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簧制造过程质量管理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过程质量管理程序

1 目的

建立过程监视及测量之工作指引,为满足客户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建立之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监督。

3.2 首件检验员:负责制程过程产品的首件确认。

3.3 作业人员:负责制程过程产品的自检工作。

3.4 IQC:负责进料检验。

3.5 IPQC:负责产品制程过程的控制。

3.6 OQC:负责成品出货的控制。

4 定义

4.1免检物料:生产性消耗品、化工产品、同一款产品同一供应商连续进料七批合格,执行免

检之物料,并由品管部建立“免检物料清单”。

4.2 特殊批次:是指新供应商首次提供的材料或有工程工艺变更后,或经要求其功能性能特殊

的首次提供材料。

5作业程序

5.1 过程质量控制分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的过程控制。

5.2 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控制

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主要包括客户需求评审、采购、质量策划、产品实现、产品

质量控制客户、内审、不合格控制、纠正预防及改进、满意度评估等过程,这些过程按

要求以文件化的程序清晰界定其控制的方法,同时严格按文件化的体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过程。

5.3 产品质量的过程控制

5.3.1 本公司的产品质量的过程控制包括进料检验、制程检验、出货检验等多个检验过程,

依据客户提供的图纸和相关的检验作业指导书、《弹簧制造标准作业指导书》进行检

验。

5.3.2 进料检验

5.3.2.1 物控组接到供应商的来料,若物料为“免检物料”时,物控组管理人员验证

物料的数量、规格、线径、名称等, 验证合格后,由物控组直接办理来料入库手续。

否则,开具“进料检验报告”一式二份通知IQC,进行来料检验,IQC依《进料检验作业规范书》检验,判定合格后,由物控组办理来料入库手续。

5.3.2.2 IQC将检验结果记录于“进料检验报告”。

5.3.2.3 特殊批次的材料检验需要提供应商相应的质量报告,若是TS产品原材料,则按

《PPAP管理程序》要求,提交相应资料确认,由IQC特别标识并在“进料检验

报告”备注栏中,说明特殊原因,并由物控组在存放区标识清楚;发放车间使用

时,告知生产现场人员,并在IPQC巡检时特别关注;若是样品,则按材料样品管

理加以管控。

5.3.2.4 所有的采购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按规定要求标识、分类储存,做到

帐、卡、物一致。

5.3.2.5 经加工后返回的外发产品应放至二楼待检区,由OQC按顾客的要求进行检验,合

格者送至相应的工序,不合格者由物控组将其返回外协加工厂家重新处理。

5.3.2.6 若来料检验不合格时,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5.3.3 制程检验,产品实现过程中,IPQC应根据策划后的规定和相关技术文件、质量管理文

件等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合格的产品方可转序。

5.3.3.1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供需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产品、换工装、

调整设备等)对制造过程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为首件检验;

5.3.3.2首件检验由首件检验员于作业人员共同进行,操作者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送首件

检验员按《弹簧制造标准作业指导书》进行专检,结果记录于“品质控制记录表”

上,并通知作业人员开机生产;首件未经检验合格,不得继续作业。

5.3.3.3检验员应按规定在检验合格的首件上做出标识,并保留至该批产品完工;

5.3.3.4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按《弹簧制造标准作业指导书》、图纸和首件样品进行不

定时的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IPQC汇报,由其对问题进行

处理。

5.3.3.5巡检:IPQC在生产过程中依据产品特性和客户要求,选择适当的测量设备,并依

据首件确认条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与控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品质控制记录

表”等巡检报表上,具体要求按《过程检验作业规范书》执行。

5.3.3.6对热处理、喷丸等产品实现过程应配备必要的巡检作业指导书,IPQC应对其工作

环境、有关的工艺参数进行监控。5.3.3.7定点检验:IPQC在定点检验区,依《弹

簧制造标准作业指导书》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写在“流程卡”上,

签名确认,判定合格后,方可予以放行。

5.3.3.8 发外加工之前检验:检验结果取5个结果,记录在“出货成品检验报告”上,手

写上“外发”。

5.3.3.9 若检验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合格时,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5.3.3.10 IPQC有权对产品实现工作现场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5.3.4 成品出货检验

5.3.4.1 制程检验依据《过程检验作业规范书》判定合格的产品,通知OQC做最终成品出

货检验,具体按《最终检验作业规范书》执行。

5.3.4.2 OQC依据MIL-STD-105E(CR=0)做抽样检验。

5.3.4.3 OQC将检验与判定结果记录于“出货成品检验报告”。而B级客户未要求“出

货成品检验报告”的,由OQC取5个检验结果记录在“出货成品检验报告”上。

5.3.4.4 OQC判定合格的产品,做好状态标识填写合格标签并通知包装部进行包装出货。

5.3.4.5 对于按TS产品,应按顾客提供的产品接收准则进行产品的全尺寸测量及功能测

试:

5.3.4.5.1若控制计划中有规定,应按其规定的频率进行尺寸测量和功能测试,否则可每

年对所有要求范围内的产品进行一次全尺寸测量和功能测试。

5.3.4.5.2若顾客要求,全尺寸测量和功能测试报告应提交顾客平审核批准。

5.3.4.5.3顾客对向其提供的产品有外观项目要求时,公司应对产品外观进行控制,提供

外观批准报告供顾客评审和批准,并提供以下资源确保外观项目得到控制。

5.3.4.5.4在检查外观项目的场所应有适当的照明。

5.3.4.5.5有标准样板(如色板)进行对比:标准样板应有形象明晰的颜色、纹理、光泽、

金属亮度、结构等,并定期更换,适用时应经顾客认可。

5.3.4.5.6对标准样板和外观项目评价设备应正确使用和维护。

5.3.4.5.7对外观项目检查人员应定期进行视力、色盲、色弱等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

且其应具备使用适用的统计技术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

5.3.4.5.8外观检查时应注意目视距离、角度及时间。5.3.4.5.9 OQC判定不合格的产品,

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5.3.5物控组成品仓在出货时,必须对照“送货通知单”,确认数量、货物以及标签的正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