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收费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4页)(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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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速公路收费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保证某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与约束员工的个人行为,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建立“岗位考核,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工作效率与效益。
通过绩效考核,准确掌握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潜力和适应性,培养员工的工作能力、纪律性、集体观念、业务水平和道德风范,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内容和范围
、考核对象:收费员、督导、站长、监控员、监控班长、稽查员、稽查副队长、票管员、数据员、收费站。
、考核内容
()个人业务能力。
()个人综合素质。
包括: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计生、安全生产综治管理及内务管理。
()个人出勤率。
()文明服务质量。
(针对收费员)
()管理及协调工作。
(针对站长、督导、监控班长、稽查副队)
()工作态度与工作质量。
(针对监控员、稽查员、票管员、数据员)()收费员个人处理总车流量。
(针对收费员)
三、考核主体及办法
、考核人员依照本办法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及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考核,必要时开具加、扣分通知单。
加、扣分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考核人,一份交给稽查队,次月初稽查队统一汇总,进行绩效考核评分。
)考核收费员的人员由站长、督导、监控班、稽查队组成;
)考核站长、督导的人员由收费主管、票证主管、监控班、稽查队组成;
)考核票管员、数据员、监控员、稽查员、监控班长、稽查副队长的人员由运营管理部经理、主管、稽查队、站长组成。
)运营管理部相关成员组成的抽查小组和稽查队将全程参与考核。
、当收费员被考核扣分时,应开具扣分通知单,并将扣分原因及情况及时告诉当事人,并给予公布,收费员认为被扣分不公或与事实不符,可直接向运营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书。
部门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核实,在接到申报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收费员接到扣分通知单三日不进行申诉,作为扣分有效处理。
、对收费员实行留岗察看制,对于绩效考核成绩低于规定标准的收费员,部门对其下达留岗察看通知书,留岗察看期为一个月,留岗察看期间按照珠海市最低收入标准核发工资,并取消当月的相关奖金,如遇法定节假日须进行加班的,则按珠海市最低收入标准工资的基础上核算加班费。
留岗察看期内,留岗察看员工必须到稽查队报到,根据稽查队安排进行收费业务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再培训,培训合格后重新正式上岗;如仍不合格或当年(自然年)内二次达到留岗查看的收费员,将被视为无法满足工作要求而予以开除。
、收费员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符合留岗察看的标准:()收费员个人月度绩效考核低于分以下的后两某员;()当年内收费员个人月度绩效考核成绩累计两个月低于分的收费员;()当月收费员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低于分的收费员。
、对督导实行末位淘汰制,绩效考核成绩低于规定标准的督导,部门将撤消其督导的职务,另择人选代替。
、督导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符合末位淘汰的标准:()绩效考核评比成绩在当年内累计两个月排名最后一位,并且低于分;()当年内绩效考核评比成绩累计三个月低于分。
、运营管理部每半年对站长、督导评定一次,由部门经理、主管结合站长、督导在任职期间的考核成绩、站务管理、综合表现等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是否继续留任或进行岗位变动。
、对于收费系列人员的严重违纪,公司或部门将根据实际违纪情况发出通报处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和开除三种,当年内累计两次警告等于一次严重警告,当年内累计两次严重警告直接开除。
四、考核分值
、收费员的个人考核基准为分,按月度进行考核。
)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计生、安全生产及综治管理,业务能力,内务管理四项共分;
)个人出勤率分;
)月度个人所处理总车流量分;
)文明服务质量分。
、督导的个人考核基准为分,按月度进行考核。
)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计生、安全生产及综治管理,业务能力,内务管理四项共分;
)当月所有班员的平均得分(督导对班员进行扣分不计算在其中)占督导个人得分分,按当月所有班员的个人平均分乘以;
)个人出勤率分;
)管理与协调工作分。
、站长的个人考核基准为分,按月度进行考核。
)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计生、安全生产及综治管理,业务能力,内务管理四项共分;
)当月所有站员的平均得分(站长对站员进行扣分不计算在其中)占站长个人得分分,按当月所有站员的个人平均分乘以;
)个人出勤率分;
)管理与协调工作分。
、监控班长、稽查副队个人考核基准为分,按月度进行考核。
)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计生、安全生产及综治管理,业务能力,内务管理四项共分;
)当月所有班员的平均得分占监控班长、稽查副队个人得分分。
计算方法按当月所有班员的个人平均分乘以;
)个人出勤率分;
)管理与协调工作分。
、监控员、稽查员、数据员、票管员的个人考核基准为分,按月度进行考核。
)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计生、安全生产及综治管理,业务能力,内务管理四项共占分;
)个人出勤率分;
)工作态度分;
)工作质量分。
、收费站的考核得分由所有站级成员的平均分组成,其中收费员考核平均分占收费站考核成绩的;督导考核平均分占收费站考核成绩的%;站长考核得分占收费站考核成绩的%。
、当月日(含日)前辞职的员工,考核成绩达到分及以上者,按分计算;当月考核成绩低于分的,按实际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成绩不纳入班组考评;当月日以后辞职的员工,按实际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成绩纳入班组考评。
、当月日(含日)前固定调动的员工,考核成绩按调入班组进行考评;当月日以后固定调动的员工,考核成绩按原所在班组进行考评。
临时借调的员工按原所在班组进行考评。
、收费员当月考核成绩达到待岗标准,在次月离职的员工,当月仅核发实际上班天数的基本工资。
、员工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得到公司书面通报表扬的,在当月考核成绩中加分;通过运营管理部书面表扬的,在当月绩效考核中加分;收费站得到公司通报表扬的每个收费员加分,督导加分,站长加分;收费站得到运营管理部书面通报表扬的每个收费员加分,督导加分,站长加分。
、向公司提出书面合理建议被采纳者当月考核加分,为运营管理部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当月绩效考核分加分。
、在公司杂志刊物上每发表一篇文章者当月绩效考核成绩加分;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对活动已经明确加分的)获奖者按一、二、三等奖名次分别在当月考核成绩中加、、分;参加公司以外机构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根据获奖者按一、二、三等奖名次分别在当月绩效考核成绩中酌情加分;参加同一次活动获得不同名次,按最高获奖名次加分的基础上再加分。
、个人得到社会公众媒体公开表扬的加分(限人),收费站人员集体得到社会公众媒体公开表扬的站员每人加分;个人得到顾客书面表扬的加分(限人),收费站人员集体得到顾客书面表扬的站员每人加分。
、以书面形式举报公司员工违规违纪事件后,经核查为事实的,视具体情况加分。
、对于个人连续操作万台次车辆无差错、班组月度收费无差错,根据《个人万台次操作、班组月度收费无差错奖励方案》考核标准,经核实后属实,根据方案奖励标准进行考核加分。
、在保证收费工作有序开展及站场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收费员每提供一条有价值的逃费车信息,并且协助稽查人员截获逃费车及追缴路费成功的,根据逃费车逃费性质及追缴通行费情况给予酌情加分。
五、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劳动、会议、军训、学习、班务会的,扣分次;迟到、早退的,扣分次;迟到、早退超过分钟扣分次。
、对部门及以上文件、制度、通知等传达不及时,未落到实处的,导致出现异常及不良后果的,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酌情对班组负责人扣分。
、收费钱箱、卡盒内不允许有除收费工具以外的任何物品,否则扣分次;在钱箱、卡盒、行车指栏等工作物品中乱写、乱画、乱贴的扣分次。
、在出口收费员以各种形式包庇入口发卡员错误的,出入口按出现的差错正常扣分,出口再加扣分,造成通行费损失的由出口收费员赔偿。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考试(核)不及格,每次扣分。
、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上班指每班集合时间、下班指离开工作岗位时间),否则每迟到、早退的,扣分/次;因迟到、早退影响到其他班组工作的,每次加扣分。
、收费发卡过程中不按规定摆放收费发卡工具的每次扣分。
、擅自离岗造成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处理,扣分次。
、因特殊原因需要超期休假,须按程序提前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每次扣分人。
、未经站长同意擅自调班,请假未按程序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扣分次。
、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不整,当班人员不列队进、出票管室,制服与便服混穿、跨季混穿的,每人扣分/次。
、男女员工不得染黑色以外的头发,刘海不得全部遮住眉毛,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剃光头、带墨镜上岗,女员工必须用规定发夹盘起头发,不得披头散发上岗,不得涂指甲油,男女员工指甲长度不得超过2mm,否则每人扣分/次。
、当值人员不按要求做卫生,工作环境内卫生不达标每处扣分。
、上班期间不能戴首饰否则每人扣分/次。
、收费亭内有书、报纸、杂志等非工作用物品,扣分/次。
、在收费广场、收费亭、票管室、清点室、监控室内看书报杂志、闲聊、打闹、打游戏、吃零食、吸烟等,否则扣分次。
、收费系列人员当班期间在当前工作岗位中,由于精神状态不佳出现打瞌睡的,扣分次;脱离工作岗位,出现睡岗行为的,扣分次;站长、督导、班组负责人脱离工作岗位,出现睡岗行为的,扣分次,情节严重的作出进一步严肃处理。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拦乘过往车辆扣分次。
、当班收费员暂离岗位不得超过分钟;否则扣分次;离岗休息必须经过督导和监控同意并遵守规定时间,当班离岗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分钟;否则扣分次。
、收费员携带私人现金、移动电话、机、、计算器等无关物品上岗的,扣分/次。
、除特殊情况以外,收费员与发卡员之间不得相互顶岗,否则每人扣分次。
、收费员坐姿不端正、站岗人员站姿不端正,不符合文明服务标准或不使用文明用语讲粗话等,扣分次;严重影响收费窗口形象扣分。
、关车道前须事先征得督导同意,并上报监控说明原因和理由,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关闭车道,否则每次扣相关责任人分次。
造成其它车道车辆拥阻平均超过台以上,扣分次。
、上班期间不服从站长、督导、运营部其他领导的工作安排或不服从监控指令的,扣分次。
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进入收费亭内与收费发卡人员闲聊、嘻戏,否则扣分次。
、利用找赎机会,故意少找钱或找假币给司机,扣分次。
情节严重的,视为贪污处理,直至予以开除。
、发现票、款、卡等不相符时,没有如实上报或瞒报、虚报的,扣分每次。
、当班期间私自清点票、款、卡、核对票根,扣分/次。
、对稽查行为有抵触或泄露稽查行踪的,扣分/次。
、收费员擅自提前下班清点或接班人员未到收费亭内交接班,关闭车道等待下班的,扣分/次。
、交接班完毕,人已离开收费站场,遗留现金元及以内、票、卡、身份卡、作废章、工号牌等,每人扣分/次;遗留现金元、票、卡各张及以内,每人扣分次;遗留现金元、票、卡各张以上,每人扣分次。
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收费员离开收费亭未上报班长(督导)、监控同意,未锁抽屉、亭门、窗户或收费员进入收费亭未反锁亭门(正常情况下),每人扣分/次。
、收费员上班不喊口号,上、下班不按规定列队,每人扣分/次。
、收费员上岗按规定佩戴本人“收费员证”或“实习证”、“工号牌”和“公司徽标”,否则每人扣分/次。
、未带本人身份卡上岗每人扣分次,使用他人身份卡上岗、使用他人工号代发卡、代刷身份卡、盖他人作废章,每人扣分次。
、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扣分/次。
、清点结束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票管室查看当班数据,任何人不得将当班数据告诉未清点完毕的收费员,否则扣分次。
、上班期间未带齐相关工作物品扣分次,影响正常收费和发卡工作的扣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人员泄露本公司收费运作情况,否则按事件处理
结果进行扣分。
、对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酌情扣分。
、有下列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予以开除。
()有填补长短款、夹带、隐藏IC卡等作弊行为。
()受贿对应收费车免费放行、索取财物放行的。
()有利用备用金进行作弊的行为。
()集体隐瞒和包庇违反操作规程。
()酗酒、聚众闹事、打架。
()有贪污行为,倒卖卡、纸卡(包括代其它路段发的卡、纸卡)的。
()有偷窃行为者。
第二部分计生、安全生产及综治管理
、计生、综治及安全生产其中一项不达标,即全年考核不及格、不得评先进。
、不按要求提交计生资料,扣分次。
、发现未婚同居、非婚怀孕,扣分次,并根据公司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婚育状况发生变动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部门的,扣分次,并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认真学习防火、防盗、防抢、防自然灾害、防人为破坏知识,掌握“五防”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用途,否则扣分。
、收费员要做好收费亭内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定期及不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及有效期,对过期的或损坏的要及时提出更换,否则扣分。
、不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视情况严重程度扣分,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扣分。
、收费亭内私接电源,扣分处。
、下班的员工及当班的员工要遵守有关交通规则,员工出入收费亭,机动人员指挥车辆、换零钞、领用发票、现场处理异常情况等应注意过往车辆,如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分次。
、当班期间进出广场必须穿着反光衣,机动人员在亭外工作时必须穿着反光衣,否则扣分次。
、当班期间进出收费广场和收费亭必须行走安全通道,否则扣分次。
、交接班期间收费工作物品(含钱、票、卡等)不按规定摆放存在安全隐患的,扣分次,收费员要保管好票证、通行卡的安全,否则扣分次, 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非收费人员要求进入收费亭,收费员必须得到班长的允许方可让其进入,并上报监控中心,否则扣分次。
、关闭车道,顶棚灯仍处于通行状态的,扣分次。
、认真做好各项防盗措施,晚上睡觉及上班时锁好门、窗,否则扣分次。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的治安管理制度;禁止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违反其中一项的,扣分次,公司也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遵守用电管理制度,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超出规定瓦数的电器,违反者扣分。
、发现事故苗头或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违反者扣分次。
第三部分(一)收费员业务
、收费员因操作失误造成的长短款,每次长短款不超过元,超出规定指标扣分次;当月长短款累计超过元以上者,累计值每增加元加扣分;并由当事人承担长款充公,短款于次月工资补齐。
、由于收费员操作失误造成的长短卡、长短票,扣分次,造成短卡须赔偿卡工本费。
、当班过程收到假钞而造成的短款于次月工资内补齐,不予扣分。
、发票起止号报错、填写错误、发票号码与实际号码不符未进行修改的,扣分次;漏报、换发票不报、发现电脑发票号码与实际发票号码不符进行修改不报;扣分次。
、入口判错车型、车种的,扣分次。
错误输入车牌号码的,每次扣分次,误判车种等原因造成卡流失的,须赔偿卡工本费。
、当班期间在键盘上乱按键,导致车道日志异常的,扣分次。
、收费车当免费车放行的扣分次,并补交相应的通行款,情节严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免费车放行不及时,引致投诉扣分次,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并进行相关处理。
、亭内弃、废票必须及时盖作废章、不按规定处理的,扣分/次。
、不按规定发卡操作,造成产生无入口信息卡的,扣分/次;造成产生无入口信息粤通卡的,扣分次。
、对特殊键不按规定操作,扣分次。
、对冲卡车辆不按规定处理扣分次。
、不按规定收取卡工本费扣分次。
、备用金内有假钞、长短款或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每人扣分次,长款充公,假钞及短款自补。
、经抽查对各类车型的收费标准不熟悉,扣分次。
、收费不按规定给路票的,扣分次,故意不给路票或少给路票的,扣分次。
、不按规定报监控的扣分次,造成责任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发放纸券不按规定加盖有关密码章、日期章、班次章的,扣分次(双
卡并行按照当时的具体要求)。
、当班期间不按规定填写各项表格,扣分次,不按规定缴销票、款、卡的,扣分次。
、出现投包金额与现金缴款填写不一致,扣分次。
、不按规定程序投包,及班长不在旁监督投包,扣分次。
、清点完毕,离开清点室后,备用金仍遗留在清点室内,扣分次。
、小钱袋上锁后银行缴款单或收取的通行费未全部放入扣分次。
、备用金清点错误出现假币、长短款或人民币以外的币种;兑换零钞出现错误,造成长短款、假币;扣分次。
、入口发卡未对卡操作或未发卡交给司机,导致投诉,经查实扣分次。
、对各种收费业务、路网路况、法规、政策不熟悉的,扣分次。
、因人为的操作失误产生废票的,每次扣分。
、出口车型判断错误,扣分次,多收路费造成司机投诉的,扣分次。
、收费员私自换零钞,扣分次。
、代他人投包、包未上锁,扣分,与钱袋码不对应、漏投包,扣分次。
、入口预刷了通行卡,又没有按程序进行正确的修改操作,造成数据异常的,每次扣分次。
、出现异常卡不及时上报监控,不将异常卡、正常卡、坏卡等分开存放注明,交班带回票管室上交给票管,扣分次。
、因收费员个人原因,导致司乘人员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扣分次。
、不按规定流程操作,造成数据异常或其它异常的,扣分次。
、下班时把弃钞和卡工本费进行投包的,每次扣分。
、不按规定清点、复核钱、票、卡导致造成异常的,扣分次;因个人原因造成钱、票、卡丢失的予以赔偿。
、对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酌情扣分。
、收费员在当班期间被顶岗时,如超出正常离岗时间仍不返岗,整个顶岗期间产生的差错由被顶岗人自行承担责任。
在正常离岗时间内产生的差错,由稽查人员负责调查,如确为顶岗人员的差错,则由顶岗人员承担责任;如无法确定责任方,仍由被顶岗人员承担责任。
(注:当班人员每次离岗不得超过分钟,当班期间离岗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分钟。
)
第三部分(二)收费督导业务
、不按要求组织班员进行军训,扣分/次。
、广场环境卫生(含站场附属房、收费亭)不符合要求,每处扣分;站场物品不按规定摆放的,每处扣分。
、车道有明显油迹,污垢每次扣分。
、站场各项表格填写、免费车记录不完整,扣分次;不按规定记录当班期间须进行记录的事件,扣分次;未按规定记录、传达、交接监控指令的,扣分次。
、站场消防设施,移动式标志等配置不按规定摆放的,扣分次。
、站场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到现场处理及报监控的,扣分次。
、异常情况处理不妥又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前来处理的,扣分次。
、擅自离岗造成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处理,扣分次。
、未按规定使用和填写《收费异常情况处理证明》扣分次。
、不能够熟练使用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处理现场收费争议及突发事件的,扣分次。
、有闲杂人员逗留、横穿广场、随意走动和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而不加阻拦扣分次。
、不按规定做好现场记录,不及时将规定上报的情况上报,扣分/次。
、正常情况下,车道没有开足,造成每一个车道候车领卡、交费的车
辆超过辆,扣分/次。
、由于不熟悉收费标准、收费业务,错误指导收费员操作,造成卡、票损失及收费员操作错误的,扣分次。
、不熟悉收费系统设施及交通标志的正确使用方法,阻碍车辆或使车辆误入车道的扣分次,情节严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不按公司制度管理,对班务管理不善从而造成班员纪律松散、作风散漫,业务不熟,交接班混乱等情况,扣分,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不按规定组织班员做卫生,站场卫生达不到要求每次扣分次。
、开会不认真汇报工作,会后未按要求传达到本班人员的,扣分次。
、对收费业务相关工作管理不善(如:兑换零钞、换发票、领备用卡盒等),导致车道塞车的,扣分次。
、对不是免费的车辆,班长(督导)私自决定放行的扣分次,并补齐路费。
、在清点过程中,按规定需经班长(督导)复核的票、款、卡经复核后发生差错,扣分次。
、督导必须现场监督收费员投包,否则扣分次。
、班长(督导擅自挪用备用金,扣分次,情节严重的视为贪污作弊行为。
、因收费员误收次票费,司机要求退还次票费,不按规定流程处理的,扣分次。
、其它违规违纪行为酌情扣分。
第三部分(三)站长业务
、未按规定每月召开次站员大会,次站管理例会,班组每月次班务会(每次不少于分钟),每少次扣分;会后无记录或记录不相符每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