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施工与检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电力、石化、交通等领域。
第三条施工与检维修工作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应由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各级管理人员应全面负责本单位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应通过培训和教育方式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单位应设立由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对施工与检维修工作涉及到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本单位应成立专项安全管理小组,加强安全管理。
第八条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小组应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施工与检维修工作进行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论证和安全预测,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第十条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安全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
第十一条施工与检维修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和风险程度,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施工与检维修工作中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加强现场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与检维修工作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内容或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安全隐患留下。
第四章紧急情况的处理第十六条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进行必要的救援和处置。
第十七条对施工与检维修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3篇)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员工,负责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对其下属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安全管理职责1.负责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安全要求,并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项目经理应对各岗位的工作条件进行评估和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具,确保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3.工人应按照相关要求佩戴防护装备,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三、施工安全管理1.在进行施工前,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施工方案并向工人进行解释。
工人应在施工前受到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2.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示牌,设立临时围栏,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施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作,严禁疏忽大意和擅自修改工作流程。
4.对于高空作业和危险作业,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5.每天施工结束后,项目经理应进行现场巡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四、检维修安全管理1.在进行检维修前,需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记录,并确定安全操作规程。
2.检维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示牌,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3.工人在进行检维修工作前,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危险的检维修工作应由经过特殊培训的人员进行,其他人员应远离作业区域,并提供必要的支援。
5.每天检维修结束后,现场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现场的安全。
五、安全事故和隐患处理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经理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保障现场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与检维修作业,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和检维修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人人负责”。
第二章责任分工和管理实施第四条公司负责人对施工和检维修工作负总责,下设安全负责人负责管理实施。
第五条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监督施工与检维修全过程的安全性。
第六条施工与检维修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任务,并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八条施工队伍和检维修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施工和检维修工作前,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和检维修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第十条施工和检维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安全警戒线,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预先审查工作现场的安全环境,清理现场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程序进行,禁止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作业。
第十三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工具和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施工和检修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岗和疲劳作业。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参加应急演练,并熟悉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避灾措施和救援措施。
第十七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逃生和自救,并协助救援人员展开救援工作。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严重者将取消相关资质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按规定执行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人负责解释。
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烧结厂的施工和检维修工作,包括烧结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及大修期间的施工等。
第三条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烧结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工作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烧结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应按照计划开展,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维修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资格,通过培训并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施工和检维修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第十条施工和检维修的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
第三章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烧结厂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在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严格执行有关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或者安全防护设施,并采取防滑措施。
第十四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严禁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带电或者高温设备上进行施工和检修。
第十五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严禁随意更换设备配件或者摘除安全保护装置。
第四章施工和检维修的事故报告和处理第十六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烧结厂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事故处理的相应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十八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施工和检维修作业,施工和检维修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维修单位、检验单位等相关人员都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内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权限,确保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八条在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清晰地识别危险区域。
第九条施工和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严禁违规行为,确保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应事先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环节。
第十一条施工和检维修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作业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作为安全管理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安全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补充内容,须进行修改并重新颁布。
2024年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与检修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在工程施工与设备检修的过程中形成一套科学、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施工与检修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施工与检修作业人员应执行本制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提升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施工与检修作业场所的安全与和谐。
第四条施工与检修作业人员包括承包商、施工队伍、技术人员、监理等相关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施工与检修作业人员在施工与检修作业现场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第七条施工与检修作业现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安全责任人,由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担任。
(二)责任人应制定施工与检修作业的安全目标,并对其进行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
(三)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能够恒定、稳定地运行。
(四)责任人应及时处理施工与检修作业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五)责任人应加强对施工与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施工与检修作业人员应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作业规范,不得擅自更改、违章操作。
(二)随时保持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三)参加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并掌握安全知识。
(四)保护个人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施工与检修作业人员应经过规范化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施工与检修作业人员应对作业过程进行详细的安全讲解,确保每位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与检修作业人员应设立安全值班,确保在施工与检修作业过程中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与预警。
第十二条施工与检修作业人员应建立事故防控制度,落实事故预防、报告和处理流程。
施工维修管理制度(3篇)
施工维修管理制度(3篇)施工维修管理制度(精选3篇)施工维修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减少设备维修、检修中不规范的行为和操作等原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维修、检修施工的安全管理。
3.职责3.1.各部门根据本补充规定,对本部门所有参加维修、检修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及作业票的跟踪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整改。
3.2.安管办负责制订和修改维修、检修安全规定,并会同监管会跟踪安全规定的落实及做好平时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本规定执行的部门和员工,监管会、安管办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4.内容4.1进入维修、检修、施工现场的规定a)为了防火安全,维修、检修时不准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b)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工作现场c)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d)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e)检修设备时,安全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f)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g)进行登高作业时,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固定不牢,不准居高作业。
h)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被动式电动工具,不能使用。
i)断电检修的设备,必须挂警示牌,同时要有人在现场监护。
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4.2动火作业的规定a)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b)重点部位监护人未到,禁止动火。
c)不与生产系统可靠绝缘,禁止动火。
d)不清洁,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e)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f)不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g)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4.3进入容器、管线等设备设施作业的八个必须a)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b)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指容器、管线等设备设施与运行系统隔开)c)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指防尘、防水、防爆灯)d)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e)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f)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品。
g)必须有人在容器或管线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4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4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维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打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施工和检维修工作。
第三条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作业,保证操作人员及现场设备的安全。
第四条所有参与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单位对施工和检维修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潜在的安全问题。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六条所有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策划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施工人员遵守。
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安全管理规定和作业规程,明确标示出各项安全措施。
第八条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并保障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的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第九条施工作业中,必须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机械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条施工所有现场必须进行周边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内外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对涉及到的危险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人员和设备造成伤害。
第三章检维修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所有检维修工作前,必须对设备和工区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四条检维修工作中,必须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避免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安全停机和断电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六条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必须进行绝缘检测和接地处理,避免电击事故。
第十七条对于涉及到高处作业的维修工作,必须设置安全设备,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对于高温、高压设备的维修,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对涉及到化学品的维修工作,必须使用相应防护设备,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施工和检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施工及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及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检维修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避免施工、检维修过程中由于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操作、管理不规范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和检、维修(维修道路管路、修缮房屋等的施工和公司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施工级检维修作业涉及相关方的,对相关方的管理要执行《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保检修执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各部门检、维修工作由各部门自行组织;按照公司生产技术科下发的供热设备维护保养标准执行,生产技术科不定期对各公司的检修、维修工作进行抽查。
第五条安全管理科负责对施工和检维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施工和检维修的实施第六条各类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实施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员必须根据作业需要并结合施工和检维修现场实际,全面识别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的危险源,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判定危险源风险的大小,形成文字记录。
第七条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预防性措施、控制性措施、应急性措施等。
第八条根据上述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结合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其他要求,各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工作方案至少应包括主要工作描述、危险源辨识情况、风险评估及安全对策措施、施工和检维修期限、范围、工作要求、工作步骤、责任人员等相关内容。
第十条工作方案审批必须严格审批方案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的科学、合理性以及全面性。
第十一条公司大修、技改项目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申报并开展进度管理。
各有关部门每年年底将所属范围内需要开展的工程或需要进行大修的项目计划上报生产技术科。
生产技术科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审批后下发。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保障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安全水平,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义务1.公司领导层应高度重视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安全,确定并落实相关责任人,为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安全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保障。
2.施工或检维修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组织施工和检维修工作,保障员工的安全。
三、安全责任1.施工和检维修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权限,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2.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员工的个人安全。
3.严格按照施工和检维修计划组织工作,确定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责任人,明确安全责任。
4.建立施工和检维修事故预防制度,通过定期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管理措施1.施工和检维修单位应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的步骤,并将其交底给参与工作的员工,确保他们了解工作的内容和风险。
2.应组织人员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
3.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使用过程中应经过验收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施工和检维修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并进行演练。
5.施工和检维修工作中的特殊环境和危险源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五、隐患排查和整改1.施工和检维修单位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对施工和检维修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限制。
3.完成整改后,应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施工和检维修事故后,施工和检维修单位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层,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2.公司领导层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三篇)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5.1 合法性管理要求5.1.1 公司相关部门应对相关方各类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严禁无资质的单位承揽公司检维修及施工业务。
5.1.2 相关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上岗。
5.1.3 相关工器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管理要求,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专用机动车辆等)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
5.1.4 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5.1.5 公司相关单位或部门(小甲方)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 一般安全管理要求5.2.1 根据设备检维修及施工项目的具体要求,应制定设备检维修及施工方案,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措施。
5.2.2 检维修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及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修及施工项目、任务、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
5.2.3 项目负责人应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2.4 检维修及施工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知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5.2.5 根据作业需要办理相关动火票、操作牌、停送电、停介质泄压置换等手续。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或施工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原则上应切断动力电源。
5.2.6 检维修及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逐一确认作业条件,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5.2.7 作业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不受厂界限制,任何人发现现场违章违制行为均有权制止和举报。
5.2.8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现场安全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针对部分风险较大的安全隐患该停工整改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安全检查要求:5.2.8.1 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检维修管理人员、工艺管理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5.2.8.2 应对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5.2.8.3 对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5.2.8.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高空作业中使用的工器具、材料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维修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施工(检修)安全管理职责、施工的组织、现场管理、机械和电器设备、安全通则、检修准备、拆除作业、检修作业、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断路作业、动土作业、完工后处理等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范围内所有施工(检修)的安全组织与管理。
3管理内容与方法3.1施工(检修)组织3.1.1由厂组织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1.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3.1.3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
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3.1.4参加施工的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3.1.5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危险作业分别按危险作业有关规定执行。
3.1.6对承包、外包给有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项目,厂部应与建设施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同时遵守本制度,若建设施工单位的作业对公司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3.2施工现场管理3.2.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
安排施工临时建设的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保障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安全,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各级别人员。
(三)工程部负责制定、审核和修订本制度,各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执行。
(四)本制度的内容应通过会议、培训、通知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并建立制度宣传档案。
二、施工安全管理(一)任命并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
(二)施工前应对工程场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场地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三)对涉及到的危险品、危险作业、高处、电气等环境和设备进行严格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通知施工人员。
(四)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并加强巡查和监督。
(五)必要时,应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眼镜等,严禁违规操作。
(六)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三、检维修安全管理(一)任命并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维修人员的安全行为。
(二)检维修前应对设备和场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和场地符合安全标准。
(三)对涉及到的危险品、危险作业、高处、电气等环境和设备进行严格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通知检维修人员。
(四)检维修现场应设立专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并加强巡查和监督。
(五)必要时,应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眼镜等,严禁违规操作。
(六)检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检维修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四、交底和培训(一)施工和检维修工作开始之前,应对工作内容、要求、安全措施进行交底,确保每个人都清楚任务和安全要求。
(二)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三)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并举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一)施工和检维修工作中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工作,确保伤员的安全和及时送往医院。
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为了确保____施工、检维修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避免施工、检维修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制度不规范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出现,减少安全事故对生产、施工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3 工作标准3.1 安全管理要求具体内容如下:(1)签订施工合同时,施工对接部门必须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见附件1),明确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的禁令、许可事项。
(2)施工方设备在进厂前,施工对接部门必须组织与施工方一起对进厂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进厂前设备安全检查主要包括设备安全防护部件的完好性,设备电气线路、部件是否损坏,设备支撑部件是否有腐蚀变形严重部位,设备高空作业平台是否有防护栏等等,设备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方施工、检维修人员在进厂前,施工方必须组织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包括____施工安全培训材料(见附件2)、厂规厂纪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4)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通知该区域的安全员,安全员首先要查看是否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若签订,则需要将本区域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危险源予以告知,同时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培训材料见附件2),培训合格及安全措施得当后方可允许施工;若没有签订,则禁止施工方进行施工。
(5)各部门应根据项目需要,成立相应的安全施工领导机构,落实施工中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事先拟定施工计划,施工计划中应明确检修、施工中总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措施、安全要求以及各项目具体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
(6)维修项目施工过程中,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明确该工程项目的建设方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并将名单予在事业部内部通知。
(7)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安全教育,详细交待施工项目、作业时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危险危害因素和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和检修过程中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施工和检修工作的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包括施工队、检修队、维修队等。
第三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检查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和检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五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七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计划,明确施工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和检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八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监督和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档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并进行备案。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对施工和检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加班和夜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并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实时监测施工和检修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报警处理。
第十六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责任和处罚第十七条施工和检修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施工和检修作业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与检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包括建筑施工工地、设备检修维护及故障排除工作等。
第三条责任和义务1. 所有从业人员都有责任遵守和执行本制度的规定;2. 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3. 监督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4.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从业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每个施工与检维修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的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1. 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入施工与检维修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措施;2. 安全培训应不定期进行,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高。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项目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2. 施工与检维修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安全监督员等。
第八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1. 施工与检维修单位应根据工作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管理制度应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3. 安全管理制度应经过审查、修改和公示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安全防护设备1. 施工与检维修单位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风险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2. 安全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 施工与检维修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将其向从业人员宣传和培训;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包括工作程序、操作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保障施工、检维修工作的安全,确保所有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施工、检维修作业流程,加强安全管理而制定的。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检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电气维修、机械维护等。
1.3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所有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2.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安全工作的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安全计划和措施;- 安排施工、检维修班组的安全培训;- 监督现场施工、检维修作业的执行情况;- 审查并批准施工、检维修计划和方法;- 处理事故和安全纠纷。
2.2 项目施工、检维修负责人是具体实施施工、检维修工作的人员,并负有以下责任:- 编制施工、检维修方案,并保证其安全性;- 组织实施施工、检维修工作,并监督施工、检维修过程的安全;- 负责班组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位交底;- 配合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及时上报施工、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事故。
三、安全培训和岗位交底3.1 施工、检维修参与者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了解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获得相关的安全证书。
3.2 施工、检维修负责人必须对班组人员进行岗位交底,明确工作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施工、检维修计划和方案4.1 在开始施工、检维修工作前,必须编制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提交给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
4.2 工作计划和方案必须包括施工、检维修的时间安排、工作内容、施工、检维修方法和所需的安全措施等。
五、现场安全管理5.1 现场施工、检维修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危险区域和禁止通行区域,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5.2 施工、检维修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
5.3 施工、检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检维修方案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和擅自改变工作方法。
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和检维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施工和检维修作业行为,提高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安全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1.本单位负责人是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主要责任人,对施工和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负总责。
2.各部门主管负责相关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要求第四条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手段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安全操作。
第六条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并由相关人员提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应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良好。
第三章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八条安全设备:1.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现场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包括防护装置、防护网、安全带等。
2.施工和检维修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设备。
第九条构筑物安全:在进行施工和检维修作业时,应确保构筑物的安全性,及时修复损坏或风险部位。
第十条作业环境安全:1.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现场应维持干净整洁,排除危险物品和杂物。
2.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现场应设立合适的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第四章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作业人员:1.施工和检维修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2.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程序进行工作,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二条经验总结:1.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应设立经验总结制度,对施工和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2.施工和检维修作业人员应及时反馈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和维护:对施工和检维修作业的设备、工具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5篇)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细则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为了统一设备点检、维护、检修(以下简称“检维修”)及工程施工(包含建设施工和技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过程安全、规范、受控,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规定了____公司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是设备检维修及施工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
1.3 本细则适用于____公司所属单位、生产及检修协作单位、工程建设及技改施工承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引用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2.2 本细则涉及的国标、行业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3 职责3.1 安全保卫部为公司检维修及施工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相关单位在检维修及施工作业过程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并定期组织修订本细则。
3.2 设备部负责督促、检查、核实本细则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有效执行,并对不符合问题提出相应考核建议;负责合同结算中执行安全考核。
3.3 技改部负责督促、检查、核实本细则在工程建设和技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有效执行,并对不符合问题提出相应考核建议;负责合同结算中执行安全考核。
3.4 各产权单位负责督促、检查、考核本单位相关部门及检维修协作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以下简称相关方)严格执行本细则。
4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安全的基本保障条件4.1 检维修及施工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4.2 建立健全检维修及施工作业相关的管理标准制度体系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 相关方单位有效履行主体安全管理职责,各单位、各级部门及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4.4 经常性、实效性地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工作,检维修及施工作业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高。
4.5 深入推进TnPM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化水平,设备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强。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和检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施工和检维修作业。
三、管理职责与分工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完成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报备。
2.操作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能。
3.施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作业安全。
4.严禁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一旦发现应立即制止。
5.对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6.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加强安全巡查。
7.检维修作业完成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8.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危险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4.对违反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制度修订与解释权归属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的修订应遵循合法、合规、实用的原则,并经过充分讨论和审查。
3.本制度的修订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员工反馈意见等因素进行及时更新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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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维修作业管理。
3 职责3.1 机电部负责编制年度施工和检维修计划。
3.2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负责检维修方案。
3.3 施工责任部门(或相关方)负责编制施工方案。
3.4 机电部负责施工方案和检维修方案的审批。
3.5 施工及检维修责任部门(或相关方)负责按施工和检维修计划及方案进行施工和检维修。
3.6 安管部负责与施工或检维修的相关方确定《施工、检维修项目安全生产协议》,确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对施工和检维修计划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4 程序4.1 施工和检维修计划4.1.1 机电部年初根据公司设备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编制年度施工和检维修计划。
4.1.2 根据年度施工和检维修计划,检修项目责任人在实施前编制检维修方案;施工责任部门(或相关方)在实施前编制施工方案。
4.1.3 施工和检维修责任部门(或相关方)根据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检维修方案组织施工和检维修。
4.2 施工管理4.2.1 施工前准备(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由施工责任部门(或相关方)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机电部批准。
(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责任部门(或相关方)的责任人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施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3)有两个以上部门(或相关方)联合施工时,应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交叉作业许可证的手续。
(4)施工由相关负责人施工时,其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具体执行《相关方及外用安全管理制度》。
(5)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
大型吊装、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4.2.2 施工现场管理(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责任部门(或相关方)必须同时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接受监督。
(2)施工现场,按施工总面积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3)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
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5)施工现场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6)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7)施工责任部门(或相关方)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和危害识别,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8)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
(9)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按规定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10)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角的办法。
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
(11)挖土机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措施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
(12)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
(13)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
发现有毒气体泄露时,应采取预防措施,迅速撤离现场。
(14)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5)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物质时,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
(16)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按《危险作业管理》履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
4.2.3 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安全管理(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6)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7)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2.4 施工完工后处理(1)施工完工后,撤出安全标志,恢复安全设施。
(2)场地清理干净,保证道路畅通。
4.3 检维修管理4.3.1 检维修前准备(1)机电部根据公司设备设施及生产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检维修项目计划。
检维修计划要求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2)负责检维修项目的责任人在检维修前编制《设备设施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等。
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措施的检修。
(3)《设备设施检维修方案》须经机电部进行审批。
负责检修项目的责任人按已审批的《设备设施检维修方案》组织维修。
(4)凡是具有两人以上参与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监护人负责安全。
(5)相关车间对检维修的设备、管道等的清洗置换。
(6)所有检维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由检维修项目责任人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并履行审批手续。
(7)检维修项目责任人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并对维修人员交代清楚任务、注意事项;落实安全措施。
(8)检维修项目责任人及监护人在检维修前要根据作业工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的不同,对检维修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性、适用性进行确认,确保作业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9)维修人员应在检维修前,做到检修机具齐备,并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10)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责任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等情况。
作业前,经检维修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
(11)对需相关方检维修的项目,应经所在车间工艺处理完毕、分析合格后方可移交,并由相关车间加强监护。
4.3.2 检维修安全规定(1)检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方案,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2)危险作业按照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预防措施的规定指定。
(3)检维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的设施、管道连通时,必须隔绝。
(4)检维修易燃易爆设备时,必须使用防爆器具,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5)在检维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6)在检维修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周围和生产情况,当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7)检维修传动设备时,传动设备上的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8)在检维修过程中应备有必须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
4.3.3 检维修完工后处理(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留存及封闭情况。
按规定进行试漏、试车,并做好记录备查。
(3)由维修人员清理现场,作好检修设备的维护保养。
(4)检维修后的设备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经设备所在车间、班组确认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4.4 施工与检维修的监护要求4.4.1 在每一个施工与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施工或检维修的责任部门(或相关方)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监护。
4.4.2 监护人要熟悉现场,明确安全防护措施;能冷静分析并果断处理作业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会熟练使用各种救护器材,熟识一般救护常识。
4.4.3 作业前,监护人必须会同作业人员确认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4.4 作业过程中,监护人有权且必须制止违章作业。
4.4.5 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情况,并注意自身安全。
4.4.6 从事危险作业较大的监护任务时,要根据情况增加监护人员。
4.4.7 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必须对现场作最后的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
4.5 施工与检维修的监督检查4.5.1 安管部对施工和检维修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4.5.2 安管部与进入公司施工或检维修项目作业的相关方,确定《施工、检维修项目安全生产协议》,确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4.5.3 安管部对施工项目或检维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特种设备的使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按《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惩戒,对施工或检维修项目野蛮作业、不服从管理的,及时通知机电部,直至停止施工或检维修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