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委托加工合同
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Title
提供酒类产品的购销发票,作为纳税计算的依据。发票应包含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 号等信息,同时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
付款凭证
提供与酒类产品销售相关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收据等。
委托加工合同及相关资料
01
委托加工合同
02
加工费发票
如涉及委托加工业务,应提供委托加 工合同。合同应明确委托方和被委托 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加工产品的名 称、规格、数量、加工费、交货期限 等。
提供酒类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
包装物押金凭证
如涉及包装物押金,应提供相 关的押金凭证,如押金收据、 银行转账记录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 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运 输单据、保险单据等。
05
申报流程与操作指南
申报前准备工作
确认纳税人资格
酒类行业税收监管加强
为加强酒类行业的税收监管,税务部门可能会采 取更加严格的征管措施,如加强税源监控、加大 稽查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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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产品适用税率
根据酒精的种类和用途不同, 适用不同的消费税税率。
视同销售行为适用税率
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视同销售 行为适用与酒品或酒精产品相 同的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定率计征方法
按照应税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公 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定额计征方法
根据酒品或酒精产品的数量和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数量×单位税额。
填报要求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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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要求
消费税
消费税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消费税的特点:①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②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③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④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关系: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并不都缴纳消费税;而缴纳消费税的货物除饮食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外(缴消和营),都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货物,且都属于适用增值税17%税率的货物的范围,不涉及低税率,但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会涉及征收率。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境内”: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二、征税范围第二节税目和税率一、税目第三节计税依据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
一、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符合特定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包括在内。
二、从量计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三、从价从量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纳税人在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包括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涉及三种计算方法:1、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税法消费税法课后作业
税法消费税法课后作业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税法(2016)第三章消费税法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消费税暂行条例》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表述中所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在境内。
A.生产地?B.销售地?C.起运地或所在地?D.消费地2.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进口金银首饰的外贸企业B.受托加工烟丝的工业企业C.生产护手霜销售的工业企业D.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的单位3.下列行为中,既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A.化妆品生产企业将生产的化妆品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B.化妆品生产企业将自产的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香水C.化妆品生产企业将自产的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普通护肤品D.外贸企业进口木制一次性筷子4.下列各项中,应计算缴纳消费税的是()。
A.含汞原电池B.锂原电池C.锂离子蓄电池D.太阳能电池5.甲烟丝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10月5日销售200箱自产烟丝,每箱不含税价格为万元;10月20日销售300箱自产烟丝,每箱不含税价格为万元;10月25日用自产烟丝100箱抵偿债务。
已知烟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甲烟丝厂当月共计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6.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将5吨自产的白酒用于职工福利,该批白酒的生产成本是20000元,该酒厂无同类白酒市场销售价格,已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是5%,适用的定额税率为元/500克,比例税率为20%。
则该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7.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万元,增值税万元;当月领用实木地板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已知本月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实木地板5万元,期末库存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2万元,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税务管理》(第四版)第6章——税务稽查管理第3节
➢ 6.3.1纳税人的稽查
有法定扣缴义务的,则应让其提供扣缴义务登记手续,以界定其身 份。 ➢ (3)检查有无履行扣缴义务。查阅委托加工合同,结合受托加工 账目,核实在境内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不包括金银首饰)的单 位和个人(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在交货时是否按照规定代收代 缴了消费税。
6.3.2税目、税率的稽查
➢ 6.3.1纳税人的稽查
4.酒类产品的稽查 ➢ (1)常见涉税问题
• 从低适用税目税率。 • 故意压低啤酒的出厂价格,从低确定单位税额。
➢ (2)稽查方法
• 了解纳税人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掌握其生产销售酒的品种,准确划分征税对象、 适用税目税率。检查“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账户及相关单据, 核实酒的种类及适用税率是否正确。
➢ 【解析】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 当征收消费税。
➢ 6.3.3纳税环节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稽查
➢ (2)自产自用环节的消费税稽查 1)政策依据。 •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用于其 他方面的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 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 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 6.3.3纳税环节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稽查
2)常见涉税问题。
•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不包括金银首饰)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用 途的,未按规定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消费税,如直接冲减生产成本,增加辅 助生产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或者根本不作账务处理,直接列入商品损耗; 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未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申报纳税。
酒类委托加工协议3篇
酒类委托加工协议3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酒类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范围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酒类名称)系列产品,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及相关标准,完成酒类的加工生产。
2. 加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采购、酿造过程、包装、质量检测等。
二、合作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协议。
三、加工质量与标准1. 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企业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2. 乙方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每批产品都经过严格检测,符合质量要求。
3. 如因乙方生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原材料与包装材料1. 甲方负责提供酒类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
2. 乙方负责提供酒类生产所需的包装材料,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3. 双方应共同建立原材料与包装材料的检验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五、生产加工与交货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确保按时交货。
2. 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生产计划及需求,以便乙方做好准备。
3.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生产,并按照甲方的要求交付产品。
4.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价格与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具体价格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2. 乙方在完成每批产品生产后,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应加工费用。
3.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加工费用,乙方有权停止生产,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财务管理案例)青岛啤酒财务管理案例精析
目录PART I 战略分析 (2)PART II 会计分析 (8)PART III 财务分析 (15)PART IV 价值评估…………………33PART I 战略分析一、参考公司历年来的财务报告,评价公司2001年前后的并购战略有何差异?2003年,青岛啤酒迎来其百岁华诞。
百年青啤不但成为了青岛的名牌,而且成了中国的名牌,世界的名牌。
企业能够持续发展100年,能够成为世界级的名牌,并且仍然继续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后劲和势头,实属不易。
在这百年多的历史中青岛啤酒经历了两个重要的时代:一:彭作义时代。
在这个时代,青啤发起了以“高起点发展、低成本扩张”为主导的“大名牌发展战略”,它的核心理念是”做大做强”。
二:金志国时代。
在这个时代,青啤开始由“做大做强”向“做强做大”转变,由外延式扩张走向内涵式扩大,并开始对市场和企业进行全面的整合。
对青岛啤酒公司来说,2001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因为就是在这一年青岛啤酒开始由“做大做强”向“做强做大”转变,没有“做大做强”的基础就没有“做强做大”的平台。
1.对青岛啤酒1993年到2003年的资本结构进行分析,发现企业的资本负债率在1993到2000年逐年上升,此后进入平稳时期,资本负债率维持在50%-60%之间,对企业年报进行分析发现,从93年到01年中,企业大量收购破产企业或以承担债务的形式收购经营困难的企业,这样在增加企业资本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债务,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大幅度提高。
到01年下半年,企业在扩张上进入平稳时期,企业的收购业务大幅减少,只完成2宗并购,而且在收购形式上更多的使用参股的形式,并拥有并购企业的管理权,很好的控制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2.收购模式的转变,01年下半年在收购万泰公司的上企业参股28%,但取得万泰公司的经营权。
事例表明企业在不再用并购破产或经营困难企业为主的并购方针。
用少量的资金和股本来运作更多的公司,来盘活资本,达到规模扩张和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啤酒食品标注内容标注方法(pdf 8)
啤酒食品名称, 配料表(或原料), 酒精度, 原麦汁浓度,净含量,制造商地址,产品标准号, 质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条形码,生产许可证号。
食品标注内容的标注方法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2、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4、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食品名称:啤酒 配料表:水、麦芽、大米、啤酒花 净含量:640ml 质量等级:优级品 酒精度:3.7% 原麦汁浓度:12° 制造商:中国济南啤酒一厂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堤口路8号 产品标准号:GB 4927 生产日期:2005年7月11日 保质期:6个月 条形码:690XXXXXXXXXX 生产许可证号:QSXXXX XXXX XXXX5、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6、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7、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
8、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9、如果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10、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食品名称:1、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2、可标“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但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3、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的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4、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啤酒行业法律法规新解读
GB 4927 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GB 4927 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GB 2758 GB 2760 GB 2762 GB 4927
啤酒检验项目
• 实施日期:2015年3月11日 • 食药监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 施意见(2015-9-30) • 召回食品的范围: 1.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检、执法检查、日常 监管等工作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 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安全食品。 2 .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标签、标志或者 说明书。 3. 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存在瑕疵,食品生产者应当改 正,可以自愿召回。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食药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 法》的通知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食药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的实施意见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药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 作的意见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啤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待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版)
修改的主要内容: (六)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增设原料控制 及成品检验等关键事项的控制要求;完善食品追溯制 度,细化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 ,增加规定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七)转基因食品标示管理; (八)网络食品交易; (九)特殊食品管理; (十)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行政 处罚力度,突出民事赔偿责任,增加规定了信用记录 制度,增加规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立案侦查工作的衔 接。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 发布日期: 2015年8月18日 • 本办法所称监督检查,是指市、县级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食 品安全检查员依照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 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生产经营规范等情况,按照年度监督检 查计划和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实施的监督检 查。 • 采用监督检查要点表
消费税三种计税方法
消费税三种计税方法-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三种计税方法计税依据适用范围计税公式从价定率计税不含税销售额(同增值税计税依据)除列举项目外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税销售数量列举三种: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销售额、销售数量列举三种: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有三种情况:(1)有价格的按照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三种计税方法计税公式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适用税率复合计税应纳税额=(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适用税率 +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从量定额计税应纳税额=移送使用数量×定额税率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时(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者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1)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2)无销售价格的。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三种计税方法计税公式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适用税率从量定额计税应纳税额=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适用税率 + 委托加工数量×单位税额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酒类生产企业涉税账务处理
酒类生产企业涉税账务处理酒类生产企业由于其消费税征税环节复合计税等特点,给实务操作带来了许多困难,现结合案例做一简要分析;案例宏富公司是从事各种酒类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1进口某外国品牌啤酒400吨,假设每吨到岸价格为2000元,啤酒的关税税率为15%,啤酒的消费税税额为220元/吨;解析:关税完税价格=400×2000=800000元应纳关税=800000×18%=120000元应纳消费税=400×220=88000元应纳增值税=800000+120000+88000×17%=171560元请注意:进口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必须先计算出应纳消费税后才能计算应纳增值税,这是与从价征税消费品的不同;会计处理:由于进口货物在海关交税,与提贷联系在一起,即交税后方能提货;为了简化核算,关税、消费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直接贷记“银行存款”账户;若特殊情况下,先提贷后交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费”账户;假设上述货款及相关税费已用银行存折支付;借:原材料/库存商品1008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1560贷:银行存款1179560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万斤,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20万元,运费发票上列明:支付运输费用1万元,装卸费万元,运输途中管理不善损失2000斤;解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0×13%+10000×7%×500000-2000÷500000=元粮食的采购成本=200000+10000+4000-=元酒厂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粮食,可以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所支付的运费可以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保险费和装卸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途中的非正常损失造成了增值税链条的中断,其进项税不得抵扣;会计处理: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140003领用上述粮食发往外地加工成粮食白酒50吨,对方收取加工费5万元,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2万元,均收到专用发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解析: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0000+20000×17%=11900元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50000+20000+50×2000×÷1-20%=元代收代缴消费税=×20%+50×2000×=元3根据消费税相关细则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11类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但是粮食白酒不属于可以抵扣的应税消费品之列,所以,无论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是直接销售,还是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应直接计入委托加工成本中,不可以抵扣消费税;4会计处理: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70000+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900贷:银行存款4将以上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其中的20吨,在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上加价10%对外销售不含增值税,款已收到;解析: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零售金银首饰环节缴纳;以上委托加工收回的20吨白酒,已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了消费税,则销售环节不再重复缴纳消费税;而增值税则是道道征税,以保证增值税链条的连续性;应纳增值税=×1+10%×20÷50×17%=元5酒厂将自己生产的粮食白酒与药酒共10吨组成礼品套装出售给某商场,总售价50万元不含增值税;随货销售的包装物不舍税价为10万元,假设包装物单独计价;收取包装物押金万元;向商场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万元;解析:1酒厂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即以上礼品套装全部销售额应按白酒的税率20%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而不能用药酒10%的税率;2对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取时即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包装物押金要还原计算;3对于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500000+100000+46800÷+35100÷×20%+10×2000×=144000元应纳增值税=500000+100000+46800÷+35100÷×17%=670000×17%=100元会计处理:1收取押金时借:银行存款785900贷:主营业务收入630000500000+100000+35100÷其他应付款――押金4000046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36000其他应付款800046800÷×2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440008酒厂将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果酒5万元发给职工做福利,假设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自产的2吨粮食白酒换取原材料,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税金为万元,酒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1万元,税金为万元银行存款万元,收到自产白酒的成本价为8万元;此类粮食白酒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5万元;解析: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五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视同销售货物;如果纳税人的货物是购买的,该行为只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无需视同销售;此处果酒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没有取得防伪税控发票,购进时没有抵扣进项税,此处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2果酒在购进环节已经缴纳消费税,发放环节不再征消费税;3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以最高销售价格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其他情况按照同类商品的售价或加权平均价;增值税则按售价或加权平均价,此时会出现增值税计税依据与消费税不同的情形;白酒应纳消费税=150000×20%+2×2000×=32000元白酒销项税额=110000×17%=18700元,购进材料进项税额=17000元4会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50000贷:银行存款50000注: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增值税不做视同销售处理,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但本例是在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购进时没有抵扣进项税,所以此处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7用自产白酒换取生产资料,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会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银行存款11700贷:主营业务收入1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700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贷:库存商品80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2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20007、2009年7凡该企业购进原材料等货物,产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7万元,出口自产薯类白酒20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5万元,为便于计算,假设本月无内销收入,薯类白酒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解析:1企业直接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时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无需进行消费税账务处理;2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借:原材料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贷:银行存款11700002产品外销时,免征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借:应收账款2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5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00×17%-15%=4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04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金额=0-17+5-4=18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8万元;勿需作会计分录;5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00×15%=3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8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0万元,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8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0-18=12万元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1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2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000006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80000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180000租赁房屋没有发票是否可以入账我公司给管理人员租了房子住,房主是个人,不能开发票给我公司,我公司和房主有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发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房屋租赁合同来做账呢如果这样做账,税务局会不会同意我公司的租赁费进费用呢广西南宁贾瑞★在线专家:作为企业的租金支出,未取得发票,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财务人员假如根据白条入账,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税务机关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可以扣除的,需要做纳税调整;上述行为,可以通过代开方式取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您单位和房东个人协商,由房东按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取得代开发票后,您单位可以据此入账;签订预售合同取得的预收款能否作为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用的基数我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开发一座楼盘,产品尚未完工,我单位按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客户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取得预售款项,我单位将其记人预收账款账户,但是,税务机构认为这部分款项应该确认收入,计算其所得税,请问,这是预收款,确认收入有根据呢假如确认为收入,能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用的计算基数吗北京市陈婷婷★在线专家:税务机构根据您单位的情况,确认为收入是有依据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1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您单位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预售合同取得的预收款,税法上应该确认为收入;虽然确认为收入,但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却不是直接将预售的这部分收入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这是因为,预售房屋只是期房预售,房地产尚未完工,其对应的计税成本是无法准确确定的;所以,31号文第九条明确,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既然上述文件明确将房地产预售取得的预收账款确认为所得税上的“收入”,那么,将其作为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应该是符合规定的;虽然总局没有以文件形式明确能否作为计算基数,但是,有的地方税务机构针对此类实际发生的业务,对这个收入可以作为招待费和广告费、宣传费的计算基数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比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以京国税发200992号文的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因此,悠单位符合规定的预售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用的计算基数;非金融企业借贷的债权损失能否税前扣除我公司为卷烟公司,两年前借给某关系企业3000万元闲置资金,有合同,约定年利率为11%,该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现在申请破产,我单位该笔借款共收取利息580万元,本金预计收回无望,这部分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吗河南省章柯★在线专家:资金借贷,是我国的特殊行业,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更相借贷融资业务;”您单位进行资金借贷业务,是否取得人民银行认可的资质假如取得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资质,则从事资金借贷就是正常经营业务,因此产生的借款未收回,是正常的经营活动形成的债权,这个债权形成的损失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假如没有取得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资质,则从事资金借贷就是非正常经营业务,因此产生的借款未收回,是“非经营活动”形成的“债权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不得确认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您单位的上述业务,需要根据资质进行判定是否允许扣除;个人股权转让如何界定售价明显偏低我们老板5年前和朋友合伙投资了一家化工贸易公司,现在,由于身体原因,准备将股份全部转让给其好朋友王某,该公司原初始投资为160万元,老板投资现金80万元,另外两个朋友投资现金80万元;现在,化工公司净资产已经达600万元;因为是多年的好朋友,老板以原投资成本作为转让价格,老板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广东省李明华★任线专家:首先,老板转让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这是财产转让,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就转让所得依法计算征收个税;其次,从上述您提供的信息看,老板以成本价格转让股权,造成无转让所得,这是税法不允许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对转让股权价格“明显偏低”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和具体规定;27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这里的原则就是“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该公告同时赋予税务机构一定的“特权”: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那么,因为是多年的好朋友,以成本价格转让,是否构成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呢27号公告的第二条第一款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您老板的公司经过多年经营,现在净资产迟600万元,按股权比例计算,您老板的股权现在市价应该是300万元;根据上述第一款的第2小点,是售价明显偏低;我们知道,售价明显偏低也不是不允许,在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税法也是允许的;何为“正当理由”,该公告第二条继续明确如下: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仔细比照,您老板上述的转让,所投资企业既没有连续亏损,也没有涉及国家政策调整、更无法定继承关系或赡养关系,所以,不构成“正当理由”;据此,上述成本价转让会受到税务机构的质疑,被认定为售价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最终您单位老总假如不按公平交易价格调整转让价格,会被税务机构依法采用规定的核定方法进行调整计税;如何理解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这两个费用财政部发布了统一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也就是财综201098号文,我现在很迷糊,我们不是已经征收了教育费附加了吗而且就是解决地方教育事业的专用基金;能做个比较分析吗最后能举个实际的案例帮我理解吗乌鲁木齐孙浩★在线专家:98号文中的“地方教育附加”,和我们一直执行的教育费附加是两个不同的费用;相同地方在以下两点:1目的相同,都是为了给教育筹集资金,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地方教育附加是,财政部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规范和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筹资渠道,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发文明确的政策;而教育费附加是,1986年4月28日国发198650号文件发布,1990年6月7日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发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也是为贯彻落实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2计税依据相同,都以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算依据;不同地方在以下两点:1发布的部门不同,自然效力不同;地方教育附加是财政部发布;而教育费附加是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发布的效力高于财政部发布的效力;2征收标准不同;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为了方便您准确理解地方教育附加,特意撰写下文供您参考学习:北京某服装有限公司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实际缴纳“三税”税额100万元,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应缴3%的教育费附加,计5万元;同时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计2万元;合计应交附加5万元;企业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5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5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万元,上交时,借记:应交税费5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3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万元,贷记:银行存款5万元;我国期货市场套利形式在我国期货市场上,可运用哪几种套利交易形式北京市刘志强◎专家:期货套利交易按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不同交割地点、不同交割时间和不同交割商品三种模式;与此相对应,形成了跨市套利、跨期套利和跨品种套利三种最基本的套利类型;一、跨市套利跨市套利是在不同市场之间进行的套利交易行为;当同一期贷商品合约在两个或者更多市场进行交易时,由于区域间的地理差别等因素,各商品合约间存在一定的固有价差关系;但由于两个市场的供求影响因素、市场环境及交易规则等方面不完全一致,价格的传导存在滞后甚至失真的情况,因此固有价差水平会出现偏离;跨市套利正是利用市场失衡时机,在某个市场买入或卖出某一交割月份桌种商品合约的同时,在另一个市场卖出或买入同一交割月份的同种商品合约,以对冲或交割方式结束交易的一种操作方式;这种套利可以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上进行,也可以在异地交易所之间进行,其中也包括国内交易所与国外交易所之间;目前国内比较盛行的跨市套利主要有:LME金属铜、铝、锌期货与上期所金属期货跨市套利、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T+D与上期所黄金期贷跨市套利、GBOT大豆期货与大商所大豆期货跨市套利等等;由于涉及到两个或多个市场,跨市场套利一般对于资金的要求比较高;市场上从事跨市场套利的交易方主要为生产商,消费商、贸易商及一些实力雄厚的民间大资金;在价差合适的时候这些企业或机构可以利用自身在采购分销渠道及资金面上的优势,通过跨市套利来降低生产成本或获取价差变动收益;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市场深度和广度的增加,大量跨市套利资金的活跃对国内外商品价格的影响力也在增强;二、跨期套利跨期套利是利用同一品种不同到期月份期贷合约的价差变化,进行买入一个期货合约,同时卖出另一个期贷合约,当价差扩大或缩小到一定幅度而同时将两个合约平仓来获利的操作模式;通常情况下,同品种不同到期日合约价格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一般都是同涨同跌;但由于不同合约间季节性供需差异及资金偏好差异等因素影响,其价格并不完全相关,由此导致价差不断发生变化;跨期套利就是通过跟踪并预测这种价差变化来获取利润;当预期近期价格将要走强的时候,买近抛远,即所谓的正向套利;当预期近期的价格将要走弱的时候,抛近买远,即所谓的反向套利;而在某一商品期货系列合约中,认为中间交割月份合约价格与两边交割月份的合约价格之间的相关关系出现差异时,建立两个方向相反、共享居中交割月份合约的跨期套利组合,即所谓的蝶式套利;跨期套利因其选择面广泛每个期货品种合约间都可能存在跨期套利机会、套利机会出现频率高、可操作性强而成为目前国内期货市场最重要的套利方式;从现阶段跨期套利参与主体来看,主要以中小投资者和没有现货背景的机构投资者为主;但在我国期货市场交易品种的不断扩容、期货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各类型企业参与到期赁市场并运用期货工具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已逐渐成为一种趋势;而抓住时机适当参与跨期套利,也可以成为企业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及降低经营成本的一种手段;三、跨品种套利跨品种套利是指利用两种不同的,但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合约价格差异进行套利交易,即买入某一交割月份某种商品合约,同时卖出另一相同交割月份、相互关联的商品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同时将这两种合约对冲平仓获利;跨品种套利的主导思想是手找两种或多种不同但具有一定相关性的商品间的相对稳定关系差值、比值或其它,在其脱离正常轨道时采取相关反向操作以获取利润;根据套利商品之间的关系,跨品种套利可分为相关商品套利和产业链跨商品套利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是利用具有较高相关性的商品之问走势强弱对比关系差异所进行的套利活动,如螺纹钢和线材套利、豆油和棕榈油套利及小麦和玉米套刺等;后者主要是利用产业链中上下游产品相对价格的波动机会来进行套利,如大豆、豆粕和豆油之间的套利;因涉及到两种商品,跨品种套利的风险往往会被放大;一般情况下,投资者需要对两种商品的基本面进行综合分析后才能确定是否具有套利机会,故跨品种奢利对投资者个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现实中,产业客户对跨品种套利鲜有问津,而私募公司或投投资公司对这种套利却是乐此不疲;如何读懂理财产品说明书近期加息预期下,股市震荡,很多人都转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我们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天津市王彬◎专家:购买银行产品首先就要读懂理财产品说明书;完整的理财合同由产品合约和理财产品说明书组成;一般来讲,产品合约在真正购买时才能看到,因此,理财产品说明书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金融产品带有一定的专业性,说明书上的措辞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才。
啤酒公司存货管理的问题与措施
啤酒公司存货管理的问题与措施作者:侯栋栋来源:《现代企业》2017年第02期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啤酒公司的存货一般包括原材料、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促销品、产成品和半成品等。
存货是啤酒公司最重要的流动资产,所以加强存货管理非常重要。
一、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存货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有些啤酒公司虽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但制度的完善情况参差不齐。
有些公司虽然有存货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但仅仅流于形式,并未予以认真执行。
有些虽然意识到存货管理的重要性,但在存货管理中,计划、采购、保管和盘点等环节存在着脱节现象,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清,计划、采购、仓储、物流、生产、销售、财务等各个部门信息不能及时共享,信息交流不够畅通,未能构建完善的存货管理系统与流程。
2.对存货管理不够重视,存货管理意识薄弱。
目前,有些啤酒公司为了抢占市场,扩大销量,往往过高地预测市场需求,并组织生产和采购,对存货积压的风险性认识不足。
有些公司对存货的管理认识还不够深,没有一整套规范的存货管理体系,信息无法及时沟通,缺乏共享资源,导致存货大量囤积或短缺,特别是存货积压,不但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造成大量资金的呆滞,流动资金严重紧缺,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容易因存货的长期积压导致贬值、毁损、失窃等情况的发生,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3.存货管理不规范,账务处理随意。
有些啤酒公司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账务处理不规范,销售收入不及时入账,产成品成本不按时结转,收回的货款不及时入账,造成存货账面数与实际库存数不符。
有些公司不按规定设置存货保管员岗位,不按规定设置明细账,不定期进行物资盘点,保管员岗位职责不到位,进出库物资手续不够完善,单位产成品材料、人工费消耗等不够准确,使得会计核算不清,成本不实,会计信息失真。
初级会计资格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模拟题2020年(121)_真题-无答案
初级会计资格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模拟题2020年(121)(总分100,考试时间150分钟)单项选择题1. 1.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
A. 报关进口的当天B.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C.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D. 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 2.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环节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B.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C.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D.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但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3. 3.某企业委托酒厂加工红酒10箱,该酒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成本2万元,受托方垫付辅料成本0.5万元,另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加工费0.5万元,则该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元。
(消费税税率为10%)A. 2550.25B. 2833C. 3333.33D. 55004. 4.纳税人经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其税率运用正确的是( )。
A. 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消费品的,从低适用税率计算消费税B. 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消费品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C. 将不同税率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分别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D. 将不同税率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5. 5.某酒厂2018年2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800千克,成本为20万元,作为礼品赠送品尝,没有同类售价。
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g,则该批白酒应纳消费税额为( )万元。
A. 4.78B. 4.80C. 5.60D. 8.206. 6.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适用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是( )。
啤酒代加工合同5篇
啤酒代加工合同5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啤酒代加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甲方因其业务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啤酒代加工生产。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啤酒的生产加工。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范围及内容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原料进行加工生产,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啤酒。
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原料,并确保原料的质量符合生产要求。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生产计划,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啤酒的质量和数量满足甲方的需求。
4. 乙方应保证生产过程的合规性,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5. 双方应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秘密及商业机密进行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三、合同期限及产能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限内,每月至少生产_____吨啤酒,确保满足甲方的需求。
四、质量标准及检验1. 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及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啤酒的生产。
2. 乙方应提供每批次啤酒的质量检验报告,确保产品质量。
3. 如甲方对啤酒质量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价格及支付方式1. 啤酒的代加工费用为每吨_____元,根据实际生产量结算。
2. 甲方应在每次提货前支付本次交易的代加工费用。
3.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生产或发货,直至费用结清。
六、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生产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 如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酱酒委托加工合同模板
酱酒委托加工合同模板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公司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 公司鉴于甲方为生产酱酒产品的企业,乙方具有专业的酒类生产加工能力,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提供的酱酒原料进行加工处理,生产出合格的酱酒成品。
1.2 加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酱酒的糖化、发酵、蒸馏、陈酿等环节。
1.3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方和工艺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和风味。
第二条材料供应2.1 甲方需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将所需的酱酒原料送至乙方指定的加工厂,并确保原料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2.2 若原料发生变质、受损或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第三条加工费用3.1 加工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具体金额和时间约定)3.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加工费用,乙方有权中止加工,并要求甲方支付中止加工期间的损失。
第四条产品检验4.1 乙方应对加工出的酱酒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资料等信息应予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2 合作结束后,乙方应销毁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保密性不受泄漏。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对方权益受损,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若双方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相关仲裁机构处理。
第七条合同变更7.1 因合作需要,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八条合同解除8.1 若一方违反合同的重要条款并经书面催告后仍未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协商处理剩余事项,并彼此清算。
委托加工消费费计算公式
委托加工消费费计算公式委托加工消费税的计算公式,这可是个在经济领域中相当重要的小知识呢。
咱先来说说委托加工这回事儿。
比如说啊,有个小工厂叫“小明工厂”,自己没能力生产某种特别复杂的零件,但又特别需要,这时候就会找另一个更厉害的“大牛工厂”帮忙加工。
委托加工消费税的计算,主要涉及到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这几种方式。
从价计征的时候,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材料成本+ 加工费)÷(1 - 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这里的材料成本,那可得算得明明白白的。
就像“小明工厂”给“大牛工厂”送去的原材料,买这些原材料花的钱就是材料成本。
加工费呢,就是“大牛工厂”帮着加工零件,“小明工厂”给人家的辛苦钱。
比如说,“小明工厂”准备生产一批高档手表,但是机芯自己做不了,就委托“大牛工厂”来加工。
送去的材料成本是 50 万元,给“大牛工厂”的加工费是 10 万元。
假定高档手表的消费税税率是 20%。
那这时候,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的消费税就是(50 + 10)÷(1 - 20%)× 20% = 15 万元。
从量计征的话,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这个就比较简单直接啦。
比如“小明工厂”委托“大牛工厂”加工啤酒,一共加工了 1000 吨,啤酒的定额税率是每吨 220 元,那应纳的消费税就是 1000×220 = 220000 元。
还有复合计征,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材料成本 +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 - 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这稍微复杂点,但也别怕。
就像“小明工厂”委托“大牛工厂”加工白酒,送去的材料成本 80 万元,加工费 20 万元,加工数量 1000 斤,白酒的比例税率 20%,定额税率0.5 元/斤。
那这时候应纳消费税就是(80 + 20 + 1000×0.5)÷(1 - 20%)× 20% + 1000×0.5 = 35 万元。
啤酒门头广告制作合同(精选5篇)
啤酒门头广告制作合同(精选5篇)啤酒门头广告制作篇1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委托制作安装_____啤酒一批店招门头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店招门头制作1、规格:根据甲方提供的店家地点,乙方实际测量经甲方及店主确认为准。
2、材质:要求用_____CM,厚1MM的方管,成品不锈钢包边_____~_____cm。
3、画面: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安装地点:根据甲方提供的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1.制作安装费约定:制作框架、安装到位、装好画面、包好边费用按__元/平方米,如只换画面和包边则按____元/平方米计算。
带厚度的按展开面积计算。
2.支付方式:按批结算,每制作完成十个门头,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费用。
第四条:工程期限甲方向乙方提供店家名单之日起三日内完成一批十个门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甲方:1、向乙方提供门头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施工中出现所有的人身安全问题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关于验收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成一批门头后即向甲方提交验收单,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啤酒代加工合同5篇
啤酒代加工合同5篇篇1啤酒代加工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拥有啤酒酿造的技术和设备,乙方有需求生产啤酒的意向,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代为生产啤酒,并交付乙方。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加工费用。
第二条生产要求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啤酒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配方,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生产标准。
2.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配方和要求进行生产,确保生产出的产品符合乙方的品质要求。
3. 甲方应负责生产现场的卫生和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健康、安全。
第三条交付标准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生产啤酒,并交付乙方。
2. 乙方应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对交付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品质要求。
3. 若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质要求,乙方有权拒收,并要求甲方重新生产。
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1. 双方约定的加工费用为每件(瓶、桶等)________元,具体数量和金额以实际生产情况为准。
2. 乙方应在产品交付后______日内支付加工费用,超过期限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
如有违反,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合同,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完成日期终止。
2. 本合同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篇2啤酒代加工合同甲方:(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联系人:乙方:(加工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联系人:鉴于甲方为生产销售啤酒产品,为了增加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现将加工事项拟定合同如下:一、委托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啤酒原料进行加工生产,生产出符合相关标准的成品啤酒;2.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方、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酿酒加工合同范本
酿酒加工合同范本一、合同双方甲方:(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加工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二、合同目的甲方在此委托乙方为其进行酿酒加工服务,具体加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酿造、发酵、过滤、勾兑等步骤。
三、合同内容1. 加工范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酿酒原料和配方进行加工,保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 加工时间:双方约定加工周期为(具体天数),在约定时间内乙方应完成加工任务,并保证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成品酒。
3. 加工费用: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支付加工费用,付款方式为(具体方式及付款日期)。
4. 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加工所得的酒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甲方的要求,不得出现质量问题。
5. 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守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相关加工信息。
6. 其他约定:双方的其他约定事项详见附件(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合同履行1. 乙方在获得甲方的委托后,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酿酒加工,并及时交付成品酒。
2. 甲方应按时支付加工费用,并配合乙方进行相关工作。
3. 双方应在合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共同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加工延误或成品酒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费用或泄露商业秘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七、其他事项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啤酒私人订制合同协议书
啤酒私人订制合同协议书甲方(生产方):___________乙方(订制方):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啤酒生产商,乙方希望订制一款符合个人口味的啤酒,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规格与要求1. 乙方需提供具体的啤酒口味、风格、酒精度数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添加的特殊成分或香料。
2. 甲方负责根据乙方的要求研发并生产出相应的啤酒样品。
3. 甲方应确保所生产的啤酒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二、研发与样品确认1.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需求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的研发,并提供样品给乙方进行品鉴。
2. 乙方对样品有权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应根据反馈调整直至乙方满意为止。
三、价格与支付方式1. 双方应根据订制啤酒的复杂程度、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50%的预付款,余款在产品交付时结清。
四、交付与验收1. 甲方应在乙方确认样品无误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生产并交付给乙方。
2. 乙方应在收到产品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甲方。
五、知识产权与保密1. 甲方对提供的啤酒配方拥有知识产权,未经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对于定制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生产工艺等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样品或产品,应按日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或未按时完成验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事项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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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青岛青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松原市淞源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郭尔罗斯、青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法人执照
副本复印件及委托乙方加工委托书等全部有效相关资料。
甲方自行印制的商标必
须经乙方及乙方当地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印刷。
二、因甲方提供的啤酒包装、商标等引起的纠纷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于甲方的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
全部承担。
三、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500ml瓶装塑包啤酒(产品规格:1*9*500 ml )
产品执行标准为GB-4927。
为更好开发和维护区域市场,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完成双方约定加工量的前题下,在合同期间内乙方原则上不发展其他加工商。
四、甲乙双方约定全年合同量:8度啤酒10000吨;产品价格:9度啤酒每
吨1100. 00元(含热朔膜)。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包装物具体要求自己负责瓶
子、瓶盖、商标的采购,乙方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若使用乙方的包装物按现
价加合理损耗结算。
五、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先制定出年、季、月计划经乙方确认后方
可实施。
每月30号报下月生产计划,每月15号调整本月及下月计划。
平时生产提前5
天报计划,并按计划交付货款。
乙方接到货款后根据甲方
的品种计划安排生产,甲方每批生产数量(单品)不得少于5000件
六、产品生产完成后存放在乙方仓库,甲方可派专人验收或乙方代甲方验收
合格后,甲方自己配车或委托乙方配车提货,装车由乙方负责。
七、产品下线后,甲方必须在一周内全部出库;因甲方原因不出库使产品超
过保质期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逾期不提货,乙方有权销售该产品。
八、广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I可题,(指保质期内,符合标准的储存、
运输、搬运条件下),由乙方负责一对一包换,乙方不负责其他连带
责任。
九、在合同期内,如遇产品原辅料价格大幅度变化或国家政策有较大变
动,甲乙双方可重新协商委托加工产品的价格。
十、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不得进入乙方现有的市场,不得抢乙方市场乙方同
样不得抢甲方市场若有一方违约本合同自动解除,违约方赔偿对方经
济损失。
十一、甲方需增加品种及产量或终止委托加工时,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
十二、合同签订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限为一年。
十三、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
商解决。
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裁决。
备注:附件
甲方:青岛青泽酒业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松原市淞源啤酒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地点:松原市淞源啤酒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