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量化分要求
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有关说明:
权威期刊:包括《文学评论》、《历史研究》、《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求是》、《马克思主义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法学研究》、《教育研究》、《管理世界》、《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
重点报刊:包括《文艺理论研究》、《文学遗产》、《外国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中国史研究》、《世界历史》、《中共党史研究》、《哲学动态》、《道德与文明》、《自然辩证法研究》、《世界哲学》、《世界宗教研究》、《经济学动态》、《世界经济》、《金融研究》、《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季刊》、《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财经研究》、《财贸经济》、《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中国法学》、《法学》、《世界经济与政治》、《当代亚太》、《国际问题研究》、《欧洲研究》、《美国研究》、《中国人口科学》、《人口研究》、《社会》、《北京大学教育评论》、《清华大学教育评论》、《高等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中国教育学刊》、《心理学报》、《心理科学》、《管理学报》、《南开管理评论》、《管理科学学报》、《中国行政管理》、《中国软科学》、《统计研究》、《会计研究》、《审计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地理》、《城市发展研究》、《中国文化研究》、《国际新闻界》、《大学图书馆学报》、《编辑学报》、《图书情报工作》、《人民日报》(海外版除外)、《光明日报》(理论周刊除外)、《经济日报》、中办内参、国办内参、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
青岛科技大学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管理机构不健全,分工不明确,组织不到位,各级管理人员协调不力,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坏影响。
研究生党建工作
(0.04)
有院领导负责研究生党建工作,能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党支部等党组织,按时过党组织生活,党员发展数量多,组织活动丰富多彩。
无双语授课。
课程
建设
(0.03)
能够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出版研究生教材超过3部,且有教材被列为全国研究生通用教材。
能够开展课程建设,出版研究生教材超过2部,无教材被列为全国研究生通用教材。
能够进行课程建设,出版研究生教材超过1部,无教材被列为全国研究生通用教材。
未进行课程建设,无研究生教材出版。
教学
秩序
领导及学科带头人不重视,教学秩序基本规范,教师未能按时按量完成授课任务超过2人,私自调课和停课现象不超过10人次,上报串、调、停、代课学时占学院总学时20%以下。
领导及学科带头人不重视,不能以身作则,教学秩序不规范,教师未能按时按量完成授课任务超过4人,私自调课和停课现象超过10人次,上报串、调、停、代课学时占学院总学时20%以上。
成绩
管理
(0.02)
无成绩漏报、迟报现象;成绩单填写规范符合要求。
成绩漏报、迟报少于2门;成绩单填写规范符合要求。
成绩漏报、迟报少于4门;成绩单填写规范不符合要求。
成绩漏报、迟报超过4门;成绩单填写规范不符合要求。
开题
环节
(0.04)
开题环节能按要求如期完成,过程严谨规范,督导评价较高,无中途换题现象。
领导重视,能够开展宣传工作,但无专人负责,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材料无吸引力或过期。各类生源较少,报名人数增加较少。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事分配制度及内部考核管理改革方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事分配制度及内部考核管理改革方案(2008-20XX年聘期)(讨论稿第二稿)2009-3-2目录一、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21.特聘岗位22. 校聘岗位23.院聘岗位4二、实验人员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10三、管理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15四、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指标16五、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17配套文件181.青岛科技大学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182.青岛科技大学国家级突出教学、科研业绩奖励办法233.青岛科技大学规定国家级教学研究期刊目录244.青岛科技大学材料学院人事制度聘任补充说明255.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学院考核参数表格27一、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1.特聘岗位上岗条件:(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 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特聘教授;考核条件:按国家及省对相应岗位的考核办法执行。
2. 校聘岗位关键一级岗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 国家973项目主课题、863重大项目负责人;(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3)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4) 国家科技支撑项目负责人;(5) 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6)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首位获得者;(7) 为社会提供服务,个人三年累计到学校财务处科研经费900万元以上者。
关键二级岗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973项目二级课题、国家863项目负责人(均须在科技部备案);(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3) 国家科技支撑重点项目负责人;(4)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5) 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教研成果二等奖首位获得者;(6) 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个人三年累计到校财务处科研经费600万元以上者。
重点三级岗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负责人;(2)国家科技部一般项目负责人;(3)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负责人;(4)国家教育部教育、教改项目负责人,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负责人、国家级品牌与特色专业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负责人,国家级双语课程负责人;(5)山东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首位获得者;(6)山东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个人三年累计到校财务处科研经费300万元以上者。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规定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规定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此,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为了规范我校攻读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拓宽研究生培养口径,推进学科建设,现在全校组织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并要求基本上按照一级学科来制定培养方案。
一、适用对象本培养方案适用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学历研究生(工硕可参考)。
二、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原则、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所遵循的学科、专业划分及名称,以教育部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位【】号)和《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号)为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号)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本次制(修)订工作的重点是统筹安排硕士、博士两个培养阶段,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课程体系。
、所有学科点应按照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
专业基础课体现着学科的广度,应按照一级学科设置通识课;专业选修课体现着学科的深度,可以按照二级学科设置,选修人数不低于人的课程方可开课;一个一级学科内的各二级学科跨度较大的和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跨院系的学科应由学科负责人所在院系召集讨论制定统一的培养方案。
所有课程都不能因人设课。
对硕博连读的研究生,打通硕士、博士阶段的课程,制订硕博一体化的培养方案。
课程设置应分为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应用技术三个层次,其中硕士生课程设置应注重基础性和技术应用性;博士生课程设置应注重前瞻性和科学研究性。
、为了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发展,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设置要求中英文版,按学校统一格式编制。
三、培养方案具体内容(一)学科、专业简介我校该学科或学科专业发展简史、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在整个科学技术领域中的作用、意义及与相邻学科的联系;该学科专业学术地位、特色与优势、人才培育、学术交流、科研设备图书资料条件、师资队伍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字数限定在字左右)。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学分制的有关规定-青科大字[2015]84号
青科大字〔2015〕84 号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学分制 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各学院、部(处) 、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学分制的有关规定》 业经校务会研 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科技大学 2015 年 6 月 23 日青岛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12015 年 6 月 23 日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学分制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 意见》(教高〔2012〕4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 革,努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发展需要的高 素质合格人才, 根据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鲁 教高字〔2013〕14 号)和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意见》 (青 科大字〔2014〕16 号)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制与学期 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普通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学 生在校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在校修业年 限为三至八年。
专科升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二年, 学生在校修业年 限为二至四年。
专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三年, 学生在校修业年限为三 至五年。
修业年限计算自高考招生录取规定报到之日起, 至颁发相应 学业证书之日止。
一学年分为春、秋季两个学期。
二、学分、学分结构、学分计算 (一)学分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的基本单位。
学生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 案规定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学分, 并达到专业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 分,方可毕业。
(二)学分结构 学分结构采用 A—B—C—D—E 结构:A 为必修课学分,B 为 选修课学分,C 为实践教学学分,D 为讲座与辅导学分,E 为弹2性学分。
(三)学分计算 1.理论课教学 16 学时折合 1 学分; 2.理、工、医学类实验课教学 32 学时折合 1 学分;其它学 科类别实验课教学 16 学时折合 1 学分; 3.体育课教学 32 学时折合 1 学分; 4.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 1 学分; 5.素质拓展与科技创新成果学分计算按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 素质拓展与科技创新学分记载办法》实施。
【研究】青岛科技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键字】研究青岛科技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创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精神和《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14]27号)的要求,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了公平公正进行奖学金评定,化工学院特制订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具体如下:主任:武玉民孙立军副主任:王伟文曲斌艳刘仕伟委员:田文德范金石吕志果刘均洪玄光善张恒王家林刘玲宋飞研究生代表1人二、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两类,比率及奖励标准见下表,奖学金的金额和比率将跟随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研究生有一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1. 因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包括警告)处分者;2. 学术行为不端者;3. 在科研工作及学习实践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及损失者;4. 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者;5. 本学年有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6. 未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者;7.未按时交纳学费者。
五、奖学金评定办法1.第一次奖学金(第一学年的新生奖学金)的评定: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或推免生的本科阶段综合测评分数高低来确定奖学金的等级;其中推免生不分专业全院统一排名按比率评定,排名依据为推免生在本科阶段的专业排名(依据综合测评分数高低)和本专业总人数的比值,比值小者排名靠前,若比值相同则英语六级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进行奖学金评定,同一专业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名,初试成绩相同按照公共课成绩高者靠前的原则进行排名,然后各专业分别按照相应的比率进行奖学金的评定。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青岛科技大学(Qingd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QUST)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作为一所以工为主体,工、管、理、文、法、经、教育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青岛科技大学致力于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和创新型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青岛科技大学在研究生教育方面注重培养学术研究和实践能力,致力于提供卓越的研究生教育环境和资源。
学校设立了涵盖工、管、理、文、法、经、教育等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教育机构,为研究生们提供广泛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平台。
研究生培养是青岛科技大学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研究人才。
学校鼓励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作为研究生,学习是他们的首要任务。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学校提供了一系列的实践平台和机会,如实验室、科研项目、创新实践基地等,使研究生能够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除了学术研究,青岛科技大学也关注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
学校积极开展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学校还为研究生提供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顺利实现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群体多样化,来自不同的学术背景和文化背景。
学校倡导开放包容的学术氛围,鼓励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学校还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研究生提供广阔的国际视野和交流平台。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得到了业界的认可和赞誉。
学校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组建高水平的研究生指导师资队伍。
研究生导师们在学术研究和指导研究生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并且致力于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术指导和培养。
总之,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务工作规定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务工作规定一、命题1、命题原则研究生业务课的入学考试,一般应当根据教育部和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或本校自定的本科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目的主要是检测考生对该科目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能初步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2、命题的基本要求(1)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的难易程度,应当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在入学时的基本要求来确定,一般应当使应届毕业生中优秀学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
为了便于选拔优秀考生,在试题中还应有一部分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科目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的问题,这类问题所占的分数最多不超过总分数的百分之二十。
(2)试题应当反映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适当均匀地分布在几个基本方面,一般可以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方面的内容,有些科目的试题,还要有基本运算和实验方法等方面内容。
文科各科目的试题在命题时,还应注意既能测验考生掌握有关材料的情况,又能反映考生理论分析的能力。
为有利于在职人员报考和录取,在本校自行命题试题中要有部分结合在职考生特点的题目,供在职考生选择回答。
(3)研究生基础理论课科目、专业课科目分数及考试方式以国家当年规定为准。
(4) 各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题的数量应适中,能够使优秀考生有一定的剩余时间。
(5) 根据科目的实际情况,试题中可以有适量的任选题,任选题之间的难易程度应当大体相同。
(6)考试时不允许考生携带参考书以及各种手册和图册,答题时必需的原始数据和材料应当包括在试题中。
(7) 所有试题的题意应清晰明确,措词要确切,以免引起考生的误解,社会科学科目题不能有政治性的错误。
(8) 命题时应当把答案和评分标准同时确定,在确定评分标准时应当根据试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具体规定每一道题的分数,并在试卷上注明。
(9) 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试题应尽量取得一致。
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1、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状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426第四条学校地址: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政编码:266061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政编码:266042高密校区: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邮政编码:261502、0济南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邮政编码:250014中德校区:青岛市中德生态园内邮政编码:266000第五条办学性质:国有公办一般高等本科院校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成立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讨论确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打算与报名方法第九条招生打算。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理科类生源,总打算数为130名。
具体招生专业、打算如下表3、:科类招生专业打算数一般理工专业化学10应用物理学10数学与应用数学10化学工程与工艺10过程装备与掌握工程10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橡胶工程方向〕10材料物理10环境科学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自动化10新能源科学与工程10轻化工程10中德合作办学专业机械工程〔中德合作〕5复合材料与工程〔中德合作〕5注:最终招生专业、打算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第十条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21年一般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参与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的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讨论性学习;综合素养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育潜质;普4、通理工专业外语语种必需为英语,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外语语种必需为德语,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1.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全为A等;2.学业水平考试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B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山东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成果奖励积分标准
按相关比赛规定给予奖励.
N
其他类
a。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通过结题验收通过
指导老师个人计5分/项
b.单项调研报告(5000字以上,被采用)
3分/份
表2 科研合作项目的计分比例
参与人数
排 序 及 分 配 比 例
0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1
100%
2
70%
30%
3
65%
20%
15%
4
55%
20%
15%
5分/篇
f。有公开发行刊号的论文集
6分/篇
g. 有省内刊号的内部刊物(本院学报每年不超过两篇,同期计一篇)
3分/篇
G
艺
术
类
作
品
a。全国性每五年一届的综合性大展参展作品
30分/件
b.每两年或不定期全国综合或单项展参展作品
15分/件
c.省级协会的综合或单项展参展作品
5分/件
d。参展作品如获奖,在同级参展计分基础上
一、二、三等奖分别按80%、50%、30%加计获奖分
e。发表于艺术类专业期刊上的音体美作品( 类、 类、 类、 类)
按照刊物级别,同刊同期只能计一件作品的分(30分/页、15分/页、10分/页、
5分/页)
H
专
利
a。国外发明专利
专利权属学院:120分/项
专利权属个人:50分/项
b.国内发明专利
专利权属学院:80分/项
1.5分/幅
1。5分/万字(图文并茂的作品)
F
论
文
a. 类权威期刊全文发表
SCI、SSCI、AHCI150分/篇
学术科研能力评分细则2023
1、获得省级奖项一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3排位科研满分,第4-5排位14分;第6排位后每位12分;
2、获得省级奖项二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3排位科研满分,第4-5排位10分;第6排位后每位8分;
3、获得省级奖项三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3排位科研满分,第4-5排位7.2分;第6排位后每位5分;
查看现职称获得时间后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发布的立项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1、省级是指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或省教育厅立项课题。
2、每获得一项省级科研项目,第1排位16分,第2-3排位8分,第4-5排位4分,第6-9排位1分;
2、市级是指市科技局、市社科联立项课题。
3、每获得一项市级科研项目,第1排位8分,第2-3排位4分,第4-5排位2分,第6-9排位0.5分;
2、每项科研项目鉴定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第1排位3.2分,第2-3排位1.6分,第4-5排位0.8分;
3、每项科研项目鉴定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第1排位2分,第2-3排位1分,第4-5排位0.5分;
4、每项科研项目鉴定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第1排位1.2分,第2-3排位0.6分,第4-5排位0.4分;
1、查看现职称获得时间后公开出版的专著。
2、国家级出版社及规划教材包括国家级出版社即人民卫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军医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规划教材是专科、本科及研究生规划教材。
3、按参与者人数平均计算分计算。
科普及专业专著
每部科普或专业专著,主编20分,副主编15分,编者7分。
成果获奖
国家级奖项
1、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每项第1排位,科研、论文满分。第2-5排位科研满分;第6排位后每位14分;
最新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修订)讲解
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1月修订)第一条对我校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等,学校将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绩点:单位排位系数=1/2m-1;人员排位系数=1/2n-1。
其中,m为我校位次,n为我校完成人位次。
一、项目第二条科研项目绩点指科研人员因承担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而获得的绩点;科研项目绩点包括基本绩点和经费绩点两部分。
在立项当年给予基本绩点,按当年实际到校经费数计算经费绩点。
第三条分类1.纵向项目:A级(国家级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计划(863计划)重大项目、科技部重大专项项目(专题)等。
B级(国家级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研训练及科研能力提高项目、特殊学科点人才培养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863计划主题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经科技部批准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A级项目课题等。
C级(国家级普通项目及省部级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师资培训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项目、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等]、国家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国家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及专项、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等省部级重大项目、山东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科技部批准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B级项目课题等。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模板】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精神,结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评选。
二、奖励比例、标准学院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比例及奖励标准如下。
三、评奖资格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有一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1)因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包括警告)处分者;(2)学术行为不端者;(3)在科研工作及学习实践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及损失者;(4)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者;(5)本学年有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6)未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者;(7)未按时交纳学费者。
四、奖学金评定(一)新生奖学金评定只有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生享受新生奖学金,时间安排在第一学期初进行。
由学院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推免生的本科前六学期综合成绩来确定奖学金的等级,并进行网上公示。
(二)综合奖学金评定时间安排在第三学期和第五学期初分两步进行。
一是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
研究生具有合格的思想品德是其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该考核由班主任主持进行,并出具考核结果,报学院核实。
主综合奖学金总得分=各项目得分×该项目所占权重。
各项目具体计分办法:1. 课程学习考核计分办法课程考核计分按必修、选修课程平均成绩进行计分(培养计划中的研究环节作为课程成绩计算)。
关于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关于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各学院:为保障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全日制专业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制订全日制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简称若干意见)和《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学校指导性意见和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认真制订本单位全日制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
现将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二级学科制定。
同一专业学位点由几个单位合办的,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指导性意见共同协商,制订一个培养方案。
翻译硕士(0552)和工商管理硕士(1251)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进行制定,格式参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模板。
二、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板块,学位课指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基础课,非学位课指专业或专业方向选修课。
各专业代码如下:附件:1、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2、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2011-6-7附件1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我部决定自2009年起,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
开展全日制专业硕士生教育,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整体规划、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协同发展,确保全日制专业硕士生的培养质量。
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选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必修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或排名在本学科10%之内,且所有修读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现象。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五)科研成果突出,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2.获得国家专利授权;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以上科研成果均要求第一单位为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余无效。
4.在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中承担主要编写任务,超过5万字以上。
(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表现优秀。
(七)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1.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评选学年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其他保留学籍情况的;4.修读年限超过3年的;5.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11人),由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工作。
三、评审程序对符合获奖基本条件的学生,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评审。
四、评审方法1、课程平均成绩的计算:学生必修课平均成绩(不含实践教学)。
2、评选按照科研情况综合得分排名。
科研情况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标准”计算得分。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是一所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的一所综合性研究生院。
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本科高校之一,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教育实力。
以下是对该研究生院的介绍。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实用型和创新型的研究人才。
研究生院设有多个研究方向,涵盖了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领域,为研究生提供了广阔的学术研究和专业学习的空间。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注重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培养。
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和卓越学术背景的教授和导师。
研究生院还积极开展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科研平台和学术氛围。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倡导开放、合作和创新的教育理念。
学院积极与国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学术合作和人才培养合作,为研究生提供了广阔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的机会。
学院还通过各种途径,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其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注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学院通过丰富多样的课程设置和培养计划,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同时,学院注重学生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培养,致力于培养既具有专业能力,又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研究人才。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积极推动国际化办学。
学院与多个国际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研究生提供了赴国外进行交流和深造的机会。
同时,学院还吸引了一大批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研究生来校学习和研究,推动了学院的国际化发展。
综上所述,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实用型和创新型的研究人才,注重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培养,倡导开放、合作和创新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积极推动国际化办学。
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本科高校之一,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推动学术研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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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标准与答辩要求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实行指标量化,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科研成果按以下计分方法进行计算。
对于学术硕士生至少满10分方可领取答辩所需表格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对于博士生须达到《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且其科研成果的量化分值工科至少满80分,理科至少为100分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
此项审核工作由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部(处)组织进行。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1、对于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
2、对于提前毕业申请答辩研究生,除了学分要求以外,量化分值应达到以下要求:
A、博士生:理科≥300分,工科和人文类学科≥240分;
B、硕士(学术型硕士和学制为3年的专硕):理科≥50分,工科和人文类学科≥30分;
3、对于SCI论文,量化分值按影响因子(I f)计算:分值=40+10I f;
4、以上所有成果若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均按上述计分办法进行;若外单位为第一单位,我校排第二单位,则量化分值按1/2计算,其它不计分
附:
青岛科技大学硕士毕业生科研量化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