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思维导图
斯尔教育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经济法
内容摘要
第四部分为模拟试题和答案解析,帮助考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这一部分 对于考生的备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总体来说,《斯尔教育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经济法》这本书内容全面、系统,既注重基础理论知 识的讲解,又注重实际应用和案例分析。通过学习本书,考生可以全面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 原则,理解各类经济法律制度,了解经济法的国际发展趋势和涉外法律规范,提高解题能力和应 试技巧,为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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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尔教育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经济法
读书笔记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目录分析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阅读感受 06 作者简介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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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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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考试
资格
经济法 考试
具有
教育
一部分
制度
经济
帮助
全面
提高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斯尔教育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经济法》是一本针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科目教材,旨在帮 助考生全面理解经济法知识,提高考试通过率。 本书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包括经济法的定义、历史沿革、 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以及经济法律关系等。这一部分对于建立经济法的学科体系和基础概念具有 重要意义,为后续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部分详细讲解了各类经济法律制度,包括企业法、公司法、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 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一部分内容丰富,紧贴实际,帮助考生全面理解经济法律制度 的各个方面,掌握实际操作中的法律规范和标准。 第三部分重点介绍了经济法中的一些特殊法律问题,如涉外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责任等。 这一部分对于拓宽考生的视野,了解经济法的国际发展趋势和涉外法律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
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章节框架】第一节法律基础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及其常委会——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地“地方”人省;省会、特区、较大方性法规大及其常委会的市(1+3)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划分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民事诉讼、仲裁与行政复议仲裁 民事诉讼行政复议适用 合同关系、财产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不平等主体审判制度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 合议(仲裁)庭组成 1名或3名 3名以上单数 回避制度 √ √ √ 开庭 √ √ ×(书面审查) 公开 × √ 级别管辖 × √ 地域管辖 × √判决书(调解书、裁决)的生效裁决:作出 调解书:签收一审:送达15日不上诉二审:作出送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节内容回顾】第三节法律责任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不得约定限不满3个月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无固定期限区分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适用条件性质支付主体经济补偿金(1)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2)劳动者无过错法定(不以过错为条件,无惩罚性)用人单位违约金(1)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2)劳动合同中有违约补偿约定约定(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法定或约定(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二者之一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商事仲裁劳动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先裁后审)收费××地域管辖×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必须有书面仲裁协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开庭√√公开×√回避√√和解与调解√√裁决生终局裁决:作出之日起效非终局裁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强制执√√行【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适用范围性别 退休年龄 一般情况男 60 女 50 女干部55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 男 55 女 45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女45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年)本单位工作年限(年) 享受医疗期(月)累计计算期(月)<10 <5 3 6 医疗期×2≥5 6 12≥10<5 6 12医疗期+6 ≥5<10 9 15≥10<15 12 18≥15<20 18 24≥2024 30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待遇医疗期停工留薪期适用范围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期间根据总工作年限及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12个月+12个月工资待遇当地最低工资的80%不变期满后未康复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合同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合同解除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合同1~4级不得解除;5、6级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7~10级合同期满或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缴费期限(年)领取期限(月)≥1<5 12≥5<10 18≥1024五险相关内容总结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单位缴费20% 6%规定比例2%不超过1%个人缴费8% 2% - 1% -计入个人账户个人部分单位缴费的30%+个人缴费部分领取条件达退休年定点医院、目录因工受伤、缴费满1年;非生产、流产(支付条件)龄缴费满15年内;区间内、按比例致残、死亡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登记想求职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应缴社会保险费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主管及责任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1天突破注会经济法(2022)
第十一章反垄 断法律制度
5
第十二章涉外 经济法律制度
作者介绍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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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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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分析
学习计划表
每日计划说明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 理
01
第二章基本 民事法律制 度
02
第三章物权 法律制度
03
第四章合同 法律制度04第五章合伙 企 Nhomakorabea法律制 度
06
第七章证券 法律制度
05
第六章公司 法律制度
1
第八章企业破 产法律制度
第九章票据与 2
支付结算法律 制度
3 第十章企业国
有资产法律制 度
21天突破注会经济法(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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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科
结算
老师
学员
破产
法律
支付
经济法
考试
书 制度
票据
天突
企业
计划表
基本原理 民事法律
物权
合同
内容摘要
如何高效拿下注会?选对老师是关键!主编李彬老师一次性通过6科注会,累计带出101位一年过6科学员! 考霸老师更懂考试!书中传授高效学习方法,没有废话,只有重点,学练同步!让你备考注会更轻松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思维导图
1年
海上运输赔偿、海损分摊、海上拖航+1
除人寿外其他保险,被保险人、受益人
请求给付保险金,知道保险事故日+2年
2年
特殊规定
商业责任险,自被保险人对第三 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日起算
五
4年
国际货物买卖、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4年
5年
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受益人请求给 付保险金,知道保险事故日+5年
定义
中止发生或存续在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内, 自中止事由消除之日满6个月时效期满
民事诉讼范围且办理法定手续
公开审理
公开姓名、案由、时间、地点
公开审理原则
不公开审理
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法律规定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
商业秘密,离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 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民事案件
发回重审
当事人多
七
不适用情形
起诉时被告失踪
国家、社会利益
简易程序
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撤销判决 其他
民事诉讼时效期3年,另有规定除外
债务分期履行,自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一般规定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法定代理人 请求权,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未成年人遭性侵,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起算
自受到侵害之日20年,法院不保护,特殊情况可延期
期间确定
20年最长诉讼时效不发生中止、中断,可延长 3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适用中断、中止
可采用试听传输技术开庭
简易之处
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记录
法院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口信、传真传唤 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 程序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转简易程序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思维导图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前提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ó~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种类
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自然人
种类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律关系的体
国家
法律关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能力
物
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法律基本概念
法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体系 法律渊源 法律规范
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ÿ意志的体现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规范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规范
法是调整人的行~和社会关系的行~规范
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ò者的权利和义ó的规范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刑法
行政法
民商法
经济法
电子合\的履行
按份之债和à带之债
\时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履行中的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O安抗辩权
情势Ø更
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P该债权有关的 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务人的债权þ到期
债务人的债权O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代位权诉讼中的体及管辖
独立物权P从物权
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含义
种类法定,即O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O承认的物权 内容法定,即O得创设P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物权法定原则的效力
行~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 物权,该物权创设行~无效
行~人设定P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无效
2017.CPA《经济法》电子版思维导图(8.28完结)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
单方、多方法律行为
有偿、无偿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负担、处分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要工、不要式法律行 为
主、从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与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构成要素:当事人、 意思表示、标的
生效要件:1、行为 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为能力 形式要件:1口头、2 书面、3、推定、4、 沉默
乘人之危所为的
特征(3):客观危 难境地、故意、严重 损害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 益
违反“法律”或社会 公共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目的的
2-1.1
概述(又称:相对无效的 民事行为) 特点(3):撤销前已生效、 撤销权人为之、效果不同、 行使时间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 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种类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 为 撤销权
代理制度
代理与传达:传达人不 进行意思表示、可以不 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身 分行为
授权不明,被代理人承 提民事责任+代理人连 带
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权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规 法律 渊源 (5) 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大及 常委会
调整人的行为和社 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部门规章 确定社会关系参加 者的权利和义务的 规范 具体规定权利、义 务和法律后果 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各部、委、人行、 审计署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受欺诈而为的
构成条件(4):具 体、故意、作出意思 表示、因果
区分:不损害国家— —可变更、可撤销合 同 损害国家利益/单方 民事行为——属于无 效民事行为 区分:不损害国家— —可变更、可撤销合 同
2018.CPA《经济法》电子版思维导图
期限
居住:70Y、工业 (教育、综合): 50Y、商旅娱:40Y
转让:出让合同规 定—已使用
终止(收回)
公共利益、规划、届 满、报废与迁移
3-5.1
概述
(3类):抵押权、 质权、留置权 (法定) 特征(3) 从属性、附条件 性、优先受偿性 主债权消灭、担 保物权实现、债 权人放弃 注:第三人+未书 面同意——不再 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可动产抵 押 未经登记,不得 对抗善意第三人 确定:届满债权 未实现、破产、 约定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
单方、多方法律行为
有偿、无偿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负担、处分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要工、不要式法律行 为
主、从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与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构成要素:当事人、 意思表示、标的
生效要件:1、行为 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为能力 形式要件:1口头、2 书面、3、推定、4、 沉默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规 法律 渊源 (5) 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大及 常委会
调整人的行为和社 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部门规章 确定社会关系参加 者的权利和义务的 规范 具体规定权利、义 务和法律后果 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各部、委、人行、 审计署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法 律 的 基 本 概 念
法律规范的概念与 特征
规定主体的行为模 式,可重复适用性 和适用的普遍性
可操作性强,确定 性程度高
法 律 的 基 本 概 念
司法解释
最高法、最高检
宪法及宪法相关 法
刑事法 授权性规范和义务 性规范 法律 规范 法律规范的种类 强制性规范和任意 性规范 法律 体系 (7) 行政法
《202x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笔记思维导图:经济法 》读书笔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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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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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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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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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定位笔记
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这是《202x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笔记思维导图: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保障法·知识产权 法》的读书笔记模板,可以替换为自己的心得。
精彩摘录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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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包括两套速记笔记,前后关联,双重记忆。1.思维导图笔记·命题重点提炼总结·思维导图化笔记整 理·体系化关联速记·关键词联想填空·精练语言,适合背诵·相关法条定位标注。2.考点定位笔记·与思维导 图前后呼应·快速定位考点位置·命题重点内容拓展,速记笔记总结·扫码关键词填空,边练边记。
目录分析
1
作者介绍
同名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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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法考笔记思维导图:经济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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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命题
定位
环境
思维
关键词
法 劳动
考试
笔记
考点 资源
考点
资源
笔记
框架图
环境
经济法
保障法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注会经济法思维导图
【考点一】法律规范【考点二】法律渊源【考点三】法律关系【考点四】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考点五】民事法律行为【考点六】物权概述【考点七】物权变动【考点八】所有权【考点九】建设用地使用权【考点十】担保物权——抵押权【考点十一】担保物权——质权【考点十二】担保物权——留置【考点十三】合同基本理论【考点十四】合同的订立【考点十五】合同的履行【考点十六】合同的担保——保证【考点十七】合同的担保——定金【考点十八】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考点十九】违约责任【考点二十一】赠与合同【考点二十二】借款合同【考点二十四】融资租赁合同【考点二十五】承揽合同【考点二十六】建设工程合同【考点二十八】技术合同【考点二十九】合伙企业的设立【考点三十】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份额【考点三十一】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考点三十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考点三十三】入伙与退伙、解散【考点三十四】公司法人资格【考点三十五】股东出资【考点三十六】股东权保护【考点三十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与义务【考点三十八】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考点三十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考点四十】股份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考点四十一】股份转让限制【考点四十二】特殊类型公司【考点四十三】其他【考点四十四】信息披露【考点四十五】非上市公众公司【考点四十六】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创业板发行程序【考点四十七】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考点四十八】优先股发行【考点四十九】债券发行【考点五十】股票上市与交易【考点五十一】上市公司收购【考点五十二】重大资产重组【考点五十三】证券欺诈的责任1——虚假陈述【考点五十四】证券欺诈的责任2——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考点五十五】证券欺诈的责任3——操纵市场【考点五十六】破产法概述【考点五十七】破产申请与受理【考点五十八】破产管理人【考点五十九】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收回【考点六十】债务人财产2——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考点六十一】债务人财产3——取回权【考点六十二】债务人财产4——抵销权【考点六十三】债权申报【考点六十四】债权人会议【考点六十五】重整、和解【考点六十六】破产财产清偿顺序【考点六十七】银行结算账户【考点六十八】票据行为与票据权利取得【考点六十九】票据权利行使与救济【考点七十】票据伪造、变造【考点七十一】票据抗辩【考点七十二】汇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相对必要记载事项①付款日期。
CPA注会会计思维导图
目 录 总 论/002 存 货/008 固定资产/010 无形资产/014 投资性房地产/016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018 资产减值/024 负 债/026 职工薪酬/028 股份支付/030 借款费用/034 或有事项/036 金融工具/038 租 赁/046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使用指南/001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 所有者权益/058 收入、费用和利润/060 政府补助/070 所得税/07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078 债务重组/082 外币折算/086 财务报告/090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和差错更正/094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096 企业合并/098 合并财务报表/100 每股收益/110 公允价值计量/114 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116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总 结/118使用指南新新增内容变变动内容背记内容关键词句提示性、拓展性内容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相同或相似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收益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➁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时的限额限制➂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费用 对销售商品承担的保修义务确认预计负债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斯维导图·会、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等非财务绩效的投资理念和评价标准1)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2)碳披露项目(CDP)3)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4)《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性披露准则》、SASB 和IIRC 的整合的环境维度 主要披露上市公司在排放物、资源使用、环境及天然资源,以及气候变化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并体现企业对于环境风险的管理和应对能力的社会维度 主要披露上市公司在员工权益和发展、供应链管理、客户权益保护、社区发展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并以体现企业社会风险管理能力的企业员工伤亡、客户投诉数量、贪污诉斯维导图·会1)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归集2)报批后➁盘盈 冲减管理费用➀盘亏a.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 计入管理费用,且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b.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 计入营业外支出,无须将进项税额转出c.保险赔款或责任人赔款 计入其他应收款判断进一步加工为产品的原材料是否减值➀产品是否发生减值 a.未减值 相关材料未减值b.减值 原材料是否减值➁计算原材料是否减值c.有合同部分和无合同部分应分别计算减值,不能合并汇总抵销Ⅰ.有合同部分 按照合同价格来确认Ⅱ.无合同部分 按照市场售价来确认a.原材料成本(题干信息)b.原材料可变现净值=产品售价-产品销售税费-进一步加工成本这里的销售费用不仅包括销售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增量成本,还应包括企业将在销售存货过程中必须发生的、除增量成本以外的其他成本,如销售门店发生的水电、摊销等费用斯维导图·会➀核算科目:预计负债(现值)借:固定资产 贷:预计负债等(弃置费用现值)借:财务费用 贷:预计负债(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➁ 后续计量:按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提预计负债的利息,并计入财务费用12➁与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计入管理费用➂与销售部门相关:计入销售费用3)费用化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➁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➂更新改造期间的固定资产➃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➄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1)以下情况不需要计提折旧2)方法➀初始投资成本=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审计费、评估费、法律服务费等)➁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1)初始计量2)后续计量 (权益法)➀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比大于不调;小于调,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➁ 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a. 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当期投资损益b. 投资时点在期中 注意题干是否分段给出被投资方利润,以及是否提示“被投资方利润均匀实现”c.购买日被投资方净资产账面价值≠公允价值Ⅰ.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Ⅱ.存货评估增值调整后净利润=被投资方账面净利润-评估增值金额×对外出售比例Ⅲ.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调整后净利润= 被投资方账面净利润-评估增值金额/预计剩余使用年限(增值部分本期折旧)d.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发生的a.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b.通过参与相关活动享有可变回报c.有能力运用权力影响回报金额(3)对子公司投资 对被投资单位施加控制Ⅰ.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Ⅱ.持有期间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至留存收益b.原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a.原投资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➁原投资类别➀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公允价值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进行比较,初始投资成本大不调,初始投资成本小调整当期营业外收入2)后续计量 (权益法)➆超额亏损➂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金额,而非确认投资收益➃被投资方实现其他综合收益 按照持股比例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着重关注其能否重分类进损益➄被投资方实现其他权益变动 按照持股比例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➅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且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后续计量 (成本法)➁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且一经计提不得转回➀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损益a. 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次交易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时形成的商誉b.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冲减留存收益➀同控3)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➁非同控 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公允价值➂购买日之前因权益法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暂不作处理➀处置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处置部分收到价款-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成本法转为权益法➁剩余部分 (追溯调整 为权益法)a.成本2) 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成本法a.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公允价值➁非同控b.原投资类别·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持有期间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至留存收益Ⅱ.原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Ⅰ.原投资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➀同控d.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a.不产生合并损益,也不产生新的商誉b. 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次交易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时形成的商誉c.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冲减留存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借方差额: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贷方差额: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➁ 1)权益法→权益法相关“内含商誉”的结转应当比照投资方直接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并将股权稀释影响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图·会斯维导图·会2)可转换债券a.负债成分价值:债券的面值和利息进行折现(应付债券)b.权益成分价值:发行价格-负债成分公允价值(其他权益工具)c.交易费用按照各自公允价值相对比例进行分摊➀初始确认a.转股日负债成分的账面价值+权益成分的账面价值-股本b.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➁转股时1)一般债券➀分期付息到期还本a.发行价格=本金复利现值+利息年金现值b.发行价格与面值差额记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Ⅰ.财务费用=摊余成本×实际利率Ⅱ.应付利息=面值×票面利率c.利息d.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财务费用-应付利息➁到期一次还本付息a.发行价格=本金和利息复利现值c.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财务费用Ⅰ.财务费用=摊余成本×实际利率Ⅱ.“应付债券——应计利息”=面值×票面利率b.利息2)股票股利➀宣告时:无须会计处理借:利润分配 贷:股本➁发放时1)现金股利➁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 不应确认负债,但应在附注中披露➀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可行权日后 不调整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实质为权益,采用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计量,无须考虑后续变动的影响)行权日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授予日➀收到认股款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➁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借:库存股贷:其他应付款2)等待期➀确认成本费用 处理同权益结算股份支付➁ 分派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a.现金股利可撤销Ⅰ.可收回或可冲抵回购款Ⅱ.未来可解锁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股Ⅲ.未来不可解锁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付股利b.现金股利不可撤销Ⅰ.不可收回或不可冲抵回购款Ⅱ.未来可解锁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Ⅲ.未来不可解锁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股利3)解锁日➁需回购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➀不需回购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股会履行合同的成本与未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较低者➀增量成本 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➁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a.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b.预计亏损超过减值损失,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➀存在标的资产➁不存在标的资产 亏损合同满足确认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不同情形会计处理➀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➁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➂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➀ 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➁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企业承担重组义务的条件(同时满足)a.自愿/强制遣散费(执行职工薪酬准则)b.租赁费撤销(执行或有事项准则)➀直接支出(确认负债金额)a.自愿/强制遣散费:管理费用➁对利润/损益影响➀ 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已根据当时情况合理预计 当期实际损失与预计金额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➁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可以合理预计但未合理预计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➂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无法合理预计 在损失实际发生的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实际发生金额与已计提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2)保修期结束时,将原已计提的与产品质量保证有关的“预计负债”科目余额冲销3)已计提预计负债的产品,如企业不再生产,在相应产品质保期满后,应将原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科目余额冲销1)计提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预计负债变金融资产会计处理a.处置价款与处置当天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b.持有期间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➂处置➀初始计量 入账价值(成本)=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2)其他债权投资a.以摊余成本计量实际利息收益,计入投资收益b.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c.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➁后续计量a. 确认的股利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b.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➁后续计量a.处置价款与处置当天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b.持有期间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➂处置➀初始计量 入账价值(成本)=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a.入账价值(成本)=公允价值b.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➀初始计量a.确认的股利或利息收益,计入投资收益b.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余额)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➁后续计量➂处置 处置价款与处置当天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4)交易性金融资产b.若涉及提前处置,相关差额计入投资收益➂➀初始计量 入账价值(成本)=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1)债权投资➁坏账准备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预计负债整个存续期摊余成本×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a.损失确认范围:未来12个月b.利息收入:账面余额(未扣除减值)×实际利率未显著增加a.损失确认范围:整个存续期b.利息收入:账面余额(未扣除减值)×实际利率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a.损失确认范围:整个存续期b.利息收入: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实际利率发生信用减值 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会计处理,不得采用简化处理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企业可以分别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作出不同的会计政策选择,采用简化模型或三阶段模型进行处理1)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满足终止确认的规定➀个别报表➁合并报表1)确定适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规定的报告主体层面➀已经终止 确认终止➁未终止 下一步3)确定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权利是否终止➀企业将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➁ 企业保留了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承担了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合同义务4) 判断企业是否转移金融资产➀转移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终止确认➁保留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继续确认➂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第(6)步5) 分析所转移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➀保留 继续涉入➁未保留 终止确认6)分析企业是否保留控制➁整体终止确认 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情形2) 确定金融资产是部分还是整体适用终止确认原则a.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例如:本金部分或利息部分等)b.与全部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例如转让90%)c. 与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例如本金或利息的90%)➀部分终止确认➀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➁因转移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➂该金融负债与被转移的金融资产分别确认和计量,不得相互抵销 损益金额的确认 因转移收到的对价-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a.继续涉入资产Ⅰ.按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和担保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确认Ⅱ.担保金额:企业收到的对价中,将可能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b.继续涉入负债Ⅰ.按照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之和确认Ⅱ.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提供担保而收取的费用但指定为“损”,(包括组成部分)、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包括组成部分)、斯维导图·会➁客户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 客户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3)使用权的控制➀客户有权获得因使用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a.企业应当在约定的客户权利范围内考虑其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例如:汽车在特定区域或特定里程使用产生的经济利益b. 若合同规定客户应向资产供应方或另一方支付因使用资产所产生的部分现金流量作为对价,该条款不影响客户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例如:客户因使用零售区域向供应方支付零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对价租赁的分拆与合并➀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➁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➂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2)合并(满足其一)a.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b.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➁单独租赁判断(同时符合)(1)分拆➂承租人 简化处理,承租人可以选择是否分拆➃出租人 应当分拆a.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b.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➀适用情形1)初始计量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Ⅲ.承租人合理确定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Ⅳ.承租人合理确定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Ⅴ.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应支付的款项Ⅰ.固定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Ⅱ.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计入租赁负债初始计量 市场比率或指数数值变动导致的价格变动,例如与消费者价格指数挂钩的款项、与基准利率挂钩的款项、为反映市场租金费率变化而变动的款项等·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承租人源自租赁资产的绩效、租赁资产的使用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纳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中a.按成本计量=租赁负债+预付租金+初始直接费用+复原费等b.成本构成Ⅰ.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Ⅱ.预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Ⅲ.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Ⅳ.拆卸、移除、复原租赁资产等成本区分: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c.取得使用权资产时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2)后续计量➀租赁负债b.重新计量a.计量基础Ⅲ. 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Ⅰ.按照周期性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同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Ⅱ.支付租赁付款额,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借:财务费用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等a.计量基础 成本模式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➁使用权资产Ⅰ.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Ⅱ.通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b.折旧借:管理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Ⅰ.计入资产减值损失Ⅱ. 该减值一经计提不得转回,承租人按扣除减值损失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c.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Ⅰ.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期缩短至1年以内,企业不得改按短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或追溯Ⅱ. 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即使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也不属于短期租赁➁不属于短期租赁的情形➀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1)短期租赁➀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➁常见低价值资产 平板电脑、普通办公家具、电话➂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承租人已经或预期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2)低价值资产租赁3)租赁变更a.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合同调整后的金额相当➀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同时满足)a.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租赁变更➁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b.会计处理Ⅰ. 采用变更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Ⅱ.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 调整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损益)Ⅲ.其他情形 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1)出租人应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a.租赁开始日可能早于租赁期开始日b.租赁开始日也可能与租赁期开始日重合➂ 租赁开始日(出租人)与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2)租赁开始日➃租赁开始日后,除非发生租赁变更,出租人无须对租赁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➁经营租赁 除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3)分类➀融资租赁a.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b.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且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c.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75%以上)d.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90%以上)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1)初始计量➂租赁保证金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a.收到时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b.以保证金抵作租金时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c.没收保证金➁应收融资租赁款a.以租赁投资净额为入账价值Ⅰ.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和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Ⅱ.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Ⅲ.承租人合理确定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Ⅳ.承租人合理确定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所需支付的款项Ⅴ.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c.租赁收款额b.➀ 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相关损益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贷: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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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节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目录分析
内容提要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 制度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 制度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
1
第八章企业破 产法律制度
第九章票据与 2
支付结算法律 制度
3 第十章企业国
有资产法律制 度
4
第十一章反垄 断法律制度
5
第十二章涉外 经济法律制度
内容摘要
本书是专门针对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科目而编写的同步辅导用书。《经济法》作为注 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应用性较强,考试时注重考核考生对相关法律具体规定的把握,以及考生对法律知识的 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学习时,考生应注意紧紧围绕考试大纲的范围,全面学习,循序渐进,通过多做练习,深 化对法律的认识,做到有的放矢。《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用教材经济法图解版》以注册会计师考 试委员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为依据,并充分结合该学科的学习特点,以经济法学科的理论 知识体系为基础,将各章节的考点提炼出来,并通过具有逻辑性的表格形式全面展示考试内容,帮助考生从纷繁 冗杂的文字叙述中摆脱出来,轻松且条理清晰地把握经济法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第一节法律基本概念 第二节法律关系 第三节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思维导图(打印版)
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罚款50万元以下罚款不正当方式获得正当方式获得,违约向他人泄露同一产业存在竞争企业之间同一产业不同经济阶段且有买卖关系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为提高中小经营者效率,增强竞争力的因经济不景气,缓解销售量的为保障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既遂未遂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经营者能够证明有利影响大于不理影响或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商品在地区间自由流通招投标行为中的垄断排至或限制外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虚假表示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保密性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清偿债务、转产、歇业两个或以上的经营者以联合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设备或限制开发新技术、产品联合抵制交易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并非以限制竞争为目的,或未某种公共利益具体情形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改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先关市场的竞争状况控制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其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度一个经营者市场份额达到1/2的1两个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达2/3的2三个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达3/4的3企业通过并购、兼并等方式形成的企业间的资产、营业和人员的集中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的方式取得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取得控制权或能够施加决定性影响事先申报制度经营者集中具有或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应当禁止例外行政机关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强制交易地区封锁强制经营者实施危害竞争的垄断行为制定含有限制竞争内容的行政法规、行政命令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民事赔偿责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与知名商标相混淆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冒用质量标志和产地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佣金和折扣,满足明示方式和如实入账,不是贿赂主要是借助广告的宣传行为广告主在知或应知情况下,承担责任社会团体推荐商品,承担连带责任商业秘密特征方式不属于的谎称有奖或让内定人员中奖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概念分类情形豁免法律责任认定因素推定要件概念情形申请审查决定复议前置行为主体行为方式法律责任经营性垄断行政性垄断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招投标中非法串通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诋毁商业信誉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损失额难以计算的,赔偿额=利润+费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3,有的经营者不足1/10的,不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竞争法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生产者县级以上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召回主管人员记大过以上一般情形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赔偿广告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姓名或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市场准入制度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主动与强制相结合召回主体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10倍赔偿金一般行政责任行政首长引咎辞职无过错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不存在的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过错推定责任既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追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追偿诉讼时效2年赔偿+撤销资格+连带连带责任人身财产明码标价发票不合格商品,不存在三包的顺序问题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展销会i 期间只能向销售者追偿展销会结束,违约责任可以向举办人、销售者追偿展销会结束,侵权责任可以向举办人、销售者和生产者追偿虚假广告补偿性赔付欺诈行为1倍惩罚性赔偿对食源性疾病、视频污染及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实施机构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生产经营中食品召回制度对食品广告的监管惩罚性赔偿制度虚假广告的责任出租人的责任推荐保证人的责任政府责任由产品的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不能直接要求生产者承担对已告知的下次,销售者可以免责指因产品缺陷引起的赔偿责任生产者责任免责事由销售者责任损害赔偿产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责任社会团体对质量承诺、保证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取赔偿权结社权获得相关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提供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义务出具凭证单据的义务履行三包的义务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理规定的义务途径特定规则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赔偿数额视频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控制法律责任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责任其他机构法律责任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法确认无法偿还超过2年未归还合同约定到期未归还董监高和信贷业务员及其近亲属禁止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呆账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危及存款人利益对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存款人利益,恢复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能力由中国银监会作出最长不超过2年限制董高和直接责任人员出境限制董高和直接责任人员转移财产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清算费用→职工债权→存款本金和利息→税款→破产债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申请司法机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银监会审批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和不超过总行60%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但可作为诉讼主体以担保贷款为原则,信用贷款为例外关系人贷款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不良贷款条件目的程序措施原因商业银行破产须经银监会同意,且清算组有银监会代表清算顺序受银监会的行政监督管理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强制整改促成机构重组冻结账户组织形式分支机构贷款法律制度接管破产法律责任对象监督管理措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法超额累进税率法律法规纳税人可延期,扣缴义务人不得不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逾期未申报的申报计税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冻结扣押查封生活必需品单价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通知银行扣缴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对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不包括离退休工资每月收入减3500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实行加成征收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不包括国债及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比例税率省部军外颁发科教文卫体环技术等方面奖金残疾、孤老和烈属所得除抚恤金、救济金外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零税率只在出口货物时适用劳务的税率均为17%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领取执照30日内申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依据税务机关确定税额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措施不得保全的对象是欠税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措施一般时效为3年特殊情况为5年特殊情况指纳税人计算失误,累计数额10万以上偷税、抗税、骗税无期限限制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工资、薪金按月纳税个体工商户按年纳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按此纳税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补贴、津贴、福利费、救济金、抚恤金、保险赔款离退休工资,军人转业费、复员费减税都要经过批准包括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的货物17%、13%、0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机动车辆船舶捕捞、养殖渔船军用、警察部队专用车船警用车船外国外交车船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免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农林牧渔所得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投资环保技能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及国家奖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一般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税率为20%小型微型企业,减按20%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信息权秘密权申请减、免、退税的权利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和检举权请求回避权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税款征收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款追征组成审计组送达审计通知书进行审计,出示工作证制作审计报告送达审计报告和书面意见对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对国有资产财务收支的审计任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征税对象个税税基免税事项减税事项个税的纳税申报对象税率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也取得的收入纳税人对象法定免征特定减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免税事项免减事项加计扣除税率纳税人权利税务管理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实行双重领导制度内容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营业税法车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财税法不包括加班、津贴福利等发生自然灾害、事故需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路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加点不少于1.5倍工资报酬公休日不低于2倍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不低于3倍工资报酬争议发生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期间限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争议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按月给补偿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家庭保姆、农民、在校学生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8小时/日,44小时/周,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应当安排休假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按月支付工资给劳动者本人按劳分配原则,同工同酬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最低工资保障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受限制加班工资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体力劳动经期禁止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孕期、哺乳期不得从事第三级和禁忌从事活动哺乳期、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对未成年工进行上岗前培训禁止啊那批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第四级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非必经程序非必经程序因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持协议书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是必经法律程序时效一裁终局事项除一裁终局事项,可在在仲裁后,15日内起诉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初次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不足10年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续订劳动合同的只能约定一次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可约定赔偿责任有偿义务劳动者违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违反的,按比例支付违约金无需告知预告解除30日优先留用弱势群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属性具有平等、从属关系的属性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劳动者不包括境内企业境内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一般规定加班女职工未成年人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期、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争议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房改产生的转让纠纷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仲裁诉讼应采用书面形式不订立书面合同,1月-1年期间双倍工资满1年不订立,推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协商方式订立法定推定的试用期条款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服务器条款为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强迫劳动,或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过错性解除非过错性解除裁员职业病、工伤、孕产哺乳期、连续工作15年且退休不足5年子项目特征劳动者用人单位工作休假和工资制度特殊保护争议范围非劳动争议纠纷解决订立无固定期合同特殊条款劳动者解除权用人单位解除权不得解除的情形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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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法律规范【考点二】法律渊源【考点三】法律关系
【考点四】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考点五】民事法律行为
【考点六】物权概述
【考点七】物权变动【考点八】所有权
【考点九】建设用地使用权
叮叮小文库【考点十】担保物权——抵押权
【考点十一】担保物权——质权
【考点十二】担保物权——留置
【考点十三】合同基本理论
叮叮小文库【考点十四】合同的订立
【考点十五】合同的履行
【考点十六】合同的担保——保证
叮叮小文库【考点十七】合同的担保——定金
【考点十八】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考点十九】违约责任
【考点二十一】赠与合同【考点二十二】借款合同
【考点二十四】融资租赁合同【考点二十五】承揽合同
【考点二十六】建设工程合同
【考点二十八】技术合同
【考点二十九】合伙企业的设立
【考点三十】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份额
【考点三十一】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考点三十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考点三十三】入伙与退伙、解散
【考点三十四】公司法人资格【考点三十五】股东出资
【考点三十六】股东权保护
【考点三十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资格与义务【考点三十八】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考点三十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考点四十】股份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考点四十一】股份转让限制
【考点四十二】特殊类型公司【考点四十三】其他
【考点四十四】信息披露
【考点四十五】非上市公众公司【考点四十六】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创业板
发行程序
【考点四十七】上市公司增发股票
【考点四十八】优先股发行【考点四十九】债券发行
【考点五十】股票上市与交易【考点五十一】上市公司收购
【考点五十二】重大资产重组
【考点五十三】证券欺诈的责任1——虚假陈述
【考点五十四】证券欺诈的责任2——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考点五十五】证券欺诈的责任3——操纵市场
【考点五十六】破产法概述
【考点五十七】破产申请与受理【考点五十八】破产管理人
【考点五十九】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收回【考点六十】债务人财产2——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
【考点六十一】债务人财产3——取回权【考点六十二】债务人财产4——抵销权【考点六十三】债权申报
【考点六十四】债权人会议
【考点六十五】重整、和解
【考点六十六】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考点六十七】银行结算账户
【考点六十八】票据行为与票据权利取得
【考点六十九】票据权利行使与救济
【考点七十】票据伪造、变造【考点七十一】票据抗辩
【考点七十二】汇票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①付款日期。
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②付款地。
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③出票地。
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任意记载事项出票人可以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后果:收款人背书转让的无效(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所附条件的法律效力
票据行为所附条件的法律效力
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背书有效)承兑附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附条件所附条件无效(保证有效)【考点七十三】本票和支票
记载事项绝对必要
①表明“本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确定的金额;
④收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相对必要
付款地: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出票地: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见票付款①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②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支票
记载绝对必
要
①表明“支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
相对必
要
付款地: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出票地: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
地为出票地
授权补
记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未补记前,不
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付款★★①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而非支票本身无效。
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考点七十四】其他结算方式信用证
托收承付
使用条件①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②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③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④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⑤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单位卡
单位卡①凡在中国境内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以申领单位卡。
②单位卡的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③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
销户持卡人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以销户。
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应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资金应转回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考点七十五】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管理者任免与责任
【考点七十六】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考点七十七】国有资产评估、登记
【考点七十八】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
【考点七十九】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考点八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考点八十一】反垄断法适用范围
【考点八十二】反垄断法实施机制【考点八十三】垄断协议
【考点八十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考点八十五】经营者集中适用简易程序的
简易案件①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②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③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④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⑤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⑥有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不视为
简易案件虽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形,不视为简易案件:
①由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经营者控制,该经营者与合营企业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竞争者;
②经营者集中涉及的相关市场难以界定;
③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④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⑤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考点八十六】行政性限制竞争
【考点八十七】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与形式【考点八十八】外商投资企业
【考点八十九】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与质押【考点九十】外资并购、企业合并
【考点九十一】外商直接投资纠纷处理、境外直接投资【考点九十二】对外贸易制度
【考点九十三】外汇管理
人民币汇率管理: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015年12月,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权重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