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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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是支持应用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本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的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二)交换机、服务器、路由器、电脑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由专人管理,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不得更换配置、外借,更不能挪作它用。
(三)计算机机房管理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按专职分工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机房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网络接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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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六)加强数据安全及成果保护,计算机机房要对各类重要文件、文字材料、报表数据、声像资料及时备份。
(七)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互联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登记。
(八)设备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九)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聊天、会客;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等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十)机房内应设置专用防火、灭火专用设备,并且进行定期保养,保证专用设备的完好率。
(十一)机房内应设置防盗设施,并保证设施的完好。
(十二)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机房设备。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
(十三)为保障机房安全务必安装防雷设施,每年必须请防雷中心检测并取得合格证书,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十四)计算机机房后备电源(UPS)除了电池自动检测外,每年必须充放电一次到两次。
XX县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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