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事求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思想路线,也是我们做好信息工作的根本要求。具体到信息报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上级及时了解情况、正确决策的可靠保障。但在实践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难成了基层信息工作中带有普遍性问题,虽然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的已相继出台,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间和要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往存在的迟报、瞒报、不报等现象得到了较好遏制,但少数地方问题还依然存在,从某种程度讲,已经制约了应急工作职能的发挥。究其原因,不是应急工作人员不愿报,而是不敢报,编写出来了不让报,有时还遭到歧视甚至打击报复,于是对上级只报一些日常性的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而把一些具有政治敏感性的突发事件藏起来不报,或者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既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又是难点。因此,我们应急管理工作部门,要迎难而上,充分发挥“主渠道”的优势和作用,突出重点,不断探索新办法,切实加强对重大紧急突发信息的报送工作。不断端正各级领导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各种矛盾交织,不稳定因素增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很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事关工作大局、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准确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有利于上级机关和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迟报、漏报、瞒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将直接影响上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和对紧急情况的处置进行,容易造成工作被动,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如在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上,一些地方怕上报后影响当地安全生产统计指标,影响年终评选表模,所以瞒着不报,直到事件升级后解决不了才不得不上报,结果已失去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期,造成了上级政府工作的被动。任何地方,出些重大紧急事件总是难免的,是成绩,你不报喜也跑不了;是问题,你不报照样也脱不掉。领导同志要牢固树立“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谋之”,少一点私心杂念,多一点为群众解难题,为社会办实事的服务观念,多为信息工作人员撑腰打气,支持他们如实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不给如实报信息捅了漏子的同志找岔子,打板子。只要这样做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难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较好地解决。对此,各级领导同志应有清醒的认识、正确的态度,认清实事求是的重要性,认清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不报的利害关系。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硬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保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无阻,必须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报送突发公共事件的规章制度。当前,首要任务就是要切实贯彻落实好《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将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各部门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能,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确定应急信息报送人员,并报上级政府应急办备案。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对瞒报、迟报、漏报或误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单位,要提出警告或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因玩忽职守而迟报、漏报、误报和有意瞒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建立完善跟踪落实制度,及时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督办、跟踪、落实、续报;要完善通报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及时通报各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送工作情况;要有适当的奖惩办法,对突发公共事件报送工作做的好的地方,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反之,要予以严肃批评,直至追求责任。进一步明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渠道和要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将直接导致上级领导决策错误,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必须进一步规范重大紧急情况的报送方式。党委和政府办公
室是紧急信息的报送主渠道。这是由两办的地位和工作性质决定的,他们所处的位置能通过多个渠道全面客观地掌握、核实紧急突发事件的各方面情况,避免因为上报内容口径不一,造成工作上的被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发现后,事件发生所在地党委、政府和本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同时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