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主权
最早声明拥有南海主权的国家是
最早声明拥有南海主权的国家是
中国不仅是第一个大规模开发南海的南海沿岸国,也是第一个明确主张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的南海沿岸国。
1946年,林遵将军率领舰队收复西沙和南沙群岛,并在永兴和太平岛上留下碑文。
1947年,中华民国内政部郁芳出版的《南海地图》,标有南海诸岛位置、中国岛礁名称和11条线,雄辩地证明了中国对西沙和南沙群岛的历史性主权。
最早声明具有南海主权的国家
中国是第一个声称对南中国海拥有主权国家。
南海的主权现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海位于中国大陆南部,是西太平洋,自然海域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
汉代和南北朝时期,中国称南海为上升海和沸腾海,到清代逐渐更名为南海。
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南海南北长约2000公里,东西宽约1000公里,北起广东省的南澳岛,南至台湾省的湖北-宽比岛,南至加里曼丹岛和苏门答腊岛。
最早声明具有南海主权的国家
中国是第一个声称对南海拥有主权的国家。
南海位于中国大陆南部,是西太平洋,也是中国三大边缘海之一。
该海域自然海域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是中国近海最大、最深的海域,平均水深1212米,最大深度5559米。
中国的领海由渤海(内海)和黄海、东海、南海组成,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
内海和近海的水域面积约为470万平方公里。
南海的主权声索国家和其立场
南海的主权声索国家和其立场
南海是一个有争议的地区,多个国家对南海存在主权声索。
以下是南海主权声索国家及其立场的简要介绍:
1. 中国:中国主张在南海拥有主权,并将南海划归为其领土的一部分,称其为中国的南海岛屿。
中国在南海进行了大规模的岛屿建设和军事部署,声称这是属于自己的主权行为。
中国提出的九段线,即九段争议性的虚线,标示了其领土范围,在国际上引发了争议。
2. 菲律宾:菲律宾认为南海的部分岛礁属于其领土,包括了位于斯卡伯勒勒海山东侧的岛屿和罗卡斯岛在内。
菲律宾于2013年向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庭(UNCLOS)提起了对中国南海九段线的仲裁案,并在2016年获得了胜诉。
3. 越南:越南主张在南海拥有主权的岛屿被称为“东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它们位于南海的西部和东部。
越南过去和现在在这些岛屿上部署了军事力量,并进行了资源开发、航行和渔业活动。
4.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声称南海中的一些岛屿属于其领土,包括了位于南海西部的斯普拉特利群岛。
马来西亚对这些岛屿进行了军事和文化活动,并提供了旅游服务。
5. 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宣称拥有南海的南部海域,包括了邻近加里曼丹岛的尼仁布耶岛。
印尼强调南海的问题是地区性问题,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
总体而言,南海涉及多个国家之间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
不同国家在南海的立场和主权声索存在差异,导致了南海问题的复杂性。
国际社会一直倡导通过对话、磋商和遵守国际法的方式解决该地区的争议。
中国关于南海问题的声明
中国关于南海问题的声明南海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涉及到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等国家的领土主权、海洋权益、航行自由等诸多议题。
中国政府对南海问题的立场一贯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中国坚定不移的立场。
中国关于南海问题的声明如下:首先,中国坚定维护自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南海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在南海拥有主权,包括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黄岩岛。
中国历史上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中国决不允许任何外国进行侵犯和挑衅,任何试图侵犯中国固有领土和海洋权益的行为都将遭到坚决反击。
其次,中国主张通过谈判和对话解决南海争议。
中国一直主张通过直接当事方的和平协商解决南海争议,主张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有关国家共同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
中国支持依据国际法原则的多边谈判和磋商,主张通过“南海行为准则”(COC)的磋商和签署,建立各方的互信机制,以促进南海争议的和平解决和区域合作。
第三,中国积极推动南海地区的合作与发展。
中国不仅是南海周边国家,也是南海地区的重要国际合作伙伴。
中国倡导通过合作共赢、互利共享的方式,发展南海地区的资源和保障海洋交通安全。
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南海地区的相关合作机制和项目,包括南海渔业合作、沿岸国家合作、渔政执法合作等,并通过南海沿岸经济带建设、海洋环保合作等措施,共同促进南海地区的繁荣与稳定。
最后,中国呼吁各方保持冷静克制,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中国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问题,通过对话协商化解争议,并呼吁各方通过直接对话和沟通,增进互信和理解,避免采取升级对抗和单边行动。
中国愿意积极促进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同中国的友好交流与合作,推动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解决南海问题。
总体而言,中国关于南海问题的立场是坚定而明确的,坚决维护自身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通过和平对话和谈判解决争议,积极推动南海地区的合作与发展,致力于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
中国拥有南海主权的法理历史依据
中国拥有南海主权的法理历史依据摘要:近年来,国际局势微妙,中国南海渐渐成为焦点。
东南亚部分国家就南海主权问题与中国产⽣了严重分歧。
⽽中国在这⽅⾯⽆法做出任何让步,因为南海⾃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在国家主权问题上中国不可能有所妥协。
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中国拥有南海主权的法理和历史依据。
法理依据⼀,法理依据⼀,1、领⼟归属认定原则有“有意图的发现”原则.要求“发现”同时“声称”主权便构成领⼟。
光有“发现”,没有“声称”主权,就不能证明该国家对这块⼟地的主权,这是我国对南海主权的依据。
南海在中国发现以前尚属“⽆主地”,中国发现以后,南海诸岛成了中国主权下的有主地,⽽菲律宾认为南沙群岛⼀直是“⽆主地”是有悖事实的。
⾃唐贞元以来,中国已将南沙群岛列⼊了中国的版图 2、领⼟归属认定,除“有意图的发现”原则和“先占为主”的原则外,还有“⾏使⾏政管理”和“通告”原则等。
.3、《联合国公约》第2条第4段规定:通过战争和征服得来的领⼟并不视为合法领⼟。
换⾔之,武⼒征服不产⽣领⼟主权总⽽⾔之,中国对南海的主权是得到国际承认的。
越南、菲律宾等国过去已经承认了中国对南海拥有主权,这种政府的承认⾏为是具有相应国际法效⼒的,是不能更改的。
现在,越南、菲律宾等国出尔反尔是违背国际法的,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历史依据早在⼆千年前的汉代,中国⼈民在长期的航海和⽣产实践中发现了南沙群岛。
这在东汉杨孚《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东吴将领康泰的《扶南传》等书⾥均有记载。
这些记载是中国⼈民对⾃⼰居住和⽣产经营的⼟地的认识,在国际法上具有重要意义。
从国际法发展的过程来看,古代中国对南海群岛的发现⾜已证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可争辩的领⼟主权。
南沙群岛不是⽆主地,⽽是中国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任何其他国家都⽆权以任何名义改变南沙群岛属于中国这⼀法律地位。
本世纪初以来,历届中国政府都持续不断地维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民国时期,中国政府采取了⼀系列积极维护主权的措施,如给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作业的中国渔民和渔船发放中国国旗,组织对南沙群岛的历史和地理调查,由政府地图出版审查机构重新命名和审定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的群体和个体名称等。
中国南海诸岛主权
中国南海诸岛主权问题中国南海诸岛主权,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通过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经营开发,并由历代中国政府行使连续不断的行政管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
对于南海的权益,在一程度上我们应当全力维护,而在政府解决争端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白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军事力量的使用上。
如直接的军事对抗一旦导致与南海周边任一国家的海上战争,必引起连锁反应,中国就将面对整个东盟的压力,如果再加上域外势力暗中介入,会更使局面复杂。
二在南海部分岛屿主权归属上。
简言之,中国划定的南海区域争议岛屿主权理所当然归属中国,对于争议,武力解决就算一时如愿,但争执始终存在,相关方随时会于我们防范懈怠之时,各种问题就会接踵而至。
这便是政府解决南海争端最感棘手的问题。
在过去10多年中,中国在周边地区一直倡导睦邻友好政策,这使得菲律宾感到中国不会对自己的主权要求作出强硬姿态。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应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第一,中国应该加快本国领海基线勘定,并向联合国提出相关议案。
虽然长期以来菲律宾试图将南海冲突国际化,在联合国框架内讨论、解决这一问题。
第二,中国要强化在南海的管理能力,增强在南海的主权体现。
目前,一方面南海争端的时间空间日益减少,另一方面中国的国际环境也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部分调整南海政策成为可能。
第三,中国应加强海空军力量,拥有维护中国正当海洋权益的能力。
从目前的国际舆论环境来看,尽管以后的中国会更加强大,但改变现状比维持现状需要更大的成本。
同时,南海也是中国重要的海上贸易路线,特别是能源输入路线,这一海域出现不稳定状况甚至军事冲突,并不符合中国的宏观利益。
并且,菲律宾和其他东南亚国家,虽然在海洋权益方面与中国有冲突,但永远不会成为中国的战略对手,只是很有可能被中国的战略对手所利用。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敲打一下是可以,但要把握敲打的方式和力度,才能更好地服从于中国的整体利益。
在另方面上中国必须维护自己国家主权,摆正中美关系,彻底解决南海问题。
中国南海
中国南海中国南海位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南海中部。
中国南海是中国的主权领土,也是中国最重要的边海。
中国南海的疆域范围广泛,北至中国大陆沿海、南至马六甲海峡附近,东到菲律宾近海、西界于越南近岸。
中国南海是一个富有资源的海域,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渔业资源。
同时,南海也有着重要的地缘政治意义,是东南亚地区的重要海上交通通道。
中国南海的主权问题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
中国主张拥有南海大部分区域的主权,并在该海域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如捕鱼、石油开采和航行。
然而,一些周边国家,如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也宣称对南海部分海域拥有主权。
这导致了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领土争议。
中国南海的主要岛屿包括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钓鱼岛等。
这些岛屿被认为是中国南海的一部分,中国在这些岛屿上进行了开发和建设,以维护中国的主权权益。
然而,一些岛屿也受到了其他国家的争议,这给南海地区的稳定和和平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中国南海还是一个重要的海上交通要道。
中国南海地理位置优越,连接着印度洋和太平洋,是连接东亚与东南亚的重要海上通道。
每年有大量的船只穿越南海,进行贸易、航行和运输活动。
因此,南海的安全对于整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非常重要。
为了维护中国南海的主权权益和区域的稳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为解决南海争议的基本法律依据。
作为《公约》的缔约国,中国始终坚持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争议,并推动构建一个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南海秩序。
中国呼吁各方共同遵守国际法,坚持通过对话解决分歧,通过合作推动南海地区的繁荣与发展。
中国南海的地缘政治意义不容忽视。
南海不仅是中国的边海,也是中国的门户。
中国南海的稳定与发展关乎着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地区和平。
中国将继续努力通过和平外交途径解决南海争议,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推动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总而言之,中国南海是中国的重要边海,拥有丰富的资源和重要的地缘政治意义。
中国将以和平外交手段解决南海争议,维护南海的稳定与发展,推动区域的繁荣与合作。
中国南海主权争端
中国南海的主权争端设计到了为数不少的东南亚国家,还有外部各势力的干预,又涉及台海问题与中美关系,可谓是错综复杂。
要解决中国南海的主权争端,首先要理清这一团乱麻。
首先,在南海区域有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与中国有主权争端,越南抢占29个南沙岛屿,是最多的。
菲律宾是8个,马来西亚是5个,文莱是2个,印尼1个,此外,台湾控制着南海最大的天然岛屿太平岛。
这些岛屿的价值不仅仅是其陆地面积,是其提供的专属经济区以及在大陆架划分时的作为依据。
众所周知,南海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尤其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这使得争端各国都不可能轻言放弃。
然而不仅仅如此,南海联通这马六甲,是极为重要的交通要道,美日对此均十分敏感,美国一方面以航行自由,另一方面则以支援菲律宾等盟国两个借口,双管齐下试图干预南海,日本也不停地以各种手段试图影响南海。
所以要看到,南海问题不仅仅是南海问题,而是中美日亚洲影响力的角斗场。
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令美国控制下的日本作为亚洲领袖的亚洲格局发生了改变。
东南亚地区和中国的联系日益紧密,美日绝对不能坐视中国将势力范围覆盖东南亚。
而中国若要突破美国的战略封锁,南海就是最佳的方向。
那么如何解决南海争端呢?首先要明确,绝对不能轻率动用军事力量。
中美博弈牵一发而动全身,东南亚发生大规模战争,美国则可以将中国拖入泥潭,同时也会影响中国与东盟的合作。
当然,也不能完全放弃武力,毕竟一切外交都是以大炮为前提。
中国应当将南海争端变为持续的对峙,进而变为低烈度的经济消耗,同时试图分化东盟,不能让东盟统一行动。
第一,中国可以大量建造各级巡逻船,特别增加其吨位与撞击能力,在相关海域巡逻甚至制造“偶然的事故”。
第二,中国应当积极拉拢东盟中的友好国家,同时给予争端区域较小的国家以暂时的默认,以换取对于越南,菲律宾这两个跳梁小丑的集中打击。
第三,中国应当积极开发南海资源,利用中国在资源开发领域,尤其是石油探查和开采上的优势,积极开发南海,才能让经济消耗可持续进行。
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
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多个国家对南海海域的主权存在争议。
本文将就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进行探讨,分析不同国家的立场和南海争议的根源,同时介绍国际社会对南海争端的看法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
南海是西太平洋地区的一个重要海域,其中涵盖了众多岛屿、珊瑚岛和浅滩。
南海的海域资源丰富,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丰富性使得该地区备受各国的关注。
然而,南海的海域划界和岛礁归属问题一直是国际政治舞台上的焦点之一。
在南海的主权争议中,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是争议最为激烈的国家。
中国主张南海岛屿和海域属于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以历史和国际法为支持。
中国对南海的主权主张主要基于历史上的实际控制以及对南海岛屿的传统渔业资源利用。
中国通常使用"九段线"作为其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划界依据。
然而,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也对南海部分岛屿和海域声称拥有主权。
这些国家主张南海领土主权主要基于历史和地理因素,并参考了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等。
特别是菲律宾在2016年将南海争端提交至国际法院,请求对中国南海的岛屿和海域归属进行裁决,并在2016年7月取得胜诉。
国际社会对南海争议持有不同的立场。
一些国家支持中国的主张,认为中国在南海拥有合法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这些国家认为,中国是南海地区最早发现和开发资源的国家,加之中国在南海的历史实际控制,使得中国在南海问题上具有较强的主权基础。
另外一些国家则支持其他争议国家的观点,认为他们在南海的主张也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这些国家主张应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南海争议,遵守国际法的规定,尊重各国的主权和法律权益。
解决南海争议的途径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各方应加强对话和协商,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议。
南海的和平与稳定对于整个地区的发展和安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方应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南海争端中国的领土主权争议
南海争端中国的领土主权争议南海争端:中国的领土主权争议南海地区,作为重要的地缘政治区域,因其丰富的自然资源、战略地位以及领土主权问题而备受关注。
中国作为南海争端的一方,坚决维护自己在南海的领土主权。
本文将就南海争端的背景、中国的领土主权立场以及相关国际法原则展开论述。
一、南海争端的背景南海位于东南亚地区,拥有丰富的渔场、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对于沿海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南海也是一个复杂的地缘政治区域,涉及多个国家间的领土主权争议。
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都在南海地区声索领土主权。
二、中国的领土主权立场中国坚信自己对南海诸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具体来说,中国声索南海的核心是“九段线”,该线划定了中国在南海的领海和相关权益。
中国通过历史地理研究和实际控制等手段,强调自己在南海地区的领土主权。
根据相关国际法原则,中国主张自己的领土主权是合法的。
中国强调历史事实长期以来形成的南海区域秩序,主张任何国家对南海地区的主权声索都不能侵犯中国的合法权益。
同时,中国强调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拥有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益,南海诸岛也应当享有这些权益。
三、相关国际法原则在处理南海争端时,中国始终坚持遵循国际法原则,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宪章》第2条、国际公平与正义原则、主权平等原则以及尊重国家独立、领土完整等原则。
中国重视国际社会对南海争端的理解和支持,呼吁有关各方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议。
中国主张通过多边机制,在相关国际法框架下推进解决争端的努力。
同时,中国支持设立“南海行为准则”,以此为基础推动各方建立互信、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稳定与繁荣。
四、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国高度重视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积极主张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端,推动地区国家积极参与合作。
中国倡导常态化外交方式,与有关国家进行沟通,共同推进合作事务。
同时,中国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南海地区的海上合作,包括渔业资源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
关于南海主权的法律依据
关于南海主权的法律依据摘要: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这是不争的事实,也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
但是由于拥有优越的战略位置和丰富的油气资源,南海周边各国不顾中国对南海享有的主权,纷纷抢占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建立军事基地、进行经济开发、挑起渔业纠纷甚至武装冲突。
特别是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产生以后,各国对海洋权益的关注与日俱增,这就使得南海成为各方争夺的对象,现在南海诸岛为六国七方割据的状态。
如何通过国际法维护我国南海的领土完整,南海成为我国领土问题的又一个困境。
关键词:南海主权南沙群岛先占国家承认时效一南海主权争端的由来南海位于我国东南,是由东北朝向西南走向的半封闭海,面积辽阔,位于北纬23°37′;南起北纬3°00′;西自东经99°10′;东至东经122°10′。
由于其重要的战略位置和丰富的油气资源,近年来南海成为周边各国争相抢夺的对象。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均开始以军事手段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印尼和文莱也宣布了对部分岛礁和海域的要求,并且在南沙岛屿附近海域进行了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并提出主权要求。
除中国大陆外,南海争端还涉及六国七方,这使得南海问题成为我国面临的最棘手、最复杂海疆问题。
二从国际法上寻找中国对南海主权的法律依据中国自古以来就拥有对南海的主权,是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的。
菲律宾、越南等国提出的“专属经济区与岛屿主权关系”、“邻接性原则”、“时效性原则”是有悖于国际法法理和国际法司法实践的。
(一)从国际法的“发现”谈中国对南海拥有主权“发现”作为一种领土取得的法律依据在国际法多有论述。
“发现”,一般认为“自然界的发现或单纯的视力所及”,或者“视力所及”,“登陆不登陆均可”。
英国国际法法学者、国际法院法官詹宁斯明确指出:“不加占领的单纯发现在过去是可以赋予权利的。
”瑞士的著名实在法学家瓦泰尔认为“当一个国家发现一个杳无人迹或无主地时,它可以合法地占有;而在它给予其在这方面的意思充分表示后,不得为别国所剥夺”。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法理依据
论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法理依据作者凤寅一、学界对南海主权问题的法律研究对于我国南海诸岛的主权权利的主张,学者们主要从国际法的角度,一方面论证我国对南海诸岛享有主权权利的国际法理依据;另一方面,以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驳斥部分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主权的无理要求。
我国已故著名海洋法学家赵理海先生在《关于南海诸岛的若干法律问题》一文中,在研究南海问题分歧与争端的基础上,驳斥了菲律宾侵占南沙群岛提出的“临近原则”。
作者指出南海诸岛疆域划界主要涉及三个问题:(1)群岛制度能否适用于远离大陆的南海诸岛,作者的观点是不能完全适用;(2)南海各岛礁能否都依据海洋法公约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作者认为在公约中对岛礁的规定模糊,诸岛被侵占的事实使海洋划界较为棘手;(3)如何理解传统海域线的由来、涵义和性质,作者指出传统的海域线不仅界定了海域归属,而且界定了岛屿归属,在断续线内,我国拥有历史性权利。
①杨翠柏的《“发现”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一文主要依据国际法的“发现原则”,阐释了中国对南海享有主权权利的依据。
作者在研究各国权威国际法学家对有关“发现”的论述和各国实践的基础上,引用大量的历史依据证明权威学说和各国实践对于中国“发现”南沙群岛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自己的观点:(1)中国发现南沙群岛比西方国家的“发现”早1800-2000年,这说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符合国际法的“发现原则”;(2)中国对南沙诸岛命名、中国人到南沙群岛捕鱼及中国海军到南沙群岛巡航,都是中国对群岛行使主权的行为。
杨翠柏的另一篇文章《时际国际法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通过对时际法的理论和实践的阐述,结合中国对南沙群岛管辖的事实,分析了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的无可争辩的主权。
曹鉴燎的《历史性所有权原则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一文中指出,历史性权利原则是国际法中解决国家间领土冲突时所遵循的一项关键原则,最先占领、有效管辖是构成历史性所有权原则的基本要素。
中国对南海主权的历史
中国对南海主权的历史中国南海诸岛主权,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通过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经营开发,并由历代中国政府行使连续不断的行政管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
这一发展过程有充分、确凿的历史依据,国际社会也是长期予以承认的。
根据史料记载,最晚在汉代,我国人民首先发现了南海诸岛,并对南海有了初步认识。
东汉杨孚《异物志》载:“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缴外大舟,锢以铁叶,值之多拔。
”从杨孚的记载表明,至少在东汉时期,我国人民不仅发现和命名了南海,而且已经初步掌握到南海的基本特点我国早期史籍中关于“涨海”的记录频繁出现,可以确定,以“涨海”泛称南海在当时已被人们普遍接受和采用。
至隋唐两代,“焦石山”、“象石”、“七洲洋”等地名的出现,更加表明中国人民在南海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已经远至西沙群岛。
宋代将南海诸岛列入“琼管”范围,即“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属于当时广南西路琼州的管辖范围,这标志着南海诸岛纳入中国版图已现端倪。
至明清两代,中央政府继续将南海诸岛明确列入中国版图并置于广东省琼州府万州辖下,行使了有效管辖。
1935年4月,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出版《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这是国民政府公开出版的具有官方性质的南海专项地图,图中较为详细地绘出了南海诸岛,并将南海最南端标绘在大约北纬4°曾母滩。
1947年4月14日,国民政府内政部召集各有关部门就《西南沙范围及主权之确定与公布案》予以讨论,会议决定:“南海领土范围最南应至曾母滩,此项范围抗战前我国政府机关学校及书局出版物,均以此为准”。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管辖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时代。
在开发南海、建设南海的同时,为维护主权采取了一系列政治、军事和外交措施,努力维护南海的稳定以及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发展。
南海问题的由来南海问题是由东南亚一些国家否认我国南海u形断续疆界线内领土主权,非法占据部分岛礁并开发海洋资源而引起的相关国家之问的主权争议问题。
南海属中国主权的历史考证和法学分析资料
南海属中国主权的历史考证和法学分析资料南海历史上一直是中国的边疆海域,拥有丰富的历史考证和法学分析资料证明其属于中国的主权。
以下是关于南海属于中国主权的历史考证和法学分析资料。
一、历史考证1.文献记载:早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古代文献中,就有关于南海的记载。
例如《史记·地理志》中记载了南海的地理位置,并称其为中国的所辖地区。
《汉书·地理志》中也将南海列为中国的一部分。
此外,还有大量的古代文献中记载了中国对南海地区的探索和管辖情况。
2.历史地图:中国历代历史地图也清楚地标明了南海是中国的一部分。
其中,明代的《舆地图》上明确标识了南海属于中国。
同时,清朝时期编纂的地图也清楚标示了中国对南海的主权。
3.古代国际交往:古代中国与南海地区的各民族有着广泛的交往和贸易往来。
中国的轮船自古就航行于南海,展示了中国对南海地区的探索和管理。
4.地理证据:南海地区与中国地理相连,多个岛屿和礁石的起源等地质证据显示,这些岛屿和礁石是中国大陆地壳延伸而成。
这也意味着南海地区与中国本土地区具有相同的地质特征。
二、法学分析1.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了国家对其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海洋地区的主权。
中国于1996年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根据公约规定,中国对南海拥有主权权利。
2.九段线:九段线是中国对南海主权的重要法律依据,它体现了中国对南海的历史范围和主权。
九段线是根据中国历史地理状况和相关国际法原则来确定的,符合国际法的历史依据。
3.国际法原则:4.国际判决:在国际法的指导下,中国还参与了相关国际仲裁案件,对南海相关争议进行了合法、公正的解决。
尽管中国不承认南海仲裁案的有效性,但是中国通过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并坚决维护自己对南海的主权权益。
综上所述,南海属于中国主权的历史考证和法学分析资料是多方面的,并且充分证明中国对南海拥有主权。
同时,中国也一直致力于通过国际法和相关机制解决南海相关争议,以维护自身的主权权益。
中国捍卫南海主权 诗句
中国捍卫南海主权诗句
以下是一些关于中国捍卫南海主权的诗句:
1. "南海风云多变幻,主权捍卫志如钢。
"
2. "碧海蓝天映南疆,主权在我心不忘。
"
3. "南海明珠耀华夏,主权永固镇边疆。
"
4. "万里海疆碧波漾,南海主权不容让。
"
5. "南疆烽火燃不尽,捍卫主权热血流。
"
6. "南海涛声震天地,主权尊严不可欺。
"
7. "中国南疆展宏图,捍卫海权永不输。
"
8. "南海主权千秋在,华夏儿女共守护。
"
9. "海浪拍岸声威壮,主权捍卫意气扬。
"
10. "碧海蓝天护南疆,主权坚定镇海洋。
"
这些诗句表达了中国捍卫南海主权的坚定决心和信念,强调了南海主权的重要性和不可撼动性。
需要注意的是,诗歌的表达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创意进行修改和创作。
同时,捍卫国家主权是一个重要的主题,通过诗歌可以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主权的坚定捍卫。
南海诸岛的主权归属与历史诉求
南海诸岛的主权归属与历史诉求南海诸岛是位于南海的众多岛屿及其海域,其中包括了我国的南海诸岛。
这些岛屿历史上曾经属于中国,并得到了多个历史文件的证明。
然而,近年来一些外部势力对这些岛屿提出了主权要求,对此,中国政府坚定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
历史上的南海诸岛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在唐代,中国就已经在南海诸岛及其周边海域进行渔业捕捞和贸易活动。
明代永乐年间也曾经派出船队到南海进行航海和贸易活动,并在南海几个重要的岛屿上设置了防务设施。
在清朝时期,南海诸岛属于广东省,成为了中国最早的海外属地之一。
自此之后,南海诸岛一直被中国视为自己的领土。
然而,20世纪初,欧洲列强殖民主义的浪潮开始席卷东亚地区,日本逐渐崛起并开始对南海诸岛进行侵占。
1939年,日本发表了《南方海域增筑办法》公告,对包括南海在内的周边海域和岛屿进行了擅自使用和占领。
此后,二战爆发,日本战败后,南海诸岛的主权依然没有变化。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要求1946年,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华民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南海诸岛及其附属岛屿,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均为中国的领土。
这份声明也是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主权归属的最早公开宣言,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
近年来,一些国家对南海诸岛提出了主权要求,引起了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对中国的南海诸岛主权要求的仲裁,中国政府对此一改先前的“不接受、不参与”的态度,最后决定不认可仲裁并拒绝参加仲裁,并坚持通过与周边国家的谈判和协商解决争端。
2016年,国际法院(PCA)作出所谓的仲裁裁决,但中国政府坚持自己的主张并继续在南海诸岛进行建设和维护。
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国政府始终坚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南海问题,努力通过协商谈判来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中国与周边国家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开展海洋合作,为保护全球海洋生态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南海争端中国领土与海洋权益的争夺
南海争端中国领土与海洋权益的争夺中国南海拥有丰富的资源与战略地位,然而,这片海域也是世界上最复杂的领土争端之一。
南海争端涉及到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对领土和海洋权益的争夺,双方都将这片海域视为自己的核心利益,并坚称自己在南海拥有合法的主权。
本文将深入探讨南海争端的历史背景、相关国家的立场以及国际社会对此的看法。
一、历史背景南海争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殖民时期。
欧洲列强扩张势力,纷纷侵占了南海的一些岛屿,造成了南海地区的不稳定局势。
1947年,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
然而,随着二战的结束,周边国家开始对南海表现出了越来越大的兴趣,并对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地提出了领土要求。
近年来,南海争端再次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并成为南海地区的一个热点问题。
二、相关国家的立场1.中国中国坚持“南海诸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的立场,主张通过历史和国际法来支持这一主张。
中国声称在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地区有长期以来的历史控制,强调对南海诸岛拥有完整主权。
2.菲律宾菲律宾对南海拥有一些岛屿的主权要求,尤其是斯卡伯勒岛以及位于南沙群岛中的一些岛屿。
菲律宾争端从1946年开始,菲律宾认为这些岛屿是其独立前的领土。
3.越南越南也对南海拥有部分岛屿的主权要求,特别是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越南指出,它对这些岛屿拥有历史上的控制权,并强调国际法的支持。
4.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也对南海部分水域和岛屿提出主权要求,并参与南海的争夺。
三、国际社会的看法国际社会普遍呼吁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南海争端,并遵循国际法原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际社会解决类似争端的主要依据,鼓励各方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分歧。
然而,国际社会对南海争端的看法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支持中国的主权主张,认为中国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另一些国家则支持其他国家的领土要求,呼吁中国与周边国家共同解决争端,维护南海的和平与安全。
四、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南海争端,各国可以采取以下一些解决方案:1.通过外交对话,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理解,为解决分歧创造条件。
浅析南海主权争议
浅析南海主权争议【摘要】大约300万平方公里的南中国海,最近成为国际焦点。
这个亚太区域的磨心问题,不但是中国和东南亚多个国家之间的核心矛盾,也是东亚安全的首要问题,并且也是中美未来关系的一个大隐藏爆发点。
【关键词】南海主权;根源;争议;对策一、南海主权争议的历史根源(一)越南自宋朝脱离中国独立五代十国时中国四分五裂,越南也建立了割据政权。
宋朝皇帝赵匡胤逐个灭掉割据政权,但是两次攻打越南都反被越军击败,以后统一越南的计划就被无限期搁置。
越南就此取得事实独立。
中越南海主权争端,应该从越南独立算起。
(二)16世纪南海群岛成为越南统治区直到16世纪,越南政府为了扩大财政收入而成立黄沙队,负责打捞西沙群岛的沉船,在南海群岛建立了行政机构。
以后又在岛上设卡,对过往船只收税。
此后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无可争议地成为越南的统治区,并为当时东西方各国旅行家承认。
(三)二战后未定国界线惹争端二战期间,日本占领南海群岛。
战后,中国作为五大国,接管了日本占领区。
1947年,当时的国民政府内政部方域司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以未定国界线标绘了一条由11段断续线组成的线。
中共建政后,经大陆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同一位置上也标绘了这样一条线,而只是将11段断续线改为9段断续线。
“九段线”是中国大陆在南海海域国界线的一种叫法,这一条线通常也被称为传统疆界线,因其形状为“U”形,所以也被称为“U”形线。
目前,在南沙群岛中的岛屿与珊瑚礁,属于中国大陆控制的只有8个,台湾占2个,越南占29个,菲律宾8个、马来西亚8个,所谓的“九段线”已名存实亡,这或许就是今天南海主权争端的根源。
二、南海主权争议的三大层次(一)岛屿主权和附近海域的经济海域权由于南海被认为具有潜在的庞大石油储量,因此这个问题被大大放大。
人类的陆地开发目前已快达到极限,人类把开采地球资源眼光放在海洋上。
海洋面积占了地球表面的七成,因此大部分的地球资源,恐怕确实存在海底,石油资源其实只是其中之一。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复杂之海”其实并不复杂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国际能源危机的加剧,南海周边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动作频频,加上一些别有用心大国的搅局,使得南海形势变得更加波谲云诡。
中国人最早发现并开发了南海岛屿礁滩,从历史与法理的双重角度看,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远在秦汉时代,中国先民在南海就已经有了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
南海诸岛在唐代已列入中国版图。
明代也将南海纳入行政管辖。
二战中日本侵占南海诸岛,战后中国政府收回,并将其归入广东省管辖。
无论是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表述与行动,还是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情况,中国对于南海以及所属岛礁都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权益。
进入20世纪以来,世界主要国家出版的近200种地图集和权威百科全书,无不明确标明或承认,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在中国南海的传统海疆之内。
直到现在,很多岛屿的名字都印证了那段历史。
从地理上看,南海是一个半封闭海,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由马来西亚、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总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
南海岛屿大都狭小,其中最大者为东沙岛,面积约12平方公里。
西沙最大的永兴岛约1.85平方公里,而南沙最大的太平岛,也仅0.4平方公里。
中国1958年的《领海声明》、1992年的《领海及毗连区法》及有关“中国对南海诸岛及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主权”的外交声明为南海诸岛的归属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中国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九段线内沿陆地领海基线及符合条件的岛屿领海基线向外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以及最大不超过350海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及专属管辖权。
所谓九段线是我国在南海海域国界线的一种叫法。
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标绘了一条由11段断续线组成的未定国界线。
新中国成立后,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同一位置上也标绘了这样一条线,而只是将11段断续线改为9段断续线。
关于南海主权争端的国际法探讨_1
关于南海主权争端的国际法探讨关于南海主权争端的国际法探讨20世纪60年代后,伴随着南海油气资源的开发和其他竞争性活动的开展,中国和相关东南亚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的争议愈演愈烈。
加之美国、日本等大国相继染指南海,更让南海诸岛主权之争成为国际关系焦点。
本文将从国际法的角度审视主权取得的通用方式,客观分析南海诸岛主权之争。
一、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不容置疑的主权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是通过国际法上的先占取得,有先占事实和国际条约为据。
(一)先占国际法上领土的取得有先占、时效、征服、添附、割让等五种方式。
先占是国际上获得领土主权的通用法则,指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国家主权控制之下的领土的一种占取行为。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在南海诸岛问题上,满足了先占的要素,取得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1.发现和命名。
中国发现和命名南海诸岛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据《庄子·秋水》中记载“南方有鸟,其名为鹓雏,夫鹓雏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证明我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已发现南海。
东汉杨孚《异物志》中“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
”“涨海”即今天南海,说明当时我国的劳动人民在生产生活中了解了南海诸岛地形和自然特征。
这些史籍充分说明中国人民早在二千多年前,在生产实践和远洋航海中最早发现了这些岛屿礁滩,并予以命名。
2.开发经营与管辖。
远在秦汉时代,南海已成为重要的海上要道,我国劳动人民便在南海上从事大规模渔业生产活动和远洋航海。
南朝谢灵运在《武帝诔》中描述海军戍守南海的壮举,“虎骑骛隰,舟师涨海本文由收集整理”;唐宋以后,有些渔民还在此长期居住,并以渔业、捕捞和与生产经营为生;明朝海军多次通过南海下西洋,到达南亚和非洲东部;清代时期,我国渔民生活仍保留了在南海诸岛进行从事捕鱼、居住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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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2012 — 2013 学年第 2 学期期末考试论文题目简述中国对于南沙群岛主权的合法性课程名称国际公法课程号及课序号 12201040学号姓名班级提交时间简述中国对于南沙群岛主权的合法性摘要:自从上世纪60、70年代以来,南沙群岛问题持续升温,主要是由于南沙群岛资源和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面对其他国家多于南沙群岛主权的挑战,我国据理力争,保护主权和领土完整。
从历史角度看,中国最早发现并对南沙群岛进行了行政管辖;从现实来看,中国从未停止对于南沙群岛的主权伸张。
关键词:南沙群岛,主权,资源丰富,地理位置,合法性一.南海主权问题的含义南海是一个半封闭海,构成中国东南海域。
南沙诸岛由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四部分组成。
目前,东沙群岛位于中国台湾的管辖之下,西沙群岛归中国大陆管辖,中沙群岛基本位于水下。
南沙群岛情况最为复杂,因而引起了一系列纠纷。
围绕南沙群岛的国家主要有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越南、泰国和柬埔寨。
20世纪60至70年代左右,随着南沙群岛重要性的日益凸显,周边国家或多或少就南沙群岛的主权问题与中国发生摩擦乃至纠纷。
越南自1975年4月14日出兵占领南沙群岛的几个岛礁后,至今已陆续占据29个岛礁。
越南不仅在所占据的岛礁上驻有军队,建造各种军事设施,还建有起降场、雷达、气象站、卫星电视天线、灯塔等。
在2001年,越南甚至通过决议,计划在占据的南沙岛礁上建立地方政府以宣示主权。
菲律宾自1970年开始派兵占据南沙群岛的一些岛礁。
同越南一样,菲律宾也在占据的岛礁上驻扎军队,修建军事设施。
菲律宾军方、政府以及部分民众集资对南沙群岛第二大岛—中业岛进行了较大规模、较长时间的开发。
马来西亚武装占据南沙群岛的时间始于1983年。
马来西亚在弹丸礁建有军事据点,驻扎一支50人的守备部队,并建有飞机的滑行跑道。
南沙群岛最大的太平岛目前仍有中国台湾占据。
太平岛不仅面积最大,而且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堪称“南海心脏”。
太平岛位于西沙群岛西北部,距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守的西沙群岛约400海里,距台湾本岛的高雄市860海里,距离菲律宾苏比克湾基地约440海里,距马六甲海峡东口的新加坡仅540海里。
中国大陆现在世纪拥有南沙群岛的7个岛礁:渚碧礁、南薰礁、东门礁、赤瓜礁、永暑礁、华阳礁和美济礁。
这些岛礁大部分属于沙咀或暗礁,在高潮时有部分或全部淹在水下,故岛上建筑有些是以打在礁上的高跷柱为基础。
在永暑礁上设有收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委托建立的海洋观测站,在美济礁上设有渔船避风港等。
[1]二.南海主权问题的由来从时间上可以看出,南海主权纠纷主要是从上世纪60至70年代左右开始。
随着南沙群岛重要性的日益凸显,周边各国都企图从中分得一杯羹。
(一)资源丰富首先,南沙群岛拥有丰富的鱼类资源。
南沙群岛鱼的种类多,可谓世界上鱼品种最丰富的渔场之一。
而且捕鱼量也比较高,据调查显示,整个南中国海的鱼产量为3000万吨,年产值曾经约达30亿美元。
邻近的日本、朝鲜和中国台湾都是世界上鱼消费量最大的市场。
其次,南沙群岛鸟类资源十分丰富,因此鸟粪资源也相当可观,除了可作天然优质肥料外,还可以提炼出具有医学价值的咖啡因。
第三,也是相当重要的一点就是南沙群岛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
[2]除了含有大量的富钴结核、铁锰结核等传统金属矿产资源,南沙群岛还蕴藏有客观的非金属矿产资源,比如石油和天然气,被世人誉为“第二个北海油田”、“第二个波斯湾”。
随着近海石油钻探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石油天然气的开采利用率大幅调高,这也是为什么各国在20世界60、70年代以后纷纷将目光瞄准了南沙群岛。
据中国大陆地质部门预测,南海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24个沉积盆地,总面积约72万平方公里,油气储量约420亿吨。
南沙群岛附近海域分布有10个油气盆地,面积约41万平方公里,油气储量约350亿吨。
经济利益是国家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石油资源日益短缺,国际油价高居不下的国家背景下,南沙群岛自然被掀起滔天巨浪。
(二)地理位置优越南沙群岛海域北靠中国大陆,东邻太平洋,西望中南半岛,经马六甲海峡和巽他海峡与印度洋相连接,是联系印度洋与太平洋的交通枢纽。
南沙群岛因此具有极其重要的商业与战略价值,在平时它可以作为商船补给和临时避风场所,在战时亦可作为战舰的前进基地。
南海附近的航道也是重要的国际航道。
日本从中东进口的原油绝大部分要经由这条航道,如果航经南沙群岛的航线被切断,日本进口船只将不得不绕路澳大利亚,不仅大大延长航行时间,还会大幅提升运费价格。
[3]与此同时,日本出口到欧洲市场的货物转运和对东南亚的贸易,也主要是依赖途经南沙群岛的这些航道。
其次,南沙群岛处在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咽喉位置,扼守国际航道要冲,除了对我国发展海洋战略关系十分重要外,对其周边国家的国防、经济等方面的发展具有直接影响。
三.南沙群岛主权归属的国际法依据(一)领土的含义及重要性首先,国家领土是指地球上隶属于国家主权的特定部分。
领土是构成国家的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最高的并且通常是排他的权利的空间。
领土不可侵犯,《联合国宪章》第2条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与此同时,国家领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层领土。
[4]因此,南海周边某些国家在南沙群岛岛礁上驻扎军队、建立军事设施或者开发经营的行为是对我国领土主权的实质性侵犯,是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宗旨的。
我国原先不重视对于领空或领空主权的维护,但是一国对于另一国领海、领空或底层领土的侵犯都是对该国领土的侵犯。
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国家活动空间的扩大,应当积极主动的维护我国在南沙群岛的主权。
主权因为以领土为物质基础才具有现实性,领土主权一旦遭到破坏,一国的其他主权也就难以幸免,甚至于荡然无存。
(二)中国对于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的合法性中国依据“发现”、“先占”原则,取得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依据国际法,领土的获得方式主要有先占、时效、添附、征服和割让。
早在公元前2世纪汉武帝时,中国人民就开始在南海航行并发现了南沙群岛。
东汉的《异物志》、宋代的《梦梁录》、元代的《岛夷志略》、明代的《东西洋考》、《顺风相送》、清代的《海国闻见录》等众多史书都对该群岛的位置、岛礁分布情况及中国人民在其上的活动作了记载。
这充分证明我国人民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在生产实践和航海中发现了南沙群岛。
[5]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对南沙群岛及周边海域进行有效行政管辖的国家。
随着中国人民来到南沙群岛居住、生产、劳动,中国历代政府对这些群岛行使主权,进行行政管辖。
据史书记载,公元11世纪,北宋时代中国已派水师巡海至西沙群岛一带。
元代就有科学家到西沙群岛进行天文测量。
明清时代,已经明确地把西沙、南沙群岛列入中国疆域之内并将南沙群岛划归广东省琼州府万州管辖,定期派遣水师巡海防盗、开发经营。
近现代,中国政府一再重申对南沙群岛的主权,竖立石碑,派驻军队,并抗议和反击外来侵略。
1912年广东省政府宣布把南沙群岛划为海南岛崖县管辖。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南沙群岛落入日本人之手,但战后日本通过正式仪式将南沙群岛归还中国。
此后多年,没有任何国家对我国在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提出异议。
[6]并且,许多国家出版的地图和百科全书以及重要的国际会议的文件和决议也都确认了这一客观存才的事实。
比如在1912年英国海军部测绘局编印的《中国航海志》中,就多出载明了南沙群岛有中国人的足迹。
1956年出版的法国《拉鲁斯国际地图》不但用发文拼音表明西沙、南沙和东沙群岛的中国名称,还在各岛名称后注明属于中国。
1954年、1961年、1970年联邦德国出版的《世界大地图集》,1954年至1967年苏联出版的《世界地图集》也有类似表明。
此外,罗马尼亚、越南、日本等国也存在这相关记载。
由此可见,中国对于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这就使得以菲律宾为首的国家声称南沙群岛是“无主地”的说法不攻自破。
无主地不是无人居住的土地而是没有主权的土地。
首先,菲律宾声称的发现南沙群岛的日期比中国记载的发现之日要晚两千年;其次,中国从未放弃过对南沙群岛及其周围海域的主权。
中国不仅最早发现了南沙群岛,并对其实施了有限占领和行政管辖。
因此,菲律宾政府以“发现无主地”为借口,霸占我国南沙群岛及其海域是毫无法律依据的。
(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不能作为主张南沙群岛的国际法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每个国家领海的宽度为从基线量其不超过12海里,毗连区为从基线量起不超过24海里。
每个国家有权在领海以外拥有从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沿海国的大陆架通常是指从大陆海岸向外自然延伸,直至大陆坡的坡度平缓的海底区域,最远可延伸至350海里,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
因此,南海周边各国纷纷宣布实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并在此基础上,宣称对位于此区域内的部分南沙群岛拥有主权。
这就相当于是以海域边界来反推陆地归属,但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都是以边界的划定为基础的,只能是以陆地领土来划分海域。
而且,这种单方面侵占南沙群岛的行为无视了南海作为半封闭海域以及中国对南海拥有历史主权的事实。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不仅不能决定岛屿主权的归属,相反,它们的划定应以领土主权为基础,它们是领土主权派生出来的权利。
一国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划定,不能作为取消别国领土主权的依据。
因此,不管从历史事实还是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国对于南沙群岛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参考文献:[1]李金明.南海主权争端的现状.南海问题研究.2002,(1):53-56[2]肖倩.从国际法角度看南海诸岛主权归属.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06-03[3]李英,瞿彬彬.关于南海主权问题的国际法思考.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11(3):54-56[4]邵津.国际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99-108[5][6]曹树金,郭春琦.赤峰学院学报.2012,(2):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