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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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②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视不同情况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交下列材料:
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议申请书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企业承诺书等)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异议申请书》表格下载地址在本文头部处。
根据不同情形携带以上相应资料,向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