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馏系统安全检查表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的装置内,宜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 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
《石油化工可燃气 体和有毒气体检测 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4.2.1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 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 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 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消防法》第十条
GB50493-2009
3.0.7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疋: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宜将正常 运行时发生火花的电气设备,布置在爆炸 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
二、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 减少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
三、爆炸性气体环境内设置的防爆电气设 备,必须是符合现行国家标热器具作为热源,宜利用蒸汽、过热水或 其他载热体等方法加热。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3.3
蒸馏可与水产生化学反应的物料时,不宜 采用水及蒸汽作为加热载体或致冷剂,以 免发生泄漏引起反应失控导致火灾或爆 炸。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3.1
应有防止管道被凝固点较高的物质凝结堵 塞,使塔内压增咼而引起爆炸的措施,如 管道伴热,设置双压力表,安全阀前串联 爆破片等。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3.2
4.3.5
应注意塔板、填料材料、塔底泵和换热设 备与物料的相容性,如:物料组合对特定 材料的应力腐蚀,介质与设备材料的是否 相互反应等。
生产经宫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 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牛产法》第28条
工业管道的的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使用 方应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A管道全长
上标识,b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 标识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 识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 牌标识e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 识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3.4
蒸馏装置宜采取露天或敞开式布置,尽量 靠近生产区的边沿,蒸馏装置上方不宜设 置其它装置或房间,爆炸危险性较大的蒸 馏釜宜采用防爆墙与其它部位相隔。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限报警、咼咼连锁切断加热物料。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2.1
加压蒸馏系统物料侧放空管道设置压力自 动调节。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2.2
减压蒸馏塔设置塔釜真空度低限报警。因 真空度降低致使温度升高而造成物料有爆 炸危险的,设置塔釜真空度低低连锁切断 加热物料。
根据管道内的一般性能,分为八类,并相 应的规定了八种基本识别色和相应颜色标 准编号和色样
《工业管道识别色、 识别符号和安全标
识》(GB7231-2003)
4.1/4.2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 及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 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有毒气体检测报 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 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型有毒气体检 测报警仪还应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 单位的防爆性能认证。
四、不宜米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GB50058-1992
2.5.1
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 应可靠接地。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内除照
明灯具以外的其它电气设备,应采用专门 的接地线。
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 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 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
GB50058-1992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2.5
间歇蒸馏应设置蒸馏釜高、低液位报警, 设置蒸馏釜低低液位联锁切断加热介质系 统。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2.6
有爆炸危险的蒸馏装置设置安全联锁停车 系统或具有安全联锁停车功能的其他系 统,以保证操作人员及设备运行的安全。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2.3
连续蒸馏设置塔进料流量集中显示及自动 控制阀。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424
间歇蒸馏应设置馏出物料出料阀一旦关闭 时,保证塔内压力处于正常范围的安全措 施。
《化工企业安全卫 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3.1.8
化工装置内有发生坠落危险的操作岗位应 按照规定设计便于操作、巡检和维修作业 的扶梯、平台、围栏等附属设施;符合
GB5043.(1-4)的要求。
《化工企业安全卫 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3.6.1
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1.4
使用加热炉加热时,应设置蒸馏加热介质 的温度显示,设置燃料或空气流量自动控 制,并设置加热炉熄火保护装置。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1.5
常压蒸馏塔和加压蒸馏塔设置塔釜压力咼
蒸馏系统现场检查表
1
检查项目及内容
依据标准
现场检查情况
对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应合理 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实 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化工企业安全卫 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2.3.3
化工生产装置区内应准确划定爆炸和火灾 危险环境区域范围,并设计和选用相应的 仪表、电气设备。
2.5.15
冷凝器冷却水管设置流量集中显示、报警,
冷却水流量低低联锁停加热介质。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1.3
塔顶设置压力(或真空度)集中显示,顶 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蒸馏设
备,应设置安全阀或爆破片等防爆泄压系 统。安全阀设在设备顶部或顶部气相馏出 管道上。
《石油化工可燃气 体和有毒气体检测 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4.2.1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 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 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 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消防法》第十条
GB50493-2009
3.0.7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疋: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宜将正常 运行时发生火花的电气设备,布置在爆炸 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
二、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 减少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
三、爆炸性气体环境内设置的防爆电气设 备,必须是符合现行国家标热器具作为热源,宜利用蒸汽、过热水或 其他载热体等方法加热。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3.3
蒸馏可与水产生化学反应的物料时,不宜 采用水及蒸汽作为加热载体或致冷剂,以 免发生泄漏引起反应失控导致火灾或爆 炸。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3.1
应有防止管道被凝固点较高的物质凝结堵 塞,使塔内压增咼而引起爆炸的措施,如 管道伴热,设置双压力表,安全阀前串联 爆破片等。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3.2
4.3.5
应注意塔板、填料材料、塔底泵和换热设 备与物料的相容性,如:物料组合对特定 材料的应力腐蚀,介质与设备材料的是否 相互反应等。
生产经宫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 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牛产法》第28条
工业管道的的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使用 方应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A管道全长
上标识,b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 标识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 识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 牌标识e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 识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3.4
蒸馏装置宜采取露天或敞开式布置,尽量 靠近生产区的边沿,蒸馏装置上方不宜设 置其它装置或房间,爆炸危险性较大的蒸 馏釜宜采用防爆墙与其它部位相隔。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限报警、咼咼连锁切断加热物料。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2.1
加压蒸馏系统物料侧放空管道设置压力自 动调节。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2.2
减压蒸馏塔设置塔釜真空度低限报警。因 真空度降低致使温度升高而造成物料有爆 炸危险的,设置塔釜真空度低低连锁切断 加热物料。
根据管道内的一般性能,分为八类,并相 应的规定了八种基本识别色和相应颜色标 准编号和色样
《工业管道识别色、 识别符号和安全标
识》(GB7231-2003)
4.1/4.2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 及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 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有毒气体检测报 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 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型有毒气体检 测报警仪还应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 单位的防爆性能认证。
四、不宜米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GB50058-1992
2.5.1
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 应可靠接地。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内除照
明灯具以外的其它电气设备,应采用专门 的接地线。
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 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 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
GB50058-1992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2.5
间歇蒸馏应设置蒸馏釜高、低液位报警, 设置蒸馏釜低低液位联锁切断加热介质系 统。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2.6
有爆炸危险的蒸馏装置设置安全联锁停车 系统或具有安全联锁停车功能的其他系 统,以保证操作人员及设备运行的安全。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2.3
连续蒸馏设置塔进料流量集中显示及自动 控制阀。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424
间歇蒸馏应设置馏出物料出料阀一旦关闭 时,保证塔内压力处于正常范围的安全措 施。
《化工企业安全卫 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3.1.8
化工装置内有发生坠落危险的操作岗位应 按照规定设计便于操作、巡检和维修作业 的扶梯、平台、围栏等附属设施;符合
GB5043.(1-4)的要求。
《化工企业安全卫 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3.6.1
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1.4
使用加热炉加热时,应设置蒸馏加热介质 的温度显示,设置燃料或空气流量自动控 制,并设置加热炉熄火保护装置。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1.5
常压蒸馏塔和加压蒸馏塔设置塔釜压力咼
蒸馏系统现场检查表
1
检查项目及内容
依据标准
现场检查情况
对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应合理 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实 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化工企业安全卫 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2.3.3
化工生产装置区内应准确划定爆炸和火灾 危险环境区域范围,并设计和选用相应的 仪表、电气设备。
2.5.15
冷凝器冷却水管设置流量集中显示、报警,
冷却水流量低低联锁停加热介质。
《关于印发蒸馏系 统安全控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鲁安监 发〔2011〕140号)
4.1.3
塔顶设置压力(或真空度)集中显示,顶 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蒸馏设
备,应设置安全阀或爆破片等防爆泄压系 统。安全阀设在设备顶部或顶部气相馏出 管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