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老师管理制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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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老师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老师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生活老师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生活环境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生活老师。

三、安全责任1. 生活老师是学生日常生活的主要管理者,对学生的生活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2. 生活老师应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生活老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入职培训(1)生活老师入职前,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2)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防骗防盗、心理健康教育等。

2. 工作巡查(1)生活老师应每天对宿舍、食堂、教室等学生生活场所进行巡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卫生。

(2)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食品安全(1)生活老师应加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4. 用电安全(1)生活老师应加强对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用电安全意识。

(2)定期检查宿舍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5. 消防安全(1)生活老师应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6. 防骗防盗(1)生活老师应加强学生防骗防盗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 心理健康教育(1)生活老师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生活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生活老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情况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民办学校生活教师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生活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民办学校生活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生活教师的管理,提高生活教师的服务质量,保障学生的生活安全和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职责(1)负责学生的日常作息管理,包括早操、午休、晚自习等。

(2)负责学生的饮食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卫生、营养均衡。

(3)负责学生的住宿管理,确保学生住宿环境安全、舒适。

(4)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关注学生情绪变化,及时与学生沟通,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5)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 权限(1)有权对学生的作息、饮食、住宿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有权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3)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学生的生活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招聘与培训1. 招聘(1)生活教师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生活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3)生活教师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善于与学生沟通。

2. 培训(1)新入职的生活教师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

(2)定期组织生活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鼓励生活教师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四、考核与评价1. 考核(1)每月对生活教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学生满意度等。

(2)每学期对生活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考核成绩、学生评价、家长反馈等。

2. 评价(1)学校设立生活教师评价委员会,负责对生活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

(2)评价结果作为生活教师晋升、调岗、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奖惩与激励1. 奖励(1)对表现优秀的生活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

(2)对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生活教师,给予晋升、加薪等激励。

2. 惩罚(1)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生活教师,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2)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损害学生利益的生活教师,予以解聘。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学校生活教师员工管理制度

学校生活教师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学校生活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生活教师及教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生活教师职责:1. 负责学生的日常作息管理,确保学生生活有序、安全;2. 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关心学生的生活状况,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4.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协助班主任开展教育教学工作;5.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教师权限:1. 享有学校规定的教师待遇和福利;2. 享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学习、交流的权利;3. 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权;4. 享有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权利。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生活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2. 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第七条生活教师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3.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团队协作精神;5. 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生生活安全、有序。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生活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生活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2. 学生满意度;3. 工作态度;4. 工作能力;5. 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生活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工作不力、违反规章制度的生活教师,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公寓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学校公寓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生活安全,提高公寓生活服务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生活老师是公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安全保卫、卫生清洁、学生服务等工作。

2. 生活老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为学生提供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要求1. 日常管理(1)生活老师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2)负责检查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卫生状况,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了解学生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公寓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2. 安全保卫(1)加强公寓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门禁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2)定期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整改。

(3)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3. 卫生清洁(1)制定卫生清洁计划,确保公寓环境卫生。

(2)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清洁,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加强对卫生清洁工作的监督,确保卫生清洁质量。

4. 学生服务(1)热情为学生提供服务,解答学生疑问,关心学生生活。

(2)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3)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心学生成长。

四、考核与奖惩1. 考核(1)生活老师的工作考核由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

(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

2. 奖惩(1)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生活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违反规定的生活老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学校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寓管理部门做好公寓管理工作。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学校公寓管理水平,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幼儿园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幼儿园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幼儿园生活老师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生活老师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幼儿的生活安全和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分工1. 生活老师职责:(1)负责幼儿的日常生活管理,确保幼儿生活有序、舒适、安全。

(2)负责幼儿的餐饮、午睡、如厕等日常事务。

(3)关心、关爱幼儿,关注幼儿身心健康,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协助保育员做好教室卫生和消毒工作。

(5)做好与家长沟通工作,及时反馈幼儿在园情况。

2. 生活老师分工:(1)生活组长:负责生活老师的整体管理工作,协调各生活老师工作,定期组织培训。

(2)生活老师:负责本班幼儿的日常生活管理,具体分工如下:a. 餐饮管理:负责幼儿的用餐、饮水、餐具消毒等工作。

b. 午睡管理:负责幼儿的午睡安排、照顾幼儿入睡、关注幼儿睡眠状况等工作。

c. 如厕管理:负责幼儿的如厕引导、卫生习惯培养等工作。

d. 卫生管理:协助保育员做好教室卫生和消毒工作。

三、工作要求1. 生活老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心,关心、关爱每一个幼儿。

2. 生活老师应按时到岗,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3. 生活老师应穿着整洁,保持仪表端庄,树立良好的形象。

4. 生活老师应熟练掌握幼儿日常生活的各项技能,如喂食、穿衣、洗手等。

5. 生活老师应做好幼儿的晨检、午检、晚检工作,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6. 生活老师应关注幼儿的情绪变化,及时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7. 生活老师应保持教室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确保幼儿生活环境的卫生。

8. 生活老师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生活老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

2. 对表现优秀的生活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达标的生活老师进行培训和督促。

3. 对严重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的生活老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生活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规章制度,生活老师是负责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和督促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专职教师。

学校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生活老师的工作行为,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和生活质量。

第二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各年级的生活老师,并由教务处负责具体执行。

第三条生活老师应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履行职责,尊重学生,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

第二章生活老师的职责第四条生活老师应全面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协助学校进行学生晨、午检等日常管理工作;(二)监督学生宿舍卫生、作息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三)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校内外活动,并确保学生安全;(四)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生活老师应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

第六条生活老师应与班主任、辅导员等教师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共同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第三章生活老师的管理第七条生活老师应定期召开班会,倾听学生心声,解决学生问题,并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班级情况。

第八条生活老师应定期检查学生宿舍情况,督促学生保持宿舍卫生,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生活老师应定期组织学生参与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章生活老师的奖惩第十条生活老师应根据学生的表现,及时对学生进行表扬和奖励,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生活老师应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和教育,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及时纠正错误。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纪学生,生活老师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配合学校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学生对生活老师应尊重、理解和支持,不得侮辱、羞辱生活老师。

第十四条对于学生的投诉和建议,生活老师应认真对待,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校方正式文件为准。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以上为生活老师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学生日常生活管理,提高学生自律意识,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学校生活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生活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生活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学校生活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和纯洁。

2.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

3. 加强教师的生活指导,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4. 增强教师之间的协作,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

三、管理内容1. 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管理(1)教师应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教师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声誉。

2. 教师教学行为管理(1)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2)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教师应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关爱学生,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

(4)教师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3. 教师生活指导管理(1)教师应关注学生的生活,了解学生的需求,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

(2)教师应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生活中的问题。

(3)教师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4. 教师协作管理(1)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2)教师应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教师应关心和支持其他教师的工作,共同促进学校发展。

四、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职责,规范教师行为。

2. 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觉悟。

3. 加强教学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4.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5. 加强教师生活指导,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6. 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7. 建立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教师工作进行考核。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相信学校生活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将得到显著提高,为学校生活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模板

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模板

为了加强学校生活老师的队伍建设,提高生活老师的管理水平,确保学生生活秩序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活老师职责1. 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安全。

2. 负责学生的生活指导,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生活中的问题。

3. 负责宿舍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 配合学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5. 负责学生请假、晚归等日常事务的处理。

6. 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生活老师选拔与培训1. 生活老师选拔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 生活老师培训:(1)学校定期组织生活老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生活老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生活老师考核与奖惩1. 考核:(1)定期对生活老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

(2)考核结果作为生活老师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

(1)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生活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违反纪律的生活老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五、生活老师管理与监督1. 学校成立生活老师管理小组,负责生活老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生活老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3. 生活老师应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生活老师的管理,提高生活老师的整体素质,保障学生的生活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活老师职责1. 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包括宿舍卫生、作息时间、饮食安全等。

2. 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 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4. 配合班主任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5. 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三、生活老师选拔与培训1. 生活老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责任心和关爱学生的爱心。

2. 选拔生活老师时,应注重其年龄、性别、专业等方面的合理搭配。

3. 生活老师上岗前,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心理辅导、宿舍管理等方面。

四、生活老师考核与评价1. 学校设立生活老师考核小组,负责对生活老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果、学生满意度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生活老师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生活老师待遇与保障1. 生活老师享有国家规定的教师待遇,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

2. 学校为生活老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施,确保生活老师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3. 学校关心生活老师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确保生活老师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民办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生活老师的管理,提高生活老师的服务质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范围1. 生活老师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包括饮食、住宿、卫生、安全等方面。

2. 生活老师负责协助班主任进行学生的思想教育、行为规范教育。

3. 生活老师负责处理学生生活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学生的安全。

4. 生活老师负责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

三、任职资格1. 生活老师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2. 生活老师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3. 生活老师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耐心和沟通能力。

四、工作要求1. 生活老师应按时到岗,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 生活老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 生活老师应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住宿环境良好。

4. 生活老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5. 生活老师应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6. 生活老师应与班主任、任课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五、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生活老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学生满意度等。

2.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生活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生活老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3. 生活老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不按时到岗,擅自离岗的;(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3)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的;(4)泄露学生隐私,损害学生利益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特教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特教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特教学校生活老师的管理,提高生活服务质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活老师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2. 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关注学生的生活需求。

3. 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

4. 定期检查学生宿舍,确保宿舍卫生、安全、有序。

5. 负责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6. 及时发现学生中的问题,与家长、班主任沟通,共同解决。

7. 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三、生活老师管理制度1. 生活老师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请假。

2. 生活老师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3. 生活老师应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掌握学生的心理特点,针对不同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

4. 生活老师应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确保宿舍安全、舒适。

5. 生活老师应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6. 生活老师应定期开展宿舍内务整理、文明礼仪、环保教育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

7. 生活老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8. 生活老师应认真记录学生生活情况,定期向家长、班主任反馈学生生活动态。

9. 生活老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奖惩制度1. 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生活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的生活老师,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3. 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生活老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学校生活老师的管理制度

学校生活老师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生活老师的管理,提高生活服务质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以学生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 依法管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3. 完善制度,强化责任,确保生活老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4. 提高效率,注重实效,确保学校生活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生活老师职责1. 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包括作息时间、饮食、卫生等方面。

2. 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4. 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参与班级活动,促进班级和谐。

5. 配合学校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四、生活老师选拔与培训1. 生活老师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2. 生活老师需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

b. 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熟悉学生心理。

c.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生活老师工作。

3. 生活老师上岗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a. 学生生活管理知识。

b. 安全教育知识。

c. 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d. 班级管理经验交流。

五、生活老师考核与奖惩1. 学校定期对生活老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a. 工作态度。

b. 工作能力。

c. 工作成绩。

d. 学生满意度。

2. 对表现优秀的生活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生活老师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调整工作岗位。

3. 生活老师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生活老师的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老师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生活老师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维护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活老师的自我保护意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生活老师。

三、安全责任1. 生活老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职责。

2. 生活老师应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日常生活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3. 生活老师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 生活老师应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生活老师应熟悉校园环境,了解校园内各种安全隐患,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上报。

2. 生活老师应掌握学生基本情况,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学生的特殊情况要重点关注。

3. 生活老师应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确保宿舍安全。

定期检查宿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生活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用电、用火、用水的管理,严禁学生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

5. 生活老师应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6. 生活老师应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发现学生有心理问题,及时与家长、班主任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7. 生活老师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卫生。

对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 生活老师应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工作。

9. 生活老师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0. 生活老师应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值班期间校园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生活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生活老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3. 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生活老师,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生活老师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生活老师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生活老师的管理,确保学生生活安全,提高生活老师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生活老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生活安全。

2. 提高生活老师的安全意识,加强生活老师的安全培训。

3. 规范生活老师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建立健全生活老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生活老师队伍建设。

三、职责分工1. 学校成立生活老师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生活老师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生活老师负责学生日常生活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3. 学生处负责生活老师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奖惩。

4.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生活老师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培训(1)学校定期对生活老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生活老师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生活老师应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如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 安全检查(1)学校定期对生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生活老师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 住宿管理(1)生活老师应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2)生活老师负责宿舍内学生的生活指导,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4. 食品安全(1)生活老师负责食堂的卫生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2)生活老师应监督食堂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 交通安全(1)生活老师负责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

(2)生活老师应提醒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五、考核评价1. 学校对生活老师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工作态度等。

2. 考核结果作为生活老师评优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一、管理目标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健康、和谐、有序的校园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生活品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和良好习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

二、管理职责1. 生活老师在学校生活中起着重要的管理和辅导作用,负责学生的生活照料、日常管理和行为规范的教育。

2. 生活老师要认真履行日常管理职责,保证学生的生活安全和卫生,及时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 生活老师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学生在心理上的问题,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4. 生活老师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遵守校纪校规,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修养。

5. 生活老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关注学生在家庭中的情况,协助解决学生在家庭中遇到的问题。

6. 生活老师要协助学校领导开展各项教育管理活动,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管理标准1. 生活老师要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以身作则,树立正面榜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服从学校领导的统一安排,维护学校的声誉。

2. 生活老师要增强责任意识,严守岗位,保证学生的生活安全和卫生,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3. 生活老师要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耐心倾听学生的心声,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中的问题并加以帮助。

4. 生活老师要以学生为本,注重个性化教育,因材施教,关注个别学生的特殊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生活老师要注重团队合作,积极与其他老师和相关部门协作,形成良好的师生家校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努力。

6. 生活老师要定期进行教育教学知识和心理健康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学校生活管理体系,确定生活老师的具体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管理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成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学校生活老师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生活老师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生活老师管理规章制度一、守时管理学校生活中,老师管理规章制度的第一条就是守时管理。

学生应该按时到校上课,不能迟到早退。

老师应该严格要求学生守时,提高学生的时间观念。

而老师也应该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保证学生的学习正常进行。

二、服装管理学校是一个学习场所,学生应该注意着装得体,不能穿着暴露、花哨的服装。

老师应该严格要求学生服装规范,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老师本人也应该着装得体,做学生的榜样。

三、纪律管理在学校生活中,纪律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学校要求学生严格遵守纪律,不能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等违反校规的行为。

老师应该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学生守纪律。

老师本人也应该遵守学校的纪律,做学生的模范。

四、课堂管理在课堂上,老师是学生的引导者和榜样。

老师应该合理安排课程,让学生在有序的环境中学习。

老师应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同时,老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五、考试管理考试是学生学习的一种检验方式,老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考试题目。

老师应该严格按照考试规定,公平公正地批改试卷,保证学生的权益。

同时,老师也应该对考试成绩进行及时反馈,帮助学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日常生活管理学校生活中,学生不仅要学习知识,还要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老师应该对学生进行生活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老师应该关心学生的饮食、休息等方面,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七、安全管理学校要做到安全第一,老师应该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

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全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学生的安全。

同时,老师也应该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不要随意接触陌生人,不参与危险活动。

以上就是学校生活中老师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学生和老师们都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学习氛围。

只有在规章制度的约束下,学校生活才能更加有序,学生的成长才能更加健康。

中职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职学校生活老师的管理,提高生活服务质量,保障学生生活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活老师职责1. 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确保宿舍安全、卫生、整洁。

2. 负责学生生活指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 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4. 维护宿舍纪律,确保学生按时作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 配合学校各部门开展学生教育工作,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生活老师管理制度1. 报到制度:生活老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会议等活动。

2. 工作交接制度:生活老师离岗时,应将工作情况、宿舍状况等向接替人员做好交接。

3. 工作记录制度:生活老师应做好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学生生活情况、宿舍卫生状况、学生思想动态等。

4. 宿舍安全制度:生活老师应定期检查宿舍安全设施,确保消防、用电等安全。

5. 宿舍卫生制度:生活老师应督促学生保持宿舍卫生,定期组织学生打扫宿舍,保持宿舍整洁。

6. 学生思想工作制度:生活老师应关心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7. 通讯制度:生活老师应保持与学生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学生需求,反馈学生意见。

8. 纪律制度:生活老师应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维护宿舍秩序。

四、生活老师考核与奖惩1. 考核内容: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学生满意度等。

2. 考核方式:定期检查、学生反馈、班主任评价等。

3. 奖惩措施: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生活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生活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岗位调整。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将确保中职学校生活老师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为学生提供优质的生活服务,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郊区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郊区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郊区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的队伍建设,提高生活服务质量,保障学生生活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郊区寄宿制学校全体生活老师。

第三条生活老师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团结协作”的原则,为学生提供优质的生活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生活老师的职责:1. 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安全、舒适;2. 负责学生的生活指导,包括饮食、作息、卫生等方面;3. 负责学生的生活用品发放和回收;4. 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宿舍的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安全;5. 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生活情况,反馈学生表现;6.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生活老师的权限:1. 对学生宿舍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和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3. 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告学校处理;4. 参与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宿舍提出整改要求;5. 对生活用品的采购、分发和回收等工作进行管理。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生活老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2.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善于与学生沟通;3. 具备一定的生活常识和基本的生活技能;4.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共同完成任务。

第七条生活老师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生生活安全;2.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热情服务学生,关心学生生活;3. 严谨细致,确保生活用品的采购、分发和回收等工作准确无误;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5. 做好与家长沟通工作,及时反馈学生生活情况。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对生活老师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以提高生活老师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生活老师的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2. 业务知识和技能;3. 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能力;4. 工作效率和质量。

生活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教师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在校生活教师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生活教师。

二、责任单位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生活教师的基本安全措施1.保持住校生活教师整洁,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2.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绝不私自调整。

3.遵守校内场所使用规定,防止占用他人场地或设备。

4.爱护校园环境,不随意破坏或损坏校园设施。

5.不私自出入封闭区域,确保人身安全。

6.生活教师在使用学校设施时,要认真查看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7.不将私人物品放置在公共场所,避免造成他人误伤。

8.注意交通安全,在校园内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车、不奔跑、不穿马路、不乱穿等行为。

9.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私自擅动消防设备。

10.遇到突发情况,应保持冷静,迅速报警,不进行私自处置。

四、生活教师的日常安全管理措施1.生活教师在接待学生家长或访客时,应核实对方身份并登记。

2.生活教师在接待外来货物时,应核实货物来源,并在质量有问题时拒收。

3.生活教师在接待学生离校时,应核实学生身份并送至校园门口。

4.生活教师应保管好重要文件和物品,避免丢失或被盗。

5.生活教师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

6.生活教师应避免单独在无人区域工作,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7.生活教师应定期参加校内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五、生活教师日常巡查制度1.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活教师的日常巡查情况进行检查。

2.生活教师应按时按点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3.生活教师在执行巡查任务时应携带有效证件,以便向学生家长或访客证实身份。

4.生活教师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5.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对生活教师的巡查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分析,及时跟进处理。

六、突发事件处理制度1.生活教师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处理流程进行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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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老师岗位职责
一、执行学校决议,遵守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岗位,愎行职责。

二、关心爱护学生,引导学生管好自己的物品,培养其独立生活的能力,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负责学生生活,适当调剂学生生活,保证学生吃饱吃好,不浪费粮食,监督学生不乱吃东西,不乱花钱。

四、监督学生按时睡觉,按时起床,严禁学生私自外出。

不留客人在宿舍过夜,按时点名。

五、掌握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做到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思想上教育他们,从学习上帮助他们,使他们感到集体的温暖。

六、管好学生宿舍,按照常规要求督促学生整理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搞好卫生大扫除,每日小扫,每周六大扫。

七、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爱护花草树木,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

八、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与学生同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学生生病及时通知值班主任,值班人员和主管领导。

九、负责接待家长来访和学生病事假记录。

十、定时对宿舍、楼道、教室、卫生间等公共场合进行消毒。

生活老师工作规程
6:20起床,开宿舍门。

督促学生起床,洗漱,整理内务。

6:40督促学生离开寝室去餐厅就餐。

6:50锁宿舍门,协助管理学生早餐。

7:20打开每一间宿舍窗户通风,清扫所分担的清洁责任区,完成学生没完成的寝室内务整理工作,剩余时间在办公室休息。

11:55协助管理学生午餐。

12:30~13:40督促学生午休,清查没归寝室学生并做好记录,制止学生午休违规行为并做好记录,在学生入睡后方可回宿舍休息。

13:40督促学生起床,整理内务,督促学生尽快到教室午读。

13:50清扫房间、走廊楼道卫生,整理学生房间内务,其余时间在办公室休息。

17:50协助组织学生晚餐。

21:30迎接初中学生回宿舍,督促学生及时洗漱。

21:30~22:00清查归寝人数,督促学生就寝,按时熄灯。

22:00~22:30巡查学生就寝纪律,制止违纪违规行为并做好记录。

22:40关宿舍门、休息,随时处理偶发事件。

22:30迎接高中学生回宿舍,督促学生及时洗漱
22:30~23:30清查归寝人数,督促学生就寝,按时熄灯
23:00关宿舍门、休息,随时处理偶发事件
23:00~24:00巡查学生就寝纪律,制止违纪违规行为并做好记录
特别要求:
1.晚就寝时间,各宿舍生活老师要进行常规性的生活教育,
2.除了清扫、通风外,一律锁好宿舍门,不得随便放人出入。

3.注意教育学生节约用水,严格控制电源开关,按时开关电源。

4.每周六学生要离校时,认真督促学生整理内务,按时离校,并清扫卫生,整理好内务后方可离校。

生活老师四不准
1、不准拿、吃学生的东西。

2、不准殴打、辱骂、冤枉学生。

3、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4、不准对违纪现象瞒报、谎报。

生活教师考核细则(暂定)
一、安全工作
1、学校与生活教师签定安全责任书,强化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对住校生安全防护教育。

2、在监护期间因看护不力,使学生轻度受伤一人一次扣款100元,学生重度受伤扣除当月工资并由学校讨论其他处罚。

3、生活教师玩忽职守,管理不善,导致所管理宿舍学生在监护期间发生责任事故(如烧伤、摔伤、碰伤、学生出走等),学校经有关会议讨论视其轻重程度给予①经济赔偿;③辞聘。

4、生活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学生上课去了,水电空调不关一次罚款10元
二、卫生方面
1、责任宿舍内地面、门窗、窗台、玻璃、墙壁、物品架、铁柜等要保持干净。

2、责任宿舍内床单、被罩、枕头、毛巾不干净、乱放、床铺脏乱,床下不准放杂物脏鞋等。

3、责任宿舍内毛巾、口杯及洗漱用品等日常用品干净、整齐、统一。

4、责任宿舍内墙壁胡写乱画、张贴字画、钉钉悬挂物品。

5、责任宿舍内不经常开窗通风,导致宿舍有异味。

6、责任宿舍内未清查人数。

7、责任宿舍内垃圾、污水未倒、乱泼污水、乱扔杂物。

8、责任宿舍门外本人承担楼道,墙壁要保持干净。

9、生活教师一日2次内务整理和宿舍清扫,保持宿舍干净整齐。

三、学生管理
1、起床铃响后,逐室督促学生起床,告诉学生天气情况,提醒学生注意冷暖,增减衣物。

2、洗漱完毕,要求所有学生按时做好室内的卫生,将物品摆放有序,关好门窗、电器,并按时离开寝室。

3、每天上午检查打扫完卫生后检查寝室电器无损坏及安全隐患,并作好记载汇报。

4、上课期间,没有班主任批条或班主任陪同,任何学生不得回寝室。

5、学生午休晚寝,睡觉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并及时记录。

发现当晚住宿人数不一致时,及时报告班主任,值班人员和主管领导。

6、生活老师要提醒学生在寝室内不打闹,不触摸电源开关,行
走小心,防止跌倒。

7、学生进寝室后,要提醒学生抓紧时间洗脸,洗脚等,做好睡前准备。

8、熄灯铃响后,要求学生迅速熄灯,关好寝室门迅速就寝。

待学生睡好后,要不断检查,注意学生在夜间寝室动静,如有异常,及时处理或报告。

9、每周日晚上对所分管的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查到学校禁带的物品及时没收并告知班主任。

10、如因服务工作不周到和家长发生矛盾或导致学生退宿,该生活老师要被通报批评。

四、出勤
生活教师要按时到岗,坚守工作岗位。

1、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一分钟一元处罚。

2、途中擅离者扣50元。

3、无故缺勤者扣100元。

4、每周请假累计1天以上扣50元,2天以上扣除100元。

5、说明:
①生活教师到岗时间:学校作息时间前十分钟到岗。

②迟到早退限定在10分钟以内;中离限定在2小时以内。

③请假必须找人顶岗,中午、晚上各按半天记假。

六、特殊规定
1、如有家长反映,教师对学生照顾不周或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经学校查实,给予该教师失职的处理决定。

2、生活教师在工作期间如出现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毕节京师实验学校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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