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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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工程索赔的程序是什么法律常识:工程索赔的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索赔程序法律常识:工程索赔程序为首先由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然后由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并与承包人协商补偿;如果承包人接受较终索赔处理,达成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一、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含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协商解决索赔问题、调解、诉讼。

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

如果逾期再报,其索赔要求可能遭到拒绝。

2、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在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以后,索赔方应抓紧时间准备索赔资料,编写索赔报告,并在下一个28天以内正式提交索赔报告。

如果索赔事项的影响是持续存在的,事态还在发展,则每隔28天报送一次补充资料。

工程索赔内容

工程索赔内容

工程索赔内容
以下是 8 条关于工程索赔的内容:
1. 哇塞,你知道吗?工期延误这可是工程索赔中常见的一项呢!比如说本来预计三个月完成的工程,结果因为各种原因拖到了半年,这时间成本谁来承担呀?咱不得索赔嘛!
2. 哎呀,工程质量出问题也得索赔呀!就像盖房子,墙砌得歪歪扭扭的,这能行?那肯定得找责任方要赔偿呀!
3. 材料价格上涨可别不当回事儿!这也是能索赔的呀。

好比说本来预算买材料花这么多钱,结果突然涨了好多,这多出来的钱不就亏啦,能不索赔吗?
4. 设计变更可真是让人头疼呀!本来都按计划施工呢,突然说要改设计,那之前的工作不就白做啦,这损失不就得通过索赔找回来嘛。

5. 工地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像什么暴雨呀、地震呀,那造成的损失也要索赔呀。

这就好比走在路上突然被石头绊了一下,肯定要找原因呀。

6. 甲方要求增加工程范围,那咱也得考虑索赔呀。

这就跟本来让你跑一百米,突然又说跑两百米,那多出来的累不也得有说法嘛。

7. 第三方干扰导致工程受阻,能不索赔吗?就好像你正在认真做事,旁边有人捣乱,这能忍?
8. 合同条款有漏洞也可能导致需要索赔呢。

这不就跟下棋规则没定清楚,结果闹矛盾了一样嘛。

所以咱得重视工程索赔呀,该争取的权益就得争取!
我的观点结论是:工程索赔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重要手段,遇到该索赔的情况千万不能马虎。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于2012年签订了某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约定,承包方负责该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工期为两年。

合同总价款为2亿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承包方遂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增加工程款及工期延长。

双方对此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工程进度滞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同时,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设计,增加了工程量。

这些因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期延长至三年。

2. 工程成本增加由于工程进度滞后,承包方不得不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具体如下:(1)人工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雇佣更多工人,导致人工费增加。

(2)材料费:由于工程量增加,材料消耗量也随之增加,导致材料费增加。

(3)设备租赁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租赁更多设备,导致设备租赁费增加。

(4)其他费用:如临时设施费、监理费等。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发包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工程施工建设索赔(3篇)

工程施工建设索赔(3篇)

第1篇一、索赔的定义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二、索赔的原因1. 合同对方违约:如不履行合同义务、未正确履行合同责任等。

2. 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 合同变更:如工程量的增减、工程价款的调整、工期变化等。

4. 工程环境变化:如法律法规、市场因素、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 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疫情、地震、洪水等。

三、索赔的分类1. 按索赔主体分类:承包商索赔、业主索赔。

2. 按索赔性质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3. 按索赔原因分类:合同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

四、索赔程序1. 索赔申请:合同一方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立即向对方提出索赔申请。

2. 索赔通知: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3. 索赔证据:合同一方应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证明其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索赔协商: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可就索赔金额、工期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5. 索赔决定:如协商不成,可由第三方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最终决定。

五、索赔技巧1. 提前规划:在投标报价阶段,施工方应充分考虑索赔问题,为后续索赔奠定基础。

2. 仔细分析合同条款:施工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分析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3. 保留证据: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照片、视频等。

4. 及时提出索赔:施工方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及时提出索赔,以免错过索赔期限。

5. 妥善处理索赔争议:在索赔过程中,施工方应保持冷静,妥善处理索赔争议,争取自身权益。

总之,工程施工建设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了解索赔的定义、原因、分类、程序以及索赔技巧,有助于合同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索赔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索赔步骤技巧和预防处理措施

工程索赔步骤技巧和预防处理措施

理措施2023-11-06contents •工程索赔概述•工程索赔步骤•工程索赔技巧•工程索赔预防处理措施•工程索赔案例分析目录01工程索赔概述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或者建设过程中,当承包商或者业主由于对方违约、合同缺陷、风险事件等原因遭受损失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的行为。

工程索赔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工程索赔的定义VS工程索赔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以及各方利益的冲突,往往会出现各种索赔事件。

工程索赔对于维护各方利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索赔的背景和重要性合同条款不完善、不明确或者存在漏洞,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或者误解,从而引发工程索赔。

合同缺陷如工程变更、工期延误、费用超支等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工程索赔。

其他原因对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承包商或者业主遭受损失,从而引发工程索赔。

对方违约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风险事件导致承包商或者业主遭受损失,从而引发工程索赔。

风险事件工程索赔的常见原因02工程索赔步骤索赔申请的提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承担责任的双方,确保索赔对象正确无误。

确定索赔对象详细了解合同中的索赔条款、范围和程序,确保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了解合同条款及时收集与索赔相关的文件、记录和照片等证据,确保索赔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收集证据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提交完整的索赔申请资料。

提交申请准确描述事件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原因和后果等细节。

详细记录事件与事件相关的文件、记录和照片等证据应齐全、真实、有效。

提供相关证据在资料中引用合同条款,确保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引用合同条款在资料中强调自身权益受到的损害,以及对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强调自身权益索赔资料的准备和整理索赔谈判或协商强调自身优势在谈判中强调自身优势和实力,以及对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索赔的名词解释

工程索赔的名词解释

工程索赔的名词解释工程索赔是指在建筑、工程或相关项目中,合同当事人因为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的条件或因工程变更而引起的财务或时间损失所提出的补偿要求。

工程索赔通常涉及评估工期延误、额外成本以及其他相关损失。

一、背景介绍在任何工程项目中,许多因素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额外的成本支出。

这些因素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的地质条件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恶劣天气条件,工人罢工等等。

由于这些因素的不可预测性和无法控制性,工程索赔在工程实践中变得非常普遍。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工程索赔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类:1. 期权索赔期权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因为工期被延误而要求补偿的形式。

这种索赔通常是基于合同规定的完成时间,如果实际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工期,承包商或供应商可以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由此引起的任何额外成本。

2. 资金索赔资金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因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支付条件收到应有的付款而提出的索赔。

资金索赔可以因为拖延付款、付款额度的调整或变更等原因而出现。

3. 变更索赔变更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因为遭受额外成本或损失而提出的索赔。

这种索赔通常是由于业主要求进行设计、规格、工期或范围的变更而引起的。

承包商或供应商可以提出索赔以弥补由这些变更引起的额外成本。

4. 法律索赔法律索赔是指承包商或供应商因为受到侵权、违约或其他法律问题的损害而提出的索赔。

这种索赔可能与合同、保险、工伤或其他相关法律事宜有关。

三、工程索赔的解决方法工程索赔的解决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 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工程索赔。

这种方法可以减少成本和时间,同时也减少了双方之间的争议。

在协商解决的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妥协并得到相对合理的补偿。

2. 仲裁解决如果协商解决失败或一方不同意协商解决,可以选择进行仲裁。

仲裁是一种非正式的争议解决方法,通过由中立的第三方仲裁员进行听证并最终做出决定来解决争议。

3. 诉讼解决如果仲裁也不能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工程索赔。

工程施工索赔方式

工程施工索赔方式

工程施工索赔是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工程结算审核的关键部分。

工程施工索赔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合同约定索赔合同约定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自己遭受经济损失或权益受到损害,依据合同条款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权益恢复的要求。

这种方式的索赔通常是基于合同条款的明确规定,如工程延期、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变更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二、事实依据索赔事实依据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自己遭受经济损失或权益受到损害,依据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权益恢复的要求。

这种方式的索赔通常是基于实际情况的证据,如工程延期、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变更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三、法律依据索赔法律依据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自己遭受经济损失或权益受到损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权益恢复的要求。

这种方式的索赔通常是基于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如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四、仲裁或诉讼索赔仲裁或诉讼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自己遭受经济损失或权益受到损害,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权益恢复的要求。

这种方式的索赔通常是基于仲裁协议或诉讼管辖权的法律规定,如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诉讼管辖地。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施工索赔的方式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首先,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权益和对方的义务,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及时提出索赔。

其次,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整理,确保索赔的依据充分、确凿。

最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索赔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工程施工索赔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经济补偿行为,承包商应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种索赔方式,以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程索赔注意事项

工程索赔注意事项

工程索赔注意事项一、工程索赔的概念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协议履行中, 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 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规定的行为。

在工程承包市场上, 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 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因素, 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导致了损失, 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 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 规定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的过程。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①、工期迟延索赔;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工期延长(又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规定的无理拒绝, 施工单位应及时复文, 重申工期延长的理据。

如工期规定再次被所有否认, 则应采用果断措施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提出因此而停工的告知, 并声明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

避免整个工程竣工后(实际已导致工期违约时)才对导致超期竣工因素的责任归属进行争论的被动局面的出现。

②、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③、工程变更索赔;注:对于一些设计变更及修改较多的工程, 假如协议中无条款明确对每份变更提交影响工期及增长造价报告的时间限制, 施工单位也应定期(每季)对其进行整理、汇总并编制变更、修改工程的预算, 及时送出给监理及建设单位予以签认。

这样做好处有二:一方面可避免因修改变更过多, 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对其进行整理, 会遭遇收集不齐全的问题, 而使施工单位蒙受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是可使施工单位对工程成本支出做到心中有数, 根据对每季记录出的设计变更及修改工程量进行汇总, 可清楚地知道其引致的工程造价变化是否达成调整协议工程款拨付比例及方式的限度(假如施工协议有约定因增长工程造价超过协议造价一定比例, 付款方式及比例另行调整的话), 假如达成调整条件, 施工单位还可及时提出申请, 减少施工单位资金的压力。

此外, 不断的设计变更和修改对工期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对于手续完备(注意:由工程设计人签字盖章, 同时经建设单位盖章认可的变更、修改方为手续完备, 仅上述其中一方认可的不可作为有效的变更、修改文献)的工程设计变更修改, 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其作出工期延误限度的评估, 在编制定期变更、修改工程预算的同时, 提出合理、明确的工期顺延规定。

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

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
交叉延误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只有部分时间重合 ➢ 在初始延误是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情况下,随之产生的任何 非承包商原因的延误都不会对最初的延误性质产生任何影响, 直到承包商的延误缘由和影响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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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
交叉延误
➢ 如果在承包商的初始延误已解除后,业主原因的延误或双 方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延误依然在起作用,那么承包商可 以对超出部分的时间进行索赔。
问题1: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 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 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 要求。该索赔要求是否可以被批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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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案例
【案例1】某工程项目采用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
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KM。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的质量不符合要 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KM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 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 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施 工图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至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 的特大暴雨,造成 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供电全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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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索赔
可索赔费用
▪ 可索赔费用的组成
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分包费 现场管理费 利息 总部管理费
自有设备——按利台润班折旧费计算
租赁设备——按实际租金和进退场 分摊费计算
业主增加额外工程的人工费 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 和工资上涨费
非承包人责任导致工效降低而增加的人工费 法定工资上涨 业主增加额外工程的材料费 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 涨及超期存储费 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

工程索赔程序 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程序 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程序索赔程序工程索赔程序的步骤包括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送达索赔意向书等,承包商应当在向监理工程师送达索赔意向书后二十八天内报送索赔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在二十八天内给予答复。

工程索赔程序五步工程索赔程序五步是告知工程师通知书、了解事情经过、审核判断、签发证书、解问题。

工程索赔的分类主要有材料索赔、人为索赔、费用损失索赔、延误索赔等。

一、工程索赔程序五步工程索赔程序五步是: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索赔意向通知书及时通知工程师;2.跟踪和调查发生的事件,掌握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该在合同期限内向对方提交索赔文件;3.文件首先应该提交工程师审核判断;4.发包人进行审查和批准后,工程师签发有关证书;5.发包人或承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有哪些工程索赔的分类主要有: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工程索赔费用含税吗工程索赔程序有哪几个步骤一、工程索赔程序有哪几个步骤工程索赔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1.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书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索赔事件,在该事件发生后索赔时效内,承包商须以正式函件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送达索赔意向书,并根据合同约定抄送、报送有关单位。

2.承包商继续施工,同时准备索赔材料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原则上应该继续施工,并保持从索赔事件发生日至终止日的同期记录,同时提请监理工程师说明是否需要作其他记录。

什么是工程索赔

什么是工程索赔

1、什么是工程索赔,它有那些特点?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对于并非自身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或风险的情况造成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特点:1索赔是双向的,步进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向承包人索赔;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另一方索赔;3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4索赔的成败,取决于是否获得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4索赔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额定的统一标准2、简述工程索赔的作用和条件?作用:1保证合同的实施;2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的经济责任关系;3维护合同当事人正当权益;4促使工程造价更合理;5有助于合同双方提高管理素质,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

条件: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3、简述工程索赔的分类?1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A合同中明示的索赔b合同中默认的索赔c道义索赔2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A承包人同业主之间的索赔b总承包人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c承包人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d 业主与供货商之间的索赔3按索赔目的分类A工期索赔b费用索赔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A单项索赔b总索赔5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类A工程索赔b商务索赔4、索赔的依据、证据和索赔文件包括那些内容,他们有何作用?《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了工程索赔原则和索赔管理的法律依据索赔的证据类型:1)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规范;2)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3)各项签证4)工程中往来的信件。

指令、信函、通知答复;5)会议记要;6)施工计划、现场实施记录;7)施工日报及工长日志、备忘录;8)工程水、电、路开通、封闭日封记录;9)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10)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和日期;11)施工照片及录像;12)气候记录:温度、风力、雨雪等;13)验收报告及技术鉴定报告;14)材料采购、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凭据;15)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工期规定的文件、规定。

工程索赔的方法

工程索赔的方法

工程索赔的方法
1. 一定要把证据收集全喽!就像打官司要有铁证一样,咱索赔也得有理有据呀!比如说工程中因为甲方原因导致延误,那各种文件记录、照片视频都得留好了,到时候一亮出来,这证据不是明摆着嘛,他们还能抵赖?
2. 注意合同细节哇!合同就是咱的尚方宝剑呀,里面的条款就是咱的有力武器。

比如明明合同里写了什么情况下咱能索赔,那咱就得紧紧抓住这点,这不就是我们的底气吗?
3. 及时提出索赔很重要哇!别拖拖拉拉的,过了时间可就麻烦啦!就好比错过了末班车,只能干着急呀!一旦发现问题,马上就行动起来,该说就得说,别不好意思。

4. 找个懂行的人来帮忙呀!可别自己瞎琢磨,专业的事就得交给专业的人。

就像生病了找医生,人家有经验有办法,能帮咱更好地进行索赔呢,对不对?
5. 和对方好好沟通呀!别一上来就气势汹汹的,心平气和才能解决问题嘛。

就像谈判一样,大家都坐下来好好谈,说不定就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呢。

6. 要坚定自己的立场呀!别对方一说啥就动摇了,咱有理有据怕啥呀!就如同站在坚实的土地上,不能随便被人推来搡去的。

7. 随时关注进展情况哟!可不能撒手不管了,这可是关乎咱利益的大事呀!就像是看着自己种的庄稼,得时刻留意着它的生长情况。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工程索赔得用心、得讲究方法,做到这些,咱就更有把握拿到属于咱的赔偿!。

工程索赔处理流程

工程索赔处理流程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一、索赔条件1.1乙方认为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发生了额外的费用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延期、工程变更、工程质量问题等。

1.2乙方认为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乙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发生了额外的费用或损失。

二、索赔程序2.1乙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并说明索赔事由。

2.2乙方应在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事由、索赔金额和证据等。

2.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索赔报告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对乙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乙方。

2.4甲方对乙方的索赔报告有异议的,应在审查结果通知乙方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异议理由。

2.5甲方对乙方的索赔报告无异议的,或乙方对甲方异议有异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索赔金额和支付3.1甲方应在协商解决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索赔金额。

3.2甲方支付索赔金额后,有权在后续的合同履行中,按照相同的金额向乙方进行抵扣。

四、保密4.1除非依法应当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供本协议外,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双方同意,本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五、违约责任5.1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双方同意,违约责任的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执行。

六、争议解决6.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简述工程索赔的概念

简述工程索赔的概念

简述工程索赔的概念什么是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合同履行中的纠纷、设计变更、工期变更等原因导致承包商或业主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要求赔偿的行为。

工程索赔是建筑工程中的一种重要解决纠纷的方式,涉及到建筑工程合同、设计变更、工期管理和质量标准等方面。

工程索赔的背景和原因在建筑工程中,由于许多不可预见的情况,如设计变更、施工难度、供应商问题等,工程进展和成本可能会发生变化,甚至可能导致延迟和更高的成本。

这些问题往往会引起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纠纷,导致索赔的产生。

工程索赔的原因有多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变更:当建筑设计需要调整或修改时,施工方需要进行额外工作或重新计划工作进度,这将使工程变得更加复杂和耗时,从而产生额外成本。

2.工期变更:当工程计划需要调整时,工程进展可能会受到延误,这将导致承包商需要额外的工时和资源来满足新的计划要求。

3.材料价格波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价格可能会受到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价格波动可能导致成本的显著增加。

4.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变化等,这些事件会严重干扰项目的正常实施,导致额外的成本和延误。

工程索赔的程序和要素索赔程序工程索赔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通知对方方索赔意图:索赔一方需要书面通知对方其索赔的意图,明确索赔的理由和金额要求。

2.审核索赔申请:对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将对索赔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协商解决或进入仲裁/诉讼程序:在对方确认索赔请求的合理性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索赔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索赔一方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

索赔要素工程索赔需要提供以下要素的证据:1.合同条款:索赔一方需要提供相关合同条款,以证明对方应承担索赔的责任。

2.证明文件:索赔一方需要提供与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如变更通知、工程进度计划、工作报告、材料供应合同等。

3.资原始数据:索赔一方需要提供与索赔有关的原始数据,如变更订单、工时记录、成本明细等。

工程索赔制度(5篇)

工程索赔制度(5篇)

工程索赔制度日前,整个国内建筑业处于买方市场,正规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的案例并不多见,但作为工程变更等原因出现的签证导致投资增加的事例都很普遍,因此为控制投资,同时保护承包商的合理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尽量明确涉及索赔的内容是很有必要的。

(一)、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1.工程条款变更承包商只负有完成合同约定工程任务的义务,对于合同之外的工程任务,承包商有权拒绝。

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坚持要求承包商完成非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并提出索赔。

为了避免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以此“坐地讲价”,同时理顺现场管理,建议在合同中补充:“在红线范围内,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工程增加要求,承包商必须接,结算以签证工程量及有关定额为依据。

”2.现场条件的变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或遇到与原设计、施工图纸或说明书所示的自然条件有重大异常,并给施工增加难度或增加费用时,有权向业主要求赔偿。

3.工程因故暂停承包商因执行非自身责任所引起的业主命令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而暂停工程作业时,受到损失或造成额外支出,以及工地上应付出的经常开支、薪水、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等项费用,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4.工程数量条款的变更工程施工及竣工时,合同实际结算的工程量及合同总价,与报价时的估计数量和总价往往不符,若实际工程数量增加过大,承包商有权利要求调价。

5.检查验收条件的变更凡是合同文件中已有规定的试验,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另外要求增加检测,而检测结果又表明工艺质量或材料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承担此项试验费用。

6.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延误依据合同约定,由业主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机具等,未能按照工程进度及时交付的,以及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规格不符或有缺陷而不宜使用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索赔。

(二)、业主向承包商索赔1.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引起的工期拖延。

承包商由于自身的原因而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则业主有权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拖延期予以罚款。

工程索赔法律案例(3篇)

工程索赔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住宅楼工程由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建。

双方于2010年3月1日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一年,合同总价为2000万元。

合同中还明确规定了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的相关条款。

2010年5月,由于乙方施工过程中遇到地质条件复杂,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乙方于2010年7月1日向甲方提出了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申请,要求甲方支付工期延误费用和额外工程费用共计300万元。

甲方认为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且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工期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甲方责任所致,因此拒绝支付索赔费用。

2010年9月,乙方将甲方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甲方支付工期延误费用和额外工程费用共计300万元。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乙方提出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是否成立?2. 甲方是否应承担工期延误责任?3. 索赔费用的计算标准及数额。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乙方提出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成立。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质条件复杂,导致工期延误,符合合同约定的索赔条件。

2. 甲方应承担部分工期延误责任。

虽然地质条件复杂并非甲方责任,但甲方在工程招标阶段未能充分了解地质情况,导致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困难。

因此,甲方应承担部分责任。

3. 索赔费用的计算标准及数额。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工期延误费用按每日3万元计算,额外工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经核算,乙方提出的索赔费用共计300万元。

综上,法院判决甲方支付乙方工期延误费用和额外工程费用共计30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工程索赔法律问题,以下是本案涉及的法律要点:1. 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的成立条件。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合同中有明确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条款;②工期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甲方责任或其他合同约定原因所致;③乙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我国某大型建筑企业,项目总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位于我国某城市,占地面积为1000亩,总建筑面积为200万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3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二、索赔原因及依据1. 索赔原因(1)不可抗力因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导致施工中断,影响了工程进度。

(2)设计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成本。

(3)工程地质条件变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条件与原设计不符,导致施工难度加大,增加了施工成本。

2. 索赔依据(1)合同约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15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

(2)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部分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8.1.2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

三、索赔计算及处理1. 索赔计算(1)不可抗力因素:根据合同约定,因自然灾害导致工程延期,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顺延30天,费用补偿50万元。

(2)设计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顺延60天,费用补偿200万元。

(3)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根据合同约定,因工程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施工难度加大,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顺延45天,费用补偿150万元。

2. 索赔处理(1)工期顺延:经双方协商,施工单位可顺延工期165天。

(2)费用补偿:经双方协商,建设单位同意支付施工单位索赔费用500万元。

四、案例总结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多种索赔原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成功索赔工期和费用。

简述工程索赔的概念

简述工程索赔的概念

简述工程索赔的概念工程索赔是指在建筑工程或其他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索赔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提出的一种法律要求。

工程索赔通常涉及到时间、成本、质量等方面的问题,索赔金额也可能涉及到巨额资金。

因此,对于建筑企业和建筑业主来说,处理好工程索赔问题非常重要。

一、工程索赔的分类1. 根据索赔内容分类根据索赔内容的不同,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时间类、成本类和质量类三种类型。

时间类:主要是指因施工进度延误导致的经济损失。

如合同规定交付日期为12月31日,但实际交付日期却推迟到了1月15日,则业主有权要求承包商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成本类:主要是指因材料价格上涨、人力成本增加、变更设计等原因导致施工成本增加所产生的费用。

如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导致了额外材料采购和劳务费用增加,则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成本类索赔。

质量类: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等。

如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建筑物出现渗漏、墙面开裂等质量问题,则业主有权要求承包商进行修复,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 根据索赔方式分类根据索赔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协商和仲裁两种类型。

协商: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可以就可能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在合同中规定相关条款。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仲裁: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来判定是否支持索赔方的要求。

二、工程索赔的处理流程1. 提出索赔申请当承包商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索赔时,应该及时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索赔原因、计算方法以及要求金额等细节信息。

业主收到申请后应尽快进行审核,并回复承包商是否同意索赔的要求。

2. 进行现场勘查如果业主认为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不合理,可以要求进行现场勘查。

在勘查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应当共同参与,并对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

勘查完成后,业主可以根据勘查结果来决定是否支持索赔方的要求。

浅谈工程索赔(全文)

浅谈工程索赔(全文)

浅谈工程索赔(全文)浅谈工程索赔一、引言工程索赔是指建造工程中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当工程合同各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索赔成为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

本文将深入探讨工程索赔的相关内容,包括索赔的定义、索赔的种类、索赔的具体流程等。

二、工程索赔的定义工程索赔是指施工单位、业主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遭受的经济损失,通过法律或者合同约定向对方主张补偿的一种诉讼行为。

工程索赔通常涉及合同违约、工期延误、设计变更、材料短缺等因素。

三、工程索赔的种类1. 合同索赔:当工程合同的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部份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通过索赔来要求赔偿。

合同索赔通常包括索赔原因、索赔金额、索赔依据等细节。

2. 工期索赔:当工程建设延期或者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时,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要求,要求业主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设计变更索赔:当工程设计发生变更,导致施工方需要额外投入资源或者产生其他经济损失时,施工单位可以提出设计变更索赔要求。

4. 材料短缺索赔:当工程施工中遭遇材料供应不足,导致施工方需要额外采购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时,施工单位可以提出材料短缺索赔要求。

四、工程索赔的流程1. 提出索赔申请:施工单位需要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尽快向业主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计算依据。

2. 受理索赔申请:业主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后,需要进行审核并确认索赔事由的合法性,包括核实索赔原因、审核索赔金额等。

3. 商议解决:双方在确认索赔申请后,可以通过商议的方式解决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并进行赔偿,减少诉讼的成本和时间。

4. 仲裁或者诉讼: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商议解决争议,则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索赔纠纷的解决。

仲裁或者诉讼的结果将决定索赔的成败。

五、附件列表1. 工程合同及附件2. 相关通知函件3. 施工单位索赔申请书4. 业主单位受理确认函5. 商议解决协议书6. 仲裁或者诉讼相关文件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合同:建造工程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协议,约定了工程建设的各项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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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1.工程索赔的分类、要件:1.1工程索赔按索赔目的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工期加费用索赔三个类别。

1.2工程索赔的要件主要有:a 双方签证。

这里的双方主要指合同双方,但我国存在先由监理或设计方签认,再由业主代表签认的实际情况,具体需要看合同的约定;b 签证的授权。

无授权的签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业主代表通常是授权人,严格说,只有业主代表的签证是有效的。

但我国情况下,业主代表通常为一临时指挥机构,指挥长独揽签证权的情况较少,有些签证要经过业主指挥部的若干部门签字盖章,具体要看合同或者业主怎么规定,总的说不是业主方随便一个人签字就算数;c 签证内容。

签证内容是服务于签证目的的。

属于工期索赔的,须在签证上明确工期延误的原因、影响的结果;属于费用索赔的,可明确费用变化,亦可先不涉及费用变化,仅明确工程量变化,即先签认事实,以后再作费用结算。

D 签证意见。

最含混最有效的签证意见是“同意”二字,这样的签证带有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最便于混水摸鱼;若签证意见是“情况属实”,则只能用作进一步索赔的证据,能不能索赔到费用和工期,还需要其他条件支持,因此带有不确定性,严格意义上说,“情况属实”的签证不是签证;“双方协商一致,发包人同意……。

”这样的签署意见是非常明确的,可直接用于某一方面的索赔。

2.工程索赔原则:2.1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索赔签证注意事项:3.1 低价中标项目,要注意勤签证,发生一件工程变更(含合同甲方违约)签一件,不要积攒到最后一起签,以此弥补投标时的低价损失。

3.2当发生合同变更、发生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合同中约定前后矛盾的事项、对方违约的事项时,承包方更应及时办理签证。

3.3办理索赔签证要按合同约定,并符合签证要件方可,没有固定格式,也有些业主规定了工程签证格式,如果没有规定,可以自行设计格式,但必须专门留有一栏供对方签意见和签字的地方。

3.4签证可以通过画草图、示意图的形式来进行,暂时争取不到签结果的,可以争取先签事实,业主方签证一般会签工程量不签单价、签单价不签总价,承包方应该注意利用这些规律。

3.5项目部在反索赔方面也要注意应对协作方的签证,设置一个签证程序,授权那些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负责签证,并且要明确授权范围,避免谁签字都算,和超范围签认。

最好要形成文件,使协作方知道,避免引起纠纷。

4.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4.1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不同的合同可能存在不同的时限要求,国家财建字[2004]369号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如下:“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没规定时为14天)通知发包人或未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或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

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

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报告已经确认。

”4.1.1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a.业主延期发设计文件引起的索赔:当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合同未规定时为14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如果在14后未收到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方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不包括施工承包单位自己到设计单位索要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若申请发出后14天发包方仍为提供设计文件或所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能满足开工需要,则从承包方发出申请后的第29天起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该阶段主要为施工前期准备阶段,通常只进行工期索赔,即请业主确认因为业主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承包方供应设计文件,致使工期拖延的索赔。

工期索赔方法通常以正式致函业主,请求予以确认即可。

函件如果当面呈递,应作发文签收登记处理。

送达函件亦可以邮局挂号信方式投送。

b.因业主工作不到位,征地拆迁工作在施工承包方进场后14天(合同有规定时间时以合同规定为准)内未解决、水源或电源不落实,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施工承包方可在第14后向业主方提出误工索赔。

方法同上条。

C.上述两条索赔亦可附带经济索赔,经济索赔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施工机械费索赔=(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二是施工人员人员误工费用=人员总数×实际进场人员数×合同约定的日工资标准。

费用索赔方法以向业主呈递费用计算单方式为妥。

须注意,索赔单上的机械、人员在场数量应工程日志逐日统计为准,不可估列或简单推算,一般应在索赔单上附明晰表作为依据。

d.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该类工程索赔签任单要载明时间,里程,工程量算式,附以损失情况照片,申明理由、依据。

e.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f.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

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g.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

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

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h.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i.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4.2同期记录: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4.3 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4 最终索赔报告:4.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

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

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

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5.索赔常遇见情况的处理:a.呈送给发包方的报告拒绝签收怎么办:改由邮局挂号投送。

b.发包人不签署工程变更意见怎么办:设计工程价款增加的,坚持先变更后施工,未变更不施工。

不可相信口头承诺。

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条“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中明确指出: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c.发包人签署的意见与承包方目标差距较大,把工程进展下去明显会使承包人利益遭受较大损失时怎么办:在接到发包人意见14天之内提出书面意见给发包人,请求重新核定或提出解决办法,然后再口头交涉,口头交涉不作为理赔依据。

d.单价固定承包合同如何索赔: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在合同单价中有,只签数量,套用合同相同或相近的单价即可,若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相近单价,除需向业主方提交工程量签认单外,还需要提供单价分析请业主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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