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特大事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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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木斯市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

关于佳木斯市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

关于佳木斯市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关于佳木斯市“1·31”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1998年1月31日凌晨2时零5分,佳木斯市华联商厦一楼中山路工商银行储所发生火灾,殃及华联商厦,造成当场烧死一人(更夫),直接经济损失3638万元的特大火灾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在佳木斯市的市委、市政府领导董永贵、赵庆有、刘铁民、王发、张宪军,在外地的市委书记孙启文、市长王国学以及罗文孝、李寅奎、曲汝柏、赫旭武等领导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救火工作,并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善后处理领导小组。

省委、省政府对这起事故极为重视,省委书记徐有芳、省长田凤山、省委副书记韩桂芝、副省长王先民、王东华等领导都对此事做了重要指示。

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消防局局长郭铁男,消防局副局长王路之率省消防局有关人员立即赶到佳木斯市指导灭火并开展火因调查工作。

2月11日省政府派出了由省安全办牵头,省公安厅、劳动厅、监察厅、消防局、总工会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省政府事故调查组。

2月13日副省长王东华又亲赴佳木斯市听取市委、市政府和事故调查组的汇报,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做了重要指示。

公安部派来防火专家对火因进行复查并重新给予技术鉴定。

一、火灾扑救及损失情况1998年1月31日凌晨2时零5分,佳木斯市消防支队“119”火警调度室接到佳木斯市华联商厦消防科科长王世敏报警,华联商厦内工商银行中山路储蓄所发生火灾。

市消防支队立即调动市区3个公安消防中队,8个企业专职消防队,计25台消防车、156名消防战斗员参加灭火。

消防一中队于2时9分第一个到达火场时,只见火势已从中山路储蓄所门窗帘缝隙窜出,燃烧越来越猛烈,华联商厦北部二层楼梯缓台窗户可见火光,可判定商厦内一、二层火势已处于大面积猛烈燃烧阶段,情况十分危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几起煤矿等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几起煤矿等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几起煤矿等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1.28•【文号】安监总政法[2006]247号•【施行日期】2006.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几起煤矿等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政法〔2006〕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四季度特别是11月份以来,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

继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11.5”瓦斯爆炸、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11.12”炸药燃烧等特别重大事故之后,11月25、26两日,黑龙江、云南、山西又接连发生了3起特大或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83人死亡或下落不明;11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地区发生1起道路交通特大事故,死亡20人。

上述4起事故共造成103人死亡或下落不明,多人受伤。

通报如下:1.黑龙江省鸡西市远华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11月25日下午13时50分发生,已发现21人死亡、6人下落不明。

该矿为低瓦斯矿井,设计能力3万吨/年。

因采矿许可证到期,今年9月被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哈南分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其停产整顿。

但停产整顿指令没有得到执行,继续违法进行生产。

该矿井下有5个作业点,多头掘进,并违法开采保安煤柱。

25日上午10点30分故障停电,只撤出了部分人员。

下午13时来电后,人员重新入井。

初步分析是停电后造成瓦斯聚集,在恢复通风时违章作业,引发瓦斯爆炸。

事故发生后矿长逃匿。

2.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1月25日下午17时发生,造成32人死亡、28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

该矿证照不全,仅持有采矿许可证,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15•【文号】安委[2006]5号•【施行日期】2006.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200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均有一定幅度下降。

但进入四季度以来,一些地方事故出现反弹,山西、黑龙江、河北、吉林、甘肃、重庆、浙江等地接连发生多起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客运车辆翻车、服装加工销售企业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一)煤矿事故方面。

一是接连发生三起特大恶性事故。

10月31日,甘肃省靖远煤业公司魏家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6人重伤;11月5日,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7人死亡;11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井下发生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

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思想麻痹松懈,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二是已关闭或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10月1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0月16日,河北省邯郸市隆鑫煤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1月2日,甘肃省兰州市福山煤矿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11月7日,山西省太原市冀家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进近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善后,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立即在全民航系统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确保航空安全。

张德江副总理即率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卫生部、民航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连夜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也率领省有关部门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8月27日,成立了由时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任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民航局、全国总工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国务院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组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航空器情况。

E190机型B3130号飞机由巴西航空工业公司制造,2008年11月10日出厂,于2008年12月4日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颁发的适航证。

飞机客舱为公务舱和经济舱两舱布局,公务舱6个座位,经济舱92个座位。

飞机安装了两台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制造的发动机。

2003年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通报

2003年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通报

2003年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通报国质检特设函[2004]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总体呈平稳下降态势,没有发生特大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比2002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现将2003年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03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严重以上事故289起,其中重大事故12起,严重事故277起,共死亡235人,受伤379人,直接经济损失3091.43万元。

在289起事故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下称承压类设备)事故159起,死亡114人,受伤281人,直接经济损失1779.63万元(其中非法制造、安装、使用“土锅炉”引起的事故43起,死亡30人,受伤58人,直接经济损失88.8万元);电梯、起重机械(含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下同)、场(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下称机电类设备)事故130起,死亡121人,受伤98人,直接经济损失1311.8万元。

承压类设备(不包括气瓶、压力管道、“土锅炉”)事故率为0.35起/万台,机电类设备事故率为1.05起/万台。

上述事故中,已结案或由其他行政部门处理的重大事故10起,事故结案率为83.3%;严重事故220起,事故结案率为79.4%。

与2002年相比,2003年特种设备事故总起数下降18%(其中重大事故起数下降40%,严重事故起数下降17%),死亡人数下降33%,受伤人数上升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1%。

承压类设备(不包括“土锅炉”)事故起数下降1%,死亡人数下降19%,受伤人数上升13%;“土锅炉”事故起数上升8%,死亡人数下降21%,受伤人数上升5%;机电类设备事故起数下降33%,死亡人数下降42%,受伤人数下降18%。

与2002年相比,锅炉、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压力容器、“土锅炉”事故起数有所上升,电梯、起重机械事故发生频率仍然较高(事故率分别为1.25起/万台和1.20起/万台)。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矿“5·17”透水事故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矿“5·17”透水事故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矿“5·17”透水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05.22•【字号】黑应急办发〔2019〕81号•【施行日期】2019.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矿“5·17”透水事故情况的通报黑应急办发〔2019〕81号各市(地)应急管理局:2019年5月17日3时许,黑河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事故发生后,李克强总理、刘鹤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省委书记张庆伟、省长王文涛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搜救井下失联人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提高站位,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各地要深刻吸取“5·17”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5·17”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牢。

要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解决企业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理念不强、安全管理粗放等问题,从本质上提高企业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扭转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局面。

二、严格排查,全面整治非煤矿山各类隐患问题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黑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把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放在首位,重点排查地下矿山采空区和废弃工程治理、防中毒窒息和防治水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尾矿库坝体稳定、干滩长度等情况,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管理等情况。

案例4:2008年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案例4:2008年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2008年10月7日,CCTV晚间新闻:国家安监总局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发生的九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进展和责任追究情况。

(2008年全国一共发生了11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其中煤矿发生了5起,非煤矿山发生了2起,火灾发生2起,道路和铁路交通各发生1起,再加上2007年12月5号发生在山西洪洞县瑞之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共12起。

)这9起事故是:1、河南省郑州登封市新丰二矿“9.2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08年9月21日1时30分,河南省登封市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初步核查,当班入井108人,其中64人安全升井,7人经抢救脱险,37人遇难。

该矿为乡镇煤矿,属技术改造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2008年9月20日22时49分,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的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伤。

据初步勘察,起火建筑为一栋四层半综合楼,该楼房一层为旧货市场,二层为茶馆,三层为该俱乐部,四层及楼顶半层为办公室及员工宿舍。

该俱乐部于2007年9月8日擅自开业,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

事发时现场人员约300余人。

)3、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富华煤矿“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2008年9月20日3时30分,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富华煤矿发生特别重大井下火灾事故。

初步核查,当班入井44人,其中13人安全升井,31人遇难。

该矿为私营煤矿,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倾向,煤尘具有爆炸性。

该矿为国有大矿矿区范围内的小煤矿,按规定应予关闭。

)4、四川省巴中市“9.1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08年9月13日13时30分,四川省巴中市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客车载客51人,从巴中市出发前往浙江省宁波市,当车辆行至巴中市南江县桃园镇卫家坝林场处时,驶出公路,撞击左侧波形护栏,坠入100多米深的悬崖下溪沟中,造成车上51人全部遇难。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特大火灾事故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特大火灾事故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特大火灾事故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黑龙江省佳木斯市“1·31”特大火灾事故关于佳木斯市“1·31”特大火灾事故的批复(国经贸安全[1998]76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佳木斯市“1·31”特大火灾事故处理意见的请示》黑政发[1998]44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

经商有关部门,批复如下:一、1998年1月31日,你省佳木斯市华联商厦一楼中山路工商银行储蓄所发生火灾,殃及华联商厦,造成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638万元的特大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这起事故的调查工作符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

二、同意《请示》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是:华联商厦一楼中山路工商银行储蓄所3号柜员处的木质地板上放置的电热器长时间通电,以致引燃地板及附近可燃物,蔓延成灾。

另外,华联商厦在消防管理上存在的严重问题,是造成重大损失的重要原因。

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请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决定;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处理,请按照党纪有关规定办理;应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有关责任人员,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请公开宣布调查处理结果,并将落实情况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四、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发生同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关于对黑龙江省监察厅《关于佳木斯市华联商厦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的批复(监办函执字[1998]61号)黑龙江省监察厅:你们《关于佳木斯市华联商厦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收悉。

经监察部1998年第28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你们提出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黑龙江省通报七台河8·23煤矿透水事故

黑龙江省通报七台河8·23煤矿透水事故

黑龙江省通报七台河8·23煤矿透水事故8月24日,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了七台河勃利县恒太矿业有限公司四井“8·23”煤矿透水事故。

8月23日12时左右,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恒太矿业有限公司四井发生透水事故,总透水量约4万立方米。

当日井下作业人员45人,19人安全升井,26人被困井下。

该煤矿于2007年被关闭,2009年申报与勃利县恒太矿业有限公司三井进行资源整合,属于被整合关闭矿井。

经初步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煤矿在非法开采过程中,打通了周边废弃矿井,导致老窑积水涌入所致。

目前,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正在进行中。

黑龙江省安监部门表示,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目前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问题十分严重。

同时也反映出,部分地区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重发展、轻安全;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态度不坚决,手段不硬,措施不利。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立即发出通报,要求各相关市地、单位和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立即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认真查找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加大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煤尘等灾害的排查和治理力度,立即对瓦斯、水害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对被关闭矿井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真正做到拉倒井架、切断电源、拆除设备、炸毁井口、停供火工品,防止非法生产,彻底消除隐患;要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四严”要求,加强对煤矿“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以政府组织、部门牵头的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整合矿井、整改矿井、停产矿井和建设矿井的安全监管,建立和落实矿井安全包保责任制,坚决杜绝非法组织生产;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监管不力,因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7年全省煤矿事故情况的通报-黑安监发[2008]17号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7年全省煤矿事故情况的通报-黑安监发[2008]17号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7年全省煤矿事故情况的通报正文:----------------------------------------------------------------------------------------------------------------------------------------------------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7年全省煤矿事故情况的通报(黑安监发〔2008〕17号)各产煤市(地)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管机构),龙煤集团及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龙化哈尔滨矿业有限公司: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落实年”、“攻坚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煤矿事故总量明显下降,较大和重大事故明显减少,元旦、春节、全国和省“两会”、省第十次党代会、“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哈洽会和党的十七大等重要敏感时期煤矿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但是,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尤其是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地方煤矿事故总量依然偏大。

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采取坚决措施,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现将2007年全省煤矿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2007年全省煤矿事故基本情况(一)从总体情况看,2007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与2006年比,呈现“5个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全年共发生煤矿事故110起,死亡170人,同比减少42起、108人,分别下降27.6%和38.8%。

二是国有重点煤矿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

发生事故30起,死亡30人,同比减少24起、43人,分别下降44.4%、58.9%,消灭了2人以上事故。

三是地方煤矿事故有所下降。

发生事故80起,死亡140人,同比减少18起、65人,分别下降18.4%、31.7%。

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

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

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2009-11-21 02:30:00.0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作者:【事故概要】2009年11月21日2时30分,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爆炸事故。

截至25日,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已经确认106人遇难,还有2人下落不明。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该矿为原国有重点煤矿,高瓦斯矿井。

由于113队施工作业面距离地面约500米深的探煤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引起瓦斯爆炸。

间接原因: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

该矿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混乱,核定能力145万吨的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多达30个,夜班下井人数500多人,白班超过1000人;通风系统复杂,抗灾能力弱,突出的瓦斯逆流进入二水平进风系统;井下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在大范围瓦斯超限并达到爆炸界限的情况下,未果断实施全矿井停电撤人。

【事故处理】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黑龙江龙煤集团21日已经撤销岳超胜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矿长、刘宗团副矿长(分管安全生产)、董钦奎总工程师的职务。

黑龙江省公安厅要求鹤岗市公安局,组织足够警力,查明相关责任人并依法妥善实施稳控,坚决防止有关责任人逃跑。

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积极参与、协助人员抢救和事故原因调查。

吴刚:用生命撑起千钧之重——追记安徽省肥东县撮镇镇安监办主任吴刚 2009-11-11 14:35:44 中国安全生产网摘要:全镇事故一度多发,干部多受处分,安监办主任坚决辞职,镇里开来几次动员会无果。

在安全监管急需领头人之际,吴刚无怨无悔地选择挑起了重担。

在任安监办主任的400多天里,吴刚夜以继日,向一个个难题发起攻坚,推动全镇安全生产状况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大变化……生命最后近16个月的轨迹,深深铭刻下吴刚对安全生产工作鞠躬尽瘁、无限忠诚的光彩印记。

2009年10月10日,星期六。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政府安全监管办公室主任吴刚,一大早跟妻子打过招呼,就骑着自行车到办公室去加班了。

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荣二矿39重大

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荣二矿39重大

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荣二矿“3•9”重大运输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3月9日14时39分,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荣二矿(以下简称东荣二矿),因副井井口运输平台违章电焊,引起负一层发生火灾,导致副井辅助提升机钢丝绳断裂发生坠罐事故,造成1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96.1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杨晶、王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人员,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孙华山,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率领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副省长胡亚枫率领黑龙江煤矿安监局、省安监局、省煤管局、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并始终坚守在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黑龙江省政府同意,2017年3月14日成立了以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局长卜庆林为组长,黑龙江煤矿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煤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事故调查组,邀请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5名专家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查清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类别、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前身为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20日,是经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在重组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个重点煤矿优良资产的基础上组建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2009年4月17日,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整体变更为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集团),法定代表人现为王智奎。

安监总局通报11起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安监总局通报11起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4. 贺荣芳,中石油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5. 段文德,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石油股份公司高级副总裁,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 吴扬,吉林市环保局局长,对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 田德荣,邢台县县长、县委副书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5. 杨爱莲,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6. 戴占银,邢台市副市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四、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
3.刘伟,蛟河市副市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4.王志厚,蛟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四)对事故矿井的处理
对造成事故的吉安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按照有关规定,没收吉安煤矿违法所得2.6万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13万元。
(一)矿井概况
东风煤矿是原国有重点煤矿,隶属于原七台河矿务局。1998年改制为七台河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七台河分公司划入龙煤集团。东风煤矿各种证照均在有效期内。2005年核准生产能力为50万吨/年。该矿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强爆炸性。
(二)事故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是:违规放炮处理主煤仓堵塞,导致煤仓给煤机垮落、煤仓内的煤炭突然倾出,带出大量煤尘并造成巷道内的积尘飞扬达到爆炸界限,放炮火焰引起煤尘爆炸。
1. 王芳,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厂长助理、苯胺二车间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第一季度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第一季度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第一季度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1.04.21•【字号】黑应急发〔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第一季度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黑应急发〔2021〕49号各市(地)应急管理局:2021年第一季度,我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上升,给安全监管工作造成极大压力,形势十分严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一季度事故情况通报如下:一、安全生产形势2021年一季度,我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

其中,非煤矿山行业未发生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2020年持平;同比2019年下降1起、1人,分别下降100%、100%。

冶金等八大行业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2020年增加4起、4人,分别上升100%、100%;同比2019年增加2起、1人,分别上升33.3%和14.3%。

通过事故分析,全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呈现三方面突出特点:一是个别市地事故多发。

哈尔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占比50%。

二是工贸行业领域事故频发。

8起事故均为工贸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上升,且幅度较大。

三是“三违”行为引发事故比例持续高位。

经初步判断,8起事故均为“三违”行为引发。

二、事故基本情况(一)1月8日,大庆市肇州县同顺家俱城一名搬运工人在三层背对安装升降平台的货物进出门,用肘部挑起棉门帘,迈上升降平台时,坠落到一层载货平台,造成多处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1月10日,哈尔滨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车间工人操作镗床钻孔过程中,袖子卷入旋转的主轴,造成操作者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各类火灾的事故案例

各类火灾的事故案例

各类火灾的事故案例各类火灾的事故案例一、无证违章操作酿火灾的事故案例导读:当火灾事故发生的时候,掌握基本的火灾逃生知识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起火灾事故。

1、事故经过2000年12月25日晚,圣诞之夜。

位于洛阳市老城区的东都商厦楼前五光十色,灯火通明。

台商新近租用东都商厦的一层和地下一层开设郑州丹尼斯百货商场洛阳分店,计划于26日试营业,正紧张忙碌地继续为店貌装修,商厦顶层4层开设的一个歌舞厅正举办圣诞狂欢舞会,然而就在大家沉浸于圣诞节的欢乐之时,楼下几簇小小的电焊火花将正在装修的地下室烧起,火势和浓烟顺着楼梯直逼顶层歌舞厅,酿成了本世纪末的特大灾难,夺走了309人的生命。

(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2、主要原因分析①着火的直接原因是丹尼斯雇用的4名焊工没有受过安全技术培训,在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违章作业。

②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野蛮施工致使火红的焊渣溅落下引燃了地下二层家具商场的木制家具、沙发等易燃物品。

③在慌乱中用水龙向下浇水自救火不成,几个人竟然未报警逃离现场。

贻误了灭火和疏散的时机,致使309人中毒窒息死亡。

3、主要预防措施①焊工应持证上岗;在焊接过程中要注意防火。

②焊接场所应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③要设专职安全员监视火种。

④易燃品要远离工作场地l0m以外,如移不去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隔离方法。

⑤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如砂箱、泡沫灭火机等。

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争取时间把火灾损失减到最小。

⑦要加强雇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黑龙江“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1.事故概况2008年9月20日3时30分,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富华煤矿发生特别重大井下火灾事故。

初步核查,当班入井44人,其中13人安全升井,31人遇难。

该矿为私营煤矿,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倾向,煤尘具有爆炸性。

该矿为国有大矿矿区范围内的小煤矿,按规定应予关闭。

2.事故原因分析由于事故矿井井下火区未灭,调查组人员无法进行现场勘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7•【文号】安委办[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2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5月中旬以来,全国煤矿发生6起较大瓦斯事故,共死亡36人,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故情况通报如下:5月13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龙祥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受伤1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属被资源整合矿井,于2010年9月关闭。

初步分析,该矿非法组织生产,井下三段10#掘进工作面无风作业导致瓦斯积聚,工人违章在井下抽烟引起瓦斯爆炸。

5月17日,湖南省湘煤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平硐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8人。

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25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2137回采工作面在地质构造带未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放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5月17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南风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7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1151煤层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存在空白带,由于支护质量差,巷道冒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5月20日,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昌能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死亡3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工人违章进入盲巷造成窒息死亡。

5月22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新胜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

该矿原为国有地方煤矿,后改制为民营企业,属高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

初步分析,该矿4313采煤工作面开切眼掘进施工过程中停电、停风后,未进行通风排瓦斯,违规恢复向工作面供电,造成瓦斯爆炸。

黑龙江伊春“8.24”事故调查报告(部分)

黑龙江伊春“8.24”事故调查报告(部分)

黑龙江伊春“8.24”事故调查报告(部分)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部分)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进近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

一、基本情况(一)航空器情况。

E190机型B3130号飞机由巴西航空工业公司制造,2008年11月10日出厂,于2008年12月4日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颁发的适航证。

飞机客舱为公务舱和经济舱两舱布局,公务舱6个座位,经济舱92个座位。

飞机安装了两台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制造的发动机。

至事发当日,飞机总飞行时间5109.6小时,总飞行起落次数4712次。

该飞机处于适航状态,当日飞行过程中没有故障,飞机各系统及发动机工作正常,燃油品质合格,实际起飞重量和实际重心在许可范围内。

当日航班飞机上共有96人,其中机组5人,旅客91人,所有人员均正常接受安全检查,无免检旅客,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未发现漏检和携带危险品情况。

(二)机组情况。

飞行机组2人。

机长齐全军,男,1970年4月9日出生,持有民用航空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副驾驶朱建州,男,1983年10月16日出生,持有民用航空商业驾驶员执照。

两人的飞行驾驶执照均合法有效,均持有一级体检合格证。

两人均为第一次执行伊春林都机场飞行任务,值勤时间符合规章要求,身体状况良好,岗前8小时内没有饮用酒精类饮料,无用药记录。

客舱机组3人。

乘务长卢璐、乘务员周宾浩、安全员廉世坚均持有合法有效证件。

(四)机场及当日气象情况。

伊春林都机场(以下简称伊春机场)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东北部,跑道长2300米,宽45米,可起降A320、B737-700及以下机型,机场代码为ZYLD,于2009年8月26日通过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组织的机场行业验收和机场开放使用许可审查,获得机场使用许可证,次日正式开放使用。

双鸭山市双桦建龙煤业有限公司三井“4·2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双鸭山市双桦建龙煤业有限公司三井“4·2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双鸭山市双桦建龙煤业有限公司三井“4·22”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4月22日18时50分,双鸭山市双桦建龙煤业有限公司三井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13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副省长胡亚枫分别作出重要批示,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双鸭山市政府、岭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2016年4月24日,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哈东监察分局依法组织双鸭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岭东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成立了双鸭山市双桦建龙煤业有限公司三井“4·22”较大瓦斯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矿井概况。

双鸭山市双桦建龙煤业有限公司三井(以下简称建龙三井)原为双鸭山市地方国营双桦煤矿三井,位于双鸭山市岭东区八道坝,距双鸭山市39km,安全监管工作隶属于岭东区政府管辖。

该矿1983年建井,1985年投产,2003年7月建龙煤业有限公司出资收购双桦煤矿一井、三井。

2010年建龙煤业有限公司将其转让给中兴矿业公司,成立了建龙三井。

该矿为资源整合在建矿井,建设手续齐全,证照有效,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

矿井设计工程量11455m,矿井建设工期49个月(其中联合试运转及移交验收期2个月)。

截至2015年底,矿井已完成建设工程量7350m,剩余设计工程量41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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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0〕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2009年11月21日1时37分,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股份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三水平南二石门15号煤层探煤巷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二水平,2时19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8人死亡、133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5614.65万元。

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按规定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事故结案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一、事故矿井基本情况龙煤股份公司隶属于黑龙江省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是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以下简称龙煤控股集团)成立于2009年4月,下辖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4个分公司。

鹤岗分公司由原鹤岗矿务局改制重组而成。

新兴煤矿始采于1917年,2007年核定生产能力145万吨/年。

该矿采用分列压入式通风,1993年以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核准)结果一直为高瓦斯矿井,安装有移动瓦斯抽放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该矿采用斜井开拓,分三个水平开采。

事故前二、三水平同时生产,共有8个采区。

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的区域为三水平南二石门后组15号煤层探煤巷(也称113工作面),该工作面采用钻眼爆破法破岩二次成巷工艺,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发生事故时,该工作面没有按措施要求打超前钻,违章组织施工。

二、事故原因直接原因: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在地质构造复杂的三水平南二石门15号煤层探煤巷,爆破作业诱发煤(岩)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进入二段钢带机巷,在二水平南大巷与新鲜风流汇合,然后进入二水平卸载巷附近区域,达到瓦斯爆炸界限,卸载巷电机车架线并线夹接头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间接原因:新兴煤矿及其上级单位鹤岗分公司、龙煤股份公司拒不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多次下达的停产指令,违法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向新兴煤矿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后,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及鹤滨监察分局在多次向新兴煤矿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后,未认真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对40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其中,12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行政处分(具体处理情况见附件)。

同时,责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由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对龙煤股份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

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这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影响恶劣,充分暴露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反映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真正落实,违法生产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改进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

要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监察指令,杜绝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隐患不排除不得生产。

(二)全面推进瓦斯治理工作。

要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紧紧抓住采掘布局、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现场管理5个重点环节,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健全防突机构,充实防突人员,完善防突制度;在煤层顶、底板掘进巷道时必须探查清楚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揭煤及在断层、破碎带、火成岩侵入等地质构造区域施工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三)加强煤矿技术和基础管理。

要进一步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对矿井开拓部署、采区设计、巷道布置及采掘接续等方面的管理。

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和煤矿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要深入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强化以班组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

大力推进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要针对自身灾害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加强煤矿干部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企业整体应对灾害的能力。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目前正值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的多发易发期。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堵塞漏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附件: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一○年十二月九日附件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共12人)1.王守安,新兴煤矿二开拓区副区长。

2009年11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12月29日取保候审。

2.张立君,新兴煤矿二开拓区区长。

2009年11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12月29日取保候审。

3.刘宗团,新兴煤矿安全监察处处长。

2009年11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12月29日被批准逮捕。

4.董钦奎,新兴煤矿总工程师。

2009年11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12月19日取保候审。

5.谢荣仁,新兴煤矿副矿长。

2009年11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12月29日被批准逮捕。

6.岳超胜,新兴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

2009年12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被批准逮捕。

7.唐岱昌,鹤岗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驻新兴煤矿安全总监。

2010年6月23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

8.王忠文,鹤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鹤矿集团党委副书记。

2010年5月9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刑事拘留;6月23日取保候审。

9.常申禹,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监控中心值机员,2008年4月由新兴煤矿借调,负责瓦斯监控系统的报警记录。

2010年5月1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5月10日被批准逮捕,6月28日被提起公诉。

10.冯嘉威,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监察四室主任科员。

2010年4月30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5月6日被批准逮捕,6月25日被提起公诉。

11.李岩,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0年6月27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

12.苏晓波,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0年5月6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

二、给予党纪、行政处分人员(共28人)1.朱宗斗,中共党员,新兴煤矿通风区副区长。

解聘其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郑继刚,中共党员,新兴煤矿通风区区长。

解聘其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李玉文,中共党员,新兴煤矿安全监察处开拓室主任。

解聘其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张延,中共党员,新兴煤矿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

解聘其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赵晓鹤,中共党员,新兴煤矿二开拓区副区长。

解聘其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蔡勇,中共党员,新兴煤矿副总工程师。

解聘其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唐华贵,中共党员,新兴煤矿副总工程师。

解聘其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关金明,新兴煤矿党委常委、副矿长。

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9.许正东,新兴煤矿党委书记、副矿长,事故发生后被免职。

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0.孟庆江,中共党员,鹤岗分公司开拓技术部主任工程师。

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涂忠惠,中共党员,鹤岗分公司开拓技术部部长。

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谭永福,中共党员,鹤岗分公司通风技术部部长。

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刁万庆,中共党员,鹤岗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采煤掘进安监处副主任工程师。

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范吉义,中共党员,鹤岗分公司安全监察部副部长。

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严如令,鹤岗分公司党委常委、总工程师、科技信息部部长,鹤矿集团党委常委。

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6.李洪彦,鹤岗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安全监察部部长,鹤矿集团党委常委。

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黄元明,鹤岗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鹤矿集团党委常委。

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史啟祥,鹤岗分公司党委书记、鹤矿集团党委书记。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9.阎信,中共党员,龙煤股份公司安全生产部部长。

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范兴玉,中共党员,龙煤股份公司科技发展部部长。

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1.徐维新,中共党员,龙煤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陈启文,中共党员,龙煤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3.赵庆福,龙煤控股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常委,龙煤股份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常委。

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4.高崇,龙煤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龙煤股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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