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水电站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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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水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水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和举例一、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全力保证厂用电。

对已停电的重要用户恢复供电。

3.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4.事故发生后根据表计、保护信号、和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进行全面的地分析,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中注意防止非同期和事故扩大。

5.将事故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调度,将发生的时间和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二、电气事故时,值班人员主要任务。

1.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发生事故后,应首先恢复厂用电,其次是尽快对停电用户恢复送电。

3.在不影响人身,设备安全的原则下,应尽可能使设备继续运行,及时调整运行机组的电压、负荷,调整运行方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4.事故处理时,值班人员应坚守自己的岗位,集中注意力,按照规程规定的原则和上级指示,主动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中值班人员应遵循的原则。

1.根据信号、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系统有无冲击、振荡现象以及各种表计的指示、结合故障设备外部特征,全面的分析事故性质,特别注意防止非同期并列和事故扩大。

2.如果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并在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

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没有威胁则应尽力保持和恢复其正常运行。

应特别注意的是迅速对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运行设备隔离,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行,并按照事故处理规程在必要时启动备用设备。

3.迅速检查或试验,判明事故性质、地点及其范围。

4.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在判明故障部分和故障性质后,立即进行必要的处理。

如为运行人员不能处理的缺陷,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但要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安装地线,悬挂标示牌)。

5.应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并记入记事本内。

6.接到事故处理命令,必须向发令人重复一次,若命令不清楚或对不了解,应再次问明白。

水力发电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水力发电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水力发电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前言水力发电站作为一种重要的地理能源资源开发方式,具有可再生、清洁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全球各地。

然而,即便在严格遵循各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也难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为了保障水力发电站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在任何事故应急处理的过程中,保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安全第一原则是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中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原则。

2. 迅速响应原则事故应急处理的核心是迅速响应,即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争分夺秒地进行事故抢救和处理。

3. 分工协作原则事故应急处理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合作。

各部门和岗位应当明确其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角色和责任,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4. 科学决策原则应急处理的过程中需要作出各种决策,决策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事故处理的效果和后果。

因此,在决策过程中应以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准绳。

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1. 风险评估与预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应基于对潜在风险的评估和预测。

通过分析历史事故数据和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程度和可能对人员及设备造成的影响,为制定合理的应急处理预案提供可靠依据。

2. 应急资源准备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的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必要的应急资源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通信设备的配备、救援队伍的组建与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等。

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调动和使用必要的资源。

3. 应急演练与模拟训练制定预案后,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与模拟训练。

通过模拟真实事故场景,让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演练,以达到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的目的。

4. 信息共享与传递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共享与传递对于决策和协调至关重要。

因此,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以提高决策效率和工作协调性。

四、应急处理流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需要明确具体的流程和步骤。

电力系统事故及异常处理(摘自《山东电网调度规程》)

电力系统事故及异常处理(摘自《山东电网调度规程》)

第十章电力系统事故及异常处理第一节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第153条省调值班调度员在事故处理时接受网调值班调度员指挥,是省调管辖范围内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应对省调管辖范围内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154条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迅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送电,特别应优先恢复发电厂厂用电、变电站站用电和重要用户的保安用电。

4、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第155条电网发生事故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简要报告开关动作情况,待情况查明后及时汇报下列情况:1、跳闸开关(名称、编号)及时间、现象。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故障录波及测距。

3、表计摆动、出力、频率、电压、潮流、设备过载等情况。

4、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第156条事故单位处理事故时,对调度管辖设备的操作,应按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经其同意后进行。

无须等待调度指令者,应一面自行处理,一面将事故简明地向值班调度员报告。

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作详细汇报。

网调管理设备和网调省调双重调度设备发生故障时,省调在进行处理的同时报告网调。

第157条为了迅速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下列情况无须等待调度指令,事故单位可自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报告值班调度员:1、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采取措施。

2、厂、站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送电。

3、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或二次开关跳闸时,将有关保护停用。

4、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5、电源联络线跳闸后,开关两侧有电压,恢复同期并列或并环。

6、安全自动装置(如切机、切负荷、低频解列、低压解列等装置)应动未动时手动代替。

7、本规程及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不等待值班调度员指令自行处理者。

第158条电网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应首先接听上级调度的电话。

非事故单位应加强设备监视,简明扼要地汇报事故象征,不要急于询问事故情况,以免占用调度电话,影响事故处理。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措施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措施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措施一、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原则与规定1、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1)尽快限制事故的进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与设备的威胁;(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3)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对重要线路应优先恢复供电;(4)按照调度指令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2、当值调度员是事故处理的上级指挥人,当值值班负责人是事故处理的现场领导人,指挥全体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与迅速性负责。

(1)在下列情况下,当值运行人员可不经调度许可自行操作,但事后务必汇报调度:a、对威胁人身或者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b、在确知无来电可能的情况下将已损坏设备隔离;c、恢复所有电;d、确认母线电压消失,拉开连接在该母线上的所有开关;e、现场规程中规定能够不经调度指令而自行处理者。

(2)、优先考虑运行中主变的冷却电源及站内通讯电源的恢复;(3)、发生事故后,当值值班负责人立马上事故简况(事故的时间及现象、跳闸开关、停电设备等)向调度汇报,然后对故障设备及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再作补充汇报。

在不影响事故处理的前提下,尽快汇报有关部门,汇报前须双方通报姓名包含变电所名称。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务必迅速、正确、果断、不应慌乱,务必严格执行指令、复诵、汇报、录音与记录制度,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与操作术语,并使用普通话,命令内容应正确无误,汇报内容应简明扼要。

3、如发现调度的命令有错误时,应立即指出,并要求作出解释;若调度坚持自己的命令正确,值班员仍应执行,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如调度所发的命令威胁人身或者设备安全时,则可拒绝执行,并汇报上级领导;4、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在当值值班负责人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无关人员务必撤离操纵室及事故现场。

5、事故处理过程中,假如上级调度越级公布操作命令,值班员应同意,并立即操作,事后及时向设备管辖的调度汇报操作情况。

6、事故处理过程中,如遇多级调度同时发令操作,值班员应根据操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向有关调度说明,由调度协商后再决定优先执行哪一级调度的操作命令。

水电服务中心事故处理制度

水电服务中心事故处理制度

水电服务中心事故处理制度
一、事故处理的原则是,应尽量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威胁。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正确、简明地向供电局调度室当值调度员报告下列情况:
1、掉闸开关名称及时间
2、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
3、事故的主要象征
三、为防止事故扩大,下列情况,事故单位可立即自行处理,并将事故情况简明报告供电局调度,等事故处理完后,再详细汇报。

1、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采取措施。

2、变电站自用电全部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电源和按批准的方案采取保厂(站)用电和重要设备的保护用电措施。

3、系统周率(电压)降低到周(低电压)减载装置动作值,而装置未动作或因校验,损坏而退出(运行)时,应立即手动切除,该装置所控制的开关。

4、在事故情况下,执行调度预先下达事故处理规定。

四、调度通讯失灵时,事故单位除进行必要的处理外,同时应立即设法与供电局调度取得联系。

水电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水电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水电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理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政策法规,结合水电站实际情况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3)统一指挥,分工协作。

明确各级职责,协同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立水电站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等职位。

2.2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指导、检查和监督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4)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5)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进展。

2.3 应急救援成员职责(1)总指挥:负责指挥整个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方力量,决定救援重大事项。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负责救援现场的协调和指挥。

(3)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三、应急救援处置流程3.1 事故报警及信息收集(1)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收集事故相关信息,包括事故性质、规模、影响范围等。

3.2 事故评估与预警(1)指挥部根据事故信息,评估事故风险,确定预警级别。

(2)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应对措施。

3.3 应急救援启动(1)指挥部根据事故评估结果,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水电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电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电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加强对水电站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花山乡水电站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对水电站事故实施救援,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投机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镇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花山境内大河电站、黄莲山丹湾电站发生的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1)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2)统一领导,通力协作。

乡人民政府负责乡内水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领导,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努力工作。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协助。

水电站变乱现场施救的组织和指挥以水电站业主为主,实行业主负责制,乡政府积极协助搞好带领。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预防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水电站安全深整治、安全评估评价,推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组织体系和职责成立“花山乡水电站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对全乡水电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

由乡政府分管安全的副科干部任组长,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安监站、水管站、XXX、经管站、民政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安监站,由安监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带领组下设五个工作组:(一)、综合组。

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安监站参加,主要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报告;请示组长启动应急预案,通知领导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值得收藏】电厂事故处理原则汇总

【值得收藏】电厂事故处理原则汇总

【值得收藏】电厂事故处理原则汇总电气事故处理原则一、电气设备系统发生事故时,立即汇报值长,在值长统一指挥下按下列原则处理:1. 根据表计指示、光字牌、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象征,判明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及其范围,并设法消除。

不得干涉所有自动装置、记录仪及打印机的正常工作。

2. 如果对人身及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解除威胁,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

发生触电事故,应设法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立即进行抢救。

3. 接到处理事故命令时,必须向发令人复诵一次,如命令不清或意图不明,应询问清楚再执行,执行后立即向发令人汇报。

4.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5. 发电机事故跳闸时,注意转子转速有明显的下降趋势,发电机定子三相电流为零,同时确认厂用电源供电正常;6. 母线失压时,应将该母线上的所有开关跳开,消除故障,恢复受影响的厂用电。

7. 系统频率标准是50Hz,正常运行频率不得超过50±0.2Hz。

如超出允许变动范围,应检查机组的出力,设法调整发电机端电压正常,并通知中调调度员处理。

8. 系统振荡时,尽量将发电机无功提高,如频率升高,应降低发电机有功出力,其它处理按中调命令进行。

9. 任何人无权将正常运行、动作正确的保护装置退出。

10. 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报警信号,灯光信号,当班人员必须准确记录,征得值长同意后方能将信号复归。

二、在下列情况下值长可不待调度令自行处理再汇报1. 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2. 按照现场规程采取措施,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3. 将故障设备进行停电隔离;4. 当厂用电源全部或部分中断时,恢复厂用电;5. 规程中规定,可以不待调度命令自行处理的其它操作。

三、厂用电事故处理原则1. 发生事故时,尽最大限度保证厂用电系统的运行。

2. 当全厂停电时,应尽快启动柴油发电机运行,恢复保安段供电,保证机组安全停运。

3. 事故处理时,应防止非同期并列。

4. 事故处理的各组人员应保持紧密的联系。

水电站事故处理

水电站事故处理

事故故障处理(精选)第一部分事故处理原则一、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事故发生时,根据当时运行方式、天气、工作情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信号情况、表计指示和设备情况,判明事故性质和范围。

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用一切可行的办法保证厂用电系统正常供电,保持无故障设备继续运行,启用备用设备。

3、尽快恢复对已停电设备的供电,优先恢复对重要设备的供电。

4、设备损坏,无法处理时,立即汇报上级,做好安全措施。

5、调整运行方式,恢复正常运行。

二、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1、检查记录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信号及事故特征。

2、对故障范围内的设备进行外部检查,并将事故特征和检查情况汇报值长。

3、根据事故特征,分析判断故障范围和事故停电范围。

4、采取措施,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5、首先对无故障设备恢复供电。

6、对故障所在范围,做好隔离或排除故障,恢复供电。

7、对损坏的设备做好安全措施,由检修人员检修。

三、事故处理注意事项1、事故处理时,应设法保证厂用电不能消失。

2、要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判断故障性质和范围,将故障设备隔离,缩小影响范围,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3、要沉着、冷静、正确地将故障现象、表计变化、信号、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作详细记录。

4、发生事故时对于有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设备,应该动作而没有动作的,可以手动执行。

5、事故处理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误操作。

6、注意备用电源的负荷能力。

7、改变运行方式时,应注意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退方式。

8、处理好排除设备故障与恢复供电之间的关系,除灭火和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外,优先对无故障设备恢复供电,然后再检查故障设备的问题。

第二部分高压开关常见故障一、高压开关常见的故障及处理1、机械部分故障,造成动作失灵或误动。

2、二次回路故障,造成动作失灵或误动。

3、密封失效故障。

如渗油、漏气、液压机构渗油。

4、绝缘破坏故障。

如绝缘拉杆或绝缘介质击穿、外部绝缘闪络。

水电站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水电站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新疆安力、宏塔电力公司水电站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1、立即限制事故的发展,判明和设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其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1.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电站设备的继续运行;1.3、尽快将停运的机组和设备恢复运行;1.4、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2、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2.1、根据根据微机监控系统的数据显示及当时的其它现象,正确判断事故的性质;2.2、如果事故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时应立即解除这种威胁;2.3、迅速切除故障点;2.4、自动装置而未动作者,应立即手动执行;2.5、调整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设备的运行方式,尽力保持其正常工作状况;2.6、检查保护动作情况,进一步判断事故的范围及性质;2.7、对无故障特征,属于保护装置误动作或限时后备保护越级动作而跳闸的设备进行试送电;2.8检查故障设备,判明故障点及其故障程度;2.9、将故障设备停电。

并进行必要的测试,通知运检部安排人员进行检修;2.10、恢复系统和正常运行方式及设备的额定运行工况;2.11、对有关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现象及处理过程。

3、发生事故时的征象3.1、系统冲击,监控系统电流、电压、功率、周波等数据显示波动强烈,机组可能因低电压而跳闸;3.2、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动作,报警窗口显示,站内相关断路器跳闸等;3.3、当本站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可能出现弧光、爆炸声及其它不正常的声音;3.4、现场检查可能发现有烟火、烧损、裂碎、变形、移位、喷油等不正常现象;4、电站发生事故后,值班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正确地报告站领导,值班长应迅速地带领班内人员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时,有权召集非当值人员协助处理。

5、下列各项操作可不向上级领导汇报而即行处理,处理后立即汇报5.1、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5.2、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5.3、对继续运行会威胁和损坏设备的设备停电;5.4、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接到该母线上的开关断开;6、值班长在接到事故处理的命令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水电厂事故处理工作规则

水电厂事故处理工作规则
水电厂事故处理工作规则
工作频次:随机
规则代码:
工作标准:情况明、判断准、行动迅速、指挥得当,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工作节点
岗位
权责范围
工作程序/重点/方法
工作量责分析故障信息,并做出事故性质判断
1.查询监控报警信息;
2.派值班员现场核实自动装置和保护动作情况,收集故障设备现场信息;
1.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2.分析事故处理情况,找差距,总结提高。
3
总结,措施得当。
3、向调度了解情况;
3.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0.1h
1.信息全面;
2.判断准确。
紧急隔离
Oncall值班员、值长
负责对故障设备进行紧急隔离
按当班值长口头命令迅速执行紧急隔离措施,或在上位机进行紧急隔离操作。
随机
措施得力,隔离及时。
组织处理
值长
负责组织事故处理
1. 组织人员到事故现场;
2.掌握事故信息及紧急隔离情况;
3.组织讨论、确定事故处理方案,组织抢修。
随机
1. 操作指挥正确、原因排查清楚;
2.前方人员3分钟内赶到现场、后方人员10分钟内赶到现场。
恢复备用
运行主管
负责恢复故障设备正常运行方式
全面检查,拆除安全措施,试验合格后,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随机
人员分工明确,协调到位,调度联系及时。
总结提高
安生部
主任
负责事故总结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相关知识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相关知识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相关知识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1事故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服从调度和当值值长指挥,正确执行命令。

1.2正确判断事故的性质和范围,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协。

1.3在处理事故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和有关规程规定启动备用设备运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未造成事故的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隔离,保持其正常运行,防止事故扩大。

1.4开关跳闸后,重合闸动作重合不成功或重合闸未动作,均应立即检查线路有无电压和开关是否正常,并迅速报告调度,按调令强送电。

1.5强送一次不成功不再强送,应对一次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无异常时按调令进行处理,线路开关跳闸后的强送电,均应在确认事故线路无电压的情况下进行。

1.6凡线路带电作业,无论是否需要停用重合闸,事故跳闸后均不得立即强送,应联系工作负责人后再决定是否强送。

1.7线路事故跳闸时,若发生系统振荡,应在系统振荡消除后再强送。

1.8线路故障,开关跳闸,重合动作成功的,立即汇报调度。

1.9线路故障,保护拒动或开关拒动按主变后备保护动作处理。

1.10如果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中止交接班,由交班值长负责指挥处理,接班值长协助处理事故。

2二次回路一般故障的处理规定和原则2.1停用保护和自动装置,必须经调度同意。

2.2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查找故障时,必须考虑对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影响,防止因失去交流电压而误动或拒动。

2.3进行传动试验时,应事先查明是否与其他设备有关,先断开连跳其他设备的连接片,然后才允许进行试验。

2.4带电用表计测量时,必须使用高内阻电压表,防止误动跳闸。

2.5防止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短路、接地。

2.6使用的工具应合格并绝缘良好,尽量使必须外露的金属部分减少,防止发生接地短路或人身触电。

2.7装、取直流熔断器时,应考虑对保护的影响,防止保护误动作。

水电站事故处理汇总

水电站事故处理汇总

水电站事故处理汇总一、发电机的异常运行及处理1、发电机过负荷运行中的发电机,当定子电流超过额定值1.1倍时,发电机的过负荷保护将动作发出报警信号。

如果系统未发生故障,则应该首先减小励磁电流减小发电机发出的无功功率;如果系统电压较低又要保证发电机功率因数的要求,当减小励磁电流仍然不能使用定子电流降回来额定值时,则只有减小发电机有功负荷;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时,允许发电机在短时间内过负荷运行,其允许值按制造厂家的规定运行。

现象:(1)发电机定子电流超过额定值;(2)当定子电流超过额定值1.1倍时,发电机的过负荷保护将动作发出报警信号,警铃响,机旁发“发电机过负荷”信号,计算机有报警信号;(3)发电机有功、无功负荷及转子电流超过额定值。

处理:(1)注意监视电压、频率及电流大小,是否超过允许值;(2)如电压或频率升高,应立即降低无功或有功负荷使定子电流降至额定值,如调整无效时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过负荷;(3)如电压、频率正常或降低时应首先用减小励磁电流的方法,消除过负荷,但不得使母线电压降至事故极限值以下,同时将情况报告值长;(4)当母线电压已降到事故极限值,而发电机仍过负荷时,应根据过负荷多少,采取限负荷运行并联系调度起动备用机组等方法处理。

注意:通过相量图可分析出:图(a)减少励磁电流,会降低定子电流I,功率因素cosψ增大;图(b)减少有功,会降低定子电流I,功率因素cosψ减小。

2、发电机转子一点接地发电机转子接地有一点接地和两点接地,转子接地还可分为瞬时接地、永久接地、断续接地等。

发电机转子一点接地时,因一点接地不形成回路,故障点无电流通过,励磁系统仍能短时工作,但转子一点接地将改变转子正极对于地电压和负极对于地电压,可能引发转子两点接地故障;继而引起转子磁拉力不平衡,造成机组振动和引起转子发热。

现象:(1)警铃响,机旁发“转子一点接地”信号;计算机有报警信号。

(2)表记指示无异常。

处理:(1)检查转子一点接地信号能否复归,若能复归,则为瞬时接地,若不能复归,并且转子一点接地保护正常,为永久接地;(2)利用转子电压表,测量转子正对地、负对地电压值;(如发现某极对地电压降至零,另一极对地电压升至全电压,说明确实发生一点接地。

水电站事故处理预案

水电站事故处理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水电站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确保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8.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9. 《水电站安全管理规定》10. 《水电站事故处理规范》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各类事故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 电力生产事故2. 机械设备故障3. 人员伤亡事故4. 环境污染事故5. 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四、事故分类及处理原则1. 电力生产事故(1)处理原则:立即切断故障区域电源,隔离故障点,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处理步骤: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

3)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确保电力供应。

2. 机械设备故障(1)处理原则:立即停止设备运行,隔离故障点,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处理步骤: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查明故障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

3)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3. 人员伤亡事故(1)处理原则:立即组织抢救,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2)处理步骤: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员,确保生命安全。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环境污染事故(1)处理原则: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源,减轻环境污染。

(2)处理步骤: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查明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

3)进行环境监测,确保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5. 突发自然灾害事故(1)处理原则:立即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第一篇:电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电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电站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和保护事故现场。

3、电站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当地乡(镇)政府、县安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

5、电站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水利安全事故),由电站组织施救,并立即报告主管水利行政部门,电站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它死亡事故,由县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施救工作,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县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由电站负责人负责落实;电站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电站负责人同意后,由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领导人或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事故的种类及其处理原则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事故的种类及其处理原则

事故的种类及其处理原则:
1.工程质量事故:如表,处理为“三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2.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法规及相关知识)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处理为“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职业伤害事故:轻伤、重伤、死亡(1-2人)、重大伤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特大伤亡(10人以上)、特别重大伤亡(如,10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件)。

详见后。

坚持“四不放过”处理原则。

(项目管理HSE,职业事故发生原因12类)
4.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特别重大(一级)、特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事故(四
级)。

坚持“四不放过”处理原则。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务。

水电厂事故处理指导手册

水电厂事故处理指导手册

事故处理指导手册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4月目录一、事故处理的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事故汇报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紧急撤离、机组事故/紧急停机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典型事故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事故处理的原则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隔离并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电网稳定破坏和瓦解。

2.尽一切可能保持电网设备稳定运行,首先保证厂用电。

3.恢复解列机组热备用,随时准备并网。

4.在出现电网事故时,现场运行值班人员要严格服从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迅速正确地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并做好记录。

凡涉及到对系统运行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均应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许可。

5.为防止事故扩大或减少事故损失,凡符合下列情况的操作,可以不待调度指令立即自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

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

将故障设备停电隔离。

执行经批准的保厂用电措施。

运行规程和调度规程中明确规定可不待省调值班调度员指令自行处理者。

二、事故汇报规定1.发生故障、事故时,应沉着冷静处理,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2.电网调度汇报规定:发生断路器跳闸时,值长须在3分钟内向调度汇报事故发生时间,所跳断路器的名称和编号及机组运行状态、天气情况及故障信号。

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核实开关动作情况,开关动作、机组停机流程是否正确,确保机组安全停机。

现场查看记录报警信息后才能现场复归报警信息,打印保护信息。

在设备跳闸后15分钟之内将保护动作情况、一次设备运行和检查情况汇报中调,同时将故障设备、保护动作情况通过调度信息化平台上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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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安力、宏塔电力公司
水电站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1。

1、立即限制事故的发展,判明和设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其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1。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电站设备的继续运行;
1。

3、尽快将停运的机组和设备恢复运行;
1。

4、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2、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2。

1、根据根据微机监控系统的数据显示及当时的其它现象,正确判断事故的性质;
2.2、如果事故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时应立即解除这种威胁;
2。

3、迅速切除故障点;
2。

4、自动装置而未动作者,应立即手动执行;
2.5、调整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设备的运行方式,尽力保持其正常工作状况;
2。

6、检查保护动作情况,进一步判断事故的范围及性质;
2.7、对无故障特征,属于保护装置误动作或限时后备保护越级动作而跳闸的设
备进行试送电;
2。

8检查故障设备,判明故障点及其故障程度;
2.9、将故障设备停电。

并进行必要的测试,通知运检部安排人员进行检修;
2。

10、恢复系统和正常运行方式及设备的额定运行工况;
2。

11、对有关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现象及处理过程。

3、发生事故时的征象
3.1、系统冲击,监控系统电流、电压、功率、周波等数据显示波动强烈,机组
可能因低电压而跳闸;
3。

2、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动作,报警窗口显示,站内相关断路器跳闸等;
3。

3、当本站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可能出现弧光、爆炸声及其它不正常的声音;
3.4、现场检查可能发现有烟火、烧损、裂碎、变形、移位、喷油等不正常现象;
4、电站发生事故后,值班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正确地报告站领导,值班长应迅速地带领班内人员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时,有权召集非当值人员协助处理。

5、下列各项操作可不向上级领导汇报而即行处理,处理后立即汇报
5.1、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5.2、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5.3、对继续运行会威胁和损坏设备的设备停电;
5.4、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接到该母线上的开关断开;
6、值班长在接到事故处理的命令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在处理事故时,应指定专人监视表计和信号指示,详细记录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各项操作次序及执行时间,并记录与事故有关的现象.
7、发生事故时,凡与处理事故无关的人员应退出现场,与处理事故无关的电话一律停止,如在处理事故时调度通讯中断,运行人员可根据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8、发生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时应断开电源并尽一切可能保护现场,待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或安监人员检查后,方可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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