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实施细则--目录(2006.10月)
全许办[2002]96号
2002.12.30
2.家用燃气灶具
全许办[2003]34号
2003.04.09
3.燃气调压器(箱)
全许办[2003]78号
2003.08.22
84
饲料粉碎机
全许办[2006]08号
2006.04.10
85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
全许办[2006]13号
2006.04.10
全许办[2003]07号
2003.01.14
全许办[2003]90号
2003.09.29
6.氯碱
全许办[2002]54号
2002.08.06
全许办[2002]88号
全许办[2003]66号
2002.12.27
2003.06.27
7.危险化学品无机类产品
全许办[2004]64号
2004.11.23
8.环氧乙烷
3
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全许办[2001]30号
2001.11.05
全许办[2002]02号
2002.01.08
2.冷轧带肋钢筋
全许办[2003]01号
2003.01.03
5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
全许办[2002]52号
2002.08.02
全许办[2006]49号
2006.06.23
11
空气压缩机
全许办[2006]56号
2006.07.06
12
蓄电池
全许办[2003]50号
2003.05.13
全许办[2003]76号
2003.08.15
13
机械密封
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部分)第一条:为规范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依据《橡胶制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力,并获得橡胶制品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
第五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
第六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原材料供应和管理体系,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七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一致性。
第八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检验、中间产品检验和成品检验等。
第九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能够对产品进行追踪和召回。
第十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进行适当的产品检验和性能测试。
第十一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设备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产品的质量稳定。
第十二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内部质量管理评审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和质量意识。
第十五条: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接受监督抽查,确保产品的合格率和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对于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依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处分。
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
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1 人造板2 *白酒3 *电焊条4 *电线电缆5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6 电热食品烤炉7 民币伪钞鉴别仪8 预制后张法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9 集成电路(IC)卡及读写机10 铁道车辆闸瓦(高磷)11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12 *空气压缩机13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14 餐具洗涤剂15 * 铝合金建筑型材16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17 砂轮18 压力锅19 防爆电气20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21 *农药22 机动脱粒机23 机动车制动液24 *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25 * 水泥26 婴幼儿配方乳粉27 化妆品28 溶解乙炔29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30 输电线路铁塔31 泵32 电力金具33 电力线阻波器及结合滤波器34 电力线载波机35 燃气调压器(箱)36 调度绞车37 *内燃机38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39 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40 * 铜及铜合金管材41 预应力混凝土轨枕42 弹条44 轧辊45 棉花加工机械46 耐火材料47 环氧乙烷48 氯碱49 *危险化学品无机类产品50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钢丝、钢棒和钢绞线)51 香料香精52 石棉密封制品53 摩擦材料54 抽油泵55 抽油杆及接箍56 抽油机57 搪玻璃设备58 压缩、液化气体59 浓硝酸60 冷轧带肋钢筋61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62 摩托车乘员头盔63 橡胶密封制品64 化学试剂产品65 染料中间体产品66 阻燃输送带产品67 汽车V代产品68 机械密封产品69 复混肥70 混凝土输水管71 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管(管坯)72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73 电热毯74 过氧乙酸75 *食用酒精76 特种劳动防护产品77 建筑外窗78 蓄电池79 电力整流器(电力电子)产品80 钻井悬吊工具产品81 公路桥梁支座产品82 建筑卷扬机83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管产品84 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85 *防水卷材86 助力车87 饲料粉碎机械88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90 轴承钢材91 磷肥92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93 眼镜94 建筑幕墙95 制冷设备96 食用化工产品97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98 税控收款机99 救生衣100 民用硝化棉产品101 *硫酸产品102 *液体无水氨产品注:标注“*”的表示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第一批危险化学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申证单元目录? 国家经贸委14号令涉及产品:* 甲基对硫磷、甲胺磷、久效磷、对硫磷、林丹、五氯酚、氧化乐果、水胺硫磷、敌百虫、甲基异柳磷、甲拌磷、三氯杀虫酯、速灭威、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杀螟腈第二批危险化学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申证单元目录化学试剂产品申证单元染料中间体产品申证单元氯碱无机盐。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经全许办(2001 )29 号文批准实施之后,经全许办批准又作了以下调整:经全许办(2002 )61 号文批准,取消细则中的3.7 款和附件1 中的2.2.7 款。
现将《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公布如下: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 根据国务院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1984]54 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国境生产并销售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
无生产许可证的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生产企业包括:生产各种规格的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并销售的,或总成为软管组合件并销售的,或购买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总成为组合件并销售的。
2 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橡胶制品审查部(简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橡胶制品审查部)设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质量部,受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和组织宣贯《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制定审查计划,组织行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人员的参与下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根据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结果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汇总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报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等,并承担全许办交办的其它事宜。
目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发证产品清单
冷硬;无限冷硬;球墨、高铬
铸钢轧辊
优质碳素钢;合金钢;半钢;石墨
13
泵
小型潜水电泵
QY系列、QS系列、Q系列、QD系列、≤3kw和﹥3kw
潜水螺杆电泵
QG系列、QGD系列≤3kw和﹥3kw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
WQ系列、QW系列、轴混流系列≤、>、>22KW
井用潜水电泵
QJ系列、QJR系列、QJD系列、≤175mm井径、﹥175~250mm井径、﹥250mm井径
31
教学用安全仪器
32
防伪技术产品
1、全息防伪标识2、双卡防伪标识3、图形输出激光防伪标识4、微孔防伪标识5、印刷防伪标识6、隐性图文回归防伪标识7、图文揭露防伪标识8、磁码防伪标识9、覆盖层防伪标识10、标记分布特性防伪标识
33
带电作业工器具
34
电子应用仪器及电源装置
35
集成电路IC卡及读写机
IC卡
防爆配电装置接线盒、配电箱、配电盒、配电柜、动力检修箱等
防爆型隔爆、增安及其他复合型
防爆控制装置控制箱、控制台、操作柱等
防爆型隔爆、增安及其他复合型;正压型及其复合型
防爆开关开关、断路器、按钮等
防爆型隔爆、增安及其他复合型
防爆起动器电磁起动器、软起动器
防爆变压器控制变压器、调压器
22
电焊条
碳钢焊条;不锈钢焊条;低合金钢焊条;堆焊焊条;铝及铝合金焊条;铜及铜合金焊条;铸铁焊条和镍及镍合金焊条
3.汽车V带
包边V带;切边V带
4.橡胶密封制品
O型橡胶密封圈;旋转轴唇型密封圈;抗菌素橡胶瓶塞;汽车液压制动橡胶皮碗;汽车制动气室橡胶隔膜
38
搪玻璃设备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收费标准备
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收费标准(第六批)备案的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793号)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等30类产品检验收费标准(见附件)进行了认真测算,并在征求部分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核定,现报你委(部)备案后试行。
附件: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产品等30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〇〇八年八月日附件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产品等30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一、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冶炼用耐火材料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三、圆股钢丝绳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四、泵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五、蓄电池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六、防爆电气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七、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九、化肥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橡胶制品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一、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粱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二、港口装卸机械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三、公路桥梁支座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五、建筑外窗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六、水泥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七、混凝土输水管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八、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九、建筑防水卷材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铜管材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一、铝、钛合金加工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二、输电线路铁塔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四、水文仪器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五、制冷设备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六、救生设备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七、燃气器具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八、危险化学品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九、防伪技术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三十、税控收款机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备注:检验收费表中的“批”,是指对一个产品的审查发证应检验的全部产品数量。
一、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冶炼用耐火材料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三、圆股钢丝绳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四、泵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五、蓄电池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六、防爆电气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七、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九、化肥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橡胶制品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一、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粱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二、港口装卸机械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三、公路桥梁支座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五、建筑外窗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六、水泥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七、混凝土输水管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八、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十九、建筑防水卷材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铜管材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一、铝、钛合金加工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二、输电线路铁塔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四、水文仪器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五、制冷设备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六、救生设备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七、燃气器具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八、危险化学品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二十九、防伪技术产品产品检验收费标准三十、税控收款机产品检验收费标准。
橡胶企业申请橡胶制品生产许可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 家用 煤气 软 管 5 旋转 钻井 设 备 水 龙 带
1 家 用煤气 软 管 1 1 旋 转 钻井 设 备 水 龙 带 2
9 1 、 3 3 5 8~ 1
63. ~ 5 1 2 5
6 气体焊接橡胶软管
1 氧气橡胶软管 3 1 乙炔 橡胶 软 管 4
证 范 围。
品进行 出厂检验和试验,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 并 按规 定进 行 包装 和标 识 。
从 以上 四款 内容 可 以看 出 ,① 、 ②、 ③的 内
容都是对 申证企业硬件方面 的要求 ,并且实施细
则 中非常具体地规定 了2 2 1 中必备生产设备 . .款 和工艺装备 的性 能和精度和2 3 1 中检验 、试 . .款
细 则 中列 出 了新 旧版 细 则主 要 内容 变化 对 比表 。 本 人结 合 自己的 工厂 实地 核 查 经验 ,谈 一 谈橡 胶
二 、搞 清楚 生产 许 可证产 品 的申证范
围
企 业 对 国 家 纳 入 生 产 许 可 证 范 围 的产 品 申 请 产 品生 产 许可 证 是一 项法 定 要求 。换 句 话说 , 企 业 生产 国 家纳 入生 产 许可 证 范 围的产 品 就必 须 申请 产 品生 产许 可证 ;对于 国 家未 纳入 生 产许 可
《 东橡胶 》2 1年 第 2期 广 02
1 7
橡胶企 业 申请橡 胶制 品生产许可证应 注意 的几个 问题
广 州橡胶 工 业 制品研 究所有 限公 司 王 慧敏
橡胶 制 品生 产许 可证 的 发证 工作 自2 1年起 0 1
改。
从国家发证转为省级发证,新版的橡胶制品生产 许 可证 实施 细 则 已于 2 l年 1 1 O 1 月 9日实 施 ,新 版
{生产管理知识}企业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生产管理知识}企业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企业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是指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期满或者发生变更时,需要进行换发证的具体操作规定。
下面将就该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换发证的条件1.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2.生产许可证信息发生了变更。
二、换发证的程序1.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换发证申请,申请材料应当包括:(1)换发证申请表;(3)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查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批,并发出换发证通知书。
3.企业收到换发证通知书后,应当按照要求办理换发手续。
具体操作如下:(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亲自到主管部门办理换发手续;(2)交回原生产许可证,由主管部门予以注销;(3)支付换发费用;(4)核验申请材料及相关资料;(5)领取新的生产许可证。
4.主管部门接收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定。
5.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若发现问题需补正的,应当告知具体补正事项。
三、换发费用的收取1.换发费用根据生产许可证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收费标准由主管部门制定。
2.企业申请换发证时,应当一并缴纳换发费用,否则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1.企业在申请换发证时,应当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2.企业在申请换发证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换发手续,否则主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或者拒绝换发。
3.企业在办理换发手续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虚假申请材料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以上为企业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详细阐述,希望能对生产管理知识有所帮助。
要确保企业能够顺利进行生产许可证的换发,企业需要提前了解换发证的条件和程序,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强制认证产品目录
11.饲料粉碎机械
12.调度绞车
13.泵
14.砂轮
15.机械密封
五、建材、建设类
1.水泥
2.建筑防水卷材
3.建筑外窗
4.建筑幕墙
5.摩擦材料
6.石棉密封制品
7.建筑卷扬机
8.混凝土输水管
9.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10.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11.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2.燃气调压器(箱)
4.抽油泵
5.抽油机
6.抽油杆及其接箍
7.输电线路铁塔
8.电力线载波机
9.电力线阻波器及结合滤波器
10.电力金具
八、其它类
1.人民币伪钞鉴别仪
2.税控收款机
3.集成电路(IC)卡及读写机
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5.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6.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
7.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8.食品电烤炉
9.棉花加工机械
五、电梯
曳引式客梯、强制式客梯、无机房客梯、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客梯、病床电梯、曳引式货梯、强制式货梯、无机房货梯、汽车电梯、防爆货梯、液压客梯、防爆液压客梯、液压货梯、防爆液压货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绳头组合、电梯导轨、电梯耐火层门、电梯玻璃门、电梯玻璃轿壁、电梯液压泵站、杂物电梯驱动主机、自动扶梯梯级、自动人行道踏板、梯级踏板链、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滚轮、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控制屏。
6.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管(管坯)
7.钢丝绳
8.轧辊
9.耐火材料
10.铝合金建筑型材
11.铜及铜合金管材
12.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
四、机械类
液压软管型号及规格
5
钢丝缠绕增强外覆橡胶的液压橡胶软管组合件
φ6.3~φ51
6
钢丝缠绕增强外覆橡胶的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φ6.3~管组合件
7
1型:织物增强软管
φ12~φ40
8
2型:织物和螺旋金属丝增强软管
φ12~φ40
9
3型:细金属丝增强软管
φ12~φ40
10
单元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
序号
产品品种
1
O形橡胶密封圈
1
普通液压系统用O形橡胶密封圈
2
采煤综合机械化设备用O形橡胶密封圈
3
燃气输送管及配件用O形橡胶密封圈
4
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O形橡胶密封圈
5
耐高温滑油O形橡胶密封圈
6
耐酸碱O形橡胶密封圈
7
耐燃油O形橡胶密封圈
8
军民两用O形橡胶密封圈
2
旋转轴唇形密封圈
9
旋转轴唇形密封圈
3
汽车液压制动橡胶皮碗
10
汽车液压制动橡胶皮碗
4
汽车制动气室橡胶隔膜
11
汽车制动气室橡胶隔膜
5
往复运动橡胶密封圈
12
丁腈橡胶材料往复运动橡胶密封圈
13
聚氨酯橡胶材料往复运动橡胶密封圈
6
止水带
14
止水带
液压软管型号及规格
单元序号
产品单元
品种序号
产品品种
规格型号(mm)
1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1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
φ5~φ51
2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组合件
φ5~φ51
企业生产许可证换证实施细则
企业生产许可证换证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企业生产许可证是对企业实施管理的一种证明,也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备手续。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要求,企业生产许可证在一定时间后需要进行换证,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实施。
为了确保换证程序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权益,制定本细则。
二、换证申请程序企业在需要进行换证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 提前办理换证手续。
2. 准备换证所需材料。
3. 填写换证申请表格。
4. 缴纳相应的换证申请费用。
5. 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至当地生产许可证颁发机构。
6. 等待审核结果。
三、换证所需材料企业进行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 企业生产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
- 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证明文件。
- 企业生产设备检验合格证书。
- 其他相关的申请材料。
四、换证申请费用企业进行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由当地生产许可证颁发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设定,并在官方网站公示。
企业在进行换证申请前,需了解当地的收费标准并按要求缴纳。
五、审核及换证结果1.审核程序:当地生产许可证颁发机构收到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核查。
2.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根据当地生产许可证颁发机构情况而定。
3.换证结果通知:审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包括换证通过和不通过的结果。
4.换证实施:如果审核结果为换证通过,企业需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换证手续。
六、换证有效期企业生产许可证换证后,新证书的有效期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设定。
一般情况下,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需进行续期申请,以确保持续的生产许可。
七、法律责任与违约处理企业在进行生产许可证换证时,应真实、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
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橡胶制品生产行业的发展和保障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细则对橡胶制品生产企业的申请、审核、发证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明确,有效提高了橡胶制品产品生产的安全、质量和信誉,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定背景:中国橡胶制品生产行业发展迅速,成为全球橡胶制品生产大国。
同时,消费者对橡胶制品产品的安全、质量和环保等问题关注日益增加,实施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成为规范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选择。
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橡胶制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为橡胶制品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二、制度内容:1.许可证申请:橡胶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完全由自身或下属企业拥有橡胶制品生产设施,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质量标准,准备申请生产许可证。
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请,生产许可范围应该明确,申请人必须提供必要的资质证书和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文件。
2.审查核实:审查部门应当对申请文件进行认真核查,包括企业证书、生产监测记录、生产线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等,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企业进行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审查,为审查未通过的企业提出意见,对于审查通过的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
3.有效期、变更和延期: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5年,生产许可证签发单位应当进行各方面的监督检查,如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要随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处理;企业遇到要求更改生产范围、改善设备、更改管理人员、生产地址、产品型号、规格等需要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重新签发新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到期需要进行续签的企业,需要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审核。
4.生产许可证使用: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在规定的生产许可证范围和期限内生产橡胶制品产品,如有变更要及时在生产许可证上进行修改,遵守相关行政管理类规定。
三、制度执法: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对橡胶制品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要及时予以纠正。
优质(塑料橡胶材料)橡胶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 优质
(塑料橡胶材料)橡胶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橡胶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发(换)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二OO二年十月目录1.总则 (3)2.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3)3.企业取得橡胶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4)4.申请和受理 (5)5.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5)6.产品抽样与检验 (6)7.审定与发证 (6)8.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7)9.申诉 (8)10.收费办法 (8)11.附则 (8)附件1橡胶密封制品申证单元附件2检验单位承检能力一览表附件3企业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附件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补充表格附件5橡胶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附件6橡胶密封制品抽样、封样规定附件7橡胶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附件8橡胶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附件9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附件10橡胶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收费标准橡胶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发(换)证实施细则1总则1.1为了做好橡胶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橡胶密封制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
无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并销售橡胶密封制品。
1.3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第一批橡胶密封制品按类别分为O形橡胶密封圈、旋转轴唇形密封圈、抗菌素橡胶瓶塞、汽车液压制动橡胶皮碗、汽车制动气室橡胶隔膜五个申证单元,具体品种见附件1(增补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
2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2.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橡胶密封制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第二十九批)的通知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第二十九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2.11.27
•【字号】津质技监局质监[2012]654号
•【施行日期】2012.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天津市质监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第二
十九批)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质监[2012]654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企业申请,经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审批,我市共有31家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符合发(换)证条件,现予以公布。
企业应严格做好在产品包装上加印(贴)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的工作,QS标志式样、尺寸及颜色须按国家质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伪造、变造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编号,不得超出许可范围使用标志和编号。
附件: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第二十九批)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1月27日附件: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第二。
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
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2号公告为了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对生产无证产品和销售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第19号局长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可以开展查处工作的39类160种产品予以公布(见附件):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处。
二、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产品明细表二○○二年八月五日附件: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种类产品名称1 油锯油锯锯链导板2 锅炉用无缝钢管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3 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锅炉用钢板压力容器用钢板4轧钢辊铸铁轧辊铸钢轧辊5 煤矿井下支护设备:金属支柱矿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金属铰接顶梁(金属顶梁)6 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刮板转载机7 化肥复混肥料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8 食用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食品添加剂着色剂(合成)9 橡胶制品高压钢丝编织胶管“O”型橡胶密封圈医用瓶塞骨架油封汽车刹车皮碗汽车刹车皮膜10 农药氰戊菊酯乳油20%林丹 99%、99.5%敌百虫原粉87%、90%、97%对硫磷乳油 50%异稻瘟净乳油40%、50%磷化锌80%、90%氯化苦98%、99%敌敌畏乳油80%、50%磷化铝片剂56%马拉硫磷乳油 45%甲胺磷乳油50%乐果乳油40%代森锌可湿性粉剂80%2 甲4氯钠 56%2 甲4氯钠水剂 13%五氯硝基苯粉剂 40%硫酸铜(农业用) 98%杀虫双水剂 18%、29%氧化乐果乳油 40%百菌清可湿性粉剂 75%、50%、6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50%、25%多菌灵悬浮剂 40%溴甲烷原药98.5%、99.5%久效磷乳油 40%久效磷可溶性浓剂 40%、50%三唑酮乳油 20%三唑酮可湿性粉剂 15%、25%丁草胺乳油 60%、50%水胺硫磷乳油 35%甲基对硫磷乳油 50%11 化学试剂化学试剂12 溶解乙炔溶解乙炔13 螺旋缝焊接钢管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普通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桩用螺旋焊缝钢管普通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缝高频焊钢管14 钻井悬吊工具钻井卡瓦钻井吊钳吊卡吊环15 液压防喷器液压防喷器16 压力锅铝压力锅及铝合金压力锅不锈钢压力锅17 化妆品护肤类发用类美容类18 餐具洗涤剂餐具洗涤剂19 铁路车辆闸瓦铁路车辆闸瓦(高磷)20 铁路专用制动软管连接器铁路专用制动软管连接器(组成)21 预应力混凝土轨枕预应力混凝土轨枕II型(包括Y-2型、J-2型)22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供电金具悬吊零件定位零件连接零件锚固零件补偿零件支撑零件电连接零件23 弹条扣件 I型弹条、螺旋道钉、轨距挡板、螺母、垫片24 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后张梁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先张梁25 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26 电梯客用梯载货梯施工升降机27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28 混凝土输水管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震动挤压工艺)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管芯缠绕工艺)承插式自应力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29 石棉制品石棉制动制品30 建筑防水卷材石油沥青纸胎油毡聚氯乙烯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石油沥青玻璃纤维油毡煤沥青纸胎油毡石油沥青玻璃布油毡塑性体沥青防水卷材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铝箔面油毡再生胶油毡油毡瓦31 水泥水泥32 大型游艺机自控飞机类赛车类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碰碰车类水上游乐设施转马类观览车类飞行塔类陀螺类小火车类光电打靶类电池车类33 抽油设备抽油泵抽油杆及接箍抽油机34 燃气器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市电类 ¾ Y、R、T)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非市电类 ¾ Y、R、T)35 低压电器交流接触器万能式断路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有填料管式熔断器螺旋式熔断器插入式熔断器中间继电器、控制继电器时间继电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刀开关组合开关开启式负荷开关负荷开关凸轮控制器热继电器按钮开关转换开关真空接触器主令控制器行程开关及微动开关36 民用爆破器材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火索工业导爆管震源药柱塑料导爆管37 铜管材铜管材38 铝合金建筑型材铝合金建筑型材39 微机系统微型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计算机用开关电源目前列入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内的产品:电热食品加工机械、油锯、人造板、锅炉用无缝钢管、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绞线、冶炼用耐火材料、圆股钢丝绳、轴承钢材、轧钢辊、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泵、空气压缩机、蓄电池、机械密封、脱粒机、防爆电气、砂轮、内燃机、电线电缆、电焊条、电力整流器、重要电子元器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集成电路卡(IC卡)、阻燃输送带、复混肥料、磷肥、农药、橡胶密封制品、化学试剂、工业搪玻璃设备、溶解乙炔、食用化工产品、氯氟烃、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石棉密封制品、钻井悬吊工具、助力自行车、电热毯、压力锅、化妆品、食用酒精、食用香精香料、眼镜、餐具洗涤剂、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铁路车辆闸瓦、铁路专用制动软管连接器、预应力混凝土轨枕、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供电金具、弹条扣件、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港口装卸机械、建筑卷扬机、公路桥梁支座、汽车制动液、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焊接钢管、建筑钢脚手架扣件、建筑门窗、摩托车乘员头盔、水泥、混凝土输水管、磨擦材料、建筑防水卷材、铜及铜合金管材、铝型材、广播铁塔、电力线路金具、输电线路铁塔、电力线载波机、带电作业工器具、水文仪器、水工金属结构、岩土工程仪器、金属包装桶罐、救生设备、抽油设备、燃气器具、粉碎机、人民币伪币鉴别仪、棉花加工机械、防伪技术产品、危险化学品(氯碱类、无机盐类、浓硝酸、环氧乙烷、压缩液化气体、染料中间体等)、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等产品。
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了有关“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文档,该细则专门针对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生产、销售等方面做了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以提高行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下面,本文将对该细则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一、实施背景在国内的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品质不佳、使用寿命短、安全性较低等问题。
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地政府和消费者的关注和担忧。
为了促进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质量的提高,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决定制定并实施本次许可证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次实施细则适用于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生产、销售和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三、申请条件1.企业必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2.企业应具有生产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相关技术能力;3.企业应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安全、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
四、申请流程1.企业提交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和相关资料;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3.评审合格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
五、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六、审查与监督1.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对获得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2.消费者对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质量问题可以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投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给予处理并与相关部门合作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本次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生产和销售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企业通过获得生产许可证,将能够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和消费者的信任度;消费者也能够获得更高质量的使用体验和更加安全的使用保障。
同时,对于生产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企业,应及时了解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增强质量意识,提升产品质量,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0.26•【文号】国质检监函[2001]476号•【施行日期】2001.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1]476号2001年10月2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做好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继续对钢丝绳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二、国家设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钢丝绳审查部)。
审查部设在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审查部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承担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的有关事宜。
其职责如下:1.负责起草《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2.组织或配合组织对《钢丝绳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宣贯;3.审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4.组织或配合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5.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6.将生产许可证证书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7.承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申请后,将企业申请资料交审查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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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经全许办(2001)29号文批准实施之后,经全许办批准又作了以下调整:经全许办(2002)61号文批准,取消细则中的3.7款和附件1中的2.2.7款。
现将《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公布如下: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 根据国务院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国境生产并销售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
无生产许可证的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生产企业包括:生产各种规格的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并销售的,或总成为软管组合件并销售的,或购买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总成为组合件并销售的。
2 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橡胶制品审查部(简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橡胶制品审查部)设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质量部,受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和组织宣贯《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制定审查计划,组织行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人员的参与下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根据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结果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汇总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报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等,并承担全许办交办的其它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橡胶制品审查部地址:市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邮政编码:100723电话:1 9传真:1联系人:瑞英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企业的申请及查处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工作。
2.5 化学工业胶管和胶布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测工作。
化学工业胶管和胶布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址:市铁西区兴顺街九号橡胶研究院邮政编码:110021帐号:07032030-01-00309-006394开户行:市商业银行铁西支行收款单位:化学工业部橡胶研究理化测试中心电话:3传真:5联系人:马友谊3 企业取得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3.1 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经营围、生产场地应与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一致。
3.2 企业生产的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
3.3 企业必须具有生产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的标准及符合规定的技术文件、管理文件(包括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管理制度等)。
3.4 企业必须具有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5 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设备。
3.6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环保设施。
3.7 企业质检机构必须符合《化工生产企业质检机构认证管理办法》规定。
4 生产许可证的申请4.1 申请资格4.1.1 不论企业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都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
4.1.2 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的申请。
对于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独立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厂、点,可由集团公司和各个分公司(生产厂、点)共同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上述单位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以由集团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但是其所有厂、点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都必须接受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方可取证,其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4.1.3 凡持有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有效期满后仍继续生产该产品者,必须在有效期满半年提出复查换证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即视为自动放弃生产许可证。
新建或新转产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的企业,应在正式投产半年,按本细则的规定办理申证手续。
超过半年或有无证生产行为者应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处罚后,方可申报。
4.2 申请企业需准备的申请文件4.2.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4.2.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3 申证企业申请受理程序4.3.1申证企业按规定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连同 4.2款规定的申请文件报送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4.3.2 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上报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应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书而贻误申报时限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对符合要求的,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橡胶制品审查部。
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抽样、检验5.1 橡胶制品审查部汇总申请材料后,组织审查组,在规定期限与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在其配合下开展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同时通知检测单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
5.2 审查组的组成原则5.2.1 审查组应由具有相当专业能力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技术专家组成;5.2.2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具有化工专业能力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担任;5.2.3 审查组一般由3~5人组成;5.2.4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申证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
5.3 现场审查5.3.1 审查组长依据《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表》(见附件1)编制现场审查计划,提前通知企业及其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5.3.2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1~3天;5.3.3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按《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表》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
审查组长有责任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要求;5.3.4 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申证企业通告审查情况,并写出正式的书面审查报告。
对现场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申证企业在规定的时间采取纠正措施,由审查组长或其指定的审查员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以确认符合规定要求。
审查工作结束后,审查组长负责将审查记录、报告及验证结论报橡胶制品审查部。
5.4 产品抽样、检验5.4.1 检验单位接到橡胶制品审查部抽样通知后,应依据《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见附件2),在规定期限完成申证企业产品的抽样、检验并出具产品的检验报告(一式三份,申请企业一份,报橡胶制品审查部二份)。
5.4.2 检验单位有责任确保产品检验活动符合《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要求。
6 审定、发证与公告6.1 橡胶制品审查部应及时汇总申证企业的申请书、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并进行综合评审。
6.2 橡胶制品审查部将经评审符合换(发)证条件的企业报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颁发生产许可证并进行公告。
6.3 经生产条件审查、产品质量检验或综合评审不合格的企业,应自接到审查组或检验单位或审查部不合格通知之日起进行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整改。
在整改期满前,企业应向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和复查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
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的,取消申请资格。
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复查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将所有复查申请材料寄(送)橡胶制品审查部,由橡胶制品审查部按本细则第5条款组织复查或复核。
符合发证条件的,按本细则6.2款办理;复查后仍不合格的,取消申请资格。
7 证书管理7.1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证书批准之日起为五年。
7.2 获得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或合格证)上标明本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和编号。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标记、编号为:XK13-X26 XXXX其中XK为许可证标记;13为行业代号;X26为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换/发证后的产品代号:XXXX为证书编号。
7.3 获证企业如有迁址、新建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时,应于半年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有关材料寄(送)橡胶制品审查部,由审查部组织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和产品检验工作。
审查结果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的生产许可证继续有效;不符合条件的,由发证单位收回或注销企业的生产许可证。
7.4 获证企业更改注册名称时,应于半年及时更换生产许可证证书。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负。
更换证书时,企业应向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
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寄(送)橡胶制品审查部(如企业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更,应实施必要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或产品检验),橡胶制品审查部审查同意后,报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并更换证书。
8 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8.1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和无证产品查处工作由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实施。
8.2 获证企业必须按生产许可证要求组织生产,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生产合格产品。
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强对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将获证产品纳入本地区定期监督检验的《受检产品目录》。
8.3 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销并收回其生产许可证。
8.3.1申请时隐匿生产场地或获证后转移、增设生产场地未经审查而擅自投产者;8.3.2 在接受生产条件审查或产品检测时企业弄虚作假者;8.3.3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者;8.3.4 擅自降低产品质量且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者;8.3.5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反映强烈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者;8.3.6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者;8.3.7将生产许可证证书、标记、编号转让给其他企业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