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国土资发【2008】138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四)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规模调控和监督检查;试点省(区、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挂钩试点工作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五条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以项目区为主体组织实施。
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7•【字号】赣府发[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11〕10号2011年4月27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规范操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要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
土地整治规划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突出我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特色,以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的农田整治为重点,以耕地面积增加、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建设、规划、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二、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整体审批后不再单独办理建新地块农用地转用手续;确需征收的,必须履行土地征收报批手续。
土地供应要严格执行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并建立供地计划公布制度。
6.10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
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清理检查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省、市关于清理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我县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臵换、先行复垦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项目总体实施情况: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早在2006年就将土地整理列为长丰县四大工程之一,并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一系列做法。
截至2010年12月,经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立项批文的增减挂钩、臵换、先行复垦、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42个。
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增减挂钩项目10个批次4854.083亩。
臵换项目13个批次,新增耕地4978.9965亩。
先行复垦项目11个批次7400.1559亩。
整村推进项目5个,包括造甲乡宋岗、陈刘村,杨庙镇十井村,朱巷镇庞古堆村,陶楼乡陶西村、造甲乡凤楼、凤群村,项目区面积75242.75亩。
省级以上土地整理项目3个,包括造甲乡许圩村、杨庙镇宋楼村、义井乡杜岗村,项目区面积20467.98亩二、自查自纠情况(一)增减挂钩项目:我县共有增减挂钩项目10个批次拆旧点分布在县域内11个乡镇,建新点均按照申报立项时确认位臵、面积,没有突破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建新区目前已供地???亩,未供地项目多少个???具体名称及原因???11个拆旧区乡镇除2010年12月批准的两个批次外,旧村庄基本拆迁完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群众对项目区内工程有调整,以及个别拆旧点部分群众拆迁意愿有反复,为尊重群众,对拆旧区进行了局部变更。
目前对已复垦的土地已按照原有宅基地面积分配至农户耕种,群众在安臵点所建的新房已确权发证。
我县的增减挂钩项目起步于2010年,且绝大部分是用于工业项目,按照我县项目申报所减免的“四项费用”之和是38667元,为充分保障群众利益,在群众不愿大规模集中居住的地方采取插花按臵的项目实行5万元每亩进行包干使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国土资发〔2011〕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纠正整改工作,确保清理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结合清查整改进展实际,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九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精神,各地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以下简称清理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整改。
为了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清理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总体要求认真按照国发〔2010〕47号文件规定,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要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严禁侵害农民权益,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
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号),按照严格清理检查、严肃处理纠正、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在对增减挂钩试点、建设用地置换和农村土地整治等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别情况认真整改,保障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二、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处理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下发的与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置换和土地整治等有关的政策文件和地方性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凡不符合国发〔2010〕47号文件精神的,政策文件一律停止执行,地方性规章依法按程序废止;凡部分条款规定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照国发〔2010〕47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改完善。
国发〔2010〕47号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一些地方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进行了将通过整治节约的少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以指标调剂的方式按规划调整到城镇使用的政策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侵害了农民权益,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为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要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要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
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立足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与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相结合,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三)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
要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不断缩减农村用地,增加城市建设用地,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断增加、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
针对有群众提出的关于农村社区化建设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玉明指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在争议中前进,在摸索中开展”。
我市处于平原地区,农村人口基数大,这一试点工作虽然已进行了3年左右,但由于过程中不断出现新问题,试点工作暂不能全面开展。
李玉明介绍,通过增减挂钩试点,我市已节约80余万亩土地,这足够菏泽未来几十年的发展用地,为菏泽未来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土地保障。
据悉,挂钩项目区的旧房拆迁、新居选址、户型设计、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安置补偿等方面严格按规定程序听证、论证、公示,要征得95%以上的村民同意。
土地整治推进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科长孙久科介绍,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这项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
耕地占补平衡在数量质量要求上严格立足“占一补一”,对于确因自然条件无法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的,实行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通过增加一定的面积,达到占补耕地的产能综合平衡。
孙久科指出,土地整治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渠道。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主要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因地制宜,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等多种方式,使新补充与被占用的耕地数量质量相匹配,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提高。
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整理/记者郭卫东。
迅速行动起来打好清理检查战役——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
督管理 。务求实效 , 不走过场。”
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 , 关 系耕地保护和国家粮食安全 , 关系社会
和谐 稳 定 和 长远 可持 续 发 展 , 现 阶段 是
亩左右 , 农地整理新增耕地一般在5 %一
8 ,一 些 地 方结 合 开 展农 村 建 设 用 地 % 整 治 , 增 耕 地 在 1 %左 右 , 整 治 的 净 3 经
清楚 的认 识到 ,以增减挂 钩为基础 的
农村 土地 整治 , 一是促进 了耕地保护 。
农村 土 地整 治每 年新 增耕 地 在40 0 万
开一次视频会议进行部署 , 进一步明确 清理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 主要任务和 总体要求 , 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 地整治工作规 范 、 健康 、 序开展 。刚 有 才, 存智同志传达 了国务 院领导 的重要 批示 , 宣布 了清理检查工作方案 。受绍 史部长委托 ,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项工 作 的意义和要求再讲几点意见。
设现代 农业的可靠 、有效 的载体和抓
手, 也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科学利用
土 地 的一 大 创新 。 针对 当前 工 作 中存 在
的一些 问题 , 做好 清理检查工作 , 是规
、
深刻 认识 开展增减
范推进增减挂钩 试点和农村 土地整 治
一
挂 钩 试 点 和 农 村 土 地 整 治 清
项 十分重要的工作 , 事关这项工源自的 ; 一 重 要 讲 话
三
迅 行 起 打 清 检 战 速 动 来 好 理 查 役
— —
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贫 小 苏
(0 1 2 1 2 1年 月 6日)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暂行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发文字号】皖国土资[2010]391号【发布部门】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日期】2010.11.25【实施日期】2010.1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391号)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为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确保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如期完成,确保按时归还挂钩周转指标,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暂行规定为规范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工作,确保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如期完成,确保按时归还挂钩周转指标,根据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9〕21号)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验收依据1、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3、《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1011-1013/2000);4、《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TD/1004-1006/2003);5、《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6、《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287号);7、经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规划方案。
二、验收组织及人员验收工作由省厅统一组织,委托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承担具体业务工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138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经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四)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经过挂钩试点工作,改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规模调控和监督检查;试点省(区、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挂钩试点工作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五条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以项目区为主体组织实施。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在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应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在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应用摘要:目前,我国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项目不断落实,这是一项符合我国对土地管理需求的建设项目,其直接影响着我国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分配落实。
实施增减挂钩政策,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农村人口生活质量,还有助于实现城乡的统筹发展。
本文就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在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应用措施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城乡建设;增减挂钩;土地;应用现阶段我国不断推动和落实工业化建设的进程,其中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经济的需求是巨大的。
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对于城市的建设用地十分紧张,但是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却有着较大的空缺,很多土地没有得到良好的使用。
为了有效地改善这一问题,就需要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1、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意义1.1有利于城乡统筹,促进新农村的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好城乡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是实现城镇与乡村共同发展的重要一环。
实施增减挂钩制度,可以有效的整合土地,提高城乡土地的使用质量,为农业经济集约化建设提供了前提条件。
同时,通过利用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市交易,可为深度贫困地区筹措扶贫攻坚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空心村整治,将部分深度贫困区的农村居民点整体搬迁进行集中安置,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
土地挂钩工作体现了我国城镇用地的重大战略思想,它是实现我国以工补农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带动了农村基础设施的整体发展,保障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现。
1.2促进耕地保护,实现集约用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以改变土地空闲、无序利用、功能紊乱等状况。
对已被利用的土地,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城镇、中心居民点功能的需要,在用途、布局与产出率方面重新进行优化配置,从而全面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载体功能;将项目区内的农村老旧地块加以整合拆分,增加耕地面积等量的核定为建设用地指标,实现项目区内的有效耕地面积增长,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
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
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工作,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区)和拟用于城乡建设用地的地块(即建新区)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市2011年—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07]51号)及《南康市赤土畲族乡等11个乡(镇)1个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2011年—2013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经济快速增长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系,立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合理配置村镇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项目区分布于赤土畲族乡、大坪乡、浮石乡、横市镇、横寨乡、镜坝镇、隆木乡、麻双乡、太窝乡、唐江镇、朱坊乡、东山街道等12个乡(镇、街道),拆旧区总面积496.33亩,可整理复垦新增耕地面积443亩,建新区总面积496.29亩。
1、制定实施方案各有关乡(镇、街道)根据本《实施方案》,并结合当地实际,于2012年3月15日前,制定切实可行且具有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工程实施管理、土地权属调整、落实耕作主体及方式、资金管理及使用、土地整理复垦年度计划、建新区年度计划等;3月25日前各有关乡(镇、街道)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法规和政策,提高农民参与、支持该项工作的积极性;3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及召开动员大会书面情况报市增减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
国务院: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曾减挂钩试点工作
2 0 5 0 0 5 10 0 0 02 0
l SN 671 1 4 S 1 — 90
出的土地首先要复 垦为耕地 ,严 禁以整治为名 ,扩 大城镇 建设 用地规模 。 对未经批准擅 自开展挂钩试 点、超 出试点 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 建设 用地置 换或擅 自扩 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 的 ,要 严肃追究有 关地 方政府 负责人及 相 关人 员的责任 ,并相应扣减 土地利 用年度 计划指标 。会议要 求各地 区、各
济组织和农 户 自主 决定 ,不得 强拆 强建。严禁违 法调 整、收 回和强迫流转 农 民承 包地 。坚决防止违 背农 民意愿搞大拆大建 、盲 目建高楼 等现 象。 会议 强调 ,要 严格控制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试点规模和 范 围。经批
准 开 展 城 乡建 设 用地 增 减 挂 钩 试 点 的 地 方 要 严 格 按 照有 关规 定 , 坚持 局 部 试 点 、 封 闭运 行 、规 范 管理 ,不得 扩 大 试 点 范 围 。农 村 建设 用 地 整 治 所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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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强调 ,开展农村 土地整治 ,要 以促 进农 民增收 、农业增效和农村
发 展 为 出发 点 和 落脚 点 ,把 维护 农 民合 法权 益放 在 首 位 , 坚持 最 严 格 的耕 地 保 护 和 节 约 用 地 制 度 , 坚 持 群 众 自愿 、 因地 制 宜 、 量 力 而 行 、依 法 推 进 ,按 照 统 筹 规 划 、 整 合 资 源 、加 大投 入 、 实施 田 水路 林 村 综 合 治理 的原 则 ,以 农 田整 治 为 重 点 ,提 高 高产 稳 产 农 田 比 重 和 节 约 集 约 用地 水 平 。要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26•【文号】国土资发[2011]224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精神,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制度政策,正确引导、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统筹促进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2006年以来,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的“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几年来,试点地区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结合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等,依据现阶段土地管理要求和城乡发展的实际,积极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探索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整治和合理调整使用,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有力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进一步认识增减挂钩试点的重大意义。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并和新农村及各项建设规划相衔接,积极主动、严格规范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是有效推进“三农”发展和城镇化的现实可靠的载体和抓手;是落实中央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方针,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引导资源、技术和项目向农村流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在保障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发展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严格保护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耕地集约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手段;是坚持家庭承包政策为基础,促进农民分工就业和增加收入的政策创新。
发挥土地整治效益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以长丰县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为例
著成 效。 ( 增加 了耕地 面积 , 高了耕地 质量。 一) 提 在整村 推进 的土地 整治 中 .长丰县严格按照建设用地总量 不增 加 、 耕地 总量不减少 、 耕地质量不下降 的原则推 进项 目实施 。 不仅实现 了耕地 占补平衡 , 而且增加 了 耕地面积。 通过整治 , 共新增耕地面积 3 6 17亩 , 中 其
整 治 整 村 推 进 工 作 涉及 千 家万 户 ,涵 盖 的 内 容包 括 .
拆迁补偿 、 耕地承包权调整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和公 共服务设 施配套等 , 涉及面广 , 牵动性 强 , 推进难 度 大, 加上农 民利益诉求不一等众多原 因 , 让原本就战 斗力较为薄弱的村级组织有了畏难情 绪。尤 其是在 项 目实施过程 中, 因实行招投标制与资金报账制 , 村
将 适 于一 家一 户 耕 种 土 地 分 配 到 户 ,但 因单 户 种 植 效 益不高 . 也往 往会 出现 了“ 田无人种 。 地无 田 有 有 耕” 的抛 荒 现 象 , 的甚 至 在 适 宜 于 种 粮 的地 块 上 种 有 上树木 , 图个 一 劳 永 逸 , 续 在 外 打 工 ; 继 同时 , 目主 项 管 部 门 的 监 管工 作 截 止 于项 目竣 工 验 收 ,项 目工 程
治规划后 的造 甲乡宋 岗村 、陈刘村人 车通行水泥道 路 与 自来 水 管 道 铺 到 各 家 各 户 , 心 广 场 、 园 、 中 公 民 巷等绿化达 4 %, 0 卫生包片到户到人 , 新建 的为民服 务 中心 、 敬老 院 、 卫生 院 、 小学 、 幼儿 园 、 家书屋等 农 均 已建成 投入 使用 ,农 户 户均 住 房面 积 由原 来 的 1 8r 加 到 17 , 村 人 居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得 到 较 0 增 r f 2 农 大改善 ; 通过迁 村并建 、 旧新 建 , 拆 直接与 问接拉 动 建筑 、 材 、 输等 行业 的发展 , 建 运 除了 1 . 6亿元 直接 投资外 ,造 甲项 目区户均装修 和购 置家具家 电等 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工程区(以下简称工程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工程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工程区(以下简称工程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工程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工程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三)以工程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工程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工程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四)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1〕44号,2011年4月13日)各市(州、地)、县(市、特区、区)国土资源局:《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4月7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设的目的是:有利于增加和保护耕地;有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建设用地合理布局;有利于推进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盘活土地存量和节约集约用地;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第二条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群众自愿;不损害农民权益和利益;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平衡;项目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拆旧区包括:经搬迁安置后可以拆除的农村宅基地以及位于农村的工矿企业、闭坑矿山、地质灾害搬迁、生态移民搬迁等产生的各类建设用地。
第四条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设应遵循的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3、《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4、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6、《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黔国土资发〔2010〕125号)7、《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01号)8、《贵州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黔国土资发[2009]149号)9、《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2•【字号】皖政办[2009]21号•【施行日期】2009.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9〕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我省首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已开始组织实施。
为规范试点工作,优化用地结构,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试点工作的内容和范围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与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2.拆旧地块必须是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已确定的建设用地,包括农村建设用地和国有工矿企事业单位破产、关闭、搬迁后的废弃地等。
建新地块包括用于拆旧区农民安置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
3.项目区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省国土资源厅整体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展挂钩试点工作。
挂钩试点范围应严格控制在经批准的项目区实施规划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
二、严格挂钩周转指标管理4.挂钩试点工作通过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以下简称挂钩周转指标)进行。
挂钩周转指标由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到各试点县(市、区),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面积的规模控制,同时作为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面积的标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析【摘要】本文主要围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展开研究,通过对概念、现状、影响、潜力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探讨,深入分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影响和作用。
在潜力分析部分,提出了一些潜力分析的方法和途径,从而有助于更好地推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
结论部分针对研究结果,提出了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建议,并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际指导。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乡发展、潜力分析、案例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政策、农村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城市化、农村改革、土地资源优化利用、城乡统筹。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减与乡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在一起,实现城乡建设用地的平衡发展。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成为当前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重要课题。
在城市迅速扩张的情况下,如何科学合理地规划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
农村用地规划不够科学,土地利用率偏低,土地承载能力不足,导致土地浪费严重。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施对于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旨在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分析,探讨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影响,为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分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影响,探讨如何更好地利用和整理农村建设用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我们的研究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深入了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概念和实施情况,探讨其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意义和作用;分析当前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探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实际影响,包括对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和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通过潜力分析和案例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和政策措施,为更好地推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34号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34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皖政〔2011〕3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4号)精神,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对挂钩试点项目区审批、备案等有关工作要求,确保我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统筹促进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学设置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认真做好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和建新地块的调查选取工作,选择基层组织凝聚力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基础业务工作扎实的地区设置为试点项目区。
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面积不得突破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一)优先选取“空心村”以及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作为拆旧地块。
对大于25度坡度的山区、丘陵等不适宜复垦为耕地的地块,不得设置为拆旧地块。
(二)项目区要严格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合理安排项目区内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用地的布局和规模,建新地块要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非农发展用地需要,同时兼顾农村其他农户建房需求。
二、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农民自主决策,做到农民知情、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工程区(以下简称工程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工程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工程区(以下简称工程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工程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工程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三)以工程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工程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工程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四)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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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清理检查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省、市关于清理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我县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臵换、先行复垦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项目总体实施情况: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早在2006年就将土地整理列为长丰县四大工程之一,并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一系列做法。
截至2010年12月,经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立项批文的增减挂钩、臵换、先行复垦、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42个。
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增减挂钩项目10个批次4854.083亩。
臵换项目13个批次,新增耕地4978.9965亩。
先行复垦项目11个批次7400.1559亩。
整村推进项目5个,包括造甲乡宋岗、陈刘村,杨庙镇十井村,朱巷镇庞古堆村,陶楼乡陶西村、造甲乡凤楼、凤群村,项目区面积75242.75亩。
省级以上土地整理项目3个,包括造甲乡许圩村、杨庙镇宋楼村、义井乡杜岗村,项目区面积20467.98亩二、自查自纠情况(一)增减挂钩项目:我县共有增减挂钩项目10个批次拆旧点分布在县域内11个乡镇,建新点均按照申报立项时确认位臵、面积,没有突破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建新区目前已供地???亩,未供地项目多少个???具体名称及原因???11个拆旧区乡镇除2010年12月批准的两个批次外,旧村庄基本拆迁完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群众对项目区内工程有调整,以及个别拆旧点部分群众拆迁意愿有反复,为尊重群众,对拆旧区进行了局部变更。
目前对已复垦的土地已按照原有宅基地面积分配至农户耕种,群众在安臵点所建的新房已确权发证。
我县的增减挂钩项目起步于2010年,且绝大部分是用于工业项目,按照我县项目申报所减免的“四项费用”之和是38667元,为充分保障群众利益,在群众不愿大规模集中居住的地方采取插花按臵的项目实行5万元每亩进行包干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要求用于项目区的农业基础配套建设。
(二)臵换项目:我县共有臵换项目13个批次,经省厅验收确认的有7个批次。
以上项目均是2010年8月份以前批准实施的,批准臵换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情况?使用总量?用于农村、乡镇工业、城镇建设、市政基础建设比例???臵换项目由于申报较早,多是选择空心村或者较偏远的地方实施,因此投入在2010年以前实施的项目是按照3万元每亩实施,2010年以后项目是按照5万元每亩实施。
13个批次臵换项目共涉及拆迁农户1888户,集中安臵413户,分散到其它村庄安臵381户,货币安臵1094户。
以上项目均是由村组提出申请,并经全体村民同意后予以实施的,对已实施完的项目按照原有宅基地面积进行了分田到户,集中安臵以及自盖新房的进行了确权发证。
(三)先行复垦项目:我县共有先行复垦项目11个批次。
其中2009年11、12、13、14批次是造甲乡宋岗整村推进项目,市县两级投资1.3亿亩均投资7万元。
该项目采取集中安臵的方式进行,并将群众整理过的农地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进行了流转,按照五个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农户委托代建新房,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公共公益设施建设,统一村庄复耕整理”的要求,将原来20个自然村庄撤并为“一个中心村、两个居住点”,即徐小集中心村和徐老家、陈刘老街2个居住点。
新建具有江淮新民居特色的农村别墅212栋,864户,100262㎡,整改老户242户,农村绿化、亮化、给排水、教育、卫生、敬老院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同时户均住房面积由原来108㎡增加到126㎡,有效地促进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2010年7个批次先行复垦项目也是采取自下而上的项目申报方法,都是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的,同时县委、县政府还先行垫资进行新房建设,群众搬入新居后,才对旧村庄进行拆迁复垦工作。
7个批次共涉及群众拆迁2975户,其中集中安臵的1437户,在周围村庄插花安臵的175户,货币安臵的1363户。
目前以上项目均在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将按照5万元每亩进行投资,同时在我县南部乡镇,进行集中安臵的乡镇还将按照1万元每亩进行补助,确保群众利益到得保障。
(四)整村推进项目:我县共有整村推进项目5个,其中市级整村推进造甲宋岗、陈刘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其余四个项目,市级整村推进项目朱巷镇庞古堆项目新房建设1000户,杨庙镇十井项目新房建设879户已经封顶即将交付群众入住。
省级土地示范项目陶楼陶西项目、造甲凤楼凤群项目新房正在建设中,农地整理基本结束。
以上项目均按照规划设计以及群众意愿实施,得到了项目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同时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整村推进项目投入,县财政对整村推进项目从2008年宋岗项目投入7万元每亩,已经提升至2010年陶楼陶西、造甲乡凤楼、凤群项目11万每亩。
(五)省级以上土地整理项目:我县共有省级以上土地整理项目3个,项目区面积共20467.98亩,总投资4425.33万元,预计新增耕地676.46亩。
目前施工建设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变更评审。
三、实施项目的具体做法:为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及时成立了《长丰县迎接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单位。
集中抽调相关科室人员,对我县建设用地臵换和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认真核查。
5月23日,县委召开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协调会,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土地所长、财政所长参加会议。
在会上转达了省市检查组检查反馈意见。
县委书记、县长等领导从以下方面作了工作部署和经验总结:(一)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齐抓共管。
在市一级,市整治办多次深入现场,召开调度会,直接指导到乡、到村,到施工现场。
在县一级,成立以县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局也制定了具体实施流程。
县建设局牵头组成了建筑工程质量指导组、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建了项目建设督查组,专门负责巡回督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在乡一级,项目所在乡镇区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专管。
在村一级,建立村级项目理事会和质量监督组,统一行使项目现场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
我局始终坚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召开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等方式宣传、讲解,征求群众意见。
(三)是制度建设到位。
(1)项目法人制: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内土地整治项目的法人,实行包干负责制;(2)公告制:坚持“民为主”的原则,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土地整治项目工作中来;(3)招投标制:为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村庄复垦以及群众要求房屋建设等进行公开招标;(4)开工令制:所有项目必须由县土委会研究通过后,由县国土局、财政局联合下达开工令;(5)资金包干制:制定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县级土地复垦补助资金由3万元/亩提高到5万元/亩,拨付方式按照5:3:2的比例分批拨付(即:项目经县土委会审批,县国土局、财政局联合下达开工令后即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经县级初验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30%,经省国土厅验收批复下达后,按照确认宅基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拨付剩余20%补助资金),所有经费实行乡镇政府包干制;(6)监理制:采取招标方式或直接委托由市、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选定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监理人员驻在长丰开展工作。
(四)是整合到位。
一是资金。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整合村村通、改水改厕等各类涉农资金,发挥项目资金整合效益。
二是项目。
县直相关部门根据年度项目安排,将年度的项目尽可能的整合进全县土地整治工作中来。
(五)是调度督察到位。
(1)周报制:各乡镇将土地整治工作进度梳理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县土地整治办公室汇总后,每周一上午报至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2)集中调度制:县土地整治办公室每半月召集国土所长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调度,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每月召集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国土所长对项目进行调度,对于重大问题,县政府随时调度予以解决;(3)联席会议制: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包括土地整治在内的国土管理工作进行通报,查找问题,并予以解决;(4)监督检查制:实行日常性检查和定期重点抽查相结合,对工程进度和质量实行跟踪检查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5)目标奖惩制:县委、县政府将土地整治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制定出台长丰县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
四、土地整治取得的效果我县把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提供宅基地、统一建设新居、统一建设基础设施、统一推进规模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反响,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改善了村貌,二是做强了产业,三是致富了农民,四是节约了土地,五是锻炼了干部队伍。
我县在土地整治工作中面对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想方设法,改善村容村貌,腾出多余的建设用地,为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作出有益探索。
五、对自查问题的整改措施1、在合肥市规划批准后尽快完成项目变更工作,同时完成项目报验。
在当下暂停验收先行复垦项目环境下,六月份先行完成我县先行复垦第一、二、五、七批次县级初验,在清理检查完毕后快速完成80%项目的报验工作。
2、建设用地臵换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我局已配合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认真按照财务规范要求做好支出帐目:主要是群众拆迁补偿费(每户领取明细表)、土地复垦费用(附招标文件)、新村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和其它费用开支,做好专款专用,并确保涉农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并将相关补偿情况在县级媒体上进行公示。
3、县财政统一调度资金加快新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抓紧落实拆迁户的安臵工作,确保农户拆迁后搬到新居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4、所有已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给当地政府及村委会进行管护,对于整村推进项目村庄净增耕地由村集体进行管理,其收入用于社区、工程的管护。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一)科学修编,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按照“统筹规划,集中连片,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分步骤分年度实施,力争通过未来5年时间的努力,将全县农村土地都整治一遍,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条件,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强化“两坚持”,规范项目选择1、坚持把土地整治与各类专项规划相统一作为工作推进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