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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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

摘要:监理已成为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本文意在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现状、借鉴国外监理行业的发展,为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指明道路,从而提高我国咨询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关键词: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发展方向

一、我国监理行业的的不足

我国自提出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经历了准备阶段(1988年)、试点阶段(1989-1992年)稳步发展阶段(1993-1995年)以及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监理的定位不明确

监理的定位问题,一直是束缚着我国监理行业发展的原因之一。作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设中,重设计、重施工、轻监理的观念仍然普遍。

2、建设监理市场的行为不规范

在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建设单位私招乱雇,或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情况,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并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3、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

我国目前监理人员主要来源于两类人:一是设计、施工单位退休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工人,这些人有较丰富的设计与施工的实践经验,并在重要的监理岗位上,但他们年龄较大,没有充

沛的精力,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相对差些。二是近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这些人年轻好学,但缺乏专业实际工作能力和现场协调能力,大多为监理员。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专业知识、管理经验、懂监理,又精力充沛的中青年监理人才。

4、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内容狭小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当年对实施监理制的初衷,应该是“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由于体制原因,机制上不配套,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被异化。目前,我国的监理工作绝大多数仍停留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缺乏设计阶段监理,使得设计在使用功能上,图纸的完整性等不够完善,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控,有的甚至影响工程质量。在监理内容上,监理合同主要为三大控制,即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而实际工作中监理仅能做到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实施,很少项目给予监理实行“三控制”,因此长期以来监理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形同虚设。

5、监理取费过低。

现阶段,监理取费较实际的工作要求以及同行业的比较是严重偏低的,十多年来,过低的监理费用对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据统计,智力密集型的监理企业尚达不到劳动密集型施工企业的效益水平。监理费率过低影响了一些优秀的高学历、高学位、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的加入。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

高。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根本无法维持一家严格意义上的监理企业的所有费用,于是监理服务的实际质量必然有所降低。而各个监理企业便在这种压价-降低服务质量-降低服务质量-压价的恶性竞争中循环不止,各个监理企业的生存空间被一次一次的压缩。整个行业的发展与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渐行渐远,与企业希望发展壮大的愿望也渐行渐远。

二、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1、明确监理的定位

监理为服务于业主的咨询单位,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委托建设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理和管理。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委托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我们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来统一认识,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监理实际上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也就是说,监理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服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因此监理单位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只有监理的服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受到业主的认可,监理的地位才能提高。

2、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

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其解决办法是: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搞清国际“轨道”,便于接“轨”。

选择有关学校设立监理专业,实行工程监理专业本科教育。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并借鉴国外工程管理学先进的教学方法,结合我国实际,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

3、正确理解监理的安全责任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中都没有规定监理工程师承担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但《安全条例》中的第14条、第26条与第57条分别对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的责任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其对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具体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承担的具体责任不明确,比如在安全生产监理方面,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是实质性的技术审查还是程序性审查,如果是技术性审查,应该审查到什么程度等,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迫切需要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以《条例》为依据,对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工作深度进行细化,并对监理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力争做到客观、科学、合理、易操作,避免将监理的安全责任扩大化,以正确指导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4、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监理工作面临世界经济一体化、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进一步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展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向纵深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延伸,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的咨询服务。这种咨询服务可以是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到工程招标、施工管理、试运转。从单一的质量控制到质量、进度、造价、质量及安全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5、管理和监理合一,并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多数将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与建造期的现场施工监理工作合并委托同一家工程管理顾问公司

承担,而国内工程由于历史因袭性多数项目是管理与监理分别委托的。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必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逐步发展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项目管理公司。也随着时代的发展必须不断的完善自己、充实自己、争强自己,这样我国的监理企业才能在竞争日益白热化的21世纪有个良性、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文,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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