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委托管理组织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车辆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车辆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委托管理车辆的基本情况

详见合同附件一:《委托管理车辆清单》。

(提示:附件中应详细列明委托管理车辆的车型、车牌号、数量、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具体情况)。

2.委托管理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1.1 委托管理的内容: 。(提示:此部分写明委托管理车辆的检审、保养维护、购买保险、维修等具体事项)

1.2 委托管理的具体要求: 。

3. 委托管理的期限及交付时间

3.1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

日止。

3.2委托车辆的交付时间:年月日。如实际交付时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算车辆的委托管理期限。

4.报酬及支付方式

4.1 乙方管理委托车辆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双方约定的委托管理报酬为固定不变价,不论在本合同期限内车辆增减、工作量等情形是否发生变化,本条约定的报酬均不作调整。

4.2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乙方管理委托车辆的报酬。

4.3 报酬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一次总付:元,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3)其他方式:。

4.4 甲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其他。

5. 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乙方管理委托车辆的费用包含:车辆检审、保养、维护、保险、维修改造、税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与管理委托车辆有关的其他费用。

5.2 乙方管理委托车辆的费用的支付,按下列约定承担:

5.2.1 委托管理期间由于甲方特殊需要改造车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2 车辆运营所需的维修费、保养费由甲方承担,但甲方根据车况每车核定费用,每年度对乙方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5.2.3 车辆运营所需的税费、车检费由乙方代缴代付后,甲方据实支付给乙方。

5.2.4 保险费由乙方协助甲方购买,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

5.2.5 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料费,经甲方审核后,由驾乘人员持发票到甲方报销。

5.2.6 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驾驶员凭用车人签字认可的凭证及票据报销;委托管理的车辆由部门租赁使用且不配专职驾驶员的,由使用部门凭票据由部门领导签字后到公司总部财务按有关报销规定签字报销。

6.甲方权利和义务

6.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移交委托管理的车辆,并将随车工具移交给乙方进行管理。

6.2 如实向乙方提供车辆有关证件、资料和证明。

6.3 对乙方的正常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并按约定给予相关协助。

6.4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和费用。

6.5 在委托管理期间,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债务拖欠等情形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应付的损失。

6.6 对乙方管理车辆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7.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必须遵纪守法,确保托管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及安全驾驶状态。

7.2 受甲方委托,负责车辆技术状况的监测,报甲方审核后适时送修和保养,保证车辆设备、技术状况和车容完好,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转,向甲方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用车服务。

7.3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管理的车辆挪做他用、外借或者对外租赁;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委托管理的车辆。

7.4 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承担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按规定

建立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车辆管理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7.5 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及交通安全培训,保证行车安全。

7.6 负责按规定及时审验车辆并足额代为交纳各种税费。

7.7 协助办理车辆保险,并负责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

7.8 负责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并承担事故引发的责任和损失。

7.9 负责用车登记、统计及费用报销,并定期统计核算用车费用报甲方审核后与甲方进行结算。

7.10 负责建立车辆各类管理台帐、事故记录、维修记录、联系制度、调度记录等,定期向甲方通报情况。

7.11 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交还随车工具。

7.12 乙方应爱护委托管理车辆,自行负责委托管理期间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如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予以修复,不能修复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8. 驾驶人员的管理

甲乙双方对驾驶人员的管理,按下列约定执行:

8.1 驾驶员与甲方建立有劳动关系的,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进行管理,由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

8.2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车辆期间,乙方招聘的驾驶人员由乙方统一进行管理,乙方应负责以其名义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购买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

9.风险承担和责任赔偿

9.1 委托管理车辆在本合同期限内,因运营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遗失、被盗以及其他原因遭受损失的,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