备:注射前需要清洁注射点,以减少感染的可能性。

4. 注射部位的选择:根据疫苗种类和年龄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注射部位。

常用的注射部位包括上臂三角肌、上臂二头肌、臀部外上方等。

5. 注射操作的正确性:注射时需要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包括进针角度、注射深度、注射速度等。

遵循规范操作可以减少注射引起的疼痛和损伤。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为规范免疫接种工作的管理,保证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安全,使免疫接种工作安全有效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免疫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医生处方书写要规范,(进修医生或实习学生开具的处方必须经带教医生审核并签名);接种前严格遵守"三查七对",核实无误后方可接种。

3.每月主动搜索、查访、发现可能被遗漏的适龄接种对象。

尤其是加强对流动人口免疫接种管理,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接种率。

4.免疫接种要求分室分台接种,接种室每天必须进行消毒,并备好应急药械。

5.免疫接种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注射器必须装入规定的器械盒内予以封存。

6.任何人员发现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后,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做好记录,不得随意解释。

7.冷链设备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建立维护保养登记簿,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冷链设备正常运转。

8.指定专人负责计划免疫计算机使用及维护,确保计划免疫计算机网络通信畅通,及时准确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办证室操作员每天必须对儿童免疫预防数据库进行备份,确保儿童接种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接种、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疫苗接种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

第四条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成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应当设立预防接种管理部门,负责预防接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疫苗采购、储存、配送、接种、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医院应当配备合格的预防接种人员,负责疫苗接种工作。

预防接种人员应当具备医学专业背景、疫苗接种资质和相应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与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作,共同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第三章疫苗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国家疫苗发展规划和本地区疫苗接种需求,制定疫苗采购计划,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条医院应当采购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并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配送等相关规定,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对疫苗的储存、使用、废弃等进行严格管理,防止疫苗污染、损毁、过期等情况发生。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疫苗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接种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根据国家疫苗接种方案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疫苗接种工作计划,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疫苗接种意识。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疫苗接种预约制度,合理配置接种资源,提高疫苗接种效率。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疫苗接种操作规程,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卫生站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卫生站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预防接种工作,提高预防接种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门诊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防接种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三条门诊部设立预防接种室,配备专业预防接种人员,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第四条预防接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医学专业背景,具备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和技能;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预防接种工作;3. 通过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取得预防接种资格。

第五条预防接种工作流程:1. 接种前:接种人员应向接种者或其监护人了解接种者基本信息、过敏史、既往病史等,并告知接种注意事项;2. 接种中:严格按照接种程序和剂量进行接种,确保接种安全;3. 接种后:观察接种者反应,及时处理不良反应。

第六条预防接种档案管理:1. 门诊部应建立预防接种档案,详细记录接种者基本信息、接种时间、疫苗名称、接种剂量、接种反应等;2. 预防接种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七条疫苗管理:1. 门诊部应按照疫苗储存、运输要求,确保疫苗质量;2. 疫苗应按照接种程序、剂量、途径进行接种;3. 接种完毕后,剩余疫苗应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八条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1. 接种人员应密切关注接种者反应,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立即采取措施;2. 接种者发生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3. 对接种者进行追踪观察,必要时进行医疗救治。

第九条预防接种宣传与培训:1. 门诊部应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提高群众预防接种意识;2. 对接种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预防接种水平。

第十条责任追究:1. 接种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接种,造成接种者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 接种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门诊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级卫健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区级或以上卫健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街道、村(居) 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五、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某某医院
2021年1月18 日。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1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带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从事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

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脊灰液体疫苗24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的疫苗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疫苗的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5日前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小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制度(3篇)

小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保障小学生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 确保小学生预防接种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 降低小学生群体性传染病的发生率。

3. 提高小学生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参与度。

4. 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工作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卫生室负责人、班主任、家长代表等组成。

2. 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协调解决预防接种工作中的问题。

3. 卫生室负责预防接种的具体实施,包括疫苗的采购、储存、接种、记录等工作。

四、预防接种工作内容1. 疫苗接种计划制定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小学生预防接种计划,包括疫苗种类、接种时间、接种剂量等。

2. 疫苗采购与储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合格的疫苗,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疫苗储存应遵循《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在适宜的温度和条件下储存。

3. 疫苗接种实施(1)接种前准备:卫生室工作人员对接种场地进行消毒,准备接种器材,核对接种记录,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2)接种过程:严格按照疫苗接种程序和操作规范进行接种,确保接种剂量准确、注射部位正确。

(3)接种后观察:接种后,卫生室工作人员对接种者进行观察,确保无不良反应发生。

4. 疫苗接种记录卫生室建立健全小学生预防接种记录,包括接种者姓名、性别、年龄、接种日期、疫苗种类、接种剂量、接种者家长签字等信息。

5. 疫苗接种宣传通过家长会、班级会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宣传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家长和学生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五、预防接种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保接种率。

2. 加强疫苗管理,确保疫苗质量。

3. 严格执行疫苗接种操作规范,确保接种安全。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管理,确保预防接种工作质量。

2. 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确保适龄儿童和重点人群的接种率。

3. 坚持预防接种安全,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和接种差错事故的发生。

4. 加强预防接种队伍建设,提高预防接种人员业务素质。

三、预防接种门诊设置与管理1. 医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负责院内预防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门诊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2)配备合格的接种设备和药品;(3)配备专业预防接种人员;(4)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3.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置以下功能区:(1)候种区;(2)预检、登记区;(3)接种区;(4)观察区;(5)办公区。

四、预防接种人员要求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2)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3)具有较强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五、预防接种工作流程1. 接种对象凭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登记。

2. 预防接种人员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状况询问和检查,了解接种禁忌症。

3. 预防接种人员按照国家免疫规划,为接种对象提供疫苗。

4. 预防接种人员按照规范程序,为接种对象实施接种。

5. 接种后,预防接种人员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确保接种安全。

六、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处理1. 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识别和处理方法。

2. 发生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时,预防接种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3. 医院应及时组织专家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进行调查、诊断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预防接种门诊负责解释。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第一篇: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坚守工作岗位。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等。

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疫苗的种类、时间。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

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本或录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

七、正确使用和保养专用电脑,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账,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本,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好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擦拭保洁,冰箱冷冻冻结霜不超过4毫米,建立温度度监测记录。

每日2次(上午上班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管理使用疫苗及注射器,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各种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

3、疫苗按品名、批号、分类摆放,按规定的温度要求储存,并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的领取和使用疫苗及注射器,杜绝失效浪费。

预防接种服务制度

预防接种服务制度

预防接种服务制度
1、预防保健服务实行按日或周定时、定点接种。

并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及广播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并告知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2、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3、使用《中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4、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儿童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接种档案,并录入预防接种信息。

5、预防接种证的保管: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入迁入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属地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6、预防接种人员必须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层免疫日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要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7、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8、接种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接种情况录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和做好数据备份。

如发现疑似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反映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9、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10、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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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一证、两册、两簿、两表制度。

卡、簿、表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

7 岁后,接种卡片乡镇卫生院保管15 年。

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 0— 7 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 7 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

20XX 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 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

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

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

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

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安徽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 1 个月,外来儿童寄居 3 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

预防接种册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接种医师岗位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在计免医生指导下工作。

2、按规范要求完成各种疫苗的接种操作,协助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3、填发接种通知单。

4、逐日、详细、准确地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5、做好接种前器材的准备,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按时进行冷链温度监测。

6、负责疫苗的管理及疫苗帐册的建立与使用。

7、担任接种门诊的卫生保洁工作。

8、协助进行接种后回访。

疫苗管理制度一、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二、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三、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四、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五、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 1 小时,即应废弃。

六、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七、疫苗应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八、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一种疫苗及其稀释液。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一、接种前家长应掌握儿童的身体状况,如有明确的过敏史则不能进行疫苗接种;如正在发热或患有各种疾病应暂缓接种;如属早产儿或营养不良、体质较差者,也应暂缓接种。

二、孩子接种后要在接种场地休息15-20 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

接种后要适当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吃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

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后,半小时内不得喂奶或吃热东西。

三、孩子接种后如出现高热或其它接种反应要及时请医生诊治。

四、有些疫苗需按一定的间隔时间连续接种多次才能有效,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日期进行接种。

五、如孩子经常外出,应告知接种医生,办理相关手续。

外出时应注意到当地预防保健机构咨询、接种,以免漏种相关的疫苗。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 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 70UW/cm2 <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 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 2? 3 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 2 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 2 次。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碘酊,涂擦注射部位 1 遍,作用 1 分钟,再用 75%酉精擦拭 2 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典伏则直接涂擦皮肤 2 遍干燥后即可注射。

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 5cmx 5cmo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

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 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 1000mg/L 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 60 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

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 500mg/L 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 500mg/L 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1、冷链设备必须专人管理,明确职责。

2、冷链设备必须专用于预防接种用生物制品的贮存、运输,不可挪作他用。

3、冷链设备要建卡、建帐、建档、上、下帐目相符,帐物要一致。

4、冰箱必须安装在远离热源、通风良好、避光干燥、无震动、无腐蚀的场所,放置平稳。

底部安有10cm的支架,上部和背部要分别留下的空间。

5、冰箱要配有专用稳压保险装置,并有统一的标志和编号。

6、冰箱内不能存放私人物品或非生物制品。

7、贮存疫苗时,存量不能超过设备容积的2/3 ,且疫苗间要留有间隙,保持空气流通,保证制冷效果。

8、冰箱内应有温度计,每天上班后、下班前两次记录温度,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检修。

9、冷链设备应定期清理,一般每月一次,保持内外清洁干燥。

10、冷藏包要专架清洁存放,冰排倒空洗净后存放。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一市一县一镇一接种门诊。

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曰,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

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

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

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

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

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20 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即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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