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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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重点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重点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本章要点本章主要介绍了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包括(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3)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4)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5)行政法律关系的运动,包括行政法律关系运动的条件和原因,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界说法律是用以调整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一经法律调整必然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不同的部门法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据此形成不同的部门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规范的社会形式,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进行行政法研究的客观基础。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①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关系一经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便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

因此,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调整和确认,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此可见,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涵义:第一,行政法律关系是在实现国家行政职能过程中发生的,与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有密切的联系。

第二,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并非全部都是行政法律关系,只有那些受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行政关系才能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所以,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与行政关系相结合的表现形式。

第三,行政法律关系是发生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即包括权利义务的主体与客体和法律关系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基本要素。

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而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行政关系的结果,两者有密切的联系。

但是,行政关系并不等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区别: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思想意识范畴,体现国家的意志,而行政关系属于物质社会关系。

行政法

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力在形式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是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就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一般地,我们将其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两大类。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l)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l)行政法在实体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可以有一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调整对象的确定性。

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它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确定的,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2)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

行政法复习提纲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以宪政为基础的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的特点:(一)行政法的形式特点1、无统一的法典2、表现形式的多样性3、数量规模的宽泛性(二)行政法的内容特点1、行政权的支配性2、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混杂性3、效力的多元性4、对社会的适应性行政法的渊源:(一)宪法一方面,宪法是行政立法的依据。

有关重要的行政立法,特别是法律的制定,都是以宪法为依据的。

另一方面,宪法中有关以行政关系为基础和调整对象的规范,如有关公民受教育权的规范和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赔偿权的规范等,则是行政法的直接法源。

(二)制定法1、法律。

法律是我国行政法的基本法源。

2、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3、地方性法规。

它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4、规章。

规章和行政规章也是行政法的重要法源之一。

行政法关系的种类:1、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是行政法关系的一种。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1、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2、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又称法律优越或法律优位原则,是指行政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措施。

3、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有两方面含义。

一方面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对于影响人民自由权利之重要事项,没有法律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即不能合法作为行政行为。

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中某些重要的事项,应保留给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之,其它任何法的规范都无权规定,行政权非有法律依据不得为之。

所以法律保留原则,通俗地说也就是保留给法律去规定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1、平等对待2、比例原则(P31~33 重点掌握)比例原则,又称为均衡原则或平衡原则,是实质意义上依法治国原则的典范. 它具体包括三个子原则:1)行政措施对目的的适应性原则也可以称为适当性原则2)最小干预可能的必要性原则也可以称为必要性原则3)禁止过分的适当性原则也可以成为侠义的比例原则3、正常判断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2022年自考00261行政法学核心考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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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7)申请辞职权。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节 行政相对人
【名词解释】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的一方当事人,即在行政法律关系 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 【多选、简答】行政相对人在实体法上的地位。 (1)财产和自由不受侵害,依法享受给付与保护的权利。 (2)排除违法行政或者不当行政的请求权和行政介入请求权。 【多选、简答】行政相对人程序法上的权利。 (1)参与型行政全面保障相对人在程序法上的权利。 (2)行政相对人参与制定行政法规范或计划的权利。 (3)行政相对人参与作出行政行为的权利。
第三节 被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名词解释】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 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 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名词解释】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多选】行政机构成为行政主体的情形有如下 3 种类型: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 立的专门行政机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 【多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行政授权成为行政主体的其他社会组织大致有以下 4 种类型:行政性公司;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职能活动的事业单位;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 职能的企业单位;被授予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 【单选】一般说来,个人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接受授权的 组织。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单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多选】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 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法课件(第三章)

行政法课件(第三章)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听证制度
行政机关在作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 为前,应当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保障相对人的参与 权。
时限制度
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效率 。
信息公开制度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应当 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增加行政透明度。
特点,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遵循法律规范和法定程序。
行政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行政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君主专制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主制度的建立,行政法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 立的法律部门。
详细描述
早期的行政法主要表现为君主的诏令、敕令等,没有形成独立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主制度的建立, 行政法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各国相继制定了行政法典、行政程序法、国家赔偿法等法规,不断完 善行政法律制度。
01
起诉与受理
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
案受理。
02
审理与判决
人民法院应当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对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判
决。判决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并
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程序法通过规定行政机关的 行为方式和程序,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 保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促进行政法治建设: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 组成部分,通过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推动法治国家建设。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原则
详细描述: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行政程序立法和实施的重要准则,主要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法课件0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课件0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之间因执行公务发生的各种行政争议,包括积极和消极的 权限争议。
2、解决途径
主体纠纷属于内部行政争议,对它的解决方式不同于对外部行政争 议的处理;它由行政机关自己解决,不由司法机关裁判——这是各 国行政法理论所主张和坚持的原则。
我国处理内部行政争议采取以下三项原则:
(1)纵向领导关系中的争议:被领导主体有权越级向上级行政主 体报告,但在领导主体行为被依法撤销之前,必须服从领导主体的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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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权行政主体的分类
1.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2.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
职能性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综合性的、跨部 门、跨行业的,如工商、税务、统计、环保、财政、人 事、计划、审计、监察等行政管理机关;专业性行政机 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是专门性、部门性、行业性的,如 电子、机械、石油、煤炭、农业、林业、矿产,水电等 行政管理机关。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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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
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其行使 一定行政职能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 名义进行,且由委托行政机关对其行 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
2021/11/12
27
关于行政主体理论的思考
在西方国家,行政主体是一种法律制度,是 地方或公务分权的法律技术,包括国家、地方团 体及其他行政主体。行政主体间相互独立,依法 行使权力并负担义务,并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各 行政主体都设有自己的行政组织,独自开展活动。 国家对地方团体等的控制只能依法进行,行政主 体间的行政争议由法律手段解决。
资格转移: (1)行政主体分解 (2)行政主体合并 资格丧失: (1)行政主体被终止或撤销 (2)授权机关收回授权或授权期限届满
2021/11/12

行政法案例——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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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行政法导论第一节案例1:张某系某大型电视机厂的职工,1998年厂里分房时未列入分房名单,张某不服,以该电视机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点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合格,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案情中所讲到的电视机厂给职工分房的行政,属于“私人行政”的范畴,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

因此,张某对电视机厂分房时未将其列入分房名单的做法不服,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章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三、简答题:1.什么是行政法?如何理解行政法的概念?2.行政法渊源有哪些?行政法渊源之间的基本效力关系是什么?四、论述题∶1.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其具有哪些特征?2.行政法的作用有哪些?3.论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4.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及其具体内容案例2: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300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

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

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行政法学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学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本章框架图【本章考情】本章属于行政律关系主体的内容。

考生须了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明确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掌握有关行政主体的基本知识。

考题以选择题和名词解释题为主,考核分值在10分以下。

注:※为本章真题考点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一、行政主体(P74)(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一般认为,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名+权+责第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是否享有国家行政权,是决定某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决定性条件。

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机关并不等于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判断作出决定,发布命令,并以自己的职责保障这些决定和命令的实施,独立采取行政行为等。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主要标准。

第三,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关键性条件。

第四,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殊主体。

行政主体是与行政相对人相对应的概念。

(二)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的具体表现。

行政优益权是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权的条件保障。

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表现。

1.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按照行政职权在实践中的逻辑规律,我们可以对这些行政职权分为:(1)行政立法权;(2)行政决策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命令权;(5)行政执行权;(6)行政制裁权;(7)行政强制措施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委托、监督权;(10)行政司法权;(11)其他行政职权。

(1)行政立法权(第五章第二节)行政主体的行政立法权,即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特定的行政主体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规范的权力。

二学历行政法学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分章节复习题

二学历行政法学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分章节复习题

行政法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

行政法:是有关行政主体、职权、行为及程序、违法及责任和救济关系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答)为什么说行政权力比其他国家权力更需要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答:1.行政职能比其他国家职能范围更广泛,与人民群众关系更密切;(1分)2.行政权的作用比其他国家权力更直接、更主动;(1分)3.现代行政权的膨胀和扩张使得权力极易被滥用;(1分)4.行政权的实施程序没有立法、司法程序严格、公开和规范。

(2分)第二节行政法关系第三节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简答)行政法的基本作用有哪些?答:1.维护社会秩序和行政权力运行秩序。

(2分)2.保障公益和私益的实现。

(1分)3.为行政主体提供行动指南。

(1分)4.预防和解决行政纷争。

(1分)第四节行政法学的发展及其学科体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第二节行政合法性原则法律保留:是指只有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某种行政行为。

法律优位:是指正式的法律渊源要优于从属的法律渊源,也就是法律比所有的从属立法的效力都高。

(简答)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1.合法行政。

(1分)2.合理行政。

(1分)3.程序正当。

(1分)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1分)6.权责统一。

(1分)(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内容答: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1分)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其法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职权都是不应存在的。

(3分)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

依据法律行使职权是合法性原则为行政主体设定的一项义务或职责。

(3分)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授权或行政委托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按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要旨。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二)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二)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二)引言概述:
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行政性质的法律关系,它是指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所形成的一种特殊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存在和运行对于维护国家法治、保障公民权益以及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来探讨行政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正文: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点
1. 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义和概念
2. 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性质和法律性质
3. 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和要素
4. 行政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1. 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 公民和法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3. 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参与和地位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变更
1. 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条件和程序
2.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方式和途径
3. 行政法律关系的解除和终止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效力
1.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其法律效果
2.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3.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责任和救济
五、行政法律关系的保障与监督
1. 行政法律关系的保障机制
2. 行政法律关系的监督制度
3. 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法律关系建设
总结:
行政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具有行政性质和法律性质的双重属性。

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主体、形成与变更、内容与效力以及保障与监督等方面都需要得到充分的考虑与研究。

只有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关系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其特点是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为行政主体,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行政法规范预先确定。此外,行政法律关系还具有不对等性,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行政法律关系可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和行政程序法律关系等。这些分类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通过具体案例,如街道办事处与李某的租金纠纷以及超市对李老太的罚款事件,可以进一步探讨行政法律关系的实际应用。在案例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明确,并展示了行政法律关系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作用。同时,案例也引发了关于行政主体有重要意义。

行政总务-第三章行政法 精品

行政总务-第三章行政法 精品
C
3、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各种行政处罚
不可设置行政拘留
不可设置行政拘留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仅可设置警告、罚款
多选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有(
A.犯罪与刑罚 B.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剥夺 C.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D.外贸的一般制度
)。
BD
单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单选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 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 一项要求?( ) A. 合法行政 B. 合理行政 C. 程序正当 D. 诚实守信
A
律加以设定. A.责令停产停业 B.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C.限制人身自由 D.没收非法时产
)的行致处罚只能由法
C
4、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与管辖
(1)实施机关: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的组织
(2)行政处罚的管辖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单选 住在甲县的王某,在乙县生产伪劣商品经过丙县运输到
D
二、行政行为分类
以调整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 1.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
对象不确定 反复适用 不可诉 准立法性 2.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就特定事项
作出的处理决定。
多选 下列选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
A.交通局发布《桥道收费管理办法》 B.教育局向李某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C.农业局与张某签订《粮食收购合同》 D.税务局向孙某送达《个人所得税缴费通知》
(三)非行政主体: 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行政法律关系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特征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具有恒定性;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互有权利义务,但具有不对等性;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4、行政法律关系中个体权利行使的有限性;5、行政法律关系设定的灵活性与及时性;6、行政法律关系救济形式的多样性;行政主体概念:依法享有国家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独立进行行政管理并独立参加行政诉讼的组织;分为:1行政机关——A,各级人民政府B,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其他相关概念区别:1、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部分2、与行政组织:行政主体强调组织具有对外管理的权利,行政组织是一个系统概念,突出行政机关的整体性和统一性;3、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法律术语,行政主体是法学概念;行政主体地位1、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组织中的地位;2、行政主体在对外管理中的法律地位;行政主体的范围:①国务院②国务院组成部门③国务院直属机构④经国务院授权的办事机构⑤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⑧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⑨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议事卸掉机构和临时机构⑩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行政主体的种类:1.根据行政职权来源不同: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2.根据管辖范围的不同: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3.根据行政主体的构成不同和行政职权的对象不同:地域性行政主体和公务型行政主体;公务员概念:依法享有职权或受行政主体委托,能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进行管理,其行为后果属于行政主体的个人;特征:1、行政公务人员是个人而不是组织;2、行政公务人员代表行政主体;3、行政公务人员所实施行为的后果由其所代表的行政主体承担;范围: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其他行政公务人员;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在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任职、形式国家行政权、之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其他行政公务人员:除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之外,其他执行国家行政公务的人员;法律地位:①普通公民②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③行政主体代表公务员制度内容:1、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义务:在法律上对公务员行为的约束;权利:法律所肯定和确认的公务员的利益;2、职位分类;讲行政事务予以分解,按其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以及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确定职位,并分门别类,评定等级,以此作为公务员录用、管理的依据;3、公务员的素质保障机制;将优秀人员选拔到国家公务员队伍中;4、公务员的激励机制;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5、公务员的监控机制;为保证国家公务员忠实地履行职责,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监控机制;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比较相似:都属于行政法性质的法律制裁,都由行政主体予以实施,都是针对违反行政行政法规范的行为;不同:1、针对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主体内部人员内部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一般有人事管理的隶属关系;行政处罚针对社会上的公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部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是没有隶属关系的;行政处分针对的违法行为是违反了行政机关对内部管理的行政法规范;行政处罚针对的违法行为是违反了对社会实施管理的行政法规范;2、制裁的方法与手段不同;行政处分: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财产,吊销证照,拘留;3、制裁的依据不同;行政处分的依据,适用于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律的规范;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机关据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各种行政法律规范;行政行为的合法1、主体条件;必须是合法成立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依法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得到行政机关委托职权的组织;2、法定职权、职责条件;⑴行政行为手段、方式上的特定性⑵管理事项的特定性⑶管理地域的特定性;3、内容条件;必须合法、适当、真实、明确;4、程序和形式条件;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具备法定的形式;程序,行政行为所要求的必不可少的过程;形式,行政主体作为行政行为应具备一定的形式;行政行为的撤销概念:因行政性我不符合有效成立的条件,由有权的机关对其予以撤销;使其向前向后均失去效力;条件:1、合法要件缺损;某个行政行为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多个要见,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不适当;行政行为具有不合理性、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习惯等情形;法律结果:1、行政行为撤销通常使行为自始失去法律效力,但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行政相对人师父存在过错等情况,撤销也可行驶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2、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的过错引起,而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又必须使行政行为的撤销效力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那么,由此给行政相对人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3、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人的过错货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行政行为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行政程序的原则概念:反映现代行政的内在要求,对行政程序立法的行政执法具有指导意义,并贯穿于整个行政程序具体的规范之中的基本准则;1、程序法定原则;行政活动的主要程序必须由法律加一规定,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循,不得违反法定程序;2、公开原则;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意外,一律向相对人和社会公开,以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接受相对人和社会的监督;3、参与原则;行政及更换在进行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其他行政行为时,在程序上要保障公民的了解全与参与权得以实现;4、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合理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并在程序上平等地对待相对人,其宗旨是公平、正义;5、效率原则;行政程序要适应现代行政的需要;以迅速、简便与经济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行政程序的制度概念: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重要程序制度,是行政程序基本原则的具体化;内容:1、表明身份制度;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在进行调查或者做出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出示履行职务的证明,表明其有权从事该项活动的制度;2、告知制度;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将有关事项告诉行政相对人的制度;3、调查制度;行政主体在作出决定或裁决前,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的制度;4、说明理由制度;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作出该决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以及进行自由裁量时所考虑的政策、公益等因素的制度;5、听证制度;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一种程序制度;6、辩论制度;行政主体在裁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时、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在行政主体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就有关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对质的一种法律制度;7、回避制度;行政工作人员与所处理的行政事务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公正处理或裁决时,主动或应相对人申请而不得参与处理该项行政事务的制度;8、职能分离制度;将行政主体内的某些相互联系的职能加以分离,使之分属不同机关或不同工作人员掌握和行使的制度;9、情报公开制度;行政主体应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让相对人知晓有关行政活动的情况及有关的信息资料;10、不单方接触制度;行政主体在处理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相对人的事项时,不得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不得单方面听取其陈述、接受其提交的证据的制度;11、时效制度;行政行为的全过程或其各个阶段应受到法定时间限制的程序制度;12、行政救济制度;在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是,法律应为其提供申诉或申请复议以获得救济的途径与机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法定行政机关对原行政决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行政立法的分类㈠以行政立法权取得的方式为标准;职权行政立法和授权行政立法;职权行政立法: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组织法所赋予的行政立法权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授权行政立法;行政机关依据单行法律、法规或授权决议所授予的立法权而进行的立法活动;㈡以行政立法的功能为标准;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执行性立法: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或实现特定的法律、法规或是上级行政机关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进行的立法;创制性立法:机关为了填补法律或法规的空白,或变通法律和法规的个别规定一实现行政职能而进行的立法;㈢以行政立法的主体不同为标准;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中央行政立法:中央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地方行政立法:地方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规章的活动;㈣以行政立法的最终结果为标准;法规性立法和规章性立法;法规性立法:国务院依法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的活动;规章性立法:法定的国务院主管部门和法定地方政府依法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征收原则1、公开原则;要求行政征收的整个过程应该公开,应该让相关个人,组织介入到行政征收征用的整个过程中;2、听证原则;要求行政征收过程中应该就关键的环节进行听证,只有在正式的听证制度下,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行政机关才能做出相应的处置;3、参与原则;在行政征收的过程参与是有有效保障其权益的重要措施,了解利害得失,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维护自己的权益;4、程序违法归责原则;确保行政机关能够按程序行政,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征用特征:1、法定性2、强制性3、公益性4、补偿性;行政确认的特征:1、行政确认的证明作用;2、行政确认行为的公式宣告作用;3、行政确认行为对相对人权利义务影响的间接性;行政裁决的特征:1、行政裁决权的“准司法性”2、行政裁决效力的强制性3、行政裁决结果上的非终局性;。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概述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权力,行使行政职能,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则扮演受行政机关行政权力制约的角色。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1. 不平等性: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权力,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对弱势,受到行政机关的限制和约束。

2. 强制性: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履行法律义务。

3. 公共性:行政法律关系涉及公共利益,行政机关的行为影响公共利益的实现。

4. 专门性: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的对象,有独特的法律规范和程序。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1.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包括颁布行政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执法监督、行政裁决等。

2. 公民公民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受保护主体,公民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尊重公民的权利。

3. 法人及其他组织法人及其他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

法人及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行政机关有权对其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1. 行政权力及行政行为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限,行使行政活动的能力。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进行的具体行为,包括命令、决定、审批、奖励、处罚等。

2. 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对其行为所造成后果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相关的法定义务,并对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行政诉讼及救济制度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机关提起的司法救济程序,用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应依法受理行政诉讼,并按照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决定。

4. 行政契约行政契约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经过协商达成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合同关系。

(完整版)自学考试-行政法学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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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或者可以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内部组成机构之间、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外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行政组织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法律解释――是指有权机关就法律规范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为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进一步补充,以及如何具体运用所作的解释,即有权解释,不包括学理解释等无权解释。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行为的监督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所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的特点?形式上的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规范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内容上的特点3、行政法的内容广泛4、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5、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行政法是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而重要,且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行政法和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首先,行政法是实施有关现代国家机构之间关系的宪法规范的主要法律,具有保障和监督对社会有广泛影响的行政管理的作用。

其次,行政法是实施宪法确定的各项国家政策的主要法律。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

论行政法律关系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答:行政法律关系――是经过行政法调整后,具备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第三章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上的行政1.政法上行政的定义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的活动。

构成要素:第一,行政的主体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组织。

第二,行政的依据是行政权力。

第三,行政的范围是行政管理。

2.行政法上行政的特点:(1)国家性(2)执行性(3)法律性(4)强制性(二)内部行政和外部行政1.内部行政,是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对其自身进行组织管理和调节的活动。

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同属于行政系统。

从行政法律关系上说,内部行政关系是基于行政组织法或国家保管员法形成的行政隶属关系。

2.外部行政,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对非隶属于自身的组织,人员和财物的管理活动。

(三)依法行政我国行政法的理论核心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第一,依法执行。

第二,法律限制。

第三,法律授权。

第四,权责一致。

二.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的调整对象1.行政法的定义,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含义是:(1)行政法是以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为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的法律。

行政法是民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为规范对象,主要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关系特征:(1)行政关系的主体限定性。

(2)行政关系的单方性。

(3行政关系的国家意志性。

(二)行政法的内容1.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行政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行政法的内容。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从范围上说,行政法规范主要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行政组织法由行政机关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和行政编制法三个部分组成。

行政行为法从性质上可划分为:行政规范性行为,行政给付性行为,行政干预性行为,行政指导性行为,行政制裁性行为。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2)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3)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4)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殊主体行政职权: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行政职权一般可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两大类。

前者以行政主体的设立而产生,并随行政主体的消灭而消灭;后者来自于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授权行为。

行政职责: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所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主要内容有:1、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2、符合法定目的;3、遵循法定程序行政权限: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范围或界限。

换言之,行政权限就是行政职权的限度。

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超越该“限度”,便构成行政越权,一般情况下,视为无效。

行政相对人:相对人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

无论是包括行政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还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都可以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相对人一方主体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受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行政优先权: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即行政权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同一范围内相遇时,行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

行政优益权: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地履行职责,圆满地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者物质上优益条件的资格行政职权的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决策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执行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委托、监督权、行政司法权和行政组织法上的其他行政职权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的关系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变化。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

案例分析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 依法拥有和行使行 政职权,并能够对 其行使行政职权的 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承担法律责任的机 关和组织。
行 政 主 体 构 成 要 件
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 , 而不是个人; 2、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 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 织; 3、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 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 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其 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 织。
【案例3】 李老太家住北京海淀区花园路一家大超市附近,她 和老伴是这家超市的常客。 2O03年春节前的一天,李 老太与老伴前去超市买东西。李老太负责挑选,老伴 负责推车交钱,眼看东西已经挑选的差不多了,老伴 就推上满载货物的小车去交钱。这时,患有糖尿病的 李老太看见了放在出口处货架上的杏干,心想:都说得 糖尿病吃点查干好,顺手拿了一包。一看老伴已经交 完钱出去了,心里一着急,拿着杏干就往外走,岂料 刚走出超市门,就被超市保安抓了个人赃俱获。保安 人员说,我们超市有规定,5元以下商品末交款拿走者 要罚1000元。李老太身上没有带那么多钱,只得将身 上的100元钱和身份证押在了那里。次日,李老太又带 了500元钱到超市,有关人员又将500元扣下。回到家 里,李老太茶饭不香,夜不能寐,连春节都没过好。 后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问题:你认为工商部门该怎么做?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四、总练习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案例1
1992年4月,P区街道办事处将其一间闲置的临街 门面房出租给李裁缝开办服装店,租金为一年9600元。 一年后,李裁缝以原定租金太高,自己亏本无利为由 要求街道办降低租金,并拖欠租金6600元。街道办不 同意降低房租并多次催李裁缝交款未果。1993年7月12 日,街道办主任指示下属城市监察分队4名队员,佩带 执法标志,将李裁缝的服装店查封,禁止李再使用该 房屋。李裁缝不服,向P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P 区政府认为该案不属于行政案件,未予受理。李裁缝 便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街道 办事处实施的查封行为违法并予撤销。 问题:你认为法院应不应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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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选)公安局对吴某作出的行政拘留属于( )。
A. 行为罚
B. 申诫罚
C. 财产罚
D. 人身罚
8.(单选)企业没有履行清除其门前垃圾的义务,经催告该企业仍没有履行义务,
某区城市管理部门雇人替其清除垃圾并责令该企业支付必要的清除垃圾所产生的费
用。这种行为属于( )。
A. 行政征收
B. 行政处罚
C. 行政强制措施
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
求?( )
A. 合法行政
B. 合理行政
C. 程序正当
D. 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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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系统讲义
4.(单选)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
A. 物业公司对本小区组织卫生检查
B. 某超市对偷商品的小偷进行罚款
C. 税务局减免某企业的增值税
第一篇 法律知识
③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环保所等。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四、行政行为 (一)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1. 公定力。 2. 确定力。 3. 拘束力。 4. 执行力。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作出后,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
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这是行政行为的( )。
A. 执行力
B. 公定力
C. 确定力
D. 拘束力
6.(单选)下列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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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权行政主体:行政机关
• 行政机关是按照宪法和政府组织法成 立的,享有并执行国家行政权,具体实施 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案例4]
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 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 关工作。 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 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 序的通 告,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市市民切实 遵守执行。
[问题]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分析
[分析]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 1.该市政府办公室只是其所在市政府的内部机构或
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没有以自己的名义 对外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针对 外部相对人实施行政行 为。
2.该通告行为是针对外部相对人的,并为其设定了 义务,其合法主体应当是该市人民政 府。当然,市政 府可委托其办公室实施该行为,但该市政府办公室在实 施该行为时应以市政 府的名义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进 行。该市政府办公室的通告行为,即使有市政府的委托, 因未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也是不合法的。作为内部 机构的市政府办公室,如果有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授 权,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但在这 里没有这种授权。
问题:你认为法院应不应该受理?
分析要点:
李裁缝与街道办之间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 关系:
一是双方因交付房屋租金而产生的民事纠纷; 二是街道办在处理与李的民事争议时,动用行政 权力,街道办领导指示执法人员,对李裁缝仍在经营 的服装店进行查封,由此而产生的争议是行政争议。 现李诉至人民法院是请求裁判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 并非裁判房屋租金的民事争议,故本案属于行政诉讼 的受案范围。遂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判。
• A、兽药门市部与县农牧渔业局之间的法律关系
• B、兽药门市部与制药厂之间的法律关系
• C、兽药门市部与县人民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
• D、兽药门市部与县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 客体三要素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 人。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即行政关系主体权利义 务所指的对象。(物、行为、人身)
3、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 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 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其 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 织。
【案例3】 李老太家住北京海淀区花园路一家大超市附近,她和 老伴是这家超市的常客。 2O03年春节前的一天,李 老太与老伴前去超市买东西。李老太负责挑选,老伴 负责推车交钱,眼看东西已经挑选的差不多了,老伴 就推上满载货物的小车去交钱。这时,患有糖尿病的 李老太看见了放在出口处货架上的杏干,心想:都说得 糖尿病吃点查干好,顺手拿了一包。一看老伴已经交 完钱出去了,心里一着急,拿着杏干就往外走,岂料 刚走出超市门,就被超市保安抓了个人赃俱获。保安 人员说,我们超市有规定,5元以下商品末交款拿走者 要罚1000元。李老太身上没有带那么多钱,只得将身 上的100元钱和身份证押在了那里。次日,李老太又 带了500元钱到超市,有关人员又将500元扣下。回到 家里,李老太茶饭不香,夜不能寐,连春节都没过好。 后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问题:你认为工商部门该怎么做?
问题:法院应不应该受理?
分析
镇政府占用王某的房屋是事实,但这 种占用行为并不是镇政府运用行政职权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是民事侵权行 为,王某与镇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 民事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民事法律 关系,因此裁定不予受理。
总结
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 能过程中,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确认和调, 而在行政关系当事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 (适用法律 不同、主体不同、内容不同)
3、課堂練習
【练习】:某县兽药门市部从外省一家制药厂购进一 批兽药在本县出售。后县农牧渔业局兽药监督员王某 发现兽药质量存在不稳定现象,遂取走部分样品检验, 结果该药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农牧渔业局根据《兽药 管理条例》对该门市部处以没收该种药品、违法所得 以及罚款的处罚。该门市部不服处罚决定,向该县人 民政府申请复议,政府经审查维持原处罚决定,门市 部仍然不服,遂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 中,体现的行政法律关系有:( )
[案例2]
王某与其父在某县某镇居住,有私房一间。 1969年文革时王某被当作反革命分子押送劳 改农场。1976年其父病故,该私房一直无人 居住,后被镇政府作为仓库使用。1980年王 某的冤案平反,自愿留在农场任技术人员。 1992年,王某返家,向乡镇政府提出退还其 所占用的私房,镇政府一直以该仓库属于政府 财产为由未予归还。1993年6月2日,王某以 镇政府为被告,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法院认定镇政府侵占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并判决镇政府退还所占的房屋。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主体
概念 类型
职权行政主体 授权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 人
概念 案例分析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 行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 政
依法拥有和行使行
主 体
政职权,并能够对 构
其行使行政职权的 成
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要 件
承担法律责任的机
关和组织。
1、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 而不是个人;
2、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 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 织;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四、总练习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案例1
1992年4月,P区街道办事处将其一间闲置的临街 门面房出租给李裁缝开办服装店,租金为一年9600元。 一年后,李裁缝以原定租金太高,自己亏本无利为由 要求街道办降低租金,并拖欠租金6600元。街道办不 同意降低房租并多次催李裁缝交款未果。1993年7月12 日,街道办主任指示下属城市监察分队4名队员,佩带 执法标志,将李裁缝的服装店查封,禁止李再使用该 房屋。李裁缝不服,向P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P 区政府认为该案不属于行政案件,未予受理。李裁缝 便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街道 办事处实施的查封行为违法并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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