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发货部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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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发货部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流程

1、物流部接到工程发货通知后(通知方式:营销部办公室ERP邮箱通知;业务经理电话通知;用户传真通知),首先落实该工程是否加工完成,是否已入成品库,其次与对方沟通具体卸货时间、地点,特别沟通车辆尺寸,是否限高。

2、待具备发货条件后安排车辆进行运输,具体安排如下(特殊情况需单独沟通另行安排、螺栓配套塔体共同发货):

2.1角钢塔类

角钢塔具备发货条件后,物流部按照铁塔理论重量核算出需要装载的车辆数量,同时结合车辆的情况搭配好每车装载铁塔的明细,打印出每车装载的发货清单,成品库按照发货清单发货。具体车辆的搭配情况详见第3.1条。

2.2钢管塔类(包含钢管杆、钢管塔、架构)

钢管塔类具备发货条件后,如果此工程为小批量钢管塔(一个车就能装完的),由物流部直接找车发货;

如果此工程不是小批量钢管塔,由成品库核算出该工程需要的车辆类型及数量,物流部按照成品库装车明细做出相应的发货清单。具体车辆的搭配情况详见第3.2条。

2.3基础类

圆钢基础具备发货条件后,由物流部核算出装车类型及车辆,做出发货清单,强固车间按照发货清单装车。具体车辆的搭配情况详见第3.3条。

桩基础具备发货条件后,详细参照2.2钢管塔类进行搭配发货。

3、车辆的搭配

3.1角钢塔类

图纸重量23-27吨搭配9.6米平板车一辆(仅限山东省内),省外的搭配13米平板车;

图纸重量28-40吨搭配13米平板车一辆;

图纸重量22吨及以下搭配物流零担配货,若用户要求的到货时间急,可按整车包车发货。到货时间急缓需对照车间生产完毕的入库时间进行判断。

3.2钢管塔类(包含钢管杆、钢管塔、架构)

3.2.1 钢管杆

小批量钢管杆(一个车就能装完的)搭配9.6米/13米平板车一辆(仅限山东省内),省外的搭配13米/17米平板车;

1基钢管杆是1或2根管,法兰直径1.3米及以下的,若长度9.6米以下搭配9.6米平板车一辆,若长度大于9.6米的搭配13米平板车一辆,一车最多可装8基或4基;

1基钢管杆是2或3或4根管,法兰直径1.4-1.9米的,搭配13米平板车一辆,法兰直径1.4-1.7米的一车最多可装2基、法兰直径1.8-1.9米的一车最多可装1基;

1基钢管杆是2或3或4根管,法兰直径2米及以上的,搭配17米长牌车一辆,一车装最多可2基;

3.2.2钢管塔

35吨及以下的四管塔搭配17.5米的长牌车一辆,若工地现场无法进入17.5的长牌车,需换成13米的高栏车(切记:此项物流部需提前与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确认)

3.2.3架构

根据铁塔加工计划的重量,20吨以下的搭配13米的高栏车一辆;

20吨以上的搭配17.5米的长牌车一辆;

搭配一辆车吨位不够的,需按照包车付运费。

3.3基础类

圆钢基础搭配物流零担配货,若用户要求的到货时间急,可按整车包车发货。到货时间急缓需对照车间生产完毕的入库时间进行判断。

桩基础(都在9米以下)单独发货的搭配9.6米高栏车,若搭配一辆车吨位不够的,需按照包车付运费。

桩基础随同钢管杆塔体一同发货的,参照3.2.1进行搭配。

4、成品、螺栓出库

4.1成品出库:在ERP系统的成品发运通知单板块中做具体出库明细;

4.2螺栓出库:由物流部开出纸质发货清单给螺栓仓库,螺栓仓库人员根据螺栓清单按基配备好螺栓并随塔体发货,螺栓仓库保管员在用友U8系统中进行螺栓出库,由物流部审核(重点审核发货日期、规格型号、数量等)。

5、发货记录台账

4.1发货当天,根据发货清单登记发货记录台账,包含发货日期、合同编号、计划号、客户名称、工程名称、塔型(呼高)、基数;

4.2发货次日,过磅处把每车过磅重量、车号、物流公司名称汇总后交到物流部,物流部把此内容登记到发货记录台账中;

4.3汇总运费金额登记到发货记录台账中;

4.4到货后若付卸车费或其他费用(需提前跟所属业务经理沟通确认),办理付款并登记到发货记录台账中。

6、发货清单的回收

5.1省内发货清单自发货之日起5天内送交物流部、省外发货清单自发货之日起10天内送交物流部、偏远地区(如新疆、西藏等)自发货之日起20天内送交物流部;

5.2物流部收到发货清单后,需当面与物流公司交接,并签字确认,确认是否签字、盖章、数量是否正确;

5.3确认发货清单后,在发货记录台账中涂红色,表示发货清单已收到;

5.4发货清单要清晰、完整的进行扫描,并按照计划号进行电子版存档,发货清单原件共三份,一份交到财务部,一份给所属业务经理,一份自部门留存,按计划号进行存档。前两份交接需与对接部门、人员进行签字交接。

7、物流信息发布、运输合同、对账、运费支付详见《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8、工程补件

7.1收到工程补件的方式:用户传真/短信/电话、售后服务部ERP通知、业务经理短信/电话。之前由销售部把补件明细发到物流部改为发到售后服务部;

7.2物流部有责任再次确认各种方式提供的补件明细是否真实,确认是

否公司正常范围内承担的补件,若不是者,需用户确认补件费用,并由物流部把补件费用登记在电子版发货记录台账中。正常补件范围:塔型、塔位号要正确(属于我公司所属工程)、非主材及电焊件、发货总量的千分之三之内;

7.3物流部把需补件的明细提供给技术部样板室,样板室提供工艺卡,由物流部送往角钢车间加工补件,同时附带加工完成时间表、补件发货清单;

7.4车间加工完成、包装库电话通知物流部具备补件发货条件;

7.5补件所属的工程正在发货中,补件同塔体一起发货;工程已结束,补件需物流零担配货,若用户要求的到货时间急,可单独发货,例如发航空件。到货时间急缓需对照车间生产完毕的入库时间进行判断。

7.6补件发出后跟单落实,并把到货日期填写到补件台账中。省内要求3天内到货,省外5天内到货,偏远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但不得耽误用户的到货时间,需提前与用户沟通好到货时间。

7.7补件台账的内容:发补件日期、合同编号、计划号、工程名称、补件货物名称、补件理重、补件运费、发货方式、补件到货时间。补件台账要求当天的信息最晚不得超过2天进行更新登记,次月1-3日需把上月的补件台账汇总整理完毕发到相关领导ERP邮箱。

8、以上工作流程中涉及到的纸质原件管理详见《物流部档案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分属

刘雪香:整体负责物流部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前期沟通、车辆搭配、物流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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