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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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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决定》

苏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决定》(发稿时间:2010-3-8 15:43:20 阅读次数: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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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作为省委、省政府交给苏州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苏州实现发展新跨越的一次新的历史机遇,在目标定位上体现率先科学和谐发展,在思路理念上坚持“三农”与“三化”互动并进,在发展导向上突出富民强村,在组织保障上强化整体推进,在改革实践上注重完善政策制度和构建长效机制,以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突破,带动全局改革,促进全面发展,对全局工作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市已列为全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国家发

改委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联系点,国家发改委中澳管理项目四个试点城市(重庆、成都、苏州、嘉兴)之一。

为了切实巩固提高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开创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新局面,有力推动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三区三城”,全面提升苏州创新能力、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率先科学和谐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城乡一体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坚持以富民优先为导向,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制度创新为关键,以扩大内需为动力,以组织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推动“三农”与“三化”互动并进,使苏州既保持鱼米之乡优美的田园风光,又呈现先进和谐的现代文明,率先形成城乡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始终坚持富民优先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改革促进发展,发展成果由

人民共享,让广大农民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村繁荣和谐。

始终坚持制度创新原则。把改革创新贯穿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各个环节,加快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的导向机制、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动力机制、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运行机制和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合理、公平、效率、符合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始终坚持尊重实践原则。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只要是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改革,有利于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的创新,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都鼓励支持,放手放开,先行先试。

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加强改革的整体设计和系统安排,坚持改革与发展、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有机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有机统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统筹制定改革政策,全面协调改革进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有序系统地推进改革创新。

三、目标任务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既是紧迫的现实任务,也是实现率先科学和谐发展的战略选择,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

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到2020年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农村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12年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7年突破1万元的基础上,2012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1.5倍、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2017年突破2.5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村均集体经济收入在2007年突破300万元的基础上,2012年达到450万元;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到2012年高效农业面积占种养面积(不含粮油作物)比重达60%,高效农业种养面积中亩均效益5000元以上的占1/3;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基本并轨,城乡社会管理体系及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2010年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3%。

四、主要措施

1.更加注重城乡规划有机融合。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强化功能片区规划理念,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加快推进“居住向社区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优化城镇、工业、农业、居住、生态规划布局,进一步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使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园区更像园区,到2012年,镇村工业企业集中度达到80%以

上,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度达到50%左右。加强城乡体系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农业发展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水系规划的有机衔接,使之相互配套,形成一体。加快落实“四个百万亩”农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实现“水稻规模化、蔬菜设施化、水产标准化、营销现代化”。

2.更加注重提升城镇发展水平。坚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新市镇”理念,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小城镇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小城镇成为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载体。更加重视被撤并镇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优化整合和配置资源,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发展特色产业园和集中居住区,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按照现代社区型、集中居住型、整治改造型、生态自然型、古村保护型等五种类型,积极推进示范村和新社区建设。

3.更加注重创新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地方政府可预支拆旧复垦项目面积30%左右的周转指标,先期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区总面积3%的农业设施用地指标政策。认真落实村集体留用地政策,在规划时留出10%左右作为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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