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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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修订)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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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
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工程设备费,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消耗量定额中各子目综合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单价:G=人工费 A+材料费 B+机械费 C+企业管理费 E+利润 F+工程 设备费 H
式中:人工费 A=Σ(人工工日消耗量×人工工日单价)或 Σ 各类人工费 材料费 B=Σ(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机械费 C=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企业管理费 E、利润 F 计算办法详见费率标准相关规定。
2 建设工程计价标准组成
2.1 计价标准组成 本市建设工程计价标准包括计价规程、计价规范、计算规范、消耗量定额、费 率标准和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是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性文件和基本依据。 2.2 计价规程 计价规程是本市建设工程计价的纲领性文件,它规定了建设工程计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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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类型、程序、内容、方法及编制格式等。 2.3 计价规范 《计价规范》是国家标准,是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 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的原则、程序、格式、内容及编制
依据,参考国家、省、市相关计价政策及规定,我站制定了《深圳 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现予以发布,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原《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 (深建价﹝2013﹞ 55 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
(2017)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 年 9 月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 (2017)
编写委员会
主编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协编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7年9月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编写委员会主编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协编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主审:李冬青刘衍伟技术负责:张红标主编:颜斌叶建锁张新钟文龙许尔淑易卫军廖耀武何莉陈南玲封面设计:孟顺利目录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的通知.. 1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的通知 (2)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的通知 (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 (4)1总则 (4)2建设工程计价标准组成 (4)3建设工程计价程序及格式 (5)4工程量清单编制 (9)5招标控制价编制 (12)6投标价编制 (14)7竣工结算编制 (16)8其它 (18)附件1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表 (19)附件2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20)附件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格式样表 (27)附件4 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说明及补充表格 (57)附件5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 (70)附件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深圳补充清单 (73)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862-2013)的规定 (100)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 (104)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 (110)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的原则、程序、格式、内容及编制依据,参考国家、省、市相关计价政策及规定,我站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原《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深建价﹝2013﹞55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7年9 月27日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中有关费用项目的计取,参考国家、省、市相关计价政策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站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0 月1 日起实施。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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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采用表格
表格名称
计价活动
工程量清单
封面
招标控制价 投标总价
竣工结算总价
总说明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价汇总表 总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分部分项 工程量 清单表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4 本计价规程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计价规范》、《计量规范》 和本计价规程规定执行的建设工程计价。
1.5 本计价规程所称消耗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消耗量定额和本计价规程的 规定执行的建设工程计价。
1.6 本市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是按照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编制的。 1.7 本计价规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 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市政维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 环卫工程等。
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清单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详细清单与计价表
1 总则.............................................................................................................................................8 2 建设工程计价标准组成 ........................................................................................................ 8 3 建设工程计价程序及格式....................................................................................................9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 13 5 招标控制价编制 .................................................................................................................... 16 6 投标价编制 ............................................................................................................................. 18 7 竣工结算编制 ........................................................................................................................ 20 8 其它........................................................................................................................................... 22 附件 1 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表.......................................................................... 23 附件 2 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24 附件 3 深圳市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原则................................................................. 31 附件 4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格式样表 .............................................................................. 34 附件 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深圳补充清单 ..................................................................... 62 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862-2013)的 规定 ..................................................................................................................................................... 87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3) ................................................................................. 91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范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范

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 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 含水率≥ 25% 为湿土; 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地下水位以上为干土, 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 人工和机械乘系数 1.18, 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 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 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 时, 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 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

六、在支撑下挖土, 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机械乘以系数 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 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 机械乘以系数1.50 。

八、0.2m3 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 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 2.5 计算。

九、自卸汽车运土, 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 拉铲挖掘机装, 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

十、定额中的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 不分明炮、闷炮, 但闷炮的覆盖材料( 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 另行计算。

十一、定额中的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十二、定额中的石方爆破子目( 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 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三、自卸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距与定额运距不同时, 按土、石方的实际运距采用内插法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 自然方) 计算, 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 实方)计算。

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土方体积换算表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 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A.1 土石方工程1.0.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1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5 其他有关资料。

1.0.2 土方工程1 平整场地: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 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 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5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 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8 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一增加工日。

表一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深度(以内)│2m│4m│6m┃┠─────┼────┼────┼────┨┃工日/100m3│ 4.72│14.96│22.24┃┗━━━━━┷━━━━┷━━━━┷━━━━┛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二增加工日。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A.1 土石方工程1.0.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1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5 其他有关资料。

1.0.2 土方工程1 平整场地: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 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 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5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 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8 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一增加工日。

表一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深度(以内)│2m│4m│6m┃┠─────┼────┼────┼────┨┃工日/100m3│ 4.72│14.96│22.24┃┗━━━━━┷━━━━┷━━━━┷━━━━┛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二增加工日。

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范

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范

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2003)计算规范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碾压等土石方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见表1-1)。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三、土方工程的有关说明:1.本章子目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3.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子目中人工乘以系数1.43。

5.项目中土壤含水率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当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6.机械挖沟槽、基坑(包括底宽3m外的沟槽、底面积20m2内的基坑)土方工程量,可按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按机械挖土方100%计,另按机械挖土方量的6%附加人工挖土,以增加人工清理土方、机械降效等费用。

但机械超挖换填土不涉及人工辅助清理,不附加6%人工挖土费用。

7.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子目中的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8.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子目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整理)深圳建筑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整理)深圳建筑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一、为统一深圳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及项目划分,规范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尺度及标准,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使用《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建筑消耗量标准”)计算新建、扩建、改建、重建、续建建筑工程的工程量。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本规则及“建筑消耗量标准”各章具体规定为基本依据,此外还应参照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以及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施工图设计规定的分界线为准,其计算内容应与“建筑消耗量标准”的项目划分、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相一致。

五、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与“建筑消耗量标准”子目的计算单位相一致。

“建筑消耗量标准”子目的计量单位规定如下: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以个(件、台、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台、套或组)。

六、汇总工程量时,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1、以立方米(m3)、平方米(m2)、米(m)、千克(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2、以吨(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3、以个(件、台、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

七、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工程量均不包括材料损耗用量。

八、工程量计算凡涉及材料的容量、密度、比热换算的,均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未作规定,则应以出厂合格证明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九、计算工程量时,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执行哪一章子目应按该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不应相互借用。

十、计算工程量时,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均以设计图示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在基层面进行施工时,除有特别注明者外,设计图示尺寸均指所建筑面的结构尺寸。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章⼟⽯⽅⼯程说明⼀、⼟⽯⽅定额区分⼈⼯、机械施⼯,按开挖、运输、回填编制。

⼆、套⽤⼟⽯⽅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式、运输距离、机械种类。

三、⼟壤及岩⽯分类:1、本章⼟壤按⼀、⼆类⼟,三类⼟,四类⼟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见下表:1.⼲⼟、湿⼟、淤泥的划分:⾸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壤含⽔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若⽆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位为准,常⽔位以上为⼲⼟,以下为湿⼟;含⽔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

2.在同⼀沟槽、基坑内有⼲、湿⼟时,⼯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相应定额项⽬。

如已采⽤井点降⽔的,则均按⼲⼟计算。

3.⽆论淤泥还是淤泥质⼟,均套⽤淤泥定额。

五、⼈⼯挖⼟⽅需要⼈⼯垂直提升⼟⽅超过1.5m的,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的,超出部分⼯程量应计算垂直运输费⽤,按垂直深度全深每⽶折合⽔平距离7m套⽤⼈⼯运⼟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

六、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般⼟⽯⽅的划分:底宽(设计图⽰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以上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积≤150m2基坑;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为平整场地;超出上述范围的⼟⽯⽅为⼀般⼟⽯⽅。

七、挖填⼟⽅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般⼟⽅相应规定另⾏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和排除障碍物,有发⽣时另⾏计算。

⼋、机械挖⼟⽅、淤泥流砂应当合理考虑⼈⼯辅助开挖(包括清底、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辅助开挖⽐例按施⼯组织设计确定;编制施⼯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机械挖⼟⽅或淤泥流砂可按实挖⽅量的95%计算,⼈⼯挖⼟⽅或淤泥流砂按实挖⼟⽅量的5%计算;⼈⼯辅助机械开挖不超过总挖⽅量5%的,⼈⼯挖⼟⽅或淤泥流砂定额相对应⼦⽬乘以系数1.5,⼈⼯挖⼟⽅或淤泥流砂超过总挖⽅量5%的,定额不调整。

九、⼩型挖掘机,系指⽃容量≤0.6m3的挖掘机,基础(含垫层)底宽≤1.20m 的沟槽⼟⽅⼯程或底⾯积≤8m2的基坑⼟⽅⼯程机械开挖时按⼩型挖掘机套⽤定额。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总说明一、《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下简称"本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准。

二、本定额与《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配合使用,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可作为编制国有投资工程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为:1.《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4.《全国统一建设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6.《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4);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8.其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9.深圳市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计价文件及其他资料;10.编制期建筑市场价格行情调研资料。

五、本定额内容组成1.本定额由总说明、工程畳计算规则总则、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建筑物超髙增加费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以及附录等七部分组成。

2.本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按章、节、项目、子目顺序排列,各章均包括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子目构成表三部分。

定额子目构成表由工作内容、计量单位、消耗量表格及必要的附注组成。

3.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础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六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防腐、保溫与隔热工程。

深圳市现行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2000园林绿化工程】

深圳市现行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2000园林绿化工程】

三、围堰工程
(一) 围堰工程项目已包括现场50m范围内的取土、砂或砂砾,项目中所列粘土数量为取自然土方数量。 (二) 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尼龙袋的规格、单价换算,按其100m3 需用数
量乘以损耗系数1.08,换算草袋围堰项目中的草袋消耗量,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不变。
(三) 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采用搭设栈桥、马道、脚手等,则应扣除相应项目中的驳船费用,套
(五) 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
宽允许超挖量:
次坚石:200mm;
普坚石、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六)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表1--4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混
300
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800(防水面层)
4.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
(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度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1--2
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表1--2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土石方工程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定

土石方工程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定

土石方工程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定土方工程定额1、本定额包括场地平整、地面以下基础、地下挖土及地槽、地沟、柱基、地坑挖土、回填土、运土等程。

2、土壤分类3、本定额采用人工操作,以干土挖土(地下水位以上)为基准,如挖湿土(地下水位以下)人工系数乘以1.2,挖土如需排水,除排水费用另计外,人工挖淤泥如需放坡或支挡土板时,应参照有关定额另计。

4、定额2-7至2-14按挖坚土考虑,如为沙砾时,坚土人工系数乘以1.5。

5、基础槽的夯实,包括在垫层定额内,如设计无垫层、基础槽地、坑底夯实可套用原地面土打夯定额。

6、挖土深度以1.5米为准,如超过1.5米以上,由于土质不好,需托木、加支撑,参照相应定额按实际工作量计算。

7、挖基槽、地坑包括修槽壁、平槽地、坑底,并保持基础两侧和坑边一米以内无弃土。

8、计算方法:(1)平整场地系数指在±30厘米以内就地填挖、找平的工作量按建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各增加2米计算,平整厚度在30厘米以上按挖土方定额计算。

(2)挖土定额按天然密实土体积计算,填方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不考虑杂填物松散系数1.3,只有外运土方时才考虑。

(3)挡土模板,按坑、槽壁的单面积计算。

(4)坑槽内如有垫层或回填土时,不得再计算基础平整夯实。

(5)管沟回填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再扣除管材体积。

土方大开挖不计算平整场地。

人工挖沟槽开挖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3倍以上的挖土为挖沟槽。

挖基坑开挖基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挖土称为挖基坑,挖土方开挖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m2以外,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的挖土方称为挖士方。

计算规则与挖沟槽相计算土方计算相同。

房心回填土,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

计算公式为:V 房心回填=S 主墙间净面积*h回填土厚度=(S底层建筑而积-S 主墙所占面积)*h回填厚度。

回填土厚度:设计室外地坪至室内地面垫层底之间的距离。

机械挖土方机械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与人工土方计算规则相同,只是在套用定额时,按机械挖土方占90%,人工挖土方占10%计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标准乘以1.35。

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之土石方工程

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之土石方工程

说明1.1 土方1.1.1 土壤分类:详见《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1.1.2 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

1.1.3 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人工挖土方时如地表水需要排除时,另行计算。

1.1.4 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1.1.5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3。

1.1.6 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1.1.7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

1.1.8 机械挖不到的地方,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1 挖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5%计,人工挖土方5%计算。

2 非地下室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3%计,人工挖土方7%计算。

1.1.9 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机械挖湿土时按定额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1.1.10 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定额相应子目的工、料、机乘以系数1.1。

1.1.11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1.1.12 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

1.2 石方1.2.1 岩石分类:详见《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1.2.2 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另行计算。

1.2.3 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土石方工程是指在土地平整、路基填方、基坑开挖等建筑工程中,对土石进行移动、平整和填方的工程。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是指对土石方工程的定额和计量进行规定和说明,包括了土石方工程的计算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使用量的计算等。

下面将对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土石方工程定额的编制原则1.根据地区的地质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保证工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按照工程施工流程和工序编制,根据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细化。

3.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确保质量和安全。

4.定额要科学合理,细化到各个工程部位和工序,以保证施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土石方工程定额的主要内容1.基础工程:包括开挖基坑、排水、防护等工程量的计算。

2.土方开挖:包括挖土的工程量计算和规范要求。

3.土石方填筑:包括土方填筑和石方填筑的工程量计算和施工要求。

4.土方平整:包括土方平整的工程量计算和技术要求。

5.填方坝工程:包括填方坝的工程量计算和施工要求。

6.基坑工程:包括基坑的工程量计算和施工要求。

三、土石方工程定额的计算方法1.工程量计算方法: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工程量的计算。

2.材料使用量计算方法: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计算出土石方工程所需材料的用量,包括土方填筑所需土石方材料、填方坝所需石方材料等。

3.施工工艺计算方法:根据土石方工程的具体要求,确定施工工艺和施工步骤,按照工程量计算结果进行施工工艺的计算。

四、土石方工程定额的应用1.工程预算:土石方工程定额可作为工程预算的依据,对土石方工程的工程量和材料使用量进行预估,提前安排工程资金。

2.施工组织设计:土石方工程定额规定了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和计量标准,可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编制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3.施工现场管理:土石方工程定额规定了施工现场的工艺要求和施工步骤,可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的指导依据,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深圳定额计算规则

深圳定额计算规则

深圳定额计算规则一、土石方工程(一)土石方工程量按以下一般规则计算:1.挖土方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按体积以m 3计算。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度体积为准以m 3计算。

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

(二)挖掘地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 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 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 以外者,均按挖土方计算。

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 ,双面加20cm 计算。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以m2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挖基础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设计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5.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

6、机械挖沟槽、基坑(包括底宽3m外的沟槽、底面积20m2内的基坑)土方工程量,可按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按机械挖土方100%计,另按机械挖土方量的6%附加人工挖土,以增加人工清理土方、机械降效等费用。

但机械超挖换填土不涉及人工辅助清理,不附加6%人工挖土费用。

二、桩基工程(一)、桩基础工程量按以下通用规则计算:1.所有桩基础工程,除子目另有注明外,均区分不同土壤级别、桩径、桩长按长度以m或按体积以m3计算。

2.钢桩尖、土钉钢筋的工程量按设计重量以t计算。

3.混凝土桩尖工程量按体积以m3计算。

(二)、混凝土预制桩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1.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区分不同截面尺寸按长度以m计算。

广东省土建定额规范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土建定额规范及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2)说明 (2)工程量计算规则 (3)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5)说明 (5)工程量计算规则 (5)A3.墙体 (7)工程量计算规则 (7)A.4 砼及钢筋砼工程 (9)说明 (9)工程量计算规则 (10)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12)说明 (12)工程量计算规则 (12)A.6 金属结构工程 (14)说明 (14)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16)说明 (16)工程量计算规则 (16)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17)说明 (17)工程量计算规则 (17)A.9 模板工程 (18)说明 (18)工程量计算规则 (18)A.10 脚手架工程 (19)说明 (19)工程量计算规则 (19)A.12 垂直运输工程 (21)说明 (21)工程量计算规则 (21)A.1 土石方工程说明1.0.1 土方1 土壤分类:详见《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 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

3 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人工挖土方时如地表水需要排除时,另行计算。

4 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5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

6 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7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

8 机械挖不到的地方,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1)挖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6%计,人工挖土方4%计算。

2)非地下室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4%计,人工挖土方6%计算。

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

二、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

本章其他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以及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

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

三、本章土壤及岩石按普通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四、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天然含水率)编制的。

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界,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采取降水措施后,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挖土,套用挖干土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

五、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

六、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的挖土。

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七、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边坡(厚度在0.30m以内)的清检和修整。

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适用本项目。

八、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的。

开挖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该系数)九、机械挖土方,应满足设计砌筑基础的要求,其挖土总量的95%,执行机械土方相应定额;其余按人工挖土。

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时乘以系数2。

十、人力车、汽车的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挖掘机下的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的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

十一、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按下列因素考虑,设计或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下列办法调整:(一)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不分明炮、闷炮)编制,并已综合了开挖深度、改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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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2003)计算规范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碾压等土石方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见表1-1)。

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他有关资料。

三、土方工程的有关说明:1. 本章子目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2. 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 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3. 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子目中人工乘以系数 1.43。

5. 项目中土壤含水率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当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6. 机械挖沟槽、基坑(包括底宽3m外的沟槽、底面积20m2内的基坑)土方工程量,可按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按机械挖土方100%计,另按机械挖土方量的6%附加人工挖土,以增加人工清理土方、机械降效等费用。

但机械超挖换填土不涉及人工辅助清理,不附加6%人工挖土费用。

7.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 时,子目中的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1.17。

8.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子目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9. 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一、二类土子目乘以系数0.87。

10. 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1.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0,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工料机乘以系数 1.10。

四、石方工程的有关说明:1. 摊座是指爆破后的水平面,用人工凿岩方式进行修理,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成平整的表面。

设计图纸有此要求的,才可计算人工摊座或者人工修整石方边坡。

2. 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方式,均按子目执行;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3. 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材料可换算,数量不变,同时扣除子目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 计算。

4. 子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项目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土石方运输工程的有关说明:1. 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2 中的系数计算。

坡度调整系数表表1-2 推土机、铲运机调整系数人力及人力车调整系数坡度(%) 5〜10 15以内20以内25以内15以上系数 1.75 2.00 2.25 2.50 5.02. 汽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

3. 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4. 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 人工垂直运土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 倍计算。

6. 粒径大于80mm 块石占总石方量40%以上的,按松散石方相应子目执行,否则区分80mm 内外分别执行石碴、松散石方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工程量按以下一般规则计算:1. 挖土方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按体积以m3 计算。

2.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度体积为准以m3 计算。

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1-3 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表1-3虚方体积天然密实度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1.00 1.30 1.50 1.20空0.77 1.00 1.15 0.92空0.67 0.87 1.00 0.80空0.83 1.08 1.251. 00二、土方工程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一)挖掘地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1. 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 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 以外者,均按挖土方计算。

2. 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时,挖土深度在(表1-4)规定以内,不得计算放坡。

在超过该表放坡起点(包括起点)深度而设计又未有规定时,放坡系数可按该表1-4 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表1-4 土壤类别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机械挖土在坑内作业在坑上作业一、二类土 1.20 1:0.50 1:0.33 1:0.75 三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 四类土2.00 1:0.25 1:0.10 1:0.33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有规定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所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 计算。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以m2 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1-5 规定计算。

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1-5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砖基础浆砌毛石、条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混凝土基础支模板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200 150 300 300 800防( 水面层) 注:基础施工如选用砖胎膜时,不增加工作面。

5. 挖基础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 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1-6 管沟底部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度规定计算:管道沟槽底部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度表( 单位:mm) 表1-6 管道结构宽(mm) 100以内500 以内1000以2500以内2500以上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道(mm) 200400 500 600 700 其他材质管道(mm) 200 300 400 500 600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时,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检查井、阀门井等,不包括化粪池等其它构筑物)所需增加的土方工程量按沟槽总土方量乘以系数并入沟槽土方计算,排水平接口增加 2.0%、排水承插口增加 3. 0%,给水及其它增加 2.5%。

(2)管道结构宽:管道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每侧另增加100mm。

(3)若双管或多管在同一沟槽内敷设,无管座的以管束外侧管道外壁的间距作为管道结构宽,有管座的按管束的管道基础外缘作为管道结构宽。

7. 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设计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8. 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

(二)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则计算:1. 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 铲运机铲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 计算。

3. 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运距计算。

三、石方工程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一)开凿及爆破岩石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1. 沟槽、基坑划分:槽底宽度在3m 以上和坑底面积在20m2 以上的,为人工凿平基石方;槽底宽度在3m 以内和坑底面积在20m2 以内的,为人工凿槽坑石方。

2. 人工凿岩石按体积以m3 计算。

3. 爆破岩石按体积以m3 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爆量为: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超爆量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4. 人工摊座、人工修整石方边坡按面积以m2 计算。

凡已计算人工摊座或人工修整石方边坡的,不能再计算超深爆破量。

(二)石方运距按下列规则计算:1. 挖、运石方均按实方体积以m3 计。

2. 推土机推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3. 铲运机运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石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 计算。

4. 自卸汽车运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石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运距计算。

四、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及辗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一)平整场地、打夯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1. 平整场地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图示平整面积以m2 计算。

2. 打夯按面积以m2 计算。

3.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按面积以m2 计算,填土碾压按体积以m3 计算。

(二)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依下列规则按图示回填体积以m3 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沟槽、基坑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以m3 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土方工程量计算时,管道结构宽500mm 以内的管道可不扣减体积,管道结构宽500mm 以上的管道应扣减管道垫层、管道基础及管道的体积,其中单根管道的体积可按实或参照表1-7 计算。

管道扣减土方体积(单位:m3/每延米)表1-7管道类型管道公称直径(mm)600 以内800以内1000以内1200 以内1400以内1600 以内钢管或塑料管0.21 0.44 0.71空空空铸铁管0.24 0.49 0.77 空空空混凝土管0.33 0.60 0.92 1.15 1.35 1.553. 房心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m3 计算4.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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