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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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文号:赣府厅字〔2009〕161号发文日期: 2009年08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09〕97号)和省政府与国家林业局签订的责任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省是林业大省,林地面积达1.59亿亩,其中松林面积5700多万亩,约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5。2003年以来,全省先后有8个设区市、19个县(市、区)的48个乡(镇)出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累计发生面积10多万亩,病死松树近20万株,造成经济损失约50亿元。近几年来,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尤其是疫情开始从一般林区向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扩散蔓延。目前,庐山区松材线虫病疫点距庐山直线距离不足4公里,吉安县疫点距井冈山、信州区疫点距三清山直线距离均不足60公里,已对我省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和著名风景名胜区的森林景观和森林资源构成威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所面临防治工作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坚决有力、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抓好防治工作。
二、明确防治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按照预防为主、依法防治、合理区划、分类施策的总体思路,在全面做好预防和除治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庐山、井冈山、三清山等敏感区域外围疫点疫情的控制和根除,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严重扩散蔓延的势头,力争到2010年,全省疫病发生面积比2007年减少10%,疫区数量少于12个,疫点不再增加,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得到遏制;到2020年,全省疫区数量控制在8个以内,疫点总数量下降30%,其中重点除治区下降50%;到2030年,全省疫点总数量下降60%,其中重点除治区下降80%,疫情得到全面控制。
三、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体系。要加强疫情监测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建立监测制度,搞好技术培训,确定重点监测区域,扎实做好疫情普查工作。疫区及其相邻区域要以乡(镇)、林场为单位,定期进行普查,并设置固定监测点开展常年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未发生疫情的地区,要确定重点监测区域,抓好春秋两季普查工作,加强疫情日常监测和疑似松材线虫的病原检测,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监测工作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实行专群结合,群防群控,扩大监测覆盖面。发现不明原因的枯死松树,要立即取样检测,迅速排出或确定疫情。
四、实行分类施策和科学防治。要根据生态区位及功能,区划不同的松材线虫病预
防和除治区域,并分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将庐山、井冈山、三清山、龙虎山及其它具有重要生态和经济价值的区域划定为重点预防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行重点预防。对新发生或发生面积小、相对孤立的疫点,或地理位置重要、潜在威胁大的疫点,要作为重点除治区,采取一次性全面皆伐、块状皆伐或强度清除感病松树的措施,集中力量限期根除疫点。对一般除治区,要采用常年清除病死树和由外向内逐步实施更新改造的措施,降低病死树数量,压缩发生区范围。
五、努力加强防治能力建设。要加强各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充实必要的力量,提高松材线虫病防控能力。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检疫预灾和应急救灾能力建设,提高松材线虫病防治水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所有权主体分散的新情况,积极搞好信息、技术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采取进村入户、上山下乡等形式,开展松材线虫病检验检疫、防治技术和疫木安全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和知识,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群众防治松材线虫病实际操作技能。建立专家咨询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地为广大林农和其他森林经营者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级纠风、交通、铁路、民航、邮政、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检疫封锁工作。电力、电信、建设、经贸等部门、单位,使用松木包装材料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主动协助、积极配合森检机构做好检验检疫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松类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的检查,杜绝非法加工利用疫木的行为。要加强科学研究,科研部门应积极支持林业部门开展对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的攻关,不断提高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七、切实加大对防治工作的投入。各地要根据防治工作的需要,帮助解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疫情发生严重的地方,应设立防治专项资金,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创新松材线虫病防治投入机制,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强和完善松材线虫病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松材线虫病防治能力。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跟踪检查制度、专项审计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确保投资效益。
八、严格落实防治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对本地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政府主要领导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立健全以乡(镇)为疫情管理基本单位的组织形式,切实抓好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检疫封锁、疫区除治和疫木管理等各个环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按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拟定详细的松材线虫病防治计划,明确防治任务、目标、责任和技术措施,报同级政府批准后付诸实施。九、充
分调动群众参与防治工作的积极性。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有效的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的基础知识,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社会防治松材线虫病的责任意识。切实抓好组织发动,探索激励机制,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