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股份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公司成立公告模板
公司成立公告模板公司成立1之后需要发布公告,让更多人知道公司的存在。
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公司成立公告,供大家参考!公司成立公告范文一集团公司各所属各单位: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201*年7月4日,我集团公司正式取得"**科技集团"的企业集团登记证。
企业集团的名称为"**科技集团",简称为"**集团",母公司为"中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现阶段集团成员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纳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总院"、"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新冶广告有限公司"、共计9家单位。
各集团成员可以对**集团的运行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可以在**集团批准后,冠以"**科技集团"标识、使用**集团品牌等;可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时向**集团反映,**集团将负责协调。
公司成立公告范文二为加强集团公司职工餐厅的民主化管理,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工作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膳食管理水平和餐饮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维护广大职工在餐饮中的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集团公司膳食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集团公司膳食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由集团公司工会领导下的一个员工群众组织。
1、膳食管理委员会隶属于集团公司工会指导管理。
2、膳食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执行副主任2名,主任为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执行副主任为公司办公室主任、西区综合处处长,分别指导膳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东区和西区餐厅的监督。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23•【字号】沪奉府发〔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3年8月23日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沪府办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推进2022年度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筹建百村集团”工作,结合我区国资国企情况,拟组建“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村集团)。
现就百村集团组建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总体目标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聚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聚力抓好“四新四大”,奋力走好“奉贤美、奉贤强”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推动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模式创新融合,努力成为上海乃至全国农村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联动改革的先行者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排头兵,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
二、组建背景和形势(一)做大做强百村品牌需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机制2013年至今,我区先后组建了百村实业公司、百村富民公司、百村科技公司、百村谊民公司四个“百村”系列村级集体经济联合发展的平台。
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21亿元,形成27万平方米物业,物业均由所在地的国企托管,管理上尚存在薄弱环节,入驻企业质量、产业能级需进一步提升,为此,亟需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机制,走市场化发展道路,以不断做大做强百村品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百色市电网股份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百色市电网股份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8•【字号】百政办发[2011]265号•【施行日期】2011.12.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百色市电网股份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265号)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百色市电网股份制改革工作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百色市电网股份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陶荣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左吉兵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卢元恩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巫庆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韦志勇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成员:黄龙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翔市财政局局长刘忠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农作忠市法制办公室主任冉光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黄武能市审计局局长韦先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传玉市国家税务局局长罗彩娥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张冬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刘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应权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乔漳中国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行长滕旋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农民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陆启东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卢元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滕旋稳、农民强、李应权兼任。
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改制工作进度,指导、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组、职工安置及宣传维稳组、生产运行组,各工作组成员及工作任务如下:一、综合组组长:左吉兵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卢元恩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XXX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主任巫庆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韦志勇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应权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成员从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和百色电力公司抽调。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市第四届科学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湛府办函[2013]56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市第四届科学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湛江市第四届科学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湛府办函〔2013〕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因第三届科学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聘期已满。
为继续发挥科学技术专家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四届科学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并聘请何真等83位专家为委员,聘期5年。
委员会组成如下:主任委员:何真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博士、教授副主任委员:谢玉洪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总经理、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郑学宝广东医学院院长、博士、教授、主任中医师邵乐喜湛江师范学院副院长、博士、教授章超桦广东海洋大学副校长、博士、教授欧先伟湛江市政协副主席、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高级工程师秘书长:欧先伟(兼)一、高新技术组:组长:王贵广东海洋大学工程学院院长、博士、教授副组长:金义富湛江师范学院科研处处长、博士、教授詹永雄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总经理成员:邵乐喜湛江师范学院副院长、博士、教授周洪利中石化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朱光祖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苏炜中国移动湛江分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关卉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罗林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莫志湛江新中美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李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张劲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谢仕义广东海洋大学信息学院院长、教授吴有明广东广垦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汪洋湛江华丽金音影碟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二、农林科技组:组长:蔡泽琪广东省湛江农垦局局长,广东省湛江农垦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究员副组长:郭荣发广东海洋大学农学院院长、教授谢江辉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员成员:谢耀坚国家林业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博士、研究员梁金保湛江市科技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吴景强湛江市农业局总工程师、研究员李积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副所长、博士、副研究员刘宁广东海洋大学博士、副教授李润唐广东海洋大学博士、教授蔡俊欣湛江市林业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汪云湛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高级农艺师文尚华广东省湛江农垦局高级工程师赵子牛广东松林香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杨俊贤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湛江甘蔗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万江虹广东湛江金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畜牧师文菁湛江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三、海洋科技组:组长:洪鹏志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处处长、博士、教授副组长:谭北平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院长、博士、教授、珠江学者李绪深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研究院院长、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成员:谢玉洪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总经理、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章超桦广东海洋大学副校长、博士、教授刘中勇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研究员胡梅生湛江海事局处长、高级工程师陈道海湛江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博士、教授简纪常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处长、博士、教授杨伟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湛波湛江市霞山区政协副主席、高级工程师XXX 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副院长、教授梁海鸥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张嘉强广东中南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程开敏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博士、高级工程师刘宏良湛江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四、医药卫生组:组长:赵斌广东医学院副院长、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教授、主任医师副组长:蔡玉桂湛江中心人民医院院长、主任医师刘衍宇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主任医师成员:郑学宝广东医学院院长、博士、教授、主任中医师李裕标解放军第422医院副院长、博士、主任医师江黎明广东医学院主任技师罗辉广东医学院科技处处长、教授张宗平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院长、主任医师、教授蔡柏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院长、主任医师李明意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博士、教授、主任医师刘华峰广东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肾病内科主任、博士、主任医师夏敬民湛江师范学院化学科学与技术学院主任药师夏敏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首席专家、高级工程师顾伯明湛江市汇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雁群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博士、教授张晶晶广东医学院博士五、社会发展组:组长:赖镰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工程师副组长:林兆华湛江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宁凌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博士、教授成员:梁小略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李连红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副教授李枝坚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局长、教授级高级城乡规划师苏古发湛江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光湛江市财政局副局长莫小华湛江市气象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邓学坚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黄康生湛江日报社副总编辑、记者梁炳彪湛江市审计局副调研员、高级审计师何洪有广东康琦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诚敢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党委书记、高级工程师范兆雄湛江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授麦志文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高级工程师林綝湛江市泓信水文钻井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江涛湛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讲师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9日——结束——。
公司董事会成立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立议案公司董事会成立议案范文一各位股东代表: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议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以上意见,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1、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3、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4、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xx年五月三十日公司董事会成立议案范文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以及初步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拟再设立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基本职责、人员构成如下:1、战略决策委员会:(5人)主任委员:王江安组成人员:王江安、童永、熊良平、汤书昆(独立董事)、方锡邦(独立董事);主要职能:(1)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2)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报告;(3)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监督、核实、评价。
2、审计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王才焰组成人员:王才焰、周学民(独立董事)、白羽;主要职能:(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3、提名委员会:(5人)组成人员:王江安、宋同发、杨亚平、汤书昆(独立董事)、方锡邦(独立董事);主要职能:(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主任委员:汤书昆(独立董事)组成人员:王江安、杨亚平、童永、汤书昆(独立董事)、周学民(独立董事);主要职能:(1)负责制定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2)负责制定、审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3)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组织实施。
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的通知
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05.15•【文号】体改生[1992]31号•【施行日期】1992.05.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的通知(体改生〔199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关于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座谈会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发〔1992〕23号)的要求,国家体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即依照《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体改生〔1992〕30号)及这两个《规范意见》,认真细致,积极稳妥地进行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试点工作,并将试行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及时告我委。
国家体改委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五日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二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规范意见(以下简称本规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
公司应遵守《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体改生〔1992〕30号)及其配套政策。
第三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依法受到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或者非法干涉。
第四条公司不得成为其他营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
公司作为其他营利组织的有限责任股东时,对其他组织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但投资公司和政府授权部门批准的控股公司可不受此限。
第五条公司名称中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并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6.07•【文号】国资发改革[2004]229号•【施行日期】2004.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4]229号)各中央企业: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依法规范地行使出资人权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决定选择部分中央企业进行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的目的(一)对于可以实行有效的产权多元化的企业,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促进企业加快股份改革和重组步伐,并为多元股东结构公司董事会的组建和运转奠定基础。
(二)对于难以实行有效的产权多元化的企业和确需采取国有独资形式的大型集团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通过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三)将国资委对国有独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点放在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管理,既实现出资人职责到位,又确保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
二、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一)将忠实代表所有者利益、对出资人负责、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作为董事会建设的根本宗旨。
(二)建立外部董事制度,使董事会能够作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客观判断。
充分发挥非外部董事和经理层在制定重大投融资方案和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董事会中应有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三)以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内部改革决策和选聘、评价、考核、奖惩总经理为重点,以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善董事会运作制度为支撑,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进行有效的战略控制和监督。
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5月19日财管字[2000]2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央企业集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股权管理工作,促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重新规范国有股权管理中的有关事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分。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地方股东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一般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资”)部门审核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由财政部审核批准。
但发行外资股(B股、H股等),国有股变现筹资,以及地方股东单位的国家股权、发起人国有法人股权发生转让、划转、质押担保等变动(或者或有变动)的有关国有股权管理事宜,须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具体职能划分如下:(一)省级财政(国资)部门国有股权管理职能。
地方国有资产占用单位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股票;地方股东单位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应配股份;地方股东单位持有上市公司非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发生直接或间接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结、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
(二)财政部国有股权管理职能。
中央股东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地方股东单位涉及以下行为的,由省级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批准:设立公司并发行外资股(B股、H股等);上市公司国家股权、发起人国有法人股权发生直接或间接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结、担保等引起的股权变动及或有变动;国家组织进行的国有股变现筹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试点等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用单位设立公司和发行A股股票涉及地方和中央单位共同持股的,按第一大股东归属确定管理权限。
二、国有股权管理程序。
(一)由省级财政(国资)部门负责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经地方财政(国资)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国资)部门批准。
关于成立策划设计委员会的通知
各中心、各部门:
经2003年1月27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成立项目策划委员会。项目策划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所有开发项目在项目技术论证、项目策划、项目设计阶段的指导、决策和过程控制工作,对项目的产品策划定位、营销策略、规划设计和重大技术措施(包括建筑立面、色彩、环境设计、重点建筑的室内设计、重大设备选型等)进行为。。。。
公司策划设计中心是项目策划委员会的秘书部门,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对各项目的策划报审资料的初步审查,召集委员会会议,整理会议成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特此通知
深圳**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三年三月三日
抄报:*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证监[1997]1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1997年12月16日证监〔199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为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发〔1997〕17号)以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895号)等文件精神,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现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内上市公司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公司章程的起草或修订工作。
《章程指引》的内容由正文和注释两部分组成。
正文部分中,以“〔〕”标示的内容,由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填入。
发行内资股(A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以及既发行内资股又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章程指引》注释部分的解释和说明,参考《章程指引》正文部分的规定和要求,在其公司章程中载明《章程指引》正文部分所包含的内容。
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其章程中规定《章程指引》包含内容以外的、适合本公司实际需要的其他内容,也可以在不改变《章程指引》正文部分内容含义的前提下,对《章程指引》规定的内容做文字和顺序的调整或变动。
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对《章程指引》的内容进行删除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股票发行和上市及其他有关报批事项的申请材料中进行说明。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06•【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6•【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1994年4月29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4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股份第四章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五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七章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与会计第九章变更、解散与清算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其组织和行为,保护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特区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组的股份合作公司设立、运营以及对其监督管理的活动。
前款所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行政村或者村民小组(自然村,下同)为基础组成的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条例设立,注册资本由社区集体所有财产折成等额股份并可以募集部分股份构成,股东以其享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按照章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但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以抵偿债务。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产权改革、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监督、政策引导等各项措施,促进公司的发展和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经济转型升级。
公司法实施条例
公司法实施条例第一章,公司的建立第一节,股份公司和委托股份公司的建立一,总则第一条,有资格建立公司的人员具有必要资历的所有自然人、有意介入建立类似公司事务的法人,可以成为股份公司和委托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股份公司的成立发起人不得少于3人。
至于委托股份公司,则发起人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为共同发起人。
第二条,初步合同和基本章程的范本股份公司和委托股份公司的初步合同和基本章程的范本,由部长颁布决定公布。
发起人和合伙人不应忽略列明有关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目标、资本额、股本股数、价格、股票名义价格以及股票流通的限制和其他范本规定应该列明的责任事项。
发起人或合伙人可要求本法第18条规定成立的委员会取消列明其决定要求列明的内容。
第三条,初步合同和基本章程的构成条件股份公司和委托股份公司的初步合同和基本章程应由发起人或其法律代表签署。
在经过本法第18条规定建立的委员会批准后,合同和章程应誊写在正式文件纸上,或在公证处签署。
合同和章程签字的公证费,不管是在埃及,还是在国外的埃及权利部门,均为公司资本总额的百分之零点二五,最多不超过1000埃镑。
上述合同和章程免收印花税和其他公证费。
同样,公司在商业注册处进行合同和章程的公证一年的期限内,与公司有关的贷款、抵押合同适用这一规定。
第四条,在必要和紧急情况下批准在公司总局长认为的必要和紧急的情况下,可以批准在交纳了上条所述的费用后,在总局长或其委派的上述机构的工作人员面前签署合同和章程。
根据注明下述内容的文件批准对合同和章程的签署:1,签署文件时在场的工作人员姓名、职务,需要时出示委派文件。
2,文件签署的地点和时间。
3,根据本人持有的身份证明文件注明文件签署人的姓名、国籍。
4,文件签署人的职务。
是原始发起人还是他人代表,并要递交委托文件。
对于委托文件没有明确允许的委托人,不能签署公司的初步合同和基本章程。
第五条公司商业名称股份公司应有表明公司成立目的的商业名称。
公司不能使用发起人的名称或他们的地址作为公司名称。
关于成立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12个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国标委综合[2010]65号关于成立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9)等12个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商务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气象局、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同意成立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气体分离与液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拉链分技术委员会、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功率激光器应用分技术委员会、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芝麻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转化分技术委员会和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炼焦化学分技术委员会等12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
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S A C/T C489,英文名称为N a t i o n a l T e c h n i c a l C o m m i t t e e489o n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F r e i g h t F o r w a r d e r s L o g i s t i c s o f S t a n d a r d i z a t i o n A d m i n i s t r a t i o n o f C h i n a。
第一届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37名委员组成,文仲亮任主任委员,赵沪湘、李党会、王勇任副主任委员,林忠任委员兼秘书长。
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术语、作业规范、岗位资质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质与等级评定等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由商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和标准立项、报批等业务的指导。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参考范本(五篇)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参考范本甲方:市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市路号。
乙方:市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市路街号。
上述双方公司系原市股份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原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市股份有限公司。
现分立的双方就分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现有净资产万元,由市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万元,市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万元。
二、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新股万元,若股票发行成功,该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万元,新股为人民币普通股票,每股面值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新股万元,若股票发行成功,该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万元,新股人民币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三、原公司发行股票万股,现每两股折合一新股,按股票号码顺序,前万号股票持有者向股份有限公司兑换新股,万号以后的股票持有者向股份有限公司兑换新股。
四、分立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西药制剂,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中药和微生物药品,原公司下属第一制药厂归公司管理;下属第二制药厂由公司经营管理。
五、进行分立的日程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日双方共同清理财产帐册,对原公司财产进行分割,并按期交割完毕。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原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复存在,股份有限公司,股分有限公司正式营业。
六、原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过程中,双方难免产生矛盾,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不影响工厂生产,分立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生产正常进行,一切都应友好协商进行。
七、分立各方要求原公司股东大会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批准本合同。
甲方:市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乙方:市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参考范本(二)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董事会会议纪要
董事会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会议时间:200X年X月X日会议地点:在?市?区?路?号X会议室)参加会议人员:1、发起人(或者代理人):2、认股人(或者代理人:备注:也可再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出席本次创立大会的发起人、认股人(及其代理人)共×名(其中代理人×名),代表公司股份×万股,占全部股份总额的×%,本次创立大会的举行符合法定要求。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股份有限公司事宜。
会议由发起人(或全体与会人员)选举×作为创立大会的主持人。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宣读了会议议程。
会议依次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发起人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发起人代表×向大会作了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经与会人员审议,大会通过了该筹办情况的报告。
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
(或者经全体与会人员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筹办报告。
)二、表决通过公司章程发起人代表××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公司章程的起草经过和主要内容,经与会人员认真讨论,一致表决通过该公司章程(或者:与会人员提议将章程第____条___修改为___后,一致表决通过了该公司章程。
或者:经与会人员的表决,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通过了公司章程,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
)(公司章程如未获得通过亦应注明表决结果)。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发起人代表××向大会介绍了董事候选人名单。
经与会人员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选举下列人员为公司董事:1、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年。
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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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XXXX股份有限公司
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通知(2017年)
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人员有变动,为促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发展,提高科学技术实力,加强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工作,公司决定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任:李XX
副主任:张XX
委员:王XX、赵XX等
二、聘用资格
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或在某一工作领域专业技能突出并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关心公司建设和发展并且有参与科学技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三、主要职责
科学技术委员会是负责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咨询建议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1、对公司重要决策所需的技术专题进行调研、论证与咨询;
2、审定评议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研究评议企业重大科学研究与技术经济政策;
3、针对公司内部立项的科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五小”创新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经济性等方面组织评审
并提出意见。
4、组织公司科技成果奖励的评审及推广与实施工作;
5、对科技论文进行审查把关
6、其他与技术相关的职责。
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二年,公司每年将根据各委员履责情况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四、工作流程
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制定公司科学技术管理政策和相关制度,组织讨论决定重大的科学技术管理事项;公司科技管理部负责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各业务相关部门可申请组织技术类会议,依据要开展的工作内容提出人员组成并报经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批准后开展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X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