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接种门诊工作职责
接种人员工作职责
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免疫报告制度
责任区域卫生资源免疫预防工作利用管理制度责任区域服务人群定期访视制度
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
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
冷链管理制度
安全注射制度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疑似接种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社会监督制度
计划免疫资料管理和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免疫信息化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服务责任区域明确;
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3、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4、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5、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疾控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6、县乡镇各接种种门诊点有建立符合免疫规划信息化工作要求的电脑,刷卡机,打印机及互联网平台等设施和与之相配套的专业技术人员。
7、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门诊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和考核;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检查;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免疫接种等工作报表。
2、掌握服务区域内行政组织机构,交通,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掌握辖区内总户数,总人口数,0—7岁各年龄组儿童数,0—7岁各年龄组流动儿童数等并记录在册;所有免疫接种资料实现档案化管理。
3、对每一名计划免疫接种对象建立接种证,接种册(卡),积极推行和搞好免疫接种金卡等信息化管理工作。
4、接种门诊建设必须达到"县级合格"以上标准。接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免疫接种资格证。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示范接种门诊,
5、坚持日,旬,月/双月接种制度,为各种疫苗的接种对象实施接种服务;坚持免疫状况调查制度,定期安排专人上门通知接种对象,并开展接种后跟踪管理,落实国家卫生部规定的接种率指标;开展免疫科普知识宣传和健康知识传播。
6、对疑似预防接种反应或接种事故进行监测并按规定程序与要求及
时处理和上报。
7、负责对所辖服务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科接种点等医疗机构的免疫接种工作进行培训。
8、组织实施服务区域内儿童的强化免疫,应急接种,查漏补种等特殊免疫活动。
9、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服务区域内小学,托幼机构的入学,入托新生计划免疫疫苗接种查验工作,做好补证,补种工作。
10、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接种人员工作职责
1、收集掌握本地与计划免疫有关的基本资料;
2、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
3、及时对适龄儿童建立免疫接种卡,证;积极推行和普及计免信息化金卡管理工作;
4、按时组织实施免疫接种,做好疫苗的计划,运输和贮存,及时上报接种完成情况;
5、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接种器材以及规划免疫信息化管理设施;
6、按照报告计划免疫各种监测报表和工作情况;
7、组织开展计划免疫知识传播;
8、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计划免疫工作任务。
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免疫接种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免疫接种质量,控制疫苗可预防疾病,保证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安全,有效接种,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免疫接种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医生处方书写要规范,(进修医生或实习学生开具的处方必须经带教医生审核并签名);护士接种前必需查验处方,药品及接种对象,核实无误后方可接种。
3、免疫预防所接种门诊实行日工(月)门诊制度。
4、根据《湖北省儿童免疫程序》,确定应接种对象,定期清理接种表(册),卡,主动搜索,查访,发现可能被遗漏的适龄接种对象。尤其是加强对流动人口免疫接种管理,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接种率。
5、采取送通知单,广播,预约单等形式,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本次接种对象的姓名,接种时间,地点,疫苗名称,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6、免疫接种要求分室分台接种,接种室每天必须进行消毒,并备好应急药械。
7、接种前要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和接种证,询问接种对象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和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必要时测量体温和进行体检。凡有禁忌症的对象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预防接种证,卡,(册)上做好记录。接种时严格核对接种对象和接种疫苗,按照接种技术操作规程实施接种。
8、免疫接种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毁形后交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理。并作好消毒,毁形,回收记录。
9、任何人员发现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后,必须及时向分管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的人员报告,做好记录,不得随意解释,分管人员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10、冷链设备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建立维护保养登记簿,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冷链设备正常运转。
11、指定专人负责计划免疫计算机使用及维护,确保计划免疫计算机网络通信畅通,及时准确录入儿童预防接种种信息,办证室操作员每天必须对儿童免疫预防数据库进行备份,确保儿童接种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免疫报告制度
一、由接种门诊(点)要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接生儿资料,到门诊辖区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接种门诊辖区内的村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计划免疫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三、接种门诊(点)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收到新生儿或流动儿童登记卡后,要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属其他接种单位管辖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管辖权的接种单位建证造册,并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属于本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内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在其出生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