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未满合同期辞退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劳务派遣合同期内,未经劳动者同意,用工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劳务派遣员工。
一、劳务派遣未满合同期辞退的处理方式1. 遵循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时,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2. 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无过错辞退劳务派遣员工,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 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员工在合同期未满被辞退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 劳动争议处理:如果劳务派遣员工对辞退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务派遣员工未满合同期自行离职的处理方式1. 提前通知:劳务派遣员工在离职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是试用期,则提前3日通知。
2. 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归还公司物品等。
3. 工资结算: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结算离职员工的工资,包括正常工资、加班费等。
4. 社会保险:离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应当依法转移。
总之,劳务派遣未满合同期辞退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处理,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劳务派遣员工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派遣合同解除劳动协议书5篇
派遣合同解除劳动协议书5篇篇1甲方(派遣公司):XX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乙方(员工):XXX,性别: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民族:X,住址: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派遣乙方到XXX公司(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乙方同意被派遣从事XXX岗位(工种)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用工单位的安排为准。
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用工单位指定的工作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工时的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在用工单位安排加班的,甲方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2.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甲方和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后执行。
四、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1. 甲方按照不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具体支付标准按照用工单位的规定执行。
2. 甲方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3.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公受伤、致残或死亡的,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协助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 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规定协助乙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劳动纪律和合同解除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3)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务派遣辞退合同6篇
劳务派遣辞退合同6篇篇1劳务派遣辞退合同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公司鉴于甲方已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将乙方派遣至甲方公司从事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劳务派遣关系。
为保障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终止原因1. 由于_______(具体终止原因),甲方决定终止与乙方的劳务派遣合同。
2. 乙方在此声明已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同意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
二、协商安排1. 终止日期: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日生效。
2. 终止福利: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依法支付乙方尚未结清的工资和福利费用。
3. 工作交接: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前协助甲方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并将相关工作文件和资料交接给甲方。
4. 保密义务: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和公司资料。
5. 遗留问题处理:若在劳务派遣关系终止后出现争议或问题,双方愿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双方均有权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三、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自愿离职双方在此确认未受到任何暴力、威胁、恐吓或非法限制。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_ 公司签署日期:_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本劳务派遣辞退合同经双方同意后达成并签署,自签署日期起生效。
如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异议或不明之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篇2劳务派遣辞退合同甲方: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乙方:____________(劳务派遣员工姓名)鉴于甲方需要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一项工作,为达到工作目标,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合同:一、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以劳务派遣形式参与公司的工作,完成特定任务。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三、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并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劳务派遣的合同解除与终止方式
VS
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如用工单位因违法经营等行为被吊销营业 执照,劳务派遣合同也随之终止。
劳动者主体资格丧失终止
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当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劳务派遣合同自动终止。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务派遣合同依法终止。
终止程序及注意事项
01
通知程序
合同终止前,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告知劳动者
02
合同终止情形与处理
合同期满终止
合同期满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 续签的,合同自动终止。
提前通知
在合同期满前,用工单位或劳务 派遣单位应提前通知对方,以便 做好合同终止的准备工作。
用工单位主体资格丧失终止
用工单位解散或破产
当用工单位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等原 因解散或破产时,劳务派遣合同自动终 止。
02
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而 非从劳务派遣之日起计算。
特殊情况下经济补偿与赔偿处理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 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协商一致的内容支付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
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组成仲裁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法院诉讼程序及要求
诉讼程序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审理和判决。
劳务派遣退工制度
劳务派遣退工制度劳务派遣退工制度一、背景劳务派遣是一种雇佣模式,即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由于劳务派遣涉及多方,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退工制度,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二、退工条件1. 自愿退工劳务派遣员工有权自愿退工,但需要提前向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双方同意。
2. 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期满,可视为合同到期退工。
在合同到期前,员工需要提前与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3. 合同解除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之间发生矛盾或不可调和的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三、退工程序1. 自愿退工1. 员工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退工原因、退工日期等。
2. 劳务派遣公司审核员工的退工申请,与用工单位进行协商并取得同意。
3. 劳务派遣公司向员工发出退工通知书,注明退工日期及相关事项。
4. 再次与用工单位协商处理员工的工作交接事宜。
5. 在退工日期之前,员工完成工作交接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合同到期1. 员工与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2. 如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退工。
3. 合同解除1. 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之间无法调解解决的纠纷,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2. 双方协商一致后,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共同处理员工的退工手续。
四、退工补偿1. 自愿退工自愿退工的员工不享受退工补偿。
2. 合同到期合同到期退工的员工不享受退工补偿,但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如年终奖金、带薪休假等。
3.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的员工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享受相应的退工补偿。
五、其他注意事项1. 劳务派遣员工在退工前需主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办理离职手续、交还工作物品等。
2. 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和员工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六、总结劳务派遣退工制度是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劳务派遣人员被辞退的补偿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被辞退的补偿规定(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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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员工开除
尊敬的XXX:
您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劳务派遣合同员工XXX的开除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除原因
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XXX在任职期间,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团队协作。
2. 工作能力不足:XXX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工作能力与岗位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无
法胜任本职工作。
3. 严重违反公司纪律:XXX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如泄露
公司机密、擅自使用公司财产等。
4. 与同事关系紧张:XXX与同事之间存在严重矛盾,导致团队氛围紧张,影响公
司整体形象。
二、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现决定与XXX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其劳务派遣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办理手续
1. XXX应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公司物品、办理离职交接等。
2. 请XXX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将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提交给公司。
四、其他事项
1. XXX在离职期间,如需咨询相关事宜,请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2. 如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提出
书面异议。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用人单位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关系近年来,劳务派遣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将某些员工派遣给劳务派遣公司,以降低用工成本和管理负担。
然而,在劳动关系方面,这种安排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
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当用人单位选择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时,是否可以被视为解除劳动关系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劳务派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本质区别。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将其员工借给劳务派遣公司执行特定的劳动任务。
而劳动关系是指雇佣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其直接雇佣的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在解除后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或者经济补偿。
然而,在用人单位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的情况下,并不能完全称之为“解除劳动关系”。
因为员工实际上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派遣期间与派遣公司建立了雇佣关系,而非与用人单位直接建立的劳动关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完全回避劳动关系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履行对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护义务,无论是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还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在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后,仍然需要履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工资、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同时,劳务派遣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障员工的权益。
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员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或劳务派遣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员工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终止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
而用人单位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的行为,一般不会被视为解除劳动关系,因为员工与派遣公司有着独立的劳动关系。
总结起来,用人单位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不属于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中断,而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但是,用人单位仍然有责任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确保其获得合法的劳动待遇。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3:劳务派遣工作的终止与解除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3:劳务派遣工作的终止与解除一、背景劳务派遣是一种雇佣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作为中介,在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之间进行连接和协调。
劳务派遣工作的终止与解除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并且涉及到双方的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等问题。
为了确保劳务派遣工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制定一套明确的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二、劳务派遣工作的终止1. 合同终止情况合同期满:劳务派遣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到达时自动终止;双方协商一致: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终止合同;解雇情况:派遣单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雇情况,解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同。
2. 终止程序1. 通知:派遣单位需要提前通知劳务派遣员工,明确终止合同的原因和终止日期,并依法向工会或员工代表发布通知;2. 协商: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需要进行协商,以确定解除合同事项,如工资支付、离职手续等;3. 办理离职手续:派遣单位需要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会保险的办理等;4. 解除合同: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可以解除合同。
3.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劳务派遣工作,将会面临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可能面临劳动争议的处理。
三、劳动关系解除1. 协商解除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商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务,如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解除等。
2. 经济补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派遣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 法律程序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可以诉诸法律程序。
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并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劳务派遣工作的解除问题。
四、劳务派遣管理的优势劳务派遣管理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和成本控制。
劳务派遣员工离职及解除合同规定
劳务派遣员工离职及解除合同规定1. 引言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雇主将劳动者派遣给用工单位从事工作,并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来管理和支付劳动者。
然而,当劳务派遣员工面临离职或解除合同的情况时,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本文将就劳务派遣员工离职及解除合同的规定进行探讨。
2. 劳务派遣员工的离职手续2.1 请提前通知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在离职之前应提前通知劳务派遣公司,以确保公司能够及时进行相应的安排和调整。
通常情况下,员工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劳务派遣公司,并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以便双方达成共识。
2.2 劳务派遣员工遵守解约条款劳务派遣员工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通常会约定一定的解约条款。
员工在离职时应遵守这些条款,如提前通知期限、违约金等。
如果员工未能遵守解约条款,可能会导致违约金的扣除或其他法律责任。
2.3 劳务派遣公司的处理流程劳务派遣公司在接到员工离职通知后,会进行相应的处理流程。
首先,公司会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和考虑。
然后,公司会与用工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员工的离职时间和过渡安排。
最后,公司会与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办理社保转移等。
3.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规定3.1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形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达到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劳动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其他根据法律或合同约定的情形。
3.2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程序劳务派遣公司应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具体日期。
员工在接到通知后,应与劳务派遣公司进行面谈,了解解除合同的具体事宜。
双方应协商解决员工离职后的工资结算、社保转移等相关事宜。
劳务派遣公司应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员工解除合同后的相关事宜,如过渡安排等。
4. 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劳务派遣员工在离职或解除合同时应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如:按照约定期限或法定期限享受经济补偿;享受法定年假和其他法定假期;办理社保关系转移证明;就业创业补贴等。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通知
尊敬的劳务派遣公司: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我方与贵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现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事宜,通知如下:一、解除原因1. 根据我方业务发展需要,对现有用工结构进行调整,导致原派遣岗位需求减少。
2. 部分派遣员工在岗位上表现不佳,无法满足我方工作要求。
3. 贵公司派遣的员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经多次警告无效。
4. 双方在劳务派遣过程中,沟通不畅,存在合作矛盾。
二、解除合同时间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双方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解除。
三、解除合同后的处理事宜1. 贵公司应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包括但不限于:(1)将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被派遣员工;(2)协助被派遣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工资、报销、社会保险等;(3)协助被派遣员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 被派遣员工在合同解除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执行。
3. 双方在合同解除后,应保持友好合作关系,相互支持、协助,共同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1. 本通知送达后,双方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办理相关事宜。
2. 如双方在解除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特此通知!敬请予以关注与配合。
顺祝商祺!甲方(派遣用工单位):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送达地址:_________乙方(劳务派遣公司):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送达地址: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劳务派遣人员合同解除或终止使用关系时的补偿方案
劳务派遣人员合同解除或终止使用关系时的补偿方案劳务派遣人员合同解除的补偿方案1.按国家标准补偿一、经济补偿它分为两类。
一类是解除,包括劳动者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况;另一类是终止。
这两类有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可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对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然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支付一定经济补偿。
一)有经济补偿的解除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⑧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的。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①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②劳动者抱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处置原工作,也不能处置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⑤用人单位依法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这四种情况,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医疗期的规定:《企业职工抱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479号)规定,企业职工因抱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截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流程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流程《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流程:一场有章可循的“分手”》劳务派遣,这个在现代职场日益常见的用工方式,就像一场特别的“恋爱”。
不过呢,就像恋人也有分手的时候,有时候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或者派遣公司也得解除合同。
今天就来唠唠这个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流程,那可真是大有讲究。
咱先说说从派遣员工自己的角度要解除合同的情况吧。
如果员工觉得这工作没干头,不想干了,那也不是拍拍屁股就能走的。
首先得提前通知,这就好比是你要跟小伙伴说“咱以后不一起玩了哈”得提前打个招呼一样。
按照规定呢,得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派遣单位。
如果是因为用工单位有过错,什么不发工资啦,工作环境像地狱啦(夸张了点啊),那这时就像受了委屈得找家长一样,可以把情况告知派遣单位,解除合同不需要等这三十日。
这时候,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就得好好协商解决员工离职后的后续问题,什么交接工作之类的。
说到这个交接工作,那可太逗了。
你得像交接传家宝一样,把你手头的工作、用的办公用品、知道的工作小秘密(当然是能合法交接的那种)都得清清楚楚地告诉接手的人。
有一回我看到一个朋友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他把自己手画的办公室人际关系“地图”都留下来了,就为了让下一个来的人少吃点“人际暗箭”,可搞笑也特别实在。
再从派遣单位的角度看,如果派遣单位想解除和员工的合同,得有正当理由,比如说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这就像你在一个多人玩的游戏里,一直违反游戏规则,那主持人不把你请出去才怪呢。
不过这也得有证据,可不能空口白牙说员工不行。
派遣单位得先通知员工,然后跟用工单位也得做好沟通,确保这个人员变动不会影响用工单位的正常运作。
用工单位要是觉得某个派遣员工不合适,想要换人,也得按照流程来。
不能说今天看不顺眼,明天就叫人走。
得先向派遣单位反映情况,让派遣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
在这整个过程当中啊,每一步都像是走棋子,都有它的路数,不然就容易乱套,搞出一连串的麻烦事儿。
总的来说呢,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虽然看起来有点麻烦,但就像交通规则是为了道路通畅一样,这个流程也是为了保障各方的权益,让大家能好聚好散,再去寻找下一个职场旅程的美好。
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双方应当按照以下补偿标准进行协商:
1.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限,通常为15至30天。
若违反约定,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
2.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对方经济补偿金。
具体金额应根据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服务期限、工作成果、劳动派遣公司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双方可以进行协商。
通常情况下,派遣员工在派遣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的,可按照每年工资的1至2个月为标准进行补偿。
3. 工资和待遇结清:解除劳动合派遣员工应当将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全部结清。
4. 停止派遣费用:派遣公司应停止向使用单位收取派遣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应根据各地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在解除劳动合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和协商,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并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解除通知
尊敬的[派遣员工姓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及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经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一致,现就您与贵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解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1. 贵公司因业务调整,部分岗位人员需求发生变化,经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决定对部分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2. 您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以下情况:(1)[具体原因,如:工作表现不佳、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2)[具体原因,如:不能胜任工作、无法满足岗位要求等]。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1. 本劳动合同自[解除日期]起解除。
2. 您的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务派遣公司将不再向您支付工资、奖金等费用。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贵公司应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1)按照您在贵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
四、离职手续办理1.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具体期限,如:3日内]到贵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2.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贵公司将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务派遣公司将协助您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手续。
五、其他事项1. 在离职期间,请您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我们及时联系您。
2.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贵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感谢您在贵公司工作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祝愿您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好的发展。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通知日期]。
员工劳务派遣合同解除通知
尊敬的[员工姓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劳务派遣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贵员工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进行如下通知:一、合同解除原因1. [具体原因],经我公司与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决定解除贵员工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
2. [如有其他原因],请参照以下内容:(1)[员工原因]:贵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经多次警告无效,现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原因]:因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业务调整需要,现决定对贵员工所在的岗位进行调整,经与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决定解除贵员工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
二、合同解除时间1. 本合同自[解除合同日期]起解除。
2. 贵员工应于[解除合同日期]前完成工作交接,并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三、离职待遇1. 贵员工在本合同解除前的工作年限,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经济补偿。
2. 贵员工在合同解除前,已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3. 贵员工在本合同解除前,如有未发放的工资、奖金等,公司将按照规定予以发放。
四、注意事项1. 请贵员工在接到本通知后,尽快与我公司人事部门联系,办理离职手续。
2. 办理离职手续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
3. 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如遇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人事部门沟通。
4. 请贵员工在合同解除后,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避免遗失。
5. 贵员工在合同解除后,如需咨询相关事宜,请通过正规渠道与我公司联系。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
公司名称:联系人:[人事部门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日期:[通知发出日期]。
劳务派遣辞退合同6篇
劳务派遣辞退合同6篇篇1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派遣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现因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甲方决定终止劳务派遣合同并辞退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鉴于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由于乙方存在特定情况,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解除该合同并辞退乙方。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此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
二、解雇原因及依据1. 乙方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3. 乙方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具体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三、双方权益1. 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务派遣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解除与乙方的劳务派遣合同并辞退乙方;2. 乙方应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包括完成工作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3. 乙方在被解雇后应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归还公司财物、交接工作等;4.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5.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解雇程序1. 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雇通知书,明确解雇原因及依据;2. 乙方应在接到解雇通知书后一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3. 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4. 如双方对解雇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解决。
五、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1. 乙方应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 乙方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相同或者类似的工作;3. 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除劳务派遣员工合同赔偿
在我国,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
然而,随着劳务派遣员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日益凸显,解除劳务派遣员工合同赔偿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将就解除劳务派遣员工合同赔偿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解除劳务派遣员工合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员工合同:1. 劳务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劳务派遣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劳务派遣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务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5. 劳务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6. 劳务派遣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劳务派遣员工合同赔偿标准1.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1)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相当于一天工资的经济补偿。
2. 额外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务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1)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2)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务派遣员工造成重大损害的,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三倍的赔偿金。
三、解除劳务派遣员工合同赔偿程序1. 劳务派遣员工提出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2. 用人单位确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务派遣员工的书面通知后,应当确认解除合同。
3. 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在确认解除合同后,应当向劳务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务派遣终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终止劳动合同一、劳务派遣的概念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及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就劳动服务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将所选用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一种劳动形式。
二、劳务派遣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等。
用工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同等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用工单位应当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而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劳务协议的基础上的。
因此,在解除劳务合同时,需要同时解除相应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
三、劳务派遣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务派遣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通知发出用工单位通知劳务派遣单位,要求解除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并将原因或事由告知劳务派遣单位。
2. 协商议定劳务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以及用工单位之间进行协商,协商内容包括合同解除事宜和赔偿等相关条款。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3. 相关手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按照劳务合同和劳务协议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通常包括到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相关注销手续或相关申报。
4. 赔偿金支付根据劳动法和目前劳务派遣政策的有关规定,用工单位在解除劳务合同时,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合同约定的劳务费,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务派遣员工支付赔偿金。
四、劳务派遣终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在劳务派遣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1. 同意解除合同在协商与用工单位解除合同时,劳务派遣员工应该注意事实情况,本着理性的态度与对方进行沟通,并有选择性考虑与对方协商合同解除的条件。
解除劳务派遣公司合同通知
尊敬的[劳务派遣公司名称]:您好!首先,感谢贵公司在过去的时间里对我公司员工[员工姓名]的派遣支持与配合。
在此,我公司特就[员工姓名]的劳务派遣合同解除事宜,向贵公司发出如下通知:一、解除原因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与我公司员工[员工姓名]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具体原因如下:1. [具体原因一,如:员工[员工姓名]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 [具体原因二,如:员工[员工姓名]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经公司研究决定,解除其劳务派遣合同。
]3. [具体原因三,如:员工[员工姓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公司决定解除其劳务派遣合同。
]二、解除程序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公司已依法向员工[员工姓名]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与其进行了充分沟通。
2. 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解除合同日期]。
3.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我公司已依法支付员工[员工姓名]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三、后续事宜1. 请贵公司于[解除合同日期]前,将员工[员工姓名]的工作交接至我公司指定人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请贵公司协助我公司办理员工[员工姓名]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手续。
3. 解除合同后,如员工[员工姓名]因工作原因需要继续派遣,请贵公司与我公司重新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感谢与希望在此,我公司对贵公司在过去的时间里给予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也希望贵公司能够继续支持我公司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优质、高效的劳务派遣服务。
请贵公司收到本通知后,尽快与我公司联系,共同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公司名称][通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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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篇一:用工单位如何合法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用工单位如何合法退回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XX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此前,虽然《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因被派遣劳动者有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但该条的目的是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没有专门规定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情形。
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机制的混乱,一方面由于缺乏法律规定而导致用工单位无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缺乏法律规定而导致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随意确定退回被派遣牙弓情形,这两种结果实际上都不利于劳务派遣市场的健康的发展以及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对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进一步完善了劳务派遣用工中的退回机制,明确了在哪些情况下用工单位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且还规定了在被派遣劳动者被退回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务派遣单位如何安置被退回劳动者的问题。
我们认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分别对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被退回、不得被退回的情形以及被退回后的安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不仅保证了被派遣劳动者不会随意被退回,而且被派遣劳动者被退回后的生活有了明确的保障。
一、劳务派遣员工退回的定义所谓劳务派遣员工退回,是指用工单位无权行使解除或者终止权,但因发生法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而由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返回给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来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一种做法。
二、劳务派遣员工能否随时被退回很多用工单位认为,劳务派遣的好处是可以让用工单位灵活用工,有工作时使用,没工作时随时退回。
那么,是不是可以随时退回劳务派遣员工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被派单位和派遣期限的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将派遣员工退回,对派遣单位来讲,是变更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行为,而劳动合同是不能单方面变更的。
因此,退回本身就是派遣单位的违约行为,是不被许可的。
其次,如果被派遣员工可以随时被退回,再由派遣单位支付大部分人都无法长期接受的最低工资,则法律规定的解雇保护、经济补偿金制度将被变相架空,派遣将成为规避法律、变相侵犯劳动者权利的便利渠道。
三、合法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的情形《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以前,《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对劳务派遣员工退回进行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从《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来看,用工单位在适用“退回机制”退回劳动者是有限制的,只限于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即:(1)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被派遣劳动者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被派遣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派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派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被派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由上述规定可以获悉,用人单位退回派遣员工的法定理由比解除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理由还要少,难度还要高。
因为解除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尚且有协商解除、过失性解除、无过失解除、裁员等四种,但在以上退回理由的规定中,不但没有协商解除和裁员,并且连无过失解除中的情势变更也排除了。
就此而言,对用工单位非常不利,加大了用工单位合理退回派遣员工的难度。
为此,在制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时,相关部门着重研究了合理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的其他情形,并以法律条文形式体现出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法》第65条的一种补充,进一步完善了劳务派遣用工中的退回机制,明确了在企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下,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同时,本条规定了在本条规定的情形下被退回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依据该退回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且规定被派遣员工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四、不得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的情形。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依据上述规定,如派遣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工伤、怀孕、患病在医疗期内等情形的,用工单位不得依据企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退回劳务派遣员工。
五、违法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的法律责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4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目前,《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已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可将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情形,如用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退回派遣员工,均属违法退回。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4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92条第2款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联法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定情形】《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责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4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篇二:先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又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篇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签订与管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签订与管理一、专题界定劳务派遣业务是一种新的使用劳动力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