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运输装卸安全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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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运输装卸安全卡
控措施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轨道车运输装卸安全卡控措施为确保合肥东站及北站各类路料运输装卸安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我部特成立轨道车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小组,并制定有效可实施的安全卡控措施来抓好现场物料装卸安全工作。
一、成立轨料装卸安全小组
组长:李玉海田诚
副组长:黎居欣徐勇
成员:张伟袁亮邵文凯杨林祁峰李鸿林李洪
舒永胜李其武李启德罗明亮王勇蔺正杰
张许波康增亮
安全卸车小组职责:
1、组织现场卸车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2、做好对作业人员的卸车前后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培训工作;
3、做好现场卸车工作的现场安全把关。
二、轨道车运行设备运用管理
为防止轨道车冒进信号,运行超速,进一步规范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的管理,更好的发挥其在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运用安全中的技术保障作用,应上海铁路局安全监察室相关要求,特制定该管理措施。该措施仅适用于上海铁路局管内营业线上运行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结合我部实际情况,本措施适用于在上海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轨道车辆,提高轨道车司机工作素质和工作质量,确保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应上海铁路局《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运用维护管理办法》(运基信号[2010]48号)、《上海铁路局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无线列调运用维护管理办法》(上铁电发[2010]168号)和《关于转发铁道部加强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用管理的通知》(上铁安函[2011]346号)的相关要求,我部特制定本措施,旨在规范轨道车司机工作职责,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1、主副司机应严格做到行车“十六字令”要求:彻底了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严格做好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听不清就问,看不清就停”,杜绝臆测行车。
2、驾驶人员出勤上车后,必须及时打开三项安全设备,确认监控器数据版本号正确和检测合格证有效后,再正确输入有关数据,并进行自检,确认三项安全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3、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在运行途中,三项安全设备必须全程运转,严禁关机或变相关机。因未正确输入有关数据,导致运行控制设备不控、误控的,按变相关机严肃处理。运行途中本机“三项安全设备”发生故障无法恢复时,司机应按规定及时向车站值班员和驻站联络员报告,同时在《轨道车工作日志》上做好记录,方可关闭有故障的设备,用车载调度通信设备与前方站保持联系,按车站值班员和驻站联络员要求和指导行车至其要求的停靠站,然后对该故障设备进行修理,确保三项安全设备工作良好。
4、运行中,驾驶员严禁擅自关机、降级、解除监控功能、关闭放风阀、变更运行控制模式等,确保全程运行真实有效的通过设备反应出来。
5、机车出勤应在《轨道车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记录,确保记录真实有效,并应与设备反应的情况相吻合。
6、运行和调车,必须确保设备开启,并按设备规定速度行车,严禁超速和冒进。
三、既有线施工轨道车施工规程
1、轨道车运行必须按部规《轨规》执行,必须接受铁路分局轨道车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轨道车司机必须按《轨规》、《技规》、《行规》规定操作运行。
3、轨道车不得挂用超修、超检的车辆。
4、施工列车司机在运行时,将调车办法告诉助手,在前车执信号旗引导,车速不得超过15Km/h。
5、施工列车在通过道岔时,应一度停车执行要道制度,在车站发出还道或道岔开通信号,司机确认无误后,方可通过道岔。
四、轨道车平板装卸料安全规定
1、装载加固的基本要求:
(1)按照规定的载重量装载,最大载重量不超过额定载重量;
(2)按照规定集重进行装载,不偏载;
(3)所载物料不得超出平板以外;
(4)平车转向架、端板、插杆等附属设施齐全,作用可靠;
(5)物料固定可靠,能够经受正常调车作业以及车辆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作用力,在运输过程中不移动、不滚动、不倾覆、不坠落。
2、装卸物料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物料的装卸、堆码、加固,轨道车司机要协助装卸车负责人检查物料装载加固情况。
3、装载危险物品时,司机与负责人必须密切配合,了解其危险性质,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规定。
4、跨装长大物件时平车侧面应设插杆、立柱或围挡,应使用货物转向架,货物转向架下架体的重心投影应位于平车纵、横中心线的交叉点上,对货物和转向架的加固不得影响车辆通过曲线,为防止跨装长大物件时平车分离,应将提钩杆锁定。
5、装卸钢轨、轨枕、岔心等材料时,只许平移,不得高抬翻转,严禁竖立,并应注意避开接触网立柱及拉线;
6、钢轨、轨枕等货物装载时应堆码整齐,层层压缝、梯形堆码,使货物在平车上均布,不得偏装偏卸。
7、轨道车在站内及区间装卸钢轨,钢轨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三层和平车围挡高度,运行中应严格控制车速,无特殊情况,禁止使用非常制动。
8、装载岔心时,应将岔心和平车用扒钉、铁线或盘条可靠固定。
9、轨道平车装载的大件物料或装载物料高度超出平车端板高度,必须按规定捆绑牢固。捆绑材料可根据需要使用铁线、盘条或绳索,加固可采用八字形、又字形或十字交叉等方式。
10、片石的装载高度不得超出平车端板和侧板的高度,卸料时不得偏卸,对未卸完的物料应进行整理,以保证货物满足平车集重要求。
11、大件物料不得边走边卸,停车卸料后,卸车负责人和司机共同检查卸下物是否侵限,确认卸下物不侵限,安全无误后方准动车。
12、装载材料、机具的轨道平车不准搭乘人员。
13、轨道吊作业时,钢丝绳与吊钩要联结牢固,钢丝绳断股、磨损超过规定时不得继续使用。装卸人员不得站在货物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
14、轨道车运行时,司机和负责人在发车前、运行中、停车后要共同检查物料的装载加固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进行处理,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继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