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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动物检疫中标识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____

浅谈动物检疫中标识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____

基地建设与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县、场)建设有机融合的推进机制,拓展示范区(县、场)建设范围。

以畜产品质量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本,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地)级示范区(项目)。

加强对已建成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县、场)的跟踪监管,强化示范区(县、场)提档、升级,确保示范区(县、场)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在出口畜产品基地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工作。

培育、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畜牧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畜牧业生产的规模化、基地化和基地管理的标准化。

对公益性、基础性畜牧业标准化建设(如畜牧业标准体系、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畜产品监督抽查和市场准入管理等)和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加强支持力度。

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和途径,从黑龙江省的畜牧生产实际出发,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养殖者参与”的工作方针,在全省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氛围。

可以说,是黑龙江省畜牧业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基础和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提高黑龙江省畜牧业整体素质、提高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黑龙江省由畜牧业大省走向畜牧业强省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因此,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生产者等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使畜牧业标准化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HF热点关注动物检疫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措施,同时,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检疫行为属于政府行为和法律行为,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标识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动物防疫法》中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职责的法律凭证,其应用规范和样式由国家统一规定,严格遵守其使用规范是做好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使用等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农医发[2010]94号)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动物检疫标识的使用管理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及使用等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及使用等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及使用等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2.24•【文号】农办医[2010]94号•【施行日期】2010.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检疫标志填写及使用等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农办医【2010】94号)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以下简称《规范》)规定,结合各地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标志的使用和管理,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旧证明过渡期问题为保证工作有效衔接,避免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库存造成浪费,我部决定将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标志推迟到2011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此前新旧证明可并行使用。

动物卫生证章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法律凭证,各地要利用这段过渡时间,制定切实可行的证章标志管理办法,采用信息化等手段逐步提高管理水平。

二、关于检疫证明填写有关问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动物B)中新增了“牲畜耳标号”项目,有条件的省份可要求必须逐一填写耳标号,其他省份也要尽快按照我部要求,逐步对跨省调运动物逐一填写耳标号。

省内调运动物的耳标号填写由各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结合各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三、关于检疫标志有关问题《规范》规定了在动物产品包装箱和包装袋上使用的大、小标签样式。

为便于管理,现将标签中规定的“其下沿为喷码各省简写字开头后加6位行政区域代码,字体为黑体四号”更改为“其下沿为喷码各省简写字开头后加10位数字的流水号码,字体为黑体四号”。

四、关于印刷问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标志的防伪技术要求和标准由我部统一管理。

各省按照《规范》规定选择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生产企业,在我部备案后,我部将向相关企业发放有关印刷及防伪技术标准,各省及相关企业均需按照我部要求进行印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3.20•【文号】农办牧〔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等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牧〔2019〕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是规范动物检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强化检疫监管行为,我部根据各地的意见建议,组织相关省份认真研究,设计了部分新的动物检疫验讫证章和相关标志样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生猪屠宰检疫验讫印章为解决生猪胴体上检疫验讫印章规格大小、印油颜色不一致等问题,我部组织对各地目前使用的生猪屠宰检疫验讫印章进行了研究,在基本保持原有样式基础上,对尺寸等进行了统一规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样式见附件1)。

同时规定,对检疫合格肉品加盖的验讫印章印油,颜色统一使用蓝色;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加盖的“高温”或“销毁”章印油,颜色统一使用红色。

印油必须使用符合食品级标准的原料。

已经得到批准使用针刺检疫验讫印章、激光灼刻检疫验讫印章的,其印章印迹应与本通知规定的检疫验讫印章的尺寸、规格、内容一致,所用原材料材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能对生猪产品产生污染。

二、启用牛羊肉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为解决牛羊肉检疫后不易加盖检疫验讫印章问题,2016年以来,我部在部分地方开展了牛羊肉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使用试点工作,该验讫标志参照了国际标准,并设计了防伪识别码,能有效防止伪造变造。

目前该检疫验讫标志已通过鉴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样式见附件2)。

三、启用新型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志为解决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志遇水脱落等问题,我部指导部分省份开展相关研究并做了大量实践,设计了新型标志。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确保动物检疫工作的有效进行,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部门为XXXX(填写具体管理部门)。

第三条: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制作、发放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制作: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制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和标准,由指定的制作单位负责完成。

2.发放: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发放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登记,确保发放给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3.管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包括保管、使用、追溯、监督等环节,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保管和使用:1.保管: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必须由指定的保管人员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和完整,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移动、丢失或损坏。

2.使用: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只能在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进行使用,未获得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第五条: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追溯:1.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必须具有唯一编码,并建立相应的追溯系统,对每张证章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查询。

2.对于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违规使用或滥用,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和追责。

第六条: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监督:1.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各个环节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和处理,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有效。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使用等措施。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或超越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部门所有。

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样本(可包含证章图案、编码等相关信息)。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确保其合法、准确和有效的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模版(四篇)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模版(四篇)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模版丶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养殖场的生猪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场地检疫申报。

二丶生猪在出场前2—____天(或当日)向当地乡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报检点)申报动物产地检疫。

三丶生猪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丶生猪经当地乡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报检点)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丶运输生猪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丶货主凭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运输丶经营。

生猪调出县境的须凭当地乡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报检点)开据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换取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

七丶未经检疫的生猪禁止调离本场。

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实行隔离观察丶治疗。

八丶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九丶违反上述条款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场长工作职责一丶负责养殖场的全面管理与技术工作。

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提交前阶段工作情况和下阶段经营管理计划。

二丶严格按照生产程序和各项技术要求,对生产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

三丶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

四丶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及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

完善管理措施。

五丶掌握和了解市场信息,组织开拓销售市场,开发原材料供应基地。

六丶负责落实场规场纪,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团结全场上下一心,圆满完成生产计划和利润指标。

防疫员工作职责一丶严格执行养殖场免疫程序,配合技术人员对各种疫苗的免疫效果进行检测。

牢固树立养重于防丶防重于治的理念。

二丶负责全场的免疫接种工作,并对免疫批次丶日龄丶头数丶免疫日期和疫苗产地丶批号丶使用剂量等情况,认真写记录。

三丶负责全场的消毒组织工作,并负责场内医疗器械丶防疫器械的卫生消毒工作。

四丶严格按技术规范使用和保存疫苗。

临近失效期的疫苗必须及时报送厂长处理。

失效疫苗不准使用。

稀释后的疫苗要求两个小时内用完,疫苗瓶及剩余的疫苗要集中保存妥善处理。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1)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1)
对俄罗斯出口的肉产品需出具专用的《兽医卫生 证书》,证书的固定内容部分(包括证语)均用 中俄文对照印刷在证书上,空白内容由出证的口 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用英文打印。
检疫合格或经卫生处理后合格的,不需要证书的, 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和《熏蒸/消毒证书》, 予以放行,货主凭此单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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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和5050多个国家签署了近多个国家签署了近200200个进出境动物和个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议定书双边协定如与朝鲜阿根廷前苏联等签动物产品检疫议定书双边协定如与朝鲜阿根廷前苏联等签订的动物检疫及兽医卫生合作协定与德国英国日本丹麦新订的动物检疫及兽医卫生合作协定与德国英国日本丹麦新西兰加拿大法国美国等签订的进出口动物检疫单项条款西兰加拿大法国美国等签订的进出口动物检疫单项条款与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等签订的动物检疫备忘录与南非与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等签订的动物检疫备忘录与南非摩洛哥斯洛伐克马其顿等国家签订的动植物检验检疫合作议定书摩洛哥斯洛伐克马其顿等国家签订的动植物检验检疫合作议定书等
4.输入国没有检疫要求,不需要出具证书的, 经检疫合格后,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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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入境动物产品的出证
1.入境动物产品需调离海关监管区外进行检 验、检疫、处理时签发《入境货物通关 单》。
2.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入境货物检验 检疫证明》,由检疫人员签字,主管人员 核签,同意入境加工、使用或销售,对其 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处理后,出具《熏蒸/消 毒证书》,准予放行。
检疫证书一般采用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对 外签发,检验检疫部门除留一份副本存档 外,其余均交报检人。
特殊情况如信用证指明必须两份或以上正 本的,经审批后可以签发,但必须在证书 备注内声明“本证书是XXX号证书正本的 重本”。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模版(2篇)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模版(2篇)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进出口动物产品的监管,确保动物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进出口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与使用1. 对于进出口动物产品,必须在包装或标识上标明检疫证章标志,以示合格。

2. 检疫证章标志的发放应当每周进行一次。

相关人员应当向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3. 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的使用规范:(1)在检疫证章标志上,应当标明动物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检疫证章编号等信息,并确保完整清晰;(2)在使用检疫证章标志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检查,确保无任何损坏或错误;(3)检疫证章标志应当统一存放在指定的地点,并做好相应的保管工作;(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制作或使用检疫证章标志,一旦发现,将追究其责任。

4. 检疫证章标志的回收与注销:(1)对于已经使用过的检疫证章标志,必须及时收回;(2)对于因某种原因注销的检疫证章标志,必须及时予以注销并将其回收。

5. 检疫证章标志的报废与更换:(1)对于因损坏或过期而需要报废的检疫证章标志,必须尽快报废,并进行相应的记录;(2)对于需要更换的检疫证章标志,相关人员应当向领导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更换。

四、监督与检查1. 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使用检疫证章标志的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2. 监督部门可以随时对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要求使用人员提供相关的证据与材料。

3. 发现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监督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警告或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责任和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领导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警告、罚款、停职或开除等处理。

2. 对于情节较重的违反行为,领导有权将其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相关人员。

2. 相关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本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工作。

一起经营仅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动物产品违法案件的处置

一起经营仅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动物产品违法案件的处置

综述专论zong shu zhLian lun2()19年第49卷•第3期一起经营仅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动物产品违法案件的处置王华伟(甘肃省临夏县路盘乡畜牧兽医站,甘肃临夏731800)摘要:2018年1()月,某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函询,请求协查一起仅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动物产品的违法案件。

针对该案,执法人员在重点分析《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证明力的基础上,认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不能单独证明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该案需要深入查实该批仅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动物产品的真实检疫情况后,再严格按照职权划分和管辖原则进行查办。

关键词:行政处罚;检疫标志;证明力中图分类号:S851.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是屠宰检疫环节中…种重要法定许可文书。

在一线执法中,部分执法人员对检疫标志法律效力的认知存在偏差,导致一些涉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的违法案件不能得到适当处置。

为此,本文选取了近期查办的一起仅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生猪产品违法案件.与大家讨论交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的法律效力及类似案件的办理思路。

1简要案情近期正值非洲猪瘟防控的特殊时期,各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都加大了入市生猪产品的监管力度。

2018年10月,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函询.称其在本地一大型冷库查货一批分割猪肉.生猪产品外包装上贴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但货主不能提供该批生猪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怀疑该批产品未经检疫.拟1006-799X(2019)03-0034-02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23条第4项“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进行处罚。

因涉案产品货值、拟罚款数额较大,特请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该批生猪产品所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的证明效力予以解答说明。

答复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的证明力作了讨论,有两种不同意见。

动物检疫证章销毁申请书

动物检疫证章销毁申请书

尊敬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您好!我单位(单位名称)作为动物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在此,我们郑重提出关于销毁旧版动物检疫证章的申请,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为确保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我单位在动物产品检疫过程中,一直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志和可追溯标识。

近期,自治区机构改革政策推行,要求于2022年9月30日废除机构改革整合之前使用的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志和内蒙古自治区动物产品可追溯标识。

因此,我单位需将旧版检疫证章进行销毁,以确保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申请内容1. 销毁旧版动物检疫证章数量:共计(数量)套。

2. 销毁旧版动物检疫证章类型:包括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志和内蒙古自治区动物产品可追溯标识。

3. 销毁旧版动物检疫证章的时间:于2022年11月12日。

三、销毁方式为确保销毁过程符合相关规定,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方式:1. 由我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监督销毁过程。

2. 在销毁现场,邀请锡林郭勒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疫科科长郭东来和我局锡林浩特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孙殿英等人共同监督。

3. 对回收和剩余的旧版检疫标进行焚烧销毁处理,并全程监督记录。

四、申请承诺1.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共同维护动物产品的安全流通和食用。

3. 我单位将承担因销毁旧版动物检疫证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

敬请领导审批,并给予指导和支持。

如有需要,我们将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此致敬礼!申请单位:(单位名称)申请日期:2022年11月10日。

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管理责任书模板(二篇)

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管理责任书模板(二篇)

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管理责任书模板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对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的管理工作,确保动物产品及动物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国家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管理责任书》。

二、责任方本《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管理责任书》由以下责任方共同签署,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1. 动物检疫局:承担对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工作,并保障其安全、准确、可追溯;2. 养殖企业:负责对养殖动物进行检疫,并在动物出栏前,办理相关的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的申领和使用手续;3. 运输公司:负责对动物产品进行运输前的检疫,并在运输过程中,正确使用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保证动物产品的安全和质量;4. 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动物产品进行抽查和检测,并确认是否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以及检疫证章及标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5. 安监部门:负责对动物产品及动物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三、职责和义务1. 动物检疫局的职责和义务:(1)建立健全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制度,确保证章及标识的安全性和唯一性;(2)加强证章及标识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其准确性、合法性和可追溯性;(3)定期对养殖企业、运输公司等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的使用和管理能力;(4)定期对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准确性。

2. 养殖企业的职责和义务:(1)建立健全动物检疫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对养殖动物进行检疫,并确保养殖动物的健康和无疫病的状态;(2)及时办理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的申领和使用手续,并正确使用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保证其准确性和合法性;(3)定期对养殖动物进行检疫及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的抽查和检测。

3. 运输公司的职责和义务:(1)加强对动物产品进行检疫,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并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2)正确使用动物检疫证章及标识,保证其准确性和合法性,防止盗用和伪造;(3)对动物产品的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运输的安全和质量;(4)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动物产品的抽查和检测,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范本(2篇)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范本(2篇)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确保动物产品和动物进出口检验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和控制动物疫源性疾病的传播,保障国家动物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种类1. 动物检疫证章动物检疫证章是经过动物检疫机构核发并加盖检疫章的证明文件,主要用于动物产品进出口检疫和国内动植物检疫工作。

动物检疫证章采用特定材料制作,具备防伪和防水功能。

2. 动物检疫标志动物检疫标志是指在动物、动物产品或动物包装上加贴或印刷的标志,用于标识动物经过检疫合格的身份。

动物检疫标志一般包括编号、国家标志和检疫标志。

三、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职责1. 动物检疫机构(1)负责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发放、管理和归档;(2)按照程序审核申请单位的资质和申请材料;(3)对申请单位的检疫证章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4)定期召开会议,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2. 申请单位(1)依法提交申请材料,并承诺一切材料真实有效;(2)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情况和结果负责,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使用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正确使用,并保管好证章标志,防止丢失和盗用。

四、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规定1. 动物检疫证章的使用规定(1)进口动物产品检疫:进口动物产品需要持有效的动物检疫证章,并在进口时向检疫人员出示。

未经检疫证章核发的动物产品不得进口;(2)出口动物产品检疫:出口动物产品需要经过检疫合格,并持有效的动物检疫证章,方可出口;(3)国内动植物检疫:国内运输、交易或使用动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备有效的动植物检疫证章,并依法提交检疫申报,并配合检疫人员的检查和抽样。

2. 动物检疫标志的使用规定(1)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包装必须配备相应的动物检疫标志,并按照要求正确使用;(2)动物检疫标志的印刷和贴附必须清晰、规范,不能模糊或遮挡。

动物检疫条件审核自查报告范文

动物检疫条件审核自查报告范文

动物检疫条件审核自查报告范文Animal quarantine conditions self-inspection report is an important document for ensuring the health and safety of animals. 动物检疫条件自查报告是确保动物健康与安全的重要文件。

It serves as a tool for animal owners to assess and monitor the conditions of their animals' living environment. 它是一个工具,供动物主人评估和监测他们的动物生活环境的条件。

By conducting regular self-inspections and submitting accurate reports, animal owners can play a crucial role in preventing the spread of diseases and ensuring the well-being of their animals. 通过定期进行自查并提交准确的报告,动物主人可以在预防疾病传播和确保动物福祉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One of the key aspects of the self-inspection report is the verification of vaccination records. 自检报告的关键方面之一是验证疫苗接种记录。

Ensuring that animals have received all required vaccinations is essential for preventing the spread of infectious diseases. 确保动物已经接受了所有必需的疫苗接种对于预防传染病的传播至关重要。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

附件3
动物检疫标志样式及说明
动物检疫标志分为检疫滚筒印章和检疫粘贴标志类两种种。

一、检疫滚筒印章
用在带皮肉上的标志。

沿用农业部1997年规定的原有的滚筒验讫章规格样式。

二、检疫粘贴标志
(一)用在动物产品包装箱上的大标签:外圆规格为长64mm,高44mm漏白边的椭圆形,内圆规格为长60mm,高40mm 的椭圆形,外周边缘蓝色线宽2mm,白边2mm,标签字体黑色,边缘靛蓝色。

上沿文字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字体为黑体,字号为19号,“检疫合格”字中有微缩的“J Y H G”大写字母,中间插入动物卫生监督标志图案;下沿为喷码各省简写字开头后加6位行政区域代码,字体为黑体四号;喷码下沿印制各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字体为黑体,字号为9号,背景把“××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放入多层团花中制作的防伪版纹。

(二)用在动物产品包装袋上的小标签:外圆规格为长43mm,高27mm漏白边的椭圆形,内圆规格为长41mm,高25mm 的椭圆形,外周边缘蓝色线宽1mm,白边1mm,标签字体黑色,边缘靛蓝色。

上沿文字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字体为黑体,字号为12号,“检疫合格”字中有微缩的“J Y H G”大写字母,中间插入动物卫生监督标志图案;下沿为喷码各省简写字开头后加6位行政区域代码,字体为黑体小五号;喷码下沿印制各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字体为黑体,字号为8号,背景把“××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放入多层团花中制作的防伪版纹。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模版(3篇)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模版(3篇)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模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依据《____省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____县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管理制度。

一、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是指各类动物检疫证明,检疫用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志及上岗证等。

二、本制度适用于____县境内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订购领取、使用、保管和回收处理工作。

三、县监督所负责全县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行计划订购,每年按时向市监督所申报。

四、县所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全县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计划、领取、保管、发放、回收处理工作。

五、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严格证、章、标志的领取工作,详细登记,领取(使用)单位人员、时间、名称、数量、起止号码等信息,实行专柜保管,同时按省要求实行微机化管理。

六、依法规范使用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局、县监督所和各乡镇派出的检疫机构拥有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权,取得上岗资格的动物检疫员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出证权。

七、按规定建立严格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回收处理制度,各类检疫证明存根及回收证明,由县监督所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为____个月以上,到时,对上述检疫证明实行定期销毁处理,处理时,按规定详细登|己造册,由单位负责人批准,执行人签字,并逐级上报。

八、捡疫员因工作变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动物检疫岗位时,县监督所要收回其相关证件,按规定逐级上报上交。

九、在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过程,严禁出现以下行为:严禁将有关检疫证明交由非检疫人员出证。

2、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为未经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3、严禁伪造检疫结果,为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4、严禁买卖检疫证明或自行到异地借用检疫证明。

5、严禁发生检疫证章标志失盗或被损毁后,不向县监督所上报行为。

十、县监督所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第九条的出证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议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和验讫标志

议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和验讫标志
3 检 疫证 明 实行 电子 出证 后 的改 进 措 施
3 . 1 强化上级 主管部 门对 下级检疫单位的监督管理 政府部 门对于 动物检疫 电子出证需要 高度重视 ,确 保相 关领导者上下一心 。重 视区域 内的电子 出证 ,定期检查 不同
讫标 志现阶段使 用的也 主要 有两种 I l l 。本 文结 合相关 资料 ,
后的改进措施等方 面进行分析。
关 键 词 :检 疫 证 明 ; 电子 出证 ;验 讫 标 志
需要有配套 的电子设 备作为 电子 出证 的基础保证 ,但 受到经 济 因素 、技术 因素等众 多因素 的影 响 .实际用于动物 检疫 电
动物 以及动物 产品的检疫证 明主要 由动物卫生监 督机构
就动物及 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和验讫标 志分析如下 。
1 典型案例分析
检疫单位在资金 、人员 、设 备 以及技术方 面的进展情况 ,对
于无作为 、不负责任 的检疫 工作领导 以及员 工可给予通报批
小明是一名普通工 人 ,平时喜欢 吃 肉类食 品 ,以前在 肉
市场卖 肉总是战 战兢 兢 。生怕买 了一些不 健康 的 肉类 食品 , 但 近 日.小 明去 肉市场买 肉的时 间明显 缩短 ,而且对 于购买
快 畜牧 业健 康 发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全 文 主要 从 典 型 案 例 、栓 疫 证 明 实行 电 子 出证 后 存 在 的 问 题 、检 疫证 明 实行 电子 出证
对 于手写检疫证 明 ,其建设所需要 的成本 明显增加 , 《 关 于 全 国性及 中央 部门涉及 农 民负担 的行政 事业性收 费项 目审核 处 理意 见的 通知》 中要 求 的畜禽 产 品检疫 费用 标准 有 所下 降 ,但在检疫 过程 中的平调费用没有减 少 ,造成 当地政府部 门费用 的增加 ,部分领 导对此不予重视 。尤其是在基 层动物 防疫检疫机构 ,电子出证应用 中的经 济费用较大 ;电子出证

检疫申报、产地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所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

检疫申报、产地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所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

一、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一)、本辖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在屠宰、出售或运输之前,货主应 当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二)、检疫申报方式:申报点填报、传真和电话等。 (三)、货主(申报人)申报检疫时,应提供货主(申报人)姓名(名
称)、地址、报检动物种类、数量、约定检疫时间、用途、去向、联系
电话等信息。 同时还应提供养殖档案(规模场、区)、畜禽防疫档案(散养
户)。
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提交 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四)、货主(申报人)应按下列时间规定进行申报检疫:
1、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提前3天;
2、出售、运输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 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提前15天; 3、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捕获后3天内向捕获地申报检疫; 4、屠宰动物的,提前6小时;急宰的,随时申报 (五)、货主(申报人)申报检疫时,必须填写检疫申报单。电 话申报的,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 (六)、决定受理的检疫申报,检疫人员应出具检疫申报受理单。
验、参展、演出、比赛等 承运人:填写动物承运者的名称或姓名;公路运输的,填写车辆行
驶证上法定车主名称或名字。联系电话:填写承运人的移动电话
或固定电话。 运载方式:根据不同的运载方式,在相应的“□”内划“√”。 运载工具牌号:填写车辆牌照号及船舶、飞机的编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写明消毒药名称。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填写规范
到达地点:填写到达地的市、县名,以及饲养场(养殖小
区)、屠宰场、交易市场或乡镇、村名。 牲畜耳标号:由货主在申报检疫时提供,官方兽医实施现场
检疫时进行核查。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顺序号的后3位,

《报检实务》课后习题及答案

《报检实务》课后习题及答案

学习情境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初步认识一、知识巩固1.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有哪些具体内容?答: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统称法定检验检疫对象)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称为法定检验检疫,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

具体内容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检疫、卫生检疫、进口商品认证管理、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及卫生注册管理、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鉴定、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涉外检验、鉴定、认证机构审核和监督、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等内容。

2. 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地位体现在哪些方面?答: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完整的法律体系奠定了依法施检的执法基础由于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在我国涉外经济贸易中的重要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四部法律,就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目的任务,责任范围,执法机关和管辖权限,检验检疫的执行程序,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法律形式从根本上确定了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2)法定的执法机构拥有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国务院成立并授权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部门和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作为主管各项工作和执行有关法律的主管机关,确立了它们在法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

(3)_完备的监管程序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在将近百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实施通过借鉴历史传统和国际经验,已经具备了强制性的闭环性的监管措施,检验检疫部门的强制性报检签证程序,强制性安全卫生检测技术标准,强制性的抽样检查程序也有效地发挥了监督作用,已形成了一个配套体系完整、监管要素齐备的执法监督体系,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处理通知单、动物检疫申报书、动物检疫标志等样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应用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前使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可并行使用到2011年2月28日。

上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生产订购原则上按照《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通知》(农牧发[1998]6号)执行。

各省也可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要求选择一家其他企业订购。

所选的企业由各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我部备案,纳入统一监管范围后,方可生产相关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具体印刷要求由我部通知相关生产企业,各生产企业需定期向我部报送有关证明生产及发放情况等。

附件: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2.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3.动物检疫标志样式及说明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附件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货主联系电话第联共联动物种类数量及单位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养殖场、交易市场)到达地点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用途承运人联系电话运载方式□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载工具牌号运载工具消毒情况装运前经消毒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日内到达有效。

动物检疫标签管理制度

动物检疫标签管理制度

动物检疫标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促进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1. 动物检疫标签是指在畜禽产品外包装上粘贴的用于标记产品信息和质量的标签。

2. 动物检疫标签管理制度由动物检疫部门制定、实施和监督,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动物检疫标签应当真实、准确反映畜禽产品的信息,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宣传。

对标签的设计、制作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

三、标签内容1. 动物检疫标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产品批次号;(3)生产日期;(4)保质期限;(5)生产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6)检疫标志。

四、标签制作1. 动物检疫标签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的材料和工艺进行制作,确保质量可靠。

2. 制作单位应当设立专门负责生产动物检疫标签的生产线,并按照要求定期检测标签质量。

五、标签使用1. 生产单位应当在畜禽产品外包装上粘贴动物检疫标签,并确保标签内容真实、准确。

2. 销售单位不得私自更改、冒用、掩盖动物检疫标签,要对进货产品的标签进行核实和监督。

3. 消费者在购买畜禽产品时,应当仔细检查产品上的动物检疫标签,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六、标签管理1. 动物检疫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物检疫标签的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标签进行严肃处理。

2. 对违法使用、制作伪造动物检疫标签的单位,应当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 对因动物检疫标签问题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当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在相关单位的讨论和协商后确定。

2.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3. 其他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单位商讨后确定。

以上为动物检疫标签管理制度,希望各单位认真执行,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范本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范本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管理和监督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扩散,保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和使用。

三、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机构和职责3.1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机构设立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机构,负责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制作、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3.2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机构职责(1)组织制作和发放动物检疫证章标志;(2)制定并实施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管理规定;(3)定期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4)对违反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5)做好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制作和发放4.1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制作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制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质量和可识别性。

制作材料和工艺应具备防伪和防伪能力。

4.2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发放(1)申请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2)申请流程:申请单位和个人向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经核实后发放。

五、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管理5.1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范围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只能用于具备合法资格和权限的单位和个人。

5.2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保管和使用(1)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保管: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确保其安全和完整;(2)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范围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或滥用。

六、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检查和监督6.1 定期检查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机构定期对单位和个人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合规和规范。

6.2 临时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进行临时检查,及时处理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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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申请项目:
申请时间:
说明
1.申请表除签字、盖章栏目外,可打印,申请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

2.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不得漏项。

3.申请资料应加盖申请单位及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公章和法人签字。

4.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楚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申报附件材料中各种证件应在有效期内,申报附件材料中内容应与申报表内容保持一致。

5.此材料仅供审核使用。

申报单位须按目录明细、次序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填写页码。

(一)
粘贴动物检疫标志申请表
粘贴动物检疫标志申请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
(二)粘贴检疫标志申请企业
现场审核表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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