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有关

问题的复函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函[2001]17号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1.02.02

【实施日期】2001.0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环境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函[2001]17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对中国联通公司河北分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河北分公司电磁辐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问题的请示》(冀环办[2001]21号)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1、根据《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