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量化标准表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量化标准表
共建活动开展经常、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1
每年开展2次以上不同形式活动的得1分。
54
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1
有计划和措施的得1分。
55
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1
按政策接收安置的得0.5分,补助补贴落实的得0.5分。
46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性上访事件。
1
没有因政策不落实引发群体性(50人以上)上访事件的得1分。
47
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2
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得1分,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得1分。
六、
双
拥
活
动
坚
持
经
常
(6)
48
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节日有走访,平时有活动。
2
年度有计划的得0.5分,季度有安排的得0.5分,节日有走访的得0.5分,平时有活动的得0.5分。
49
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
2
开展活动的得1分,重点优抚对象对活动满意的得1分。
优抚安置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率达到60九群众满意度测评9社会公众网络调查满意度测评对当地军政军民关系拥政爱民工作的满意率达62到80以上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
(试行)
考评
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量化标准
43
44
1.5
45
1.5
46
1.5
47 八 · 军政 军民 关系 融洽 ︵ 6 分 ︶
1.5
48
2
49
1
50
无重大军(警)民纠纷。发生重大军(警)民纠纷扣 3 分, 发生较大军(警)民纠纷扣 2 分,发生一般军(警)民纠 6 分 ︶ 说明
51 52
双拥单项工作成绩在全国和全省特别突出、名列前茅的。 涌现出在全国和全省有重大影响双拥典型的。
7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双拥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把以爱国 主义为核心,以拥 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
1
二 8 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 · 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 宣传教育 有检查、有总结。 广泛深入 ︵ 9 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 5 分 有双拥简报、宣传专栏和宣传牌,圆满完成双拥宣传 ︶ 10 报道任务,经常开展双拥教育,宣传双拥典型,爱国 拥军、爱民奉献的社会氛围浓厚。 扣分原 因 3 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双拥和国防教育制 1 1
1
42 七 · 军民 共建 富有 成效 ︵ 9 分 ︶
军民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军人道德规范》 和 ,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 1.5 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 共建点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军地双方签有共建公约,有共建活动制度,按公约和制度定 期开展活动。 共建成效明显,有影响较大的共建典型,80%以上被县以上 单位评为先进单位。 不断拓展军民共建活动的领域和范围,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 组织的军民共建活动成绩突出。 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经常开展,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 发挥重要作用。 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 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支持地方工作。军政、军民关系亲如 一家。 军地地界清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1.5
登封市双拥模范城评比表彰考核标准
登封市双拥模范城评比表彰考核标准
登封市双拥模范城评比表彰考核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党的领导:评估模范城在党的领导下的组织和工作体系是否健全,党的政策和决策是否得到贯彻和执行。
2. 维护社会稳定:考核模范城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努力,包括公共安全、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3. 军民融合发展:评估模范城在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上的实际成效,包括军地协同发展、军队资源的优化利用等方面的情况。
4. 助军支前工作:考核模范城在为军队提供便利服务、改善军人家属生活条件等方面的表现。
5. 模范城形象建设:评估模范城在环境整洁、文明素质、城市形象等方面的改善和提升情况。
6. 军事纪律教育:考核模范城开展军事纪律教育的有效性,包括军事训练、国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7. 社会参与度:评估模范城居民参与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的积极性,包括军事科研、军工产业等方面的社会参与情况。
8. 经济发展支撑:考核模范城在为军队提供经济支撑方面的贡献,包括军工产业、军事基地建设等方面的经济发展情况。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用于评比表彰登封市双拥模范城的考核标准。
具体的评估指标和权重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
4
完成年度安置任务的得2分,军队转业干部对安置岗位满意的得1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落实的得1分。
43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自谋职业生活补助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列入财政预算。
3
年度安置率(含货币化安置)达到90%的得2分,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的得1分。
1
会议制度落实的得0.5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的得0.5分。
3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
1
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的得0.25分,有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得0.25分,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的得0.5分。
4
地级以上市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县级双拥办有相对固定的部队人员参与工作。
3
采取网络调查。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十、
加
分
项
目
63
双拥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的。
3
64
双拥工作成效突出,经验做法对全国双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重大典型进行宣传并以文件形式转发的。
1
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的得0.5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2次以上的得0.5分。
41
优抚医院、光荣院的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功能发挥良好;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2
人员、经费落实的得1分,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的得1分。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颁发《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修订)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颁发《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2.08.26•【文号】国拥[2002]4号•【施行日期】2002.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2006修订)[失效](发布日期:2006年10月18日,实施日期:2006年10月18日)废止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颁发《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拥(20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新修订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推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双拥模范城(县)是双拥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并经过一定程序命名的先进典型,是当地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
第四条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把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把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全面建设。
第五条双拥模范城(县)分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民政部、总政治部命名。
陕西省双拥模范城
查阅文件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
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处理的计1分,处理结果无后遗症的计1分。
61
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矛盾和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2
有规定措施的计1分;无军(警)民纠纷的计1分。
九、
群
众
满
意
度
测
评
(9)
同
上
62
优抚安置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
50
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节日有走访,平时有活动。
1
查阅文件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考察
双拥活动有计划安排的计0.5分,节日有走访、平时有活动的计0.5分。
51
双拥活动坚持从基层为重点,工作有创新,有一至二个先进典型,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2
双拥活动在基层落实的计1分,活动主题明显的计1分。
1
有援建贫困学校的计0.5分,有结对助学活动的计0.5分。
28
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
1
查阅文件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考察、召开座谈会
积极组织参加捐赠活动的计1分。
29
参加驻地绿化美化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方面成绩突出。
1
积极组织参加驻地绿化美化义务劳动的计0.5分,成绩突出的计0.5分。
3
查阅文件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考察
有计划和措施的计1分,及时解决部队执行任务中需要地方支持的合理化需求的计2分。
13
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和法律拥军活动,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和实施人才战略工程成效明显。
2
有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计划的计1分,及时解决部队建设需求的计1分。
临泉双拥合格单位评选考评标准
临泉县县直双拥合格单位评选考评标准(100分)
考评项目 一、 组 织 领 导 坚 强 有 力 (20分) 二、 宣 传 教 育 广 泛 深 入 (20分) 三、 双 拥 活 动 经 常 (38分) 考评内容 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随缺随补,设立双拥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1分) 有健全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制度、联络员制度等)(2分);相关双拥制度上墙(2 分) 年初有双拥计划 (1分);季度有双拥安排(1分);年终总结有双拥内容(1分) 年度目标考核有双拥内容 (2分);单位述职报告有双拥内容(2分); 每年会议研究部署 双拥工作不少于两次(2分) 下属二级机构设立相应的机构,明确有专人负责双拥工作(1分) 有必要的双拥办公设施,有双拥工作经费 (1分) 建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台账,资料分类整理规范(4分) 有国防双拥宣传教育计划(2分) 利用国防教育宣传日等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4分) 编制单位工作刊物,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宣传双拥工作典型,每年上 报县双拥办简报信息不少于3篇(2分/篇) 订阅《中国双拥》,学习中央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单位要有固定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展板(5分) 每年到国防、爱国主义和双拥教育基地开展1-2次集中教育活动(2分) 八一、春节等节日走访慰问驻临部队(9分) 按时保质完成省、市双拥办部署的双拥工作任务(15分),不按时完成的扣10分。 广泛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为驻临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办实事成效显著(8分) 下属二级机构均要成立拥军优属服务小组,每年开展双拥活动不少于2次(3分) 对下属二级机构开展双拥活动进行考核检查,有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反馈材料(3分) 考核方法 查看出台的文件 查看出台的文件 查看墙上展板 查看文件、会议记录 查看文件、会议纪要 考核单位 所有参评单位 所有参评单位 所有参评单位 所有参评单位 分值 1分 4分 3分 6分 1分 1分 4分 2分 4分 6分 1分 5分 2分 9分 15分 8分 3分 4分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测评指标任务分解表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测评指标任务分解表阿坝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相关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业务指导管理责任清单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落地见效,特对部分单位(行业)的创建工作指导管理作进一步责任分工。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责任落实以属地管理为主,系统行业指导相结合。
州直单位负责州管业务单位,县级部门负责县管业务单位。
一、州委宣传部(一)大力营造全州创建活动氛围。
对内宣传,发挥州县电视台、《阿坝报》社、州政府门户网站、手机报等媒体作用,将州内各类大型宣传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深入采访报道创建工作措施和先进典型事例;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LED屏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对外宣传,加强与重要主流媒体、报刊、杂志的联系沟通,协调在中央、省级重要媒体、报刊、杂志刊发高质量、大份量稿件,及时传送我州创建活动的新闻稿件和经验做法,为创建示范州打造声势。
(二)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推进全州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思想深入人心。
(三)制作一批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的宣传品,特别是影像作品,举办集创建示范州文艺表演为一体的大型创建活动,烘托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浓厚氛围。
(四)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部署“三下乡”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主题融入活动中,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增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向上的心理素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以文促宣、以文促稳。
(五)部署挖掘民族民俗特色文化,打造民族特色文化村、民俗文化传承村,加快特色民族民俗文化村寨建设。
(六)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
(七)组织各单位征订《中国民族报》、《中国民族》杂志,将民族团结进步理论和知识学习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和各机关单位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
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具体内容
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具体内容
为了落实国家双拥工作的要求,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双拥模范城,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了以下的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具体内容:
一、政治标准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军民融合方针政策。
2. 落实《国防动员法》和《民兵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3. 充分发挥区域军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综合优势,强化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保障双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经济标准
1. 建设具有现代化经济特征的双拥城市,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2. 加强军民融合经济,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3. 推进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形成合力,扩大双拥经济规模。
三、社会标准
1. 注重优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宜居宜业城市。
2. 加强社会建设,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爱军拥军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3.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和家属的基本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四、军事标准
1. 完善军事设施,建设集团军、师级以上军队驻地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营区。
2. 加强军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军队士气,增强军队战斗力。
3. 加强国防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军队装备,提高军队现代化水平。
以上是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具体内容,只有按照标准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才能使双拥模范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重庆市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考评标准
有奖励办法得2分。
32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2
把军事设施保护列入全民国防教育、普法教育计划得0.5分,辖区内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得0.5分,地方建设没有影响军事设施安全或部队正常训练、工作和生活得1分。
查看文件资料,听取部队意见。
33
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
17
车站、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
2
设有优先优惠服务标志得1分,优先优惠服务对象满意的得1分。
现场查看,走访服务对象。
18
积极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年度安置率(含货币化安置)达到90%。
2
有具体扶持就业办法、措施得0.5分,安置率达到要求得1.5分。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查看,走访相关人员。
35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1
按要求落实得1分。
查看文件资料,听取情况介绍,走访相关人员。
36
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
2
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得1分,高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得2分。
查看资料,听取情况介绍,走访部队和有关群众。
12
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和实施人才战略工程成效明显。
2
有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计划得0.5分,开展活动得0.5分;部队建设需求得到及时解决得1分。
查看文件资料,听取部队意见。
13
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及时优质供应粮、油、水、电、气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拟定稿)
分值说明:总分1000分
组织领导……………100分
国防教育……………100分
政策法规…………… 50分
优抚安置……………200分
拥军工作……………150分
拥政爱民……………150分
军民共建…………… 50分
军民关系……………100分
检查评比……………100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区任务指标分解表
区
政
府
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的奖励办法。
2、搞好对乡镇优抚对象定点医院的管理、指导和督促。
3、本系统窗口单位设立优抚对象优先标志。
财
政
局
1、有优抚事业费、优待金、医疗费、国防教育费、军地合署办公专项经费、慰问经费、双拥办日常办公经费预算文件,列入财政预算;拨付凭证,拨付情况要与接收资金单位一致
2、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到位,培训经费和自谋职业生活补助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列入财政预算。
6、设立拥军优属宣传栏。内容是:有关政策、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拥军优属或拥政爱民的有关活动情况。
7、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及对本单位优质对象优待情况。
8、积极支持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9、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4、有维权领导小组;司法局、司法所设立优抚对象法律援助中心,有法律援助和登记表处结情况。
广
电
局
1、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保存活动记录、录像资料和图片资料。
2、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发现和培养双拥先进典型(好军嫂、兵妈妈等)并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有宣传材料)。
双拥模范城 评估方案
双拥模范城评估方案一、评估背景为促进双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对双拥模范城建设的评估,全面掌握双拥模范城建设情况,根据国防动员工作需要,制定本评估方案。
二、评估目的三、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各市、区、县双拥模范城建设单位。
四、评估内容1.双拥模范城创建情况(1)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双拥工作条例和双拥宣传教育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2)双拥宣传教育工作、双拥物资保障工作、官兵军民联系工作是否有序推进;(3)双拥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双拥示范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等活动开展情况;(4)双拥工作宣传报道工作情况,媒体宣传、新闻发布会等工作开展情况。
2.双拥指导员队伍建设情况(1)双拥指导员编配情况、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水平是否符合要求;(2)双拥指导员队伍建设情况和双拥指导员在军地群众中的影响力和服务水平。
3.官兵军民融合发展情况(1)军地融合发展情况,军企合作、军民共建等方式是否得到充分落实;(2)军人养老保障、子女教育、退役士兵安置、残疾军人康复等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安全稳定维护情况双拥模范城社会安全稳定维护、防范恐怖袭击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面的情况。
5.经费保障情况双拥模范城建设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建设资金管理情况。
五、评估方式本次评估采取书面调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评估组将根据评估内容和标准,充分听取当地双拥工作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形成评估报告,提交各级党委和政府。
评估报告将成为指导双拥模范城创建和发展的重要参考。
六、评估标准根据《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评估对象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评估:(1)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的建设;(2)宣传教育和官兵军民联系工作的开展;(3)双拥活动的开展和成效;(4)双拥指导员队伍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高;(5)官兵军民融合发展、安全稳定维护和经费保障情况的落实。
七、评估周期本次评估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
对于双拥模范城建设情况特别优秀、能够给其他城市提供有益借鉴的地区,可以进行重点关注和重点评估。
江苏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标准及考核实施办法
双拥办
财政局
3、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双拥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国家、省、市部署的双拥活动有工作方案或部署(0.5分);得到落实(1分)。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有工作方案或部署(0.5分)。
宣传
教育
广泛
深入︵
7
分
︶
4、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驻军部队
人 武 部
11、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工作,按照驻地党委、政府扶贫工作部署,师级以上单位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做到有帮扶项目、有帮扶成效,为地方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发挥作用。积极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结对帮扶驻地困难家庭,在帮助脱贫增收上取得成效。
3
师级以上单位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1分),做到有帮扶项目(0.5)、有帮扶成效(0.5)。积极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结对帮扶驻地困难家庭(0.5),在帮助脱贫增收上取得成效(0.5)。
3.5
县(市、区)有1种以上媒体有双拥专题(栏)(0.5分);县(市、区)双拥简报每年不少于6期(1分);建有双拥网站(1分);交通要道大型永久性双拥公益广告不少于3块(0.5分,缺1块扣0.2分);县(市、区)每年在省辖市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3次(0.5分,缺1次扣0.2分)。
拥军
工作
扎实
有效︵
13
︶
10、拥政爱民工作措施扎实,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参建规划或意见、有年度计划、有责任落实、有工作总结,定期表彰模范单位和个人。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有“双带双扶”规划和年度计划,登记统计资料比较完善。
双拥工作2019年度考评评分标准
组 织
2 领导重视,把双拥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2
建 设 (15
3
进一步修订完善双拥工作各相关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各乡镇、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4
分)
4
双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按时完成县双工作领导 小组及双拥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19 驻军部队每年有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4
拥
20
制定参加地方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发挥作用明显,完成任务 圆满。
5
政
爱民(35 Nhomakorabea实际评分
东至县2019年度双拥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申报单位:
项拥目
序 号
考核内容
基本分
政
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参加驻地新农村建设或城
3
拥
的双拥标语、固定标牌。
宣
组织或参与了送文化进军营活动,如开展了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歌咏比
传 9 赛、体育比赛、授课、赠送书法、美术作品法律和科技书籍等,以创建省 3
(2
级双拥模范县为主题的文娱体育活动。
0
分 )
10
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展板,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双拥先进人和事(如图片 、简报、橱窗、展板等),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并将宣传内容存档。
2
5 本年度至少要召开两次以上例会,研究部署工作。
2
6 建有完整的双拥档案资料台帐。
2
7 有双拥宣传教育计划。
2
把国防和双拥教育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各部队干部职工和部队官兵教育
双
8
学习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如组织干部职工、青年 学生军训、过军事日,上国防形势教育课等;室内外有书写、张帖和悬挂
双拥工作专项考评细则
第 1 页,共 5 页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内容
目标要求和评分标准
核验要求
牵头及责任单 位
(14 )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 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求。制定并落实 查阅资料,查阅报送县双 0.2 优先优惠政策的得0.1分;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按规定落实军事需求的得 拥办存档的材料和记录。 0.1分。 (15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健全,依法优先、积极 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有效 查阅资料,查阅报送县双 0.2 维护。有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政策规定的得0.1分;涉军 拥办存档的材料和记录。 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无涉军案件)的得0.1分。 0.4
(17 )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军人、烈属和现役 查阅资料、图片,查阅报 0.1 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设有优先优惠服务 送县双拥办存档的材料和 标志的得0.05分;优先优惠服务对象满意的得0.05分。 记录。
( 18 )积极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家属随军随调后一年内安置率 查阅资料,查阅报送县双 编办、人社 0.2 (含货币化安置)达到100%。安置率100%的得0.2分;95-99%的得0.15 拥办存档的材料和记录。 局 分;90-94%的得0.1分;85-89%的得0.05分;84%以下的不得分。 (19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军 查阅资料,查阅报送县双 0.2 队干部、士官转业当年,子女入(转)学入(转)托享受同等优待。 拥办存档的材料和记录。 出台地方性优待办法的得0.1分;政策落实到位的得0.1分。 ( 20 )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 查阅资料、图片,查阅报 0.1 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免收军车通行费 送县双拥办存档的材料和 用的得0.05分;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的得0.05分。 记录。 0.05 (21 )驻军部队每年有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查阅资料,查阅报送县双 。达到要求的得0.05分。 拥办存档的材料和记录。 查阅资料、图片,查阅报 (22 )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有规划措施,有援建成效 送县双拥办存档的材料和 。有规划措施的得0.1分;规划落实的得0.1分。 记录。 查阅资料、图片,查阅报 (23 )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 送县双拥办存档的材料和 成任务圆满。有预案的得0.05分;圆满完成任务的得0.25分。 记录。
2015年双拥城县测评表(地方、部队各一)(1)
市(县、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区)测评表(地方)姓名:地方单位:人员类别:填表时间:2015年月日当地双拥创建工作情况满意基本满意其他意见(一)驻军建立健全双拥组织(拥政爱民),军地合署办公制度落实;(二)党政军领导相互走访、慰问,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和议军会议制度落实;(三)军政军民互拥互爱、互相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四)驻军与驻地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共建活动、形式内容、效果良好;(五)驻军遵守群众纪律和民族宗教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六)驻军参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七)处理军地军民纠纷,领导及时出面、主动协商、妥善解决、及时上报;(八)军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九)军地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措施与规定建立健全;(十)没有发生重大军地、军民纠纷,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十一)军地军民关系融洽;(十二)驻军拥政爱民工作情况;(十三)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一体化落实情况;(十四)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和达到规定标准情况;(十五)优抚对象医疗政策落实情况;(十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情况;(十七)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十八)有无发生优抚安置对象群体性非正常上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综合评估:是否认同该市(县、区)符合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条件: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备注:请根据您的了解,在“满意”、“基本满意”、“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栏目中打“√”,你认为未落实的在“其他意见”栏内直接填写意见。
市(县、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区)测评表(部队)姓名:军队单位:人员类别:填表时间:2015年月日当地双拥创建工作情况满意基本满意其他意见(一)双拥办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地点落实及乡镇等基层拥军优属组织建立健全;(二)制定出台地方性优待办法,落实优待政策;(三)将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内容;(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问题情况;(五)优抚对象医疗政策落实情况;(六)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陵园、军供站单位建设和管理情况;(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乡一体化落实情况;(八)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标准落实情况;(九)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情况;(十)按规定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十一)按政策规定接收安置随军家属和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十二)征兵任务完成,没有发生责任退兵问题;(十三)现役军人及其子女和烈士子女享受优待政策的落实;(十四)驻军合理要求当地解决实际问题;(十五)军事事设施保护情况;(十六)军人及其家属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十七)没有发生优抚安置对象非正常群体性上访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十八)没有发生较大军地、军民纠纷,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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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接收安置的得0.5分,补助补贴落实的得0.5分。
46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性上访事件。
1
没有因政策不落实引发群体性(50人以上)上访事件的得1分。
47
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2
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得1分,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得1分。
1
达到规定标准的得1分。
14
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求。
2
制定并落实优先优惠政策的得1分,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按规定落实军事需求的得1分。
15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健全,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
有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政策规定的得1分,涉军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无涉军案件)的得1分。
16
军供站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设施、设备完善,保障能力强,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
2
军供站编制、经费落实的得1分;设施、设备完善,过往部队对其所提供服务满意的得1分。
17
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
7
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
1
有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的得0.5分,国防教育日组织活动的得0.5分。
8
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
1
开辟专栏的得0.5分,有双拥标志或宣传牌的得0.5分。
9
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
1
参加创建活动的得1分。
56
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成效明显。
1
组织开展活动的得1分。
八、
军
政
军
民
关
系
融
洽
(5)
57
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
2
有互办实事计划的得1分,计划落实的得1分。
58
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1
没有遗留问题的得1分,有遗留问题但得到妥善处理的得1分。
59
有预防和处理军(警)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2
有规定措施的得1分;没有军(警)民纠纷的得1分,有军(警)民纠纷但得到妥善处理的得1分。
九、
群
众
满
意
度
测
评
(9)
60
优抚安置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
采取问卷调查。调查对象随机抽样,样本容量≥100。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
(试行)
考评
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
得分
一、
组
织
领
导
坚
强
有
力
(6)
1
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军分区(警备区)或人民武装部党委工作报告有双拥工作内容。
2
每做到一项得0.5分。
2
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23
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
2
有预案的得1分,圆满完成任务的得1分。
24
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参加驻地新农村建设或城市社区建设,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每年援建有计划、有项目、有成效。
1
有扶贫联系点的得0.5分,援建计划落实的得0.5分。
1
挂光荣牌的得0.5分,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的得0.5分。
10
编印工作刊物,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宣传双拥先进典型。
1
有工作刊物的得1分。
三、
拥
军
工
作
扎
实
有
效
(20)
三、
拥
军
工
作
扎
实
有
效
(20)
11
积极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2
免收军车通行费用的得1分,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的得1分。
四、
拥
政
爱
民
成
果
显
著
(11)
四、
拥
政
爱
民
成
果
显
著
(11)
21
驻军部队每年有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1
有工作计划的得0.5分,有检查和工作总结的得0.5分。
22
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有规划措施,有援建成效。
2
有规划措施的得1分,规划落实的得1分。
50
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答谢。
1
每落实一项得0.5分。
51
当地有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党政军主要领导每年清明节前往祭扫。
1
按要求落实的得1分。
七、
军
民
共
建
富
有
成
效
(6)
52
地方基层单位与驻军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
2
结成共建对子的得1分,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的得1分。
3
采取网络调查。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十、
加
分
项
目
63
双拥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的。
3
64
双拥工作成效突出,经验做法对全国双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重大典型进行宣传并以文件形式转发的。
2
设有优先优惠服务标志的得1分,优先优惠服务对象满意的得1分。
18
积极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年度安置率(含货币化安置)达到90%。
2
安置率达到要求的得2分。
19
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
2
出台地方性优待办法的得1分,政策落实到位的得1分。
20
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
61
驻军部队官兵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对拥军优属工作情况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
采取问卷调查。调查对象随机抽样,样本容量≥100。问卷设计量度: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满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62
社会公众网络调查满意度测评,对当地军政军民关系、拥政爱民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5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1
按要求落实的得1分。
36
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区、市)规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
2
达到国家和省(区、市)规定标准的得1分,
高于国家和省(区、市)规定标准的得2分。
37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省(自治区)辖市、直辖市辖区和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
2
65
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性双拥工作会议上Biblioteka 典型发言的。266
在重大军事演习、科研试验中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
2
67
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地区,驻军数量居本省(区、市)前三名的。
前3名分别按3、2、1分给予加分。
53
共建活动开展经常、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1
每年开展2次以上不同形式活动的得1分。
54
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1
有计划和措施的得1分。
55
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1
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的得0.5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2次以上的得0.5分。
41
优抚医院、光荣院的人员、经费按规定落实,功能发挥良好;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2
人员、经费落实的得1分,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的得1分。
42
1
达到要求的得1分。
5
慰问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1
列入预算且有经费下拨凭证的得1分。
二、
宣
传
教
育
广
泛
深
入
(5)
6
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
1
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的得0.5分,列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得0.5分。
33
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