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公场所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用电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办公场所包括公司管辖区域内所有办公场所(含外租)、值班室、工作休息室等电器设备用电的安全管理。我司员工(含民工)和租用我司场地的外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3、职责
3.1 技术部是公司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电器设备及线路的安全技术检测、鉴定,参与电器设备的验收,建立电器设备的管理台帐,审批电器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组织公司电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监督指导各用电单位及个人正确、安全地使用电器设备,处罚违章行为。
3.2 安质部是公司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协助技术部开展电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参与电器设备验收工作,对违章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3.3 物资供应站负责电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发放、废旧物资处理等工作。
3.4 维修工程大队负责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技术性能的反馈。
3.5 公司各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各自范围内电器设备的使用、检查、清洁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使用的合理、正确及安全性负责。
4、管理办法
4.1 在公司管辖区域内,原则上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水壶、电茶壶、电水煲、自动加热开水瓶、
电磁炉、微波炉、消毒柜等以及一经通电使用可产生温度达100 °C (含100 C)以上的其他电加热设备。特殊情
况或工作需要,必须经技术部审批同意,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方可使用。
4.2 技术部要建立公司所管辖区域内的办公场所、候工室电器设备台帐
4.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动办公场所原有的电源线路和乱拉接电源。
4.4 办公场所需要增加用电设备或用电负荷时,必须向技术部申请并经同意后方能安装使用
4.5 技术部在审批电器设备使用时,要综合考虑办公场所或候工室的电源线路承载负荷能力,禁止线路超负荷使用。
4.6用电设备电源必须安装开关并设有符合电器设备额定功率规定的熔断器;额定功率在500W 以上的电器设备,必须装设漏电过载保护开关方可使用。
4.7 新装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方能操作。
4.8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卫生,禁止在电加热设备及功率500W 以上的电器设备周围1 米内堆放易燃易
爆物品。
4.9 电器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打火、嗅到焦味时,先断开电源,报告技术部及工程维修大队,由工程维修大队安排持有电工上岗证人员实施修理。
4.10 各办公场所要制定各自的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统一表格建立电器设备台帐,实施定人、定责、定点管理,定时检查、维护保养。
4.11 在节假日期间,没人值班的办公场所、候工室,在放假前必须切断室内的一切电源;平时,室内无人时,断开饮水机、空调机等功率500W 以上电器设备的电源;最后离开办公场所、候工室的人员应随手关灯以及断开其它电器设备的电源。
4.12 禁止使用铜线、铝线、铁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中的电器设备保护装置失灵时,要及时更换或修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期限使用电器设备,禁止超期限使用。
4.13 技术部每月对公司管辖区域内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设施、安全用电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定责、定人、定时进行整改。
4.14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的,按公司《现场生产违章记录》办法实施细则处理
5、附则
5.1 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
5.2 本方法自200 年月日起施行。
6、相关文件
现场生产违章记录》办法实施细则
7、相关记录
电器设备安装、使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