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
财政绩效评价方法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策;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
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1(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
财预[2011]285号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年4月2日,财预〔2011〕285 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及案例分析
六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在GFMIS中开发项目库系统,将项目 绩效目标管理融入预算编审流程,实现了对项目绩效目标的流程审核、实时跟踪、 动态管理;广东省在“金财工程”的总体框架下,初步建成了涵盖专家评审、部门 预算、财政专项资金、财政综合支出绩效管理,以及评价指标和标准库、项目库、 专家库、资料档案库在内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达成信息化技术对预算绩效管 理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撑和保障。
二、开展得如何?——绩效评价全国开展情况
2011年市级部门及各区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规程及案例分析
二、开展得如何?——绩效评价全国开展情况
2011年市级部门及各区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规程及案例分析
二、开展得如何?——绩效评价全国开展情况
四是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拓展。审计署2011年将本署的绩效报告通过 官方网站和《中国审计报》进行了公开,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部分中 央部门将重点项目评价报告通过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促进预算编制 和执行部门增强责任意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规程及案例分析
二、开展得如何?——绩效评价全国开展情况
财政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及时总结(4)资料建档 规程及案例分析
三、怎样系统开展?——绩效评价的工作规程
确定评价对象 成立评价组织机构
设计评价方案 下达评价通知
审查
上报评价报告
工作流程图 确定评价机构
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
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关于印发《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XXXX 8月1日生效。
请各地方协会及时向评估机构转发《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估操作指南》(试行),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及时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报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附件:《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4月30日,XXXX附件: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评估机构对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预算[XXXX)规定,年度为一个周期,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或支出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第四章绩效评估程序第十五条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估时,绩效评估程序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即绩效评估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绩效评估报告的编制和提交阶段。
(一)绩效评估准备阶段1.接受绩效评估主体的委托,签订业务协议。
2.成立绩效评估工作组。
3.明确绩效评估的基本事项,包括:(1)项目背景和基本情况;(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相关要求;(4)绩效评估的目的;(5)绩效评估报告的客户和用户;(六)其他重要事项。
4.制定绩效评估计划。
(二)绩效评估实施阶段1.根据项目特点和绩效评价方案,通过案例研究、数据填写、现场调查、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法收集相关评价数据。
2.筛选、汇总和分析数据。
3.根据收集和分析的数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按照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各项指标进行具体计算和分析,给出各项指标的评价结果和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估报告的编制和提交阶段1.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结果和项目的总体评价结论,按照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2.就绩效评估报告与委托方充分沟通。
第3章4财政支出效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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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4财政支出效率评价
第三步 投资评价: 由于 FPNV=203万元>0,所以,该房地产投资 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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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4财政支出效率评价
(二)最低成本费用选择法
达到目标,需要的最低经费。 主要用于:军事、政治、文化、卫生等财政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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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4财政支出效率评价
财政部2009年、2011年颁布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 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第二十二条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 原则。 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 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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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4财政支出效率评价
介绍:成本效益分析法
一般用于对建设项目的选择和评价。 ——属于《项目管理》的范畴。
将项目寿命周期内的项目的投资总成本与项目 未来的总收益进行对比分析,选择最优的投资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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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4财政支出效率评价
项目寿命周期内,现金流入—现金 流出=净流入,按行业规定的贴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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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4财政支出效率评价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
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 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比较法。
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 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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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4财政支出效率评价
(三)因素分析法。
进行贴现。即财务净现值。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务与操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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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绩效管理概述
• (一)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背景及方向 • 吕祖善省长2004年5月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座谈
会上指出:“从下半年起,财政厅要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试 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实质是把专项资金支出和产出挂起 钩,专项资金不能白给,必须拿出对等的效益。”。 • 2005年,省财政厅组建绩效评价处,标志着我省绩效评 价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 6年来,我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广泛开展,取得了一 定成效。 • 截止2011年底,全省共开展评价项目13569个,累计财政 资金1349亿元。其中财政部门评价2754个,累计财政资金 656亿元,部门单位评价项目10815个,累计财政资金693亿 元。这些项目的开展,有效提升了部门单位的绩效理念。
• 具体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 (反馈整改、预算结合、绩效报告、绩效公开、绩效问责等制度)
• 明确主体:建立政府负责、财政部门牵头、部门具体执行、各方共同参与的
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
效管理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对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部门要充
• 要点二:主体定位很重要
•
财政部门是组织牵头主体
•
部门单位是具体实施主体
•
中介机构是第三方评价的主体
• 要点三:绩效目标是主线,是基础
• 要点四:绩效评价是关键手段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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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操作要点-概述
• (一)绩效评价工作概述
•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 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 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 效率性和有效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阶段我省绩效评价 主要是项目评价。
第12章 财政支出最全思维导图
鲍莫尔-非非均衡增⻓长理论
进步部⻔门 非非进步部⻔门
生生产率不断提高高 生生产率Βιβλιοθήκη 高高缓慢选民的“财政幻觉”
公共选择学派的解释
政治家为获得公众拥护和赢得选票 公共事务上
任何一一项具体的事物上
大大力力支支持生生态环境建设
绩效考评 中国现状
第12章 财政支支出
财政支支出分类 支支出规模
三看 ⭐ 方方法 指标
⭐ 理论
看财政支支出规模:花多少
看财政支支出结构:干什么
看财政支支出的经济性质:怎么花
财政支支出功能分类(产出)VS财政支支出经济分类(投 入入)
购买性支支出(等价)VS转移性支支出(不等价)
皮皮考克和魏斯曼-剃度渐进增⻓长理论
公众可以容忍的税收负担时财政支支出的最高高限度 公共支支出增⻓长的内在原因是公众可容忍税收水水品的提高高
初期经济发展,政府增加投资
⻢马斯格雷夫-经济发展阶段增⻓长理论
中期私人人部⻔门发展,政府投资比比重下降
成熟阶段人人均收入入提高高,对政府提出高高要求,使得政府 提高高投资,所占比比重也扩大大
绝对规模指标
当年财政支支出占当年GDP的比比重
相对规模指标(常用用)
当年中央财政支支出占全国的比比重
人人均财政支支出
维护社会和经济的正常秩序
瓦瓦格纳法则-政府活动扩张法则
纠正外部效应等市场失灵问题对资源配置效率的负面面影 响
经济增⻓长,文文化教育福利等财政支支出项⺫目目的增⻓长率超过 GDP的增⻓长率
购买性支支出占比比重⻓长期偏大大,转移性支支出比比重较低
投资性支支出偏大大,消费性支支出偏小小
⭐ 问题
社会性支支出的比比重偏小小,有待进一一步提高高
国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财预[2011]285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年4月2日,财预〔2011〕285 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事后绩效评价的流程及主要内容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事后绩效评价的流程及主要内容由于各地对于事后绩效评价的理解不同,出台的地方性政策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并没有一套统一的流程标准。
本文主要参考西部某省会城市制定的《操作指南》,对事后绩效评价的流程及主要内容进行梳理:事后绩效评价的流程及主要内容(一)确定评价对象评价对象主要有三种:项目评价、部门评价以及政策评价。
项目评价:以项目为评价对象,通常选取“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资金分配覆盖广且连续实施”的项目。
(例如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类重大项目)部门评价:即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选取本部门或下属单位作为绩效评价对象。
政策评价:通常评价的是财政政策,一般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选取关系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一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产业支持政策开展评价。
绩效评价的对象主要由财政部门选择,财政部门在确定评价对象时,需一并明确绩效评价的组织和实施主体,提出基本要求。
(二)成立评价工作组财政部门在启动评价工作时,应当首先明确绩效评价的组织机构,例如成立评价工作组,其职责为审核工作组制定的工作方案、下达评价通知、审核评价报告等工作。
评价工作组通常设置在财政部门内部,必要时也可以吸纳或外聘专家学者、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
(三)下达评价通知由评价工作组向被评价单位下达评价通知,评价通知的基本内容应包括:评价目的、对象、内容、任务、依据、评价实施机构、时间安排、相关要求等事项。
在下达评价通知之后,评价工作组应保持与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的动态沟通,及时交流信息,包括进一步了解政策/项目/部门的基本情况,阶段工作安排等。
(四)开展试评价试评价工作非必要环节,通常适用于:评价周期较长、项目较复杂、潜在风险高的项目,有利于提前发现并应对问题。
在开展试评价工作时,应制定初步评价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时间安排)、评价组人员构成、初步设计的特征性评价指标、拟采用的评价方法等。
从试评价工作开始,财政部门即可委托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开展并承担主要的评价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号
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
国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