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劳动法对产检假规定
劳动法对产检假天数的规定多少.doc
劳动法对产检假天数的规定多少劳动法规定的产检假天数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 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 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我国对于女职工的劳动制定了特别的保护规定: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因此,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诉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
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 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 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温馨提示您,定期做好产检,能更好地了解孕妇和胎儿的身体变化和发育情况。
此外,孕妇在怀孕期间要注意饮食和休息,进行适当的活动,为能产下一个健康的宝宝做好基础!劳动法对女职工产假的规定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
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另外,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另外,关于产前假、哺乳假和保胎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产检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吗2020劳动法产检假规定是什么0403
产检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吗?2020劳动法产检假规定是什么?产检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吗?对于生育保险的不同保障项目有不一定标准,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
当然各地方性政策可能会有差异,所以报销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在报销过程中应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产检的费用可以在生育保险里面报销,但是前提是不要使用医保卡支付,如果用你的医保支付了,那么在生育保险里面就报不到了。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的标准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2020劳动法产检假规定是什么?《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产检假是否为6个月只需1天?
产检假是否为6个月只需1天?产检假不仅仅是6个月只有1天,怀孕前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第7个月1天,第8个月2天,第9个月及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包括2天预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有工资和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未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分析产检假不是6个月只有1天。
在女职工怀孕的前6个月中,每月可享受1天的产检假;在怀孕的第7个月:也可享受1天产检假;而第8个月可享受2天的产检假;第9个月及以上的,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包括2天的预产假。
产假期间有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延伸产检假是否可以缩短至1周?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产检假通常是为了保护孕妇的权益和健康而设立的。
传统上,产检假一般为6个月,以确保孕妇有足够的时间接受产前检查和休息。
然而,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工作环境的改善,有人提出将产检假缩短至1周的建议。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孕妇在工作岗位上的缺席时间,同时也考虑到了孕妇的身体状况和工作压力。
然而,这个问题涉及到众多因素,包括法律、医学、劳动力市场等,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
因此,目前来说,产检假是否可以缩短至1周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权衡。
综述: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产检假的安排是为了保护孕妇的权益和健康。
根据规定,女职工在怀孕的不同阶段可以享受不同长度的产检假,以确保孕妇能够接受必要的检查和休息。
然而,近年来有人提出将产检假缩短至1周的建议,以减少孕妇在工作岗位上的缺席时间。
这个问题涉及到多个因素,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权衡。
因此,目前来说,是否可以缩短产检假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讨论。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孕期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
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
难产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上班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2020年妇女产假最新规定介绍
2020年妇女产假最新规定介绍《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12月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国家规定2013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国家规定孕妇产检假
国家规定孕妇产检假概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孕妇产检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权利。
为了保障孕妇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安全,国家规定了孕妇产检假。
本文将介绍国家对孕妇产检假的规定,包括假期的长度、享受假期的条件和程序等。
一、假期长度根据国家规定,孕妇产检假的长度根据孕妇的怀孕周期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从孕妇怀孕的第三个月开始,每个季度可以享受一次产检假。
每次假期的长度为四个小时。
这样的安排能够充分保障孕妇的产检需求,也不会过多影响孕妇的工作和生活。
二、享受假期的条件根据国家规定,孕妇在享受产检假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孕妇需要提供医生开具的孕妇产检证明,证明其在需要产检的日期和时间确实需要进行产检。
其次,孕妇需要在所在单位提前一天提交产检假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和产检预约的证明。
这些条件的要求能够确保孕妇在工作时间内正当合理地享受产检假。
三、产检假的程序1. 申请产检假孕妇需要提前一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产检假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和产检预约的证明。
单位将根据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2. 安排产检假单位将根据孕妇的产检时间和需要进行产检的日期安排产检假。
一般情况下,产检假将安排在孕妇工作时间的最后四个小时内。
3. 备案产检假单位在安排完孕妇的产检假后,需要将相关信息进行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孕妇的姓名、工号、产检日期、产检时间等。
这样能够方便单位进行内部管理和统计,并为日后的工作安排提供依据。
四、其他注意事项1. 产检假不影响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孕妇在享受产检假期间可以获得正常的工资待遇,不会因为产检假而受到薪酬上的损失。
这一规定能够充分保障孕妇的利益,使她们在产检期间能够全身心地投入。
2. 产检假可累积如果孕妇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产检预定的日期进行检查,可以将产检假时间累积,并在合适的时间进行。
这样既能满足孕妇的产检需求,也不会由于特殊情况造成孕妇的利益损失。
劳动法孕妇请假规定
劳动法孕妇请假规定
根据劳动法,孕妇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保护,包括请假权利。
劳动法对孕妇请假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产前检查假:孕妇有权根据需要请假进行产前检查。
劳动法规定,孕妇在怀孕期内每逢产前检查有需要时,可根据医生的建议有偿请假,而不扣除工资。
2. 孕妇产假:孕妇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怀的胎儿出生后有权享受由国家规定发放的产假。
具体产假的时间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但是一般来说,孕妇享有98天的产假。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孕妇怀有多胞胎,可以根据医疗证明延长产假。
3. 产前休假:孕妇在怀孕期间,如果因工作原因需要休假,则可以根据医生的诊断,将休假时间算在产前休假中,减少实际生育后的休假时间。
具体可以根据产前是否有妊娠合并症、妊娠合并症的程度等因素来决定。
4. 流产假:如果孕妇因自然流产、人工流产、宫外孕等原因导致胎儿丧失或者湿未独立支撑,有权享受流产假。
具体的流产假时间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为14天。
5. 哺乳假:孕妇在哺乳期间享有有偿的哺乳假。
具体的哺乳假时间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一般不得低于1小时,也不超过2小时。
而且哺乳假期间,雇主应当为孕妇提供相应的哺乳设备和场所。
需要注意的是,孕妇在享受这些请假权益的同时,应当及时向雇主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或者妇女护理证明。
同时,雇主也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保护孕妇的权益。
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雇主,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孕妇请假的规定在劳动法中得到明确的规定,并且赋予了孕妇一定的请假权益,以保障她们的身体健康和职业权益。
产检假国家规定2024是怎样的
产检假国家规定2024是怎样的产检假国家规定有一到四天,怀孕一到六个月、六到七个月的,每个月可享受一天假期;怀孕第八个月,每月可享受两天假期;怀孕九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四天假期。
一、劳动法产检假规定法律常识:产假一般是98天,特殊情况可延长。
各地产假规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1、产检假的计算: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产检假开证明。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
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需要提供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产检假规定都是有哪些?十月怀胎,对于每一个女性来说,都是一件比较辛苦的事情,在这段期间,我们需要经常进行产检的,而且身体会出现一定的不良反应。
因此,我们国家也是出台了一定的方针和政策来进行保护怀孕的女性,而产假方面的政策就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部分。
那么,大家对于产检假规定都是了解多少呢?一定来了解一下吧。
一、产检假规定都是有哪些?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须检查那就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
产检假规定2020劳动法最新(2)
产检假规定2020劳动法最新(2)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假待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2020年上海劳动法产检假国家规定
2020年上海劳动法产检假国家规定1产假产假拟增30天“奖励假”产假到底休多少天,此前,市卫计委回应称将正式取消晚婚假30天,但透露将会增加计生奖励假及配偶陪产假。
除新增奖励假,《草案》中还规定,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性配偶还可享受15天陪产假。
由于此前市卫计委表示已明确取消晚婚假,因此,晚婚夫妇的婚假仍为3天。
2晚婚晚育删除“鼓励晚婚晚育”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其中,删除“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并删除“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这意味着,未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同时,“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
3独生子女费“两孩”时代自愿生一个无奖励独生子女奖励费还有吗?对此,草案送审稿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将继续享受奖励和优待。
其中包括10元独生子女奖励费、托幼管理费、医药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以及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但是,针对“两孩”时期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市卫计委表示将不再享受奖励及优待。
此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又再生育的也将不再享受奖励,此前已经享受奖励费不退还。
4三孩再婚夫妻符合条件可生三孩根据《草案》,以下三种情况可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且没有违法生育行为,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最后一种为,夫妻合法生育的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员工产检假规定
员工产检假规定员工产检假规定为了促进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保障员工的生育权益,公司特制定了员工产检假规定,以下是具体内容:一、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男性员工和女性员工。
二、假期申请1. 员工在进行产检前需向所属部门提前透露产检计划,并说明具体时间和地点。
2. 员工需要在每次产检时间前提前至少3天向所属部门提交产检假申请,以便部门进行合理调整。
三、产检假期1. 员工产检假期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来执行,每次产检假期为4小时,不足4小时按照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不满8小时按照一天计算。
2. 员工申请的产检假期必须是产检当天的实际假期,不允许在其他时间补假。
四、薪资及其他福利待遇1. 在产检假期内,员工的基本工资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按照正常发放。
2. 产检期间产生的加班费或者其他津贴待遇不受影响,照常发放。
五、产检公告1. 公司会定期通过内部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当月产检计划,让员工提前安排工作和假期时间。
2. 员工需要向公司通报具体产检时间,以便公司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六、假期警示1. 员工在享受产检假期时,应当确保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并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2. 如有发现员工利用产检假期从事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公司有权取消其产检假期,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七、管理和记录1. 公司将建立员工产检假期管理记录,详细记录每位员工的产检假期使用和假期余额。
2. 员工也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查询自己的产检假期记录。
八、违反规定处理办法1. 对于违反产检假规定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多次违反产检假规定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产检假假期的享受权益,并进行相应的奖惩。
上述为公司员工产检假规定的具体内容,请全体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健康生活,愿公司员工身体健康,一切顺利。
劳动法对产检假天数的规定多少.doc
劳动法对产检假天数的规定多少劳动法规定的产检假天数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 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 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我国对于女职工的劳动制定了特别的保护规定: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因此,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诉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
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 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 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温馨提示您,定期做好产检,能更好地了解孕妇和胎儿的身体变化和发育情况。
此外,孕妇在怀孕期间要注意饮食和休息,进行适当的活动,为能产下一个健康的宝宝做好基础!劳动法对女职工产假的规定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
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另外,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另外,关于产前假、哺乳假和保胎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关于产假、产检假及生日福利的规定
关于产假、产检假及生日福利的规定
为明确公司关于产假、产检假及待遇的规定,现参照国家相关,公司规定如下:
1、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2、丈夫休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为7天。
3、产检假
怀孕1—7月,每月1天;怀孕8—9个月,产检假2天。
4、产假、产检假的工资
公司规定中的产检假为带薪假;超出规定的,视同事假。
规定中的产假,均由社保中的生育保险代发生育工资(条件为连续购生育险1年且当下仍在交纳生育险),公司不再另发工资。
对于因公司原因未购生育险的情况,公司正常支付产假中的工资。
超出规定的,均视同事假。
(所有请假,请填写请假单)
5、特别补助
公司给予结婚、生育均给予1000元的补助(结婚以请吃饭为准),多胞胎,多一个,加500元。
6、生日补助
从2023年起,公司每月向当月生日的员工补贴200元/人,补贴直接支付到员工基金,专门用于集体为其庆祝活动专用,本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厂部由厂长助理负责。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本文就是关于2020年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劳动法产假规定产假就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得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得产假。
(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就是正常必要得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产检就是各位准妈妈们必须经历得过程,只有定期做各项产检才能够保证母婴得健康。
了解产检假就是进行产检时不可避免得事情,产检假国家规定20xx就介绍了最新产检假得各项产检。
根据20xx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就是正常必要得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得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得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不管就是一胎还就是二胎,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得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得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育就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与生育医疗费补贴。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得,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劳动法女职工产检不扣工资吗
一、劳动法女职工产检不扣工资吗
公司扣工资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孕产检直接向用人单位请产检假就可以的。
产检假有工资的。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劳动法女职工产检不扣工资吗
二、女职工保胎有工资吗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指出:
(一)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
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日起,继续发给疾病救济费。
三、国家规定法定产假是多少天
根据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
产检假国家规定
产检假国家规定摘要:在现实⽣活中⼤家都⽐较了解产假的,那么许多⼈可能对产检假就不是很了解,那么产假家国家规定是什么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国家规定⼥职⼯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每⽉可享受1天假期,⽤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每个⽉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每⽉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以上,每⽉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检假是什么产检假就是说怀孕的⼥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处理。
就是说你产检的那天也得算你出勤了。
公司不能扣钱!根据2012年4⽉14⽇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劳动时间。
该条⽂没有对产检次数进⾏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等来算。
产检假需要什么证明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需要根据⼯作单位⽽定。
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样的处理⽅法。
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需要提供的产检记录,或者医⽣开具的诊断证明等。
总之,⼤家去产检就把各种资料都留下来,有个说法总⽐没有的好。
产检假有次数限制吗国家并没有统⼀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
《⼥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只规定怀孕的⼥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劳动时间。
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等来算。
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只要是医⽣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
所以你可以持你在医院建档的卡拿去请假,那上边会注明你下次产假的⽇期。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进⾏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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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劳动法对产检假规定
《新劳动法》规定: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
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
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
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
对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
为42天。
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
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