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5_1311-201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_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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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发布之际,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如何理解、贯彻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系列标准,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修订《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背景是什么?我国是水泥生产与消费大国,2012年水泥产量达到22.1亿吨,占世界水泥产量的56%,现有规模以上水泥生产企业约4000家,其中水泥熟料生产企业2400多家、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600多条。
水泥工业在支撑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据统计,我国水泥工业颗粒物(PM)排放占全国排放量的15%~20%,二氧化硫(SO2)排放占全国排放量的3%~4%,氮氧化物(NOx)排放占全国排放量的8%~10%,属污染控制的重点行业。
水泥工业执行的现行标准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04),主要控制PM,要求水泥企业在各种通风生产设备及作业点采取高效除尘净化措施;SO2、NOx、氟化物等控制指标在原(燃)料品质较好、运行工况稳定的条件下基本可实现达标排放。
进入“十二五”后,环保形势的变化对水泥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NOx总量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等文件明确规定2015年水泥行业NOx排放量控制在150万吨,淘汰水泥落后产能3.7亿吨;对新型干法窑降氮脱硝,新、改、扩建水泥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对水泥行业实施更加严格的特别排放限值。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排放标准作为控制污染、减排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的重要抓手,需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提高控制要求。
环境保护部发布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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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发布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27日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及其配套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等3项标准,以及《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是水泥生产与消费大国,2012年水泥产量达到22.1亿吨,占世界水泥产量的56%。
水泥工业在支撑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据统计,我国水泥工业的PM、SO2、NOx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比例分别高达15%-20%、3%-4%、8%-10%,属于污染控制重点行业。
同时,国内外经验表明,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污染土壤等是有效处置固体废物的重要途径,但协同处置过程中除产生常规污染物外,还将产生重金属、二恶英等毒害性较强的污染物,急需发布具有针对性的污染控制标准,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这位负责人表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1996年、2004年分别进行了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扩大了适用范围,在原有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的基础上增加了散装水泥中转站;调整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适用于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新标准重点提高了PM、NOx排放控制要求。
根据除尘、脱硝技术进步情况,新标准规定的PM排放限值由现行标准的50mg/m3(水泥窑等热力设备)和30 mg/m3(水泥磨等通风设备)收严至30 mg/m3和20 mg/m3;新标准规定的NOx排放限值由现行标准的800mg/m3收严至400 mg/m3,促进水泥企业采用工艺控制(如低氮燃烧器、分解炉分级燃烧、燃料替代等)和末端治理(目前较为成熟可行的是SNCR技术)相结合的措施,有效控制NOx排放。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1310—2013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1310—2013](https://img.taocdn.com/s3/m/2c476ec88bd63186bcebbc8a.png)
DB35/ 1310—2013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仅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排污行为。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直接或间接向其 法定边界外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新改扩建的制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 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544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0335.4-2004 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板纸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3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3023-2008 瓦楞芯(原)纸 GB/T 13024-2003 箱纸板 GB/T 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HJ 77.1 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83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QB/T 1457-2006 纸管原纸 QB/T 2250-2005 单面白纸板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1、水泥排放标准解读
![1、水泥排放标准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7d56cfe8941ea76e58fa04ba.png)
2.6重点地区企业
重点地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
重点地区: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 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容量较 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而需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区。
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时间和地域范围由国务院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新显型著干降法低工,艺我国的近能十源年消来耗大、力污发染展排新放型(干特法别水是泥SO,2、产N量O占x) 比从2000年的10%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为我国水泥工 业提高环保要求创造了良好条件。
产量(亿吨)
25
水泥产量 新型干法水泥产量 20
15
10
5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 全过程污染控制:水泥窑的性能及配套设施(贮存设施、投加设 施、预处理设施等)、入窑废物特性、运行技术要求、污染物排 放限值(颗粒物、SO2、NOx、NH3除外)、水泥产品品质等
21
自然和谐 厚积薄发
2.4控制要求与指标
弱化了新老污染源差异,强调共同的环境责任
23
自然和谐 厚积薄发
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
生产过程
生产设备
颗粒 物
二氧化 硫
氮氧化 氟化
物
物
汞
氨
矿山开采
破碎机及其他 通风生产设备
20
—
—
水泥行业排放标准
![水泥行业排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8efa1ca0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52.png)
水泥行业排放标准
水泥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工业部门之一,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控制水泥行业的排放,我
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水泥行业排放标准,以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首先,水泥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对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
行严格控制。
水泥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包括煤燃烧产生的二
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物等。
水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安装和
使用适当的废气处理设备,如除尘器、脱硫脱硝设备等,以确保废
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其次,水泥行业排放标准对废气排放浓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
家规定了水泥生产过程中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水泥企业需要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并确保
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以保护环境和周围居民的健康。
此外,水泥行业排放标准还对废气排放进行了时段性的限制。
根据国家标准,水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和
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时段进行报送。
这样可以及时掌握废气排放情况,对违规排放进行处罚和整改,保障环境质量。
总的来说,水泥行业排放标准的出台对水泥企业的生产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也有利于推动水泥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高。
水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排放标准,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水泥企业的监管,确保水泥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效果,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DB35 1310-2013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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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 1310-2013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ICS 13.060.30 Z 60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 1310—2013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pulp and paper industry 2013 - 01 - 21发布 2013 - 04-01实施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发布福建省省质环量技境术保监护督厅局DB35/ 1310—2013 目次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 5水污染物监测要求...................................................................6 6 实施与监督................................................................... ......7 IDB35/ 1310—2013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https://img.taocdn.com/s3/m/0c4fc25f6f1aff00bed51ee4.png)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我部决定修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4.2.1水泥工业企业的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应当封闭,对块石、粘湿物料、浆料以及车船装卸料过程也可采取其它有效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规定,内容如下:4.2.1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4.2.1.1一般地区无组织排放控制4.2.1.1.1开采加强矿山道路维护保养,根据气候条件定时洒水,控制道路扬尘。
4.2.1.1.2破碎石灰石、石膏、熟料、煤、混合材等物料厂内破碎时,应在破碎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出料口采用密闭装置,并配备除尘设施。
4.2.1.1.3粉磨磨前喂料装置应密闭。
磨尾卸料口和除尘器出灰口应安装锁风装置。
4.2.1.1.4烘干烘干机与集气罩的连接处应密闭,其卸料口和除尘器出灰口应安装锁风装置。
4.2.1.1.5煅烧a)窑系统应保持微负压,定期检查,漏风、漏料应及时处理。
b)熟料冷却机卸料口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c)氨水罐区应采取氨气泄漏检测措施,加强巡检,防止跑冒滴漏。
4.2.1.1.6输送开放式物料输送设备在转运点、上料口、下料口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4.2.1.1.7均化与储存a)各类物料应设置专用储库或堆棚。
对临时露天存放的物料应覆盖或采取其他防尘措施。
b)各粉料库(仓)应在顶部卸压口安装除尘设施。
c)原料及熟料库底配料下料口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d)物料均化应在封闭、半封闭储库或堆棚中进行。
4.2.1.1.8包装与发运a)包装机应配备除尘设施。
b)袋装水泥输送过程应设置集气罩,捕集输送皮带及水泥袋表面散落的水泥尘。
c)水泥库的散装机出口应安装除尘设施;发运码头的装船机应安装除尘设施。
4.2.1.1.9共处置废物水泥厂协同处置废物的装卸、储存、输送和预处理过程应密闭。
4.2.1.1.10厂区道路厂区道路应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
水泥行业排放标准
![水泥行业排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d8c6c8e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bcf8052.png)
水泥行业排放标准水泥行业作为重要的工业生产领域,其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国对水泥行业的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
本文将对水泥行业排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水泥行业的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针对这些污染物,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
对于颗粒物排放,水泥行业应当严格控制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以保证大气环境的清洁。
对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水泥企业需要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确保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此外,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也受到严格限制,水泥企业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
其次,水泥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改善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
同时,合理控制排放量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形象和竞争力,获得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因此,水泥企业应当充分重视排放标准的执行,加强对生产过程中排放情况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排放达标。
此外,水泥行业排放标准的严格执行也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支持。
政府应当加大对水泥企业的排放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测和处罚机制,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并加强对合规企业的奖励和扶持。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大对环保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投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环保条件和政策支持。
综上所述,水泥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对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水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排放标准,加大环保设施的投入和更新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政府部门也应当加大对水泥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测和处罚机制,共同推动水泥行业向着清洁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水泥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537f3ad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39.png)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4•【字号】榕政办[2014]63号•【施行日期】2014.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4〕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福州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14日福州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闽政〔2014〕1号)、《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榕政综〔2014〕27号),结合《福州市“十二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榕政办〔2013〕124号),组织编制本方案。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13年,福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达标天数343天,达标率94%。
全年共22天超标,其中19天超标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3天为二氧化氮(NO2)。
城区PM10、PM2.5成为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NO2浓度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
按照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在环保部发布的74个城市空气质量中福州市排名第四。
福州市所属七县(市)城关各月API指数以优良为主,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目前福州市大气中烟(粉)尘主要来自工业源、施工扬尘,城区颗粒物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为工业和交通污染源,其中机动车污染源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权重逐年加大。
二、年度目标根据省政府下达的《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7年,福州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比2012年下降4%以上。
水泥工厂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保检查要点
![水泥工厂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保检查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ed772c56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c7.png)
水泥工厂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保检查要点(一)检查企业监测数据的可靠性、权威性、时效性、合法性1.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或经核定的正式报告及数据:废气、废水和噪声监测单位具有CMA资质。
2.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环境影响文件、竣工环保验收文件等对污染源监测频率的要求。
3.分年度核对,某年度污染源监测数据仅能说明当年达标排放的情况。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需由企业以外的有资质单位补充进行污染源监测(补充监测仅是一次性数据,只能说明当前状态用以参考,不能作为检查时段内“长期”或“稳定”达标排放的判断依据。
):1.检查时段内最近一年有效监测数据缺失的。
2.检查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经整改的效果需要判定的。
3.监测数据不能满足第1条要求的。
4.检查时段内仅有企业自测数据的。
(三)检查时段内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发生变化,则需要按照最新颁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予以控制。
(四)结合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说明企业排放污染物是否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出现不能稳定达标情况的,应详细说明原因,并进行整改。
(五)检查企业的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排气筒高度是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818-2010)等国家、地方和行业排放标准要求。
1.矿山开采:(1)检查企业的潜孔钻机废气的颗粒物是否满足相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检查企业的破碎机废气颗粒物是否满足相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检查企业的厨房油烟废气中的油烟是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要求。
2.熟料生产:(1)检查熟料生产中熟料煅烧系统的冷却机产生的窑头废气的颗粒物、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窑尾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氨气)、汞及其化合物等是否满足相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福建省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0-2013
![2、福建省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0-2013](https://img.taocdn.com/s3/m/1699c189b9d528ea81c779da.png)
d 对比自产植物浆的量。
注 4: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涉及的企业生产类型、产品类型、自产浆、废纸浆、植物浆占总用浆比重等数据以通
过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以下简称“环评”)为依据。企业排水量不得超过环评批准的产能与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乘积;实际产量低于环评批准的产能时企业排水量不得超过实际产量与单位产品基准
ICS 13.060.30 Z 60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 1310—2013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pulp and paper industry
2013 - 01 - 21 发布
2013 - 04 - 01 实施
4.4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 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公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 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 为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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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仅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排污行为。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直接或间接向其 法定边界外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新改扩建的制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 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福 建 福省 建质 省量 环技 境术 保监 护督 厅局 福 福 建 建省省质环 量 技 境术保监护督 厅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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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35 1311-201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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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对于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排气,应同时对排气中氧含量进行监测,实测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应按公式(1)换算成含氧量 10%状态下的基准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其他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按实测浓度计算,但不得人为稀释排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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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基
=
21 − 10 21− O实
5 其它管理规定
5.1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5.1.1 水泥矿山、水泥制造和水泥制品生产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5.1.2 新建生产线的物料处理、输送、装卸、贮存过程应当封闭,对块石、粘湿物料、浆料以及车船装、 卸料过程也可采取其它有效抑尘措施。 5.1.3 现有生产线对干粉料的处理、输送、装卸、贮存应当封闭;车船装、卸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扬尘。 5.1.4 生产车间内粉尘不得采用排气扇向车间外抽排。生产车间敞开的天窗、门窗等处不得有肉眼可见 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存在。 5.1.5 水泥(含熟料)生产所有物料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含熟料)生产企业应配置吸尘车对生产车间 内外地面定期进行吸尘作业,防止二次扬尘。
ICS 13.040.40 Z 60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 1311—201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ement Industry
2013 - 01 - 21 发布
2013 - 04 - 01 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本标准颁布后,如果国家颁布与本标准有关的新标准,且国家新标准中有严于本标准的指标,则该 指标的限值以国家标准为准。
gb4915-2013
![gb4915-2013](https://img.taocdn.com/s3/m/d42fdc45998fcc22bcd10db9.png)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泥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制订本标准。
环境保护部解读《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保护部解读《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是在2013年12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发布的解读文件。
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发布之际,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如何理解、贯彻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系列标准,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修订《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背景是什么?我国是水泥生产与消费大国,2012年水泥产量达到22.1亿吨,占世界水泥产量的56%,现有规模以上水泥生产企业约4000家,其中水泥熟料生产企业2400多家、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600多条。
水泥工业在支撑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据统计,我国水泥工业颗粒物(PM)排放占全国排放量的15%-20%,二氧化硫(SO2)排放占全国排放量的3%-4%,氮氧化物(NOx)排放占全国排放量的8%-10%,属污染控制的重点行业。
水泥工业执行的现行标准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主要控制PM,要求水泥企业在各种通风生产设备及作业点采取高效除尘净化措施;SO2、NOx、氟化物等控制指标在原(燃)料品质较好、运行工况稳定的条件下基本可实现达标排放。
进入“十二五”后,环保形势的变化对水泥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NOx总量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40号)、《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等文件明确规定2015年水泥行业NOx排放量控制在150万吨,淘汰水泥落后产能3.7亿吨;对新型干法窑降氮脱硝,新、改、扩建水泥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对水泥行业实施更加严格的特别排放限值。
福建某水泥厂环评报告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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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某水泥厂环评报告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编制依据 (8)1.1.1政策法规 (8)1.1.2批复及有关文件 (9)1.1.3技术标准 (10)1.1.4委托文件 (10)1.2评价目的 (10)1.3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11)1.3.1评价工作等级 (11)1.3.2评价范围 (13)1.3.3环境保护目标 (13)1.4主要评价内容及重点 (14)1.4.1主要评价内容 (14)1.4.2评价重点 (14)1.5评价标准 (14)第二章企业简介及拟建项目概况 (17)2.1 企业简介 (17)2.2拟建项目概况 (17)2.2.1项目名称 (17)2.2.2项目性质 (17)2.2.3生产方法 (17)2.2.4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 (17)2.2.5项目选址 (18)2.2.6厂区平面布置 (18)2.2.7工厂组织、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19)2.2.8投资及效益 (19)第三章工程污染分析 (21)3.1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21)3.2原辅材料规格、成分及消耗情况 (29)3.3主要生产工艺设备 (32)3.4 公用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1给排水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2供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3通风.................................................................................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ceeeaea1284ac850ad02422c.png)
3 标准框架与指标体系..............................................................................................5 3.1 受控工艺设施与污染排放分析........................................................................5 3.2 污染控制项目与指标表达................................................................................6 3.3 标准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11号(总第167号)--依法备案地方标准135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11号(总第167号)--依法备案地方标准135项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c8cc81ea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42.png)
2013-10-15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3
38480-2013
DB63/T 1212-2013
冬小麦品种观察记载标准
2013-09-06
2013-10-15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4
38481-2013
DB63/T 1213-2013
西北沼委陵菜播种育苗技术规程
2013-09-06
剪羊毛机操作技术规程
2013-09-15
2013-10-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37
38505-2013
DB65/T 3541-2013
葵花生产机械化操作技术规程
2013-09-15
2013-10-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38
38506-2013
DB65/T 3542-2013
袋装青贮机械化操作技术规程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
(2013年第11号(总第167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依法备案地方标准135项,现予以公告(见附件)。
国家标准委
2013年11月28日
序号
备案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标准主管部门
1
38468-2013
DB12/T 493-2013
白刺古毒蛾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
2013-09-06
2013-10-15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33
38501-2013
DB63/T 008-2013
春小麦品种观察记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