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例
医疗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患者李某因胃痛入住该院治疗。
在住院期间,医院对李某进行了胃镜检查,诊断为胃炎。
在治疗过程中,李某病情反复,胃痛加剧。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李某病情未见明显好转,反而出现严重脱水症状。
经医院进一步检查,发现李某患有胃溃疡,且已发展至胃癌晚期。
李某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和结果表示质疑,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病情恶化。
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尽到了诊疗义务?2. 医院是否存在过错?3. 医院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三、法院判决1. 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对李某的病情进行了胃镜检查,并诊断为胃炎,符合诊疗常规。
但在后续治疗过程中,医院未对李某的病情进行及时、全面的检查,导致病情恶化。
因此,法院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2. 由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李某的病情恶化,法院判决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根据李某的病情、医院过错程度及双方协商结果,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医学、法律、伦理等多个领域,具有以下特点:(1)专业性强。
医疗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医学专业知识,需要具备医学背景的专业人士进行鉴定。
(2)诉讼周期长。
医疗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鉴定、取证等环节较为复杂,诉讼周期较长。
(3)赔偿标准不统一。
医疗纠纷案件赔偿标准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地域、病情、过错程度等,导致赔偿标准不统一。
2. 本案中医院的过错本案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1)未及时对李某的病情进行复查,导致病情恶化。
(2)在诊疗过程中,未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3)未与患者家属充分沟通,导致患者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和结果产生质疑。
3. 医疗纠纷案件的防范(1)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
医务人员应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和临床技能,提高诊疗水平。
(2)加强医患沟通。
医疗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司法解析
医疗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司法解析医疗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一、陈某与广州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拒绝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法律后果【案例要旨】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是患方的权利,也是患方履行举证责任的方法,患方负有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举证义务。
经人民法院释明,患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导致不能通过鉴定查明医学专门性问题的,构成举证妨碍,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基本案情】2014年12月24日,患者陈某因“上腹胀痛1天”到广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初步诊断为左右肝内管多发结石。
2015年1月4日,医方经告知说明取得患者同意后行内镜下逆行胆胰管造影术(ERCP)检查。
患者术后出现全腹痛、腹胀,以右上腹明显,全腹膜炎体征。
急查腹平片示:双膈下游离气体,提示消化道穿孔。
上消化道穿孔诊断明确,即完善术前准备,送手术室行剖腹探查术,术中经探查十二指肠未见明显穿孔,为避免探查十二指肠乳头造成更大的损伤,不作缝合处理。
将胃管送至十二指肠降段,于后腹膜处放置引流管1条。
术后加强禁食、抗炎、营养支持治疗。
同年1月26日患者出院。
陈某认为医院在手术中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导致其消化道穿孔,起诉请求广州某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手术知情同意书》、《电子胃镜/结肠镜(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记载,ERCP术技术复杂、操作难度大,有一定的创伤性和危险性,手术可能致包括十二指肠及胆胰管损伤、消化道穿孔、操作不成功等损伤在内的并发症。
一审法院审理期间,患者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后以医方无证行医为由撤回申请。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定医方不存在无证行医的情形,经充分释明,陈某拒绝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并表示不愿意预缴鉴定费。
【裁判结果】一审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陈某不服提起上诉。
生效判决认为,患者主张医方实施手术有过错,致其受到损害,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因涉及医学专门性问题的查明,需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但经一审法院充分释明,陈某撤回鉴定申请并拒绝申请鉴定,同时表示不预交鉴定费用,不履行必要的举证义务,导致鉴定不能。
关于医疗纠纷的案例
关于医疗纠纷的案例案例一,患者因手术并发症向医院索赔。
某患者因腰椎间盘突出症,前往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手术后,患者出现了感觉异常、活动受限等并发症,导致生活质量严重下降。
患者认为手术操作不当,导致了并发症的发生,因此向医院提出了赔偿要求。
医院则表示手术操作符合规范,患者的并发症系个体差异所致,拒绝承认责任。
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例二,医生误诊导致患者丧失生育能力。
一名女性患者因子宫肌瘤前往医院就诊,医生误诊为良性肿瘤,建议手术治疗。
手术后,患者发现自己的子宫已经被切除,丧失了生育能力。
患者因此向医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医院方面表示手术风险已经向患者做了充分告知,患者手术后的情况属于合理风险范围内,拒绝承担责任。
最终,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了纠纷。
案例三,医疗器械使用不当导致患者伤害。
某医院在手术中使用了过期的医疗器械,导致患者术后感染,情况严重。
患者家属因此向医院提出了赔偿要求,医院则表示医疗器械使用属于操作失误,与医院无关,拒绝承担责任。
双方因此产生了激烈的纠纷,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以上案例反映了医疗纠纷在实际生活中的复杂性和严重性。
医疗纠纷不仅给患者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也给医务人员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法律风险。
因此,预防医疗纠纷,提高医疗安全水平,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在日常医疗工作中,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同时,医患双方应加强沟通,患者要求医生对治疗方案和手术风险进行充分告知,医生要倾听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
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双方应理性沟通,尊重法律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医疗纠纷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医患双方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改善医患关系、健全法律制度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解决医疗纠纷,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_医疗纠纷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男,30岁,某城市居民。
2019年3月,甲因突发剧烈头痛,前往某知名医院就诊。
经医生诊断,甲患有“脑膜炎”,并立即开始治疗。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甲的病情并未得到明显改善,反而出现了肢体无力、语言不清等症状。
经进一步检查,甲被诊断为“脑梗塞”。
此时,甲及其家属对医院的诊断和治疗产生了严重质疑。
二、案件经过1. 起诉阶段甲及其家属认为,医院的误诊导致甲的病情加重,给其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和精神损害。
于是,甲及其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2. 调查取证阶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
经查,甲在就诊时,医院的诊断过程存在以下问题:(1)医生在诊断过程中,未对甲的病情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导致误诊。
(2)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进行操作,导致甲的病情加重。
(3)医院未在病历中详细记录甲的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给后续治疗带来了困难。
3. 审理阶段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法院认为:(1)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甲的病情加重。
(2)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给甲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和精神损害。
(3)医院应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三、判决结果根据上述认定,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甲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3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纠纷案。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特点:1. 误诊导致患者残疾:本案中,医院的误诊导致甲的病情加重,最终造成了残疾。
这给甲及其家属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和经济压力。
2. 法律维权之路漫漫:本案从起诉到判决,历时一年多。
这充分说明了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维权之路并非一帆风顺。
3. 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难度大: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规范、患者病情变化等因素。
这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五、启示1. 提高医疗水平:医院应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避免误诊、漏诊等问题的发生。
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篇
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篇摘要:一、医疗纠纷调解的重要性二、案例分析1.患者坠楼多发肋骨骨折2.脑挫裂伤患者赔偿调解3.医疗过错明显患者伤残程度严重4.社会办民营医疗机构调解解决5.公立医疗机构调解困难6.调解中心的作用7.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报告8.医疗问题纠纷院内解决9.卫生局投诉电话及投诉方式10.刑事责任与调解的关系正文: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 篇医疗纠纷调解对于解决医患矛盾、减轻双方心理和经济负担、维护医疗秩序以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10 个医疗纠纷调解案例的分析:1.患者坠楼多发肋骨骨折:在某医院,一名患者因意外从三楼坠落,造成多发肋骨骨折。
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要求赔偿。
通过调解,医院承认部分责任,与家属达成和解。
2.脑挫裂伤患者赔偿调解:一名患者因脑挫裂伤住院治疗,病情严重,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误诊,要求赔偿。
在调解过程中,医院积极与家属沟通,解释病情及治疗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
3.医疗过错明显患者伤残程度严重:一患者因医疗过错导致伤残,医疗纠纷明显。
在调解过程中,医院承认错误,积极与患者沟通,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4.社会办民营医疗机构调解解决:一家社会办民营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医疗纠纷,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医疗机构给予患者一定赔偿。
5.公立医疗机构调解困难:一公立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医疗纠纷,患者要求赔偿,但医院认为自身无过错。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
6.调解中心的作用: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在处理医疗纠纷中起到了积极作用,成功调解多起医疗纠纷,维护了医患双方的权益。
7.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报告:某科室患者出现医疗纠纷,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并积极展开调查,最终成功调解纠纷。
8.医疗问题纠纷院内解决:一患者因医疗问题产生纠纷,医院积极采取措施,在院内解决问题,避免纠纷扩大。
9.卫生局投诉电话及投诉方式: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可以拨打卫生局投诉电话12320 进行投诉。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案例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案例医疗纠纷案例一:李女士因手术后感染起诉医院李女士因腰间盘突出症状严重,前往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然而,手术后不久,李女士出现了明显的感染症状,导致伤口愈合困难,疼痛难忍。
经过多次治疗无效后,李女士决定起诉医院,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失误,导致感染并影响了康复进程。
医疗纠纷案例二:王先生因误诊导致病情恶化王先生因为长期咳嗽不止,前往某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感冒,开了一些药物回家服用。
然而,王先生的症状并未有所改善,反而越来越严重,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
后来,王先生到其他医院复诊,结果被诊断为肺部感染,需要进行长期治疗。
王先生怀疑初诊医院存在误诊情况,遂起诉医院要求赔偿损失。
医疗纠纷案例三:张女士因手术后出现并发症张女士因乳腺增生情况严重,决定进行乳腺切除手术。
手术后,张女士出现了呼吸困难、心慌等并发症,情况十分危急。
经过紧急处理后,张女士终于脱离生命危险,但是身体状况依然不容乐观。
张女士怀疑手术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导致了并发症的发生,遂决定向医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案例四:刘先生因药物过敏引发严重后果刘先生在某医院就诊时,医生开了一种药物治疗,但刘先生却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导致皮疹、呼吸困难等症状。
经过抢救后,刘先生终于脱离危险,但是后遗症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
刘先生认为医院在用药选择上存在失误,导致了他的严重后果,决定向医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案例五:陈先生因手术失败导致残疾陈先生因脊柱骨折情况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后却出现了下肢瘫痪的情况,导致残疾。
经过多方求医无果后,陈先生怀疑手术过程中存在失误,导致了他的残疾情况。
陈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医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案例六:赵女士因手术后出现术后并发症赵女士因脑动脉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后出现了术后并发症,导致了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赵女士怀疑手术过程中存在问题,遂向医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疗纠纷走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
患者与医院之间的权益冲突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医疗纠纷为切入点,分析患者与医院权益冲突的法律问题,以期对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案例一:患者李某因感冒就医,经诊断患有肺炎,入院治疗。
治疗期间,李某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李某死亡,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二、案件焦点1.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2. 患者李某的死亡与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有因果关系?3. 医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三、法院审理1. 法院认为,医院在患者李某入院治疗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救治,存在医疗过错。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对患者李某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导致对病情的判断不准确;(2)未及时对患者李某进行有效的治疗,延误了治疗时机;(3)在抢救过程中,医院医护人员操作不规范,导致患者李某死亡。
2. 法院认为,患者李某的死亡与医院存在的医疗过错有因果关系。
由于医院未及时、规范地救治患者李某,导致其病情恶化,最终死亡。
3. 法院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过错认定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法院对医疗过错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标准:(1)诊疗规范:医院是否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救治;(2)医疗水平:医院及医护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医疗水平;(3)医疗过失:医院及医护人员在救治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行为。
本案例中,法院根据上述标准,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2. 因果关系认定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法院对因果关系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标准:(1)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关联性;(2)医疗过错对患者损害的直接影响。
本案例中,法院根据上述标准,认定患者李某的死亡与医院存在的医疗过错有因果关系。
3. 赔偿责任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存在医疗过错,且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医疗纠纷案件解析
案例:医疗纠纷案件解析案例一:张某因手术后并发症起纠纷事实经过:张某在某医院接受了一项腰椎手术,然而手术后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导致他无法下床活动。
他随后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责任。
律师解读:在这种情况下,律师首先会调查手术的具体细节,包括手术的过程和操作是否符合规范,医生是否在手术中犯了错误。
其次,律师会就手术后的并发症进行调查,确定这些并发症是否可以被归咎于医院的错误操作或者疏忽。
建议:如果律师确定了医院存在责任,他可能会建议张某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证据和专家鉴定来支持他的案件。
律师还可能就如何评估和计算赔偿金额提供指导。
案例二:王某就诊被误诊导致疾病恶化事实经过:王某在某医院就诊时,被误诊为患有轻微的感冒。
然而,他的病情逐渐加重,最终被确诊为严重的肺炎。
王某因此起诉该医院,指责医生误诊导致他的疾病恶化。
律师解读:律师会对医生的诊断过程进行调查,包括病历记录、检查结果和医生的专业背景。
律师还会调查医生是否采取了适当的诊断方法,是否充分考虑了王某的症状和病史。
建议:如果律师发现医生存在疏忽或错误,他可能会建议王某收集医疗记录和其他证据,以证明误诊的事实。
律师还可能会与医疗专家合作,进行疾病的鉴定,以支持王某的案件。
案例三:车祸后某某因急救不及时导致丧失意识事实经过:某某在一次车祸中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急救。
然而,由于医护人员的疏忽,某某等待了很长时间才得到及时的急救,导致他失去意识。
他随后指控医院急救团队不作为,并提起诉讼。
律师解读:律师会详细调查医院的急救流程以及相关法规。
他会确定医护人员是否违反了任何规定,导致急救不及时。
律师还会调查医院的人员配备和协同工作情况。
建议:律师可能会建议某某收集关于急救行动的证据,比如医院摄像监控、医护人员的声音记录等。
他也可能会查找国家、地区或医院的相关规定,以证明医护人员不作为的行为是否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
案例四:肆意泄露病人隐私事件引发争议事实经过:某某患有一种罕见疾病,他在一家医院就诊时,医生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发布了他的病情细节和个人信息。
法律医疗案例(3篇)
一、案件背景
原告:李某,男,45岁,农民
被告:某医院,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医院院长
被告:某医院主治医师:王某,医师资格证号:XXXXXXX
被告:某医院护士:赵某,护士资格证号:XXXXXXX
二、案件经过
2018年5月,原告李某因突发腹痛入住某医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入院后,主治医师王某为原告制定了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在手术过程中,护士赵某负责协助手术。手术结束后,原告病情稳定,但术后第3天,原告出现发热、寒战等症状,体温高达39℃。医院立即组织抢救,但原告最终因感染性休克死亡。
第1篇
一、案件背景
2018年5月,张某因突发腹痛入住某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人民医院”)。入院后,医生初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经检查确认后,于当天下午进行了阑尾切除术。术后,张某病情出现恶化,体温升高,血压下降,经医生会诊后,诊断为感染性休克。尽管医院采取了积极的治疗措施,但张某的病情仍持续恶化,最终于术后第三天不幸去世。
张某的家属认为,人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张某死亡。为此,张某的家属将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
1. 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2. 医院的过错与张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3. 医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三、法院审理过程
1. 医疗过错认定
法院经审理查明,人民医院在张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
二、案例争议
1. 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2. 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
3. 患者应获得多少赔偿?
三、法律分析
1. 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医院在李某首次就诊时未能准确诊断其病情,导致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因此,医院在此次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
关于医疗纠纷的案例
关于医疗纠纷的案例
案例一,王女士因手术后感染致死。
王女士因腰椎间盘突出症在某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
然而,术后不久,王女士
出现了感染症状,经抢救无效最终不幸离世。
经鉴定,王女士的感染是由手术过程中医务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的。
王女士的家属因医疗事故向医院提起诉讼,最终获得了赔偿。
案例二,李先生因用药不当导致严重后果。
李先生因患有高血压在某医院就诊,医生开具了一种降压药给李先生服用。
然而,由于医生未对李先生的肾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导致李先生服用药物后出现了严重的肾功能衰竭。
李先生因此向医院提起诉讼,最终获得了赔偿。
案例三,张先生因误诊延误治疗。
张先生因胃病在某医院就诊,医生初步诊断为胃炎并开具了相应的治疗方案。
然而,随着病情的恶化,张先生转到另一家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其实是胃癌晚期。
由于初诊误诊导致治疗延误,张先生的病情已经无法挽回。
张先生家属因此向初诊医院提起诉讼,最终获得了赔偿。
以上案例反映了医疗纠纷的一些常见情况,这些案例也提醒我们,医疗纠纷不
仅给患者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也给医务人员带来了法律和职业上的压力。
因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同时,患者和家属在维权时也要依法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医疗纠纷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共
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对医疗纠纷案例的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篇
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篇摘要:一、医疗纠纷调解案例概述二、案例1:患者因医疗过失导致死亡,医患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三、案例2:患者因误诊导致病情恶化,最终通过调解获得医院道歉和经济赔偿四、案例3:医院因输液错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五、案例4:产妇因医院操作不当导致产后大出血,经调解获得赔偿和医院道歉六、案例5:患者因手术失败诉诸法律,调解后医院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七、案例6:医院因未及时救治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双方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八、案例7:患者因药物过敏反应诉诸法律,调解后医院承认错误并赔偿九、案例8:医院因器械消毒不当导致患者感染,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十、案例9: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调解获得经济赔偿和护理服务十一、案例10:医院因违反诊疗规范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调解后承担责任并赔偿正文: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资源的日益紧张,医患关系紧张和医疗纠纷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十个医疗纠纷调解案例,旨在探讨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以及患者和医院如何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寻求和谐共赢的解决方案。
案例1:患者因医疗过失导致死亡,医患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
在此案例中,医院因过失导致患者死亡,家属悲痛之余将医院诉诸法律。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医院承认错误并向家属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案例2:患者因误诊导致病情恶化,最终通过调解获得医院道歉和经济赔偿。
本案例中,患者因医院误诊导致病情恶化,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医院承认错误并向患者道歉,同时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
案例3:医院因输液错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在这个案例中,医院因输液错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医院在调解过程中积极承担责任,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案例4:产妇因医院操作不当导致产后大出血,经调解获得赔偿和医院道歉。
本案例中,产妇因医院操作不当导致产后大出血,生命垂危。
经过调解,医院承认错误并向产妇道歉,同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医疗纠纷法律事件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人民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
2018年5月,该院接收了一名因急性心肌梗死入院的患者,患者名为李某。
经过医生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需立即进行手术。
手术由该院心内科主任医生张某主刀,手术过程顺利。
然而,术后李某病情突然恶化,经抢救无效,于2018年5月30日死亡。
李某的家属对人民医院的诊疗过程及手术结果表示质疑,认为李某的死亡与人民医院的诊疗不当有关,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经过1. 诉讼请求李某的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医院承担以下责任:(1)赔偿李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50万元;(2)赔偿李某生前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3)赔偿李某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
2. 证据李某的家属提供了以下证据:(1)李某的死亡证明书;(2)李某的病历资料;(3)李某的死亡鉴定书;(4)李某生前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的相关凭证;(5)李某家属的精神损害证明。
3. 医院答辩人民医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以下答辩状:(1)李某的病情符合急性心肌梗死诊断标准,手术过程符合医疗规范;(2)李某的死亡是由于病情突然恶化,与手术过程无关;(3)人民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已尽到告知义务,李某的家属同意手术;(4)人民医院对李某的诊疗过程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审理1. 法院调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李某的病情、手术过程、医院诊疗过程等进行了调查,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
2. 法院判决根据调查结果,法院认为:(1)李某的病情符合急性心肌梗死诊断标准,手术过程符合医疗规范;(2)李某的死亡是由于病情突然恶化,与手术过程无关;(3)人民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已尽到告知义务,李某的家属同意手术;(4)人民医院对李某的诊疗过程无过错。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人民医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如下:(1)驳回李某家属的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用由李某家属承担。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医疗纠纷案例及解读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医疗纠纷案例及解读案例一:张某的医疗事故纠纷事实经过:张某在某医院做颌面外科手术时,手术中出现了失误,导致张某的面部神经受损,造成了面部麻木和无法闭合眼睛的问题。
张某对医院提起了医疗事故赔偿诉讼。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诊疗义务,提供符合医疗技术规范标准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由于过失、疏忽或者技术不熟练等原因,给患者造成损害,患者有权要求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手术中造成了张某的面部神经受损,导致面部麻木和闭眼困难,属于医疗事故。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责任由医务人员所在的医疗机构承担。
因此,张某有权向医院要求赔偿。
建议:对于面临类似情况的患者,建议尽快与律师联系,详细记录医疗事故的经过,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病历、术前术后照片等。
律师会根据实际情况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指导患者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案例二:李某的药品过敏纠纷事实经过:李某在某药店购买了一种感冒药,服用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导致送医救治。
李某起诉药店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药品时应当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并提供充足的药品信息。
如果药店销售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其他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药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李某购买的感冒药引发了严重过敏反应,导致李某需要接受医疗救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药店应当确保销售的药品安全有效,提供充足的药品信息。
如果药店未能履行该义务,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药店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应当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并保留购买凭证。
如果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其他损害,应尽快到医院就医,并咨询律师相关权益。
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指导消费者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医疗纠纷法律谈判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先生(化名)被告:XX医院案情:张先生因感冒发热,于2019年2月5日到XX医院就诊。
经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医生为其开具了感冒药、退烧药等。
张先生服药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
2月10日,张先生再次前往XX医院就诊,经诊断为肺炎。
在治疗过程中,张先生出现了呼吸衰竭症状,经抢救无效,于2月15日死亡。
张先生的家属认为,XX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张先生死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谈判过程1. 诉讼立案张先生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XX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
2. 调解阶段法院在立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张先生的家属提出以下诉求:(1)要求XX医院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30万元;(2)要求XX医院公开道歉;(3)要求XX医院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XX医院对张先生的死亡表示哀悼,但认为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不同意赔偿。
双方在赔偿金额、责任认定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调解未果。
3. 诉讼阶段调解失败后,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以下是法庭辩论的主要内容:(1)张先生的家属认为,XX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①未对张先生的病情进行详细检查,导致误诊;②在治疗过程中,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导致病情加重;③抢救措施不当,导致张先生死亡。
②XX医院认为,在诊疗过程中,已尽到了应有的诊疗义务,不存在过错。
以下是XX医院提出的辩护理由:①张先生的病情在就诊时已明确,诊断无误;②治疗过程中,已按照医疗规范进行,未存在不当行为;③抢救措施得当,符合医疗标准。
4. 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XX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对张先生的病情进行详细检查,导致误诊。
在治疗过程中,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导致病情加重。
故法院认定XX医院存在过错。
(2)张先生的死亡与XX医院的过错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判决XX医院赔偿张先生家属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5万元。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张某的医疗纠纷
案例:张某的医疗纠纷案例一:张某被误诊的医疗纠纷事实经过张某因为出现胸痛的症状前往当地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胸肌痉挛,并给予了相应的药物治疗。
然而,药物的治疗效果并不明显,张某症状没有缓解,并且还出现了胸闷、气促等症状。
于是,张某前往另一家医院进行复诊,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后,发现其实张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律师解读根据以上的事实经过,可以看出,第一家医院对张某的病情诊断存在误判,没有及时给予正确的治疗。
这导致了张某的病情进一步恶化,延误了治疗的时机。
建议1.张某可以向第一家医院索取相关诊断和治疗记录,以及医生的诊断依据。
这些记录将成为诉讼中的重要证据。
2.张某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该采取的诉讼行动。
律师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提供专业的建议,并帮助张某进行诉讼。
3.张某可能需要寻找医疗鉴定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评估医疗的责任和损失。
这将有助于张某在诉讼中获得更有利的结果。
案例二:李某的手术并发症引发的医疗纠纷事实经过李某患有胆结石,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他前往当地医院进行了开腹手术,手术过程中发生了手术并发症,导致李某的胰腺受损。
手术后,李某出现了严重的腹部疼痛和消化系统问题。
律师解读根据以上的事实经过,可以看出,手术过程中发生了并发症,导致了李某的健康状况进一步恶化。
这可能是由于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出现了操作失误,或者没有给予李某适当的术前和术后的注意。
建议1.李某应该立即前往另一家医院进行治疗,以减轻症状并确保身体健康。
同时,他也需要保存和收集相关的医疗记录作为证据。
2.李某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该采取的诉讼行动。
律师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提供专业的建议,并帮助李某进行诉讼。
3.李某可以考虑寻找医疗鉴定机构对手术事故进行鉴定,评估医疗的责任和损失。
这将有助于李某在诉讼中获得更有利的结果。
案例三:王某因误诊误治导致健康受损的纠纷事实经过王某因为长期肚子疼的问题前往当地诊所就诊,医生诊断为消化不良,并给予了相应的药物治疗。
医疗纠纷法律责任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
医疗纠纷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极大的痛苦,也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声誉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
二、案例简介2019年,患者李某因腹痛入住某市人民医院。
入院后,医院对李某进行了相关检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经过手术治疗后,李某的病情得到了控制。
然而,术后第三天,李某再次出现腹痛,经检查发现,李某的阑尾炎并未完全治愈。
于是,李某及其家属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件审理1. 审理过程李某及其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病情反复,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元。
医院则辩称,其诊疗行为符合医疗规范,不存在过错,拒绝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了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但与李某的病情反复无直接因果关系。
2.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但与李某的病情反复无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5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民事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行政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管理法规、规章,给患者造成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本案中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但与李某的病情反复无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李某5万元,体现了医疗纠纷中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
关于医院法律的案例事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李某,男,60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市人民医院。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案件事实2019年10月,原告李某因突发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被家人送往某市人民医院就诊。
经医生初步诊断,疑似患有脑梗塞,建议进行头部CT检查。
10月5日,原告进行了头部CT检查,结果显示右侧基底节区低密度影,符合脑梗塞诊断。
随后,原告被诊断为脑梗塞,住院治疗。
在住院期间,原告的病情逐渐恶化,出现右侧肢体瘫痪等症状。
10月12日,原告的家属向医生提出质疑,认为头部CT检查结果可能存在误诊,要求医院对检查结果进行复查。
经过与家属沟通,医院同意对患者进行复查。
10月15日,患者家属再次将原告送往另一家医院进行头部CT检查,结果显示脑部未见明显异常。
随后,原告被诊断为脑出血,且已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原告家属认为,某市人民医院在首次头部CT检查中误诊,导致原告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
因此,原告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市人民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三、法院审理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首先,法院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原告提供了以下证据:1. 某市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证明原告在首次就诊时被诊断为脑梗塞。
2. 另一家医院的头部CT检查报告,证明原告被诊断为脑出血。
3. 原告的病情证明,证明原告因误诊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其次,法院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被告提供了以下证据:1. 某市人民医院的头部CT检查报告,证明原告在首次就诊时被诊断为脑梗塞。
2. 医生的诊疗记录,证明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已尽到诊疗义务。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以下问题进行了重点调查:1. 某市人民医院的头部CT检查结果是否准确?2. 医生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3. 原告的损失与医院的诊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四、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某市人民医院的头部CT检查结果存在误诊,对原告的诊断和治疗产生了误导。
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篇
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篇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篇导语:医疗纠纷是当前社会中所关注的一个问题,当医患关系出现矛盾和纠纷时,调解成为了解决纠纷的一个有效途径。
本文将通过列举10个医疗纠纷调解案例,来深入探讨医疗纠纷调解的过程以及案例中的教训和启发。
一、案例1:医生手术失误引发患者并发症患者小张在一家医院接受手术,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
小张和医生的家属发生争执,最终通过调解解决。
这个案例中,医生和患者家属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了纠纷的发生,通过调解,双方得以平等沟通并达成共识。
二、案例2:医生擅自延长手术时间患者小李在手术中遭遇医生擅自延长手术时间的情况,引起了患者家属的不满。
通过调解,双方得以深入沟通,医生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取得了和解。
三、案例3:医生提供错误的诊断结果患者小王在就诊过程中,医生提供了错误的诊断结果,导致了患者延误了治疗时机,引起了患者家属的不满。
通过调解,医生感受到了患者的痛苦和家属的愤怒,最终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了争议。
四、案例4:医生粗鲁对待患者患者小陈在就诊过程中,遭遇了医生的粗鲁对待,引起了患者的不满。
患者家属通过调解,向医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和要求。
医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患者和家属道歉,最终双方和解。
五、案例5:医生隐瞒手术风险患者小刘在手术前未被告知手术的风险,手术后出现并发症。
患者和医生之间展开了一系列的争吵和纠纷。
经过调解,医生和患者家属达成了一份调解协议,医生也向患者道歉并承诺改正错误。
六、案例6:医生草率开药导致患者过敏患者小赵在就诊过程中,医生草率开药导致患者过敏反应。
患者家属通过调解,与医生进行了深入对话,医生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医生向患者道歉并积极承担责任。
七、案例7:医院延误患者就诊时间患者小孙在医院就诊时,由于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导致其病情恶化。
患者家属通过调解,提出了合理的要求,并与医院达成了一致。
医院也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反思和改进。
八、案例8:医生未经同意进行手术患者小胡在就诊期间,遭遇了医生擅自进行的手术,导致患者家属的不满。
医疗期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医院医生李某,因在工作中不幸被患者家属误伤,导致腿部骨折。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李某应享受医疗期。
然而,在李某病休期间,其所在单位某医院却以李某病情不稳定为由,要求其提前结束医疗期,返回工作岗位。
李某不同意,遂与医院发生纠纷。
李某认为,医院无权单方面解除其医疗期,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为此,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案件事实1. 李某于2018年1月1日入职某医院,担任医生职务。
2. 2018年4月1日,李某在为患者进行手术时,被患者家属误伤,导致腿部骨折。
3. 2018年4月2日,李某向医院提出病假申请,经医院批准,开始休病假。
4. 2018年6月1日,李某病情稳定,根据医院规定,其医疗期应为6个月。
5. 2018年8月1日,医院以李某病情不稳定为由,要求其提前结束医疗期,返回工作岗位。
6. 李某不同意医院的要求,认为其医疗期尚未结束,医院无权单方面解除其医疗期。
7. 2018年9月1日,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三、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李某的医疗期?2. 李某的医疗期是否已经结束?四、仲裁委员会审理过程1. 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李某的仲裁申请,并通知医院参加仲裁。
2. 仲裁委员会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辩论。
3. 仲裁委员会依法对李某的病情、医疗期等相关证据进行审查。
4. 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双方当事人的主张进行审理。
五、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1. 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李某在工作中受伤,应享受医疗期。
医院无权单方面解除李某的医疗期。
2. 仲裁委员会认为,李某的医疗期尚未结束,医院应继续履行其法定义务,保障李某的合法权益。
3. 仲裁委员会裁决:医院应继续履行对李某的医疗期保障义务,不得擅自解除其医疗期。
六、案件评析1. 本案中,李某作为医院员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享受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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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例十例医疗事故的典型案例(转载)一、十例医疗事故典型案例(一 )某产妇,34岁,入院诊断:39+1周妊娠,G2P1L1、LOA巨大儿,未行剖宫产,分娩后产妇出现直肠阴道瘘,其孩子出生后出现左臂臂丛神经损伤。
专家分析:入院查体不全面,观察产程不及时,虽然向家属告知剖宫产的必要性,但未积极付诸行动;对巨大儿、肩难产估计不足,未及时采取助产措施;阴道直肠瘘形成与局部感染有关。
鉴定结论:****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二)患者刘某,女,因发现右乳腺外侧约花生米大小肿物5天,于2003年3月17日入住某县医“”院外科诊治,诊断为右乳腺纤维腺瘤,行乳腺区段切除术,术中见肿瘤2个,分别为3.5cm、2.5cm,质韧,肿物包膜完整,外翻肿物内组织呈鱼肉状;送病理。
诊断为:乳腺腺病伴慢性炎,出院后未用特殊治疗。
术后约1月,主诉经常发热、流涕、咽痛,门诊给予抗感染治疗。
9月29日双侧乳腺肿物疼痛,再次门诊就诊,诊断为乳腺小叶增生,乳腺纤维瘤行对症治疗。
于2004年2月因病情加重,去山东省立医院检查并复诊原病理片考虑为:小细胞恶性肿瘤,非何杰金淋巴瘤可能性大。
3月9日山东省肿瘤医院会诊原病理片,诊断为:右乳腺粘膜相关型结外边缘区B细胞淋巴瘤,临床诊断为:乳腺恶性淋巴瘤(期)并行放、化疗。
?专家分析:患者乳腺肿块诊断成立,有手术指征;淋巴结外淋巴瘤发病率极低,尤其乳腺原发性淋巴瘤罕见,淋巴网状系统细胞形态复杂,多样性;发生肿瘤时,良性淋巴组织增生与恶性淋巴瘤没有免疫组化及分子检查鉴别诊断极为困难,对不能绝对确诊的病理应做进一步检查;术后6个月,复诊时发烧,双侧乳腺及腋窝淋巴结肿大时,应让患者行进一步检查或建议上级医院检查。
鉴定结论: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三)患者李某,男,左股骨骨折术后2年,于2005年4月6日入住某县人民医院,行左股骨骨折术后内固定物取出术+膝关节松解术,术中致胫骨结节下方骨折。
专家分析:患者左股骨下端骨折术后取钢板、膝关节松解过程中造成左胫骨上端骨折;患者关节部位骨折2年,长期不能正常活动,其骨质不同程度存在疏松、强度下降,易造成骨折。
鉴定结论:****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四)患者张某,男,2004年10月10日腰部外伤后造成剧烈腰痛,10月12日入住某乡卫生院外科,入院诊断急性腹膜炎、消化道穿孔。
行手术治疗,住院9 天出院。
出院后19天,因腹痛,右下腹引流口流出食物残渣,第二次来医院就诊,当日行剖腹探查术,术中发现腹腔广泛粘连,小肠水肿,腹腔污染较重,于空肠上段找到瘘口,并形成窦道,行肠瘘修补,回肠造瘘术。
术后患者病情渐加重,于2004年12月10日转上级医院住院治疗。
专家分析: 患者受伤后就诊不及时,延误了第一次最佳手术时机;术后在引流液比较多的情况下不应拔除腹腔引流管;第二次手术证实空肠有一瘘口,说明第一次手术过程中探查不全面,属漏诊;医患双方提供病历不一致,均有自相矛盾之处,说明医院病历管理混乱。
鉴定结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主要责任。
(五)患者刘某,女,因出现头痛、头晕、口角歪斜症状,于2005年3月14日入住某县中医院内科,经CT检查确诊为右丘脑区出血,出血量约4ml,给予控制脑水肿、降低颅内压、营养脑“”细胞等药物治疗。
次日凌晨突然出现烦躁不安,血压190/100mmHg,呈浅昏迷状,双侧瞳孔不等大,四肢肌张力高,查体不合作,复查CT证实有再出血。
请济宁医学院附院专家会诊,于上午11时到院,确定脑疝形成,12时请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专家会诊,并转入县人民医院手术治疗。
专家分析: 诊断明确,入院时出血量小,采取保守治疗措施正确;对家属告知不到位,病情变化时没能及时复查CT ,未及时请神经外科会诊。
鉴定结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六)某患儿,男,因发烧伴呕吐两天,于2005年6月8日上午去某县人民医院门诊就诊,于当日上午11时输完液后回家,下午17时左右又因发烧不退去该院复诊,于当日晚9时住院,次日约凌晨4时病情恶化,昏迷不醒,抽风,双眼上翻,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双肺部满水泡音,于2005年6月9日上午10时抢救无效死亡。
专家分析:根据病史及门诊血常规检查,败血症诊断成立,并可能有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患儿入院时有心音低纯,无明显心律失常,结合患儿临床症状和病程经过,不支持病毒性心肌炎的诊断;入院后持续高热,很快因颅内压增高而抽搐昏迷,继而各脏器功能衰竭死亡;抗生素一般不宜与中药制剂混合静脉使用,Vk3不可静推;在物理降温无效的情况下,应该用退热药;病重抽搐时应该用镇静剂和20%甘露醇降颅压;静脉穿刺多次失败延误用药时间。
鉴定结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次要责任。
(七)患者因下腹痛,月经量稍多,在某县人民医院行B超检查诊断为子宫肌瘤。
行子宫全切术,术中缝合盆腔腹膜时发现左侧输尿管近膀胱入口处断裂流尿,即行输尿管膀胱植入术,关闭膀胱时又发现右侧输尿管于膀胱开口处损伤,用同样方法将右侧输尿管植入膀胱内,术中出血较多,给于输血、输液。
术后患者出现腹痛、腰痛,有时恶心、呕吐,于术后第7天转入市级医院住院治疗。
专家分析:诊断明确,但手术指征掌握不严格,术前准备不充分(无妇科检查,无阴道擦洗);手术中解剖概念不清,致左、右输尿管损伤。
输尿管损伤后处理不当,造成第二次手术。
鉴定结论:****戊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负完全责任。
(八)患儿因左侧阴囊内空虚1年余,于2004年8月11日在某县人民医院门诊行彩超检查结论为:左腹股沟区探及0.90.4cm稍强回声,印象:左腹股沟隐睾。
2005年3月4日,患者再次到该院×行手术治疗。
3月5日4pm在复合全麻下行左腹股沟探查术,术中未找到精索及睾丸,诊断为左侧睾丸缺如,术后第三天再次行彩超检查未找到正常睾丸回声。
专家分析:2004年8月11日彩超所见:左腹股沟区探及0.90.4cm稍强回声,超声诊断为左腹股×沟隐睾,根据病史分析,左腹股沟实性强回声包块,不能排除肿大的淋巴结,术前应进行再次彩超检查;根据病史和彩超:术前左腹股沟是否有异常的睾丸不能确定。
因缺乏相应的检查,游走睾和异位睾是否存在不能确定;手术具有盲目性。
鉴定结论 :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二、(九)某产妇孕2产1,因停经39 周,阵发性腹痛1小时,于2005年10月29日入院。
自然分娩一男婴,APgar评分10分,5分钟后胎盘完整娩出。
因产后出血给予立止血1000肌注后送至μ病房,于7am转县人民医院抢救。
专家分析:产后观察不仔细,对产妇出血量多少估计不足,没能及时补充血容量,致其血容量不足而休克;因多方原因转诊不及时,而延误患者治疗。
鉴定结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三、(十)患儿,男,因脑瘫,双下肢肌力级,于2005年4月12 日入住某医院,4月14日在“”?硬膜外****下行SPK手术。
术后间断发烧,出现褥疮,同时大小便失禁,左下肢肌力0级。
给予针灸、按摩、中药、输液等治疗,院内组织会诊及请省立医院和90医院专家会诊,协助治疗,现患儿双下肢不能站立,不能独立坐,大小便失禁。
专家分析: 该患儿脑瘫诊断明确;手术适应症欠妥(双下肢肌力级);术前选择硬膜外****?方式欠妥,术中神经损伤过重,致使出现双下肢肌张力0级,肌力0级,大小便失禁。
鉴定结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主要责任。
医生找同事拔牙后成植物人判医院赔50万“牙痛不是病,痛起来真要命。
”江西分宜县人民医院一名外科医生因牙痛难忍,私自找到本院口腔科医生拔牙,结果却成了“植物人”。
为此,双方打了一场长达两年的官司。
经过法院一、二审理,这起特殊的医疗赔偿纠纷最终由分宜县人民医院承担80%的民事责任,赔偿各项损失近50万元。
分宜县人民医院外科医师梁某因牙痛多日难忍,于2008年3月4日未挂号就找到该院口腔科医师黄某和口腔科副主任刘某为其拔牙。
由于先后注射了7毫升“利多卡因”实施局部麻醉,梁某仍觉得疼痛难忍。
梁某的妻子——分宜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护士张某于是建议做全身麻醉,梁某本人也表示同意,于是他们联系麻醉科的执业助理医师严某下班后帮忙。
可是牙齿拔除后,梁某一直未醒。
经过抢救,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基本上没有治愈的希望。
2008年10月,经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梁某为一级伤残,可按植物人所需营养费用要求赔偿。
这是一起比较疑难复杂且具有典型意义、发生在医院内部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争论的焦点是医务人员履行的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梁某的家人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而分宜县人民医院却置之不理,他们认为梁某看病没挂号,所以医院与梁某之间未建立医患合同关系,而且助理医师严某是下班时间私自帮梁某实施全身麻醉。
分宜法院一审认为,根据分宜县人民医院的规章制度,本院职工可免收挂号费,而且挂号仅是医患合同关系成立的一种书面证明,而不是构建医患合同关系的必要条件。
医务人员的是在其工作地点为梁某进行诊疗,并且医院没有证据证明参与拔牙的医务人员存在私自收费谋取利益的情况。
所以,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履行职务行为。
因此法院认为医院应承担80%的民事责任。
由于二审期间,原、被告均未提供新的证据。
新余中级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赔偿梁某各项损失近50万元。
粗心护士忘解止血带 6月婴手臂或被截肢发布时间:2010-2-11 10:28:37 一个6个月大的婴儿到方城县人民医院儿科住院治疗腹泻,该院护士给孩子输液扎针时,把止血带绑在孩子胳膊上一天半,造成孩子半截胳膊发黑,目前孩子已转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主治医生说不排除截肢可能。
方城县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不惜一切代价帮助患儿疗伤。
可怜婴儿被止血带伤害据孩子的爷爷查某讲,孩子是因为腹泻到方城县人民医院住院的。
2月4日上午,护士给孩子输液。
刚开始护士准备在孩子的手臂上扎针,就给孩子的手臂绑上了止血带。
因为孩子才6个月,手臂上找不到血管,护士最终在孩子的头上扎针输液,但绑在孩子手臂上的止血带忘了取掉。
从4日上午到5日晚上,孩子一直在哭,家属一直认为是腹泻导致孩子肚子疼。
直到5日晚上,孩子的爷爷哄孩子时,无意中发现孩子的一只小手冰凉。
他赶紧把孩子的手臂拉出来检查,发现止血带绑住的半截手臂已经发黑。
孩子的家人马上找到医生反映情况,医生说让家属用热毛巾敷一下就行。
过了将近40分钟,孩子的另外一位亲属听到消息后赶到医院,一看情况严重,立即去质问医生,医院才开始重视,派护士对孩子的胳膊进行活血处理。
孩子的姑姑说,给孩子扎针时,护士是把孩子抱到另外一个小床上进行的,所以家人不知道绑止血带一事。
现在天气比较冷,几个月大的小孩睡觉都不脱上衣,所以家人也就没有发现止血带一直绑着孩子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