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股权管理中心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操作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股权管理中心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操作细则
第一章公司股权登记托管服务
一、公司股权登记托管手续:
1、公司在股权托管前,先填写《股权托管申请书》,然后与中心签订《股权托管协议书》。托管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托管,需向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1) 公司股权托管申请书;
(2)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含文本资料、磁盘资料);
(3)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经过工商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中心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并且在提交材料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中心根据公司提供的登记文件、资料建立股东档案。
二、股权质押登记办理手续:
股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应当向中心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3、借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
4、出质人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加盖董事会公章);
5、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出质人的证券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9、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心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后,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
三、分红派息办理手续:
分红派息是股份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分红派息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形式。股份公司自己或委托中心在指定的报刊上向社会发布分红派息通知;向中心提供经股东大会和主管机关审议通过的分红派息方案及全额分红派息资金,由中心根据托管的股东名册直接划入各股东的资金帐户
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同意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代理分红派息协议书;
5、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股本增减办理手续:
公司股本增减,包括增发、送配、回购、注销。由公司持股东大会决议和批准公司设立部门批准股本增减的文件等材料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新增股权的登记手续应提交的文件:
1、新增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
2、公司同意增发新股或配股的决议;
3、增发新股、配股的批准文件(指股份公司);
4、增发新股或配股方案;
5、新增股东名册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增资扩股登记托管协议书或代理股权配股协议书;
8、本所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增资变更以工商信息查询单为依据办理。
五、股权非交易性过户手续:
股权非交易性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行政划拨、司法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权变更。
(一)国有股权办理财产分割、行政划拨、司法判决等非交易过户,双方须提供下列文件:
1、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2、经办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3、交易双方的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股东大会决议;
4、证明司法判决的有效法律文凭件;
5、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自然人股东办理继承、赠与、财产分割、司法判决等非交易过户,当事人须提供下列文件: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
2、能够表达当事人继承、赠与、财产分割、司法判决有效的法律文件;
3、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心对当事人双方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确认后,分别予以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
六、股东账户查询、挂失、补办、变更、修改、销户手续:
应提交的文件:
(一) 法人股东(除账户挂失和补办外,均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原件,挂失和补办需本人)
1、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账户卡原件;
(二) 自然人股东(除帐户挂失和补办外,均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原件,挂失和补办需本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原件;
八、相关人员要求查询、冻结、解冻股权手续:
应提交的文件:
(一) 法人机构
1、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自然人
1、身份证原件
2、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三) 执法机构
1、相关执法机构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2、相关执法机构执行人员的工作证明
3、相关执法机构执行人员的身份证明;
4、依法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出具股权证明手续:
应提交的文件:
(一) 法人股东
1、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股东账户卡;
(二) 自然人股东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股东账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