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精品】经济法基础·课后作业·第七章
第七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单位票据签章的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A.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单位的盖章B.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C.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单位的盖章加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和盖章D.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单位的盖章加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2.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下列()账户,不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核准。
A.基本存款账户B.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C.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D.QFII专用存款账户3.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A.1年B.2年C.3年D.5年4.下列有关贷记卡持卡人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说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贷记卡持卡人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B.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C.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D.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百分之五5.当事人采用汇兑方式进行结算的,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无法交付的汇款,应当主动办理退汇。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6个月6.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公示催告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失票人申请公示催告应当先办理相应的挂失止付手续B.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票据的最后持票人C.公示催告期间不得少于90日D.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7.2009年5月16日,甲公司开具一张支票给乙公司以支付货款,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5月20日,丙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甲公司账户内金额不足以支付为由拒绝付款。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课件
支付结算法律框架
支付结算法律框架由各类金融法规、政策文件和监管规定组成,确立了支付 结算的基本制度和规则体系。
支付结算法律法规
涉及支付结算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支付结算法》等,为支付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支付结算合同法律要素
支付结算合同需要具备要约、接受、有偿合同、合法、真实、有效六个基本要素的要求,确保支付双方的权益。
支付结算纠纷解决径,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支 付结算方面的争议和纠纷。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前景展望
随着支付结算业务的不断发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以适应新兴支付方式和金融科技的发 展。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PPT课件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概述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指规范支付和结算行为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包括支付结 算的法律原则、制度框架和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健全与规范直接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对于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合法权益具 有重要意义。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其具有法律的效应,是一种法律行为。
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票据中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共有三项基本原则如下:(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各种与支付结算的各种结算方式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性文件都是支付结算必须遵循的规定。
迄今为止主要有《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
二、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一)汇兑(1)概述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汇兑是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如果收款人需要委托他人向汇人银行支取款项的,应在取款通知上签章,注明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和“代理”字样以及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代理取款时,也应在取款通知上签章,注明其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同时交验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是指在经济交易过程中,债权人依法通过支付工具将资金从债务人账户转移至债权人账户的过程。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支付手段多种多样,如现金支付、转账、支票、信用卡、电子支付等。
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顺利进行,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文将探讨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包括支付方式的法律规定、支付安全的法律保障和支付纠纷的法律解决。
一、支付方式的法律规定支付方式的选择受到法律规范的制约,不同的支付方式有不同的法律依据。
以中国为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对支付结算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规定了支付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支付产品和服务的监督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等内容,为支付结算提供了法律依据。
除了法规之外,合同也是支付方式的重要法律依据。
当交易双方选择某种支付方式进行结算时,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明确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支付条件等具体细节。
合同的订立使支付方式具有了明确的法律约束力,同时也为支付的真实性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二、支付安全的法律保障支付安全是支付结算的核心问题。
为了保障支付的安全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首先,相关法律规定了支付机构的准入条件,对支付机构进行了监管,确保支付机构具备一定的实力和信誉。
其次,法律规定了支付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如实名制、密码保护、风险评估等。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支付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对支付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为受害人提供了救济机制。
在国际支付结算领域,也存在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和准则来保障支付安全。
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国际清算银行(BIS)共同推动的《国际支付准则》旨在确保支付机构在全球范围内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支付结算,提高支付安全性和效率。
三、支付纠纷的法律解决支付纠纷是支付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对于支付纠纷的处理,法律也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机制。
一般来说,支付纠纷可以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指对支付结算行为进行监管和规范的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是经济社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涉及到资金流动、支付安全、经济秩序等方面,因此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支付结算的正常进行和公平有序。
首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要建立在明确的法律法规之上。
国家应出台有关支付结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将支付结算行为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这些法规应涵盖支付结算的各个环节,包括支付工具的发行和使用、支付机构的准入和监管、支付安全的保障等。
只有明确规定,才能够为支付结算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维护支付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其次,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要健全支付机构的准入和监管机制。
支付结算行业属于金融业的一部分,对支付机构要实行准入许可制度,并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支付机构要符合一定的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要求,才能够获得准入许可并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包括监测资金流动、风险预警、违规行为处罚等方面,确保支付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经营,防范支付风险。
再次,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要保护支付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支付参与方包括支付机构、商户和用户,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应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对于支付机构和商户而言,应规范支付机构与商户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权责;对于用户而言,支付机构应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提供方便快捷的支付服务。
同时,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也应保护支付参与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支付市场的透明度和竞争性,防止垄断行为出现。
最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还应注重国际合作和国际统一。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支付跨境结算的需求日益增长,因此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需要与国际接轨。
国际间可以进行支付结算领域的信息交流与合作,通过借鉴各国的经验和规则,制定符合国际通行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促进国际支付结算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维护支付结算市场秩序和保障支付参与方权益的重要机制。
国家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支付机构的准入和监管机制,保护支付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国际合作和统一。
法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法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作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金融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参与支付结算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款项按时足额支付。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应依法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存款人对其存入银行的资金享有自主支配权。
银行不垫款原则: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只负责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到收款人账户,不承担垫付资金的责任。
2、票据法律制度票据的种类: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的权利与义务: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等,这些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件。
3、结算方式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4、支付结算的纪律与责任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支付结算的相关规定,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等。
银行应按照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不得压票、拖延支付等。
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明确支付结算的规则和程序,减少交易中的风险和纠纷,确保资金的安全转移,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2、维护金融秩序规范金融机构和参与者的行为,防止非法资金流动和金融犯罪,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3、促进经济发展高效、便捷的支付结算体系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范本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的安全与效率,维护支付结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三条支付结算当事人包括付款人、收款人和中介机构。
其中,付款人是指应当向收款人支付货币的一方,收款人是指有权收取货币的一方,中介机构是指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第四条支付结算应当遵循安全、快捷、准确、方便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规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支付结算工具第五条支付结算工具包括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
第六条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第七条信用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八条结算凭证是指记载支付结算事项的书面文件,包括汇兑单、托收承付单、委托收款单等。
第三章支付结算方式第九条支付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等。
第十条汇兑是指汇款人将款项交给银行,由银行汇往异地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托收承付是指根据销售合同,收款人将商业汇票或者债权凭证提交给银行,由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并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第十二条委托收款是指付款人委托银行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第十三条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发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的金额和条件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第四章支付结算原则第十四条支付结算应当遵循恪守信用,履约付款的原则。
第十五条支付结算应当遵循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
第十六条支付结算应当遵循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活动。
银行(含城乡信用合作社,下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
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办理支付结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三票一卡”是指三和票据(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的帐,由谁支配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上。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活斯存款账户。
其中“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金融机枪;“想出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 按用途 一般存款账户不同分 专用存款账户为 临时存款账户银行存款账户是社会资金运动的起点和终点,是支付结算工作开存款人展的基础。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颂发基本(或临时或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教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教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意义支付结算,简单来说,就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它的意义重大。
首先,支付结算能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想象一下,如果每一笔交易都要通过现金进行,那得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还可能面临现金保管、运输等一系列问题。
而有了便捷的支付结算方式,资金能快速流转,促进经济活动的高效开展。
其次,支付结算有助于规范金融秩序。
它使交易更加透明、可追溯,减少了非法交易和欺诈行为的发生空间。
再者,支付结算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它打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让资源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优化配置。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和方式(一)票据票据是支付结算中常用的工具之一,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则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信用卡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使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方便快捷,还能享受一定的信用额度和还款期限。
(三)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四)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款项,由购货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五)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参与支付结算的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信用,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财经法规课件第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课件第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引言支付结算是财经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资金的流动、转移和交易,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指针对支付结算领域所制定的一系列法规,旨在规范支付结算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参与者的权益。
本文将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制定和实施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原则。
1. 法定原则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应当以法律为基础,明确规定支付结算领域的权益、义务、责任和规则。
所有与支付结算相关的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2. 公平原则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应当坚持公平原则,保护参与支付结算活动的各方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3. 安全原则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应当注重支付结算的安全性,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支付结算的安全,防范支付风险和欺诈行为。
同时,要求支付结算机构加强技术防范,保障支付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4. 便利原则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应当注重提升支付结算的便利性,推动支付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提高支付结算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服务。
二、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和结算条例》该条例于2003年12月1日实施,主要规定了支付和结算机构的组织、监管、运营等方面的内容,为支付结算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该法于1995年3月18日颁布,包含了对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业务的规范和监管,确保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该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对电子商务领域的支付结算活动进行了规范,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三、监管机构为了加强对支付结算活动的监管,我国设立了相关的监管机构。
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支付结算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支付结算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公正性,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支付结算的定义、支付结算的法律基础、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的构成、支付结算的法律实践等方面,全面探讨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
一、支付结算的定义支付结算,广义上是指在交易双方之间通过各种手段转移和清算货币资金的媒介,并以此完成经济交换过程。
狭义上则指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之间的网络支付清算。
二、支付结算的法律基础支付结算的法律基础主要体现在同一国家的法律体系之下。
包括商法、十二五计划、金融法等相关法律。
商法第166条规定:“支付结算是一种商业行为,涉及到承兑、代收代付、汇票、信用证、结算等活动。
必须遵循商业法律的规定。
”商法明确规定,支付结算行为必须要遵从法律,保持公正合理。
另外还有国家工商及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对支付结算的安全性、实时性、合规性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三、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的构成1、支付机构监管制度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核心是支付机构监管制度。
监管机构应制订有关支付机构的监管标准,包括严格的监管资本金及适当的准备金要求、安全措施、风险评估和管理、担保体系、机构财务公开透明度、客户实名制及反欺诈措施等。
另外还要落实实地检查、财务审计等监管法律制度。
2、支付安全法律制度支付安全法律制度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支付机构应依据国家支付安全规范保护用户支付帐户、用户支付数据、用户身份和账户密码等隐私信息。
支付结算中商户和支付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具体以协议书为基础,充分提高支付安全措施是业务合作的主要标准之一。
3、支付纠纷应对机制支付结算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纠纷。
因此,建立支付纠纷应对机制也成为了法律制度的一部分。
主要包括纠纷处理的标准规范、适用法律法规的明确、适用业务规则的约定等措施,以更好地保证支付结算的安全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支付结算的法律实践支付结算的法律实践主要包括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支付机构的准入条件、支付安全守则的制定、支付纠纷的解决和支付资金的存管等。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习题
第七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属于票据和结算凭证上不得更改的项目是 ;A.金额B.出票日期C.收款人名称D.付款人名称2.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如2月15日应写成 ;A.贰月拾伍日B.零贰月拾伍日C.零贰月壹拾伍日D.零贰月零拾伍日3.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4.根据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一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的是 ;A.办理借款转存B.办理借款归还C.办理现金缴存D.办理现金支取5.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支取现金用于工资、奖金发放,只能通过规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该银行账户是 ;A.一般存款账户B.基本存款账户C.临时存款账户D.专用存款账户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年年年年7.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借记卡的是;A.信用卡B.专用卡C.转账卡D.储值卡8.牛某使用银行卡支付宾馆住宿费5000元;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规定,银行办理该银行卡收单业务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应不得低于元;9.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天天天天10.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是;A.汇兑B.信用证C.托收承付D.委托收款11.托收承付结算制度中,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 ,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天天天年12.某企业2009年2月1日收到银行的委托收款通知,如该企业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应当在内出具拒绝证明;月1日~3日月2日~4日月1日~10日月2日~11日13.下列关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信用证为不可转让单据B.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C.信用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D.开证银行在决定受理时,向申请人收取的保证金应不低于开证金额的20%1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是;A.出票人B.收款人C.付款人D.保证人15.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是指 ;A.被背书人B.背书人C.承兑人D.保证人16.下列各项中,属于出票行为的有 ;A.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B.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C.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D.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17.乙公司向丙公司出售商品,收到丙公司开来的商业汇票,乙公司出纳不慎将该商业汇票丢失,则乙公司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是 ;A.普通诉讼B.注销银行账号C.变更工商登记D.变更开户银行18.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A.支票的收款人可以出票人授权补记B.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D.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银行应先向持票人支付票款19.下列关于商业汇票说法中,正确的是;A.商业汇票的绝对付款人为承兑人B.商业汇票的付款日期是必须记载事项C.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个月内D.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0.根据票据法规定,不属于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有 ;A.表明“本票”的字样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C.确定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D.出票人签章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需提示承兑的汇票是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B.见票即付的汇票C.定日付款的汇票D.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22.下列各项中,对于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说法正确的是 ;A.处以票面金额10%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B处以.票面金额3%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B.处以.票面金额3%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C.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高于1000元的罚款D.银行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办理支付结算应遵循的原则有 ;A.恪守信用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C.银行不垫款原则D.公平公正原则E.履约付款原则2.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的下列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中,应当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有 ;A.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B.临时存款账户C.个人存款账户D.一般存款账户3.下列各项中,可以办理现金支取的账户有 ;A.一般存款账户B.临时存款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专用存款账户4.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是 ;A.稿费收入B.个人产权转让收益C.证券交易结算资金D.保险理赔5.根据规定,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B.付款人名称C.委托日期D.汇款人签章6.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的理由有 ;A.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的B.收款人在未协商的情况下提前交货的C.收款人逾期交货,付款人认为已不需要该项货物的D.赊销商品7.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支付结算的种类中,没有金额起点限制的有 ;A.委托收款B.支票C.托收承付D.汇兑8.下列属于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事项是 ;A.确定的金额和付款人名称B.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和附寄单证张数C.收款人名称和收款人签章D.收款日期9.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票据法调整的有 ;A.股票B.支票C.汇票D.本票10.根据票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A.出票B.背书C.承兑D.提示付款11.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形式进行补救;A.作废B.公示催告C.普通诉讼D.声明12.关于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付款B.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C.定日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A.支票金额B.出票日期C.付款人名称D.收款人名称14.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支付结算规定的行为有 ;A.银行对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B.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C.单位签发空头支票D.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三、判断题1.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2.个人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印章或更换签字人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经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以及原预留印章或签字人的个人身份证件;3.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经A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持有到期后在法定期限内向银行提示付款,此时甲公司在A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支付票据款,本着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中“银行不垫款”的原则,A银行有权拒绝向乙公司支付票据款;4.开证申请人使用信用证时应向其开户银行办理开证业务,开证行在决定受理该项业务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征金额50%的保证金;5.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必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以中文大写为准;6.存款人只能在注册地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7.单位人民币卡销户时,其账户资金可以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也可以提取现金;8.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1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9.我国国内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10.法人和其他单位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11.变更票据上金额的,属于票据的伪造,不属于票据的变造;12.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丢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仅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13.银行汇票不可以转账,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支取现金;14.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15.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四、综合题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8月20日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B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但A公司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约定由B公司自行填写,B公司取得支票后,在支票收款人处填写上B公司名称,并于8月26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于9月3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A公司在付款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2A公司签发的支票能否向付款银行支取现金简要说明理由;3付款银行能否拒绝向C公司付款简要说明理由;年1月18日,荣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昌公司从龙腾公司购进—批货物,同时向龙腾公司开具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货款结算;荣昌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时,将付款人填写为“荣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出票日期填写为“贰零零陆年壹月拾捌日”,收款人未填写;后经财务部小胡核对,发现付款人名称填写有误,小胡遂将“晶”字改为“昌”字,交予龙腾公司;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荣昌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未填写收款人名称是否影响该票据效力简要说明理由;2指出荣昌公司在汇票出票日期填写中的错误,并写出正确的填写格式;3指出荣昌公司在更改付款人名称行为中的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3.振辉机械厂财务部8月15日开出两张票据:一张为面额10000元的支票,用于向甲宾馆支付会议费;另一张为面额2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9月5日,用于向乙公司支付材料款,该汇票已经银行承兑;8月20日,甲宾馆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遂予以退票,并对振辉机械厂处以1000元罚款;甲宾馆要求振辉机械厂除支付其10000元会议费外,还另需支付其2000元赔偿金;9月5日,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得知振辉机械厂的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要求:根据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银行对振辉机械厂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元罚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甲宾馆能否以振辉机械厂签发空头支票为由要求其支付2000元赔偿金简要说明理由;3银行能否以振辉机械厂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简要说明理由;答案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规定;我国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不得更改的项目包括:出票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该题针对“支付结算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2.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上中文大写的记载;根据规定,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面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所以2月15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伍日”;该题针对“支付结算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3.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该题针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知识点进行考核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题针对“一般存款账户”知识点进行考核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该题针对“基本存款账户”知识点进行考核6.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存款账户的有关规定;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该题针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知识点进行考核7.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卡的分类;信用卡是贷记卡;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储值卡;该题针对“银行卡的概念、分类、账户和交易”知识点进行考核8.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卡业务手续费的计算; 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的商户结算手续费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该笔结算业务的手续费不得低于5000×2%=100元;该题针对“银行卡计息和收费”知识点进行考核9.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该题针对“银行卡计息和收费”知识点进行考核10.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兑结算方式的特点;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为汇兑结算方式;该题针对“汇兑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1.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中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根据规定,托收承付结算制度中,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该题针对“托收承付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2.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收款的相关规定;以单位为付款人的,应当在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该题针对“委托收款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3.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信用证的规定;信用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该题针对“信用证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基本当事人的范围;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不包括保证人;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概念、分类和取得”知识点进行考核15.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兑人的概念; 承兑人,是指接收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它是汇票的主债务人;该题针对“票据行为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6.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出票的概念;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知识点进行考核17.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进行补救;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知识点进行考核18.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的基本规定;选项B,支票可以背书转让;选项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应该为出票日起10日;选项D,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应该按照签发空头支票处理,银行不垫款;该题针对“支票”知识点进行考核19.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业汇票的相关规定;选项B,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选项C,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选项D,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该题针对“商业汇票”知识点进行考核20.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1表明“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本票是自付票据,所以,应该是无条件支付的承诺,而非委托;该题针对“银行本票”知识点进行考核2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承兑;见票即付的汇票属于无需提示承兑的汇票;这类汇票有两种:一是汇票上明确记载见票即付的汇票;二是汇票上没有记载付款日期,视为见票即付的汇票,目前主要是指银行汇票;该题针对“票据行为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22.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法律责任;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有权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该题针对“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二、多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礼貌原则不属于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该题针对“支付结算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2.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应当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账户;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个人和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该题针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3.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账户的使用;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付;专用存款账户大部分不得办理现金支付,但零余额账户除外;该题针对“基本存款账户”知识点进行考核4.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入;以上四项均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该题针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知识点进行考核5.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兑必须记载事项;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委托日期;汇款人签章;该题针对“汇兑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6.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方式下付款人拒绝付款的理由;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以下情况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者部分拒绝付款: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者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者逾期交货,付款人认为已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直接发货的款项;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等;该题针对“托收承付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7.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各种支付结算方式中计算金额起点的限制;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该题针对“托收承付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8.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收款凭证的必须记载事项;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以下事项:表明“委托收款”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记载的委托收款凭证,银行不予受理;该题针对“委托收款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9.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法的票据事项;广义的票据包括: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等,但我国票据法调整的票据仅限于汇票、本票和支票;该题针对“支付结算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10.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行为;选项ABC均属于票据行为;该题针对“票据行为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11.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形式进行补救;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知识点进行考核12.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按下列期限提示付款: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该题针对“票据行为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支票授权补记事项;支票的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该题针对“支票”知识点进行考核14.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违法支付结算规定的行为; 以上四项都属于违反支付结算规定的行为;该题针对“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三、判断题1.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来源;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该题针对“基本存款账户”知识点进行考核2.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遗失的处理;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该题针对“票据权利的概念、分类和取得”知识点进行考核3.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业汇票的相关规定;在银行承兑汇票中,银行是承兑人,是承担绝对付款义务的人,而办理支付结算原则中所说的“银行不垫款”是针对银行为代理付款人的情况,因此在银行承兑汇票的关系中,银行不能再遵循什么“银行不垫款”的原则,是应该以绝对付款人的身份付款的;该题针对“商业汇票”知识点进行考核4.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办理信用证的基本程序;根据规定,开证行在决定受理该项业务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征金额20%的保证金;该题针对“信用证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5.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相关规定;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该题针对“支付结算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6.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异地存款账户的开立;单位和个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该题针对“基本存款账户”知识点进行考核7.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卡注销的有关规定;单位人民币卡销户时,其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其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该题针对“银行卡的概念、分类、账户和交易”知识点进行考核。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法律对于支付结算活动的规范和监管。
支付结算是经济活动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货币流通和交易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支付结算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从支付结算法律的基本原则、法律主体、支付结算方式以及法律保护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原则、自愿互利原则、合法合规原则等。
公平公正原则是指支付结算活动应当公平、公正地进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发生。
自愿互利原则是指支付结算活动应当基于各方的自愿和互利,遵循市场规律。
合法合规原则是指支付结算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
其次,支付结算法律主体包括支付服务提供者、支付机构、商户等各个参与支付结算活动的主体。
支付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支付服务的金融机构,如银行、支付机构等。
支付机构是指专门从事支付业务的金融机构,如第三方支付机构。
商户是指与支付服务提供者签署合作协议,接受支付服务的经营者。
支付结算方式是指支付结算活动所使用的具体方式和工具。
目前主要的支付结算方式包括现金支付、电子支付、移动支付等。
现金支付是指通过纸币、硬币等进行支付,是一种传统的支付方式。
电子支付是指通过电子渠道进行支付,如网银、支付宝等。
移动支付是指通过移动设备进行支付,如手机支付、扫码支付等。
国家法律对于各种支付结算方式都有相应的规定和监管。
最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于支付结算活动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护。
国家法律对于支付结算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监管,保障了支付结算活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例如,国家法律规定了支付结算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要求,对于未经授权从事支付结算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此外,国家也建立了相应的金融监管机构,对支付结算活动进行监管和监督,防范支付结算风险。
综上所述,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保障支付结算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制度。
它包括支付结算法律的基本原则、法律主体、支付结算方式以及法律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一、管理办法的含义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
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
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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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意见》(文号待定)等文件精神,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以下简称“药械”)货款线上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收付药械货款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参与我省集中采购的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药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药生产及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医药企业”)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平台在线支付结算工作,应遵循安全、规范、精简、统一、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监管账户用途及管理第四条省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在银行开设药械货款集中支付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专项用于办理并监管医药机构与医药企业通过平台开展的药械采购货款收付业务,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医药机构委托使用医保基金预付药械货款业务。
除因划转账户利息外,监管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办理与药械采购业务无关的收付业务。
监管账户可设立明细账户进行分账管理。
第五条省医疗保障局指导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管账户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
第三章结算账户登记与变更第六条结算账户是指医药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药企业用于在线结算药械货款的银行账户,主要信息包括:开户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
法学课件-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四、银行卡(一)
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 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 信用支付工具。
(一)银行卡的种类 银行卡的种类依据不同的划分方式有不同的分类。如: 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 条卡、芯片(IC)卡等;从发卡银行是否给予持卡人信用额 度来分,银行卡可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 (二)银行卡的发行主体 发行银行卡的主体为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合资银 行),并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
(七)银行卡的风险管理
是指针对银行卡中的信用卡的持有人可能滥用信用额度, 给发卡银行造成损失的情况所进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
1、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审查:
2、信用卡的风险控制指标:
(1)单位卡的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不得超过5万 元(含等值外币);
(2)单位卡的同一账户透支余额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其 综合授信额度的3%;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本节主要学习了解以下两大问 题: 一是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二是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 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 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二)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 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四、银行卡(四)
(四)银行卡的收费标准
重点掌握:POS跨行交易商户结算手续费 1、对宾馆、餐饮、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类的 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1.4%,银联网络服务 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2%。 2、对一般类型的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 的0.7%,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1%。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支付结算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
它涉及到支付、结算和清算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旨在维护支付结算的安全稳定、公平公正和便捷高效。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目标是保护支付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首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强调支付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
法律要求支付服务提供商遵守合规经营、信息保护和风险防控等要求,确保用户资金在支付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
其次,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强调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保障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支付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要求支付机构和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支付业务中的涉及金融风险。
最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追求的是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
通过法律规定和政策引导,鼓励创新支付工具和技术,提升支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
首先,涉及到支付和结算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系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管理暂行条例》等。
这些法律对支付机构的设立、经营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支付参与人的权益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其次,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涉及到多个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办公室等机构负责支付和结算业务的监管工作,通过制定监管规则、实施监管措施,保障支付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在实际执行中,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由于支付和结算业务的复杂性和创新性,对法律制度的适应性和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法律制度,跟上支付和结算业务的发展和创新。
其次,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需要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相协调,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协调运行。
最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需要加强对支付参与人的维权保护,提升支付服务的公平公正性。
综上所述,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保障支付参与人权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法律基础。
通过建立合法合规的支付机构、完善的监管机制和创新的支付工具,可以提高支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各种支付活动中涉及到的财务结算过程。
支付是一种资金活动,支付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账务结算称为结算。
支付结算通常是指账户活期、定期存款、网银支付、POS机支付、ATM机支付等从账户中转移资金的一种金融活动。
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形成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形成基础,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发展。
法律规范是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发展和完善的重要保障。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包括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结算中心管理办法、支付机构管理条例、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管理办法、清算机构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货币政策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
三、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内容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商业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法是商业银行的基础法律,它对商业银行的资本、业务范围、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商业银行结算中心管理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结算中心(简称“中心”)的组织管理机构、业务范围和服务内容,以及中心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合作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2. 支付机构相关法律法规《支付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了支付机构的许可、备案、业务范围、资本要求、经营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并对支付机构的安全性、隐私保护、行业协同等做出了规定。
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则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资本要求、从业资格、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3. 清算机构相关法律法规《清算机构管理条例》对于清算机构的设置、运营管理、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4. 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外汇管理条例对于个人、企业和银行开展外汇业务的资格、方式、要求、限制、批准和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5. 货币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货币政策是指政府在国家货币管理当中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
货币政策包括信贷政策、货币政策工具等,其目的是调节经济运行,保持经济平稳发展。
四、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目标和效果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稳健、安全、高效、透明的支付结算系统,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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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
A.自出票日起1个月B.自出票日起2个月C.自到期日起1个月D.自到期日起2个月2、依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票据中,需要提示承兑的是()。
A.支票B.本票C.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D.银行汇票3、甲公司从异地乙公司购进彩电一批,于2009年4月20日开出了10万元的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该笔货款,乙公司于4月28日提示承兑,则乙公司最迟于2009年()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A.5月20日B.6月20日C.7月30日D.8月8日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下列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A.出票行为无效B.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C.票据无效D.背书无效5、2010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
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
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A.2010年6月25日之前B.2010年8月15日之前C.2010年9月15日之前D.2010年12月5日之前6、下列有关票据特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票据必须由持有人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后才取得票据权利B.票据上体现的权利性质是财产权而不是其他权利C.票据上的一切票据权利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记载的文义而定,文义之外的任何理由、事项均不得作为根据D.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通过作成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7、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国内信用证可以用于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B.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C.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商品交易的货款结算D.国内信用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8、下列关于委托收款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凭证上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B.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C.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D.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9、2009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
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
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
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
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A.3月6日B.3月9日C.3月13日D.3月16日10、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是()。
A.汇兑结算方式B.信用证结算方式C.托收承付结算方式D.委托收款结算方式11、王某使用银行卡支付宾馆住宿费1万元。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规定,银行办理该银行卡收单业务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应不得低于()元。
A.20B.50C.100D.200- 4 -12、银行卡的种类依据不同的划分方式可有不同的分类,其中贷记卡是指()。
A.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B.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C.持卡人先将款项存入卡内账户,然后进行消费D.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13、关于银行卡账户及交易管理要求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B.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C.单位人民币卡账户不得存取现金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可以存入销货收入14、由收款人定期对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发起的,委托付款人开户银行按照约定扣划付款人的款项给收款人的资金转账业务是()。
A.借记卡B.定期借记C.定期贷记D.信用卡15、根据规定,存款人因主体资格终止后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顺序是()。
A.应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B.先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临时存款账户,方可办理临时存款账户的撤销C.先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专用存款账户,方可办理专用存款账户的撤销D.先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一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一般存款账户的撤销16、付款人账户内没有资金,或收款人应收的款项由于付款人的原因不能收回时,银行的中介职责可以不履行,这体现的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是()。
A.恪守信用原则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C.银行不垫款原则D.履约付款原则17、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面值15000元的支票支付货款,但甲公司账面无款支付,属于空头支票。
如能确定甲公司不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人民银行应当对甲公司处以的罚款额为()元。
A.1000B.750C.500D.30018、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一般存款账户适用范围的有()。
A.办理现金缴存B.办理借款归还C.办理现金支取D.办理借款转存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需要提示承兑的汇票是()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B.银行汇票C.定日付款的汇票D.银行本票2、下列各项中属于银行结算纪律的有()。
A.不准签发空头支票B.不准签发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和远期支票C.不准拒付款项D.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到期日是本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B.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C.本票无须承兑D.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对持票人付款的票据4、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并约定由丙作为保证人(已在汇票上加以记载并签章)。
乙依法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
戊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不获付款。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承担该汇票债务责任的有()。
A.甲B.乙C.丙D.丁5、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
A.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B.要求付款人立即付款C.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4 -D.向人民法院提起普通诉讼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B.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C.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D.在公示催告期间,以公示催告的票据贴现、质押,因贴现、质押而接受该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7、下列选项中,可以不支付对价而取得票据权利的有()。
A.甲公司因退税从税务机关取得的支票B.乙公司接受购买货物一方开出的用于支付定金的支票C.丙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取得的支票D.丁公司因接受赠与取得的支票8、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
A.出票人B.保证人C.收款人D.背书人9、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委托收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B.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C.银行在办理划款时,发现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D.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发出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10、下列业务中,国有企业之间不能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有()。
A.商品寄销B.由商品交易产生的劳务供应C.商品赊销D.商品代销11、下列企业中,可以在银行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B.国有独资企业C.有限责任公司D.供销合作社12、下列银行卡中属于信用卡的有()。
A.贷记卡B.转账卡C.专用卡D.准贷记卡13、下列有关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管理,不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是()。
A.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B.由其临时存款账户转账存入C.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D.不得办理银行转账业务14、下列属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适用范围为()。
A.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B.设立工程指挥部C.公司设立时注册验资D.公司设立时增资15、下列专用存款账户中,不得支取现金的账户为()。
A.基本建设资金B.单位银行卡账户C.财政预算外资金D.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16、下列属于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的为()。
A.资金收付B.现金支取C.工资、奖金的发放D.存入现金17、根据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有()。
A.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B.外国驻华机构C.个人独资企业D.自然人18、下列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银行应在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是()。
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D.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9、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可以分为()。
A.一般存款账户B.个人银行结算账户C.单位银行结算账户D.基本存款账户20、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票据法》调整的有()。
A.股票B.支票- 4 -C.汇票D.本票三、判断题1. 变更票据上背书人签章的,属于票据的伪造,不属于票据的变造。
()2、变更票据上的金额的,属于票据的伪造,不属于票据的变造。
()3、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三计收利息。
()4、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5、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所有前手的追索权。
()6、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
()7、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8、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转账结算。
()9、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均属于签发委托收款托收凭证必须记载的事项。
()10、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能通过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11、持卡人在其领卡城市以外取款,每笔交易手续费为固定的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