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

6.10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
6.10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

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清理检查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省、市关于清理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我县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臵换、先行复垦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项目总体实施情况:

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早在2006年就将土地整理列为长丰县四大工程之一,并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一系列做法。截至2010年12月,经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立项批文的增减挂钩、臵换、先行复垦、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42个。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增减挂钩项目10个批次4854.083亩。臵换项目13个批次,新增耕地4978.9965亩。先行复垦项目11个批次7400.1559亩。整村推进项目5个,包括造甲乡宋岗、陈刘村,杨庙镇十井村,朱巷镇庞古堆村,陶楼乡陶西村、造甲乡凤楼、凤群村,项目区

面积75242.75亩。省级以上土地整理项目3个,包括造甲乡许圩村、杨庙镇宋楼村、义井乡杜岗村,项目区面积20467.98亩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增减挂钩项目:我县共有增减挂钩项目10个批次拆旧点分布在县域内11个乡镇,建新点均按照申报立项时确认位臵、面积,没有突破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建新区目前已供地???亩,未供地项目多少个???具体名称及原因???11个拆旧区乡镇除2010年12月批准的两个批次外,旧村庄基本拆迁完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群众对项目区内工程有调整,以及个别拆旧点部分群众拆迁意愿有反复,为尊重群众,对拆旧区进行了局部变更。目前对已复垦的土地已按照原有宅基地面积分配至农户耕种,群众在安臵点所建的新房已确权发证。我县的增减挂钩项目起步于2010年,且绝大部分是用于工业项目,按照我县项目申报所减免的“四项费用”之和是38667元,为充分保障群众利益,在群众不愿大规模集中居住的地方采取插花按臵的项目实行5万元每亩进行包干使用。项目结余资金要求用于项目区的农业基础配套建设。

(二)臵换项目:我县共有臵换项目13个批次,经省厅验收确认的有7个批次。以上项目均是2010年8月份以前批准实施的,批准臵换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情况?使用总量?用于农村、乡镇工业、城镇建设、市政基础建设比例???臵换项目由于申报较早,多是选择空心村或者较偏远的地方实施,因此投入在

2010年以前实施的项目是按照3万元每亩实施,2010年以后项目是按照5万元每亩实施。13个批次臵换项目共涉及拆迁农户1888户,集中安臵413户,分散到其它村庄安臵381户,货币安臵1094户。以上项目均是由村组提出申请,并经全体村民同意后予以实施的,对已实施完的项目按照原有宅基地面积进行了分田到户,集中安臵以及自盖新房的进行了确权发证。

(三)先行复垦项目:我县共有先行复垦项目11个批次。其中2009年11、12、13、14批次是造甲乡宋岗整村推进项目,市县两级投资1.3亿亩均投资7万元。该项目采取集中安臵的方式进行,并将群众整理过的农地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进行了流转,按照五个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农户委托代建新房,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公共公益设施建设,统一村庄复耕整理”的要求,将原来20个自然村庄撤并为“一个中心村、两个居住点”,即徐小集中心村和徐老家、陈刘老街2个居住点。新建具有江淮新民居特色的农村别墅212栋,864户,100262㎡,整改老户242户,农村绿化、亮化、给排水、教育、卫生、敬老院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同时户均住房面积由原来108㎡增加到126㎡,有效地促进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2010年7个批次先行复垦项目也是采取自下而上的项目申报方法,都是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的,同时县委、县政府还先行垫资进行新房建设,群众搬入新居后,才对旧村庄进行拆迁复垦工作。7个批次共涉及群众拆迁2975户,其中集中安臵的1437户,在周围村庄插花安臵的

175户,货币安臵的1363户。目前以上项目均在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将按照5万元每亩进行投资,同时在我县南部乡镇,进行集中安臵的乡镇还将按照1万元每亩进行补助,确保群众利益到得保障。

(四)整村推进项目:我县共有整村推进项目5个,其中市级整村推进造甲宋岗、陈刘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其余四个项目,市级整村推进项目朱巷镇庞古堆项目新房建设1000户,杨庙镇十井项目新房建设879户已经封顶即将交付群众入住。省级土地示范项目陶楼陶西项目、造甲凤楼凤群项目新房正在建设中,农地整理基本结束。以上项目均按照规划设计以及群众意愿实施,得到了项目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整村推进项目投入,县财政对整村推进项目从2008年宋岗项目投入7万元每亩,已经提升至2010年陶楼陶西、造甲乡凤楼、凤群项目11万每亩。

(五)省级以上土地整理项目:我县共有省级以上土地整理项目3个,项目区面积共20467.98亩,总投资4425.33万元,预计新增耕地676.46亩。目前施工建设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变更评审。

三、实施项目的具体做法:

为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及时成立了《长丰县迎接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

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单位。集中抽调相关科室人员,对我县建设用地臵换和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认真核查。5月23日,县委召开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协调会,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土地所长、财政所长参加会议。在会上转达了省市检查组检查反馈意见。县委书记、县长等领导从以下方面作了工作部署和经验总结:

(一)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齐抓共管。在市一级,市整治办多次深入现场,召开调度会,直接指导到乡、到村,到施工现场。在县一级,成立以县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局也制定了具体实施流程。县建设局牵头组成了建筑工程质量指导组、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建了项目建设督查组,专门负责巡回督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乡一级,项目所在乡镇区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专管。在村一级,建立村级项目理事会和质量监督组,统一行使项目现场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我局始终坚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召开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等方式宣传、讲解,征求群众意见。

(三)是制度建设到位。(1)项目法人制: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内土地整治项目的法人,实行包干负责制;(2)公告制:坚持“民为主”的原则,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土地整治项目

工作中来;(3)招投标制:为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村庄复垦以及群众要求房屋建设等进行公开招标;(4)开工令制:所有项目必须由县土委会研究通过后,由县国土局、财政局联合下达开工令;(5)资金包干制:制定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县级土地复垦补助资金由3万元/亩提高到5万元/亩,拨付方式按照5:3:2的比例分批拨付(即:项目经县土委会审批,县国土局、财政局联合下达开工令后即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经县级初验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30%,经省国土厅验收批复下达后,按照确认宅基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拨付剩余20%补助资金),所有经费实行乡镇政府包干制;(6)监理制:采取招标方式或直接委托由市、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选定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监理人员驻在长丰开展工作。

(四)是整合到位。一是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整合村村通、改水改厕等各类涉农资金,发挥项目资金整合效益。二是项目。县直相关部门根据年度项目安排,将年度的项目尽可能的整合进全县土地整治工作中来。

(五)是调度督察到位。(1)周报制:各乡镇将土地整治工作进度梳理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县土地整治办公室汇总后,每周一上午报至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2)集中调度制:县土地整治办公室每半月召集国土所长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调度,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每月召集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

负责人、国土所长对项目进行调度,对于重大问题,县政府随时调度予以解决;(3)联席会议制: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包括土地整治在内的国土管理工作进行通报,查找问题,并予以解决;(4)监督检查制:实行日常性检查和定期重点抽查相结合,对工程进度和质量实行跟踪检查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5)目标奖惩制:县委、县政府将土地整治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制定出台长丰县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

四、土地整治取得的效果

我县把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提供宅基地、统一建设新居、统一建设基础设施、统一推进规模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反响,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改善了村貌,二是做强了产业,三是致富了农民,四是节约了土地,五是锻炼了干部队伍。

我县在土地整治工作中面对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想方设法,改善村容村貌,腾出多余的建设用地,为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作出有益探索。

五、对自查问题的整改措施

1、在合肥市规划批准后尽快完成项目变更工作,同时完成项目报验。在当下暂停验收先行复垦项目环境下,六月份先行完成我县先行复垦第一、二、五、七批次县级初验,在清理检查完毕后快速完成80%项目的报验工作。

2、建设用地臵换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我局已配合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认真按照财务规范要求做好支出帐目:主要是群众拆迁补偿费(每户领取明细表)、土地复垦费用(附招标文件)、新村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和其它费用开支,做好专款专用,并确保涉农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并将相关补偿情况在县级媒体上进行公示。

3、县财政统一调度资金加快新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抓紧落实拆迁户的安臵工作,确保农户拆迁后搬到新居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4、所有已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给当地政府及村委会进行管护,对于整村推进项目村庄净增耕地由村集体进行管理,其收入用于社区、工程的管护。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科学修编,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按照“统筹规划,集中连片,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分步骤分年度实施,力争通过未来5年时间的努力,将全县农村土地都整治一遍,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条件,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强化“两坚持”,规范项目选择

1、坚持把土地整治与各类专项规划相统一作为工作推进的前提。特别是土地整治工作要严格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

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相衔接、相吻合。居民安臵点的选择,一定要符合相关规定,以避免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2、坚持把“民为主”作为工作推进的基石。回顾这几年土地整治工作,凡是做的好的地方,都是“民为主”落实的最充分的地方。对于拟定的项目,乡镇一定要召开项目区群众代表会,从土地整治政策的宣传、项目的选址、拆迁补偿标准、安臵点及农建房户型的选择等都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并户户签字确认之后才能编报项目。其次,项目区的选择,村干部得力,群众拥护是基础。村两委是始终活动在项目的第一线,村两委的战斗力直接决定着项目的成败。选择民风淳朴,群众拥护的地方也是本着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原则来进行的。第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让利于民,合理制定安臵补偿标准,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尽可能的将项目建设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中去。(三)注重细节,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一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在土地平整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规程,注重细节操作,而不是“一推了之”。二是旧村庄的树木保护。旧村庄的树木不能“一砍了之”,在新的安臵点划出若干绿化点,规定群众谁移栽、谁有林权。三是尽可能减少田间硬化渠、道。四是村容村貌管理。按照“清洁工程”的要求建设优美、宜居、常态化的新村。村容管理的经费尽可能从土地复垦整理中新增耕地的租金中列支。

(四)必须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土地整治项目惠及广大农民,核心是促进农民增收。今后所有项目的上马、实施必须要在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五)强化监管,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业务人员驻点监督、群众日常监督、乡党委、政府每日督查、县直部门定期抽查四级监督体系,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六)强化考评,激励干部干事热情。不断完善考评体系,将土地整治工作作为乡镇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七)积极创新,探索新的模式。建立几个试点,统一规划新村、统一提供宅基地,农户要建新房必须到规划点按照要求建房,变整村推进“大拆大建、统拆统建”为“一步规划、分期推进”。

长丰县人民政府

2011年6月8日

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对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几点思考 为贯彻中央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国土资源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保障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是对近年来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中所采用的一种新的土地整理、利用和管理模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方面是建设用地的挂钩——即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必须以相当规模的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为前提条件,以盘活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有效控制。另一方面是耕地的挂钩。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对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城乡统筹中“保护耕地与保障建设”的双赢。从本质上讲,增减挂钩是建设用地的整理,是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的调整和优化,也是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来说,就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镇等规划,按照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要求,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建设,同时开展对旧村庄的复垦还耕,在保证农村必

要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将节约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平衡,耕地占用与复垦相平衡,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有利于保护耕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突破口。 一、当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对挂钩政策的认识存在偏差一方面一些地方把增减挂钩工作仅仅当成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方式方法,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新农村重大作用认识不足。有一些地区过分关注周转指标,简单地把增减挂钩理解为解决用地矛盾的手段,对周转指标的关注度太高,期望值过大,存在着片面争取周转指标规模的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趋于片面,各地村镇建设规划滞后,造成了增减挂钩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衔接不够;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主要在于拆旧复耕和新村建设等,没有综合考虑田、水、路、林的整治,没有充分做好与当地农民就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和整体推进。(二)性质不同的两个区域在一起,产生利益的偏向城镇化过程中容易出现土地城镇化了,但是人留在农村;或者人跑进城里了,但是农村还留有居住的地方,这就是一个城镇化过程不合理的现象。在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条件下,把城镇和农村两个行政级别和性质不同的区域放在一个项目区,似乎是消除了行政上的影响,但是我国长期形成了城市和农村的区别,国家政策长期偏向城市,已经成为一个思维导向,当城市和农村发生利益冲突时,利益总是偏向城市。在一个项目区内,本来需要两个行政区协商的事情变成为在项目区内解决,农村的利益容易受到侵犯。(三)对农民和集体的利益考虑不充分

农村低保、五保的审批程序

农村低保、五保的审批程序: **年农村低保和五保评审推行“一评两审三公开”制度。 “一评”,村两议会评议。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坚持以评议为基础的原则,采取评议小组入户评分和两议会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即:村民提出享受农村低保申请后,村委会成立评议小组,对属于范围的申请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和评分,村委会在评议小组入户调查评分的基础上,组织两议会对属于范围内的申请对象是否纳入农村低保进行民主评议,入户得分与评议得分相加,根据指标由高到低确定享受低保家庭户,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两审”,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对申请对象进行抽查,对村级评议程序和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做出关于审核的决定。审核通过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后要认真审核,对乡镇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对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批。“三公开”,救助标准公开、评审过程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救助标准公开,即公开低保、五保对象的保障类别、保障人口和保障金额。评审过程公开,即评议结束后,村委会要将拟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核决定后,在村委会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评审结果公开,即县民政局审批后,将审批结果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同时要公示县乡监督举报电话。 六、哪些人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本人患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四种疾病在治疗期间,医药费花费较大的和本人是一、二级残疾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拥有设备、资产、场地,从事生产、加工等经营性生产的; (2)从事种植、养殖等形成家庭产业规模化经营的(如大棚、经济作物园、养殖场等); (3)从事运输、服务等第三产业,有经营性收入的,运输车辆(自备农用田间作业用车除外)、小卖部等; (4)配偶享受离退休金或本人享受遗属补助的; (5)配偶或子女在党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石油、银行、电信、电力、煤矿等高收入行业工作的,在外从事个体经营的; (6)三年内新建、翻建砖木结构住房两间,四年内新建、翻建砖木结构住房三间以上的(国家补助项目除外); (7)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的、不自食其力造成家庭困难的(在校就读的学生除外); (8)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经济能力但未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9)拥有轿车、空调等高档生活性消费资料,家庭生活条件明显较好的;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 摘要:本文剖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内涵、操作方法,阐述了政策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分析挂钩政策的优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在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协调好城乡关系,注意保护好农村利益,同时避免为了取得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只注重耕地数量而忽视耕地质量保护现象发生。 关键词:增减挂钩利弊城乡建设用地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国土资源部2005年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2005]207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国土资[2006]269号,以下简称《批复》),并在天津、浙江、江苏、安徽、山东等省展开了试点工作。 本文对增减挂钩的内涵、操作方法和过程等进行深层分析,研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利弊,试图让政策明晰化,为其在具体实施工作中的把握提供参考。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基本认识 1.增减挂钩内涵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 2.增减挂钩的操作方法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划和项目区规划等,对项目区内村庄撤并和用地布局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并将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l],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挂钩”实行先安置再拆迁,先使用规划周转指标再归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开局良好。 一、县域基本情况 大洼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东北部,是联结辽南、辽西与辽中三大经济板块的重要节点,也是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区域之一。县域辖区总面积1683平方公里,全域为国有农场,全部为国有土地,下辖15个镇(农场),总人口40万,农工已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80亿元,增长55.6%,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有望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批、供、用、补、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在破解用地瓶颈、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上,用实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大洼实际的利用增减挂钩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子。 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

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我们在用足用活政策,多方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和积极对上争取土地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启动工作始于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小城镇建设项目,到目前,经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批准五个批次、十五个项目区,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904.3107公顷,项目区共涉及拆旧区总面积1057公顷,规划区内拆旧户数10160户,拆迁人口35679人、拆迁村屯85个。 (二)主要工作做法 1、思想认识到位 经过学习和引导,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一致感到增减挂钩政策是我县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须牢牢把握,这样才能拉大发展空间,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说,增减挂钩是我县城乡一体化的发动机,增减挂钩的作用和意义不仅仅在于争取多少建设用地指标,而是通过挂钩规划的实施,可以大手笔地谋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次产业形成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真正使统筹城乡一体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农村低保政策规定

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及申请条件政策规定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正宁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永和镇民政工作站对辖区所有保障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清理核查采取“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方式,扩大信息核对范围,准确核对家庭信息,全面掌握保障对象家庭户籍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进行清退,对标准不合理的对象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重点核查农村低保中出现的优亲厚友、权力保、轮流保、平衡矛盾保、奖励征地农民保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为了解决问题,把一些不该保障的户纳入低保,如征地拆迁、道路扩建、果园栽植等;二是“吃空保”,在确定低保对象过程中,不是从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加之对一些救助对象的人口年度变化底子不清,调整不及时,致使有的低保户实际人口少而保障人口多;三是要坚决剔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职工人员;四是要解决类别不准确的问题;五是一些低保户举家外出多年,也纳入保障范围;六是分户施保问题突出,在确定低保对象的过程中,没有对困难家庭的所有人员全员纳入,给合作医疗、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埋下隐患;七是一些户主已经死亡的低保户没有及时更新家庭户籍及一折通信息,给低保工作及社会舆论带来负面反响;八是有些低保户不能及时提供个人证明材料,给低保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本次清理规范及评议听证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农村低保的有关政策规定,坚决予以纠正。 农村低保对象基本认定条件是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

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且户籍状况和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 1.一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家庭; (2)主要劳动力亡故,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3)主要劳动力重度残疾丧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 (4)主要劳动力常年患重特大疾病且无其他劳动力,经济负担沉重,严重入不敷出的家庭; (5)供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 2.二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 (1)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癌症(各系统恶性疾病)、肾功能衰竭、心脑病(指肺心病、冠心病、风心病、心肌病中心功能三级以上的)、脑出血、脑血栓后遗症、重症肝病(肝硬化晚期、肝腹水)、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尘肺病、类风湿病(肌肉、关节、心肌改变)、白血病或家庭成员中有麻风病、艾滋病感染者等病种,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2)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3)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且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年人; (4)供养大中专学生或高中生,造成生活明显困难的家庭;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范本.pdf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范本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实施方案(代拟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的原则。将挂钩项目实施与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现代 农业发展、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场镇改造等相结合。 (二)坚持规划优先的原则。项目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 划、产业布局规划。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 益,切实解决好项目区农民就业问题。 (四)坚持既增加耕地面积、又提高耕地质量的原则。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 量、质量不得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 (五)坚持节约依法、集约用地的原则。##市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以外的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用地原则上通过挂钩项目解决,没有立 - 1 -

项的乡镇、村社不得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建新地块上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 居民的土地面积必须低于原农房占用面积,建新地块中其他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 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 长,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公安 局、人社局、监察局、审计局、人民银行以及项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挂钩办),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抽调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成立以党政主要领 导任指挥长的现场指挥部,负责挂钩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三、部门职责 (一)市挂钩办:负责全市挂钩项目的统筹、协调、资金拨付等工作;负责做好项目补助补偿方案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对项目乡镇拆旧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确认和公示;负责协助乡镇与被拆迁户签订相关协议和资金的兑付。 (二)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项目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资料收集、立 项、验收及城镇建新区项目用地报征,指导项目乡镇相关业务性工作。 (三)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挂钩项目的宣传、组织、实施、协调工 作。一是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村、组意见,确保三分 之二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在本 - 2 - 村实施挂钩项目,村民自愿签订“自愿放弃旧宅基地和相关权益协议(承诺)书”、拆迁安置补助等相关协议,并积极支持配合项目的实施。二是负责项目拆旧 区房屋拆除、建构筑物垃圾清理,配合做好项目区的测量、勘界、权属调查,负责 项目集中安置区(聚居点)的规划设计、宅基地分配、占地农户补助、基础设施建

2020年最新低保标准细则

2020年最新低保标准细则 全省农村低保审查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市韶山北路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B厅召开。“十三五”期间,每年都将提高350元,到20xx 年农村低保家庭年人均收入达4050元以上。本文为你介绍了20xx年低保审查标准最新规定,欢迎阅读! 20xx年最新低保审查标准近日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作为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省定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将从2300元提高到2650元。“十三五”期间,每年都将提高350元,到20xx年农村低保家庭年人均收入达4050元以上。 省民政厅表示,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提前完成上述目标,加快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进程。各设区市要尽快研究公布今年所辖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新标准公布后,各县(市、区)要安排好提标扩面和提高补助水平的工作,切实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此外,今年我省将着力推进精准低保,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作用,新增对象在入户核定其家庭人均收入后,须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原有对象在定期核查的基础上,今年内要分期分批全部进行核对,把该保的对象保住,不该保的及时退出,切实做到有进有出、精准救助。 20xx年北京市低保新细则有车或者常开车者不可享低保 [现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拥有、使用各种机动车辆、大型农具、农机具(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且未用于客货运营的机动车辆除外)的家庭。 [拟修订]改为:拥有或长期使用各种机动车辆…… 解读:南京曾有一个女低保户被曝开私家车,被人举报后,她说车是外地朋友借她名字办的手续。去年南京查出一些有车的低保户,他们振振有辞说是朋友借自己开的。今后,这个问题很明确,有车或者常开车,就不能享低保。 对房产超标界定更科学 [现规定] 无特殊情况,城镇居民1人户住房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2人户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一举多得的重大土地政策措施,是解决当前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 (1)增减挂钩是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增减挂钩,将节约出的土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能够获得土地收益反哺农村,可以为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筹集大量的资金。通过增减挂钩,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对零散的农村居民点进行相应撤并,能够极大地节省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的投入;通过增减挂钩,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余的土地指标调剂使用,按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将获得的增减挂钩指标收益返还农村,能够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缺资金”的问题,改善农村住房和墓础设施条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大大缩短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时间。通过增减挂钩,搭建良好项目平台,引导资金、技术和项目向农村流动,有利于扩大农村投资,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2)增减挂钩是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实行建设性的保护,提高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能力的有效途径。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土地需求刚性增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面临着巨大困难。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走了一条积极的保护道路。通过增减挂钩工作,开展旧村庄、空心村、废弃建设用地等的整理复垦,并配套推进田、水、路、林综合整治,不仅能够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坚守耕地红线;而且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有效拓展建设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3)增减挂钩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平台。 增减挂钩是土地管理政策的创新,几乎涉及农村土地管理的各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制度改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查情况工作报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查情况工作 报告 2月22号,省厅召开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电视电话会议,xx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XX副局长针对清理检查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强调各市县国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提前做准备迎接检查。 3月7号,xx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转发辽宁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省厅《关于辽宁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和xx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清理检查工作,现将近阶段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了清理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xx局长 副组长:xx副局长 xx副局长

成员:综合规划科科长xx 征转用地管理科科长xx 耕地保护科科长xx 自查清理工作 通过核查,XX年以来XX市没有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XX市XX年才开始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共申报两个挂钩试点项目区。现将这两个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情况汇报一下: XX市国土资源局XX年8月份开始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专门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通过调查摸底确定XX市首次申报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为已废弃的灌赛铁路和丹东张家沟硫化铁矿铁路。拆旧地块确定后,我局聘请了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拆旧地块可复垦整理为耕地路段进行了实测,同时聘请有资质有挂钩试点工作经验的作业队伍编制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项目区实施规划经xx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我局组织申报材料,XX年12月份报到省厅。省厅接到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材料后,已组织人员到XX市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和建新留用地块进行了现场勘查,现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材料已经省厅已会审通过待审批。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 附申请条件

2017农村五保供养标准2017年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附 申请条件) 2、供养对象实行县、乡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档;县级民政部门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三、五保供养标准:1、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补助。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600元;集中供养在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的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4800元,一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5200元,二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6000元,三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7200元。此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2、护理补贴。分散供养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轻、中、重度失能失智情况,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元、50元、60元,此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养老机构为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的,根据失能失智轻、中、重度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护理补贴,此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五保供养工作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2017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对于这个问题,各地的标准不一样,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条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小编找来了近期各地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相关信息: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同时废止。2017辽宁省低保新政策_辽宁农村低保户标准辽宁省的城乡低保标准是怎样的。辽宁的低保政策有哪些

值得关注的新消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辽宁省低保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农村五保供养指的是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相关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日前,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我市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2017年广州市各区农村每人每月五保供养标准应不低于以下标准:白云区1806元、黄埔区2413元、花都区1751元、番禺区2512元、南沙区2121元、从化区1440元、增城区1624元。黄冈市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救助供养对象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个人财产性收入等。各设区的市确定供养标准后报省民政厅、财政厅备案。(二)《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并对调标前月份补发供养标准差额。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明确从今年4月份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450元/月,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3700元/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统一调整为7330元/年,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则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并公布。一、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与此同时,六安市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六安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以1人为单位计发;按不高于其所享受月供养金的500%确定,但供养金低于当地

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是个老、少、边、穷的山区县,农村困难群众较多。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家庭收入极低或因灾、病及残疾致贫的绝对贫困家庭,获得了基本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科学、合理地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后对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差额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是现代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而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是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 一、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炎陵县有15个乡镇,全县总人口2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万人,农业人口万人。从2006年10月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农村低保对象从原来的1596户2948人增加到了现在的3717户7223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人均补助标准从当年的每人每月15元增加到了现在的月人均68元,年发放保障金近600万元。目前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是指持有本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825元)的,均可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有: (1)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劳户,如没有依靠、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 (2)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 (3)由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生活一时困难的农村居民; (4)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但是生活水平低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的农村居民。 办理的程序是由户主提出申请,报村民委员会,然后由村民大会或专门成立的低保评议小组,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一户一户地落实。村组申报的户数多,符合条件的少,给调查评议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如在十都镇的调查中,太坪村村民小组申报30户,仅有8户符合条件,梅冲村从32户中筛选出了16户,低垅村从27户中筛选出了10户。 二、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存在的实际困难 尽管农村低保工作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暴露了一些突出问题,急需研究改进。其中,最大问题是在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上,界定对象的困难说到底是收入难以确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doc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38号) 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西、河南、云南等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已经第14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8年6月27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

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四)困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规模调控和监督检查;试点省(区、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挂钩试点工作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五条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

农村户口低保的标准

农村户口低保的标准 农村户口低保的标准 (一)户口需是农村户口; (二)农村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510元/年;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城市低保的标准,如不能有车、船舶等大型机械,不能拥有两套及以上的房屋,不能有门店、注册的公司等。 2016农民低保政策详解 a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b如果现在没有土地,可不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申请农村低保的前提条件是你要有农村户口,只要你有农村

户口就可以申请低保,这跟土地没有必然的联系。相反我认为没有土地的农户申请低保的收入应该会大些,因为没有土地最基本的农村保障都没有,很多人只能靠外出打工来维持生计,这种情况当然能申请农村低保。 c家庭成员户口不统一,是否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居民王强一家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自己是农村户口,老婆和孩子是城镇户口,前些年小强因为车祸丧失了双腿,家中的重担落在了妻子身上,一方面要给王强治病,另一方面还要供养孩子上学,生活十分艰难。对于这种情况,王强是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的,如果申请成功后,王强可享受低保待遇的,而媳妇和孩子则享受城镇低保待遇。 d申请农村低保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书;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4 相关证明材料: (1) 夫妻一方为外省或者外区县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2)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证明。 (6)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还有一种投机取巧的人需要注意,如果你年纪轻轻,身体状

(草稿)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拆迁补偿方案

清风发(2018)59号 清风镇社区建设拆迁补偿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抓住机遇,尽快实现全镇居住楼房化、管理社区化、经营集约化、生活城镇化的目标。我镇决定从2018年8月起,利用3—5年的时间,以建设高标准的农村社区为中心,以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生态农业为原则,以清风陵丰厚的人文、历史、矿产资源为依托,以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为己任,积极推进我镇的社区建设。为便于各工作区、村在拆迁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拆迁补偿方案。 一、社区建设的方法、步骤 以村为单位开好三个会,算透三笔帐,把社区建设的意义、好处,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群众,把党委、政府推进社区建设的决策,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一是认真开好本村两委干部会议;二是要认真开好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三是在

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思想统一的基础上开好户代表会议。通过以上三个会议,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党委、政府加快推进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让每一个党员干部群众明白,把思想统一到社区建设上来。算透三笔帐,第一笔是土地资源帐。要让每一个村民认识到土地资源是一种不能再生的资源,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本村土地从建国到现在60年的时间里,人口增加了多少?而耕地减少了多少?这些都应该让广大群众都能够有一个清楚的了解;第二笔帐是村民建房的帐。现在农户建一位住房大约需8-12万元,而真正的使用年限最多三十年,现在我国农村住房更新年限是22年,但现在我们的党和国家提出建设百年住宅,是一项功在当今、惠及子孙的大事。第三要算透政策帐,党和国家现在对农村社区建设每节约出一亩建设用地将给与8-10万元的补助,并对社区建设突出的村庄给予一定的奖励。因此建设农村社区意义重大,各村在开好三个会议,算透三笔帐的基础上,引导组织村民逐户签订社区建设承诺书,签订承诺书比例达到95%以上的村庄,可立即组织实施社区的规划选址及建设工作。 二、社区规划的地点、时间、方式 镇政府本着整合资源,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把社区规划后,行政村可根据自己村庄情况以村为单位选择社区;社区住宅楼建设时间一般中型社区为八个月,大型社区为12个月。原则上凡对进入社区入住的农民,一位宅基地选择一套楼房。 三、社区建设拆迁范围 本次社区建设拆迁涉及全镇92个行政村,主要拆迁各村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目录 1.总则 1.1规划目的 1.2规划任务 1.3规划原则 1.4规划依据 1.5规划期限 2项目区概况 2.1项目区的基本情况 2.1.1自然状况 简述项目区地理位置及交通,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等内容。() 2.1.2经济概况 主要说明项目区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农村生产生活情况。() 2.2项目区村庄分布状况 2.2.1项目区村庄分布状况 包括项目区村庄数量、面积、布局情况、分布特点等内容。 2.2.2其他相关项目概况 项目区内已实施和规划实施的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生态移民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及其他相关涉农项目的数量、面积、位置等内容。 2.3相关规划的要求 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析 以二调数据资料为依据,结合专项调查的相关内容,阐明项目区各类农村建设用地基本情况(类型、面积、分布状况、复垦整理潜力和存在的问题),测算出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潜力,并明确规划期内的复垦整理潜力。 3.1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状况 根据二调统计数据,明确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总量,阐述各自然村中的农村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使用状况等,说明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情况。 3.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3.2.1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 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是指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改造、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等方式,增加的有效耕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 根据二调数据,统计项目区农村居民点面积,并结合项目区的农村人口,测算现行人均用地面积。再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确定项目区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按乡镇说明)(根据二调数据,统计项目区农村居民点的面积为***公顷,通过专项调查,项目区涉及***户,总人口为***人,由此测算出现行人均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根据XX县的基本情况,结合以往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按照项目区人口户数和每户的人口数,确定项目区平均每户搬迁户建筑用地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为***平方米,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为建筑用地面积和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之和的**%,因此确定每户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2020年河南低保户标准及申请条件规定

2020年河南低保户标准及申请条件规定 关于《2020年河南低保户标准及申请条件规定》,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你知道河南低保户的标准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河南低保户标准及申请条件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95元提高到不低于225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9元提高到不低于115元。提标所需资金,扣除中央补助资金及河南省级财政预算已安排资金,缺口部分从各地城乡低保资金结余中解决,结余资金不足的由市县财政安排。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00元。提高标准部分河南省财政补助50%,其余由市县负担。 (一)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①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②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的家庭,不予或取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1、可核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参照水、电、话费等消费情况); 2、拥有非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等高档消费品的;非因城建拆迁等原因近期出资购买商品房、新建房有二处以上或对住宅进行非必要性装修的;有购买股票或其他较大金额投资行为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读私立收费学校的;家庭成员中有经常出入娱乐消费场所的;饲养观赏性宠物或配戴金银等高档手饰的; 3、家庭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的; 4、不配合低保核查人员入户核查或“年度审核”的,有弄虚做假行为的; 5、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有更换或新购家用非生活必须设施的; 6、因赌博、吸毒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仍未改造的,后因其他违法行为在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反人员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申请对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户主(通过社区居委会或直接)向住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就业状况、家庭成员合影等)报所属社区居委会。 2、初审。①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受当地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委托,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和就业状况进行调查评审,在社区等公共场所公布第一榜,并指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其连同其它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审核,上报材料必须齐全。②审核。乡镇政府接到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开具书面受理通知书,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核实,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符

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如何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 罗莉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是个老、少、边、穷的山区县,农村困难群众较多。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家庭收入极低或因灾、病及残疾致贫的绝对贫困家庭,获得了基本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科学、合理地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后对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差额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是现代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而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是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 一、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炎陵县有15个乡镇,全县总人口2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9万人,农业人口15.1万人。从2006年10月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农村低保对象从原来的1596户2948人增加到了现在的3717户7223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人均补助标准从当年的每人每月15元增加到了现在的月人均68元,年发放保障金近600万元。目前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是指持有本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825元)的,均可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有: (1)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劳户,如没有依靠、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 (2)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 (3)由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生活一时困难的农村居民;

(4)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但是生活水平低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的农村居民。 办理的程序是由户主提出申请,报村民委员会,然后由村民大会或专门成立的低保评议小组,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一户一户地落实。村组申报的户数多,符合条件的少,给调查评议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如在十都镇的调查中,太坪村村民小组申报30户,仅有8户符合条件,梅冲村从32户中筛选出了16户,低垅村从27户中筛选出了10户。 二、准确界定农村低保对象存在的实际困难 尽管农村低保工作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暴露了一些突出问题,急需研究改进。其中,最大问题是在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上,界定对象的困难说到底是收入难以确定。 (一)农村家庭收入难以确定。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入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要把实物一项一项计算起来很复杂,而要将各种实物收入量化到同一个量(货币单位)上来进行比较,更属不易。何况还有各种不可测的变量:同样的土地种同样的作物,耕作人能力有差别,收获就不同;同样的农产品,出售的时间和机遇不同,得到的收入也不同等等。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外,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很难确定。第三,农村家庭收入具体计算办法不科学。比如,农村家庭种、养殖业设定的收入是假定一个正常劳动力劳作后所获得的收入,一个弱劳动能力者通常难以达到。同时,民政部门面对单位与个人的申报行为并没有直接的制约力,导致了家庭收入情况难以真实掌握。因此,在入户调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辅以观察法。即通过其消费水平或生活方式的行为观察收入水平,这虽然是一个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对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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