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代码及文档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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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源代码和开发文档安全不至于泄露,保证源代码的完整,明确源代码控制管理流程,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接触源代码的各部门各岗位。所涉及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源代码直接控制管理部门为研发部。
第四条本办法管理重点在于控制管理源代码的完整性,不被非授权获取,不被非授权复制和传播。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源代码不仅限于公司开发人员自行编写实现功能的程序代码,而且还包括相应的开发设计文档及用于支撑整个系统运行所必须具备的第三方软件、控件和其它支撑库等文件。
第二章源代码完整性保障
第六条所有软件的源代码文件及相应的开发设计文档均必须及时加入到指定的源代码服务器中的指定库中。
第七条我们研发的产品软件运行所必须的第三方软件、控件和其它支撑库等文件也必须及时加入源代码服务器中指定的库中。
第八条软件开始编写或者调整代码之前,其相应的设计文档和代码必须先从相应的SVN 库进行SVNUpdate操作。软件编码或功能调整结束测试正确无误后,相应的源代码必须进行SVNCommit操作,在最终进行SVNCommit操作之前需要再进行SVNUpdate操作,查看是否有冲突产生,如果有冲突产生需要和冲突相关人一并解决冲突。
第三章源代码的授权访问
第九条源代码服务器对于共享的SVN库的访问建立操作系统级的,基于身份和口令的访问授权。
第十条在SVN库中设置用户,并为不同用户分配不同的,适合工作的最小访问权限。要求连接SVN库时必须校验SVN中用户身份及其口令。在SVN库中要求区别对待不同用户的可访问权、可读权、可写权。
第十一条曾经涉及、触及源代码的计算机在转作它用,或者离开研发部门之前必须由网络管理人员全面清除计算机硬盘中存储的源代码。如果不能确定,必须对计算机中所有硬盘进行全面格式化后方可以转做它用或离开研发部门。
第四章源代码复制和传播
第十二条源代码向研发部门以外复制必须获得总经理的书面授权。并必需记录复制人、批准人、复制时间、复制目的、文件流向、文件版本或内容。
第十三条源代码以任何介质形式进行存储的备份,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对于这些介质地借阅,用于研发部内部使用的必须获得研发部经理的授权,对于用于研发部以外使用的必须获得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第十四条源代码的借阅、复制必须进行详细的登记,必需记录借阅人、批准人、借阅时间、
借阅目的、文件流向、文件版本或内容、归还时间。
第十五条任何纸质材料的借阅都必需记录借阅人、批准人、借阅时间、借阅目的、文件流向、文件版本或内容、归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