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峡马口电站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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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峡马口电站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彭 _ 水峡马口电站大坝工程劳务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

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

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彭水县峡马口电站拦河坝大坝混凝土浇

筑、钢筋制安、模板安装等工程

1.2项目地点:彭水县普子镇峡马口

2、合同范围

2.1主要合同内容

大坝混凝土、钢筋、模板、细部结构、冷却水管等工程,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主要施工工序/但不局限于

除甲方提供的外,乙方承包的施工工序/但不局限于:

A、模板工程:甲方只负责提供钢模、架料钢管、扣件、木枋、木模。其余所有人、二次转运、工具设施、拉筋、螺杆加工辅材等所有施

工工序工作内容都由乙方负责,包括设计施工图纸所明确的及施工方案明确的,需要采用的所有工序。

钢模板组合拼装;木模配模制作;搭架、支模安装、拉筋、螺杆加固;预埋件安装;模板拆卸、清理;钢管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拆卸;架料(模板)转运以及完工后钢管、钢(木)模板等周转性材料按合理损耗后的数量整理退库堆码等。

B、混凝土工程:甲方只负责混凝土浇筑的垂直运输、水平运输

设备、长臂挖机、砼搅拌、砼运到施工作业吊装运点处。其余所需的工人、二次转运、施工照明、施工用电电线、电缆、配电

柜,振捣设备等所有工作由乙方负责。包含基础清理、除渣、冲洗;大坝运转点到浇筑的入仓(不论是车运直接入仓或者是长臂挖机入仓以及塔吊入仓)配合工作、入仓后的平仓、振捣、冲

毛、清洗仓面、抽水、养护(28 天);混凝土垂直运输设备信号指挥;振捣设备等的提供与维修。因图纸或施工工艺要求而需要进行二次浇筑的砼;

C、钢筋工程:甲方只负责提供钢筋原材料。其余所需的工

人、二次转运、钢筋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等)、辅材(铅丝、焊条、焊剂等)等所有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钢筋下车、转运、配料、制作、绑扎安装(含定位架)、焊接(定

位焊接、钢筋接长的搭接焊、电渣压力竖焊)保护层正确的垫

块、剩余材料的回收入库和利用、钢筋加工机械维护保养等。

D、预埋件:按图纸制作加工预埋件;预埋件孔洞的预留;预

埋件安装就位、封堵、回填砼;

E、铜止水、橡胶止水:甲方只负责提供铜止水、橡胶

止水原材料。其余按图纸制作加工铜止水、橡胶止水带,铜止

水、橡胶止水带安装就位、回填砼,配套所需的设备、工具、辅

料等所有工作由乙方负责。

F、坝内冷却水管:甲方只负责提供坝内冷却水管原材

料。其余按图纸制作加工坝内冷却水管,坝内冷却水管安装就

位,配套所需的设备、工具、辅料等所有工作由乙方负责。

G、以上各分部工程中需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架的均含搭设与拆除

和维护;工程竣工后乙方应立即归还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和剩余的

材料。坝体周边30 米场内材料转运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按

计日工计算。完工后所有材料应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整齐有序对

方、施工场地的清理等全部操作过程。

工作内容是完成施工图的内容和合同清单中相应项目

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施工部门放线、抄平;现场内材料

转运、堆码、清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防护;以及质量工期

保证措施和完成承包工程范围需要的辅助工作内容。上述解释不

清楚的,按完成该工程建筑产品所需直接工序与辅助工序。以及

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合同工期

2.3.1开工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_ 日。进度要求(或节点控制工期)具体见下表:

节点工期要求

2. 3.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

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3.3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的辅助材料费、中小型机具费、生产工用具费、低质易耗品费用,人工费、人工费调增、现场管理费、个人所得税金、企业利润、企业管理费、企业经营费等直接、间接费。即包括所有结构用工及辅助用工、辅料以及包工期、包质量、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保保险费、医疗费、工伤赔付的所有费用、工期费、酷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技术措施费、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劳务承包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竣工调价、风险费、包干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费、治安保卫费(乙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生活区)、临时设施、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垃圾清至现场指定地点并上车清运出现费用、与其它分包方的配合费以及各种不可预见费。乙方承诺,在合同单价确认后,不会因为上述

各项费用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补偿。

4、合同价格

4.1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工程量计价清单》

工程量计价清单

4.2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合计 3.24%由甲方承担,个人所得税金1%由乙方承担,在结算时由甲方

扣除,并由甲方统一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提供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作业队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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