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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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2020版

友情提示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交易双方及玉成房产各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内容完全一致,合同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涂改无效。空格部位未填写的,视为没有约定。

本合同仅供已取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已签约,并且在房产局已经备案,有房产相关发票)的房屋买卖时,当事人双方约定使用,签署合同前请您确认已认真阅读,并接受全部合同条款。

房屋买卖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度较大,专业性强,法律法规较多,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将房地产权证、当事人身份证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玉成房产,以便代为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产权登记手续。双方应提交真实有效的详细通讯地址,以保证书面文件有效送达。

特别告知:

买卖共有房屋,出卖人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并签署同意出售证明。买卖已出租的房屋,出卖人应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卖已抵押的房屋,出卖人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情况如实告知买受人。

房屋买卖合同

注:本合同均以人民币结算

卖方(甲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见证方(丙方):联系电话:

注册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买卖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及承诺

出卖人所出售房屋地址为,产权证所载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结构为。实际用途为。甲方确认该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无损,附属水电气管道等设施功能正常。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及承诺

第一款甲方已依法取得合格证书,或以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权利,房屋所有权证号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号。甲方为该房屋的产权状况负全责,甲方保证出售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未被限制转让,并有权将该房上市交易。

1、共有情况,甲方确认该房屋

□无共有人

□共有人同意出售

2、抵押情况,甲方确认该房屋

□未设定抵押

□已设定抵押,且抵押权人同意出售

□已设定抵押,承诺在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出租情况,甲方确认该房屋

□未出租

□已出租,且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已出租,承诺在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前解除租赁,并收回房屋

第二款乙方在前款条件成立前提下,自愿购买甲方出售房的完全产权,并确认仅在此种情况下购买承诺才具有约束力,乙方确认配偶和该房屋的共同买受人均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

第三款如因一方违反承诺,导致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或发生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的,有违反承诺方按照房屋总价款的20%赔偿守约方损失,且已支付的中介费用和现实权利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本条款为独立条款,即使本合同及其他文件因一方违反承诺,依法被变更、撤销、解除、终止或认定无效的,本约定依然有效,守约方可依据本条款追究违约方责任。

第三条成交价格与佣金

双方同意,本次房屋(含装饰装修、配套设施等)交易价款为¥万元(大写)。佣金为成交总价的1%(房价不到50万,均收5000元佣金),即为¥元(大写),过户服务费¥元(大写),于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当即支付给丙方。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当即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万元(大写),应拿出¥元(大写)作为保证金放于丙方。

2、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的必要材料,并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如收到协助履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抵押,乙方全款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完此合同后日内,向银行提供乙方按揭贷款所需的必要材料,乙方应在付首付款¥元(大写)(含定金),其中乙方付清首付款时,甲方应拿出¥元(大写)作为交房保证金放于丙方,丙方出具收条,待房屋交付无误后,丙方收回收条,并立即退还保证金给甲方。

4、银行放款和垫资

a、银行放款

银行贷款¥万元(大写),在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提交手续后,根据房管局规定时间取得房产证和他项权证,银行收到他项权证后,根据客户贷款的批贷顺序依次发放贷款到甲方提供的账户中,乙方即支付完所有购款。

b、如需垫资

银行贷款¥万元(大写)需要垫资,由方承担垫资费,垫资费为¥元(大写),垫资时间,垫资当时,乙方开具借条给垫资方,另甲方在收到此款当时应将下款存折和银行卡以及密码交于垫资方,且交予后不能到银行更改该存折或银行卡的一切信息。垫资方取出该款后,归还该存折或银行卡给甲方,乙方借条自动作废。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将房屋交予乙方,移交该

房屋房门钥匙,双方共同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拆卸与可移动的设施、家具和家电等)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其他设施以合同附件和签收详单为准。

2、交付房屋前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燃气、物业及数字电视、网络宽带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于交房当天即清所有费用,房屋交验完毕后,由乙方承担。另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水、电、燃气、物业及数字电视、网络宽带的更名,否则不予退还交房保证金。

3、甲方确认

a、该房内未载任何人户口,且无工商登记。

b、甲方保证在年月日前,迁出所落户口或工商登记,为此,交付丙方专项保证金¥元(大写)。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待甲方在规定时间内迁出户口时退还该保证金给,并收回收条。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迁出,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承诺继续履行甲方原先与房屋所在区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将房屋委托到该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遵守房照使用公约,并重新办理物业管理合同签约手续。

5、如约定延期进行交付的,应对延期交付期间相关事项进行特别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关于办理产权和相关税费承担的约定

1、甲、乙双方应在日内向芜湖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和房地产登记手续。在办理上述手续时,双方需积极予以配合,如收到协助履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人不履行义务的,守约方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提供资料应真实有效,否则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纠纷及债务等与丙方无关。如因提供材料被相关部门认定为无效,导致不能办理交易手续与房地产登记的,守约方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办理上述手续所产生的税费和相关费用,由方缴纳。另,普通住宅登记时间满五年,但非甲方名下唯一房产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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